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家在推动社会进步、创造就业机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企业家在经营过程中也面临着各种法律风险,尤其是刑事法律风险。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分析企业家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刑事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案例介绍(一)案情简介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董事长乙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0年,甲公司为了获取某地块的开发权,通过行贿的方式,将一块价值数亿元的地块从乙公司手中低价收购。
随后,甲公司以该地块为项目用地,向政府申请房地产开发许可证。
在办理许可证过程中,乙为了尽快获得审批,指使公司员工丙伪造了相关审批材料。
2011年,甲公司成功获得房地产开发许可证,开始进行项目建设。
然而,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甲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导致工程停工。
此时,乙为了掩盖真相,指使丙伪造了工程款支付凭证,虚报工程进度。
2012年,该事件被政府有关部门发现,甲公司被责令停工整改。
随后,乙和丙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二)案例分析1. 行贿罪乙为了获取地块开发权,通过行贿的方式低价收购该地块,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行贿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丙在乙的指使下,伪造了审批材料,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虚报注册资本罪甲公司在办理房地产开发许可证过程中,通过伪造工程款支付凭证、虚报工程进度等方式,虚报注册资本,其行为已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专题讲座)

(2)根据2006年央行调查统计司对民间融资 的推算,我国民间融资规模为9500亿元。
(3)一方面,民营企业融资已是老大难问题, 另一方面,在法律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和 “合法的民间借贷”之间的界限是非常模糊的。
二、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 (7:30— 8:30)
(二)法律和制度的执行与企业经营
2003年法院判决:
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犯有非法吸收吸收公众 存款罪,处罚金30万元; 孙大午是公司决策的法定代表人,构成非法 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并处罚金10万元。
二、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 (7:30— 8:30)
【分析】 (1)时至今日,非法集资在法律上没有一个 准确的定义。抛开集资诈骗罪不谈,非法集资通 常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二、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 (7:30— 8:30)
2、(政府管理企业)法无授权不可为。
【案例】昆明晓易娱乐有限公司“和风村”以 女 大学生裸露的身体当食器盛菜,政府如何管理? (1)公务员检查“女体盛”包间,发现没问题。 (2)公务员查询菜肴是否接触人体?不接触, 菜放在枫叶上。 (3)公务员检查消毒程序,符合卫生规范。 (4)决定取缔“女体盛”,执法依据是:
2、公民从出生到死亡都要与政府打交道。
【国家权力的特性】
一、企业家需要有法治观念 (7:05 — 7:30)
3、只要与他人、与政府打交道,就需要法律。
法律是用来干什么?念 (7:05 — 7:30)
【案例1】2003年4月,浙江大学毕业生周一超 因“乙肝小三阳”被拒公务员门外,愤怒之下举 刀刺 杀公务员,造成一死一重伤,周被判处死刑。 【案例 2】以“亿万身价”驰骋于商场的企业 家 袁宝瑾雇凶杀人被执行死刑。
中小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哪些法律风险?主要的防范对策有哪些?

Actually it is just in an idea when feel oneself can achieve and cannot achieve.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中小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哪些法律风险?主要的防范对策有哪些?导读: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面临着来自方方面面多种多样的法律风险,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经济实力薄弱,内部管理不健全,抵御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均有明显差距,往往一次失误就会给企业带来颠覆性的灾难。
在法制日益完善的今天,中小企业应当认识到:对任何一个现代企业而言,其运营中法律风险都客观存在;企业应当具有足够的法律风险意识,在经营中保持清醒的头脑,采取必要措施的防范、控制企业法律风险。
中小企业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对策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面临着来自方方面面多种多样的风险,其中法律风险是多年来最容易被忽视的一种。
很多企业认为在法律风险防范上的支出是可有可无的,属于可"节流"的部分。
实际上,这是一种极其错误的认识,放眼四周,高发案率,高败诉率,低执行率,打赢官司拿不到钱的尴尬与无奈如影随形地伴随着企业,一笔官司、一笔欠款葬送一个蒸蒸日上的企业的案例也是屡见不鲜。
事实证明,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往往会给企业带来相当严重的后果。
特别是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经济实力薄弱,内部管理不健全,抵御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均有明显差距,往往一次失误就会给企业带来颠覆性的灾难。
一、企业法律风险概述企业法律风险,即在企业从筹备设立起到依法解散终止前,由于对法律规范的生疏或忽略,不懂法律规则,疏于法律审查,逃避法律监管,其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与法律规范存在差异,并因此而未尽法定义务或未用法定权利,从而导致其受到处罚、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以及单方权益丧失的可能性。
二、中小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因素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有很多,根据引发法律风险的因素来源,可以分为企业外部法律风险和企业内部法律风险。
企业家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解读

企业家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解读各位同仁:大家好,感谢大兴区司法局为我们提供这次机会,有幸与在座的各位共同学习、探讨有关企业家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问题。
翻看法制新闻,一些著名公司、企业的违法犯罪让人触目惊心:1994年全球富豪龙虎榜,南德集团董事长牟其中跃然其上,位居中国富豪榜第4位。
2000年5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南德集团构成信用证诈骗罪,判处牟其中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3年9月,“上海首富”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周正毅因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6年5月刑满释放。
不久上海社保案发,2006年11月30日周正毅因犯单位行贿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其单位农凯集团被处罚金335万元。
2022年4月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顾雏军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中,顾雏军因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 3.53亿,被判决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80万元。
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总裁张海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资金1.2亿、挪用资金864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4937万元;被告人田文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468万元。
还有著名影星刘晓庆、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主持人方宏剑都因公司事务而深陷囹圄。
看到这么长长的一串落马企业家的名单,他们或者因为这种罪名或者因为那种罪名入狱,内心不免震撼!他们触礁了,从此被羁押、失去自由、被关进监狱,从威风凛凛的企业领导变成阶下囚,甚至失去最为宝贵的生命。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要职,管理企业的运营,掌控企业的资源,是企业发展的中流砥柱,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其所在企业发展的方向与速度。
企业常见的法律风险及防范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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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立协议中保密条款缺失。
对于一些具有特定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或者具有特 殊经营方法或者服务理念的公司,保密问题更显重要, 这些信息一旦被他人恶意利用,对未来公司的损害可 能难以估量的。同时,公司成立以后。一方面,要避 免公司股东利用股东身份损害成立后的公司利益,另 一方面,也要避免股东利用该公司的信息“另起炉 灶”,与公司形成直接的竞争关系,在设立协议当中 设置恰当的保密条款,可以降低公司可能面临的法律 风险。
在面对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之间、股东与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争议时,公司章 程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 化解公司章程中潜在的法律风险,关键在于做好以下四 个方面的防范:
(1)确定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章程明确规定股东会会议的议事方式和表 决程序,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等,避免 无章可循而使公司陷入混乱。
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企业内部的关系,都 要通过相应的法律来调整和规范。
政府对企业的指导和监管,已经从以前的行政手段转变为以经济和 法 律的手段为主;
企业与企业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只能依靠合同等民商法律进行调整 和规范;
企业内部各种关系,包括劳动关系、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 财务管理 等,都要依靠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会计 法等法律来调整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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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股东之间约束机制条款缺失。
当股东利用了解的经营信息获得的收益远超出其出资 获得的收益时,约束股东对经营信息的滥用就十分必 要。实践中最为常见的为股东的竞业禁止义务,即公 司股东另外投资从事与公司相同的行业,形成与公司 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对于不参与经营的小股东, 这种法律风险更为突出。对于股东竞业禁止行为的限 定,只能在设立协议中明确设立股东约束机制条款, 通过股东之间的相互约束实现。
民营企业常见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在公司发展过程中,企业家们很多时候会忽略个人财产和企业财产混同的风险,在家庭财产与企业经营之间未设立必要的防火墙,在企业遇到资金困难时,把个人财产投入进去,导致在财务往来上,个人财产与公司财务不分彼此,这将会给企业家个人财产带来巨大隐患。
案 例1某公司因经济效益较好,收益颇丰。
公司大股东黄某为了逃避税款,借用其妹妹的个人账户收取公司货款。
去年年底,黄某的妹妹与其丈夫的婚姻生变,男方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黄某妹妹个人账户中的全部款项,还向法院提请查封了妻子的全部银行账户。
黄某妹夫的这一系列操作让黄某陷入极为尴尬的境地:如果自己向法院如实陈述,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个人账户收取企业经营款项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工商税务部门的处理,如情况严重,甚至可能涉嫌违法犯罪面临刑事处罚。
如果不如实陈述,那些划入妹妹账户的公司货款就会被当作妹妹与其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各种原因,经营者左口袋的钱和右口袋的钱分不清的情况并不鲜见,其结果不但可能造成企业经济上的损失,在一定条件下,企业股东个人财产也会面临被强制执行的风险,股东个人甚至可能因此招致刑事处罚。
案 例2李某经营着一家从事不动产租赁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于李某是控股股东,因此大权独揽。
但法律观念淡薄的李某将公司账簿视作个人账簿,同时他还经常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投资炒期货。
因期货市场不景气,几千万元的投资资金血本无归。
之后,公司出现危机,对外欠款高达500多万元。
债权人在多次上门讨债无果后将公司和李某作为共同被告一并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在调查了公司账户和李某个人账户后认定,李某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力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民营企业常见的法律风险与防范B usiness 专题90%的中国商人不知道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混同的法律风险A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刑事案件法律风险点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刑事案件是指涉及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事件。
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多方面的法律风险。
为了帮助当事人更好地了解和规避法律风险,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刑事案件的法律风险点进行分析。
二、刑事案件的构成要件1. 犯罪主体: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2. 犯罪客体:侵犯了国家、社会或者个人合法权益。
3. 犯罪主观方面:故意或者过失。
4. 犯罪客观方面: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
三、刑事案件的法律风险点分析1. 证据风险(1)证据不足:在刑事案件中,证据是认定犯罪事实的关键。
如果证据不足,可能导致案件无法认定或判决不当。
(2)证据伪造、变造:当事人或相关人员可能伪造、变造证据,误导侦查、审判人员,导致案件结果不公。
(3)证据链断裂: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可能存在证据链断裂的情况,导致无法全面、准确地认定犯罪事实。
2. 侦查风险(1)侦查手段不规范: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可能存在侦查手段不规范、滥用职权等问题,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
(2)侦查人员素质不高:侦查人员素质不高可能导致侦查错误、遗漏犯罪事实。
(3)侦查期限过长:侦查期限过长可能导致当事人权益受损,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3. 审判风险(1)审判程序违法:审判程序违法可能导致判决结果不公,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
(2)法官素质不高:法官素质不高可能导致判决错误、判决不公。
(3)判决依据不足:判决依据不足可能导致判决结果不公,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4. 刑事责任风险(1)定罪错误:定罪错误可能导致当事人承担不必要的刑事责任。
(2)量刑不当:量刑不当可能导致当事人承担过重的刑事责任。
(3)刑罚执行错误:刑罚执行错误可能导致当事人权益受损。
5. 民事赔偿风险(1)赔偿范围过窄:赔偿范围过窄可能导致当事人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
(2)赔偿金额过低:赔偿金额过低可能导致当事人权益受损。
(3)赔偿执行困难:赔偿执行困难可能导致当事人无法及时获得赔偿。
中小型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范文

中小型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设立、变更、经营、解散过程中因法律调整其行为而产生的遭受损害的可能性.本文通过对中小型企业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的分析,提出防范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的方法。
正在全面转型的中国经济体制与经济发展模式,为我国的中小企业创造了更大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市场舞台,同时,也使中小企业面临更大挑战和风险,法律风险便是其主要的风险之一.企业在生产经营与管理过程中,法律关系与法律行为一直贯穿始终,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转型的过程中,企业面临着更大的发展机遇和更严峻的挑战,如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成为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一项十分重要的课题。
对此,笔者借用自己从事十余年律师工作经验,简要的对企业常见的法律风险及风险的防范做简要的论述。
一、企业法律风险概念特点以及我国中小企业法律风险投入现状。
(一)、我国中小型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谈到法律风险的预防及防范,首先必须明白什么是法律风险。
目前在法学界,专家学者对法律风险的概念有不同的表述和理解。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并将“企业法律风险”表述为是指“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由于行为人做出的具体法律行为不规范而导致的,与企业所期望达到的目标相违背的法律不利后果发生的可能性".笔者认为“企业法律风险"通俗的讲就是指企业在设立、变更、经营、解散过程中因法律调整其行为而产生的遭受损害的可能性。
(二)企业法律风险具有如下特点:1、客观性。
企业做为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从设立至解散,一直处在法律的调整之中。
如果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尽管看不见、摸不到,但是却能感受到它的存在。
因此企业法律风险具有较强的客观性。
正视法律风险的客观性,及时地采取预防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法律风险.2、连锁性。
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无论涉及到的数额大小,一旦发生,引起的关注面将会非常广泛.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都会引起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因此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又具有一定的连锁性.3、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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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面临很多经济或者民事法律风险,因此有些企业就忽视了企业所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本文从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刑事法律风险的类型和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两大方面进行了阐述,对于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刑事法律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如何控制和防范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发生,以对企业和企业工作人员提供借鉴。
当前,企业在不断深化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不但面临着经营管理上的诸多问题,同时还面临着法律、政治等一系列风险。
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完善,企业的法律意识也得到了有效提高,很多企业都聘请了法律顾问。
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法律顾问服务的领域和范围一般更多偏重于对经济或者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却疏于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而众多的企业和企业高管们面临的最严峻风险恰恰是刑事风险。
因此,本文针对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刑事犯罪问题展开研究,以为从业人员提供借鉴。
一、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刑事法律风险的类型1.企业设立中的刑事法律风险设立是企业存续的起始阶段,也是企业成立的必经阶段。
我国公司法规定,企业的设立实行登记制度,只有在取得合法登记,领取相关证照的前提下,企业的成立才属于合法成立。
在企业的设立过程中,最容易触犯的刑事犯罪有两个:一是申请公司登记时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的,这就触犯了我国刑法158条的虚报注册资本罪。
二是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的,这就触犯了我国刑法159条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2.企业在生产、运作过程中的刑事法律风险生产和运作是企业经营的基本职能,是企业存续和发展中最为重要和复杂的阶段,涉及产品的生产、销售,向金融机构贷款、上市融资等等各个环节。
因此,触犯刑事法律的可能性也最大,涉及的刑事法律罪名也最多。
第一,合同使用风险。
合同使用中的风险,一是主动性的风险,二是被动性的风险。
主动性的风险主要是指我国刑法第224条的合同诈骗罪,被动性的风险主要是指刑法第167条的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第二,产品质量风险。
产品质量风险所容易触犯的刑事犯罪种类较多,包括我国刑法第140条―148条所涵盖的内容,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等等。
第三,企业用工风险。
企业在用工的过程中,争议一般为劳动争议,通常可以通过民事手段解决,如民间调解、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
在企业用工过程中发生刑事风险的概率较小,我国刑法在这方面只有第244条的强迫职工劳动罪和刑法修正案四中第四条的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第四,税务管理风险。
企业在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都离不开与国家的税收征管打交道,因此,税务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税务管理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刑事犯罪:我国刑法第201条―第204条规定的偷税罪、抗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
第五,会计管理风险。
会计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刑事犯罪类型比较多,而且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最容易出现刑事犯罪的环节。
我国刑法第206条―第209条规定的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等。
以及我国刑法第162条规定的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第六,企业融资风险。
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为了壮大规模和为了更快、更多的吸引资金一般都要进行融资上市。
在融资过程中,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是两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融资过程中容易触犯的刑事法律有:我国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第179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罪以及刑法修正案六第5条规定的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第11条规定的操纵证券市场罪等等。
第七,知识产权管理风险。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虽不如实物财产那么直观,但是一旦投入到生产中就会转化为有形的物质产品,产生收益不可小觑,甚至有的可以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
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防范自身的知识产权不受他人的侵犯,同时也不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在知识产权管理中容易出现的刑事犯罪有以下几种:我国刑法第213条――第219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
3.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的刑事法律风险事物没有永生的,任何事物都要经历产生、发展和消亡,企业也不例外。
虽然所有的企业都希望自己能够永远存续经营下去,但无论其发展过程如何辉煌,也可能会面临解散的一天。
企业只要出现了法定或者约定的解散事由,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就应当解散,进入清算程序,由清算组或者清算人对企业进行清算。
在清算过程中,企业最容易触犯的刑事法律为我国刑法第162条规定的妨害清算罪和刑法修正案六第6条规定的虚假破产罪。
二、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所谓防范,实际上就是防患于未然,也就是说要通过采取一系列地相应措施,预防企业刑事法律风险实际发生。
总体来说,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对本企业犯罪风险防范控制;二是对企业被犯罪侵害风险的防范。
首先,对本企业犯罪风险的防范,第一要树立企业和企业人员刑事法律风险意识和加强对企业和企业人员刑事法律知识的教育。
在实际中有很多刑事犯罪的发生就是因为企业和企业人员(尤其是高管人员)缺乏基本的刑事法律知识,而且法律意识淡薄,以至于酿成大错,误入歧途,不仅使企业受损,而且也让自己蒙罪。
因此,企业和企业人员要自觉、有意识的树立刑事法律风险意识。
第二要规范企业的相应管理制度并严格予以落实。
企业的规章和管理制度涉及到整个企业的治理结构问题,企业犯罪风险体现在企业存续经营的整个过程和各个方面,因此企业要从源头上抓起,且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企业防范刑事犯罪的重点也会有所不同。
其次,对企业被犯罪侵犯风险的防范。
所谓对企业被犯罪侵犯风险的防范,是指在企业被犯罪侵犯的风险尚未实际发生之前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以达到目的预防企业被犯罪行为所侵犯。
在这方面企业需要充分利用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及相应的手段全方位加强对自身的保护,尤其是要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加强对重点领域的保护。
比如科技型企业更多的在于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药品企业则应更多地侧重新药品配方的保护,而化妆品企业也应对自己企业的新产品配方予以侧重保护。
总之,企业要按自身经营特点、管理制度模式等因素来采取相应防范刑事法律风险的措施。
1.企业设立中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我国公司法对企业的设立有严格的法定程序规定,主要分为三个环节:准备环节、申请登记环节、出资环节。
要防范企业设立中的刑事法律风险,就应当从每一个环节入手,防患于未然。
在准备环节,设立方式,股东、发起人人数,股东的身份,出资额或者认购、募集的股本不低于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等等都要一一审查,看是否满足法定设立条件抑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在登记环节,要遵守《公司登记管理条列》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和步骤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登记。
在出资环节,发起人、股东要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真实地缴纳所认缴、认购的出资额、股本额。
2.企业产品质量风险防范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作为企业的工作人员,尤其是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和控制,从生产源头上杜绝此类产品的产生,同时对于已经生产出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伪劣产品坚决予以销毁,不让其进入到流通领域。
作为管理人员还应当熟悉和掌握相关罪名的主体界限、行为界限和立案标准,防止因为不知而触犯法律。
3.企业用工风险防范企业在用人、用工时要严格把好“年龄关”,做好员工基本情况的登记和备案,在日常的人力资源管理中注意控制和防范。
同时要了解强迫职工劳动罪和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等罪的主体界限、行为界限和立案标准,以防范风险。
4.税务管理风险防范企业要防范税务管理刑事法律风险,加强和完善税务管理是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防范之策。
与此同时还要强化依法纳税的意识,从意识上控制和防范刑事风险,是防范措施的根本。
树立依法纳税是每一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的意识。
除了增强依法纳税的意识之外,还应该学习法律、法规,掌握纳税规程。
应当依法保存和管理账簿,保证账簿的清楚、整齐、科学,因为账簿是企业进行核算和缴税的重要依据,也是企业税务管理工作中最基本的工作。
完善企业税务管理制度的同时,企业的管理者应当加强税务机关的沟通,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沟通平台,如在税收问题上有疑问,及时进行咨询,寻求技术支持。
企业除了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检查外,企业自身应该定期进行日常自查,防患风险于未然。
5.融资并购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在进行证券融资时,也要防范刑事法律风险的发生。
一方面应当树立法治理念,加强守法意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事,杜绝刑事法律风险行为。
另一方面,企业人员还应该加强法律学习,对企业人员而言,既要杜绝自己知法犯法,也要防止因不懂法而犯法,从思想和行为上防范刑事法律风险的发生。
掌握相关罪名的主体界限、行为界限和立案标准,自觉规范行为,远离刑事风险。
对企业人员而言,既要杜绝自己知法犯法,也要防止因不懂法而犯法,从思想和行为上控制和防范刑事风险的发生。
6.知识产权管理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领域时,应当特别注意,一要杜绝主动实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其次还要辨清合理使用与侵权行为的界限,避免超出合理使用的范围而侵权他人的知识产权,引发刑事法律风险。
企业管理人员要熟悉和利用相关知识产权法律,并且制定如商业秘密保护、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并建立对注册商标、商业秘密的管理和监测制度,加强对注册商标、商业秘密、发明专利等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
7.企业解散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企业解散过程中的妨害清算或者虚假破产,都是企业管理人员有意为之的行为,要防范此类刑事法律风险的发生,一方面,企业管理人员应当了解相关的刑法规定,掌握妨害清算罪和虚假破产罪的主体界限、行为界限和立案标准,防范因不懂法而陷入刑事法律风险;另一方面,不论破产还是清算,企业都将面临终止的结局,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企业终止之前都应当将守法理念贯彻到底,明确自己在清算、破产中的义务,依法、合法地终结企业。
三、结语总之,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存在着诸多因素,针对不同的风险类型,要采取相应的对策。
风险贵于防范,刑事法律风险一旦出现不仅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财产上的巨大损失,甚至直接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发展和存亡。
加强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已经成为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认真对待的重大课题。
(作者单位:辽宁省锦州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