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通讯联络系统操作工操作规程
通讯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3篇范文)

通讯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3篇范文)第1篇通讯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1.井上下电话应设置在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以便于通信。
2.检修电话时,必须有安瓦员检查气体,20米内风流中瓦斯不得超出《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方可进行检修,否则不得在井下检修。
3.通信电缆悬挂,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4.电话分机与主通信电缆接线盒一定要封闭在接线盒内,以免失爆。
5.井下电话应每天通过调度台检查、维护,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决不拖延。
6.熟悉井上下通信系统图及通信电缆分配图。
第2篇煤矿通讯修理工操作规程1.井上下电话应设置在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以便于通信。
2.检修电话时,必须有安瓦员检查气体,20米内风流中瓦斯不得超出《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方可进行检修,否则不得在井下检修。
3.通信电缆悬挂,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4.电话分机与主通信电缆接线盒一定要封闭在接线盒内,以免失爆。
5.井下电话应每天通过调度台检查、维护,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决不拖延。
6.熟悉井上下通信系统图及通信电缆分配图。
煤矿电缆修理工作业操作规程1.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上班前不喝酒,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2.电缆试验时,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靴,试验地点应设防护栏,并悬挂警示牌。
3.电缆修理工应建立电缆修理、试验等台账。
4.准备材料、工具、试验用具及测量仪表。
5.根据修补电缆的外径尺寸,选用合适的热补模具。
6.检查热补模具,试送电源。
7.升井维修的电缆,用仪表或测试台找出故障点并标出故障点部位。
8.需修补的电缆,凡是断线或芯线铜丝折断15 %以上时必须用冷压方法重新连接芯线,除掉压接管的“飞边”,进行绝缘处理和硫化热补。
9.凡是护套破损的电缆,除进行硫化热补修补外,也可用冷补工艺进行修复,电缆护套修补必须用阻燃材料。
10.凡是护套破损的电缆,必须进行芯线绝缘检查后,再进行电缆修理。
11.电缆放入模具前,应在模具内均匀撒入滑石粉。
矿井通讯维修工操作规程范本

矿井通讯维修工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通讯维修工作,确保通讯设备正常运行,保障矿井生产安全,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矿井通讯维修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矿井通讯维修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维修及时、效率高的原则。
第四条矿井通讯维修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规程执行,不得随意改动或忽略规程内容。
第二章工作流程第一节作业准备第五条矿井通讯维修工作前,应检查工具、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并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第六条在进行通讯维修前,应仔细研读所需维修设备的技术资料和使用手册,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
第七条维修工作前应先了解通讯设备的故障情况,并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制定维修方案和作业计划。
第二节维修操作第八条维修操作前,应先查阅矿井通讯设备的布线图和维修记录,了解其基本情况和以往的故障情况。
第九条维修操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并持有相应证书的维修工程师进行,不得由无相关经验和资质的人员进行操作。
第十条维修操作时,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操作流程和步骤进行,不允许跳过任何环节或随意变动操作顺序。
第十一条维修操作中,应注意安全防护,严禁操作人员穿插操作、吃饭、抽烟等危险行为。
第十二条维修设备时,应先进行设备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后再进行维修操作,避免因操作过程中设备损坏导致意外事故。
第三节完工验收第十三条维修工作完成后,应清理现场,恢复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并记录维修情况。
第十四条维修完成后,应经过维修工程师的检验确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维修工程师应向矿井通讯管理部门提交维修报告,详细描述维修情况,并存档备案。
第十六条维修工作完成后,应参与维修的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技术交流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提高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一节安全生产责任第十七条所有从事矿井通讯维修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八条维修工作中,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维修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制度管理制度

通信系统故障抢修应急预案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通信系统故障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通信系统检修人员处理应急故障的抢修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成立通信系统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总指挥:矿长(矿长未到场时,值班领导负责指挥)2、副总挥: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总工成员:调度主任、机电、安全、瓦检二、通信系统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对井上、井下发生通信系统故障时,必须在较短时间内恢复并正常投入使用。
三、通信系统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和组织。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知识培训。
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人、财物的组织和调配。
4、负责物资的管理。
四、程序1、调度值班员接到发生故障时,由领导小组、畐时旨挥长(机电副矿长)查明其原因,作出正常的判断,制定解决方案。
2、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恢复系统的人力、物力的准备工作,听候安排3、调度员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处理的进展情况。
4、通讯维修工必须服从调度指挥。
5、事故处理完毕后,各业务科室积极组织人员恢复正常生产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1、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做好作业前准备,认真做好本质工作,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严格操作规程,实行定期巡视监测管理,确保通话质量和线路的畅通。
3、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防爆要求,严格停送电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4、熟悉本矿生产、调度、管理等各环节通信联络系统并能正确使用。
5、地面或井下固定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有脱岗、串岗、睡觉的行为。
否则,给予200元的罚款。
6、若遇通信联络系统发生故障,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
7、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致使通信系统损坏,除按规定处罚外,按其经济损失多少经矿委研究按比例进行赔偿。
8调度控制中心操作人员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认真填写设备进行记录和使用记录。
矿山通讯电话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矿山通讯电话安全操作规程范本一、引言矿山通讯电话是矿井内部重要的通信工具,确保通讯电话的安全操作对于保障矿山生产和矿工安全至关重要。
为此,制定矿山通讯电话安全操作规程,旨在规范矿山通讯电话使用和操作,提高通信电话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通讯电话使用范围1. 通讯电话仅限于矿山内部使用,不得用于私人通话或外部通讯。
2. 通讯电话仅限于矿山相关工作人员使用,未经许可不得交给非矿山员工使用。
三、通讯电话保管1. 通讯电话应妥善保管,避免遭到损坏或丢失。
2. 通讯电话不得私自更换或维修,如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维修。
3. 已不再使用的通讯电话应按规定归还或报废处理。
四、通讯电话使用注意事项1. 操作前确认是否有必要拨打电话,避免进行无谓通话,影响他人工作。
2. 拨号前核对号码,确保拨打的号码准确无误。
3. 在通话过程中保持语言文明,不使用不雅言辞或恶意中伤他人。
4. 通话过程中不得泄露矿山涉及的敏感信息,尤其是涉及安全和机密的内容。
5. 遇到通话中断或无法接通的情况,尽量排查并解决故障,确保通讯电话的正常使用。
6. 在通讯电话上与陌生人进行交谈时,不得透露个人身份、住址等私人信息,防范通讯信息被利用进行诈骗或犯罪行为。
7. 通话结束后,及时挂断电话,保证通讯资源的合理利用。
8. 通讯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线,以免影响其他紧急通话的进行。
五、通讯电话紧急情况处理1.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优先保障紧急呼叫的进行,其他非紧急通话应等待。
2. 紧急通话结束后,及时通知其他人恢复正常通话。
六、矿山通讯电话检修维护1. 通讯电话的检修维护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禁止未经许可的私人维修。
2. 维修人员应按照维修规程进行操作,保证修理质量和安全。
3. 维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遵守操作流程,确保维修过程安全可靠。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矿山通讯电话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按照矿山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对于恶意破坏通讯电话设备或故意泄露矿山机密信息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矿井通讯维修工操作规程模版

矿井通讯维修工操作规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矿井通讯设备的正常运行及安全使用,制定本操作规程,明确矿井通讯维修工的工作职责、操作要求和安全措施。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矿井通讯维修工。
第三条矿井通讯维修工应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作的安全和通讯设备的可靠性。
第四条通讯设备维修过程中,如涉及到电气工作、高空作业等特殊环境和情况,应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五条矿井通讯维修工应熟悉通讯设备的结构、原理和技术要求,并具备一定的电子维修技能。
第六条矿井通讯维修工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其他维修人员有效配合,保证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矿井通讯维修工应按照规定的维修流程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改动设备配置、断电接线和修理等。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八条矿井通讯维修工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1. 日常巡检,发现设备故障及时上报;2. 根据上级通知和安排,参与设备维修和检修工作;3. 协助其他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4. 完成维修工作记录和报告;5. 参与维修设备的技术改造和升级;6. 维护设备清洁、整齐,做好防尘、防湿、防腐蚀等工作。
第九条矿井通讯维修工应根据工作需要参加相关技术培训和考试,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维修水平。
第十条在维修过程中,矿井通讯维修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在通讯设备维修过程中,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第三章操作要求第十二条在日常巡检中,矿井通讯维修工应仔细检查设备的各个部件,包括线缆、插头、插座、开关等,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三条如果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矿井通讯维修工应立即上报,并按照要求采取临时措施,确保通讯设备不会影响日常生产。
第十四条在设备维修和检修过程中,矿井通讯维修工应严格按照维修计划进行工作,不得擅自变动计划内容。
第十五条在拆卸、组装设备时,矿井通讯维修工应确保设备的安全操作,避免损坏设备。
通讯联络系统制度

目录一、通信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2)二、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3)三、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 (4)四、通信联络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5)五、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6)六、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7)七、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8)八、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9)九、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9)十、通信联络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制度 (10)十一、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11)事故应急预案一、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处理灾害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指挥机构及职责组长:陈治江(矿长未到场时,值班领导负责指挥)副组长:刘应平、张银、王志高、梁成山、乔斌成员:冯海龙、李生润、计海鑫、李国庆、李国瑞李生润:负责矿井联络系统硬件设施的配套、设计,通信联络系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对故障处理排除下发各种命令。
冯海龙:负责联络系统故障期间涉及队组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和通信联络系统维护人员安全操作监督、人员撤离工作.计海鑫:负责联络系统设备故障期间涉及队组的组织安排工作,设备故障时的人员组织协调部署。
李国瑞:负责矿井联络系统运行过程中的管理、监测工作。
李国庆:负责系联络系统设备出现故障时的技术把关和协调工作。
值班调度员:接到矿井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汇报后应时通知矿领导并进一步落实情况同时下达处理指令。
预防与预警1、危险源控制定期对通信联络系统设备线路进行维护检查,以及对线路及终端设备安装环境进行检查,保证通信联络系统设备正常运行。
2、预警行动有如下情况应当通知相关部门:(1)井上下个别地点电话机出现不能正常通信。
(2)地面系统设备或主通信线路出现故障,影响到井下和地面正常通信。
(3)井下整个采区电话摘机没有线音。
(4)井下整个采区电话无振铃音。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1、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做好作业前准备,认真做好本质工作,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2、严格操作规程,实行定期巡视监测管理,确保通话质量和线路的畅通。
3、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防爆要求,严格停送电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4、熟悉本矿生产、调度、管理等各环节通信联络系统并能正确使用。
5、地面或井下固定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有脱岗、串岗、睡觉的行为。
否则,给予50元的罚款.6、若遇通信联络系统发生故障,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
7、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致使通信系统损坏,除按规定处罚外,按其经济损失多少经矿委研究按比例进行赔偿。
8、系统控制中心操作人员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认真填写设备进行记录和使用记录。
若遇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矿领导值班人员.9、保持通讯现场整洁,做好文明生产。
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一、井下设备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接地措施,金属线入井的设备应具备良好的防雷措施。
信号设备应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查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二、分线盒和过渡电缆及各种电话之间的接头一定要封闭在接线盒内,以免失爆。
三、井下终端的电源、蓄电池不能置于地上,使用专用的托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供电电源必须取自供电电源的电源侧。
四、分线盒和终端电缆连接的接线盒固定在托架上,以避免行人将电缆弄乱、拽断等。
五、通讯联络系统主机的蓄电池必须保持一定的电量,电网停电后,系统至少能够正常工作两个小时以上。
六、电话由专人负责,每天检查、维护,发现问题立刻解决.七、电话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壁不小于200mm。
八、每季必须对数字程控调度机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地线进行测试。
其它设备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检查和隐患排除,使各项指标符合规定.九、通讯联络系统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检查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1、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做好作业前准备,认真做好本质工作,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严格操作规程,实行定期巡视监测管理,确保通话质量和线路的畅通。
3、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防爆要求,严格停送电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4、熟悉本矿生产、调度、管理等各环节通信联络系统并能正确使用。
5、地面或井下固定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有脱岗、串岗、睡觉的行为。
否则,给予50元的罚款。
6、若遇通信联络系统发生故障,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
7、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致使通信系统损坏,除按规定处罚外,按其经济损失多少经矿委研究按比例进行赔偿。
8、系统控制中心操作人员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认真填写设备进行记录和使用记录。
若遇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矿领导值班人员。
9、保持通讯现场整洁,做好文明生产。
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一、井下设备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接地措施,金属线入井的设备应具备良好的防雷措施。
信号设备应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查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
二、分线盒和过渡电缆及各种电话之间的接头一定要封闭在接线盒内,以免失爆。
三、井下终端的电源、蓄电池不能置于地上,使用专用的托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供电电源必须取自供电电源的电源侧。
四、分线盒和终端电缆连接的接线盒固定在托架上,以避免行人将电缆弄乱、拽断等。
五、通讯联络系统主机的蓄电池必须保持一定的电量,电网停电后,系统至少能够正常工作两个小时以上。
六、电话由专人负责,每天检查、维护,发现问题立刻解决。
七、电话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壁不小于200mm。
八、每季必须对数字程控调度机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地线进行测试。
其它设备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检查和隐患排除,使各项指标符合规定。
九、通讯联络系统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检查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
矿山通讯电话安全操作规程模版
矿山通讯电话安全操作规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程目的】为规范矿山通讯电话的使用,维护矿山通讯电话系统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保护矿山通讯电话用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矿山通讯电话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包括矿山通讯电话设备的设置和维护,用户的注册和使用等。
第三条【术语定义】1. 矿山通讯电话系统:指由矿山建设的电话交换机和相关设备所组成的通信系统。
2. 矿山通讯电话设备:指矿山通讯电话系统中的电话终端设备,包括有线电话、无线电话等。
3. 用户:指有效注册并获得矿山通讯电话系统使用权限的人员。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四条【设备设置】1. 矿山通讯电话设备的设置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设备布局应合理,保证通信信号的质量和稳定性。
2. 矿山通讯电话设备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五条【设备使用】1. 矿山通讯电话设备的使用应符合相关安全规程,禁止私自调整或修改设备配置。
2. 矿山通讯电话设备的使用应遵守相关通信管理规定,不得用于非法活动或违纪行为。
第三章用户管理第六条【注册申请】1. 申请注册矿山通讯电话系统的用户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提交申请材料,并承诺遵守相关规程。
2. 矿山通讯电话系统管理员应审核注册申请,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资格。
第七条【用户权限】1. 注册成功的用户将获得系统使用权限,享有正常通话和信息交流的权益。
2. 用户应妥善保管个人通讯电话设备和账号信息,不得私自转让或泄露给他人。
第八条【用户行为】1. 用户在使用矿山通讯电话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从事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秩序的行为。
2. 用户不得利用矿山通讯电话进行违法活动或传播非法信息。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九条【保密措施】1. 矿山通讯电话系统的管理员和用户应保守通话内容和通信信息的秘密,不得将其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2. 矿山通讯电话系统的管理员和用户应加强对个人通讯设备和账号的保护,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煤业公司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XX煤业公司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一、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二、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三、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四、通信联络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五、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六、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七、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八、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九、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十、通信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制度一、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通讯联络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动通讯线路,特殊情况需要对通讯线路改动,必须向信息中心进行申请。
信息中心根据生产需要及设备运行情况确定改动方案。
二、任何部门不得私自改变或影响移动通讯系统补偿电源的正常供电。
当拆除或检修线路而影响移动通讯系统正常供电时,必须提前通知信息中心,不得私自进行,否则对施工负责人处以100元的罚款,并承担因通讯中断造成的后果。
三、出现通讯中断、信号故障时,信息中心应立即分析、查找故障原因,确定故障范围。
并立即组织人员解决处理。
四、各使用部门不得强安、强要、强撤移动通讯设备和缆线等。
需新增手持机及相关设备时,必须提前向信息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信息中心设计施工时,必须根据移动通讯系统的布局,科学合理给出安设方案,不得以破坏系统总体性能与结构为代价而擅自施工。
五、任何部门不得未经信息中心同意私自改变移动通讯设备位置、更换手机号码,一经发现将给予200元的罚款。
严重者按照事故进行分析。
六、使用部门的井下移动电话机,必须按照使用要求进行使用及维护。
不得更改手机设备参数,维护好手机皮套、天线、电池及充电器,达到完好状态,手机电池按规定进行使用,充电时必须关机,充电不得超过24小时。
不得长期处于过充及过放电状态。
不得拆卸手机天线。
信息中心有权检查手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情况。
七、相关部门对管辖范围或工作场所内的移动通讯缆线设备设施负有监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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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通讯联络系统操作工操作规程
一、 上岗条件
第1条 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做好作业前准
备,认真做好本质工作,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2条 严格操作规程,实行定期巡视监测管理,确保
通话质量和线路的畅通。
第3条 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防爆要求,严格停送
电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4条 熟悉本矿生产、调度、管理等各环节通信联络
系统并能正确使用。
第5条 了解所负责维修设备的设备性能原理和保护装
置的运行状况,有维修及故障处理等方面的技能和基础理论
知识,能独立工作。
第6条 熟悉矿井巷道布置,了解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
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掌握电气防
灭火方法和触电抢救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7条 上班不喝酒,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不做与本
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本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8条 定期进行事故预想,摆情况,查隐患,预防事
故发生。发现异常现象,立即组织抢修,保持设备性能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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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条 检修以“值检合一”为主,并与专业检修相结
合,检修人员要认真负责,要密切配合,检修完毕应认真清
理工作现场,并查找有无漏掉器件。
第10条 井下维修工工作期间,应该携带电工常用工具、
与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和便携式瓦斯监测仪等。
第11条 检修设备带电或井下作业,要有两人以上在场
工作,并作安全保护。
第12条 检修设备有可能造成设备停止工作时,在不发
生危险情况下,应按程序报告领导批准。
三、操作准备
第13条 井下维修工作人员入井前应检查、、清点应带
的工具、仪表、零部件、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保持良好状
态。
四、正常操作
第14条 井下设备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接地措施,金属线
入井的设备应具备良好的防雷措施。信号设备应放置在便于
人员观察、调试、检查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
巷道或硐室中。
第15条 分线盒和过渡电缆及各种电话之间的接头一定
要封闭在接线盒内,以免失爆。
第16条 井下终端的电源、蓄电池不能置于地上,使用
专用的托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供电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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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取自供电电源的电源侧。
第17条 分线盒和终端电缆连接的接线盒固定在托架
上,以避免行人将电缆弄乱、拽断等。
第18条 通讯联络系统主机的蓄电池必须保持一定的电
量,电网停电后,系统至少能够正常工作两个小时以上。
第19条 电话由专人负责,每天检查、维护,发现问题
立刻解决。
第20条 电话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
距巷道壁不小于200mm。
第21条 每季必须对数字程控调度机按产品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地线进行测试。其它设备按使用
说明书要求定期检查和隐患排除,使各项指标符合规定。
第22条 通讯联络系统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
月,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检查与装置
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通讯联络系统停止运行时,须经主管
领导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第23条 通讯联络系统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电话清洁,确
保电话正常运行,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
第24条 对需要经常移动的电话、电缆等由专人负责,
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移动。
第25条 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通讯联络系统设备
的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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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第26条 严格按数字程控调度机规定的配接表来接装置
关联的电器设备,不得超出配接表规定的数量。
第27条 各部件的可调整部分,已封胶的不允许拆动,
必须做出调整时,要严格按部件说明书要求调整。
五、收尾工作
第28条 清理场地、工具、仪表、材料、仪器等。设备
试运行正常后,撤离现场 第29条维修完毕后,做好检
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