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校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弊多利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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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研究

中国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研究

我国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研究摘要关爱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标志,不仅能够保障残疾人的切身利益,更有利于法治化进程,营造和谐社会环境。

福利企业作为我国集中安置有劳动力残疾人就业主要的载体,是帮助残疾人摆脱被歧视和生活贫穷最有效的方式。

但是,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福利企业的生存也面临巨大挑战,如何继续有效发挥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社会作用,实现福利企业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一个亟待研究的问题。

我国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是国家为了发挥税收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对满足享受税收优惠条件的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即纳税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实行的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的方式做出的间接的财政支出。

福利企业税收优惠对引导鼓励社会创办福利企业,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然而,我国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主要以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依据,缺乏关于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方面的专门法律层面的规定。

就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法律实施来看,税收优惠实施缺乏保障,大量福利企业的发展不尽如人意,福利企业享受着相应的税收优惠,但却没有实质改善残疾职工的工作待遇,更有企业为了退税优惠,利用残疾人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且现实中存在利用福利企业外壳偷税漏税的案例。

我国福利企业税收优惠监管机制也不健全,这也极大的阻碍了福利企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税务机关作为税款的征收和税收优惠的最终决定者,却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使得我国目前税收优惠实施过程中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甚至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税收征管人员的受贿、滥用职权等行为。

基于上述福利企业税收优惠实施所面临的具体问题,我们首先需要厘清相关的法律制度,严格遵循税收法定主义,提高立法层次,通过提高法律位阶、整合现行的法律制度,改变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较强而规性较弱的现状。

其次是容方面要遵循税收法定、公平、效率等基本原则,注意保持法律的整体性、一致性,防法律冲突。

税收优惠政策利弊评析

税收优惠政策利弊评析

税收优惠政策利弊评析的地理位置与自然条件的得天独厚,在历史发展变迁中一直都就是我国西部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就是我国连接中亚的重要门户与战略通道。

为促动西部地区的发展,打开向西开放的贸易门户,继2005年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建立以来,2010年中央批准在霍尔果斯正式建立经济开发区,并实施一系列的鼓励政策,最有代表性的就是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关税等税种为一体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

区位优势与政策效应的有效驱动,让霍尔果斯成为新疆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与西部最具潜力的贸易开发区。

其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幅度之大最为引人注目,也引发国内外的注重与争论:霍尔果斯就是否成为了我国的避税地?会否诱发国内其她地区的税收竞争?一、霍尔果斯税收优惠政策梳理霍尔果斯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税与增值税等税种,以下将分别对各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具体阐述与分析:霍尔果斯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可概括为“五免五减”:在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对新办的符合《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免税期满后,再免征企业五年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

其中“五免”政策来源于《国务院关于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33号),而“五减”属于地方性政策,来源于自治区政府定的《关于加快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2]48号)。

除此之外,2015年10月份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中规定符合享受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企业,取消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能够直接享受企业所得税“五免”的政策。

这个变化使得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与执行进一步放宽。

霍尔果斯现行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主要以“奖励返还”方式实现,《关于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霍尔果斯园区引进企业薪金收入个人所得税奖励暂行办法》中规定,境内外个人在霍尔果斯园区取得的工资薪金,除当月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足1000元的以外,当月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2000元,2000-4000元,以及4000元以上的,奖励返还比率分别为其在开发区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70%、80%、90%。

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意见建议和建议

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意见建议和建议

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意见建议和建议
税费优惠政策是指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支持特定行业或群体而制定的减免税费的政策。

以下是关于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的意见建议和建议:
1. 完善政策设计:税费优惠政策应当根据不同行业、企业规模和地区特点进行分类制定,确保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政府部门应加强与相关行业和企业的沟通,了解其实际需求,制定更加精准的优惠政策。

2. 简化申请程序:税费优惠政策的申请程序应当简化和透明化,减少企业的申请成本和时间。

政府部门可以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供在线申请和审批流程,方便企业申请和享受优惠政策。

3. 加强监管和执法: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需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防止虚假申报和滥用优惠政策的现象发生。

政府部门可以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加强现有机构的职能,加大对企业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优惠政策的合规性和公平性。

4. 提供培训和指导: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税费优惠政策,政府部门可以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

可以组织专门的培训班或研讨会,邀请税务专家和行业代表分享经验和案例,帮助企业了解如何合理利用优惠政策。

5. 加强宣传和推广: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税费优惠政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企业和公众的知晓度和认同度。


以通过多种渠道,如媒体、宣传册、网站等,向企业和公众传达优惠政策的内容和好处,鼓励更多的企业申请和享受优惠政策。

总之,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政府部门应当加强政策设计和监管执法,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指导,企业则应合规申报和合理利用优惠政策,共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企业税务筹划的利与弊

企业税务筹划的利与弊

企业税务筹划的利与弊税务筹划是指企业利用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合法漏洞,通过合理的安排财务、业务和组织结构等方式,来减少纳税负担的行为。

这一策略在企业运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与之相伴的也存在着一些利与弊。

本文将探讨企业税务筹划的利与弊以及其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

一、企业税务筹划的利1. 减少税务成本: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企业可以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应缴税款。

例如,合理安排资金流动,减少税前利润,从而降低应纳税额。

这些举措可以有效减少企业负担,提升资金利用效率,增加企业盈利能力。

2. 提升竞争力:税务筹划还可以通过优化企业运营结构,提升企业竞争力。

例如,合理的跨国税务筹划可以降低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的税务负担,增加企业国际竞争力。

同时,税务筹划还可以提高企业的资金流动性,以便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和经济周期波动。

3. 合规运营:税务筹划强调的是在税法规定范围内进行合规运营,合理规避税收风险。

企业通过进行税务筹划,能够更好地了解税法规则,掌握合规操作方式,避免因纳税错误而引发的税务纠纷和经济损失,提高企业整体经营水平。

二、企业税务筹划的弊1. 法律风险:企业税务筹划需要合理而精确的把握税法规定和税务政策,一旦操作不当,有可能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导致严重的法律风险。

例如,滥用税收优惠政策、虚假报税等行为都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甚至带来声誉损失和经济惩罚。

2. 不确定性:税务法规和政策的多变性使得企业税务筹划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

一些原本符合税法的筹划方案,在政策调整或修订后可能会不再适用,导致预期的税务优惠无法获得或被要求补缴税款。

企业需要不断跟进相关政策变化,可能需要改变筹划方案,增加了管理成本和风险。

3. 伦理道德问题:税务筹划中存在一些行为可能会引发道德伦理问题。

例如,某些合理但有争议的筹划手段,可能被视为逃避税收责任,损害社会公平和公共利益。

企业需要审慎权衡税务筹划的合理性和社会责任,避免因为追求个人利益而违背伦理道德准则。

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分析

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分析

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分析作者:李卫东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1年第08期摘要:现行的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促进福利企业的发展以及对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方面都有积极的引导、促进作用。

文章就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利用过程中的,诸如实施成本过高、效果不明显、政策及征管的漏洞过多等进行了一定的论述,对税收优惠政策的解决提出了若干解决策略。

关键词:福利企业税收优惠优惠政策一、引言自2007年7月1日开始,我国开始统一实行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新的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在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范围、福利企业资格的认定以及残疾人职工的比例计算等方面都有了较为规范的规定。

这给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方面提供了根本的保障。

同时,采用按企业实际安置残疾职工人数进行定额减税的办法一方面对于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更加科学与合理,同时也简化了福利企业的认定程序,利于相关优惠政策的实施。

但是,福利企业在利用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中还存在着若干的问题,下面将主要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具有针对性的解决策略,以期对福利企业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利用过程所遇到的若干问题(一)福利企业所享受的增值税退税标准封顶新的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应该按照福利企业所安置的残疾职工的实际人数实行每人每年3.5万元的退税进行封顶”。

这项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福利企业的稳定与发展。

其一,这导致了福利企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削弱,以江苏省为例,在新的政策出台之前,江苏省的退税总额为62亿元,而在调整之后退税总额仅31亿元,其减幅达到了50%之多;其二,由于残疾职工的工资逐年开始上调,同时每年的上调比例及额度还在持续的增加,这间接的导致福利企业的成本负担增加;其三,部分安置残疾人的比例较高,但是退税额的不足使得福利企业被迫降低残疾职工的安置比例,导致残疾人员难以就业;其四,随着原材料、土地以及水电等生产成本方面的投入成本不断上涨,安置残疾职工生产所需的成本开始逐年上涨,这进一步的压缩了福利企业的利润空间,导致福利企业的动力遭到要为严重的削弱。

对校办企业的免税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对校办企业的免税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校办企业凡为本校教学、科研服务所提供的应税劳务(“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业、和“娱乐业”税⽬除外),免征收营业税。

享受税收优惠的校办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必须是学校出资⾃办的;
2、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
3、经营收⼊归学校所有。

享受税收优惠的校办企业的范围是:1994年1⽉1⽇以前,由教育部门所属的普教性学校举办的校办企业,不包括私⼈办职⼯学校和各类成⼈学校(电⼤、夜⼤、业⼤、企业举办的职⼯学校等)举办的校办企业。

1994年1⽉1⽇以后新办校办企业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主管税务机关严格审查批准,也可按上述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税收政策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税收政策对企业经营的影响税收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税制来调整国家财政收支状况,促进经济发展。

税收政策对企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文将从企业角度探讨税收政策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一、税收政策的影响1. 成本税收政策对企业成本产生重要影响。

一般来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纳税品种均会增加企业成本。

例如,增值税是以销售额为基础计算的,税率越高,企业成本就越高。

这时企业就需要调整产品价格才能保持盈利。

2. 投资税收政策对企业投资行为也产生着重要影响。

税收优惠政策能够减少企业税负,促进企业投资意愿。

例如,2015年国家对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实行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

3. 税负税负是指企业承担的税费占企业营业收入的比例。

不同的税收政策会导致不同的税负水平。

较高的税负会限制企业生产、运营和投资的积极性,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另一方面,低税负虽然能够提升企业盈利,但对国家的财政收入也将带来影响。

4. 税收透明度税收透明度是指企业在缴纳税收时所面临的行政效率、信息公开程度及税收部门服务水平。

缺乏税收透明度可能会导致企业在纳税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增加企业经营难度。

二、企业应对策略1. 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利用合法手段,降低纳税负担的过程。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特点选择更适合的税负方式。

例如,在涉及到资本收益的情况下,通过财务分析可以选择较低的资本增值税率并分次分段交纳税款等。

2. 学习税法学习和了解税法,可以让企业持续受益。

学习税法,可以了解不同税种的适用范围、缴纳税款的方式、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

这可以使企业顺应政策调整,避免因为不懂税法而向税务部门缴纳过多的税款。

3. 了解税务政策了解和掌握政策变化,可以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政策变化的时候,企业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及时了解并适应税务政策,通过调整内部管理和财务系统,规避税务风险。

4. 合法合规纳税合法合规纳税是企业的义务,也是企业的情理之中。

落实税收减免政策促进企业发展

落实税收减免政策促进企业发展近年来,税收减免政策一直是各国政府鼓励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税收减免可以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的盈利空间,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

本文将从税收减免政策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完善的建议等方面进行探讨。

税收减免政策对企业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税收减免政策可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

通过降低企业的税负,可以减少企业的财务压力,增加企业的盈余。

这样一来,企业能够更多地用于技术改进、生产设备更新、产品研发等方面,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此外,税收减免还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扩大企业的规模和产能,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发展。

其次,税收减免政策可以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

通过减免企业的税费,可以提高企业的利润率,增加投入到创新研发方面的资金。

这样一来,企业更有动力进行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税收减免政策还可以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等进行合作,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发展。

此外,税收减免政策还可以吸引外资、优化投资环境。

通过对外资企业的税收减免,可以增加外资的投资意愿,促进外资流入。

外资的引入可以推动技术进步、提高产业链水平,增加就业机会,促进本地市场的发展。

同时,税收减免政策还可以为国内企业提供与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机会,同时也可以通过外资企业的引入吸引更多的国际投资者,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国内企业的发展。

然而,税收减免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税收减免政策的落地执行情况不尽如人意。

一些地方政府可能出于各种原因未能充分贯彻落实税收减免政策,给企业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此外,税收减免政策的有关标准和操作细节可能存在不完善之处,导致企业在享受减免政策时面临一定的难度和困扰。

其次,税收减免政策可能存在滥用和不当使用的问题。

有些企业可能会利用减免政策的漏洞,通过“过路费”等手段获取不应享受的税收优惠。

一些企业也可能将减免政策的资金用于非法活动或个人消费,导致减免政策的初衷被偏离。

公司税务规划的优势与劣势分析

公司税务规划的优势与劣势分析在现代商业运营中,税务规划已成为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优秀的税务规划不仅可以为公司节省税费,还能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然而,税务规划也存在一些劣势,需要我们在实施过程中加以注意和解决。

本文将就公司税务规划的优势与劣势进行分析。

一、公司税务规划的优势1. 减少税费负担:通过科学合法的税务规划,企业可以有效地降低税负。

例如,通过合理调整企业利润分配、运用税收优惠政策等手段,有效减少税费支出,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2.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税务规划可以帮助企业合理安排资金流动,降低资金成本。

例如,通过利用延期缴税、预缴税款等方式,优化企业现金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3. 降低经营风险:税务规划可以针对企业所处行业和经营模式,降低相关经营风险。

例如,通过合理选择适用的税务政策,降低税务纠纷和合规风险,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4. 提升企业形象和竞争力:优秀的税务规划不仅能够降低企业负担,还可以提升企业形象和竞争力。

通过遵守税法法规,企业能够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并吸引更多潜在合作伙伴和投资者。

二、公司税务规划的劣势1. 复杂性和风险:税法法规繁杂复杂,企业在税务规划过程中需小心谨慎,以免触犯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导致罚款甚至涉及法律纠纷。

2. 税收政策变化:税收政策常常发生变化,企业需要密切关注税法法规的更新和调整,及时调整税务规划方案,以保障企业的税收合规性。

3. 投入与产出不对称:税务规划的实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实际的税收优惠或减免并不能一定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

4. 审计风险:税务规划方案往往需要经过税务机关的审核,企业在提交相关报表和资料时,需要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避免财务数据被质疑或导致额外的税务检查。

三、如何解决税务规划的劣势1. 专业团队支持:企业可以聘请专业的税务团队或专业机构来协助制定和实施税务规划,确保规划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福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字体大小:大| 中| 小2007-09-29 23:25 - 阅读:377 - 评论:8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政策。

新政策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的优惠,包括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及企业所得税优惠。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其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职工总数比例应高于25%(含),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

符合此比例的单位,主要优惠政策包括:1、在流转税方面,《通知》规定,新政策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营业税的方法。

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限额,按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业务的单位,可自行选择退还增值税或者减征营业税,选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适用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行业范围基本维持不变,即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为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这些单位生产销售消费税应税货物和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为提供“服务业”税目(广告业除外)取得的收入。

占增值税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这些单位提供广告业劳务以及不属于服务业税目的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

2、在企业所得税方面,《通知》规定,新政策采取工资成本加计扣除的办法,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也就是说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支付给安置的残疾人员工资的2倍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并对单位安置残疾人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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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期)
6福利、校办企业
税收优惠政策弊多利少
王希平
一、存在的问题
(一)短期行为,发展无后劲。

目前,县以下民政福利企业80%以上都采取租赁承包经营形式,校办企业形式上是“目标管理”,实质上绝大多数是搞租赁承包。

究其原因,一是民政、乡村和街道及学校等举办单位无钱投入、无力经营,只好采取租赁承包形式;二是经营者对租赁承包福利和校办企业有积极性,他们看中的是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从中吃一块税款。

企业被租赁或承包到手后,经营者常采取拼设备、拼资源的方法搞掠夺式经营,根本不考虑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利益驱动,造假难查处。

由于企业大都租赁承包给个人经营,受经济利益的驱动,经营者不惜做假帐,安置假“四残”人员或让残疾人挂名开资,以此来骗取退税款。

为了使造假合法化,他们不择手段疏通关系,导致有关部门放松了标准,放松了监督管理,常常是有问题查不出。

企业的举办单位(乡村、街道和学校)为了从企业中得到一点好处,甘心充当假民政、校办企业的保护伞和挡箭牌。

福利、校办企业的主管部门也是如此,能上交管理费的,假做真,想法设法予以保留,不交管理费的就清掉。

(三)多头管理,配合难默契。

福利、校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涉及到民政、教育、国税、地税、财政、卫生、工商等六、七个部门。

由于这些部门有的归条条领导,有的归块块领导,有的与自身利益相关,有的与自身利益无关,因此,在执行政策上很难取得一致,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国家的政策往往被执行得走了样。

如明知精神病患者和有癫痫病史者不符合招用条件,但只要交了体检费,就出体检鉴定;只要交了办证费,就发“四残”安置证。

再如同是此类企业,有的退税款积压几年不给办理,但有的利税大户每年二、三百万的税款却全都办理了退税手续,造成了事实上的“旱涝不均”。

二、政策弊端
1984年,为了给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四残”人员创造就业机会和解决学校办学经费的不足,国家出台了对福利企业和校办企业实行税收优惠的鼓励性政策。

应当说,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出台此项政策对福利企业和校办
企业的发展确实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一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四残”人员找到了就业岗位,学校经费紧张的局面也得到了有效缓解。

1994年,国家进行税制改革,同时决定将福利、校办企业税收“就地减免”政策调整为分税种“先征后退”。

时限是执行到1995年年底,此后又三次下文延期。

近些年来,由于经济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计划经济体制正逐步被市场经济的竞争体制所取代。

所有企业都在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给予民政、校办企业以税收优惠的各种弊端也充分显现出来。

第一,不利于建立良好的经济秩序。

随着市场经济的
逐步建立和完善,越来越要求企业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平等竞争。

由于福利企业和校办企业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样生产一种产品不是因为加强管理降低了成本,而因为政策优惠降低了成本,进而维持产销。

这势必要影响“优胜劣汰”法则的实现,无形中保护了落后,是对经济秩序的一种干扰,也是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格格不入的。

第二,不利于纠正不正之风和解决腐败问题。

有些经营者为了套取这块税收优惠政策,拉关系,走后门,甚至贿赂有关管理人员。

不论是认定审批还是清理整顿,也不论是交税环节还是退税环节,在监督者和被监督者之间,拿国家政策送人情,搞权钱交易则是或多或少存在的。

第三,制约了企业深化改革。

改革的不断深化,要求企业都要朝着资产人格化、经营自主化、产销市场化的方向发展,福利、校办企业作为竞争型企业的一部分也不能例外。

但是国家规定,福利企业应该是民政部门、街道和乡村举办的集体企业,校办企业必须是由学校出资自办和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的集体企业,否则,将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这就使得企业的改革处于两难境地,死抱原有体制不变,企业难有生机和活力,搞租赁承包,不能克服拼设备和短期行为的弊端,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又将被认为不符合条件而被清理掉。

第四,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

税务部门为了落实国家的此项税收优惠政策,需要指定专人管理。

从审批到年检,需要省、市、县层层盖章,从征税到退税,(下转5页)
地方税收
220-1-
1
以票管税存在的
问题及改进建议于敬涛
(上接16页)需要多个部门签字。

还有一年一度的清理检查,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增加了税收成本,加大了税务部门的工作压力。

三、几点建议
鉴于目前福利企业和校办企业存在的问题和此项政策带来的弊端,结合当前的经济形势和税收征管理改革的要求,提出以下建议:
(一)从1999年起,取消对民政福利企业和校办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取消对民政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后,对现有的福利企业,凡继续安置“四残”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可规定由各级财政从福利企业上交的税收中,拿出一块资金,交由民政部门按一定标准给企业以补贴。

这样,既能平等税负,提高企业的纳税意识,又能体现政府对福利企业的照顾。

(三)取消校办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后,可通过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的办法来解决办学经费不足问题。

(作者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地税局)
地方税收
一、现行“以票管税”
存在的问题
一是实行“以票管税”的行业采取不买或少买票的做法,达到少缴税款的目地。

消费者索要发票时,业户或称没有发票,或称用完了还没有到税务局购买;有的对本地消费者给发票,外地消费者不给发票等,想尽一切办法钻税收政策的空子。

二是实行“以票管税”的行业和业户使用未实行“以票管税”行业的发票,即开假发票给消费者。

三是综合征收率过高,业户难以承受。

特别是农村,不能与市区一样。

四是出现了严重的税负不公平。

特别是大户几乎全用票,税款不能少缴,而小户不用票,仍缴以前核定的税款,业户反应较大,要求平等。

五是监督检查不力,单靠税务部门力量单薄。

二、完善“以票管税”征管
办法应采取的措施
(一)进行部分定额征收,以弥补“以票管税”办法的不足
由于在实行“以票管税”的过程中,部分业户还有一部分经营不开发票,从而少缴了一部分税款。

为此,当前应采取按比例核定税额,定额征收的方法。

具体可参照下列标准方法进行:第一类:定额征收的小户。

即经营的行业和规模基本上消费者不需开发票的,实行“以票管税”前税收定额不变,购买票时另行缴纳税款。

第二类:中等业户。

根据经营的行业和规模,有一半左右消费者需要开具发票的,定额征收按实行“以票管税”前税收定额60%征收定额,购票时另行缴纳税款。

第三类:较大业户。

即经营的行业和规模较大,消费者索要发票可达70%以上,定额征收按实行“以票管税”前税收定额10%—30%征收定额,购票时另行缴纳税款。

以上分类标准要以一个地区为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分类标准,不要搞一刀切。

(二)分别确定综合征收率
综合征收率是各税的总和,除流转税比例是一样的,所得税由于是按所得额多少确定,而所得额多少和经营地点、规模关系很大,所以,要分城市、县城、乡镇和农村分别确定综合征收率。

(三)全部实行“以票管税”
无论是使用地税发票的业户,还是使用国税发票的业户,都要实行“以票管税”。

这样,消费者只要需要发票,业户就得给开发票,而且都得缴税,不存在挪用、借用发票问题。

(四)积极宣传,使核销单位懂得什么是有效发票,什么是作废发票,违反怎样处理。

(五)把发票检查列入税收检查的重要日程,不但要对使用发票单位进行检查,对核销单位的全部票据的合理性也要检查。

要求社会各界如财政、审计、工商、公安等部门协助检查。

(作者单位:本溪市桓仁县地税局)
1998/12-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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