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件检验规程
外购件电器类进厂检验规程

外购件检验规程
(电器及其他部分)
1. 所购电器要有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煤安标志证、3C认证管理的产品要
有相应证件,防爆产品应有防爆合格证。
证件齐全后,方可进行进厂检验。
2.检验依据为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外购电器逐件检验。
4.检验项目:
4.1 检查外观有无损伤、变形及饰漆情况。
4.2 按照装箱单检查附件是否齐全。
4.3 各连接部位应牢固、可靠。
4.4 有操纵部分的,操纵部分应灵活、可靠。
4.5 有防爆面的,防爆面应符合防爆要求。
,
4.6 有耐压、绝缘要求的,应进行耐压、绝缘测定。
4.7 通电试运行,通电运转应动作灵活、准确可靠,测量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5、结果判定: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为合格产品,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外观不合格由质检中心按程序做让步或退货处理,其它情况不合格品退还厂家。
6、检验完毕,填写检验记录,做出检验标识,将判定不合格品的报告送采购部门处理。
关键件检验规程

2
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总和
3
生产企业符合清洁生产
4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
5
甲醛含量(乙酰丙酮法)
6
重金属含量(铅、镉
、六价铬、汞)
1
隔热粉
太阳光反射比
GB/T25261-2010
1次/年
2
半球发射率
1
高岭土
白度
GB/T14563-2020(TL-D)
1次/年
2
PH
3
三氧化二铝含量
4
三氧化二铁含量
1.3.2对于尚未获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的关键件和材料可通过验证供应商提供检验报告的方式加以确认,供应商又不能提供检测报告的关键件/材料,采取委托有能力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验并提供相应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内容及时效性应满足下述规定。
序号
名称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频次/周期
1
苯丙乳液
残余单体含量
T/CECS10044-2019
5
二氧化硅含量
1
乙二醇
外观
GB/T4649-2018聚酯级
1次/年
2
乙二醇
3
密度
4
水分
5
醛含量
6
氯离子
1
醇酯十二
外观
HG/T5801-2021
1次/年
2
色度
3
十二碳醇酯
4
酸度
5
水分
1水性色浆挥发性有源自化合物含量T/CECS10044-2019
1次/年
2
甲醛含量
3
重金属含量(铅、镉
、六价铬、汞)
2.0 对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
检验规程精选全文完整版

精选全文完整版检验规程1.目的确保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按照有序程序进行有效检验。
2.适用范围适用于进料、半成品、成品检验过程。
3.内容3.1检测验证活动包括:检验、测量、观察、工艺验证、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
3.2进料检验3.2.1 对由采购部所购进A类原材料包括不锈钢类(不锈钢板、不锈钢圆钢、不锈钢管)、铝及合金类(铝及铝合金板、铝及铝合金棒、铝及铝合金管)、钢材类(钢板、圆钢、钢管)必须附带《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或《材质报告单》,否则拒检,当原材料进厂后,采购人员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通知质检部,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或《材质报告单》留质检部存档。
3.2.2 材料检验质量要符合国标的要求。
3.2.3 外购外协件进厂后,由采购部通知质检部,质检部依据图纸及技术要求对其进行验收,进货检验抽样方式:参考GB2828—81,一般检验水平II抽取样本:若产品一次抽样不合格,再次送货后需再次实行抽样检验,再次抽样方案如下(计抽样方案说明:1)检验样本须由检验人员在送检样本中随意抽取,不得由供方人员自行选样。
2)如果样本数小于批量时,则该批全检。
3)对于对于材料成分报告,提交时每个原材料批次提交一份;对于性能报告,影响该性能的每个处理批次提交一份报告。
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按标准检验不合格品的原材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3.2.4 检验结果记录在《进料检验记录》中。
主要检验项目包括:a)外型尺寸b)有无材质单c)表面质量等状况3.3工序过程检验3.3.1 在生产过程中,工人对生产的半成品要进行100%的自检,不允许放过容易发现的问题,否则要承担责任。
质检部每日进行一次工序质量抽检并记录,数量为三件。
抽检不合格时,工人要复查已加工的全部产品,将不合格品挑出,分开存放,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后继续加工。
3.3.2 机加工检验:剪板机、切割机等下料件,机械切割的板材零件的尺寸按下料中的尺寸要求下料。
10外购外协件检验规程

原材料及外购件抽样检验规则原材料及零部件外购进厂后,为确保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竟争力,满足产品配套的需要,凡外购件进厂均需进行复验、验收。
验收规则如下:1 原材料及外购、外协件均应符合产品图样及技术条件及有关国家标准规定,库管、检验人员按本验收工艺及有关技术条件对进厂的外购、外协件进行抽验。
抽验合格后由库管、检验人员签发零件进厂验收合格证,各使用单位依据此合格证,将其投入使用。
2 对于所签订的外购、外协件的合同,应明确产品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及承制方法,确保原材料及外购、外协件的质量和性能。
凡经抽验不合格者,未做出处理意见之前,不得使用。
3 验收所需的工装或量具由综合技术部向原材料及外购、外协件的使用部门提供工装或量具图号,并由使用部门委托制造,质量检验人员负责使用及量具的定期送校。
4 外购、外协件进厂验收方法4.1 凡进厂的原材料及外购、外协件必须有原厂合格证。
库管、检验人员应根据合格证的内容进行认真的核对,做到证物相符一致。
必要时对原材料化学成分及机械性能进行取样分析。
4.2 外购、外协件验收标准采购数量S:S≤200时,抽验6%;200<S≤400时,抽验4%;S>400时,抽验3%。
当产品数量不足200件时,按200件计,抽验率为6%。
若所抽验的产品全部合格,该批产品为合格。
若抽验有不合格者,则加倍抽验。
若还有不合格者,则由供应、检验、技术部门有关人员酌情处理。
产品经检验合格后,签发零件进厂验收合格证。
4.3 对于普通标准件的进厂验收,除核对产品合格证外应进行外观抽查。
4.3.1 对于螺栓、螺母、垫圈等标准件,其表面应平整、无毛刺、无锈迹、无裂纹、无氧化皮,表面有特殊要求的(镀锌、发兰、涂漆),其表面无破损。
5 原材料及外购、外协件抽验合格后,由库管、检验人员签发验收合格证并归档,做为验收依据,保存一个厂修期。
6 为确保外购、外协件的质量,技术、供应、质检部门须定期考查承制单位,并对产品质量进行现场抽查、评估、认可。
主要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检验规程

主要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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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发号:YBAK/JY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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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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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配电变压器原材料及外购件检验规程

总则《进厂原材料、外购件的进货检验规程》是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颁发的CEEIA 104-2003《油浸式电力变压器产品质量评价导则》,有关的国家标准和供货商的内控标准,以及结合我公司内控标准《变压器用材料品种及入库验收规定》和《组部件入库检验》而编写的。
本规程是我公司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用原材料、外购件进货检验的操作依据。
本规程规定了进厂原材料、外购件的进货检验项目、程序和方法,制订了十七个项目的检验规程(变压器油的检验规程另行规定)。
其它物资的检验可参照本规程执行或根据程序文件执行。
本规程的编写、修改、解释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或授权人批准。
原材料、外购件进货检验规程目录1. 冷轧取向电工钢片进货检验规程YH/JL/01.01-A/02. 电磁线进货检验规程YH/JL/01.02-A/03. 橡胶密封件进货检验规程YH/JL/01.03-A/04. 无励磁分接开关进货检验规程YH/JL1/01.04-A/05. 有载分接开关进货检验规程YH/JL/01.05-A/06. 片式散热器进货检验规程YH/JL/01.06-A/07. 强油循环风冷却器进货检验规程YH/JL/01.07-A/08. 密封胶囊进货检验规程YH/JL/01.08-A/09. 压力释放阀进货检验规程YH/JL/01.09-A/010. 钢板、钢管进货检验规程YH/JL/01.10-A/011. 油漆进货检验规程YH/JL/01.11-A/012 压力式温度计进货检验规程YH/JL/01.12-A/013. 气体继电器进货检验规程YH/JL/01.13-A/014. 绝缘材料进货检验规程YH/JL/01.14-A/015. 35kV及以下套管进货检验规程YH/JL/01.15-A/016. 磁针式油位计进货检验规程YH/JL/01.16-A/0 17.变压器油检验规程YH/JL/01.17-A/0 18. 非晶合金铁心进货检验规程YH/JL/01.18-A/0一、冷轧取向电工钢片进货检验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变压器用冷轧取向电工钢片的进货检验。
外购外协件检验手册
外购外协件查验规程1、目的为了增强对外协外购件的质量控制, 加速产品的生产周期,保证出厂产质量量.2、合用范围本规程合用于本企业采买的零零件和外协加工件的查验。
3、职责3.1 质量控制部外检科负责拟订产品查验规程编制、外购、外协件的查验验收.3.2 质量控制部外检科负责外购外协件查验记录的填写、数据的统计,产品状态的表记查验。
3.3 质量控制部负责本企业产品监督和丈量的归口管理。
3.4 质量控制部负责产品监督和丈量过程中,产品的进厂查验和试验,经过质量记录、标签、地区等方法对产品的查验和试验状态进行表记管理;3.5 采买部负责编制采买计划签署采买合同。
负责对供应商、供应比率及采购价钱等数据的保护、外购外协件的采买及采买过程中各样质量问题的协调。
3.6 生产技术部负责供应各样产品的图纸和有关技术服务。
负责拟订产品监视和丈量工程规范等技术标准。
3.7 物管部负责产品外包装规格、产品的数目、物质及成品的表记、储存和保护,入库、出库控制。
4、控制要求4.1 采买部向质量控制部供应产品到货时间、数目、规格等信息。
4.2 采买部填写《产质量量申检单》,并供应供应商的《尺寸查验报告》和《性能测试报告》以及材质单和合格证交质量外检科作为进货查收的送检手续。
负责质量查验人员都一定按有关技术文件规定,对外协外购件的性能、规格尺寸、外观和缺点等进行查验,并做好外协外购件查验的原始记录,明确判断产品“合格”“不合格”。
经查验人员查验合格及署名后的外协外购件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4 进货查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当实时交流协调,关于外观、内在有质量缺点、尺寸的超差等有可能会影响产品使用要求的产品应当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对产品做有效的办理。
4.5 查验发现质量证书有问题时不进行查验,直接退货。
关于外协加工的半成品如 :轮毂,底板等产品;要在工件上打印厂商表记,增强追忆性。
企业的外协外购件、外协加工件及外购零件等,经查验确属不合格的,应由查验人员填写相应的不合格点评审表或退货单(写清楚退货原由)反应给生产采买部门进行相应的办理,凡物料进入企业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实时查验,以便生产采买部门将不合格的物料、零配件实时调动或向外协、外购单位要求退货,同时填写《不合格点评审表》或《报废(拒收)通知单》,存档备查。
外购、外协件检验规程
莱州市XX机械有限公司作业文件文件编号:JT/C-8.2.4J-007 版号:A/0
外购、外协件检验规程
批准:吕春刚
审核:尹宝永
编制:邹国臣
受控状态:分发号:
2006年11月15日发布2006年11月15日实施
外购、外协件检验规程JT/C-8.2.4J-007 1 适应范围
本规程外协件主要包括曲柄、连杆等毛坯件的铸造及压缩机曲轴等件的粗加工;外购件主要包括轴承、链轮、齿轮等。
2 理化检验
检验科理化室对锻造毛坯件进行随机抽样检验,依技术要求检验理化和机械性能质量指标。
检验合格后对其入库或转序,并做质量记录。
3 几何尺寸检验
检验科检验员按检验程序对外协件、外购件进行全检或抽检,依据技术要求进行几何尺寸检验。
检验合格后对其入库或转序,并做质量记录。
4 标识及批次确认
检验科检验员对外协件、外购件的标识、批次号应进行确认,确保外协件、外购件的标识、批次号正确,便于对其的追溯。
5 外协件辅助工序检验
主要包括曲柄、连杆等毛坯件锻造的抛丸防锈处理等。
6 办理入库、转序手续
检验合格后,由检验员(含经手人)签字,填写入库单(或工序流转单),办理入库(或转序)手续。
7 不良品处理
外购、外协件的不良品,执行《不良品管理规定》。
8 支持性文件
JT/C-7.5.3J-001《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JT/C-7.5.1J-011《产品批(炉)次管理规定》
JT/C-7.5.1J-013《不良品管理规定》。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货检验规程
1. 目的对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货检验过程实施控制,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采购的进货检验。
3. 检验依据标准进货检验判定依据:《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货检验规程》、产品图纸、技术标准等材料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4. 职责4.1采购部门负责进货产品的送检工作。
4.1.1采购人员负责下达《请验单》);4.1.2质检部检验员根据《请验单》负责进货产品的检验和试验;4.1.3采购部根据各部门反应的信息对供应商进行考评;4.2仓储部门负责进货产品进行登记入库。
4.3质检部门负责进货产品检验和试验的工作指导,并对质量问题进行仲裁。
5. 工作内容5.1原材料的分类根据原材料对最终产品影响重要程度,将其分为关键项、重要项和一般项:关键项(A类):即保证安全项,指如果不满足要求,将危及人身安全并导致产品不能完成主要任务的特性。
具体有:主筒材料、主法兰、支法兰、封头。
重要项(B类):即重要原材料、零部件,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的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严重投诉、对产品实现有重要影响的物资。
具体有:支筒材料、吸附法兰、气管座等其它受压部件一般项(C类):即一般原材料、零部件,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位的批量物资,它一般为生产过程辅助,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
具体有:吊耳、接线端子、支撑脚、保护板等非受压部件。
批次允收准则:进料检验必须以“0”缺陷为允收准则;其中关键项、重要项合格率100%,一般项不低于95%。
5.3检验工作程序供方供货——〉采购员送达《请验单》——〉检验员对待检物料进行检验并填写《验收、入库通知单》——〉交质量经理判定是否合格并批准同意入库。
供方首次供货:供方必须将样件、自检报告单、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注册证书复印件等交由采购部门《请验单》,质量负责人依据图纸等技术要求制定检验项目,交检验员进行检验,检验人员填写《验收、入库通知单》,试用必须有相关人员认可。
外购外协件检验手册(doc 9页)
外购外协件检验手册(doc 9页)外购外协件检验规程1、目的为了加强对外协外购件的质量控制,加快产品的生产周期,确保出厂产品质量.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采购的零部件和外协加工件的检验。
3、职责3.1质量控制部外检科负责制定产品检验规程编制、外购、外协件的检验验收.3.2质量控制部外检科负责外购外协件检验记录的填写、数据的统计,产品状态的标识检验。
3.3质量控制部负责本公司产品监视和测量的归口管理。
3.4质量控制部负责产品监视和测量过程中,产品的进厂检验和试验,通过质量记录、标签、区域等方法对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管理;3.5采购部负责编制采购计划签订采购合同。
负责对供应商、供应比例及采购价格等数据的维护、外购外协件的采购及采购过程中各种质量问题的协调。
3.6生产技术部负责提供各种产品的图纸和相关技术服务。
负责制定产品监视和测量工程规范等技术标准。
3.7物管部负责产品外包装规格、产品的数量、物资及成品的标识、贮存和保护,入库、出库控制。
4、控制要求4.1采购部向质量控制部提供产品到货时间、数量、规格等信息。
4.2采购部填写《产品质量申检单》,并提供供应商的《尺寸检验报告》和《性能测试报告》以及材质单和合格证交质量外检科作为进货验收的送检手续。
4.3 负责质量检验人员都必须按有关技术文件规定,对外协外购件的性能、规格尺寸、外观和缺陷等进行检验,并做好外协外购件检验的原始记录,明确判断产品“合格”“不合格”。
经检验人员检验合格及签字后的外协外购件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4进货检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该及时沟通协调,对于外观、内在有质量缺陷、尺寸的超差等有可能会影响产品使用要求的产品应该进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对产品做有效的处理。
4.5检验发现质量证书有问题时不进行检验,直接退货。
对于外协加工的半成品如:轮毂,底板等产品;要在工件上打印厂商标识,加强追溯性。
公司的外协外购件、外协加工件及外购部件等,经检验确属不合格的,应由检验人员填写相应的不合格品评审表或退货单(写清楚退货原因)反馈给生产采购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理,凡物料进入公司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及时检验,以便生产采购部门将不合格的物料、零配件及时调换或向外协、外购单位要求退货,同时填写《不合格品评审表》或《报废(拒收)通知单》,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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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件检验规程
一、目的与范围
1.1 目的
本规程旨在规范外购件的检验流程,确保外购件质量符合公司要求,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
1.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外购件的检验工作,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出货检验。
二、检验依据
2.1 外购件检验应依据产品合同、规范、标准和技术协议等文件的要求进行。
2.2 检验依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物料要求
(2)设计要求
(3)制造要求
(4)检验要求
(5)质量标准
(6)技术标准和规范
3.1 进货检验
(1)进货检验应当先进行检验计划的制定,明确检验任务和检验标准。
(2)检验应当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检验人员进行,检验人员应当按照检验计划开展检验活动。
(3)在进货检验中,应当采取足够的样本量进行检验,对样品进行外观、尺寸、力学性能、化学成分、电性能等方面的检测。
(4)检验内容和检验标准应当与检验依据一致。
若发现问题,应当对供应商提出要求和理由,并明确要求和处理方式。
(5)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司的要求提交合格证明,检验人员应当对合格证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记录。
(1)过程检验是指在合同约定的生产过程中,对关键工艺、关键部位的外购件进行检查。
(2)过程检验应当在生产过程中动态监控,并在发现质量异常时及时反馈问题,并当场确定问题原因。
(3)过程检验应当对关键性能、外观、数量等方面进行检查,对不合格品进行返工或不良品的处理,并督促制造商改进生产工艺。
(1)出货检验是指在外购件发货前进行的检验工作,以确保外购件的质量、数量和其他要求符合合同或技术协议的要求。
(2)出货检验应当对外观、标志、数量、包装、合格证等内容进行检查,验货时关注外观质量,排除易碎、损坏等情况。
(3)包装应满足承运运输、操作、储存和安装等方面的要求,并提供合格证明和运输文件。
(4)检验人员应当记录出货检验情况,并将检验记录填写在检验报告中,以便后续追溯质量问题。
四、典型问题处理
4.1 检验时出现外观问题
(1)现场技术人员应当对外观问题进行评估,并提出处理方案。
(2)如出货时出现涂层起泡、表面有划痕等情况,应当在发现问题时现场进行处理,并要求供应商提供免费替换零部件。
(3)如发现轴承的表面硬度不符合标准要求,应当对轴承的来源和生产企业进行追溯,并要求进行再次试验,验证质量是否达标。
(1)检验人员应当检查生产过程中的管理情况,如制造商在使用工具、设备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使用正规生产流水线等。
(2)如指定尺寸不符合标准,应当对制造商进行处罚,并发出退货通知,退回不合格品。
(3)如反馈时发现制造商没有及时反馈问题,应当重新考虑选择该供应商的问题,并重新寻找合适的供应商。
五、检验记录
5.2 检验人员应当记录不良品的具体数量和种类,通过质量问题追溯系统将问题随时报告,以便后续追溯质量问题。
5.3 检验报告由检验人员填写,并需要制造商签字认可,检验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信息:
(1)外购件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
(2)进货日期、生产日期、入库日期等
(3)检查标准、检验结果、不合格数量等
(4)处理结果、处理日期及建议处理方式
(5)签字及核对人员
六、检验结果分析与控制
6.1 检验分析是对检验活动中的问题和对质量问题追溯系统的跟踪进行综合分析。
6.2 检验分析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
(1)对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
(2)总结检验经验并进行思考,如加强供应商的管理等。
(3)制定合理的纠正措施并实施,实现质量优化。
6.3 质量控制应当通过检验分析的结果,将检验活动进行优化,并对采购、生产、检验等方面进行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