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公司员工考取资格证书奖励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鼓励员工考取各类证书的奖励办法

关于鼓励员工考取资格证书的奖励办法为加快推进“学习型”员工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引导和鼓励员工参加各类证书和职称的考试,努力提高员工的学历水平和操作技能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二证书范围目前与我司经营发展可能相关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主要包括以下: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注册金融分析师(CFA)、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三公司激励(一)公司支持为解决内部员工在证书考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公司将对此给予一系列支持,具体如下:1、(公司证明)部分证书有需要公司出具聘用证明及评审意见,需要由公司递交申报材料的,公司将积极支持。
2、(费用报销)对于通过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的员工,考证过程中涉及的报名费、证件费、注册费等,凭发票公司将报销全部费用。
3、(表彰)公司表彰取得证书的员工,为员工授予荣誉。
(二)奖励办法1、为更有效的激励员工积极考取与个人职业规划及公司发展有用的证书,按照资格证书级别,种类做出奖励。
2、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在评优评先、晋职晋级中优先考虑。
(三)奖励标准公司鼓励员工踊跃报名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并通过自身的努力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奖励标准具体如下:1、证券业从业资格证、期货从业资格证、基金业从业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一次性奖励800元。
2、证券分析师、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一次性奖励3000元。
3、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一次性奖励8000元。
4、注册会计师(CPA)、注册金融分析师(CFA)、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考试(CIIA):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一次性奖励8000元。
集团关于员工考取职称资格的奖励办法

关于员工职称考评及职业资格考证的奖励办法第一条:为适应公司主业多元化发展需要,满足公司拓展市场、资质增项、生产经营和个人发展的需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相关技术职称的考评及职业资格考试取证,实现“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关于职称与职业资格1、职称就是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是人事部门授予的一种技术称号,是专业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了专业技术人员水平和能力。
例如: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律师等。
2、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职业技能资格、职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
⑴从业资格是政府规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从业资格可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
从业资格考证不在本办法奖励范围。
⑵职业技能资格是通过技能测试合格后颁发的,等同于上岗证,一般是测试动手能力。
职业技能资格考证不在本办法奖励范围。
⑶职业技术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职业技术资格通过考试方法取得。
⑷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执业资格通过考试方法取得。
职业资格证书是反映劳动者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的资格凭证。
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劳动活动密切相连,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
例如:营销师、物流师、人力资源管理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第三条:参加考试与培训,必须与本单位工作性质和自身的工作岗位相符合且经过公司确认。
第四条:奖励对象1、工程、技术、管理、营销人员参加全国职称考评或职业资格考试,按照国家规定通过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取得证书的;2、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工作或岗位需要,新参加全国各类专业资格培训及考试并取得证书的。
公司员工参加学习考证资格考试的奖励规定

公司员工参加学习考证资格考试的奖励规定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资质建设,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和知名度,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公司鼓励员工踊跃报名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争取通过自身的努力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以满足公司发展和自身职业发展的需要。
特在公司员工资质管理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奖励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3、职责3.1 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资格证培训、考试的安排、证件的领取、保管、台帐维护的管理工作,以及培训考试费用和奖金的审批、支付工作。
3.2 各专业员工根据公司统一安排,参加专业技能的培训、学习、考试等,并通过自身的努力学习,获取相关资格证书。
4、相关概念根据工程建筑施工企业的特性,要求员工获取各类专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
具体概念如下:4.1职业资格证书也就是从业资格证书,是政府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和前提条件。
4.2职称证书亦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在从业资格证书的基础上,用来衡量从业人员专业水平的证书。
5、资格证书培训考试管理为提高公司资质水平,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和知名度,公司鼓励员工获取各类资格证书,具体方式有:5.1 员工自行考取。
由员工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申请自行报考相关资格证书,提供相关考试证明,并承诺获取证书后交由公司使用,使用补贴标准详见《员工资质管理标准》,双方签订《资格证书使用协议》。
5.2公司组织培训考取。
符合相关技能资格考试的员工,可向公司行政人事部申请,经公司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到公司指定劳动技能考证中心培训考试,具体培训考试费用报销规定详见《员工资质管理标准》。
员工获取相关证书的使用权归公司,双方签订《资格培训协议》、《资格证书使用协议》。
6、公司组织培训考取证书的使用管理由于企业资质评审机构归属XX省,企业将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到XX省考取相关资格证书,并由公司统一领取和使用证书,公司将根据相关资格证书的有效使用范围规定如下:6.1职称证书:职称证书在全国范围内可承认,使用协议期满或员工离职,公司将与员工重新签订使用协议并支付相关补贴或按规定退还原件给员工;6.2 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则上由员工自行考取并作为入职公司的依据。
关于促进员工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奖励办法(完整版)

关于促进员工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奖励办法(完整版)关于促进员工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奖励办法1. 背景和目的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明确的奖励办法,以促进公司员工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通过奖励机制,激励员工继续研究、提升技能,为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个人成长提供双赢的机会。
2. 奖励范围该奖励办法适用于全体公司正式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和合同工。
只有取得与员工工作内容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方可获得相应的奖励。
3. 奖励内容根据员工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类型和级别,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3.1 执业资格证书类型公司将对以下几类执业资格证书给予奖励:- 技术性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师、设计师、开发者等;- 职业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律师、教师、医生等;- 行业认证证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等。
3.2 奖励等级与金额根据证书的级别和难度,设立不同级别的奖励,具体如下:- 一级证书:奖励金额 X 元;- 二级证书:奖励金额 Y 元;- 三级证书:奖励金额 Z 元。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同证书等级的奖励金额,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研究和考取执业资格证书。
4. 申请和审批员工在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需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申请。
申请需包括以下材料:- 证书复印件;- 员工基本信息;- 证书等级和类型。
人力资源部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奖励办法进行审批。
审批结果将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5. 奖励发放奖励金额将在员工申请获得批准后,直接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上。
6. 其他规定- 员工获得奖励后,需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积极参加相关活动,分享所学的经验和知识,为公司员工的共同进步做出贡献;-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奖励办法进行调整和细则的补充,但须正式发布并通知全体员工。
以上就是关于促进员工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奖励办法的全文。
该奖励办法的实施将帮助员工不断提升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个人成长创造更多机会。
员工考取相关证书的奖励办法

关于员工考取相关证书职称的奖励办法1、目的为了公司资质和发展的需求,提高员工专业技能,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报考相关职称资格证书。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在岗期间所取得的相关职称资格证书。
3、职称资质证书类别3.1、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会计师、特种设备检验-无损检测执业资格证等;3.2、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等;3.3、岗位证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五大员证等;3.4、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焊工、制冷工等;3.5、学历证书:本科、硕士、博士等;4、证书所有权及使用权4.1、员工自愿自行考取员工自愿自行报考相关职称资格证书,证书所有权归员工本人。
员工可将相关证书授权给公司使用,同时享受公司奖励办法。
4.2、公司组织培训考取符合相关职称资格证书报考条件的员工,与公司签定《培训协议书》,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培训考试,由公司承担所有的培训考试费用(含报名费、培训费、考试费、食宿交通费等);员工取得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后使用权归公司;员工提前离职并要求带证离岗的,按《培训协议书》约定按比例赔偿培训等相关费用;5、奖励办法5.1、备案人才库持有相关职称资格证书的员工,将在公司的人才库备案,在加薪、升职等情况会优先考虑。
5.2、带薪备考假及带薪继续教育假考取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属全国统考性质的员工,为员工临考前复习创造条件,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给予考前三天带薪备考假。
5.3、证书奖励标准员工自已考取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公司将奖励员工,奖励标准如下:6、补充说明6.1、员工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主管级以上岗位要求为本科,须取得高一级学历(含兼修的第2学历),且与所从事的岗位要求的专业应相同或相近,方可享受本奖励办法。
6.2、各类职称资格证书享受本办法奖励的时间以证书正式注册到公司为准。
公司员工考取资格证书奖励管理办法(试行)

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员工考取国家执(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取证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专业人才的持证率,以满足加快企业战略转型的需要,根据局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国家执业资格证书包括一级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铁路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质量工程师证书、注册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测绘工程师证书、试验检测员证书、造价工程师证书(甲级)(交通部颁发)、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建设部颁发)、注册会计师证书、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岩土、道路)、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暖通空调、给水排水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供配电)、注册咨询师(投资)证书、企业法律顾问证书、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高、中级)、企业信息管理师资格证书(高、中级)等与企业开发及资质申报相关的证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鼓励支持的国家执业资格证书考试。
第四条通过社会考试取得证书,并在公司注册的员工(含公司聘用员工),均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相关奖励政策。
第二章报名及考试第五条员工应按工作所在地就近报考的原则选择考试地点。
第六条员工报考应于每年1月20日前向所在项目提出报考申请(附件2),并由各项目汇总后于每年2月20日前报公司人力资源科审批(附件3),人力资源科于每年3月20日前将审批结果发至各项目,由项目通知员工本人办理相关手续。
人力资源科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供与报考有关的证明材料。
凡是没有在规定时间上报相关表格的,后果自负。
第七条员工考试报名、参加局及公司考前培训、考试,均视为正常出勤。
第三章证书管理第八条员工取得合格证后,应及时将考试合格证书交公司人力资源科统一管理。
第九条公司人力资源科设专人管理证书,负责证书的收集、保存和借用等事宜。
关于鼓励员工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奖励办法

关于鼓励员工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奖励办法1 总则为建立学习型组织,提升公司竞争力和行业知名度,激发员工学习动力,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 证书范围目前与我司经营发展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理财规划师、基金从业资格证、资产评估师、证券从业资格证、保险从业资格证等。
4 公司支持4.1 因报考证书需要由公司出具相关聘用证明及评审意见或需由公司递交申报材料的,公司将积极予以配合。
4.2 在考试备考阶段,备考员工可申请一天的假期复习考试,按事假处理。
个人申报参加考试并获得证书的,参加考试当日请假可视同正常出勤,凭证书可予以补发当日工资。
4.3 考试通过并取得证书的员工,在人才库备案,晋升、涨薪等优先考虑。
5 奖励办法5.1对于考试通过并取得证书的员工,考试涉及的报名费、证件费、异地考试往返交通费(仅适用于工作地未设置考场情况、按就近原则参加考试)等费用,凭正规发票公司予以全额报销并一次性奖励300元。
5.2 上述报销费用仅适用于成功取得证书的当次考试,参加多次考试但未通过的相关费用不列入报销范围。
5.3 异地考试往返交通费仅可报销汽车、火车票费用,标准参照公司《出差管理制度》执行。
6 其他6.1 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结合公司业务规划、个人本职工作和自我提升需要,确定与本岗位工作内容匹配、衔接的职业资格,逐级审批至大区总监/部门负责人后,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方可享受奖励与报销资格。
6.2 参加资格考试培训相关的学习,需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前提,因参加培训学习不能正常上班的按事假处理。
6.3 凡通过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需将相关证书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作为奖励及费用报销的依据。
6.4 员工在职期间取得证书、公司予以报销相关费用的,须签订《培训服务协议》(见附件),为公司提供至少1年的服务期限(自取证之日算起)。
服务期限内离开公司的,需退还公司实际报销费用及一次性奖励金额的50%。
关于激励员工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认证的奖励办法

关于激励员工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认证的奖励办法背景:在现代职场中,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认证已经成为提升员工能力和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为了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认证的活动,公司决定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一、奖励类型:1. 奖金:员工成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认证后,将获得一定金额的奖金作为奖励。
2. 荣誉称号:员工成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认证后,将获得荣誉称号,以表彰其在相关领域的专业能力。
二、奖励标准:1. 员工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奖励标准:- 一级证书:奖励500元;- 二级证书:奖励1000元;- 三级证书:奖励1500元。
2. 员工考取专业认证的奖励标准:- 初级认证:奖励800元;- 中级认证:奖励1500元;- 高级认证:奖励3000元。
三、申请流程:1. 员工在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认证后,需填写奖励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2. 人力资源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及时核发奖励。
3. 奖励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给员工。
四、奖励的持续性:1. 员工每获得一次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认证,可以申请一次奖励。
2. 同一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认证的多次考取只奖励一次。
五、制度宣传:1. 公司将在内部员工平台发布关于激励员工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认证的奖励办法,以提醒员工参与相关活动。
2. 公司将定期组织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认证培训课程,以帮助员工提升能力和达到奖励标准。
通过以上奖励办法,公司希望激励员工积极参与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认证的考取,提升其专业能力和职业竞争力,为公司的发展贡献更多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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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员工考取国家执(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取证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专业人才的持证率,以满足加快企业战略转型的需要,根据局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国家执业资格证书包括一级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铁路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质量工程师证书、注册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测绘工程师证书、试验检测员证书、造价工程师证书(甲级)(交通部颁发)、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建设部颁发)、注册会计师证书、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岩土、道路)、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暖通空调、给水排水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供配电)、注册咨询师(投资)证书、企业法律顾问证书、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高、中级)、企业信息管理师资格证书(高、中级)等与企业开发及资质申报相关的证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鼓励支持的国家执业资格证书考试。
第四条通过社会考试取得证书,并在公司注册的员工(含公司聘用员工),均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相关奖励政策。
第二章报名及考试
第五条员工应按工作所在地就近报考的原则选择考试地点。
第六条员工报考应于每年1月20日前向所在项目提出报考申请(附件2),并由各项目汇总后于每年2月20日前报公司人力资源科审批(附件3),人力资源科于每年3月20日前将审批结果发至各项目,由项目通知员工本人办理相关手续。
人力资源科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供与报考有关的证明材料。
凡是没有在规定时间上报相关表格的,后果自负。
第七条员工考试报名、参加局及公司考前培训、考试,均视为正常出勤。
第三章证书管理
第八条员工取得合格证后,应及时将考试合格证书交公司人力资源科统一管理。
第九条公司人力资源科设专人管理证书,负责证书的收集、保存和借用等事宜。
第十条对于需要注册的执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科收到证书后,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第十一条证书所有人应积极配合各类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间的继续教育、培训、年检及注册等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证书在使用期间的继续教育费、培训费、年检费、注册费、印章费等费用由公司负担。
第四章证书奖励
第十三条奖励对象:在公司工作期间取得证书的员工(含公司聘用人员)。
第十四条奖励内容包括考试费用报销和证书奖励。
第十五条费用报销包含因考试产生的报名费、教材费、培训费、考试费、差旅费、保持证件的有效性而参加的继续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员工可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相关费用发票,申请相关奖励待遇(附件4),报公司人力资源科审批后由各项目统一发放。
第十六条一个证书的考试费用只能报销一次。
对于通过多次考试才成功获得的证书,按照取证成功当年发生的费用报销。
在成绩有效期内,经过多年取得的合格证书,仅报销取得合格证书当年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十七条证书奖励采用一次性奖励和月度补贴相结合的原则。
(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不享受证书奖励,只享受月度补贴。
(二)通过局申报未经社会考试获得的一级建造师可享受月度补贴。
第十八条一次性奖励分五年发放完毕。
每年11月30日前由公司人力资科制表(附件5),证书管理员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各项目财务部门负责发放。
凡是调离我公司的员工,从调出之日起停止发放一次性奖励。
第十九条月度补贴自证件注册完成的当月起,公司人力资源科下发通知,由员工所在项目随工资按月发放(附件6)。
凡是调离我公司的员工,从调出之日起停止发放月度补贴。
第二十条证书奖励标准见附件(附件1)。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二十一条员工取得的证书应服从单位统一管理。
无论是通过局及公司统一培训还是通过个人社会报考获得的资格证书(含文件执行之日前和执行之日后获得的证书),须一律注册到公司名下。
第二十二条对于之前尚未注册到公司名下的证书,一律在本办法执行起三个月内进行变更;满足要求的证书一律交公司人力资源科统一管理。
对不上交证书的员工,公司可给予其一定经济处罚或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二十三条2013年5月1日前考试取得的证书按公司原标准执行。
2013年5月1日以后取得并注册的证书按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已经发放的一次性奖励仍按原标准执行;对于月度补贴,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执行前取得证书且未享受到证书相关奖励的员工,自发文之日起,可享受月度补贴。
第二十六条对于本办法执行前未在公司注册的证书,变更到公司后,应给予月度补贴,不享受一次性奖励。
第二十七条对于一人持有多个不同类型证书的情况,一次性奖励和月度补贴可累加发放。
第二十八条对于证书增加注册专业的情况,如果是一级建造师证书,一次性奖励按最高标准执行,月度补贴从增项注册成功当月起按照两个专业的补贴之和计算。
第二十九条对于其他类证书,每增加注册一项专业,一次性奖励按最高标准执行,月度补贴从增项注册成功当月起,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第三十条证书的类别划分请见附件。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凡原制度与本办法不相符的条款,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附件1:国家执(职)业资格证书类别划分及奖励标准
附件2:员工报考执(职)业资格申请表(个人)
附件3:员工报考执(职)业资格汇总表(单位)
附件4:执(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奖励表(个人)
附件5:资格证书一次性奖励发放汇总表(单位)
附件6:资格证书月度补贴发放表(单位)
附件1:
国家执(职)业资格证书类别划分及奖励标准
附件2:员工报考执(职)业资格申请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说明:1、此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空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不予批准;2、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后开始填写。
附件4:执(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奖励表
备注:考试费用原件由员工所在项目财务留存,待公司审批后通知项目予以报销费用
附件5:
资格证书一次性奖励发放汇总表
间:
附件6:
资格证书月度补贴发放表
备注:请各单位以此标准按月发放
附件3:
员工报考执(职)业资格汇总表项目名称(公章):
12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