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名称核定申请书

律师事务所名称核定申请书

律师事务所名称核定申请书

日期:

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申请表

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申请表 申请人 受理申请机关 受理申请日期 辽宁省司法厅制

申请事项审核表

设立发起人执业简历

填表说明 一、本表及表中应当由申请人填写的内容,由申请人按照样表格式打印。 但是,应当由个人签名或者国家机关签署意见的项目,应当用黑、蓝色钢笔或者毛笔手写。 二、本表封面上的“申请人”栏目,可以填写一名申请人代表(如“XXX 等”),申请设立国资所的填写负责筹建的县级司法局全称;“受理申请机关”和“受理申请日期”栏目,由受理申请机关承办人填写,其中受理申请日期应当填写经查验申请材料后决定受理的时间。三、《申请书》中的“申请人”签名,应当由拟设立律师事务所的设立 人各自签署;申请设立国资所的,由负责筹建的县级司法局盖章、局长签名。 四、《申请事项审核表》中的栏目,应当如实填报,没有填“无”,不 得空白;拟订的律师事务所备选名称应当符合规定要求,并填写全称;申请人的“执业年限”从初次领取律师执业证当月起算,每满十二月计算为一年,但是中断执业的时间除外。 五、受理申请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并就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拟订律师事务所备选名称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申请材料是否真实齐全等出具具体审查意见,填入《申请事项审核表》相应栏目;对于申请人情况需要核实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出示有关证明材料以供查验,并在审查意见中予以说明。六、审核机关对申请人拟订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不予申请检索、核准的, 应当在《申请事项审核表》相应栏目中说明理由。 七、备注栏用于记载是否核准律师事务所名称的通知书编号及发出时 间、方式、收件人等情况,由审核机关填写、承办人签名。 八、表中栏目填写不开时,可以增加或者扩展有关栏目,也可以加页, 但是应当保持每页表格规范齐整。 九、报送设立发起人(合伙人)律师执业简历。

律师事务所的流程(重要及表格)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流程 一、名称检索:由设立申请人向拟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区(县)司法局提交《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登记表》,区(县)司法局审查并出具意见后,报市司法局律管处办理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手续。市司法局律管处以书面形式将名称检索结果通知区(县)司法局。 二、提出申请:设立申请人使用核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向拟设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区(县)司法局报送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材料。 三、初步审查:区(县)司法局对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材料是否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市司法局审核。

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登记表

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材料 1、律师事务所设立登记表(见附件1)。 2、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书。(设立人签字) 3、律师事务所章程。(内容见附件4) 4、合伙协议。(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不提供此项材料)(内容见附件5)(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名) 5、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推荐书(全体合伙人签字)(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不提供此项材料)。 6、律师事务所住所地租赁合同及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7、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8、律师事务所设立人登记表。(见附件2) 9、律师事务所设立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11、律师事务所设立人人事档案存档证和交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12、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承诺。(见附件3) 报送申请材料要求: 1、设立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须用A4纸打印和复印。 2、设立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应左侧装订,不得粘贴。

律师事务所设立人登记表 附件3:

律师事务所利益冲突检索与处理规则

律师事务所利益冲突检索与处理规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所的业务活动和本所律师的执业行为,防止本所内部之间的业务冲突,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树立本所的良好职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xx市律师执业规范》和《xx市律师业避免利益冲突的规则(试行)》,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本所的所有合伙人和律师。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法律事务,是指各项委托代理事项,包括各类诉讼代理、仲裁代理、非诉讼代理、常年或者专项法律顾问以及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可由律师从事的其他法律业务。 第四条本规则所称利益冲突,是指本所代理的委托事项的委托人与本所其他委托事项的委托人之间有利益上的冲突,继续代理会直接影响到相关委托人的利益的情形。 第五条本所及本所律师在从事法律事务之前应当依据本规则事先进行利益冲突检索,以确定是否存在本规则规定的利益冲突行为并依据本规则讲行处理。 第六条本所不同律师之间需要进行利益冲突检索与处理的行为包括: 一、在同一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中,不同律师可能同时接受对立双方委托的; 二、在同一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中,本所一名律师曾在前置程序中代理一方,其他律师又可能在后置程序中接受对立方委托的; 三、在担任常年或者专项法律顾问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一年内,本所其他律师又可能在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中接受该法律顾问单位或者个人的对立方委托的; 四、在同一非诉讼法律事务中,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一个所不得同时接受对立双方或者利益冲突各方委托的; 五、本所律师或者其近亲属与承办的法律事务的委托人有利益冲突的。 第七条本所同一律师需要进行利益冲突检索与处理的行为包括: 一、同一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中,同益冲突的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委托的; 二、同一诉讼或者仲裁塞件中,曾在前置程序中代理一方,又在后置程序中接受非对立但存在相互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委托的; 三、担任各类诉讼代理人、仲裁代理人、非诉讼代理人期间及相应代理合同终止后一年内,又在其他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中接受以上述代理合同的委托人为对立方的他人的委托的。 第八条其他需要进行利益冲突检索与处理的行为包括: 一、同一律师在同一非诉讼法律事务中,同时接受可能会有利益冲突的两方或者两方以上的委托,办理无事实争议的具体性事务; 二、同一律师在同一非诉讼法律事务中,同时接受可能会有利益冲突的两方或者两方以上的委托,进行协调、调解工作; 三、同一律师在同一非诉讼法律事务中,曾经与一方建立过委托代理关系,又接受其对立或者利益冲突方的委托人,但仅提供过法律咨询意见的除外; 四、同一律师在同一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中,曾经与一方建立过委托代理关系,又接受其对立方或者利益冲突方的委托的,但仅提供过法律咨询意见的除外。 第九条本所各部门律师应当将在过去一年内担任常年或者专项法律顾问以及其他正在进行的法律事务的情况,填写在本所利益冲突检索表格中(表格见附件1)报所在部门的合伙人,由合伙人审查后报本所行政办公室统一登记; 本所各部门律师应当将自己即将进行的法律事务的客户名称、相关内容填写在本所利益冲突检索表格中(表格见附件2)报所在部门的合伙人,由合伙人审查后报本所行政办公室统一登记;

律师事务所名单

律师事务所名单省直 所名执业 许可 证号 所 属 地 地址 联系电 话 组织形式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2340 1198 4105 7841 4 省 直 合肥市颍上 路城建大厦7 楼 0551-52 82222 合伙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2340 1198 7102 5049 1 省 直 合肥市濉溪 路278号财富 广场B座东 区16层 0551-26 42792 合伙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2340 1200 0104 7466 5 省 直 合肥市濉溪 路278号财富 广场首座 1508室 0551-56 09815 合伙 安徽2340省合肥市长江0551-26合伙

华人律师事务所1199 9106 3716 2 直中路112号4 楼 54022、 264106 5 安徽 世纪天元律师事务所2340 1199 8103 6310 2 省 直 合肥市长江 中路158号华 都大厦12层 0551-26 24247 合伙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2340 1200 3100 9171 8 省 直 合肥市濉溪 路287号金鼎 广场A座八 层 0551-26 23518 264977 2 合伙 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2340 1199 9103 6891 1 省 直 合肥市濉溪 路168号新天 地国际中心 702室 0551-55 32148 合伙 安徽协利2340 1199 省 直 合肥市长丰 路80号警泰 0551-26 70292 合伙

律师事务所6101 3557 6 苑8幢301室 安徽江淮律师事务所2340 1199 3103 3331 省 直 合肥市长江 西路499号丰 乐世纪公寓2 幢C座 706-707室 0551-57 74200 合伙 安徽神州行律师事务所2340 1199 8100 1912 5 省 直 合肥市阜南 路47号2楼 0551-26 20984 合伙 安徽国运律师事务所2340 1199 9101 8765 7 省 直 合肥市长江 西路499号丰 乐世纪公寓2 栋C座 1406-1407号 0551-23 13245 合伙 安徽达安律师事务2340 1200 1102 3034 省 直 合肥市六安 路99号新华 大厦1902室 0551-22 14015 合伙

司法部律师司规范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名

司法部律师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 名称、律师名片的通知 发文单位:司法部律师司 文号:司律字[98]21号 发布日期:1998-5-14 执行日期:1998-5-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管理处: 在今年4月份开展的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我司发现,少数地方的未严格执行《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的规定,仍在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名称,少数律师利用名片作不切合实际的宣传,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也利用名片假冒律师从事有偿服务。这些现象严重损坏了律师的社会形象,扰乱了律师行业的正常秩序。为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行为,维护律师行业的执业秩序,根据《律师法》以及部颁规章的规定,现就规范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名片问题通告如下: 一、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必须符合《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第六、七、八条的规定(见司法部令第36号)。 各地根据需要可以在律师事务所名称前冠以省、自治区、

直辖市的地方,如: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名称中不得出现省、自治区、市的字样。 律师事务所的字号(包括前加地名的字号)在全国不得重复,凡未经我司检索核定的律师事务所字号不得与已核定的字号相同。 二、律师的名片式样应庄重、简洁。名片除应印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内容外,还必须加印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书号码。 名片上不得带有律师经历、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头衔,以及与律师执业不相关的内容。如因特殊需要另作他用的,不在此限。 三、各地要在近期内对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名片进行清理。具体要求是,在今年年检注册结束后,将律师事务所的名单(须含律师事务所名称、负责人、组织形式、住所、电话、电传、邮编)报送我司检索核定,经检索后不符合要求的应即更名。律师事务所名称清理工作应在1999年年检注册前完成,届时仍未按规定更名的律师事务所不予通过年检。各地今后审核设立新所或审核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时,应将律师事务所拟定的名称报我

律师事务所名称大全

律师事务所名称大全 律师事务所名称大全 公司名字 律师事务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 1 金杜律师事务所 2 大成律师事务所 3 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 4 君合律师事务所 5 炜衡律师事务所 6 天元律师事务所 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8 观韬律师事务所 9 建元律师事务所

10 中高盛律师事务所 11 经纬律师事务所 12 国浩律师集团 13 京都律师事务所 14 东元律师事务所 15 浩天律师事务所 16 尚公律师事务所 17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17 君泰博华律师事务所19 大地律师事务所 19 国联律师事务所 21 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 22 易和律师事务所 22 康达律师事务所 24 天银律师事务所

25 德恒律师事务所 26 展达律师事务所 27 融商律师事务所 28 信利律师事务所28 华博律师事务所30 众一律师事务所30 铸成律师事务所32 信杰律师事务所32 大洋律师事务所32 汉华律师事务所35 嘉源律师事务所35 金平律师事务所35 建诚律师事务所38 世嘉律师事务所

38 王玉梅律师事务所40 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40 天正律师事务所 42 李文律师事务所 42 潮阳律师事务所 42 江川律师事务所 42 三维律师事务所 46 乾坤律师事务所 47 威宇律师事务所 48 三信律师事务所 48 恒通律师事务所 50 天同律师事务所 咨博律师事务所 正荣律师事务所

益坚律师事务所易锦律师事务所法翼律师事务所鼎泰律师事务所鼎晟律师事务所金诚律师事务所惠诚律师事务所博雅律师事务所大信律师事务所广源律师事务所贯通律师事务所维益律师事务所宏源律师事务所捷盛律师事务所弘睿律师事务所

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

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十六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 第六条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九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二)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律师业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本办法规定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和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资产数额,报司法部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人选,应当在申请设立许可时一并报审核机关核准。 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是该所的负责人。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二)有书面的律师事务所章程;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四)有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二十六条律师事务所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住所;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申请报告书

附件7: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申请报告书 (2011-2014) 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盖章)

材料目录 一、律师协会推荐书(需提供电子文档)。 1.从基础条件、综合管理、服务质量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2.评选程序的简要说明。 3.该所在本市推荐名额中的排名。 二、律师事务所事迹材料(字数应当控制在2000字以内,除提供书面材料外,还需提供电子文档)。 1.简介。 2.事迹。 3.联系方式,包括主任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以及E-mail。 三、《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标准评定表》。 四、律师事务所2011-2014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合格的证明。 五、司法局出具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1-2014年未受行政处罚的证明。律师协会出具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1-2014年无不良记录的证明。 六、固定资产明细表。 七、律师事务所2011-2014年审计报告。 八、党支部成立批文;民主生活会记录;发展新党员记录。 九、政治时事学习发言记录和总结。

十、律师事务所业务登记簿。 十一、档案管理人员名单及归档情况。 十二、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投保凭证。 十三、利益冲突审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 十四、律师协会出具的无因违规收费引发投诉的证明。 十五、法律援助案件结案登记表。 十六、2011-2014年助学、助残、扶贫、救灾捐资凭证。 十七、律师事务所和该所律师近4年受到表彰或奖励证明文件。 十八、律师事务所发展规划、日常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工作规则。 十九、投诉查处制度及投诉查处情况。 二十、2011-2014年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的证明。对年轻律师教育和培养的情况。 二十一、质量跟踪考核、反馈制度。2011-2014年年终质量评比记录。 二十二、2011-2014年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评查记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评查档案。 二十三、业务领域具有深度和广度的情况,重大案件概况(至少三件)。 二十四、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文化研究,探索和培养律

律师事务所简介

律师: 律师(lawyer)是指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等法律服务的人员。 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是: 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有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律师。 定义: 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的原则在内部设置若干业务组。律师事务所原则上设在县、市、市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有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也有律师个人开办的个人所,律师合作开办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前者与法律顾问处的性质相同,只是名称不同而已。后者是在改革开放中新出现的,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它们从事的法律服务内容没有什么区别。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

法承担责任。 设立条件: 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组织形式: 新修订的《律师法》于2008年6月1日实行,根据新《律师法》第15条、第16条和第20条的规定,中国的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有:合伙所、个人所和国资所三种组织形式。新《律师法》实施后,合作所开始退出律师服务历史的舞台。 当你在法律上遇到疑难问题时,你可向律师请求帮助。在中国,律师服务机构称为律师事务所,它是中国律师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当你上门询问时,会有律师接待你,你可向他提出你的疑难问题,律师会根据法律如实解答。当你感到有需要请律师帮助你解决问题时,你应填写如下文件: 1.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是证明你委托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代理你去完成一定民事活动的书面凭证。授权委托书一定要写明委托权

申请律师事务所实习的自荐信(英文)

Dear Mr. Wang, I should be obliged if you could consider me fo a summer internship position. As a first-year law student form the Columbia University Law School in America, taking a profound interest in Chinese culture and law, I hope my enthusiasm and English language skills can be put to work for your prestigious law firm during the coming summer and possibly beyond. Having studied as an exchange student in Beijing University of Foreign Studies for one academic year, I am fairly fluent in Mandarin Chinese and can team up with Chinese colleagues with ease. Back in the United States, I continued to advance my linguistic skills in a local Chinese language school. Before entering Columbia Law School, I volunteered for a long-term pro bono program administered by Kings County Bar Association in New York, helping the impoverished apply for state-subsidized housing. My initiative and ability to endure strenuous working hours have garined high appraisal from my supervising sttorney. After entering the Law School, I also have performed quite well, being currently ranked third in my class. I anticipated maintaining this momentum for the remaining semesters. Enclosed please find my resume, references, and law school transcript. I look forward to having the opportunity to answer any questions you may have regarding my application. I am free for telephone interviews at any time, provided that you can give me at least two days’ notice by email. Yours sincerely, Shawn Enclosure

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流程和全部申请材料终审稿)

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流程和全部申请材料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流程 一、名称检索:由设立申请人向拟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区(县)司法局提交《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登记表》,区(县)司法局审查并出具意见后,报市司法局律管处办理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手续。市司法局律管处以书面形式将名称检索结果通知区(县)司法局。 二、提出申请:设立申请人使用核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向拟设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区(县)司法局报送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材料。 三、初步审查:区(县)司法局对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材料是否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市司法局审核。 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登记表

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材料 1、律师事务所设立登记表(见附件1)。 2、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书。(设立人签字) 3、律师事务所章程。(见附件2) 4、合伙协议。(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不提供此项材料)(见附件3)(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名) 5、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推荐书(全体合伙人签字)(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不提供此项材料)。 6、律师事务所住所地租赁合同及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7、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8、律师事务所设立人登记表。(见附件4) 9、律师事务所设立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律师事务所设立人人事档案存档证和交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送申请材料要求: 1、设立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须用A4纸打印和复印。

2、设立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应左侧装订,不得粘贴。附件1: 律师事务所设立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函

律师事务所函 : 本所接受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律师。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注:本函用于向侦查机关提交)

律师事务所函 : 本所接受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注:本函用于向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提交)

律师事务所函 : 本所接受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注:本函用于刑事公诉、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向检察院、法院提交)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委托协议 编号: 委托人经与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二、委托律师权限: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元。 四、本委托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侦查终结止。 五、本委托协议如需变更,另行协商。 委托方:受托方: (签字)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注:本委托协议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 案件的辩护人。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止。 委托人: 年月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一份。)

指定辩护函 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及贵院的来函,本所指派律师担任案被告人(上诉人)的辩护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律师事务所排名

律师事务所排名

3 按专业排名 诉讼与仲裁业务 TOP1:方达律师事务所 方达在诉讼、仲裁等纠纷解决领域的卓越表现深受业界尊敬,以季诺、黄涛、季翔等为代表的方达争议解决团队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TOP2: 金杜律师事务所 金杜律师事务所在争议解决领域具有良好的传统和广泛的资源,尤其是在跨境争议和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方面领先业界。 TOP3: 君合律师事务所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在商业仲裁与纠纷解决领域具有领先业界的优势,特别是在公司综合纠纷解决体系建设、劳动纠纷解决等领域备受业界好评。 TOP4: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锦天城凭借强大的团队优势在诉讼仲裁领域具有领先业界的优势。 TOP5: 上海市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段和段是上海最早从事涉外商事纠纷解决的律师事务所之一,为包括高博特商业秘密案、美国华工索赔案等。代表性案例有:代表上海中路赢得跨国诉讼案等。 TOP6: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律师事务所 国浩凭借强大的团队优势在争议解决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尤其是在证券类纠纷中国浩领先业界。TOP7: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大成上海凭借强大的团队优势,在多个领域的诉讼和仲裁中均具有不错的表现,特别是在形势辩护领域成绩突出。 TOP8: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中伦在争议解决方面有强大的团队支持,在商事争议解决领域领先业界,特别是在房地产诉讼方面成绩突出。 TOP9: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君泽君善于处理各类诉讼仲裁业务,在业界声誉良好。 TOP10: 上海市元达律师事务所 元达在诉讼与仲裁法律服务领域具有良好的口碑,特别是在涉外商业纠纷方面经验丰富。 TOP11: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广和律师在传统诉讼与仲裁方面有良好的表现,特别是在普通民事纠纷中有着活跃的表现。 TOP12: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 中伦在诉讼与仲裁法律服务领先业界,善于处理各类纠纷 TOP13: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 汇业在诉讼和仲裁领域有良好的声誉,企业间商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和普通公益诉讼是汇业的传统重点业务。 TOP14: 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 君悦在诉讼与仲裁领域具有良好的传统,尤其是在涉房地产领域的争议解决方面经验丰富。 TOP15: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盈科在民事,商事等领域的诉讼纠纷处理方面经验丰富。 TOP16: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建纬在建筑与房地产领域诉讼与仲裁法律服务领先业界,受到广泛赞誉。 TOP17: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法制盛邦在普通诉讼仲裁领域的争议解决领先业界。 TOP18: 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 高通在传统民商事诉讼和仲裁方面经验丰富,以敬云川为核心的专业律师团队善于处理各类纠纷,在民商事诉讼及仲裁领域经验丰富。 TOP19: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华诚律师事务所在涉外纠纷解决方面经验丰富,尤其是在涉外知识产权非诉讼争议解决方面领先业界。 TOP20: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华诚律师事务所在涉外纠纷解决方面经验丰富,尤其是在涉外知识产权非诉讼争议解决方面领先业界。 房地产与工程建设 TOP1: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 中伦律师事务所在房地产与建筑、基础设施领域具有绝对的领导地位,已经形成了涵盖土地、工程、物业、并购及房地产与基础设施金融衍生业务等在内的综合法律服务体系,多位律师在业内具有极高的声望,成绩斐然。 TOP2: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最新流程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 代理业务流程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应当以一名专利代理人身份在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df4155176.html,)中进行注册,https://www.360docs.net/doc/df4155176.html,上海专利申请登录系统后提出申请。办理流程为: 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开办申请向地方知识产权 局提交开办业务 的电子申请 提交证明文件供 地方知识产权局 核对、初步审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审批 领取专利代理机 构注册证、执行 备案程序 一、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开办申请 向主管该律师事务所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开办申请,经主管的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同意后进入下一流程。 二、向省级知识产权局提交开办申请 通过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在线填写下列表格: 1.《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申请表》; 2.同时具有律师资格和专利代理人资格人员的《专利代理人登记表》每人一份 3.《专利代理机构工作设施登记表》。 同时上传下列文件的电子扫描件: 1.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同意其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函件; 2.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验资证明;

4.每个专利代理人的律师执业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 5.每个专利代理人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原件或离退休证件,曾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原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解聘证明; 6.办公场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 7.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应当是在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之前的6个月内出具的。 四、电子审批、文件核对及备案 经所在地知识产权局电子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应当提交下述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供所在地知识产权局核实: 1.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同意其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函件原件1份; 2.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原件1份;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和验资证明原件1份; 4.专利代理人的律师执业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每人1份; 5.专利代理人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原件或离退休证件复印件每人1份,曾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原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解聘证明原件1份; 6.办公场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原件或者复印件1份; 7.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经所在地知识产权局与电子件核对无误后,所在地知识产权局认为符合规定条件同意设立的,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后发放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正、副本。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有业务专用章的,还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盖有业务专用章和律师事务所公章的表格一式两份,进行备案。 条法司专利代理管理处 2012年11月1日

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申请表

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申请表 申请人 受理申请机关 受理申请日期 山东省司法厅制

申请事项审核表

填表说明 一、本表及表中应当由申请人填写的内容,由申请人按照样表格式打印。 但是,应当由个人签名或者国家机关签署意见的项目,应当用黑、蓝色钢笔或者毛笔手写。 二、本表封面上的“申请人”栏目,可以填写一名申请人代表(如“XXX 等”),申请设立国资所的填写负责筹建的县级司法局全称;“受理申请机关”和“受理申请日期”栏目,由受理申请机关承办人填写,其中受理申请日期应当填写经查验申请材料后决定受理的时间。 三、《申请书》中的“申请人”签名,应当由拟设立律师事务所的设立 人各自签署;申请设立国资所的,由负责筹建的县级司法局盖章、局长签名。 四、《申请事项审核表》中的栏目,应当如实填报,没有填“无”,不 得空白;拟订的律师事务所备选名称应当符合规定要求,并填写全称;申请人的“执业年限”从初次领取律师执业证当月起算,每满十二月计算为一年,但是中断执业的时间除外。 五、受理申请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并就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拟订律师事务所备选名称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申请材料是否真实齐全等出具具体审查意见,填入《申请事项审核表》相应栏目;对于申请人情况需要核实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出示有关证明材料以供查验,并在审查意见中予以说明。六、审核机关对申请人拟订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不予预核准的,应当在《申 请事项审核表》相应栏目中说明理由。 七、备注栏用于记载是否预核准律师事务所名称的通知书编号及发出时 间、方式、收件人等情况,由审核机关填写、承办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关于设立代表处的申请

律师事务所关于设立代表处的申请书 第一部分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律师事务所根据《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所选择的省份及城市名称)设立常驻代表机构。 我们在此声明: (一)本所系在国(地区)合法成立并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本所成员和律师拥有在国(地区)合法执业的资格。 (二)本所没有因违反所在地区律师法律法规、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到处罚。 (三)本所拟派驻代表机构的代表在执业资格取得国具有合法执业的资格。上述人员不存在下述事项: 1.受过刑事处罚; 2.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过处罚。 3.根据法律被确定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破产人,尚未恢复权利。 (四)本申请书及其附件所提供的信息、文件和材料在申请提交时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本申请书及其附件的中文译文与原文是一致的。自本申请提交之日至获得批准前,如果上述信息、文件和材料发生变化,我们将及时予以披露。 (五)代表本所在本申请书及其附件上签字的人员已经获得本所的授权。 我们在此承诺:本申请获得批准后 (一)本所将对代表机构和派驻代表的法律服务活动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二)本所代表机构和派驻代表将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本所将为代表机构和派驻代表购买符合要求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二部分申请人情况 一、申请人名称(原文和中文译名) 二、总部地址和通讯方法 三、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通讯方法 四、本申请负责人姓名、职务、通讯方法 五、组织形式及其法律性质、所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形式 六、律师人数、合伙人(股东)人数、雇员人数 七、在本国或外国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情况 八、开业时间和历史、业务领域、主要业绩 九、近年来主要的法律业务和客户 十、与中国有关的法律业务和客户 十一、购买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的金额和范围 十二、其它情况 第三部分申请设立的代表机构情况 一、代表机构名称(原文和中文译名) 二、代表机构驻在省份和城市、驻在期限 三、代表机构的业务范围 四、可行性分析和发展计划 五、派驻代表的主要情况、拟任职务、期限和授权范围 六、其它情况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规定

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规 定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120号 《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2月15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吴爱英 二○一○年一月四日 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规范律师事务所名称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对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核准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享有专用权。律师事务所依法使用名称,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在申请设立许可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 预核准的律师事务所名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实施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时予以核准。 第二章律师事务所名称规范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只能选择、使用一个名称。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民族自治地方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名称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地名、字号、律师事务所”三部分内容依次组成。 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可以使用设立人的姓名连缀或者姓氏连缀作字号。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汉字组成,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有损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不尊重民族、宗教习俗的; (二)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其简称; (三)国家名称,重大节日名称,县(市辖区)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 (四)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及其简称; (五)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律师事务所设立所需提交的材料

律师事务所设立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新律师事务所五个备检索名称(在报送申请材料前提交并检索)。名称必须符合司法部有关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的规定; 2、设立人设立新律师事务所的申请书; 3、所属市司法局出具的审查意见,即设立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材料是否真实齐全以及是否同意设立等; 4、律师事务所章程。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住所; (2)合伙人的姓名、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3)律师事务所的宗旨; (4)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5)设立资产的数额和来源; (6)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职责以及产生、变更程序; (7)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 (8)本所律师的权利与义务; (9)律师事务所有关执业、收费、财务、分配等主要管理制度; (10)律师事务所解散的事由、程序以及清算办法; (11)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解释、修改程序; (12)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5、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合伙人,包括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律师执业经历等; (2)合伙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3)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4)合伙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职责以及产生、变更程序; (5)合伙人会议的职责、议事规则等; (6)合伙人收益分配及债务承担方式; (7)合伙人入伙、退伙及除名的条件和程序; (8)合伙人之间争议的解决方法和程序,违反合伙协议承担的责任; (9)合伙协议的解释、修改程序; (10)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6、资产证明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购买办公用房的房产证、合同书复印件或办公用房租房合同的复印件; 8、设立人名单及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人选(特殊的普通合伙所应有二十名以上合伙人,普通合伙所应有三名以上合伙人); 9、设立人个人情况材料按一人一套顺序排列,报齐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求学、就业和在律师事务所的执业简历; (2)相关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司法职业或律师资格证、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专职执业的证明:专职执业保证书;原有工作的,应当提供辞职文件或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或批准退休的文件。无业的,要提

律师会见申请书

律师会见申请书 律师会见申请书 篇一:特殊刑事案件会见申请书 ()封刑辩字第号 申请人:江苏封强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东路888号弘基财富广场5幢5单元 联系电话:申请事项: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一案被拘留(逮捕)。我接受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家属)的聘请,担任其辩护人,现拟会见该在押犯罪嫌疑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提出申请,请予以许可。此致 申请人: 年月日 篇二: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书 []第号 _______________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30条的规定,我所__________________律师拟前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会见_________________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时。

特此申请,请予批准与安排。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注:本函用于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前,向公安、检察机关递交的函件。 篇三: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书 [ ]第号 _______________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30条的.规定,我所__________________律师拟前往______________________会见_________________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时。特此申请,请予批准与安排。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注:本函用于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前,向公安、检察机关递交的函件。

律师事务所申请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案仅供参考

律师事务所申请政府法律顾问 服务方案范例(仅供参考) 第四部分:具体的法律服务工作方案 一、法律服务内容: (一)解答日常法律咨询问题 向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并不断更新信息;应政府要求,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涉及到的有关法律问题、重大决策以及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方面的解答、论证;应服务部门的要求参加部门办公会议、工作组会议,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以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形式进行解答。 同时,参与论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宏观决策、各项改革措施,在有关部门的授权下收集社会对该类决策、改革措施的不同声音,并从合法性、可行性等法律角度进行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完善决策和改革措施的内容。 第三,针对行政管理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完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法律风险防范制度。 (二)文书业务 代为起草、审核、发布有关法律文书,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草拟、修改法律文书、规范性文件等文书。 对政府在采购、土地使用权转让流转、劳动等方面的有关合同、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法律文书加强实体性审查,避免行政违法行为、

行政越权行为的发生。 对于某些重大问题,应法律服务使用单位的要求,出具专业的法律意见书,充分论证有关事项,为使用单位提供充分、可行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谈判等非诉讼业务 随着经济的不断繁荣发展,政府机关作为民事主体、行政主体参与到经济活动、民事活动的次数越来越高,公民与法人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也不断增强,诸如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资产投资、采购等经贸活动的谈判也相应增加,具体法律事务不断涌现。这就需要专业的律师参与到前期谈判、合同的起草、审查等一系列的非诉讼业务中去,从前期就进行风险的防控,以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合同协议的履行期间,监督执行工作,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预测相关风险,积极预防和化解执行纠纷。 我所在接受法律服务使用单位的委托后,积极准备并参与到各项合同谈判中,及时从法律层面做出响应,对相关合同进行起草、审查、风险防控、,并根据委托要求由我所派出谈判经验丰富的律师协助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业务洽谈。 (四)诉讼仲裁、调解业务 正如前文中所提到的,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加快,推动了公民和企业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在出现对政府或有关政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的情况下,公民和企业不再以过去简单的上访、闹事的形式表达自己内心的愤懑,而是采取诉讼、仲裁等形式予以处理。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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