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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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实施意见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实施意见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实施意见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我县争创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的综合实力,展现我县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各镇区办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创建标准(一)示范街标准。

X.拟创建的示范街选址应是食品经营单位相对集中、基础设施较好、影响力较大的街区,街区内的食品经营单位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X.拟创建的示范街两侧餐饮单位、食品零售店、便利店及超市均为示范街创建单位。

X.示范街所有餐饮单位实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全部达到 B级以上 (含B级)。

X.示范街所有食品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做到公示“四统一”:统一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统一公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和食品安全监督员联系电话;统一公示食品安全承诺书、统一公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X.示范街道路两侧所有经营门店户外广告牌应统一悬挂、统一底色、统一字体,做到整齐划一、美观大方。

X.示范街要起到创建食品安全先进县的宣传阵地作用。

利用电子显示屏、LED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公益广告和科普知识短片;利用路旁道口广告牌、道旗广告、楼宇广告、建筑围档、灯箱广告、道路隔离带等载体悬挂标语牌、宣传条幅等。

(二)示范店标准。

X.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经营证照悬挂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各项措施符合《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台账,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XX%;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评定良好以上;从业人员XX%持健康证上岗;与市场监管部门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积极配合监督检查;连续两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X.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经营证照悬挂规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全部合格;店容整洁,货物摆放有序,散装食品管理规范,冷藏设备齐全;制度完善,食品质量有保证,定期下架退市不合格食品;与市场监管部门签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责任书》,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店内无虚假广告,所经销食品商标合法有效;所有经销食品均要建立台账;配置有制度牌、资料盒、监管公示牌,两年内未接受行政处罚。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为全力打造我市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开展“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暂行)和标准(2017版)的通知》(食安办〔2016〕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为协调推进美好环境与和谐社会建设,营造温馨包容的社会环境,紧紧围绕全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中心部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积极构建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通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等八大工程,全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以下简称“创城”)工作,确保我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本地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良好,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稳步提升,共享食品安全幸福感。

二、创建目标到2017年年底,全面完成创城任务,全市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大幅提升,各类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逐年提升。

食品安全监管到位,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监管机制运行协调,安全追溯不断完善,工作保障可靠有力,监管能力大幅提升,监管执法全面覆盖,风险隐患排查到位,问题治理及时有效,“三小”治理成效显著,应急处置快速高效,生产经营依法诚信,社会共治格局形成。

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面提升,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有效衔接。

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培育一批优质食品品牌。

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可度不断增强,公众食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70%以上。

到2018年年底,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审验收,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

三、主要任务我市创城工作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创城标准及要求,并在此基础上,重点抓好“八大”工程和“三小”治理工程:(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工程。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8.28•【字号】宛政〔2019〕24号•【施行日期】2019.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宛政〔2019〕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南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8月28日南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的通知》(食安办〔2017〕3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食品安全省的意见》(豫政〔2018〕1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持续完善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风险可控的食品安全体系,努力实现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二、基本目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要充分体现人民群众对城市食品安全工作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肯定和认可,并对周边地区乃至全省的食品安全工作起到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主要巩固并实现:(一)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良好。

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

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方案》2号文件精神,努力打造亮点,树立典型,在辖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全面提升街道食品安全水平,现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创建XX路食品安全示范街。

二、任务分工街道成立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XX任组长,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组织委员XX和办事处副主任XX任组长,街道食安力、、创文办、城管执法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XX社区主任为成员,小组办公室设街道食安办,由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

三、创建标准具体创建标准参照附件1执行。

四、创建实施步骤(一)摸底排查(2022年7月上旬)由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对XX路沿线53家涉饮食经营范围的门店、商贩的食品安全情况、门面卫生、环境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登记造册。

(二)分组创建(2022年7月中旬一9月中旬)1.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从食安办、市场监督管理所、XX社区抽调部分人员分成两组,根据排查出来的问题一一上门指导、协助,整改到位,具体人员分工及负责门店详见附件2。

2.由市场管理监督所牵头,XX社区配合,在XX路沿线悬挂张贴创建示范街的标语、横幅,向商户发放创建宣传资料,并对商户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劝导,做到深入人心、人人配合。

3.由城管执法中队牵头,对XX路沿线的环境卫生进行排查整治。

(三)集中整治(2022年9月中旬一10月中旬)对创建工作不配合,整治严重滞后的商户,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市场监督管理所、城管执法中队、社区上门进行集中整治。

(四)考核验收(2022年11月20日前)严格对照创建标准,街道开展回头看,建立台账资料,迎接市、区相关部分的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是创新工作机制,推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重要举措。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年度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对创建基本标准进行补充细化,明确责任,积极组织实施。

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策划方案(一)份

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策划方案(一)份

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策划方案(一)份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策划方案 1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科学监管理念,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学监管,通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创新监管方法,提高监管水平,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着力构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保障体系。

二、工作目标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为目标,全力推进我旗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按照旗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年底完成城区2条示范街创建和若干示范店创建,以点带面,推动全县餐饮服务单位优化升级和健康发展。

三、创建标准根据《__市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实际,计划在城区察哈尔大街及镶红大街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全旗至少创建90家示范店,力争通过创建活动,达到示范街、示范店的标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应选择餐饮服务单位相对集中、基础好或影响大的街区开展创建工作,并达到以下基本标准:(1)街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持证率达100%;(2)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均应诚信守法经营;(3)街区配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4)街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均达到b级以上;(5)街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比例要达到50%以上;(根据申报级别达到同级示范店比例要求)(6)自治区级的街区内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市级的要两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7)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自治区级要达到80%以上;市级要达到70%以上;(8)街区内设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公示栏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栏。

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基本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应当诚信守法经营,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各项措施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能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较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能够全面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并达到以下基本标准:(1)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2)量化分级管理达到b级以上;(3)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4)自治区级的示范店要积极采用“五常法”或“六t法”等先进管理方法;(5)自治区级的示范店要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市级的示范店要连续两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五、示范管理在餐饮服务示范创建街区设置“察右中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标牌。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03•【字号】安政办〔2021〕49号•【施行日期】2021.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安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3日安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新精神、新标准、新要求,确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实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以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为突破口,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造食品安全城市品牌,服务和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总体目标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的通知》(食安办〔2021〕8号)(以下简称《细则》),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使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大幅提升,依法治理成效明显,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违法行为得到遏制,食品安全状况有序可控,食品安全指标综合评价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计划(4篇)

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计划(4篇)

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为了保障人们饮食安全问题,根据市食安办的具体要求,特制定____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____为指导,以确保群众食品安全为宗旨,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水平,确保一方食品安全。

二、工作任务(一)夯实基础,强化创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1.推进“两个创建”任务。

将食品安全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市“两个创建”作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总载体和主抓手,加强统一领导,完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加快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配强创建办力量,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

加大创建工作投入,充分保障创建所需财力.物力,突出重点解决检验检测.基层执法.风险监测等能力不足问题,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和装备设备.基础设施等建设。

2.落实基层“三个规范”建设。

按照“____个一”的标准,扎实推进城东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

继续推进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免费开放。

严格标准,加强督查,打造基层食品安全体系精品亮点,开创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

(二)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夯实基层监管网络1.加强食安委及食安办建设。

完善统一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做实做强食安委及食安办,充分发挥街道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协调指导作用,研究和制定新体制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统筹食品安全监管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机制。

全面梳理查找管理漏洞和盲区,结合实际逐项明确细化责任分工,不断完善与基层各部门的协作机制。

2.加强基层监管网络建设。

加强街道食品安全力量配置,下移监管重心,形成工作合力。

健全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督网,形成食品安全专业力量与辅助力量相结合3.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机制。

强化街道对本区域食品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街道.村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到位。

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范文

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范文

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范文为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和贯彻好新《食品安全法》,大力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食品安全管控体系,确保公众食品安全,根据《xx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方案》建政办函(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围绕建设“平安xx”目标,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贯彻新《食品安全法》为契机,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健全“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促进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提升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推动食品安全整体态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成员单位协同。

要加强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的统一领导。

我街道作为xx市创建活动的乡镇(街道)之一,政府要强化人财物保障,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和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创建试点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专业监管和业务指导。

(二)查找问题,消除隐患。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我街道食品安全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因地制宜,克难攻坚,提高监管效能,有效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健全机制,落实长效。

坚持目标导向,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机制、考评机制,落实“四有两责”(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日常检查责任和抽检监管责任)的投入保障机制、“一办两所两员三中队”〔镇街食安办,两市场监管所、三城管中队,专管员、信息员〕的基层网络体系,巩固成果,固化经验,构建长效监管新机制。

(四)营造氛围,社会共治。

坚持满意导向,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监管所、城管中队协同、公众参与、媒体监督、法治保障的共治格局,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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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县食安委各相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促进我县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环境,根据咸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武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示范引路、突出重点、创造特色、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建立政府主导和社会监督相结合,部门监督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的食品安全体系;围绕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和餐饮服务全过程监管这条工作主线,建立食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大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监管队伍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通过树立典型和示范带动,着力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营造安全和谐的食品环境,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敏(县政府副县长、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
副组长:杨智美(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赵万军(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白育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段争会(县质监局副局长)
李新昌(县工商局副局长)
卜备战(县农林局副局长)
杜管社(县水利局副局长)
王小斌(县卫生局副局长)
侯秀科(县商务办副主任)
宁文会(县畜牧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白育芳同志兼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县农林局:牵头组织开展食品种养殖环节示范店创建活动,根据市农业局种养殖环节示范店创建标准,负责我县种养殖环节示范店创建工作。

2、县质监局:牵头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示范店创建活动,根据市质监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示范店创建标准,负责
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示范店创建工作。

3、县工商局:牵头组织开展食品流通环节示范店创建活动,根据市工商局食品流通环节示范店创建标准,负责我县食品流通环节示范店创建工作。

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示范店创建活动,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环节示范店创建标准,负责我县餐饮服务环节示范店创建工作。

各牵头部门要根据市级各部门示范店创建标准制定各自环节示范店创建实施方案,并于9月15日前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县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创建工作要认真选址、精心规划、统筹兼顾,示范街内的食品企业必须全部符合食品安全示范店行业标准和要求。

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配合做好各牵头部门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的创建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职责明晰、责任落实的原则。

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加强各单位之间的工作衔接和协调,提高效率,增强合力。

(二)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布实施、逐步推广的原则。

对创建目标要求进行总体设计,以辖区为面、环节为线、监管对象为点,通过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逐步深化的方式,
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坚持宣传教育与制度规范并重的原则。

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积极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食品安全的创建氛围,规范行为,明确权责,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四、创建目标及总体要求
(一)创建目标:通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店,在抓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上,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为抓手,在规范扩大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基础上,力争到2011年底我县创建一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10家“食品安全示范店”(其中乡镇3家),力争2012年底县城食品安全示范店达到30%以上,乡镇达到10%以上。

(二)总体要求:通过创建活动的扎实开展,有效推进食品安全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工作责任明确,环节监管到位,社会监督有效,食品安全放心的要求,建立一套运行规范、制度健全的保障体系,一套责任分工明确、相互协调配合的责任体系,一套管理科学有效、环节监管到位的监管体系,一套公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监督的监督体系,达到食品安全有保障、公众放心消费的要求。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年9月)
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全社
会营造浓厚的宣传范围,提高全民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1年10月—2012年11月)
根据“政府牵头,部门推动,整合监管资源,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的思路,由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成员单位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监督;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制度,实现食品安全监管无缝链接,形成齐抓共管的机制。

各镇政府、各监管部门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食品安全示范街”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相关制度建立与完善,确保本辖区、本环节不出现任何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三)创建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2月)
“食品安全师范街和示范店”创建验收工作,由县“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店”创建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达到创建标准的,及时向社会公示,并由县政府命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店”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各乡镇政府、各成员单位要把创建工作列入本乡镇、本单位工作的重要会议事日程,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在全面抓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区的基础上,选择食品经营规范、制
度健全、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街道作为“食品安全示范街”试点,按照“试点先行,积累经验,逐步推广,全面规范”的要求,分阶段、分步骤开展创建工作。

(三)注重宣传,扩大影响。

要切实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广泛宣传,通过“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店”创建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明确责任,分工协作。

各县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明确责任,细化目标,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协调,形成创建合力,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五)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创建质量,推动全县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的好转。

各单位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方案于9月15日前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创建工作进展情况随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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