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公司员工考取资格证书奖励管理办法(试行)

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员工考取国家执(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取证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专业人才的持证率,以满足加快企业战略转型的需要,根据局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国家执业资格证书包括一级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铁路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质量工程师证书、注册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测绘工程师证书、试验检测员证书、造价工程师证书(甲级)(交通部颁发)、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建设部颁发)、注册会计师证书、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岩土、道路)、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暖通空调、给水排水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供配电)、注册咨询师(投资)证书、企业法律顾问证书、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高、中级)、企业信息管理师资格证书(高、中级)等与企业开发及资质申报相关的证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鼓励支持的国家执业资格证书考试。

第四条通过社会考试取得证书,并在公司注册的员工(含公司聘用员工),均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相关奖励政策。

第二章报名及考试

第五条员工应按工作所在地就近报考的原则选择考试地点。

第六条员工报考应于每年1月20日前向所在项目提出报考申请(附件2),并由各项目汇总后于每年2月20日前报公司人力资源科审批(附件3),人力资源科于每年3月20日前将审批结果发至各项目,由项目通知员工本人办理相关手续。人力资源科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供与报考有关的证明材料。凡是没有在规定时间上报相关表格的,后果自负。

第七条员工考试报名、参加局及公司考前培训、考试,均视为正常出勤。

第三章证书管理

第八条员工取得合格证后,应及时将考试合格证书交公司人力资源科统一管理。

第九条公司人力资源科设专人管理证书,负责证书的收集、保存和借用等事宜。

第十条对于需要注册的执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科收到证书后,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第十一条证书所有人应积极配合各类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间的继续教育、培训、年检及注册等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证书在使用期间的继续教育费、培训费、年检费、注册费、印章费等费用由公司负担。

第四章证书奖励

第十三条奖励对象:在公司工作期间取得证书的员工(含公司聘用人员)。

第十四条奖励内容包括考试费用报销和证书奖励。

第十五条费用报销包含因考试产生的报名费、教材费、培训费、考试费、差

旅费、保持证件的有效性而参加的继续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员工可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相关费用发票,申请相关奖励待遇(附件4),报公司人力资源科审批后由各项目统一发放。

第十六条一个证书的考试费用只能报销一次。对于通过多次考试才成功获得的证书,按照取证成功当年发生的费用报销。在成绩有效期内,经过多年取得的合格证书,仅报销取得合格证书当年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十七条证书奖励采用一次性奖励和月度补贴相结合的原则。

(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不享受证书奖励,只享受月度补贴。

(二)通过局申报未经社会考试获得的一级建造师可享受月度补贴。

第十八条一次性奖励分五年发放完毕。每年11月30日前由公司人力资科制表(附件5),证书管理员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各项目财务部门负责发放。凡是调离我公司的员工,从调出之日起停止发放一次性奖励。

第十九条月度补贴自证件注册完成的当月起,公司人力资源科下发通知,由员工所在项目随工资按月发放(附件6)。凡是调离我公司的员工,从调出之日起停止发放月度补贴。

第二十条证书奖励标准见附件(附件1)。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二十一条员工取得的证书应服从单位统一管理。无论是通过局及公司统一培训还是通过个人社会报考获得的资格证书(含文件执行之日前和执行之日后获得的证书),须一律注册到公司名下。

第二十二条对于之前尚未注册到公司名下的证书,一律在本办法执行起三个

月内进行变更;满足要求的证书一律交公司人力资源科统一管理。对不上交证书的员工,公司可给予其一定经济处罚或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二十三条2013年5月1日前考试取得的证书按公司原标准执行。2013年5月1日以后取得并注册的证书按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已经发放的一次性奖励仍按原标准执行;对于月度补贴,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执行前取得证书且未享受到证书相关奖励的员工,自发文之日起,可享受月度补贴。

第二十六条对于本办法执行前未在公司注册的证书,变更到公司后,应给予月度补贴,不享受一次性奖励。

第二十七条对于一人持有多个不同类型证书的情况,一次性奖励和月度补贴可累加发放。

第二十八条对于证书增加注册专业的情况,如果是一级建造师证书,一次性奖励按最高标准执行,月度补贴从增项注册成功当月起按照两个专业的补贴之和计算。

第二十九条对于其他类证书,每增加注册一项专业,一次性奖励按最高标准执行,月度补贴从增项注册成功当月起,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第三十条证书的类别划分请见附件。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凡原制度与本办法不相符的条款,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附件1:国家执(职)业资格证书类别划分及奖励标准附件2:员工报考执(职)业资格申请表(个人)

附件3:员工报考执(职)业资格汇总表(单位)

附件4:执(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奖励表(个人)

附件5:资格证书一次性奖励发放汇总表(单位)

附件6:资格证书月度补贴发放表(单位)

附件1:

国家执(职)业资格证书类别划分及奖励标准

附件2:员工报考执(职)业资格申请表填表日期:年月日

说明:1、此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空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不予批准;2、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后开始填写。

附件4:执(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奖励表

备注:考试费用原件由员工所在项目财务留存,待公司审批后通知项目予以报销费用

附件5:

资格证书一次性奖励发放汇总表

公司领导:复核:制表:填报时间:

附件6:

资格证书月度补贴发放表

公司领导:复核:制表:时间:备注:请各单位以此标准按月发放

-----WORD格式--可编辑--专业资料-----

附件3:

员工报考执(职)业资格汇总表项目名称(公章):

项目领导签字:制表:填

--完整版学习资料分享----

企业鼓励员工获取证书奖励办法

鼓励员工考取资格证书奖励办法 为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推动员工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引导和鼓励员工参加各类考试并取得证书,努力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水平,并留住人才,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规划推行职业资格证书激励制度,同事规范员工取证管理工作。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二、证书类别 (一)职(执)业资格证书,根据工作和岗位需要,参加国家级或省级职称资格考试,并考试通过,取得经国家权威认可、公司认可的资格证书和职称。 (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按照规定参加上岗资格培训,并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国家认证的专业资格证书。 三、证书范围 与工作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与公司营运发展相关的其他类别证书方可享受奖励。目前与我公司经营发展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主要包括以下: 经济师(初级、中级、高级)、会计师(初级、中级、高级)、审计师(初级、中级、高级)、统计师(初级、中级、高级)、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以及行业相关的其他从业资格证书,如:基金从业资格证。 四、鼓励政策

(一)所获证书专业须与本人从事的岗位工作相关,不相关证书不享受奖励。 (二)取得证书之后即可申请月度补贴与一次性奖励金。 1、一次性奖励金: 在职期间考取的证书且在证书考取后工作满6个月即发放一次性奖励金2000元。入职之前考取的证书享受月度补贴但不享受一次性奖励金。入职之后考取的证书即享受月度补贴也享受一次性奖励金。 2、月度补贴: 员工提交申请相关责任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的次月随工资发放,补贴额度为300元/月,奖励年限为2年,奖励期满后如有特殊情况可再次申请。 3、费用报销: 对于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或职(执)业资格证书的员工,考试通过后,当次考试过程中涉及的报名费和书本费等费用,可凭发票公司将予以一次性报销。 4、请假出勤: 员工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参加考试当日(如为工作日)请假视为正常出勤。 (三)同一岗位拥有不同种类证书可同时申请,但同一种类证书以最高等级申请奖励不可重复申请。 (四)凡弄虚作假办理的证书,一经查实须退回全部奖励及费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的处罚与通报处罚。五、奖励申请流程 (一)本人填写《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申请表》,并附身

员工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管理办法三篇

员工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管 理办法三篇 篇一:员工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取证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专业人才的持证率,以满足加快企业战略转型的需要,根据局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国家执业资格证书包括一级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铁路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质量工程师证书、注册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测绘工程师证书、试验检测员证书、造价工程师证书(甲级)(交通部颁发)、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建设部颁发)、注册会计师证书、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岩土、道路)、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暖通空调、给水排水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供配电)、注册咨询师(投资)证书、企业法律顾问证书、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高、中级)、企业信息管理师资格证书(高、中级)等与企业开发及资质申报相关的证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鼓励支持的国家执业资格证书考试。 第四条通过社会考试取得证书,并在公司注册的员工(含公司聘用员工),均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相关奖励政策。 第二章报名及考试

第五条员工应按工作所在地就近报考的原则选择考试地点。 第六条员工报考应于每年1月20日前向所在项目提出报考申请,并由各项目汇总后于每年2月20日前报公司人力资源科审批,人力资源科于每年3月20日前将审批结果发至各项目,由项目通知员工本人办理相关手续。人力资源科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供与报考有关的证明材料。凡是没有在规定时间上报相关表格的,后果自负。 第七条员工考试报名、参加局及公司考前培训、考试,均视为正常出勤。 第三章证书管理 第八条员工取得合格证后,应及时将考试合格证书交公司人力资源科统一管理。 第九条公司人力资源科设专人管理证书,负责证书的收集、保存和借用等事宜。 第十条对于需要注册的执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科收到证书后,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第十一条证书所有人应积极配合各类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间的继续教育、培训、年检及注册等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证书在使用期间的继续教育费、培训费、年检费、注册费、印章费等费用由公司负担。 第四章证书奖励 第十三条奖励对象:在公司工作期间取得证书的员工(含公司聘用人员)。 第十四条奖励内容包括考试费用报销和证书奖励。 第十五条费用报销包含因考试产生的报名费、教材费、培训费、考试费、差旅

国有企业执业资格证书使用奖励管理办法(试行)模版

国有企业执业资格证书使用奖励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着力解决执业资格人才的急需和短缺,以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的快速发展。现结合市场和公司需求程度,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公司员工参加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并获得证书的,制订如下奖励、管理办法: 1.各类执业资格证书的范围 由国家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各专业部委组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检测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质量工程师等证书,并注册在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2.各类执业资格证书的奖励 取得并注册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检测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等,受聘在本岗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并执行一次性奖励兼月度奖励标准。 2.1一次性奖励 2.1.1取得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者奖励伍千元(5000元),增加专业每增加一项奖励贰千元(2000元);公司急需的市政、水利、铁路等第二专业奖励五千元(5000元)。 2.1.2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者奖励伍千元(5000元),增加专业每增加一项奖励贰千元(2000元); 2.1.3取得检测工程师资格者奖励叁千元(3000元),增加专业每增加一项奖励贰千元(2000元); 2.1.4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者奖励贰千元(2000元)。 2.2月度奖励标准

2.3其他说明 2.3.1项目经理在岗无证,降级使用,三年后仍无证者换岗使用;项目副经理、总工无一级建筑师、造价工程师或检测工程师任一证书的相应降低岗薪或换岗。 2.3.2月度奖励范围不包含中层管理者(项目总工除外)。 2.3.3其他类证书公司将根据市场经营状况以及公司需求适时发布各种相关规定,并参照以上标准予以奖励; 2.3.4奖励发放时间由取得注册证书的当年执行; 2.3.5公司优先选用和安排有执业资格且具备实际工作能力的员工从事相应的岗位; 2.3.6对应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人员以出生时间划定免试界限, 196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不做强制性要求,但上岗要求按国家规定执行。 3.证书管理及注册 3.1所有证书必须在本公司注册,并由公司政工部统一保管。 3.2因生产、经营等需要使用证书的,由使用部门办理借用手续。 3.3安全、检测等岗位受聘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 3.4对注册在公司的各类资格证书,有继续教育要求的,继续教育费用在办妥手续后,可以按规定报销。 3.5所有奖励人员五年内如因个人原因离开本公司者,需退还所有奖金和相关费用。 3.6在各类资格考试报名、注册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由其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3.7本办法2010年12月31 日开始执行,有效期为2013年12月31日,届时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再行制定相关的奖励办法。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政工部解释,三航苏分政发(2009)85号文相关规定同时终止。

关于鼓励员工考取执业资格证书的奖励办法(完整版)

关于鼓励员工考取执业资格证书的奖励办 法(完整版) 及考试费用; 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考取执业资格证书的员工,凡取得证书的,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具体数额由公司经营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员工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后,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和对公司的贡献程度,给予一定的晋升机会和薪资调整。 7、奖励申请流程 员工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后,需向公司经营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后,公司将按照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和补贴。申请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证书复印件。 8、奖励的效力及调整 本奖励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或修改,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对于已经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员工,本奖励办法的调整不影响其已获得的奖励和权益。 本公司鼓励员工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因此员工在参加考试时产生的往返路费和住宿费用将得到报销。同时,取得证书后,员工可以将证书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并根据公司所需证书种类

的重要性,获得工资晋级或一次性奖励。一般而言,一次性奖励不低于3000元。员工取得公司发展所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 并注册在本公司的,将在提升岗位序列或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奖励标准如下:每年补贴证书市场价值的50%(约2万)注册建造工程师(一级);每年补贴证书市场价值的50% (约6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每年补贴证书市场价值的70%(约8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 业/暖通专业)。同时,在岗位序列提升时,具体由人事部门 根据员工现有岗位等级进行提升。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获得3500元一次性补贴,并在职务提拔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注册造价工程师获得3000元一次性补贴,并在职务提拔时同 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除了获得奖励外,员工还有责任和义务。他们应该在参加考试时遵守考试规则,遵循公司的考试流程,并在考试后将证书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同时,员工还应该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以更好地为公司做出贡献。

公司资格证书管理及奖励办法

公司资格证书管理及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七建公司员工资质证书管理工作,使其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并做好员工队伍建设工作,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地发展,特制定版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的资质证书管理。 第三条员工取得的资质证书必须是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各类证书。 第二章相关定义 第四条员工资质证书:本办法所称资质证书包含员工岗位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执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员工岗位资格证书包括各类特种作业证书、上岗证书。 第六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指通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后取得的技能等级证书,包括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资格证书。 第七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等级分为助理级(员)、中级、高级(副高、正高),专业主要包括工程、经济、会计、政工等。 第八条执业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而取得的,实行注册登记制度。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此类证书包括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二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会计师。 第三章报考条件 第九条岗位资格证书 (一)特种作业证书是指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此类证书,主要包括建筑电工、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普通脚手架、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等。 (二)报考以上特种作业证书报考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化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一)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指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此类证书,主要包括工程测量、混凝土工、钢筋工、焊工、砌筑工、装饰装修、油漆工、手工木工、电工、管工、起重工等。 (二)参加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其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考生要根据鉴定公告的要求,确定申报的级别。一般来讲,不同等级的申报条件为: (1)参加初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 (2)参加中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并连续工作 5 年以上、或是经劳动行政部门审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以及其他学校毕业生; (3)参加高级鉴定人员必须是取得中级技能证书 5 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 ( 工种 ) 生产作业可少于 10 年、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 (4)参加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高级技能证书,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具有传授技艺能力和培养中级技能人员能力的人员; (5)参加高级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任技师3年以上,具有高超精湛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专业高难度生产工艺问题,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以及排除事故隐患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而且具有培养高级工和组织带领技师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能力的人员。 第十一条职称证书 (一)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并担任本专业中级职务四年以上。 (3)大本毕业,取得中级资格,并担任本专业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二)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 (2)大本或大专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并担任本专业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 以上申报高、中级职称条件所列学历、学位均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学

(完整版)公司员工考取资格证书奖励管理办法(试行)

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员工考取国家执(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取证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专业人才的持证率,以满足加快企业战略转型的需要,根据局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国家执业资格证书包括一级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铁路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质量工程师证书、注册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测绘工程师证书、试验检测员证书、造价工程师证书(甲级)(交通部颁发)、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建设部颁发)、注册会计师证书、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岩土、道路)、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暖通空调、给水排水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供配电)、注册咨询师(投资)证书、企业法律顾问证书、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高、中级)、企业信息管理师资格证书(高、中级)等与企业开发及资质申报相关的证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鼓励支持的国家执业资格证书考试。 第四条通过社会考试取得证书,并在公司注册的员工(含公司聘用员工),均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相关奖励政策。 第二章报名及考试

第五条员工应按工作所在地就近报考的原则选择考试地点。 第六条员工报考应于每年1月20日前向所在项目提出报考申请(附件2),并由各项目汇总后于每年2月20日前报公司人力资源科审批(附件3),人力资源科于每年3月20日前将审批结果发至各项目,由项目通知员工本人办理相关手续。人力资源科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供与报考有关的证明材料。凡是没有在规定时间上报相关表格的,后果自负。 第七条员工考试报名、参加局及公司考前培训、考试,均视为正常出勤。 第三章证书管理 第八条员工取得合格证后,应及时将考试合格证书交公司人力资源科统一管理。 第九条公司人力资源科设专人管理证书,负责证书的收集、保存和借用等事宜。 第十条对于需要注册的执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科收到证书后,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第十一条证书所有人应积极配合各类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间的继续教育、培训、年检及注册等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证书在使用期间的继续教育费、培训费、年检费、注册费、印章费等费用由公司负担。 第四章证书奖励 第十三条奖励对象:在公司工作期间取得证书的员工(含公司聘用人员)。 第十四条奖励内容包括考试费用报销和证书奖励。 第十五条费用报销包含因考试产生的报名费、教材费、培训费、考试费、差

关于促进员工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奖励办法(完整版)

关于促进员工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奖励办 法(完整版) 关于促进员工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奖励办法 1. 背景和目的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明确的奖励办法,以促进公司员工取得相 应的执业资格证书。通过奖励机制,激励员工继续研究、提升技能,为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个人成长提供双赢的机会。 2. 奖励范围 该奖励办法适用于全体公司正式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和合同工。只有取得与员工工作内容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方可获得相应的奖励。 3. 奖励内容 根据员工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类型和级别,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

3.1 执业资格证书类型 公司将对以下几类执业资格证书给予奖励: - 技术性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师、设计师、开发者等; - 职业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律师、教师、医生等; - 行业认证证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 源等。 3.2 奖励等级与金额 根据证书的级别和难度,设立不同级别的奖励,具体如下: - 一级证书:奖励金额 X 元; - 二级证书:奖励金额 Y 元; - 三级证书:奖励金额 Z 元。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同证书等级的奖励金额,以激励 员工积极参与研究和考取执业资格证书。 4. 申请和审批 员工在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需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申请。 申请需包括以下材料: - 证书复印件;

- 员工基本信息; - 证书等级和类型。 人力资源部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奖励 办法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将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5. 奖励发放 奖励金额将在员工申请获得批准后,直接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上。 6. 其他规定 - 员工获得奖励后,需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积极参加相关活动,分享所学的经验和知识,为公司员工的共同进步做出贡献; -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奖励办法进行调整和细则的补充, 但须正式发布并通知全体员工。 以上就是关于促进员工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奖励办法的全文。 该奖励办法的实施将帮助员工不断提升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和员工 的个人成长创造更多机会。

鼓励员工考取各类证书的奖励办法

关于鼓励员工考取资格证书(de)奖励办法 为加快推进“学习型”员工队伍建设,营造良好(de)学习氛围,引导 和鼓励员工参加各类证书和职称(de)考试,努力提高员工(de)学历水平和 操作技能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二证书范围 目前与我司经营发展可能相关(de)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主要包括以下: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基金从业人员 资格考试、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注册金融分析师(CFA)、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二级人力资源管 理师、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三公司激励 (一)公司支持 为解决内部员工在证书考取过程中遇到(de)问题,公司将对此给予一 系列支持,具体如下: 1、(公司证明)部分证书有需要公司出具聘用证明及评审意见,需 要由公司递交申报材料(de),公司将积极支持.

2、(费用报销)对于通过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de)员工,考证过程中涉及(de)报名费、证件费、注册费等,凭发票公司将报销全部费用. 3、(表彰)公司表彰取得证书(de)员工,为员工授予荣誉. (二)奖励办法 1、为更有效(de)激励员工积极考取与个人职业规划及公司发展有用(de)证书,按照资格证书级别,种类做出奖励. 2、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在评优评先、晋职晋级中优先考虑. (三)奖励标准 公司鼓励员工踊跃报名参加各种形式(de)学习和培训,并通过自身(de)努力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公司将给予一定(de)奖励和补贴,奖励标准具体如下: 1、证券业从业资格证、期货从业资格证、基金业从业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一次性奖励800元. 2、证券分析师、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一次性奖励3000元. 3、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一次性奖励8000元. 4、注册会计师(CPA)、注册金融分析师(CFA)、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考试(CIIA):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一次性奖励8000元. 五、服务年限与奖励权益归属 (一)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取得证书后继续服务不满一年离开公司(de),应退还一次性奖励(de)50%;

员工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奖励办法

员工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奖励办法 员工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资质建设,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和知名度,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公司鼓励员工踊跃报名参加各种形式的研究和培训,争取通过自身的努力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及职称,以满足公司发展和自身职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原则 1、参加考试与培训的员工必须为公司正式员工; 2、参加考试与培训,必须与本单位工作性质和自身的工作岗位相符合。第三条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第四条奖励对象 1、职称考试:员工根据工作或岗位需要,参加全国职称资格考试,按照国家规定考试通过后,取得经国家机构认可、公司认可的资格证书和职称的; 2、专业考试:员工根据公司及岗位工作需要,参加全国各类专业资格培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国家认证的专业资格证书的。

第二章奖励办法 第五条奖励措施 (一)费用报销 1、因单元天分审查必备条件要求,参加各种职称资格考试合格者,准予报销通过考试的报名费和教材及配套的指点资料费,没通过考试的相关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需将合格证书原件提交行政人力资本部核实并同一办理,其划定费用的由行政人力资本部具名确认后实报实销; 2、员工自己报名参加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各类职称资格考试的,不报销费用。员工将合格证书原件提交行政人力资源部核实并统一管理,可享受职称或资格奖励。(二)职称或资格奖励 XXX具有职称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承认的职业资格,且职称或资格专业与目前所从事的专业对口的人员,可享受职称或资格补助。具体奖励标准为: 获得职称或证书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与公司业务相关专业XXXX师

员工专业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奖励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及执业资格证书奖励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公司资质和发展的需求,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公司鼓励员工积极报考相关职称和资格证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所有在职在岗期间所取得的相关职称资格证书的员工。 凡通过社会考试取得职称证书或申报、认定、评定等取得的资格证书,并在公司注册的员工均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相关奖励政策。 3.职称、资格证书类别 3.1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机电工程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等; 3.2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 3.3岗位证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八大员证等; 3.4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焊工等。以 上所包含的职称资格证书与公司资质申报及发展成正相关。 4.证书所有权及使用权 4.1员工自愿自行考取 员工自愿自行报考相关职称资格证书,证书所有权归员工本人。员工可参照本办法与公司签订《***证书聘用协议书》,协议期间内将相关证书原件由公司统一保管,并授权给公司使用,同时享受本办法的相关奖励政策。

学习及考试期间的学杂费、交通费等费用由个人自理。 4.2公司组织培训考取 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员工,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书》,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培训考试,由公司承担所有培训考试费用(含报名费、培训费、考试费、交通费等),员工取得的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后五年内使用权归公司,期满公司将与员工重新签订使用协议并支付相关补贴;员工提前离职并要求带证离岗的,按《培训协议书》约定按比例赔偿相关费用; 取得证书后半年内离职的,赔偿培训考试费用的200‰) 4.3参加与职称、资格考试培训相关的学习,需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前提,因参加培训学习不能正常上班的按事假处理(由公司统一组织培训除外)。 4.4励办法 5.1备案人才库 持有相关职称资格证书的员工,将在公司的人才库备案,在加薪、升职等情况优先考虑。 5.2带薪备考假及带薪继续教育假 考取相关职称证书属全国统考性质的员工,为员工临考前复习创造条件,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给予靠前三天带薪备考假。 5.3相关费用报销 员工自行考取的证书,同意与公司签订《***证书聘用协议书》且聘用期23年,凭票可报销相关的报名费、资料费等。

员工考取国家执(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管理办法

员工考取国家执(职)业资格证书奖励 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1.总则 (3) 2.证书种类 (3) 3.证书的管理 (3) 4.证书的奖励 (3) 5.其他规定 (4) 6.附则 (4) 7.质量记录 (4)

1.总则 1.1为了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和业务技 能,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推动公司发展的目的,根据公司对职称和专业资格管理的相关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含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的员工)。 参加考试与培训,必须与本公司工作性质和自身的工作岗位相符合。 1.3通过社会考试取得证书,并在公司注册的员工,均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相关奖 励政策。 2.证书种类 目前与本公司经营发展相关的证书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 ●一级、二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专业、机电专业); ●初级、中级、高级工程师; ●安全员。 以上证书为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评审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3.证书的管理 3.1员工取得合格证后,应及时将考试合格证书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将原件 扫描交行政部统一管理。 3.2公司如需借用员工证书原件,证书所有人应积极配合。 3.3对于需要注册的执业资格证书,由公司提供相关协助登记注册。 3.4证书所有人应积极配合各类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间的继续教育、培训、年检及 注册等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 3.5员工自行妥善保管各类证书,凡弄虚作假办理的证书,一经查实除退回各项奖 励外,还将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可与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4.证书的奖励 4.1奖励对象:在公司工作期间取得证书的员工(含公司聘用人员)。 4.2奖励内容包括考试费用报销和证书奖励。 4.2.1考试费用报销包含因考试产生的报名费、考试费及部分教材费,500

员工参加资格考试的奖励办法

员工参加资格考试的奖励办法 编辑整理: 尊敬的读者朋友们: 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员工参加资格考试的奖励办法)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员工参加资格考试的奖励办法的全部内容。

员工参加资格考试的奖励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资质建设,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和知名度,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公司鼓励员工踊跃报名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争取通过自身的努力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以满足公司发展和自身职业发展的需要。特在公司原《员工资质管理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XXX建设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3、职责 3。1 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资格证培训、考试的安排、证件的领取、保管、台帐维护的管理工作,以及培训考试费用和奖金的审批、支付工作。 3.2 各专业员工根据公司统一安排,参加专业技能的培训、学习、考试等,并通过自身的努力学习,获取相关资格证书。 4、相关概念 根据工程建筑施工企业的特性,要求员工获取各类专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具体概念如下: 4。1职业资格证书也就是从业资格证书,是政府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和前提条件。 4。2职称证书亦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在从业资格证书的基础上,用来衡量从业人员专业水平的证书。 5、资格证书培训考试管理 为提高公司资质水平,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和知名度,公司鼓励员工获取各类资格证书,具体方式有: 5。1 员工自行考取.由员工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申请自行报考相关资格证书,提供相关考试证明,并承诺获取证书后交由公司使用,使用补贴标准详见《员工资质管理标准》,双方签订《资格证书使用协议》。 5。2公司组织培训考取。符合相关技能资格考试的员工,可向公司行政人事部申请,经公司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到公司指定劳动技能考证中心培训考

职称证奖励制度

员工考取国家执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管理办法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取证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专业人才的持证率;以满足加快企业战略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决议;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工作期间取得证书的员工含公司聘用人员;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鼓励支持的国家执业资格证书考试.. 凡通过社会考试取得证书;并在公司注册的员工均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相关奖励政策.. 本办法所指的国家执业资格证书包括一级建造师证书、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质量工程师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建设部颁发、注册会计师证书、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岩土、道路、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暖通空调、给水排水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供配电、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高、中级、企业信息管理师资格证书高、中级等与公司资质申报及发展的相关证书.. 三、报名及考试 1、人事行政部每年关注报考各项事宜;通知员工本人办理相关手续..人事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供与报考有关的证明材料.. 2、员工考试报名、参加公司考前培训、考试、再教育均视为正常出勤.. 四、证书管理

1、员工取得合格证后;应及时将考试合格证书交公司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无论是通过公司统一培训还是通过个人社会报考获得的资格证书;须一律注册到公司名下.. 2、对于之前尚未注册到公司名下的证书;一律在本办法执行起三个月内进行变更;满足要求的证书一律交公司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 3、公司指定行政专员专人管理证书;负责证书的收集、保存和借用等事宜.. 4、对于需要注册的执业资格证书;人事行政部收到证书后;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5、证书所有人应积极配合各类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间的继续教育、培训、年检及注册等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 五、证书奖励 奖励内容包括考试费用报销和证书奖励.. 1费用报销 包含因考试产生的报名费、教材费、培训费、考试费、差旅费、保持证件的有效性而参加的继续教育费、培训费、年检费、印章费等费用由公司负担.. 员工可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相关费用发票;申请相关奖励待遇报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批后统一发放.. 一个证书的考试费用只能报销一次..对于通过多次考试才成功获得的证书;按照取证成功当年发生的费用报销..在成绩有效期内;经过多年取得的合格证书;仅报销取得合格证书当年发生的相关费用.. 2证书奖励 采用月度补贴和一次性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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