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公司章程(多人公司、设执行董事、设经理、不设监事会)
新版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企业章程范本(两个以上股东, 不设董事会)江西XX有限企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旳行为, 保障企业股东旳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如下简称《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旳规定, 结合企业旳实际状况, 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企业,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企业以其所有财产对企业旳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我司章程对企业、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企业名称和住所第四条企业名称: 江西XX有限企业(如下简称“企业)。
第五条企业住所: 江西省XX市XX县(区)XX路XX号。
第三章企业经营范围第六条企业经营范围: (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范填写)。
第四章企业注册资本第七条企业旳注册资本为在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旳全体股东认缴旳出资额。
企业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
企业增长或减少注册资本, 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旳股东通过并作出决策。
企业减少注册资本, 还应当在报纸上刊登企业减少注册资本旳公告, 并自公告之日起45天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企业成立后, 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备置股东名册。
第十条各股东应当按章程旳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旳出资。
股东不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出资旳, 应当向企业足额缴纳, 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旳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企业股东旳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企业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与或推选代表参与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四)根据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旳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五)优先购置其他股东转让旳出资;(六)优先购置企业新增旳注册资本;(七)企业终止后, 依法分得企业旳剩余财产;(八)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企业财务汇报。
第十二条企业股东承担如下义务:(一)遵遵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旳出资, 不得抽逃出资;(三)以其认缴旳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旳其他义务。
章程1.一人公司(设执行董事,不设经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第四条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名册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的股东名册如下:第八条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任命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批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批监事的报告;(五)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批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章程第九条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一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任命产生。
执行董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第十二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一)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的决定;(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任命产生。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两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XXX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XXX地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XXX市××路××号(注:以公司住所的房产证明所列地址为准)。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物业管理(注: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具体填写)。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注:如公司采取实收资本分期到位的,应在该条标明分期出资的“出资期别”、“出资额”、“出资期限”等具体情况。
出资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出资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如下: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1、×××2、×××3、合计其中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0%,实物出资占注册资本的60%(注:出资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2022最新工商局版本公司章程(自然人独资、设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

XX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XX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XX公司〔自然人独资。
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XX公司。
本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XX公司。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公司名称为:。
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之日起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 , 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三章公司的股东公司股东__,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住所:。
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置备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记载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更新。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 ,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股东缴纳出资的,公司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的记载事项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作出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三依据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质押所持有的股权;〔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决定记录、执行董事决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 ,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五在公司清算完毕并清偿公司债务后 ,享有剩余财产。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应当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 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三应当使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六不得抽逃出资;〔七不得滥用股东权利伤害公司利益;〔八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伤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6)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常见的企业类型,它以有限责任为基础,由股东共同出资组成。
根据不同的组建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也不尽相同。
本文主要探讨的是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组成和主要内容。
一、公司名称和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第一条内容通常会注明公司名称和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的创建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注意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管理规定。
注册资本是指公司设立时股东的出资总额,其大小应根据市场和经济条件综合考虑。
二、股东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代表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
章程应明确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对股东出资、转让、质押、继承等方面的规定。
三、经营范围公司章程应清楚地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主营业务和附加业务。
经营范围的确定要遵循国家和地方法规,避免违法经营和违规经营导致的法律问题。
四、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这就需要明确公司的经营管理。
章程可以规定由股东大会选举执行董事,或者由由股东大会直接任命管理人员,由他们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并经常向股东大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经营状况。
五、盈余分配公司的盈余分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章程应当明确规定公司盈余的分配方式、分配比例和委托银行。
股东应按照章程规定行使权利,并参与公司的盈利分配。
六、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公司的解散和清算涉及到公司的最终命运,其规定应该较为详细。
章程应规定公司解散的程序、清算的负责人及程序,并规定在清算过程中的优先次序和分配原则。
清算程序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确保利益的最大化。
七、其他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还应制定其他必要的规定,如关于公司出资期限、股份转让或转让受限、派遣制度、资产评估等。
总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公司操作的重要文件,它不仅包含了公司的底线,也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
章程应依据《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立足于公司自身的特点,符合市场和经济实际,确保公司稳健经营,保障股东利益和社会发展。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改)

宜宾市南溪区蜀味坊食品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五条公司名称:宜宾市南溪区众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条公司住所: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三元街278号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食品制造业第八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第九条公司由2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
第十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如下:单位:万元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十四条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全体股东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六章股东第十五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决议、监事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不设董事会监事会)有限公司章程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履行公司权利,承担公司义务,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市××××区××××路××××号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第四条公司在××××XXX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三章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证照号码。
股东名称或资本出资方式(金额:万元)。
出资时间无。
其他计币。
物。
形比。
金。
金。
金。
金额。
额。
额。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及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文件示范文本
xxxxxxxxxx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xx市xxxxxxxx第二条公司住所:xx市xxx区xxx路xx号xx室第二章公司经营围第三条公司经营围:xxxxxxxx。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决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决定需行政许可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作出决定。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名称为xxxxxxxx,股东的证件名称为xxxxxxx,证件为xxxxxxxx,出资方式为货币,认缴出资额为xxx万元。
认缴出资时间至xxxx年xx月xx日以前。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第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委派执行董事和监事;(3)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8)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定;(9)修改公司章程。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不设股东会和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可委派连任。
第八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拟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5)决定公司部管理机构的设置;(6)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九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聘任或解聘。
公司章程范本二(不设股东会)
第三版本:参考式样(适用范围:适用于组织机构设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其他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杭州市区(县、市)路号。
第四条公司在(填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年(或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 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万元。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 的 %,(将/ 已)在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
或以 方式认缴出 资 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 已)于年 月 日前到位, 第二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 已) 年 月 日前到位 ;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年 月 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 万 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共计认缴出资万元,合占注册资本 %,(将/ 已)在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
(或以方式认缴出 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万元,(将/ 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 第二期认缴出资缴出资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 公司由 个股东组成: 股东一:(请填写法人股东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地址:股东 :(请填写自然人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以 方式认 万元,(将/已)于年 月 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 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使《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第 1 项至第 10 项职权,还有职权为:11 、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12 、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条第 11 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 议;13、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新公司法章程-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示例)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
第四条公司由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股东名称(姓名) 证件号(身份证号)第五条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的为准)第六条经营期限:长期.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个执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第十三条股东的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五、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时有优先认购权;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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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
力。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
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
第四条 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部
门核定为准。)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名册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 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的股东名册见附表。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
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九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会议通知约定以邮寄方式送达。股东应当向公司执行董事报备约
定送达地址。股东会会议通知以执行董事向股东约定送达地址发出通知邮件
为送达标志。股东的约定送达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执行董事报备变更,
否则,公司将仍以原地址为送达地址。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
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不能
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
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
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 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
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提起诉讼;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发生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八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
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
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登记。
法定代表人除行使本章程规定的职权以外,还应当行使以下职权:
(一)保管公司的营业执照,保管和使用公司的公章;
(二)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第二十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重
新产生符合任职资格的法定代表人:
(一)法定代表人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担任法定
代表人的情形的;
(二)法定代表人丧失执行董事或经理资格的;
(三)因被羁押等原因丧失人身自由,无法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的;
(四)其他导致法定代表人无法履行职责的情形。
第七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所承担的责任。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
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
违约责任。
公司成立后,股东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
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数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
补交其差额。原出资中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应
当重新评估作价。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 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算。
第二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四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
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
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
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
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
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二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决议。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
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
半数通过。
第二十七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
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应当在审计后十五日内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
股东。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一式 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年 月 日
7
附表:股东名册
股东姓名 或名称 证件号码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分期缴付
出资时间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方式
8
股东签字页
股东姓名(名称)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