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报警联锁管理制度
联锁和报警管理细则

联锁和报警管理细则1目的为确保生产装置(或系统)安全运行,规范联锁和报警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2适用范围2.1本细则规定了炼油二部联锁和报警管理的范围、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
2.2本细则适用于炼油二部联锁和报警管理。
3职责由工艺专业负责本细则的修订及工艺联锁(报警)管理的监督检查,设备专业负责设备联锁(报警)管理的监督检查,安全专业负责FGS报警管理的监督检查,班组负责本细则的执行落实。
4管理内容及要求4.1联锁(报警)设置管理4.1.1联锁术语及定义工艺联锁分为公司级联锁(A级)与部门级联锁(B级)。
公司级(A级)联锁是指可以引起一个工艺系统或某台关键设备发生异常动作,并造成该生产单元或全系统紧急停车的联锁,包括:1)涉及全装置或大范围停车的工艺联锁;2)重要工艺系统的联锁;3)涉及装置仪表气源、电源主干线的联锁。
部门级(B级)联锁是指联锁动作可引起非关键设备跳车,不会造成生产单元或系统停工,能够迅速恢复系统正常的联锁,如生产过程中的开关联锁、设备启停或顺序控制联锁。
4.1.2报警相关术语及定义已激活的报警总数:指装置当班关键报警和标准报警总数。
已激活的关键报警数:指装置当班SIS报警总数。
已激活的标准报警数:指装置当班DCS报警总数。
报警率:指装置每个中控室操作员每小时收到的任何报警数。
报警抑制数:指当班被强制的报警点数,包括屏蔽、打校验位、打手动和改旁路的情况。
持续报警数:指装置当班一直报警的回路总数。
与联锁相关的报警以及部分重要控制参数报警设置为高级;其他控制参数报警设置为中级;仅为显示的报警设置为低级。
4.1.3新建装置投产前、装置大修或重大技术改造后的开工前,各专业技术人员要根据设计资料结合实际情况建立联锁台帐,工艺联锁台账需上报计划调度部,设备联锁台账需上报机械动力部,经会签、批准后执行。
部门拥有工艺报警的管理权限,装置投产后,部门结合设计和生产需要,设置报警参数,并形成装置报警台账。
仪表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仪表联锁系统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系统分类仪表联锁系统根据其重要性分为独立的闭环电路A、B两类。
A一级仪表联锁系统a)涉及全厂或大规模停车的仪表联锁系统。
b)关键设备和重要工艺系统的仪表联锁系统。
c)关系到人身、设备或产品质量的仪表联锁系统。
B一级仪表联锁系统除A除等级外的仪表联锁系统为B类。
仪表联锁系统设置和设定值的确定。
1 仪表联锁系统设置在生产过程中仪表联锁系统设置由仪表车间负责,会同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科共同编制各生产装置A、B一级仪表联锁系统设置清单,经副总工程师或主管副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
2 仪表联锁系统整定值的确定仪表联锁系统的整定值由仪表车间会同相关生产车间制定,生产设备科负责人审批确认。
其中设备保护性参数(轴振动、轴位移、轴承温度、润滑油压、密封油压等)的仪表联锁系统须经副总工程师或主管副经理审批确认。
所有负责人员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程序。
仪表联锁系统配置仪表联锁系统中报警和控制电路的配置方案由设备仪表维护组提出。
A一级仪表联锁系统配置组成方案应由车间、生产设备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车间共同审定,设备部门负责人确认审批。
所有负责人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程序。
所有仪表联锁的实施由仪表专业或设备仪表维护团队负责,与仪表联锁系统有关的其它专业,要按仪表联锁系统中的要求条件予以保证。
仪表联锁系统的测试和确认1 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对仪表联锁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
a)新建装置单机或联动调试前。
b)单个设备或单元系统维护后。
c)大修后。
2 测试内容a)仪表专业或装置仪表维护组根据生产部批准的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和系统电路下达《仪表联锁报警系统试验记录》b)仪表专业会同工艺、电气、机械维修部和其他相关部门应共同检查并确认仪表联锁系统对电源敏感、气源、工艺环境外部条件的要求是否符合规定。
仪表联锁系统的投运由生产车间生产主任负责。
通知该装置仪表维护班长,仪表维护班长指定专人将该系统回路再次检查确认无误后,由仪表维护班长向生产车间生产主任报告系统准备完毕。
安全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仪表联锁保护系统是确保生产装置安稳长运行的重要保护手段,特别是涉及到生产设备安全的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对于避免事故发生,保障装置和人身安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因此,必须加强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杜绝随意摘除、修改、恢复、新增、旁路仪表联锁保护系统。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联锁包括各生产装置所有的联锁参数的设置及联锁参数的检测及处理设备(适用于DCS、SIS、PLC系统)。
第三条管理原则:联锁的日常管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二章联锁的分类第四条根据仪表联锁保护的性质,将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
第五条根据联锁保护系统的安全性、影响范围,实行分级管理。
第六条公司的联锁分为I级、H级、In级和IV级管理。
(一)I级联锁:为公司级联锁;(二)∏级联锁;为区域或联合装置级联锁;(三)In级联锁:为装置单元级联锁;(四)IV联锁:为单元设备联锁。
第七条安全仪表(SlS)系统管理参照公司I级联锁管理标准执行。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第八条仪表联锁管理包括联锁参数的修改、联锁仪表、联锁回路的摘除、修改、恢复、新增、旁路等的管理。
第九条仪表联锁系统由机动部负责归口管理。
第十条机动部归口管理职责(一)组织制定和修订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二)监督各单位建立健全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及周检计划。
(三)监督各单位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保养、检修。
(四)负责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备品备件的采购审批工作。
(五)负责《报警、联锁变更申请》的审批。
第十一条技术科职责(-)负责工艺联锁《报警、联锁变更申请》的审批。
(二)负责工艺联锁值修改的审核。
第十二条生产科职责(一)负责《报警、联锁变更申请》的审批。
(二)负责生产车间和电仪车间的工作协调。
第十三条生产车间职责(一)负责本车间全部联锁的管理,各生产车间要制定本车间的联锁管理实施细则,做到一个联锁回路一个措施,使公司的联锁管理落实到每一个联锁回路中去。
(二)当作为申请人时负责办理《报警、联锁变更申请》,严格仪表联锁系统变动的审批程序,并与生产科、电仪车间协调联锁系统变动执行工作的对接。
仪表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仪表联锁系统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系统的分类仪表联锁系统按其重要性以独立的闭环回路分成A、B两类。
A类仪表联锁系统a)涉及全装置或大范围停车的仪表联锁系统。
b)关键设备和重要工艺系统的仪表联锁系统。
c)关系到人身、设备或产品质量的仪表联锁系统。
B类仪表联锁系统除A类以外的仪表联锁系统均为B类。
仪表联锁系统的设置和设定值的确定。
1 仪表联锁系统的设置在生产过程中仪表联锁系统的设置由仪表车间负责,会同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科共同编制各生产装置A、B类仪表联锁系统设置清单,经副总工程师或主管副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
2 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的确定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由仪表车间负责会同有关生产车间制定,生产设备科负责人审批确认。
其中设备保护性参数(轴振动、轴位移、轴承温度、润滑油压、密封油压等)的仪表联锁系统须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确认。
所有负责人员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程序。
仪表联锁系统的配备仪表联锁系统中报警及控制回路的配备组成方案由装置仪表维护班提出。
A类仪表联锁系统的配备组成方案应由车间、生产制造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车间共同审定,设备部门负责人确认审批。
所有负责人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程序。
所有仪表联锁的实施由仪表班负责,与仪表联锁系统有关的其它专业,要按仪表联锁系统中的要求条件予以保证。
仪表联锁系统的试验和确认1 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对仪表联锁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试验。
a)新建装置在单机或联动试车前。
b)单机设备或单元系统检修后。
c)装置大修后。
2 试验内容a)仪表班按制造部批准的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按系统回路开具《仪表联锁报警系统试验记录》b)仪表专业会同工艺、电气、机修等有关部门共同检查确认仪表联锁系统对电源、气源、工艺环境外部条件的要求是否符合规定。
仪表联锁系统的投运由生产车间生产主任负责。
通知该装置仪表班长指定专人将该系统回路再次检查确认无误后,由仪表班长向生产车间生产主任报告系统准备完毕。
仪表联锁系统的投运由生产车间工艺操作人员按操作程序执行。
公司报警联锁管理规定

xxxxxxxxx公司仪表报警联锁作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公司”)仪表自动化报警、联锁的监督管理,保证装置安全,确保生产稳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联锁和报警系统的管理,以及仪表报警和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的管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各生产中心(一)负责提出报警值变更及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的申请;(二)审核及配合仪电中心实施联锁的变更、摘除;(三)负责组织装置仪表报警联锁系统的联校工作;(四)负责报警值变更及联锁摘除或恢复工作的具体监护措施实施。
第四条仪电中心(一)负责报警值变更及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工作的具体实施;(二)负责提出联锁停用、摘除或恢复的申请;(三)负责仪表联锁系统技术资料的建立和完善。
第五条机械动力部(一)负责关键设备的报警值变更及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申请的审查;(二)负责整个联锁变动实施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三)负责对安全联锁、报警系统的日常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技术质量部(一)负责工艺的报警值变更及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申请的审查;(二)负责联锁联校的确定和审查;(三)负责整个联锁变动实施过程的监督。
第七条生产管理部(一)负责对关键设备的联锁长期停用(变更、摘除)及恢复的审查;(二)负责工艺的报警值变更及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申请的备案。
第八条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对一级联锁变更、停用、摘除或恢复申请的审批。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程序第九条联锁的分级(一)联锁根据其重要性分为二级:1.一级联锁:直接引发多个生产单元(一个生产装置由多个生产单元组成)或一个生产装置非计划停工的关键联锁;2.二级联锁:直接引发一个生产装置里某一个生产单元或某一台关键设备联锁从而紧急停车的重要联锁;(二)一、二级联锁详细情况见各装置联锁逻辑图。
第十条联锁变更、停用、摘除的定义(一)本规定所指联锁系统特指公司各装置的SIS系统,DCS、PLC和机组控制系统不属于本规定的联锁系统。
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安全仪表联锁系统管理制度1.总则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生产装置中安全仪表联锁保护系统(SIS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保障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安全事件和事故发生。
该制度是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的。
1.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装置中SIS系统的管理。
2.管理职责2.1 安全仪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初步审核(会签)由生产科、总工办、安全科、设备科、电仪科负责,生产副总审核,总工审批。
2.2 ___负责审核确认联锁的设定值,总工审批。
2.3 生产科负责安全仪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的管理审核工作。
2.4 安全科负责监督各岗位安全仪表装置的安全运行情况,监督联锁解除/恢复/变更作业票证的管理,以及监督联锁解除/恢复/变更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管理执行情况。
2.5 电仪科为安全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监管部门,负责完善安全连锁管理台账,审核联锁逻辑图的正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组织实施自动化安全联锁的安装、调试、投运的协调工作。
2.6 电仪车间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日常巡检维护,按时对各岗位安全联锁装置进行询问检查,及时处理安全联锁锁运行中的一切情况,建立健全安全联锁管理台账,编制联锁逻辑图,以及组织实施自动化安全联锁的安装、调试、投运的协调工作。
2.7 各生产车间负责安全仪表联锁装置的运行(投运)使用,建立本部门安全仪表连锁管理台账以及安全连锁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申请,并填写生产工艺中联锁报警处置记录台账,编制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3.安全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3.1 安全仪表锁保护系统的解除分为长期性解除和临时性解除。
3.1.1 长期性解除对于设计不合理、设计条件与实际工艺条件不符、工艺或设备条件、参数改变等原因造成连锁系统无法投用的情况,经过生产科、总工办、安全科、设备科、电仪科讨论审定,待审批后可办理长期性解除连锁手续,由电仪车间实施解除。
联锁仪表管理制度
联锁仪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仪表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生产安全,保证经济效益的实现,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仪表的单位。
第三条仪表管理应坚持以维修为中心,预防为主,保养为基础的原则,做到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仪表的选用、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计量检验等各个环节,全面覆盖企业仪表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执行管理制度。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的修订、解释及具体执行细则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并经企业领导审核同意后施行。
第二章仪表选用第七条在选用仪表时,应根据生产过程的要求和实际使用情况,尽量选择性能优越、质量稳定、维修方便的仪表设备。
第八条选用仪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避免选用假冒伪劣产品,确保仪表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九条仪表选用应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和控制要求,选择合适的仪表型号和规格,避免过度或不足的投资。
第十条仪表选用前应进行技术评审,确定选用原则和标准,明确选用依据,确保选用合理、科学。
第十一条仪表选用应有专门的验收程序和文件,记录仪表的选用过程和依据,确保选用符合要求。
第三章仪表安装第十二条仪表安装前应进行认真的准备工作,确定安装位置、支架结构、布线管道,做好相关计算和布局设计。
第十三条安装仪表前应进行验收,检查仪表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损坏,确保安装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仪表安装应按照设备说明书和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安装过程应做到稳固可靠,接线正确,布线清晰。
第十五条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和测试,确保仪表安装工作符合要求,没有漏项和差错。
第十六条安装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如需更换或重新安装时,应重新进行验收,并及时更新相关记录。
第十七条安装质量不合格的仪表应及时更换或整改,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生产过程的正常进行。
第四章仪表调试第十八条仪表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调试,确保仪表与控制系统的配合正常,功能正常。
仪表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仪表联锁系统管理制度1. 前言为保障生产安全和生产质量,提高设施的可靠性和运行效率,实现“安全、高效、稳定”的管理目标,我公司制定了仪表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仪表联锁系统的管理。
3. 管理要求3.1 系统安全性1.要求设备在运行中不出现电气及机械故障,并且保持稳定运行状态。
2.要求系统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规范,并严格按照规范执行。
3.要求系统安全级别不低于公司执行的标准,确保设备运行不出现安全隐患。
4.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操作设备,并及时更新操作手册。
3.2 设备维护1.每年对仪表联锁系统进行例行检验,检查设备的故障情况,及时调整维护计划。
2.设备维护人员应具备专业的维护知识和技能,并接受培训及考核。
3.设备维护应按照维护计划及时保养,保证设备的可靠性。
3.3 应急管理1.定期组织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意识和处置能力。
2.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设备出现意外情况,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3.4 保修管理1.对于设备保修期内的故障,应及时报修生产部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
2.设备维修应严格按照保修手册进行。
4. 管理流程4.1 设备的接收1.对于新设备到厂,应进行验收,并进行设备资产台帐的登记。
2.对于设备修理后重新投入生产,应进行验收,核对维修记录,确保设备安全稳定。
1.设备维护需要编制计划,根据计划进行维护,并按照维护手册进行维护。
2.每年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4.3 设备的保修1.设备保修期内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并严格按照保修手册进行保修。
2.设备的保修应及时结束,确保设备的能够继续运行。
4.4 设备的更新1.对老化和更新要求提高的设备需要进行更新,更新前应审查更新方案,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升级和更新。
2.更新后应进行验收,并记录上报管理部门。
5. 相关部门职责5.1 生产部门1.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并及时进行处理。
2.对设备的检验、维护、更新等工作进行管理,并及时报告设备故障和维护情况。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一、编制背景仪表联锁保护系统是核电厂安全防护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具有防止失控线路进入反应堆、保证燃料组件及压力容器安全的重要功能,因此,关于其管理制度的规范十分必要。
本文旨在规范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制度,确保其系统性和可执行性。
二、对象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核电厂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建设、操作、维修和保养等活动。
三、行为准则1. 管理层要加强对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确保其处于适当的维护状态,从而确保反应堆的安全。
2. 任何人不得进行任何可能影响仪表联锁保护系统运行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随意拆卸、调整系统内部部件。
3.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和程序进行操作,避免误操作,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4. 维修人员必须拥有合格的资格和操作能力,严格按照维修程序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维修质量。
5. 在需要使用低水平保护系统进行工作时,必须先进行安全验证和授权,并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
四、内容细则1.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日常管理a. 管理层要对仪表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其稳定性和可靠性,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性维护计划。
b. 对每个仪表联锁保护系统设备进行分类管理,建立设备档案,并制定设备维护计划。
c. 对仪表联锁保护系统设备、零部件和材料进行定期检验、试验和保养,确保其长期安全运行。
d. 管理层应当不定期地进行演练和模拟,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和处理程序。
2.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安装和维修a.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其正常运行。
b. 维修人员必须熟悉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结构和工作原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维修。
c. 在维修过程中,必须对原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确保维修后系统稳定、可靠运行。
d. 在维修或更换设备时,必须对设备进行追溯管理,并对更换的设备进行标记和保管,以便今后使用和维护。
3.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的安全措施a. 对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考虑和保护,以确保系统能够正常运行,保证反应堆的安全。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工作,确保装置的稳定运行,提高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的安全操作性,切实发挥联锁保护作用,降低设备事故发生率,根据公司《工业自动化仪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陕西华浩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生产技术部为公司的联锁系统主管部门,负责联锁管理规定的制定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考核。
第四条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操作、投用、运行情况;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联锁参数的设定情况。
第五条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本单位的联锁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公司联锁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
第六条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人负责监督公司各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报警联锁设施的使用情况。
第七条生产技术部负责本单位的联锁系统的操作、投用管理;负责审核确认系统设置及联锁报警设定值;负责审核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及涉及长期解除联锁的工艺操作法的修订。
第八条生产技术部负责监督本单位联锁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报警联锁设施的使用情况。
第九条工艺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联锁系统的操作使用和运行管理;建立管理台帐以及联锁解除、投用、变更的申请;制定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十条仪表专业负责本单位的联锁系统的基础资料的管理、日常维护、检修试验等工作。
第十一条电气专业负责本单位与联锁系统有关的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试验等工作。
第二章自动化联锁系统管理第十二条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按其重要性以独立的回路分成A、B两类。
A类联锁回路具体分为:(一)A1类:联锁动作造成单套或多套装置停车、关系到重大人身、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的仪表联锁回路;(二)A2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局部或单个工段、单元停工,其影响面次于A1级联锁的联锁回路;(三)A3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工段、单元内局部停工或单台设备停车,其影响面次于A2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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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报警联锁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报警联锁系统在工艺生产过程、 大型机组及关键设备运行 中的监控、保护作用,提高管理水平, 确保装置安全生产, 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联锁管理职责 (一)公司仪表车间是联锁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 仪表车间负责管理制度 的制定及运行管理工作。 (二)仪表车间要定期研究本单位联锁系统的运行情况, 检查落实好联锁 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确保联锁系统投用率为 100%, 且处于良好的 技术状态。 (三)仪表车间负责联锁系统的日常管理及摘除、恢复的执行。 第二条 联锁系统的运行管理 ( 一 ) 根据联锁系统的重要性,各级管理部门应落实专人负责的制度,加 强关键设备和关键工艺参数的联锁系统运行管理; ( 二 ) 凡涉及联锁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检修、操作及联锁系统的任何变 更(包括接线改变;仪表设备、器件改型或增删、联锁原理、功能变更和 设定值变更等) 都必须按照联锁管理制度办理联锁工作票, 各生产经营单 位在处理联锁系统时, 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仪表人员事先必须研究联 锁系统图纸,确定工作方案,采取可靠措施,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执行, 操作过程中有监护人员, 以防误操作, 处理后要在 《联锁工作票》 上详细 记载并签字。动作实施后及时做好变更记录, 要在相应的资料、 图纸上标 注。 ( 三 ) 联锁系统必须做到资料图纸齐全、准确,并建立相应的设备档
( 四) 对新增的联锁系统,生产经营单位主管部门应向仪表部下达正式 任务书和全套图纸资料 (五)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联锁系统必须投入使用(自动),不得随意 解欢迎下载 2
除或改为手动操作。 (六) 在生产装置正常运行,联锁系统投入使用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准 调整联锁系统的动作设定值。
(七) 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均由操作工操作;盘后开关、按钮 均由仪表人员操作。仪表工处理联锁系统中的问题时,如果涉及到盘前开 关、按钮等,必须事先和工艺负责人联系,由操作工进行操作。仪表工处 理完毕后,必须及时通知操作工,由操作工确认工艺状况,将开关、按钮 等复位。 (八) 现场关键联锁仪表应配有联锁警示标识。 (九) 工艺操作工必须接受联锁系统操作的相关培训,不得随意操作 联锁按钮、开关等。 (十)长期停用的仪表联锁系统,在落实防范措施,办理联锁工作票后, 各生产单位由主管领导组织相关专业于每年召开确认会议, 提出整改计划 和责任人,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留挡后,报设备管理部。
第三条联锁系统的维护与检修 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7-2004 )要求进行. (一) 应加强联锁系统维护、检修工作的管理,在岗位责任制和巡回检 查制等有关制度中,要落实联锁系统方面的内容、时间、方法和专职维护 人员。 (二) 对有专业交叉的联锁系统,使用单位应明确划分专业界面,避免 在管理和维护检修方面出现死角。 (三) 与联锁系统有关的仪表、设备、附件和电源开关的合 /断位置, 一定要有清晰明显标记;进口设备应有中英文对照标记;紧急停车按钮和 重要的开关要配有护罩,并保持完好。 欢迎下载 3
(四) 要重视对联锁系统所用电源、气源和其他滤尘、排热等辅助设施 的检查和维护,并制定相应的规定,认真执行。 (五) 联锁系统的备品配件要有足够的保证,并应定期检查其备用状态 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 (六) 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参照有关技术文件,明确规 定联锁系统中所用器件、仪表、设备的使用周期或年限,并定期更换。 (七) 联锁系统的检修,应编制详细的检修计划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 施。检修必须严格按照检修计划和检修规程进行,不得随意甩项和漏项。 (八) 联锁系统中所有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仪表、执行器都应 在停车大修时进行全面检查、清洗、校验或标定。对于达不到装置运行周 期要求而又必须进行检修的仪表和元器件,应在米取可靠安全措施的条件 下,使之脱离联锁系统后进行。 (九) 联锁系统经过检修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用之前, 必须进行系统联 校,重要的联锁系统在联校时还应由有关的机械、 电气、工艺专业人员共 同检查和确认,并经动作试验至少两次合格后填写《联锁系统开车联校确 认单》,方可投入使用。 (十)对备用设备及辅助油泵等自启动联锁系统,凡工艺条件许可的, 应定期进行试验:如工艺不容许进行试验的,应由仪表专业人员作模拟实 验,并由工艺人员参加确认。 (十^一)对有安全措施的联锁系统,在系统联校动作正常的情况下,还 应检查系统在突然中断供电、供风时,执行器能否最终趋向或保持在确保 工艺过程安全所要求的位置上。 (十二)联锁系统所有的检修和试验结果,生产部门及仪表部均应详细 记入档案。 (十三)正在运行中的报警联锁系统因故需要进行检修时, 必须由仪 欢迎下载 4
表部班组向仪表部主管以上领导报告,填写报警联锁条件临时摘除申请 表,并通知生产部门经理,经生产部门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进行。 检修时 必须在本班人员的监督下摘除该报警联锁系统。 检修完毕,经有关负责人 员检查验收合格后,通知生产部门重新投入报警联锁系统,运行检修情况 要有记录。并有检修人和监督人签名。
(十四)装置安装或者检修完成后要进行联锁系统交接,生产部门、 仪表部根据报警联锁单逐项进行检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单上 签字,转交给生产部门。
第四条 联锁作业票管理细则 1、 联锁按其对生产、设备及运转安全性重要程度分成三级: (1) 一级联锁:能造成反应器停车、重要设备停车、全装置(包括 公用工程)停仪表风或停电的联锁,对 PTA生产或者设备造成 严重影响,损失严重或能引起重大安全事故的联锁,定为一级 联锁。(PTA主装置空压机及ESD联锁(R2R部分除外)属于一 级联锁) (2) 二级联锁:能造成局部单元停车、除上述重要设备外的设备停 车,对PTA生产造成一般影响,损失不严重或能引起一般安全 事故的联锁属于二级联锁(PTA主装置的干燥机系统、压滤机系 统、高速泵系统、R2R装置以及公用工程锅炉点火系统统等联锁) (3) 三级联锁:除一、二级联锁外的联锁,属于三级联锁。 2、 对报警联锁系统进行变更必须执行报警联锁审批程序,各级联锁审 批权限如下: (1) 三级联锁:生产部门运行班组提出书面申请,部门经理批准, 由仪表部负责实施;如经部门经理特殊原因不在现场,则由值 班长代替其行使职责。 (2) 二级联锁:生产部门运行班组提出书面申请,经生产部门经理 同意,欢迎下载 5
经生产副总批准,由仪表部负责实施; (3) 一级联锁:由生产部门运行班组提出书面申请,经生产部门经 理批准,再由公司生产副总核准并经公司总裁同意,由仪表部 负责实施。 (4) 设备本身的报警和联锁:由设备部提出书面申请,经设备部经 理批准,并抄送生产部门经理。由仪表部负责实施。 (5) 仪表自身原因:由仪表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仪表部门经理批准, 并抄送生产部门经理。由仪表部负责实施, (6) 例行维护:仪表部必须经常例行维护的带联锁的仪表,仪表维 护人员通知当班操作人员出具作业票,工艺值班长核准,维护 完成后恢复。 注:对于公司领导不能及时到达现场的紧急情况,公司领导可以 通过电话授权当班值班长,由授权人代表公司或者部门领导批准实 施;事后需由提出方在申请单上补办相关手续,以便仪表联锁的规范 管理。 4、 生产部门应建立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台帐,工作票原始单据保存 期3年。 5、 各报警联锁系统的报警值、报警联锁动作值的认定,应以当前最新 版为依据。 6、 各报警联锁系统的报警值、报警联锁动作值需经批准后,仪表部方 可更改和设定。仪表部安排专人负责更改。之后,要把更改日期、 有关数据、更改人等内容及时记入仪表部和班组设备台帐内。 7、 报警联锁条件临时摘除手续(一周内):提出方出具书面申请,按 分级管理原则进行审批,由仪表部安排专人负责执行。恢复仍需要 书面申请,仪表部见单执行。 & 报警联锁变更申请单一式四份。一份由申请方保留;两份留仪表部; 一份留生产技术部。 9、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报警联锁系统,包括 ESD(紧急停 车系统)、PLC(可编程控制器)、DCS(集散控制系统)实现的报警 联锁系统。 欢迎下载 6
10、 严禁各部门在没有办理联锁工作票的情况下进行联锁的操作。欢迎下载 7
附表一 1 锁保护系统旁路/恢复工作票 装置名称 联锁名称 申请人 申请单位 旁路(摘除)原因: 工艺 □仪表 □ 设备 □
实施方案: 保护措施: 旁路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 作业人 监护人
申请单位主管领导 生产主管领导
公司主管领导 欢迎下载 8
附表一 2 联锁保护系统摘除/恢复审批单 装置名称 联锁名称 申请人 申请单位 摘除原因:
实施方案: 保护措施: 摘除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 申请单位主管领导 公司主管领导 欢迎下载 9
附表一 3 报警联锁变更申请单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 仪表位号 报警联锁位号
申 请 内 容
填表人 批准人 会签
单位 意见 部门经理签名
生产 技术 部 意见 部门经理签名
公司
主管 领导 意见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