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尊敬的领导:根据公司的要求,我负责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工作,并编制相关的报告和整改计划。
我将详细描述自查的过程和结果,并提出整改计划,以便公司能够进一步加强治理水平,提高公司的整体运营和管理质量。
一、自查过程:1. 设立自查小组:我组织了一个由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的小组,负责全面自查公司的治理情况。
小组成员包括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法务部门等。
2. 制定自查方案:我们制定了自查方案,其中明确了自查的范围、目标和期限。
我们采用了多种方式进行自查,包括文件审查、内部调查、会议讨论等。
3. 实施自查工作:根据自查方案,我们逐项进行了自查。
具体自查的内容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董事会的决策过程、财务报告的真实性等。
4. 形成自查报告:根据自查的结果,我们撰写了一份自查报告,详细列出了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
二、自查结果: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治理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公司章程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对董事会的成员要求不明确,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决策程序不规范等。
2. 公司在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未能及时履行股东大会决议产生的相关义务。
3. 董事会的决策过程存在一些不规范的情况,例如未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未进行足够的审议等。
4.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例如存在一些不合规的会计处理、内部控制不完善等。
三、整改计划:根据自查的结果,我们制定了以下整改计划,以帮助公司加强治理水平:1. 修订公司章程:我们将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明确董事会的成员要求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决策程序,以确保公司章程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2. 建立决议执行机制:我们将建立完善的决议执行机制,确保股东大会决议的及时执行,并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3. 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程序和规范:我们将加强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确保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进行足够的审议,提高决策的质量和透明度。
公司治理自查报告

公司治理自查报告一、引言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公司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需要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
为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本报告旨在对公司治理进行自查,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
二、公司治理架构1.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并对公司高层管理层的表现进行监督。
本公司董事会由多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董事会会议按时召开,关键决策草案在董事会会议上得到充分讨论和审议。
2.高层管理层公司高层管理层负责制定公司的业务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确保公司的运营达到预期目标。
高层管理层与董事会保持密切合作,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公司的经营情况。
3.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制定制度和规程、明确职责和权限、实施内部审计和风险评估,以及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
三、自查结果1.董事会的角色和职责履行情况良好,以决策和监督为导向,各项议题按照公司治理要求进行充分讨论和决策。
2.高层管理层对公司的业务计划和目标制定情况良好,与董事会保持密切沟通和协作,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公司的运营情况。
3.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较为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和风险评估工作开展有序,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的风险。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1.董事会成员的素质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更多的独立董事应该引入,以增加董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2.高层管理层应加强团队建设,提高管理能力和领导力,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目标。
3.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评估的频率,确保有效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风险。
4.公司治理制度需要与国际先进治理标准接轨,不断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增强投资者信心。
五、改进措施和计划1.招聘更多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独立董事,并定期组织董事培训,提高他们的公司治理水平。
2.加强对高层管理层的培训和发展,提高他们的管理和领导能力,以更好地推动公司的战略和目标实现。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pdf29页)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 年3 月19 日下发了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文《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深圳证监局于4月18日下发了深证局公司字〔2007〕14号文《关于做好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于4月16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公司治理情况自查以及整改工作,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提出了整改方案。
见下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组织机构组长:陈钦硕副组长:徐晓阳、王维柏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孙伯海、华翔、魏全贵、肖波、郑成浔组长:华翔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小组成员:李翠云、魏小雄、易世祥、李荣伟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方案第一阶段:自查阶段 2007年4月-5月第二阶段:公众评议阶段 2007年5月-6月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 2007年6月-10月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控制制度,并逐条对照通知附件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全面的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公司在公司治理的创新、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以及激励机制方面比较薄弱。
二、公司治理概况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职责明确,运作比较规范;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实际运作情况良好;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公司坚持“诚信为本,效益第一”的原则,上市十年来每年坚持现金分红的政策,给予了广大股东良好的回报。
企业治理结构自查报告

企业治理结构自查报告1. 引言企业治理是保障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石,对于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规范和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水平,我们进行了企业治理结构自查,并将自查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以便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企业治理结构。
2. 自查内容本次企业治理结构自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1 公司法律法规遵从情况我们自查了公司法律法规遵从情况,包括是否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是否正常缴纳各项税费,是否按照国家要求进行日常运营。
2.2 内部控制机制是否完善我们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进行了自查,包括审计、监管和风险管理等方面,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风险防范。
2.3 董事会及高层管理层情况我们对公司的董事会及高层管理层进行了评估,包括其决策能力、监管能力和执行力等方面,以确保公司顺利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2.4 股东权益保护情况我们对公司的股东权益保护情况进行了自查,包括是否设立了健全的股东权益保护机制,是否充分尊重股东的权益和意见,以确保公司与股东的利益保持一致。
2.5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我们对公司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包括是否遵守相关的社会道德和法规要求,是否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以确保公司对社会的正面影响。
3. 自查结果经过自查,我们得到了以下结果:3.1 公司法律法规遵从情况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定期缴纳各项税费,按照国家要求进行日常运营。
3.2 内部控制机制是否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相对完善,在审计、监管和风险管理等方面有一定的改进空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
3.3 董事会及高层管理层情况公司的董事会及高层管理层具备较高的决策能力、监管能力和执行力,对公司的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3.4 股东权益保护情况公司设立了健全的股东权益保护机制,充分尊重股东的权益和意见,确保公司与股东的利益保持一致。
3.5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遵守相关的社会道德和法规要求,对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公司治理专项的自查报告

公司治理专项的自查报告一、引言自治理是公司经营的重要方面,具有促进企业长期发展和提高企业价值的作用。
本报告是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自查的结果总结,旨在发现问题、完善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二、现状分析1.公司治理机构: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治理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各治理机构之间形成有效的制衡关系,包括独立董事制度等。
2.治理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一系列治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权益保护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
这些制度为公司经营提供了规范和保障。
3.公司信息披露:公司及时、准确地披露了企业信息,包括财务报告、内幕信息等。
相关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执行,通过境外交易所实现境外投资者的信息获取。
4.股东权益保护:公司高度重视股东权益保护,加强与各类股东的沟通,依法保障股东知情权、表决权等权益。
5.内控管理: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管理风险,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6.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高级管理层具备专业知识、领导力和经验,有能力推动公司发展,并能够有效处理公司的日常事务。
三、存在的问题1.董事会独立性不足:公司在董事会中缺乏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比例较高,制衡作用有待加强。
2.治理制度落地不完备:公司制定的治理制度尚未在全体员工中得到有效宣传和贯彻执行,需要加强落实。
3.信息披露内容需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缺乏详尽的业务数据,企业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等内容披露不够充分。
4.股东参与决策渠道不畅通:公司股东参与决策的渠道有限,股东大会制度建设亟待改进。
5.内控管理体系建设不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尚未与实际运营紧密结合,风险管控能力有待提升。
四、改进措施1.增加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比例:加强独立董事的引入和参与,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决策的公正性。
2.加强治理制度的宣传和执行: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使其了解和遵守治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体系的有效性。
3.完善信息披露内容: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向投资者提供更详尽的企业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
关于企业治理结构的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关于企业治理结构的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一、引言在现代经济社会中,良好的企业治理结构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自我评估并不断提升企业的治理水平,我们进行了一项全面的自查,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本报告旨在总结自查结果以及针对问题提出的改进方案。
二、自查结果1. 董事会结构分析根据董事会章程,我们的董事会由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和执行董事组成。
自查发现,董事会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存在欠缺,决策过程有待进一步优化。
此外,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2. 内部控制机制评估我们对现有的内部控制机制进行了评估,发现在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足。
尤其是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准确性需要得到改善,以增强股东和投资者的信任。
3. 薪酬制度和绩效评估我们对薪酬制度进行了全面审查,发现薪酬水平存在过高或不合理的情况。
此外,绩效评估体系需要更加科学和公正,以确保员工的激励机制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
4. 股东权益保护我们重视股东权益的保护,并对相关制度和规定进行了检查。
自查结果显示,我们的股东权益保护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尤其是对于小股东的保护需要加强。
三、整改措施1. 董事会结构优化我们将加强与董事会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确保决策过程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同时,将加强独立董事的培训和专业素养,提高其独立性,以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2. 内部控制机制改进我们将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体系,并完善信息披露机制。
定期进行内部控制的自查和评估,确保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运行和不断优化。
3. 薪酬制度和绩效评估改革我们将重新制定薪酬制度,确保合理性和激励性的统一平衡。
同时,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使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够真实地反映在薪酬和晋升上。
4. 股东权益保护加强我们将加强股东权益的保护机制,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改善与小股东的沟通和互动,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并适时回应其关切和需求。
四、结语企业治理结构的自查及整改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将以本次自查报告为基础,不断完善和优化企业治理机制,提升企业治理水平。
《公司治理自查报告》
《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公司治理自查报告一、公司治理制度建设1.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确保公司各项事务有序进行。
董事会应具备有效的监督和决策能力,成员的职责和权力应明确,并符合资格要求。
监事会应监督公司的运作,保护股东利益,足够独立,能够独立开展监督工作。
管理层应聘用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
2.公司治理文件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公司章程、内部治理规定和制度,确保公司治理的透明性和规范性。
公司章程应明确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范围、决策机制等相关内容。
内部治理规定和制度应规定各级权力、职责和义务,确保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合作与协调。
3.决策机制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高层决策应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利益最大化原则进行,中层决策应权责明确,基层决策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二、公司治理流程1.公司治理会议公司应定期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确保公司治理的开放性和公正性。
会议应依法有效召开,与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权和决策能力,会议纪要应准确记录并保存。
会议应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风险管理等进行综合评估和决策。
2.内部控制流程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内部控制流程应包括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措施、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等环节。
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风险问题。
3.外部监管流程公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与检查。
公司应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与监管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回应监管机构的要求和意见。
三、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责任1.公司信息披露公司应及时、准确地披露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风险管理和决策信息等。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通过适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公开披露重要信息。
2.财务报告透明度公司的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024年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范本(二篇)
2024年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范本一、自查报告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我代表企业在2024年度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报告详细汇报如下:1. 组织架构及人员配备我们对企业的组织架构进行了审查,发现目前的组织结构已经能够满足业务的发展需求。
但在人员配备方面,部分岗位面临短缺的情况,需要加强招聘和培训,以确保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满足业务需求。
2. 内部管理制度我们对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检查,发现其中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
例如,一些制度的落实程度不高,执行效果不明显。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立即开展制度优化工作,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宣传,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3. 业务运营情况在业务运营方面,我们发现一些环节存在不规范操作的情况。
例如,库存管理不够精细,订单处理流程不畅。
我们将加强对业务流程的优化,完善相关操作规范,提高业务运营的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4. 财务管理对财务管理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如账务处理不准确,财务报表编制不规范等。
为了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我们将加强财务管理的规范和制度的落实,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5. 安全环境保障我们认识到安全环境的重要性,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审查。
发现一些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我们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6. 员工关系与团队建设我们对员工关系和团队建设进行了调研,发现一些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不强,团队合作意识不够强烈。
我们将加强员工的团队意识培养,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的幸福感和工作满意度。
二、整改计划1. 组织架构及人员配备制定明确的招聘计划,加强对招聘流程和标准的监控。
同时,加强对新员工的培训和培养,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2. 内部管理制度对存在问题的制度进行修订,建立相应的跟踪与评估机制,确保制度的落地和执行。
公司治理结构自查自纠报告3篇
公司治理结构自查自纠报告3篇XX年3月19日证监委公布了证监企业【XX】28号《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接着证监会广东省监管局公布了《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东省证监[XX]48号)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东省证监[XX]5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公布了《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就进行提升上市企业整治重点主题活动及有关工作中做出计划方案。
依据通告的规定和统一部署,珠海中富实业公司股权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本企业"或"珠海中富")秉着求真务实的标准,严苛对比《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其《公司章程》等內部管理制度开展自纠自查,状况以下:一、特别提醒:公司治理结构层面存有的尚需改善的难题自公司治理结构重点主题活动进行至今,本企业按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广东证监局对整治重点主题活动的规定开展了用心自纠自查后觉得,企业在整治上还存有下列几层面不够,必须再次健全。
(一)股东会专业联合会运行必须提升。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企业股东会已经在XX今年初开设审计委员会、候选人联合会和薪资与考评联合会。
因为创立時间不长,故运行工作经验尚需累积,水准有待提升。
(二)公司规章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
企业已按相关要求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结合实际充分发挥了积极主动功效。
但仍需依照全新的政策法规规定,对公司规章制度开展增选健全。
(三)企业的激励制度不足。
企业已创建了绩效考评体制,并充分发挥了积极主动功效,但仍有进一步提高的必需,并应考虑到引进股份激励制度,以充足提升高管的主动性。
(四)企业在金融市场上的自主创新不足。
一直以来企业致力于主营业务的运营,为投资人产生稳定的收益,但做为上市企业,怎样运用金融市场发展壮大仍需探寻学习培训积极主动提升。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两篇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两篇第1页共10页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两篇篇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1.进一步完善《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
2.积极推进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早日完成。
二、公司治理概况中国石化XX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石化”或“公司”)是中国第一批股份制规范化改制试点企业之一,也是我国第一家股票在XX、香港、纽约三地同时上市的国际上市公司。
上市十四年来,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境内外监管规则,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1.公司治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公司章程》是公司治理规章的核心和基础。
本公司自1993年6月股份制改制后,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XX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不、断修订的内容,先后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多次修订。
以《公司章程》为中心,公司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有关议事规则、实施细则,形成了一个结构较为完整、行之有效的公司治理规章制度体系,成为公司规范运作的指南。
2.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情况公司严格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董事、监事、经理层的任免符合法第2页共10页定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都能够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没有发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3.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内控体系基本能够适应风险控制管理的要求,能够对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规范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证券简称:深天健 证券代码:000090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公司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逐条逐项按照“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报告如下: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经自查,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主要问题: 1、公司实行产权代表报告制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和对全体股东的公允性及信息公开披露。 2、公司监事会主席缺位长达9个月,不仅影响了监事会工作,而且导致监事会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 3、公司董事总经理姜永贵于2006年4月4日在刊登季度业绩预增公告前3日、年度报告披露前21日买入本公司股票41800股,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该股票买入后并未卖出,被冻结至今。 4、公司绩效评价体系尚不完善,还没有建立针对董事、监事、高管个人的绩效评价体系。 5、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风险管理和防范体系,制定和完善防止大股东及关联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6、公司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发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公司治理概况 公司于1999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5800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06年1 2
月完成股权分置改革。2006年向9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7000万股新股,并于2007年1月获准上市。股权分置改革前,公司股份总数23442.468万股,其中:深圳市国资委持股11884.068万股,占总股份50.69%;募集法人股2822.40万股,占12.04%;流通股8736股,占总股份37.27%。股权分置改革后,市国资委持股数降为9695.646万股,占总股份41.36%。本次非公开发行7000万股新股后,公司股份总数变为30442.468万股,其中深圳市国资委持有11065.646万股,占总股份36.35%。 公司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坚持规范运作,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中国证监会新颁发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近三年来,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制定和完善了《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工作规范》等治理制度,为完善公司治理和规范公司运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运作规范,能很好地履行各自的职责。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经理层向董事会负责。经自查,公司各项治理制度基本健全,规范运作良好,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能严格按照《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公司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依法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规定,并有律师现场见证。股东大会提案的审议符合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东大会结束前,均能留出足够的“股东质询”时间,以确保中小股东的话语权。 (二)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深圳市国资委,现持公司股份比例为36.35%。市国资委主要以国家出资者的身份对所属企业进行产权监督和管理,通过各项监管制度来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不直接干预。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继续保持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的“五分开”。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决策程序由董事会、 3
股东大会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进行,同时在关联交易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超过全体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 一,符合有关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董事会,正确行使董事会的职权,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全体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遵守董事行为规范,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对提名、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事项,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监事会,公司监事能够 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和对下属企业的检查,对公司经营、财务运作以及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 (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制定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先后制定了或修改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规定》、《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工作规范》、《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招标采购中心运行管理暂行规定》、《信息管理中心运行管理暂行规定》、《经营管理预警制度》、《内部审计基本准则》、《财务管理规定》、《财务管理过程控制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经营起到了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作用。 (六)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按照《公司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及年 度薪酬方案执行。董事长、总经理薪酬根据深圳市国资委颁发的《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规定》有关规定进行考评,与企业经营业绩直接挂钩,目前执行情况良好。绩效评价和激励主要针对下属企业经营者,但公司针对董事、监事个人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尚未健全,公司尚未实施股权激励机制。 4
(七)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尊重银行及其他债权人、员工、股东、消费者、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等 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并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利益回报,在经济交往中做到诚信守法。 (八)关于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依据有关要求及时进行了修订。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各项重大信息。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举办投资者交流会,设立网站沟通平台,开通投资者热线和电子信箱的形式,有效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保持良好双向沟通。 二、公司治理存在问题及原因 1、公司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公司的4名内部董事都被指定为是控股股东的产权代表,并按照控股股东的要求,严格执行“产权代表报告制度”。具体做法是产权代表对公司重大事项均需事先向控股股东请示或报告,类似做法虽然在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很普遍,但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和对全体股东的公允性及信息公开披露。虽然公司与控股股东一直保持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的“五分开”,但证券监管部门认为,这仅仅是形式和程序上的分开,实质上公司并没有真正做到自主决策、规范运作。公司内部董事侧重于向大股东负责,而实际上淡化了董事应该是全体股东的利益代表的理念。公司与控股股东多处违反《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章“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中的有关规定,这已成为公司治理方面的一个突出问题。存在这一问题的原因是监管理念与监管制度的缺陷造成的,即国资管理机构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方式与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监局、深交所对上市公司的监管理念相冲突、相矛盾的结果,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并不能够主动作出选择。 2、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2006年10月13日监事会主席辞职后,控股股东一直未能推荐新的监事人选,造成公司监事会主席缺位长达9个月,不仅影响了监事会工作,而且导致监事会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存在这一问题的原因是控股股东推选监事的机制欠灵活,监事候选人储备不足。 5
3、公司董事总经理在刊登季度业绩预增公告前3日买入本公司股票41800股,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 说明公司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管学习《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不深入,其当事人对相关限制性规定不了解或认识不足。 4、公司尚未建立针对董事、监事、高管个人的绩效评价体系,也没有实施股权激励机制。主要原因是按大股东的要求,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薪酬、激励机制的政策、框架由市国资委统筹制定。 5、公司虽然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但没有制定如何防止大股东及关联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限制性条款,说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6、公司董事会虽然设立了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但作用发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针对公司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制定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如下: 1、关于执行控股股东的“产权代表报告制度”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通过贯彻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针对控股股东实行的“产权代表报告制度” ,本公司经与控股股东沟通协商,控股股东决定对上市公司与非公司的监管方式予以区别,从2007年7月10日起,取消实行多年的“产权代表报告制度”。 整改时间:2007年7月30日前(注:7月11日已完成整改)。 责任人:公司董事长陈潮、董事总经理姜永贵、董事会秘书徐肇松。 2、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暂时缺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针对监事会主席暂时缺位及监事会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问题,本公司经与控股股东沟通协商,控股股东于2007年7月2日正式推荐赵宁为监事候选人。公司已履行了如下法定程序:7月9日召开五届七次监事会(推荐赵宁为监事候选人),并于次日刊登监事会决议公告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7月27日公司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赵宁为公司监事),并于当日召开五届八次监事会(选举赵宁为监事会主席)。上述事项已于7月28日进行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