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
(店铺管理)厦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暂行办法

厦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行为,提高诚信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驾驶员。
出租汽车驾驶员违章经营行为除依法予以相应处理外,同时按照本暂行办法实行诚信考核与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诚信考核,是指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出租客运活动中的安全生产、遵规守法和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
诚信考核分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进行。
第四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诚实信用,文明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出租汽车客运服务。
第六条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称运管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运管机构应当成立诚信考核领导小组和考评小组,制定诚信考核操作流程,建立诚信考核记分系统和驾驶员诚信档案信息系统,并具体负责本辖区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记分、等级审核和签注等工作。
各出租汽车企业应当成立本企业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不少于3人,负责制订具体的诚信考核计划与流程,明确诚信考核工作人员的职责,根据驾驶员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驾驶员诚信档案信息系统,并对本企业驾驶员的诚信表现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及等级初评。
第七条诚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一)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情况;(二)遵规守法情况: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和行业规范等有关情况;(三)服务质量情况:服务质量事件和有责投诉等有关情况。
第八条诚信考核分为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日常考核周期为1个月,年度考核周期为12个月,即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个年度考核周期内的日常考核记分予以累计,每个年度考核周期的记分初值为零,即一个年度考核周期届满,经签注诚信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累计值录入驾驶员诚信档案信息系统,但不转入下一个年度诚信考核周期。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表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表背景道路运输行业是我国重要的物流服务行业,是推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要力量。
然而,由于道路运输行业具有高速、高强度、长时间持续驾驶等特点,驾驶员的安全和诚信问题时有发生。
为了提高道路运输行业的整体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制定和实施一套有效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表格,对于道路行业的发展和提升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目的该考核表格旨在测评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诚信水平和道德素质,针对道路运输行业存在的安全问题和管理缺陷,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提高道路运输行业的管理水平,促进公共安全、健康和谐的社会发展。
考核指标行驶安全该部分考核指标主要围绕道路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1.超速行驶情况2.车间距符合国家标准情况3.驾驶员疲劳驾驶情况4.驾驶员是否完成安全检查并记录车辆状况该部分考核指标主要围绕道路运输车辆的状况。
1.车辆是否定期检修、保养2.车辆是否按国家标准配备安全设备3.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合规管理该部分考核指标主要围绕道路运输企业合规经营情况。
1.道路运输证、营运证等证照是否齐全2.驾驶员是否定期参加相关培训3.是否依法纳税、缴纳社保考核结果考核根据各指标权重进行综合评估,分为A、B、C、D四个等级。
其中,A级表示考核结果优秀,B级表示一般,C级表示存在较多问题,D级表示不合格。
实施方式该考核表格由道路运输企业管理部门制定,并在每年一次的道路运输行业整治高峰期集中考核时使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企业发展、扩大业务、获得补贴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该考核表格主要用于道路运输行业对驾驶员的诚信水平进行考核,通过对驾驶员的安全行驶、相应车辆的状况、企业合规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以期整治道路运输行业内部存在的安全问题、诚信问题等。
通过这种形式和方法的考核,道路运输行业的整体水平和服务质量将会得到有效地提高,保障公共安全,促进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信用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信用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1.12.31•【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信用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决策部署,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我司组织对《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8〕280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道路运输驾驶员信用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信用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cn3.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综合处(100736)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30日。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2021年12月31日附件1道路运输驾驶员信用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动态管理,推进道路运输驾驶员信用体系建设,引导道路运输驾驶员依法经营,诚实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驾驶员的信用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运输驾驶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
本办法所称的信用考核,是指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在道路运输活动中的安全生产、遵守法规和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道路运输驾驶员信用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诚实信用,文明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第五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托信息化方式组织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信用考核,推动道路运输驾驶员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电子证件应用,实现“电子建档、数据互联、系统归集、自动评价”。
2024年客运驾驶员技能测试题

76、道路旅客运输过程中禁止的行为包括( )。
A、中途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
B、中途停车休息
C、敲诈旅客
D、中途甩客
答案:ACD
77、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78、根据运输方式不同,道路旅客运输分为( )。
A、适当
B、过低
C、过高
D、忽高忽低
答案:BCD
74、雾天驾驶客车行驶时,应该( )。
A、适时鸣喇叭
B、合理控制车速,保持比晴天更太的安全跟车距离
C、能见度过低要选择安全地点停车
D、正确使用刮水器
答案:ABC
75、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何种登记?
A、变更登记
B、注销登记
C、转移登记
A、180天
B、90天
C、50天
答案:A
66、王静是一名普通的公交驾驶员,从业20多年,安全行驶58.95万公里,节油4.53万升、发动机40万公里无大修;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十大明星公交司机、六十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交通人物”等多项荣誉。她的职业经历说明( )。
A、驾驶员应以获得荣誉为最高追求
C、空气滤清器滤芯
D、轮胎气压
答案:ABD
20、车辆换挡时变速器齿轮应啮合灵便,互锁、自锁和倒挡锁装置应有效,不得有乱挡和自行跳挡现象。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21、《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客运经营者可以使用自行改装的车辆从事短途道路客运经营。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22、道路旅客运输根据运输方式不同分为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和旅游客运三类。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评定服务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评定服务指
南
审批依据: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
审批条件:
1.取得从业资格证满一个考核周期。
2.客货运输驾驶员完成继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申请材料:
1.驾驶员本人的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驾驶员完成继续教育资料:客货运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需提供参加继续教育的准考证、成绩单和《山东省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合格证》;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无责任事故的,考核时由驾驶员本人填写《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无责任事故承诺书》,存入诚信考核档案;有责任事故的,考核时由驾驶员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责任认定和处理情况,存入诚信考核档案。
审批程序:
受理-评定
法定期限:无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办理地点: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太和三路平安驾校联系电话:86586955/86586953。
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3篇)

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出租汽车司机的诚信管理,提升企业形象和服务质量,建立起出租汽车行业的良好秩序和信誉体系,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出租汽车服务的司机,包括公司驻车司机、租赁部门司机、合作伙伴驾驶员等。
第三条出租汽车司机应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职业道德,为乘客提供安全、快捷、舒适的出行服务。
第四条出租汽车公司应建立起完善的诚信考核机制,对司机的诚信行为进行评估,并给予奖励或处罚。
第二章诚信评估标准第五条出租汽车司机诚信评估的主要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乘客评价:乘客对司机服务的评价,包括服务态度、驾驶技术、车辆卫生等方面的评价。
2. 违规记录:司机在驾驶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包括超速、闯红灯、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3. 投诉处理:司机是否积极处理乘客的投诉,及时解决问题。
4. 绩效指标:司机完成的订单数量、服务时长、服务质量等绩效指标。
第六条出租汽车公司根据以上指标,给予司机一个综合评分,作为评估司机诚信的依据。
第七条司机诚信评估周期为半年一次,分别为上半年和下半年。
第八条根据司机的诚信评分,出租汽车公司可以分别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奖励或处罚:1. 优秀司机:诚信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司机,可以获得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奖品、优先调度等。
2. 一般司机:诚信评分在80-89分之间的司机,没有奖励,也没有处罚。
3. 不良司机:诚信评分在70-79分之间的司机,会受到警告,并进行相关培训提升诚信意识。
4. 严重不良司机:诚信评分在70分以下的司机,会受到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降低绩效等。
第九条司机可以通过向公司提交申诉,对诚信评估结果提出异议。
公司会进行重新评估,并给出合理的解释。
第三章诚信奖励第十条出租汽车公司会根据司机的诚信评分,每年评选出一批优秀司机,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十一条优秀司机的奖励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奖金:根据诚信评分的高低,公司给予不同额度的奖金。
资格证诚信考核怎么考
资格证诚信考核怎么考
诚信这样的品质对每个⼈来说都是宝贵的,现在我国也重新推出了诚信考核。
所以很多⼈想问:资格证诚信考核怎么考呢?在此,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资格证诚信考核怎么考相关⽅⾯的法律知识,欢迎⼤家阅读,希望能对⼤家有所帮助。
⼀、资格证诚信考核怎么考
诚信考核采取每12个⽉(以从业资格证初次领取时间开始计算)为⼀个周期签注诚信考核等级的⽅式进⾏考核。
⼆、诚信考核计分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实⾏计分制,满分为20分。
以从业资格证初次领取时间开始计算,每12个⽉为⼀个周期。
根据道路运输驾驶员违反诚信考核指标的情况,⼀次计分的分值分别为:20分、10分、5分、3分、1分五种。
处罚与计分同时执⾏。
道路运输驾驶员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有20分及以上记录的,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
该驾驶员应当在计满20分之⽇起15⽇内,到市交通局指定的培训机构接受不少于18个学时的道路运输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的继续教育。
经考核合格的学员,清除继续教育前的计分。
本次诚信考核周期内,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为B 级。
在其中,⼤家需要注意的是:重新建⽴诚实信⽤原则任重⽽道远。
要解决这个严重的问题不是⼀朝⼀⼣可以奏效的。
重建之后的好处也是⼗分明显的。
⼤家如果还需要其他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店铺会给你最专业的答复。
教练员诚信考核办法
安徽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诚信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动态管理,推进教练员诚信体系建设,引导教练员诚实信用、规范教学,根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和《关于印发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公路发〔2008〕28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以下简称“教练员”),是指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四类。
本办法所称的诚信考核,是指对教练员在驾驶培训教学活动中的教学安全、培训质量、服务质量、遵章守法和岗位再教育等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教练员诚信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教练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诚实信用,文明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
第五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省教练员诚信考核工作。
市级、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教练员诚信考核工作。
第二章诚信考核的等级与计分第六条教练员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七条教练员诚信考核内容包括:(一)教学安全:教学安全责任事故情况;(二)培训质量:教学大纲的落实情况;(三)服务质量:服务质量事件和有责投诉情况;(四)遵章守法:遵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情况;(五)岗位再教育:教练员参加职业道德教育和驾驶新知识、新技术的再教育情况。
第八条教练员诚信考核实行计分制,考核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20分,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初次领取教练员证的教练员不进行当年的诚信考核,次年纳入诚信考核。
一个考核周期届满,经签注诚信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计分予以清除,不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
遵义市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遵义市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切实提高出租汽车驾驶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城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等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遵义市行政区域内具备出租汽车从业资格并注册在岗的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工作,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施行市中心城区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工作,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施行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第四条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在岗的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实施年度考核管理,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 级和B级表示。
第五条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一)遵守法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二)安全生产:参加教育培训和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等情况;(三)经营行为: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经营违法行为等情况;(四)运营服务:文明优质服务、维护乘客权益、乘客投诉等情况。
第六条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分。
计分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
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但在考试周期内未注册在岗的,不参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违反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的,一次扣分分值分别为:1分、3分、5分、10分、20分五种,扣至0分为止。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和服务有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和
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交办运[2015]91号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15.06.12
【实施日期】2015.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和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交办运〔2015〕91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便民利民的部署要求,营造良好从业环境,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和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
对取得从业资格的道路运输驾驶员,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其上岗从业期间开展诚信考核。
对取得两种及以上从业资格的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根据其在岗的从业类别开展诚信考核。
道路运输驾驶员变更从业类别或服务单位时,当前诚信考核周期内已形成的计分记录应予以认可。
二、规范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
(一)在一个继续教育周期内,具备两种及以上从业资格的道路运输驾驶员,只需参加在岗从业类别的继续教育。
道路运输驾驶员变更从业类别或服务单位时,当前继续教育周期内已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应予以认可。
未在岗从业的道路运输驾驶员,因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届满申请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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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公路发〔2008〕2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现将《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动态管理,推进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体系建设,引导道路运输驾驶员依法经营,诚实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诚信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运输驾驶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
本办法所称的诚信考核,是指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在道路运输活动中的安全生产、遵守法规和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诚实信用,文明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第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快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完善道路运输驾驶员数据库,建立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公共信息平台。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编辑本段第二章诚信考核等级与计分第七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八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情况;(二)遵守法规情况: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情况;(三)服务质量情况:服务质量事件和有责投诉的有关情况。
第九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实行计分制,考核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20分,从道路运输驾驶员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
一个考核周期届满,经签注诚信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计分予以清除,不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
根据道路运输驾驶员违反诚信考核指标的情况,一次计分的分值分别为:20分、10分、5分、3分、1分五种。
计分分值标准见附件1。
第十条对道路运输驾驶员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处罚与计分同时执行。
道路运输驾驶员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计分时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第十一条道路运输驾驶员对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计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相应的诚信考核等级按规定予以调整。
第十二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评定:(一)道路运输驾驶员具备以下条件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AA级:1.上一考核周期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A级及以上;2.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分值为0分。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具备以下条件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A级:1.未达到AAA级的考核条件;2.上一考核周期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级及以上;3.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分值未达到10分。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具备以下条件的,诚信考核等级为A级:1.未达到AA级的考核条件;2.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分值未达到20分。
(四)道路运输驾驶员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有20分及以上记录的,诚信考核等级为B 级。
编辑本段第三章诚信考核实施与管理第十三条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档案,并及时将道路运输驾驶员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存入其诚信档案。
根据道路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类别,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档案主要内容包括:(一)基本情况,包括道路运输驾驶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服务单位、初领驾驶证日期、准驾车型、从业资格证号、从业资格类别、从业资格证件领取时间和变更记录以及继续教育情况等;(二)安全生产记录,包括有关部门抄告的以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掌握的责任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事故经过、死伤人数、经济损失等事故概况以及责任认定和处理情况;(三)遵守法规情况,包括本行政区域内查处的和本行政区域外抄告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规的情况;(四)服务质量记录,包括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的服务质量事件的时间、社会影响等情况,以及有责投诉的投诉人、投诉内容、责任人、受理机关及处理情况;(五)《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表》(式样见附件2)。
第十四条道路运输驾驶员基本情况信息保存到从业资格证件注销或者吊销后3年。
安全生产、遵守法规、服务质量信息和《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表》保存期不少于3年。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按照计分分值标准将其违章信息和计分分值填写在从业资格证件的“违章和计分记录”栏内,注明日期,由执法人员签字,加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执法专用印章,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道路运输驾驶员数据库。
实行电子化从业资格证件的,相关信息直接存入电子证件和道路运输驾驶员数据库。
第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畅通投诉渠道,收集并汇总道路运输驾驶员的有关诚信信息,存入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档案和道路运输驾驶员数据库。
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证据或者正在处理的涉及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法规的相关情况,不作为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的依据。
第十七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驾驶员信息抄告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将本辖区查处的外省地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和计分情况,抄告相应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收到抄告信息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道路运输驾驶员数据库。
第十八条道路运输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达到20分的,应当在计满20分之日起15日内,到档案所在地有培训资格的机构,接受不少于18个学时的道路运输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的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结束后,道路运输驾驶员凭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清除计分手续。
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审核并收存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继续教育记录”栏内标注继续教育起止时间,并将相关信息录入道路运输驾驶员数据库,清除继续教育前的计分。
在本次诚信考核周期内,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为B 级。
第十九条道路运输驾驶员应当在诚信考核周期届满后20日内,持本人的从业资格证件到档案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注诚信考核等级,并填写《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表》。
道路运输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在诚信考核周期届满后20日内尚未有责任认定结论的,道路运输驾驶员应当自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后15日内,到档案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诚信考核等级签注手续。
道路运输驾驶员需要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供有关诚信信息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收到《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表》后,应当对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上的违章和计分记录、道路运输驾驶员数据库中的记录、《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和计分汇总,并在其从业资格证件和《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表》的“诚信考核记录”栏中标注诚信考核起止时间,签注诚信考核等级,加盖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专用印章(式样见附件3)。
诚信考核周期内,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尚未有责任认定结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待事故责任明确后,签注诚信考核等级。
第二十一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辖区内道路运输驾驶员历次考核周期的计分分值、诚信考核等级以及下一次签注诚信考核等级的时间等相关信息和查询方式,提供查询便利。
第二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诚信考核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书面举报或举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举报人应当如实签署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并附联系方式。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不得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泄漏举报人的姓名及有关情况。
编辑本段第四章奖惩措施第二十三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及时掌握本单位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诚信考核等级,并作为培训、辞退道路运输驾驶员,调整道路运输驾驶员工资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的道路运输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调离驾驶员工作岗位。
第二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以及其他相关的社团组织对诚信考核等级为AAA级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十六条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得安排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的道路运输驾驶员,承担具有重大政治和国防战备意义、社会影响大、安全风险高的运输生产任务;不得安排其承担黄金周和春运期间的道路旅客运输任务。
第二十七条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告:(一)在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达到20分,且未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二)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未签注诚信考核等级的;(三)从业资格证件被吊销的。
第二十八条道路运输驾驶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按照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撤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一)连续3个考核周期诚信考核等级均为B级的;(二)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有3次以上达到20分的。
第二十九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在一个年度内,所属取得从业资格证件的道路运输驾驶员累计有20%以上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不得将其作为道路运输行业表彰评优的对象。
道路运输经营者连续两个年度,所属取得从业资格证件的道路运输驾驶员均累计有20%以上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还应当向社会公告,且1年内不得批准其新增运力。
编辑本段第五章附则第三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以及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和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诚信考核办法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参照本办法制定,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1.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2.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表3.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专用印章式样附件1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一、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20分: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的;2.转让、出租从业资格证件的;3.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4.驾驶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5.本次诚信考核过程中或者上一次诚信考核等级签注后,发现其有弄虚作假、隐瞒相关诚信考核情况,且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