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称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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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职称证书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职称证书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职称证书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各类职称证书管理工作,维护职称工作的严肃性,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据人事部有关证书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书的分类:(一)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二)通过全国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通过全国考试取得的职(执)业资格证书。

(四)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对取得有效资格的人员进行聘任的聘任证书。

(五)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系列,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六)职称外语(古汉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通知单。

第三条资格证书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取得,是对证书持有人专业水平科学评价的证明,是求职、就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凭证。

第四条证书的印制和发放(一)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由省职改办统一印制;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由各设区市职改办印制。

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证书,由各设区市和省直主管部门职改办在当年或次年____月底前,凭省职改办发文原件到省职改办核办。

取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证书,由各设区市和省直主管部门职改办负责办理。

委托我省代评并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办理证书的,由原委托单位提交任职资格通知函,并填写《领证名册》后,统一到省职改办办理。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执)业资格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

证书发放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由各设区市职改办和省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职改办在收到考试结果文件后两个月内到省职改办统一核办。

(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由省职改办统一印制,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由各设区市职改办印制。

省直各部门聘任高、中、初专业技术职务所需证书到省职改办购领。

(四)全国或省考试与评审相结合专业的考试合格证书,由人事部或省职改办印制,加盖省职改办钢印后,统一核发到单位或考生本人。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特制定以下员工职称评聘办法。

一、目的促进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鼓励员工钻研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提高专业技能,建立适应员工发展的激励机制,促进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

二、适用范围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全体员工。

三、专业技术职称类别、等级专业技术职称暂定为四类:工程技术类、管理类、政工类、会计类、生产类。

具体如下表:6.1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原则和指导思想6.1.1为了避免晋升途径单一化,晋升类别分为行政管理类和专业技术职称类。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是公司的人才建设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建立结构合理的公司人才梯队,帮助员工设计与实现佳通职业生涯规划,鼓励技术知识全面、业务素质强的员工脱颖而出。

6.1.2专业技术职称采取先评后聘的原则,即公司根据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对申请参加职称评聘的员工进行任职资格评定。

只有符合条件并经评定合格的人员,公司才予以聘任。

公司聘任其专业技术职称时,原则上只可平级聘任或高职低聘(即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者可被聘为高级或中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中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者不可被聘为高级技术职称,以下类同)。

6.1.3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要坚持原则、全面考核、平等竞争、严格评审、谨防泛滥、杜绝作弊。

6.1.4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仅限于公司在编合同工,已达到退休年龄、退休返聘和短期外聘的人员不进行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特批的除外)。

6.1.5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定原则上要求从最低级起评,逐级评定,不得申请越级评定。

有特殊技能、成果卓越者经评聘委员会全员通过,报总经理批准后,可越级评定。

6.1.6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技术职称等级高低,均须服从所在单位行政主管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6.4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待遇6.4.1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经公司聘任,其待遇标准参照《薪资管理制度》和“关于《薪资管理制度》的若干说明”。

职称证书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职称证书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职称证书管理制度范文职称证书是一种对个人职业水平和能力的认可和验证,对于任职、升迁和评优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规范和管理职称证书的发放和使用,公司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职称证书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份职称证书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公司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和岗位能力,规范公司内部职称证书的发放和使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的职称证书的发放、申请、评审和使用。

第三条职称证书的发放和评审工作由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力资源部门须设立专门的职称证书管理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第四条职称证书的管理工作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并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员工申请职称证书前需详细了解公司对职称评审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和评审。

第六条公司将职称证书作为员工晋升和提升的重要依据,对职称证书的伪造、泄露以及造假行为将严肃处理。

第七条公司将加强对职称证书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职称证书的分类与级别第八条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将职称证书分为专业技术职称和管理职称两类。

第九条专业技术职称包括高级工程师、工程师、技术员等。

第十条管理职称包括高级经理、经理、主管等。

第十一条公司将职称证书分为五个级别,分别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和特级。

第三章职称证书的申请和评审第十二条员工在获得相应工作经验和技能后,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职称证书。

第十三条员工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工作证明、相关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申请时间为每年的某个具体时间段,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部门确定并在公司内公示。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对提交的职称证书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和面试。

第十六条经过初步审核和专家考察后,人力资源部门将候选人名单上报给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审批通过后,公司将颁发职称证书,并在员工档案中做相应记录。

第十八条未通过审核的员工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议申请,由公司组织专家再次进行评审。

公司内部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河北霄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内部技术职称管理办法(2013年9月第1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河北霄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霄岭公司)的技术职称管理,使所在技术职系的员工获得与其目前承担的职责、自身拥有的能力相匹配的职称待遇,并使从事技术岗位工作的员工有可持续发展的职业生涯途径。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专业技术职系的正式员工,实习期未转正的员工以及临时合约的员工除外。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将技术职系分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主任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技术职称由公司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统一评议,其中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在公司发文后正式任命。

第五条技术职称评定均须按照评审方法和评审程序,由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议通过才可实施。

第六条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包括同一技术职称内的档级升降和不同技术职称的升降管理。

第二章技术职称评审组织管理第七条技术职称评审根据需要进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技术职称由公司统一评定。

第八条公司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协助开展。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建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汇集各部门上报资料,组织技术职称评审会议等工作;各部门相关人员协助人力资源部完成上报参评者名单、收集各类技术职称评审所需资料等工作。

第九条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选聘公司各类资深人士出任。

(一)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主管副总、事业部经理、技术职系各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成;(二)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事业部经理、技术职系各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成;第十条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职责是负责制定技术职称评审办法及负责年度各类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师及工程师以下技术职称晋升降级时间以评审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通过的时间为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晋升降级时间以公司发文时间为准。

第十二条技术职称评审程序由员工个人提供材料,向所属部门申报,部门负责人审核材料的完整与真实后填写部门推荐意见,报评审委员会评审。

公司职称、职业资格、学历津贴管理办法

公司职称、职业资格、学历津贴管理办法

公司职称、职业资格、学历津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加支撑公司转型升级相配套的各类职称及职业资质的学习与考试,创造吸引、培养和凝聚优秀人才的良好激励环境,进一步提升公司全体员工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依据《职称、职业资格、学历津贴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制定遵循以下原则:(一)战略导向原则: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加推动公司转型升级,保障“四做四商”的各类职称及职业资格的学习与考试;(二)学以致用、评聘结合原则:员工取得的各类职称、职业资格,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工作内容一致方能享受相关待遇;(三)差异化原则:各类职称、职业资格津贴需通过相关部门评审,以对公司发展的贡献及考取证书难易程度为衡量标准,制定不同的津贴待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不包括试用期员工、劳务派遣人员、公司班子及其他领导、分子公司班子、税后制人员、内退或退休返聘人员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规定的职称与职业资格津贴是指与公司经营工作、战略发展相关,与本人本职工作内容一致而发放的津贴。

对于与公司行业特性、本职工作无关的职称与职业资格不在本办法规定所享受的津贴范围之内。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管理机构:公司成立职称、职业资格津贴评审管理办公室,成员包括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监察部负责人,具体职责如下:(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订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津贴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各单位员工积极参与各类职称及职业资格的培训和考试;负责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对现有及各分子公司、公司机关各部门申请新增的职称与职业资格类别及津贴标准进行评审;负责检查各部门、分子公司津贴发放、证书管理等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二)公司财务部、审计监察部负责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对现有及各分子公司、公司机关各部门申请新增的职称与职业资格类别及津贴标准进行评审。

第三章职称津贴标准第六条通过国家人事部门考试或评审认定的各类职称,在公司从事证书相关专业岗位工作的正式员工,可按月享受职称津贴,具体标准如下:(一)正高级职称:正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高级经济师、正高级高级会计师、正高级高级审计师等1200元津贴。

员工证书管理办法

员工证书管理办法

员工证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鼓励公司员工考取资格证书,通过以考促学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同时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证书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员工各类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主管部门,负责证书的日常保管、协调使用、继续教育等工作。

第五条凡是公司为其购买社保或入职满6个月的员工持有的证书,原则上均须注册到公司,已取得的职称、资格证书原件须交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及统筹使用。

第六条新入职员工若因前期证书注册在其他单位,凡公司要求转注册到公司或公司指定单位的,待挂靠期满后原则上必须转注。

若期满超过3个月仍未转回公司的,公司有权选择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第七条关于员工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及报考费用、奖励问题。

(一)公司员工专业证书(含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年审(含继续教育)的费用由公司统一承担,若员工在该证件年审合格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则本次年审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并在员工离职工资中扣除。

(二)员工新获取专业证书(含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参加培训和报考的费用(含报名费、基本资料费、培训费、考试费)予以凭票报销(每证限报一次)。

若员工在费用报销后一年以内自动离职的,该费用由员工承担,在员工离职工资中扣除。

员工备考期间,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备考时间。

第八条执业资格证证书补贴标准(一)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每月补贴1250元,安装专业每月补贴1500元;(二)一级注册建造师(带B证)每月补贴1600元,每新增一类专业增发800元;(三)注册安全工程师每月补贴800元;(四)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分专业)每月补贴200元。

(五)二级注册建造师房建、市政或机电专业(带B证)单专业,每月补助300元。

同时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房建机电专业其中任意两个专业(带B证)每月补助600元。

同时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房建、机电专业(带B证)每月补贴800元,其他专业(除市政、房建、机电专业)每新增一类专业增发50 元。

工程建筑公司职称、证书补贴管理办法

工程建筑公司职称、证书补贴管理办法

工程建筑公司职称、证书补贴管理办法一、目的:为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员工队伍整体素质,规范专业技术职称及各类证书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二、原则:鼓励自学,统一管理,按级补贴。

三、道用范围:公司正式入职员工四、定义:职称、资格证管理包括:证书分类、补贴标准、补贴条件费用审批的管理五、组织与职责:(1)工程管理部是本办法的主导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

各部门有配合落实的责任和义务。

(2)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不允许将证书外借挂靠,必须在本公司注册。

办公室负责所有员工职称、资格证的保管。

有职称、资格证书的员工必须将证书交给公司保管。

六、证书分类、补贴标准和补贴条件1、补贴条件(1)公司给予取得专业资格证书的员工相应的资格补贴,但其取得的国家专业资格证与其现工作岗位相关联的或是通过职称、资格证书取得资格从而进行报考另一种资格证书而取得证书的不给予补贴,如:用二级建造师报考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培训的,木标准只适用于未从事相对应证书的岗位人员(2)学历补贴和职称补贴可同时享受。

(3)同时具有多职称证书的按最高等级职称标准给予补贴;一人如具有多个资格证书的,除与其现工作岗位相对应的资格证书不予补贴外,其他证书补贴可重复累加。

(4)补贴由个人凭证原件申请,经工程管理部、办公室查实、并注册到公司后,自注册之日所在月份起计提发放。

(5)未列出的其它专业资格证书按个别情况特殊审核处理,经审核后按相应的标准给子资格补贴。

①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②所获得的证书必须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人事部或建设部等权威机构发,全国通用,可根据证书号在网上查询;③其它证书,如果需要补充时,根据公司需要及时补充。

2、证书所产生的培训费、继续教育、年审、延期注册等相关费用均由公司承担承担。

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管理办法(含证书补贴)

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管理办法(含证书补贴)

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国发〔1986〕27号)、《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人职发〔1995〕6号)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管理工作,使其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并做好员工队伍建设工作,更好地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的证书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证书包含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一)学历证书是指经接受国民教育体系学习,国家承认学历(包括自考、电大、夜大、成人教育等)并获得正式毕业证书。

所有学历证书均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经国家有资格评定单位评审或经国家统一考试合格考取的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等级分为助理(员)、中级、高级(副高、正高),专业主要包括工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政工、档案、图书资料等。

(三)执业资格证书:本办法所称执业资格证书,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而取得的,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此类证书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初级/中级/高级)。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

公司各部门、各单位有配合落实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不允许将证书外借挂靠,必须在本公司注册。

人力资源部负责所有员工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收缴、保管、借用、注册、年审。

有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员工必须将证书交给公司保管。

第五条新入职员工对于相对应的岗位必须持有相应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不被录用。

第六条证书原件借用(一)需要借用证书的单位(部门)和个人,需填写“证书原件借用申请表”,经申请单位(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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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称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各类职称证书管理工作,维护职称工作的严肃性,鼓励公司员工积极向上,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公司使用、员工晋升的需要,特制定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证书管理办法。

第二条 证书的分类:
(一)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二)通过全国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通过全国考试取得的职(执)业资格证书;
(四)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系列,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岗位证书。

第三条 资格证书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取得,是对证书持有人专业水平科学评价的证明,是就业、聘任、任职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凭证。

第四条 职称、资格证书、特殊岗位、特殊工种证书的保管
(1)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二级建造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经济师、试验工程师的证书原件由经营公司统一保管、使用;基层单位保管复印件并建立台账;
(2)高级技师、技师、人力资源管理师、政工师、律师、房地产评估师、房地产经纪人的证书原件由基层单位保管建立相应台账;
(3)特殊岗位、特殊工种证书由基层单位保管并建立相应台账。

第五条 公司鼓励员工自学考证
(一)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对于取得市政、路桥、港航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者,一次性奖励10000元/人,取得其他专业一级建造师证、造价工程师证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二)对于取得正高级职称者,一次性奖励15000元/人,取得建筑工程和路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者,一次性奖励10000元/人,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其他专业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和路桥工程专业工程师、试验工程师资格证书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取得其他专业工程师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
(三)对于取得二级建造师证书者,一次性奖励800元/人。

第六条 职称、资格证书使用补贴
(一)一级建造师(领取补贴以在公司注册证书的注册时间为标准
进行发放,未办理注册不发放补贴;对于已注册的,按文件公布执行日
期为准)
持有一个专业证 600元/月
持有两个专业证 (600+300)元/月
持有三个专业证 (600+300+150)元/月
持有四个专业证 (600+300+150+75)元/月
(二)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领取补贴以在公司注册证
书的注册时间为标准进行发放,未办理注册不发放补贴;对于已注册
的,按文件公布执行日期为准) 400元/月;
(三)正高级工程师 800元/月,高级工程师 、高级会计师、高
级经济师、高级技师 500元/月;
(四)工程师、试验工程师、二级建造师、会计师、经济师、人力
资源管理师、政工师、律师、房地产评估师、房地产经纪人、技师
300元/月;
(五)对于一人多证的情况,(一)、(二)、(三)项补贴可累
计发放,其他项不可同时享受,以最高项补贴为标准发放。

第七条 公司员工所考证件必须在公司注册、管理,由人力资源部
统一办理。

对于证件未放公司统一管理人员,不享受职称奖励和补贴,
不得参与公司“评先、评优”活动,同时在干部任命选拔、考核过程中
一票否决。

第八条 各分子公司做好本单位证件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排查工
作,对于证件在公司外部注册人员,请在文件公布之日将相关证件注册
关系转到公司注册、管理。

第九条 凡具备报考条件未报考者,取消相关岗位的任职资格。

第十条 领取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补贴人员
必须与公司签订证书管理协议(具体内容附后),一式三份,人力部、
所在单位、本人各持有一份,方可发放以上补贴。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人力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办法自行废止。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花名册
单位(章): 系列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在单位专业名称资格名称
说明: 1、表中“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

2、表中“专业名称”反映申报评审或考试通过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
所从事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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