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麻醉工作规范
麻醉科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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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科工作制度
(一)麻醉包括临床麻醉、疼痛诊疗及心肺复苏,具备麻醉专业的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的医师方 可独立实施授权范围内的各种麻醉操作。 (二)担任麻醉的医师在术前均应访视患者,对全身情况进行麻醉前评估(ASA风险评估),确 定麻醉方式,开好麻醉前医嘱;复杂特殊的患者应进行科内或多科参与的术前讨论,共同制订麻 醉方案,对手术和麻醉中可能发生的困难和意外做出估计,便于做好麻醉前的准备工作,并在术 前访视和讨论的基础上完成麻醉前访视记录。 (三)麻醉医师应当按规范向患者及家属进行充分的告知与说明,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并认真 检查麻醉药品、器械是否完备。 (四)麻醉医师按计划实施麻醉,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 术中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做出判断和处理,严格三级医师负责制,遇有不能处理的困 难情况应当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并与手术医师商量配合处理。术中认真填写麻醉记录单。 (五)实习、进修人员要在带教医师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六)术毕,待患者基本恢复后,护送患者回病房或麻醉恢复室,麻醉者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 写清楚,并向值班医师交待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 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七)术后72小时内要随访患者,检查有无麻醉后并发症或后遗症,并作相应处理。 (八)急诊手术应尽可能完善手术前的准备工作,术中、术后管理同择期手术。 (九) 麻醉工作质量及效率指标的统计分析制度。如麻醉工作量、麻醉效果评定,麻醉缺陷发生 情况、麻醉死亡率及严重并发症发生率等,应有记录。 (十)有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为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骤停等危重患者,应从人员值班、 操作技术、急救器械、通讯等方面做好准备。 2 (十一)单纯局部麻醉、神经阻滞(如拔牙)可由手术者执行。
麻醉技术操作规范制度

麻醉技术操作规范制度一、总则1.为确保医院麻醉操作的安全性、规范性和科学性,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订立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医院麻醉科及相关科室的医务人员,在麻醉各环节中执行。
二、麻醉设备管理1.全部麻醉设备需定期维护和修理和保养,确保其正常、稳定工作,负责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验收。
2.麻醉设备应存放在指定的设备室内,杜绝私人携带和乱放。
3.麻醉设备必需使用合格认证的产品,而且依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正确操作。
4.麻醉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需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紧急故障的处理方法。
5.麻醉设备的使用记录应及时、准确地填写,并备案留存。
三、麻醉药物管理1.麻醉药物应存放在专用药品柜中,柜内应有温度和湿度的监测设备,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2.麻醉药物的采购、选用和出库必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规定,保证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3.麻醉药物的使用量应依据患者的具体情况,严格依照医嘱执行,避开超量使用或挥霍。
4.麻醉药物的使用记录应及时、准确地填写,并按规定上交给药房。
5.麻醉药物的库存应定期盘点,并进行记录,确保药物的存储量和使用量相符。
四、麻醉操作程序1.麻醉操作前,麻醉医生应核对患者的身份和手术项目,确认手术风险和麻醉方案,并与患者及家属进行充分沟通和解释。
2.麻醉操作前,应对患者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包含心肺功能、血液生化指标等,确保麻醉的安全性。
3.麻醉、手术、复苏三个环节的医务人员应清楚分工,协作顺畅,确保操作的连贯性和高效性。
4.麻醉操作中,麻醉医生应紧密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如血压、心率、呼吸等,及时发现并处理突发情况。
5.麻醉医生应遵守手术间无菌原则,严格执行手消毒、手术巡回和穿动手术服等操作规程。
五、麻醉并发症与处理1.麻醉操作中,如显现血压升高、心率变快、呼吸困难等不良反应,应及时记录并予以适当处理。
2.麻醉操作中,如显现心肺骤停、呼吸心跳停止等紧急情况,医务人员应快速采取心肺复苏措施,并及时报告。
麻醉科管理制度

麻醉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麻醉科工作,确保手术和临床麻醉安全,提高麻醉科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麻醉科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麻醉科管理应当遵循“安全、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麻醉科管理应当与相关科室进行有效的合作和协调,确保手术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麻醉科所有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做到专业、细致、负责。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六条麻醉科主任负责麻醉科的整体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科室的工作计划、指导、监督麻醉科工作人员的工作。
第七条麻醉科医生负责患者的诊治和手术麻醉工作,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
第八条麻醉科护士负责协助医生进行患者的麻醉处理,包括麻醉监测、药物配制等工作。
第九条麻醉科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设备的维护和操作,确保麻醉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麻醉科其他工作人员负责辅助麻醉科医生、护士和技术人员的工作,保障麻醉科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手术麻醉前,患者应当接受麻醉科医生的评估,确定适合的麻醉方法,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医生和护士应当共同完成手术室的准备工作,包括麻醉设备的准备、药品的配制等。
第十三条麻醉医生应当在手术室就位后,进行患者的麻醉处理,并严格按照麻醉方案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护士应当对患者进行麻醉监护,包括血压、心率、氧饱和度等指标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五条麻醉医生和护士应当密切配合,保证麻醉过程的平稳进行。
第十六条手术麻醉结束后,麻醉科工作人员应当对患者进行恢复期的麻醉处理,直到患者恢复正常。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七条麻醉科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从事违法医疗活动和不道德行为。
第十八条麻醉科工作人员应当保守患者的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
第十九条麻醉科工作人员应当恪守职业操守,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
第二十条麻醉科工作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升自身的麻醉知识和技能。
麻醉科规章制度(3篇)

麻醉科规章制度一、麻醉记录单管理制度:1、麻醉记录单是手术治疗病人的医疗档案,也是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珍贵资料。
因此,要求麻醉医师必须认真填写。
2、麻醉医师应认真、如实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完整清楚,要字迹清楚。
3、麻醉记录单专人负责管理,每月按日期整理一次。
每年做出统计,统一管理。
第1文秘。
二、麻醉前疑难病例讨论及会诊制度:1、对于疑难病例或具有教学意义的病例、少见病例,在科主任的主持下进行术前讨论,对术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相应措施。
2、回顾性总结手术麻醉病例和重危病人的抢救过程及经验教训。
3、院外会诊由副主任医师以上或高年主治医师担任,院内会诊由主治医师以上担任。
4、因病情或术前准备不足需停止麻醉应经主治医师以上会诊同意。
5、会诊病例和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在专用本上。
三、____品管理制度:1、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领取。
2、毒麻药品除有专人保管外,麻醉医师凭毒麻药处方领取。
3、急救药品定点放置,并有明显标志,以利抢救急需。
4、麻醉中特殊用药,需经负责麻醉的主治医师同意后才可应用。
5、____品(毒麻药)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需经科主任批准并按时如数还清。
四、麻醉机和仪器管理制度:1、麻醉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麻醉用具和仪器。
2、麻醉后应关闭各种开关,取下各种衔接管,消毒螺纹管,呼吸囊等。
3、麻醉机、监护仪等贵重仪器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维护,发现缺失或损坏立即报修,保证麻醉设备的完好率。
4、喉镜等麻醉器械专人管理,经常检修,以备随时应用。
五、消毒制度:1、麻醉器械。
螺纹管、呼吸气囊、舌钳等每次用完后浸泡、清洗、消毒或熏蒸,以防交叉感染。
2、浸泡酒精等溶液的容器定期更换。
第1文秘。
3、放置麻醉器械盘及盖单一人一用一消毒。
4、一次性消耗材料用后,由使用者浸泡、毁型。
六、交接班制度:1、主班医师与夜班医师交接日间麻醉工作及尚未结束的急诊手术。
2、交接抢救箱、麻醉器具及毒麻药品使用的情况。
3、主班负责日间急诊手术病人的麻醉工作和科内院内抢救工作。
江苏省全身麻醉技术管理规范(2018年版)

附件1江苏省全身麻醉技术管理规范(2018年版)为规范全身麻醉技术的临床应用,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全身麻醉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的全身麻醉技术是指将麻醉药通过吸入、静脉注射等方法进入病人体内,使中枢神经系统受到抑制,病人意识消失而无疼痛感觉,同时需要在声门上置入喉罩或在声门下置入气管导管建立人工气道实施控制呼吸,并对病人的生命体征进行实时连续监测和调控的一种临床技术,不包括非上述方式建立人工气道并保留自主呼吸或人工辅助呼吸的全身麻醉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全身麻醉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外科、麻醉科等诊疗科目,麻醉科应具备与开展全身麻醉技术相关的设备和设施。
(三)具备实施全身麻醉技术的基本设施:麻醉准备室(或等同作用的相对独立的功能区)、手术室、麻醉后恢复室(RR)或麻醉后监护病房(PACU)。
(四)实施全身麻醉技术的每个手术间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设备:1.氧气源、负压吸引装置。
2.具有能实施吸入麻醉、手控和机控通气功能并能进行氧浓度、潮气量和气道压力监测的全能麻醉机。
3.具备监测血氧饱和度、心电图、无创/有创血压及呼气末二氧化碳等监测功能的监护仪。
4.麻醉药车(含各类麻醉药物和全身麻醉器具或者辅助用品)。
5.微量注射泵。
6.通气或者辅助通气工具如面罩、呼吸回路、口咽通气道或者鼻咽通气道、简易呼吸囊等。
7.建立人工气道的辅助工具如喉镜、喉罩和/或气管导管、负压吸引管等。
(五)具有实施全麻诱导、维持的基本药品。
(六)具备处理麻醉意外或并发症的应急药品以及心肺复苏设备如除颤器、吸引器等。
(七)具备完善的消毒灭菌设施和医院感染控制与管理系统。
(八)综合医院至少有2名、专科医院至少有1名具备全身麻醉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医疗机构在职医师。
(九)拟开展疑难危重病例的全身麻醉技术,如困难气道、患者ASA 评分IV级及以上的病例,新生儿和大型手术,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情况下,须具备以下特殊设备:1.动脉及中心静脉测压装置。
麻醉科麻醉中的规范和在岗制度

麻醉科麻醉中的规范和在岗制度
(一)麻醉科医师在临床麻醉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常用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二)如违反操作规程,所引起后果的所有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三)麻醉科医师在临床麻醉过程中应坚守岗位,密切监测病情,认真做好麻醉管理与记录。
(四)麻醉中严禁擅自离岗,严禁做与麻醉无关的事。
(五)严禁将手机、报纸、杂志等语言麻醉无关的物品带进手术间。
(六)如有其他病人需紧急抢救,在保证自己麻醉的病人安全的同时,应积极参与抢救工作。
(七)如有与麻醉工作有关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麻醉岗位,应经科主任同意,并应自行安排别人监护病人。
如无人监护,不得离开岗位。
麻醉与手术室操作规范制度

麻醉与手术室操作规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麻醉与手术室的安全性和规范性,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订立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医院麻醉科和手术室的全部医务人员,以及与麻醉与手术室相关的其他科室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麻醉与手术室的管理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本规范,定期检查和评估本规范的执行情况,并依据需要进行修订和更新。
第二章麻醉规范第四条麻醉前,医务人员应与患者及家属充分沟通,解释麻醉的目的、方法、风险和可能的并发症,取得患者和家属的知情同意。
第五条麻醉前应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含但不限于病史手记、体格检查、试验室检查等,以确保麻醉的安全性。
第六条严禁未经授权的医务人员进行麻醉操作,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麻醉技术培训和资质,而且持有有效的执业证书。
第七条麻醉设备和药品应符合国家标准,使用前必需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正常工作和安全性。
麻醉监护仪器应与电源连接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功能应正确设置并定期进行校准和检验。
第九条麻醉记录应认真、准确地记录麻醉过程和操作,包含麻醉器械使用情况、药物使用量及效果等内容,并及时归档保管。
第十条麻醉结束后,医务人员应将患者安全地转移到恢复室,并妥当处理好麻醉设备和药品,确保其完好无损。
第三章手术室操作规范第十一条手术前,医务人员应对手术室进行全面的准备工作,包含清洁消毒、准备手术器械和药品等,确保手术室的卫生和安全。
第十二条手术器械应符合相关规范,使用前必需进行清洁、消毒和包装,使用后应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
第十三条手术室内应保持良好的空气质量,定期检查和清洁空调系统,防止细菌和污染物的繁殖和传播。
第十四条手术中,医务人员应遵从无菌操作规范,穿动手术衣、帽子、口罩和手套等,并勤换勤洗。
第十五条手术结束后,医务人员应做好手术器械和废弃物的分类和处理,保持手术室的乾净和卫生。
手术室内的明火、尖锐器械和可燃物品等,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存放和使用,确保安全。
手术室外麻醉工作制度

手术室外麻醉工作制度手术室外麻醉工作制度一、引言随着医疗水平不断提高,手术的安全、无痛及高效进行成为了医院的重要指标之一。
麻醉作为手术的支持性治疗手段在医院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麻醉科医生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确保患者手术中安全。
本制度旨在规范手术室外麻醉工作,提高临床麻醉工作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所有临床科室以及医院内委托进行手术麻醉的第三方合作家医机构和医生。
三、职责及要求1.麻醉科医生a.负责对患者的评估,确定麻醉方案。
b.严格执行手术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手术顺利进行。
c.在手术过程中时刻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确保患者安全。
d.及时处理异常情况,做好危急时刻的抢救准备。
e.手术结束后,麻醉科医生负责移交患者给病区医生。
f.对患者的麻醉效果、麻醉剂量、用药情况等进行记录,并编写麻醉记录。
g.对医院内委托进行手术麻醉的第三方合作家医机构和医生进行指导和督导。
2.手术室医生a.负责手术前的手术部位标记、手术准备工作。
b.在手术过程中,时刻注意患者生命体征的变化,并及时通知麻醉医生。
c.协助麻醉医生进行手术操作。
d.协助完成手术结束后的麻醉深度评估。
3.护理人员a.负责麻醉前的患者准备,包括引导患者服用口服药、测量生命体征、静脉注射麻醉药剂等。
b.在手术过程中,协助麻醉医生进行患者监测工作,随时记录生命体征。
c.手术结束后,负责患者的清醒和恢复、监测和护理。
d.对麻醉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麻醉设备管理人员a.负责麻醉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保证设备的安全、有效性。
b.定期进行麻醉设备检查和维护保养,如发现问题,立即报告麻醉科。
c.麻醉设备及麻醉药品的配送、储存、使用与回收工作。
四、规范要求1.患者麻醉方案的制定必须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专家共识和医院规定。
2.麻醉前,对患者进行详细的评估和检查。
确定患者的麻醉风险级别和麻醉方案。
3.在麻醉过程中,麻醉医生必须全程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
4.麻醉医生必须熟悉抢救设备和药品的使用方式,并时刻做好抢救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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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一、为规范临床麻醉工作流程,确保病人手术治疗的顺利与安全,根据麻醉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要求,结合临床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二、麻醉科应按照本规范的规定,做好临床麻醉工作,提高麻醉工作质量。 三、临床麻醉医师在医疗活动中必须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道德,认真履行职责,增强责任感;努力学习专业及相关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实施人性化和个性化的麻醉服务,提高麻醉工作满意度。 四、临床麻醉工作实行三级医师责任制。上级医师有责任指导下级医师开展工作。
第二章 麻醉前准备 一、麻醉前访视 (一)对住院择期手术病人,麻醉医师在麻醉前必须访视病人。访视一般在术前1日进行,
对一些病情复杂或新开展的手术则宜在术前数日进行会诊,以便有时间完善麻醉前必要的准备。对急症手术也应尽可能在麻醉前抓紧时间访视病人。 (二)麻醉医师访视病人时应注意仪表端正、衣着整洁、态度和蔼、言行得体。 (三)应明确麻醉前访视的目的性。 1、根据病人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特殊检查、病人精神状态、拟施手术等各种资料和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以完善术前准备并制定合适的麻醉方案(包括术后镇痛方案)。 2、指导病人配合麻醉,回答病人提出的有关问题,解除病人的焦虑和恐惧,取得病人的同
意和信任。签署麻醉同意书。 3、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就麻醉和手术的风险以及如何配合与手术医师取得共识。(主要指
危重病人,重大手术或新开展的手术) (四)访视时进行下列工作 1、仔细全面阅读病历,获得对病情、诊断和手术麻醉风险的整体了解。 2、了解手术方案和对麻醉的特殊要求,必要时应与手术医师沟通。 3、对麻醉前准备不足者应作必要的调整与补充,对准备不当者应予纠正。例如对漏检的必须检查的项目需补充进行检查;如因准备不足或复核时发现情况需取消预定的手术,需说明理由与术者取得共识,以减少风险而维护病人的安全。麻醉前用药我院由手术医师处方,麻醉医师必须认真审阅,注意其品种和剂量,对不当者应予以纠正。 4、探视病人时应注意: (1)自我介绍,说明来意,鼓励病人提问、提出要求、并热情予以解答或解释。 (2)追询某些认为重要而病历上无记载的病史,特别注意手术麻醉史、用药史及过敏史。注意对并存症的用药情况,是否应用了抗凝药。 (3)重复一些重要的体格检查(如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脊柱及肢体活动等)。 (4)注意观察病人的全身情况和精神状态,判断病情的轻重。 (5)考虑需否作进一步的检诊。 (6)根据所获资料进行麻醉前评估、分析,制定切合实际的麻醉方案。在评估中除注意其ASA分级、重要脏器功能、有无并存症及其严重程度和药物治疗情况、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状态等外,应评估有无困难气道和椎管内麻醉及神经阻滞的可行性。 (7)认真和完整地填写麻醉前访视记录单。 5、麻醉前谈话时应注意: (1)除与病人谈话外,必要时与病人家属或其委托人谈话。 (2)告知麻醉方法和注意事项,说明有可能根据情况的变化改变麻醉方法。并交待麻醉前禁食、禁饮、麻醉前用药、更衣、排空小便等,提醒其预防感冒。 (3)说明麻醉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危险性,对ASA分级在Ⅱ~Ⅲ级以上者更应提醒家属重
视。 (4)病人或病人家属(或委托人)必须在麻醉同意书上签字。 (5)询问需否作术后镇痛(自费)并回答有关问题,如同意作术后镇痛,病人或家属(或委托人)需在同意书上签字。 6、对危重、疑难病例、必须按级请示上级医师。必要时应在科内讨论。
二、麻醉前准备 (一)需与手术医师共同完成。对择期手术病人应注意改善病人的营养状况,纠正紊乱的生
理功能与治疗并发症,及时停用术前应停用的药物,严格执行麻醉前的禁食、禁饮。 (二)对急症手术病人,在不耽误手术治疗的前提下,亦应抓紧时间作较充分的准备。必要
时可边抢救边准备。对严重创伤病人、急腹症和产妇,虽然末餐进食已超过8小时,亦应视作饱胃病人对待。 (三)必须牢记,麻醉选择虽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麻醉管理。麻醉不良事件大都与以下情
况有关: 1、四个“H” hypovolemia(低血容量) hypoxia(低氧) hypotension(低血压) hypoventilation(通气不足,低通气) 2、三个“I” Inadequate preparation (准备不足) Inadequate observation (观察不细) Inadequate Crisis management (对危象处理不当) 3、两个“A” Airway obstruction (气道梗阻) Aspiration (误吸) 4、一个“O” Overdose (用药过量) 必须注意预防,及时处理。 (四)麻醉前用药是麻醉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遵循麻醉前用药的基本原则。 (五)必须重视麻醉设备、药品的准备与检查,麻醉医师于任何地点施行任何麻醉(包括监测下的镇静、镇痛,MAC)均需进行该项准备与检查,必须准备麻醉机。进行手术室外麻醉时,如限于条件不能准备全身麻醉机,也应准备好气管内插管用具、简易呼吸装置,以备不测之需。 对麻醉设备、器材的检查应有序进行,以免遗漏。 1、气源、电源:必须确认无误后再将气源连接至麻醉机上的相应部位进行检查。 2、麻醉机的检查:功能是否正常,有无漏气,需特别注意: (1)如作中心供氧,应检查气源是否确系氧气。开启氧气后,气体流量表的旋转子是否活动自如?吸气和呼气活瓣是否启闭正常?气体逸出是否正常?快速充氧开关是否失灵? (2)如使用其他气体,应检查相应的气体流量表的旋转子的活动情况。 (3)检查报警装置,特别是低氧报警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4)麻醉机上的呼吸器能否正常工作? (5)钠石灰罐内是否装有钠石灰,该钠石灰是否有效? (6)挥发器内是否已装入相应的麻醉药?挥发器开关是否置于关闭位?可试行拨开开关,吸入微量以检验其浓度差别。 (7)麻醉机与病人面罩、气管导管相啣接的接头是否合用或缺如? 3、气管插管用具和药品等的检查 应检查必要的用具是否齐备。如预计为困难气道,应检查相应特殊器械是否备好或已联系落实,检查已用注射器抽好的各种药品是否已贴好明确的标签(品名、剂量、浓度)并集中放好?急救药品是否已备好? 如系作椎管内麻醉或神经阻滞,应检查麻醉包消毒的可靠性。 4、监测仪器的检查 对麻醉中拟应用的监测仪或装置,应检查其能否正常工作,报警装置上、下限是否合适。特别是应注意检查电除颤器是否处于正常的备用状态。 (六)病人入手术室后的复核 1、询问病人昨夜睡眠情况以及有无特殊情况发生(如发热、来月经等)。 2、复核病人姓名、拟施手术、禁食禁饮情况、麻醉前用药执行情况、带来的病历与病人是否一致。了解最新化验结查,检查血型化验单及拟行的输血(成分输血)和输血浆代用品的准备情况,检查病人的活动义齿是否已取出,女病人的指甲染色和唇膏是否已揩拭干净。了解病人的贵重饰物和手表等是否均已取下。然后开始监测病人各项主要生理指标及心电图(ASA提出的基本监测项目为:体温、动脉血压、心电图、脉搏氧饱和度和呼气末二氧化碳分压)、建立好静脉输液通道(原则上在上肢建立,将给药三通安置在麻醉医师座位附近)并开始输液。
第三章 麻醉期间管理 一、一般原则 (一)原则上必须在完成上述准备及复核并已建立静脉通路后才能开始麻醉给药及操作,对
有上级医师指导者,必须在上级医师认可后才能开始麻醉。 (二)麻醉药物的抽吸、使用应非常谨慎。药物准备完成后必须在注射器或液瓶上准确标明
药物名称及浓度。抽药前、抽药后、用药前均须认真核对,严防错误,最好由两人进行核对。对使用任何药物均应了解其药理作用,严禁糊糊涂涂用药。 (三)在麻醉期间,不论施行任何麻醉,手术间内应有合格的麻醉医师在场,麻醉医师不应
丢下麻醉病人去完成本应由其他人负责完成的非麻醉任务而疏忽对病人的观察与照顾。 (四)输血(血液成分及血液制品)前应和巡回护士仔细核对病人姓名、住院号、血型、血
量、采血日期和交叉配血结果,或制品生产日期。 (五)监测是了解病人生命体征变化的有效措施,也是评定麻醉过程中病情变化的客观依据,
麻醉期间必须进行必要的监测,但监测仪器不能完全代替麻醉医师负责任地对病人的仔细观察,麻醉医师必须注意观察病人,对病人整体情况作出评估,及时作出处理。 (六)麻醉期间必须持续地评估病人的氧合、通气功能及循环功能并根据病人年龄、麻醉方
式及手术类别等酌情增加监测项目,例如体温、意识、尿量、肌松情况、镇痛状态等,对监测仪器和麻醉机的任何报警信号要反应及时,检查报警原因并予以解决,不能简单地消除报警声。 1、氧合:确保病人在麻醉期间有适当的吸入氧浓度和血氧浓度。 (1)行非纯氧吸入时,如使用氧化亚氮、空气混合气体最好监测麻醉机呼吸回路中吸入氧浓度,并应有低氧报警装置保证麻醉机回路中供氧充分。 (2)用脉搏氧饱和度仪监测血液氧合,必要时行血气分析,结合观察病人肤色。 2、通气功能:确保病人在麻醉期间有足够的合适的通气量。 (1)应持续评估所有麻醉病人的通气状况,可采用观察胸部活动、呼吸音听诊、观察储气皮囊的伸缩等方法。最好采用定量的监测方法,如呼末二氧化碳张力或浓度测定,呼出气量测定。 (2)可根据临床观察评估及呼气末二氧化碳监测确认和调节气管内导管和喉罩于正确位置,
应注意在搬动病人时保持气管或喉罩于正确位置,应妥善固定气管内导管或喉罩,避免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