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六篇)]奖学金评定标准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范文(二篇)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范文一、引言本文旨在规范奖助学金评定细则,并确保公正、公平的评定过程。
为此,我们将依次介绍奖助学金评定的目的、评定标准和程序。
二、奖助学金评定目的奖助学金的评定目的是激励学生在学习、科研和社会服务方面取得杰出成绩,同时鼓励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进一步提高学习成绩。
三、奖助学金评定标准1. 学术成绩:学业成绩是评定奖助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综合考虑平均成绩、各学科成绩、学习进展等因素,要求学生成绩优秀且稳定。
2. 科研成果:对于科研类奖助学金,将重点关注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贡献和成果。
这包括发表的论文数量、论文被引用的情况、参与的科研项目及获得的成果等。
3. 社会服务:社会服务是评定奖助学金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学生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社团组织、公益项目等,将会得到额外的加分。
4. 品德表现:奖助学金评定也将考虑学生的品德表现。
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展现出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5. 综合考虑:在评定奖助学金时,我们将综合考虑以上几个方面的指标,确保公正评定,同时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奖助学金评定程序1. 学生申请:学生需按时提交奖助学金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每个奖项的申请截止日期将在开学前公布。
2. 评选委员会评审:学校设立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和代表学生的团体组成。
评选委员会将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并进行综合评定。
3. 公示:评选委员会将公示评定结果,以确保公正透明。
学生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对评定结果提出异议。
4. 资助通知:学校将向获奖学生发放奖助学金的通知,并按照规定的金额和时间进行资助。
五、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的实施为确保奖助学金评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学校将根据上述标准和程序制定相应的操作指南,明确评定细则的具体细节,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六、结语本文对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以确保评定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根据评定标准和程序,我们将积极激励学生在学业、科研和社会服务方面取得优秀成绩,并帮助有困难的学生克服困难。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学校对优秀学生的一种奖励和鼓励,旨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术成绩。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性、透明性和科学性,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学校设立了多个奖学金种类,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术进步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等。
每个奖学金种类都有相应的评定标准和资助金额。
2.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术成绩:学生在各门课程中的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包括平均学分绩点、课程成绩排名等。
(2)学术研究:对于科研类奖学金,学生需要在科研项目中表现出色,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竞赛等。
(3)社会工作: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工作也是评定奖学金的一项重要指标,包括学生会工作、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等。
3. 奖学金评定程序(1)申请阶段: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奖励证书等。
(2)评定阶段:学校成立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相关教师和学校领导组成,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定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3)公示阶段:评定结果将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学生可以查询自己的奖学金评定结果,并对评定结果提出异议。
(4)资助阶段:奖学金资助将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发放,学校将通知获奖学生领取奖金。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包括学术成绩、科研能力、社会工作、创新创业等方面。
学生需在各个方面展现出色的表现,才能获得综合测评的高分。
2. 综合测评标准(1)学术成绩:学生的学术成绩是综合测评的重要指标,包括平均学分绩点、课程成绩排名等。
(2)科研能力:学生需要在科研项目中表现出色,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竞赛等。
(3)社会工作: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工作也是综合测评的一项重要指标,包括学生会工作、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等。
(4)创新创业:学生在创新创业方面的表现也会被纳入综合测评的考量范围。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教育的普及和社会需求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学生将面临经济困难,无法负担高额的学费和生活费用。
为了帮助这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各高校纷纷设立了奖助学金制度,通过评定,向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经济支持。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助学金的评定细则,以确保评定的公平公正。
二、评定标准1.综合学业表现考虑学生的综合学术能力,评定标准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学术研究及创新能力、学术论文发表等。
学生成绩应优秀,研究和创新能力应突出,学术论文发表应在权威期刊上有较高影响力。
2.社会实践与公益服务考虑学生的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表现,评定标准包括学生参与的社会实践项目、服务时长、服务质量及社会评价等。
学生应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有意义的公益服务,为社会做出贡献。
3.经济困难指标考虑学生的经济状况,评定标准包括家庭经济收入、家庭人口、生活费用等。
学生家庭的经济收入应低于一定标准,家庭人口众多和生活费用高也应作为评定的因素之一4.品德表现考虑学生的品德修养和行为表现,评定标准包括学生的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友善待人、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等。
学生应具备良好的品德素质,做到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友善待人。
三、评定程序1.收集申请材料学校将公示奖助学金评定的通知,学生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学习成绩单、学术论文、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等。
2.初审由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将符合条件的学生进入复审环节。
3.复审复审环节由专家组成,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定。
专家根据评定标准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分,并出具评审报告。
4.定级学校根据专家评审的结果,将学生分为不同级别,如一等奖励、二等奖励、三等奖励等,并确定奖学金的金额。
5.公示悬挂学校将评定结果公示于校园内,供学生和家长查阅。
公示期内,学生可以提出异议。
6.最终确认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对异议进行审查和调查,最终确认获奖学生名单,并公布于校网站和公告栏。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范文(2篇)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范文第四条各类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申请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热爱____祖国,拥护中国____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积极上进;学习勤奋,态度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____,诚实守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按期缴清学杂费并注册的在册学生(各院系确定的____%竞技特别困难学生不受限制)。
凡在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选资格: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含)以上处分者;学习态度差,违反学校有关考勤管理规定或严重损坏教学实验设备、图书资料等公共财物者;缺乏____意识和诚信,无故不参与学校、学院和班级的活动,被学院、班级认定不适宜参评奖学金者(各学院制定相应细则);当学年所获得初修学分之和达不到全学年应得学分总数的____%者。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优秀学生,奖励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本细则按照学生的综合表现和奖助学金评定指标,制定了奖助学金评定的具体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登记入学并注册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奖助学金由学校设立专门的资金进行资助,通过学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定和发放。
第四条奖助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奖学金的评定依据主要包括学生的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道德品质等因素。
第五条本细则的具体操作由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制定,并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
第二章奖学金的评定指标第六条学术成绩是奖学金评定的重要指标之一,学生的成绩应达到学校所规定的获奖分数线。
其中,一等奖学金的要求最高,二等奖学金次之,三等奖学金最低。
第七条科研成果也是奖学金评定的重要指标之一。
学生可以通过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参赛获奖等方式积累科研成果,其中对于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给予更高的奖励。
奖学金评选细则范文

奖学金评选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学生在学术能力、综合素质和社会贡献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提供奖励和培养人才的机会,特制定此奖学金评选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校各级各类学生奖学金的评选管理。
第三条奖学金分为不同等级,包括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每年评选20人,一等奖学金每年评选150人,二等奖学金每年评选300人,三等奖学金每年评选500人。
第四条奖学金评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全程公示,接受监督。
第五条奖学金资助期限为一学期或一学年,按照评选结果和资金情况确定。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六条奖学金的评选主要参考下列条件:(一)学术能力: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等。
(二)综合素质:包括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文艺体育特长等。
(三)社会服务:包括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等。
第七条奖学金的最低评选条件为:(一)学术能力优异者,应有优秀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
对于非科研专业的学生,应有其他学科竞赛获奖证明。
(二)综合素质良好者,应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身心健康。
(三)社会服务突出者,应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经历。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八条奖学金的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第九条初评由各学院的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负责,按照评选条件对学生进行初步评定,确定初评名单,并报送学校奖学金评选委员会。
第十条终评由学校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负责,对初评名单进行复查,严格核实学生的评选条件和申请材料,最终确定奖学金获得者。
第十一条终评结果经学校正式公示后,评选委员会将公示结果报学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和公告栏上公布。
第四章申请与审核第十二条奖学金评选采取自愿申请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三条自愿申请的学生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提供必要的申请材料,如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证明、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
第十四条学院推荐的学生由学院领导指派专门的推荐小组负责,推荐小组要求推荐学生提供学习、科研和社会服务情况的相关材料,并进行专门面试。
学校奖学金评选标准

学校奖学金评选标准在学校中,奖学金通常被视为对学生努力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认可。
为了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平性与科学性,各个学校制定了不同的奖学金评选标准。
这些标准不仅反映了学校对学生的期望,也为学生提供了明确的发展方向。
奖学金的评选标准通常涵盖学术成绩、综合素质、社会实践和个人陈述等多个方面。
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奖学金评选中最重要的标准之一。
学校通常会设定一个成绩门槛,要求申请者在各门课程中保持一定的学术表现。
这一标准不仅包括学期的考试成绩,还可能涵盖平时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
优秀的学术成绩不仅显示了学生的学习能力,也反映了其对知识的渴望和追求。
在这个过程中,学校可能会参考学生的GPA(平均绩点)以及在学科竞赛中的表现。
这些学术成就能够帮助评审委员会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学术能力和潜力。
综合素质除了学术成绩,综合素质也是评选的重要考量因素。
学校希望评选出不仅学术优秀,而且具备良好道德品质、团队协作能力和领导潜力的学生。
这一标准通常通过学生的课外活动、志愿服务经历和个人特长来体现。
例如,参与社团活动、志愿服务、或者在学校担任职务的经历,都会为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分。
学校通过这些活动了解学生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这些都是未来社会所需的重要素质。
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奖学金评选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学校鼓励学生走出课堂,参与社会服务和实习活动,以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这类经历不仅有助于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还能培养他们的问题解决能力和创新思维。
在评选时,学校会关注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频率和质量。
无论是社区服务、实习经历,还是参与科研项目,都是展示学生实践能力的良好机会。
这些经历能够帮助评审委员会更全面地评估申请者的综合素质。
个人陈述个人陈述是学生展示自我、表达思想的重要方式。
申请奖学金时,学生通常需要提交一份个人陈述,介绍自己的学习经历、成长故事、未来规划等。
这份陈述不仅是学生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向评审委员会展示自己独特之处的机会。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范本(2篇)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范本I. 引言奖助学金作为一种对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奖励,旨在鼓励学生在学术和个人发展方面取得卓越成就。
为了确保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公正、透明、科学,制定本评定细则。
II. 评定标准奖助学金的评定将考虑以下因素:1. 学术成绩:学生的学习成绩是评定奖助学金的重要依据。
主要考虑学生在各科目的成绩,包括平均分和单科成绩。
优异的学术成绩将成为评定奖助学金的重要因素之一。
2. 学术能力:除了学习成绩,评定奖助学金还将考虑学生的学术能力。
包括学生在学术研究、科技竞赛、学术论文等方面的表现。
学生的学术能力将被视为评定奖助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3. 综合素质:评定奖助学金还将综合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
包括学生在社会实践、领导能力、团队合作、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
综合素质将被视为评定奖助学金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4. 奉献精神:奖助学金评定还将考虑学生的奉献精神。
包括学生参与社会公益、帮助他人、积极参加社团活动等方面的表现。
奉献精神将成为评定奖助学金的重要考量之一。
5. 行为表现:学生的行为表现也是评定奖助学金的依据之一。
评定将考虑学生的守纪守法、尊重他人、积极参与学校活动等方面。
良好的行为表现将成为评定奖助学金的重要参考指标。
III. 奖项设置根据学校的奖助学金资助能力和评定标准,设立不同级别的奖项,包括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
具体奖项设置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IV. 评定程序奖助学金评定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评定资格初审:根据学生的学籍、学业、奖助学金申请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
初审主要关注学生是否符合申请奖助学金的条件。
2. 学术成绩评定: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评定学生在学术成绩方面的表现。
学术成绩评定以学生的平均分和单科成绩为主要依据。
3. 学术能力评定:根据学生在学术研究、科技竞赛、学术论文等方面的表现,评定学生的学术能力。
4. 综合素质评定:综合考虑学生在社会实践、领导能力、团队合作、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为了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确保评定公正、公平、公开,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学术水平,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而制定的。
本细则适合于所有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并作为评定依据。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类别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和个人特长,学校设立了多个奖学金类别,包括优秀学术奖学金、优秀科研奖学金、优秀艺术奖学金、优秀体育奖学金等。
每一个类别的评定标准和奖励金额将根据学校的政策和资金情况进行调整。
2. 评定标准(1)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
学生的学术成绩将根据课程难度、成绩排名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2)科研成果:对于申请优秀科研奖学金的学生,学校将重点考虑其在科研项目中的贡献和成果。
(3)艺术表现:申请优秀艺术奖学金的学生需要提供相关艺术作品,并参加评审。
(4)体育成绩:申请优秀体育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在校内外体育比赛中表现出色。
3. 评定程序(1)申请: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成绩单、科研报告、艺术作品等。
(2)初步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出符合奖学金评定标准的学生。
(3)面试或者演示:对于部份奖学金类别,学校将安排面试或者演示环节,以进一步了解学生的能力和潜力。
(4)最终评定:学校将根据申请材料和面试或者演示结果,综合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4. 奖学金管理(1)奖学金发放:学校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发放奖学金给获奖学生,奖学金金额将直接返还到学生的学费账户。
(2)奖学金维持:获得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在接下来的学期中保持一定的学业水平,否则将取销奖学金资格。
(3)奖学金荣誉: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将获得学校的荣誉称号,并有机会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学术、科研、艺术、体育等方面综合素质的评估。
测评内容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艺术表现、体育成绩等。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本文旨在制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以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奖学金评定工作,包括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和综合测评。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本校设立了多种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术进步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等。
每个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申请条件不尽相同,具体细则详见各个奖学金的评定指南。
2.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主要指标之一。
学生的综合成绩、课程难度、学分绩点等将作为评定奖学金的重要参考因素。
(2)学术研究成果:对于科研类奖学金,学生的学术研究成果将被充分考虑。
包括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专利等。
(3)社会工作表现:社会工作是评定奖学金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学生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生组织等方面的表现将被纳入评定范围。
(4)综合素质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也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因素之一。
包括品德表现、学术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等。
3. 奖学金评定程序(1)申请阶段:学生按照奖学金申请指南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奖励证书、推荐信等。
(2)初评阶段: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定,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进入综合测评的学生名单。
(3)综合测评阶段:综合测评由多位评委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进行。
评委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学术研究成果、社会工作表现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定。
(4)最终评定阶段:根据综合测评结果,评定委员会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于校园内。
三、综合测评细则1. 评委选拔和培训(1)评委选拔:评委由校内外专家组成,根据专业领域、学术经验和评审经历等方面进行选拔。
(2)评委培训:评委需参加评委培训,了解奖学金评定的相关政策和标准,熟悉评定流程和评分标准。
2. 综合测评指标(1)学业成绩评定: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课程难度和学分绩点等指标进行评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加权计算。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本文旨在规范奖学金评定的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促进学术和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奖学金种类及资助标准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个人特长,设立以下奖学金种类:-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 特殊贡献奖学金2. 资助标准(1)一等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年人民币5000元。
(2)二等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年人民币3000元。
(3)三等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年人民币2000元。
(4)特殊贡献奖学金:资助金额根据个人特殊贡献情况确定。
三、奖学金评定标准1. 学业成绩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按照学生每学期的绩点来评定,绩点越高,评定等级越高。
(2)一等奖学金评定标准:学生每学期绩点达到4.0。
(3)二等奖学金评定标准:学生每学期绩点在3.5至3.9之间。
(4)三等奖学金评定标准:学生每学期绩点在3.0至3.4之间。
2. 综合素质评定标准(1)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学术能力、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2)根据学生在各项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上的表现,综合评定等级。
(3)特殊贡献奖学金评定标准根据学生在特殊贡献方面的表现,经过综合评定确定。
四、奖学金评定程序1. 学校公示(1)学校在每学期结束后,公示奖学金评定的学生名单,并公布评定标准和程序。
(2)学生可以对公示名单提出异议,学校将进行核实并及时处理。
2. 学生申请(1)学校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开放奖学金申请通道。
(2)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
3. 评定委员会评审(1)学校组建评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2)评定委员会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标准,对学生的申请进行评审。
4. 奖学金公布(1)评定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公布于学校官方网站。
(2)获奖学生将收到书面通知,并领取相应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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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六篇)]奖学金评定标准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六篇)(篇一)第一条 **大学为了更好地满足国家发展对基础学科的人才需要出发,为**大学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基础学科人才队伍,鼓励和支持一批对基础学科有兴趣的优秀学生献身基础学科的学习和研究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的评奖对象为教育部在我校设立的八个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即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基础医学、生物科学专业)在册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大类招生专业学生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可评奖。
转出上述八个专业的学生不参评原专业奖学金。
第三条通过转专业、插班进入上述专业基地班的学生,进入该专业学习满一学年后可提出申请**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
第四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年由学校按在册在校基础学科专业本科生人数的60%向各院系分配获奖学生名额。
第五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学生可自行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院系按照学习成绩对申请者进行排名评选,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1800元)第六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最后一学年的评审中,凡已获直升本校本系(专业)研究生资格的八个基础学科专业的本科学生,奖金额为24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3000元),其他学生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1800元)。
第七条各院系将本科专业奖学金初审名单报送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经审核通过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第八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可与**大学其他各类本科生奖学金兼得。
第九条本细则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细则自**年10月18日起施行。
(篇二)为回馈社会,激发学生刻苦学习的精神,不断提高个人修养,成为品学兼优的专业人才,为石油工业人才培养贡献一份力量,**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顾正先生在我校设立“神开德贵”奖学金。
一、奖学金总额与评定分配总额:人民币每年壹拾万元整。
评审时间:**年—**年每年10月。
评定分配: (1) 特优奖:10人,奖金额 4000 元/人;(2) 优秀奖:30人,奖金额 2000 元/人。
二、奖学金评选方案 1、评选条件 1。
1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无任何违纪行为或不良习惯。
(2) 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具有团队精神。
(3) 热爱石油事业和所学专业,身体健康,体育达标或合格。
(4) 同等学习成绩条件下,学生干部和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1。
2特优奖条件: (1) 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前15%。
(2) 具有较强的组织与管理能力、奉献精神。
(3) 在发明创造、科技实践和科学研究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优先。
1。
3优秀奖条件: (1) 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专业排名前20%。
(2) 自立自强,奋发进取,具有积极向上的精神。
2、奖学金的评选对象:如下专业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三、评审颁奖流程 1.**大学(华东)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9月初下达评选指标并向各相关单位下发评选通知和申报表。
2.各单位根据申请,按照标准进行初步筛选和推荐。
10月中旬,各单位将《“神开德贵”奖学金申报表》报校学生工作部(处)。
3.**大学(华东)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10月底完成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上报**大学(华东)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审定后的结果反馈给山东省**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和**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4.学校张榜公布获奖名单,并组织发奖、颁证仪式,获奖学生用书面形式(本人签名)反馈获奖感言。
四、本实施细则由山东省**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篇三)窗体顶端第一章总则根据《**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我院研究生综合奖学金具体评定办法规定如下:一、综合奖学金评定时间为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开学初(我校有正式学籍、已注册的研二学生参评)。
二、综合奖学金评定等级及金额: 1. 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10%,奖励金额为3000元/学年。
2.二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15%,奖励金额为2000元/学年。
3.三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25%,奖励金额为1000元/学年。
三、在外校借读、休学、定向委培的研究生不参加综合奖学金的评定。
四、评定等级及奖金随当年研究生院政策执行。
第二章评选要求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评奖学金一、受记过及以下处分后一年内不得参评各种奖学金;二、受留校察看处分后两年内不得参评各种奖学金;三、有不及格课程的,不得参评综合奖学金;四、考勤缺勤次数达1/3(含)以上者,不得参评综合奖学金;第三章奖学金评定及发放一、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各学科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构成的研究生评优奖励工作委员会,根据学生综合情况和获得奖学金的条件及比例,对申报综合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本学院获奖学生名单,并将获奖学生名单向全院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公示后将结果报研究生院。
二、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条件的个人或集体直接取消获奖资格,缺额不递补。
三、研究生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评选结果报校研究生评优奖励工作委员会审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综合奖学金由研究生院统一发至学生银行卡上。
第四章计分办法一.综合奖学金综合排名=智育分排名(70%)+附加分排名(30%)附加分(30%)=德育综合分(25%)+科研成果分(5%) 1.智育分得分智育分=课程平均成绩A=每门课程标准成绩:= 100× (Si为某门课程成绩,为该门课程的平均成绩)其中:(1)课程按研究生院培养科认定的期末成绩计;(2)无故旷考者,该门课程以零分计;(3)按研究生系统中导出的成绩为标准。
2.附加分得分内容涵盖个人德育、科技竞赛、学术成果、文体比赛、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活动、其他表彰等方面,具体分值见附件。
二:其他说明 1.取得各类个人资格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驾照、会计师、裁判证、××工程师……)不计入加分项。
2.不以奖评奖,如之前获得的奖项(含荣誉称号)已发放相应的奖学金,此类奖项和荣誉称号不作为综合奖学金的计分项。
3.所有附加分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起止时间为**.9.1——**.10.17。
(篇四)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特在南京邮电大学设立“慈林奖学金”,以鼓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评选办法如下:一、参评对象在读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和研究生(本科生须是经过学校审核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生须提供由当地镇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的贫困证明)。
二、奖励条件获奖学生必须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体育合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学习成绩优秀,智育排名前20%,且凡评选当年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现象(本条适用于本科生);(二)某门单科成绩特别优秀,在省、部级以上竞赛中名列前茅;(三)具有较强的科技实践能力,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四)学术理论水平较高,其论文在校级及校级以上学术会议或期刊上发表。
三、奖励名额及标准本科生:20人,2000元/人研究生:4人,2000元/人四、评审办法(一)每学年评选一次;(二)由学生本人依据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在年级评议、学院审核并公示的基础上,报学校审批。
五、获奖学生名单及材料抄送**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六、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篇五)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大致分为:校级奖学金、学院与外单位奖学金两类。
一、校级奖学金(每年9月-10月评奖)每年9月-10月进行的是校级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校外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学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的评审。
1、优秀学生奖学金(1)获奖比例:一等5%,5000元;二等10%,3000元;三等15%,2000元(2)评奖办法:依据《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1)和我院实施条例《关于评选优秀学生奖励加分的相关条例》(附件2)。
(3)评奖流程:(详见图片附件) 2、校外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 1)奖金额度为8000元,评奖办法依据《同济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3)。
(2)**市奖学金 1)奖金额度8000元,评奖办法依据《同济大学本科生**市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4). (3)国家励志奖学金 1)奖金额度5000元,评奖办法依据《同济大学本科生**市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5)。
(4)企业冠名奖学金 1)获奖比例:名额由学校派发,不固定,详见备注第1条。
2) 企业冠名奖与国家奖学金、**市奖学金、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兼得。
3)评奖办法:依据《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1)和我院实施条例《关于评选优秀学生奖励加分的相关条例》(附件2)。
备注:1、原则上,大二学生在首次评选校外奖学金时,所分派到的名额占学院总名额的20%;大三学生评选校外奖学金时,名额占学院总名额的40%;其他年级学生评选校外奖学金时,名额占学院总名额的40%。
具体奖项和比例根据评奖当年实际情况,由学校与赞助单位协商确定。
2、校外奖学金表格填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9。
3、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1)获奖比例:一等14%,5000元/人;二等14%,3000元/人;三等27%,2000元/人。
若同一专业民族学生人数不足7人,原则上按人均1000元标准将奖助学金发放到学院,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设定奖励等级及标准,获奖比例控制在50%左右。
同一评奖学年内,同济大学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不可与国家奖学金、**市奖学金、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校外冠名奖学金兼得。
(2)评奖办法:依据《同济大学本专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定细则》(附件6)。
4、社会活动奖学金(1)获奖比例:社会活动奖1000人/元。
社会活动奖由我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
社会活动奖的评定范围包括学生在校的日常表现、参加社会工作及社会活动情况、集体荣誉感、宿舍卫生等综合内容。
(2)评奖办法:依据《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社会活动奖评定的相关条例》(附件7)。
二、学院与外单位奖学金(每年11月评奖)近期公布。
三、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为促进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学工作部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奖学金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有序进行,学院成立本科生评奖评优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四、附则(1)本条例自学院教学例会通过之日起试行,并根据每年评奖实际情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