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法律纠纷诉讼策略的意义和制定程序

商业银行法律纠纷诉讼策略的意义和制定程序
商业银行法律纠纷诉讼策略的意义和制定程序

一、商业银行法律纠纷诉讼策略的意义

诉讼就是人民法院和有关当事人为解决案件所进行的全部活动。策略,即对策与谋略。诉讼策略是指诉讼当事人在整个诉讼活动中或与诉讼活动相关的活动中的对策与谋略。凡诉讼中的各种对策与谋略都可称之为诉讼策略,如起诉、应诉、辩论、执行活动中的一些正确决策、方法、技巧等。

诉讼策略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商业银行合法权益的保护。良好的诉讼策略能够顺利的实现诉讼目的,甚至能够使案件“起死回生”,“转败为胜”,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制定、实施诉讼策略的根本目的在于更好的实现诉讼目标,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总之,诉讼策略与案件的关系十分密切。银行经济诉讼案件标的额大,对银行的经营效益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商业银行更应重视法律纠纷诉讼案件的诉讼策略,以实现最佳诉讼效果。

二、商业银行制定法律纠纷诉讼策略的程序

商业银行制定诉讼策略必须持慎重的态度,不可敷衍塞责,图一时轻松,而导致全盘皆输。制定诉讼策略既简单又复杂,既要研究案情,在依据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做出是非判断,又要为维护当事人或自身的合法权益献计献策。就制定诉讼策略的工作方式而言,它可以用个别调查、个别走访、查阅卷宗、召开专题研讨会或集体讨论等方式进行。对于工作方式选择可以因案而异,总的原则是有利于维护商业银行的合法权益进行诉讼策略制定。

诉讼策略具有一定的程序。现代谋略运筹更具程序化。在办案过程中,对一些较为简单的案件,谋略并非必须严格地依程序经历所有阶段。但是,在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谋略中,这些阶段必不可少,且要依据一定的程序,才能形成高明的谋略。商业银行制定诉讼策略的程序大致可分以下几个步骤:

1.分析案情,确定诉讼目标

制定策略是为案件处理服务的,熟悉案件是制定策略的前提条件。作为商业银行的法律顾问,制定或参与制定诉讼策略,首先要全面地把握案情。对法律纠纷的起因、关键问题及现状应准确地掌握,对于法院已经立案的应诉案件要通过阅卷和调查来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查明纠纷产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和性质,掌握涉及案件的全部证据,并对涉案的证据进行认真的审核和记录,从证据来源、证据内容、取证程序等方面评断其价值,为制定策略提供必须的基础和依据,做到“兵来将挡,水来土淹”,能攻能守。对于准备起诉的案件,要认真分析案情发展趋势,分析被告可能采取的措施,分析随着案情发展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分析案情发展的最终结果等(有无胜诉可能、能否保障实质性权利的实现),把握案件中当事人的双方矛盾的焦点或可能产生的主要分歧。通过把握案件,制定诉讼策略,打有把握之仗,做到“诉之能战,战之能胜,胜之能得,百诉百胜”。

制定诉讼策略的实质是就一个具体、复杂的案件进行决策的过程。正确的对案件进行决策,其前提就是要对案件的问题进行分析。案件的问题无外乎产生在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及主、客观之间的联系及实践方面。分析案情在确定诉讼目标过程中占据首要的地位,如果缺乏对案情透彻而中肯的分析,所确定的诉讼目标及诉讼策略就不可能正确。分析案情,就是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具体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抓住案件的实

质,明确诉讼目的,确定诉讼目标,对具体案件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就是要分析各方诉讼当事人的利弊,分析各方诉讼当事人所举之证据,分析各方当事人的主要观点,分析随着案件发展可能出现的问题,分析案件结局以及案件结局对其他案件和金融工作的影响等等。通过纵向分析,可以由表及里、由浅入深,找到根本性原因;通过横向分析,从问题发生的多种原因中,找到问题发生的最根本的、最主要的原因。只有在发现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和主要原因后,才可找到解决案件的突破口。

通过对案情的详尽分析,才可以客观、合理、正确的确定诉讼策略目标。诉讼谋略目标是代理人员为了解决问题,希望达到的案件处理结果。诉讼策略目标,是方案设计的方向,是判断策略方案优劣的标准。目标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诉讼活动的成败。诉讼策略目标的制订,必须达到下列检验准则:

(1)目标要有的放矢,具有针对性。针对案件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切中案件的疑点和要害。

(2)目标要具体。具有衡量目标是否实现的具体的操作内容,能够量化的目标尽可能明确数量界限,如索赔额、损失数等。对于较抽象的目标,采用目标分解的办法,把抽象的总目标转化为便于数量化的子目标。具体的目标还必须有实现的确切期限和有关约束条件。

(3)目标要系统。有的案件问题比较复杂,存在多个目标,这就要求代理人员从系统性原理出发,着眼整体,全面考虑多个目标的主次、先后等相互关系,确定最高目标与最低目标,建立起层次分明的目标体系。

(4)目标要切实可行。谋略是否可行,取决于实现目标所需要的条件。谋略目标必须建立在现实案件的基础上,而不能凭空设想,依主观愿望行事。

(5)目标要符合规范。谋略目标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和党的政策,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不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为代价。这是目标的规范性所要求的。

2.深思熟虑,拟定方案

在诉讼策略目标确定之后,就要解决如何达到目标的问题,即寻求达到诉讼目标的最佳手段和途径。据此,代理人员谋略活动进入第二阶段——深思熟虑,拟定方案的阶段。

(1)诉讼目标分析:有了目标,心中才能有全局。通过对诉讼目标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来考虑诉讼策略,例如明确必须完成诉讼的主要目标,尽可能完成的第二目标,期望完成的第三目标等。对这些目标,还可进行定性和定量衡量,看在现有条件下能否实现,完成某一具体诉讼目标需要的时间,这样使目标能够确定得科学、合理、实际。

(2)制定对策方案:在客观、全面分析案情、分析诉讼目标的基础上,对每一过程、每一事实、每一证据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可能的解决方法、方式;对于涉及案件处理的关键问题则需要提出多种不同的方案,以备选用。拟定的方案必须具有两性:一是齐全性。即把所有可能做到的方案全部拟定出来,以免漏掉最佳方案。这是保证选择最好方案的重要条件。二是排斥性。即拟定出来的方案之间具有原则性的差异并且互相排斥。所谓互相排斥,

就是执行了甲方案不能同时执行乙方案。

简单的案件,可以直接设计几个备选的谋略。而较为复杂的案件,往往难以直接形成提供选择的几个方案。通常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是轮廓设想;第二是细部设计。轮廓设想阶段,代理人员要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途径,提出各种各样可以适用的谋略。这时候提出的各种谋略方案,可能仅仅是一种思路,而不必过多地考虑细节。因为过多考虑细节,倒会束缚代理人员的思路。充分发挥创新精神,开阔多种思路,是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

轮廓设想时产生的谋略方案,只有经过进一步精心设计之后,才能加以选择取舍。轮廓设想时可能会产生大量的谋略方案,需要先行初步筛选,淘汰掉一些不可行的方案,而留下几个比较理想的谋略方案作细致设计。如果说,轮廓设想阶段需要的是大胆的创新和丰富的想象,那么,细致设计阶段需要的则是实事求是的精神、冷静的分析和严密的论证。细致设计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是确定谋略方案的细节,充实方案的具体内容,使得每一方案具体细致可行;二是估计谋略方案执行的结果。通过预测,估计案件各种条件的变化可能,预计出各种条件下谋略方案的结果。既要充分估计谋略方案实施给当事人、委托人带来的效益或利益,又要估计其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副作用。

3.分析评估,选择方案

分析评估、选择方案,是诉讼策略运筹的关键步骤。对方案进行准确的评估和选择,将制定的策略方案参照类似“决策树”方式进行优化,在优化方案中选择符合案情实际、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对策方案,并在选择过程中对诉讼方案中潜在的问题做进一步分析,制定应变措施,以保证达到诉讼目标。涉及到效益或损失数据还可以用数学模型进行分析、比较,选出最佳对策方案。

分析评估、选择方案,一是要有合理的评选标准,二是要有科学的评选方法。

评选诉讼策略方案的标准,首先要看其是否能够实现诉讼策略目标。这是衡量方案优劣的第一条标准,也是最主要的标准,因为诉讼策略的目标就是为了更好地处理案件,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所以能够实现诉讼策略目标的方案,应看作是最佳的谋略方案;其次,在同样实现诉讼策略目标的前提下评选谋略方案时,还应考虑到以下几个因素:实施的诉讼策略所付出的代价相对比较小;所承担的风险相对比较小;所产生的副作用相对比较少。

虽然上述几点是所有方案的共同标准,带有普遍性,可以作为评选的依据,但是在实施诉讼策略方案的过程中,由于受到案件代理人或案件本身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很难简单地确定哪个案件是最优的。有的诉讼策略方案,可能会最大限度地达到处理目标,但是代价大、风险大,有的诉讼策略方案并不能最大限度达到目标,却代价小、耗时短、风险小。这就需要全面考虑,综合权衡。既考虑到当事银行的要求,又考虑成功和失败的因素和有利不利的因素。我们认为,诉讼策略方案的选择应以“银行利益最大化”为标准,在既定风险情况下追求收益最大化,在既定收益情况下追求风险最小化。

准确的选择方案,还要求有科学的评选方法。评选谋略方案的具体方法,通常有三种类型:(1)经验判断法。即代理人员根据日常的办案经验来评选方案。这是比较古老的评选,也是目前常用的办案方法。代理人员根据自己的办案经验和掌握的材料,权衡案件处理

时对当事人的利弊得失,做出选择,这在一定范围内和通常情况下是适用的,可以作为评选谋略方案的重要依据。但是,代理人员的办案经验必然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办理新的案件时,不能盲目照搬过去的经验,哪怕是成功的经验。(2)数学分析法。许多复杂的案件处理无法依靠经验直接判断优劣,特别是那些关系复杂、带有链环性质的法律纠纷案件,需要依靠数学分析方法,计算案件处理的各个环节中,得与失的经济数量。然而,由于案件涉及的多样性,特别是刑事、行政案件,有许多无法量化的社会因素,因此代理人员选择谋略方案时难以纯粹依靠数学分析的方法。(3)试验法。在时间、环境及其它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将诉讼策略方案在小范围内进行试验,看是否能取得成效,以此作为最后评选确定诉讼策略方案的依据。

4.实施方案,完善策略

诉讼策略方案的实施,是策略运筹的最后一个环节。策略是行动的选择,行动是策略的执行。在诉讼策略方案实施阶段,主要是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编制实施计划,把谋略步骤具体化。按诉讼程序编制每一程序的谋略实施计划。同时,还要做好潜在问题的防范分析,预估每个阶段甚至下一个阶段可能出现的潜在问题,并制定出有关的预防措施和应变对策,将这些措施落实到策略方案的实施计划中去。

(2)借助适当的方式予以实施。一是借助诉讼程序的推进予以实施;二是通过非诉讼途径予以实施,如主持非诉讼调解等;三是借助己方当事人的行为实施。通过己方当事人变更原有的法律行为,变更原有的法律关系,达到实施谋略的目的。

(3)进行反馈调节。在施谋过程中,及时发现谋略方案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针对变化情况,及时提出新的谋略方案与谋略目标。

(4)纠正策略偏差。由于案件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在谋略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偏差,需要及时修正。世界上只有相对正确的策略,没有绝对正确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策略。即使是正确的谋略,也有可能因为案件情势的变化,需要进行调节与完善,甚至在个别情况下,策略已经实施的情况下,还需要重新立谋施谋。这在诉讼实务中是相当常见的。通过这些调整,对已初步制定的诉讼策略进行效果评估,进一步进行审查、校正,可以进一步完善策略,以防止决策的失误,导致诉讼不利。

在对原设定的策略进行修改完善,甚至重新立谋施谋时,代理人员将面临着更多的复杂问题和因素,与原有的策略运筹相比,有着新的特征。这是代理人员在重新立谋施谋中应注意的。

余保福

股份制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比较-2019年精选文档

股份制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比较 企业核心竞争力可定义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核心竞争力的评价应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一种是外在的、已显露出来的竞争优势。可称之为表层竞争力;另一种是未来的发展潜力和竞争优势。称之为深层竞争力。“表层竞争力”以“深层竞争力”作为支撑,后者的实质就是一个企业所具有的持续的创新能力,这是一个企业、一个行业长期发展的基石。如果企业只有“表层竞争力”而缺乏“深层竞争力”,企业的发展就会成为“无源之水”,不可持续。 一、评价指标体系 1、表层竞争力评价指标。将商业银行表层竞争力实力进行分解,将其描述为“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成长性”四维指标的最终表现。用以评价商业银行竞争力的实力表现,即表层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 表层竞争力=(盈利性指标,流动性指标,安全性指标,成长性指标) (1)盈利性指标。经调整的资产利润率=(税后盈利+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资本利润率=税后利润,资本总额x100%=净收益,股东权益×100% 资产费用率=财务损益表中“营业费用本年累计数”,全年资产平均余额

非利息收入占比=(营业收入一利息收入)/营业收入 ×100% (2)流动性指标。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存款总额×100%流动性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贷存比= 贷款余额,存款余额×100% 中长期贷款比例=逾期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期)中长期贷款期末余额,逾期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期)中长期存款期末余额 ×100% (3)安全性指标。资本充足率=资本总额/加权风险资产总额x100%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一核心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贷款不良率:不良贷款占总贷款余额的比重。按贷款“五级分类法”,将贷款按实际偿还可能性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后三者称为“不良贷款”。 拨备覆盖率=呆账准备余额,不良资产余额x100% (4)成长性指标。 利润增长率=(本期利润总额一上期利润总额),上期利润总额x100% 总资产增长率=本年总资产增长额,年初资产总额×100% 存款增长率=本年存款增长额,年初存款总额x100% 贷款增长率=本年存款增长额,年初存款总额×100% 这四维16个指标囊括了客户、员工、监管者、股东、经营者不同利益方对银行经营绩效的要求。 2、深层竞争力评价指标。仅仅从财务指标数据对比分析商

商业银行法律制度(一)

商业银行法律制度(一) 一、单项选择题 1.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开放基金申购、赎回的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_。 A.办理基金单位申购、赎回业务的人仅限于基金管理人 B.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工作日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 C.投资人申购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同意,可以在申购期满前交纳部分申购款项,在申购期满后30日内补交余款 D.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基金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的当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答案:B [解答] 开放式基金单位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可以由基金管理人直接办理,也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办理。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基金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因此,本题B选项正确。 2.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信息中,不属于内幕信息的是______。 A.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B.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20% C.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D.公司董事长发生变动 答案:B [解答] 内幕信息是指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社会公众获得该信息后,会对证券交易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内幕信息是尚未公开的信息。已经依法公开的信息,不是内幕信息。故本题B选项当选。 3.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______作出决议。 A.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B.上市公司董事会 C.上市公司监事会 D.中国证监会

投资银行基本知识

一.名次解释 1.投资银行学:有四个层次,分别是机构层次指作为金融市场中介机构的金融企业——投 资银行、行业层次指投资银行的整个行业——投资银行业、业务层次指投资银行所经营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学科层次指关于投资银行的理论和实务的学科——投资银行学。 2.资产证券化:是指经过投资银行把某公司的一定资产作为担保而进行的证券行,是一种 与传统债券筹资十分不同的新型融资方式。 3.绿鞋期权:由美国绿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时率先使用而得名,在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该机制可以稳定大盘股上市后的股价走势,防止股价大起大落。 4.股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证明,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一个基 本单位的所有权,是确定股东与公司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凭证。 5.红筹股:在中国境外注册、在香港上市主要业务来自中国大陆的股票就是红筹股。 6.路演:是股票承销商帮助发行人安排的发行前的调研活动并对可能对投资者进行的巡回 推介活动。 7.毒丸条款:起源于股东认股权证计划,是目标公司为防止敌意收购而作的部署,一旦目 标公司被并购,并购方立即陷入大规模清偿债务的困境,犹如吞食了毒丸。 8.杠杆收购:是企业兼并的一种特殊形式,实质在于举债收购,收购方以目标公司资产作 抵押,运用财务杠杆加大负债比列,用低投入收购承购后,盈利完成,出售的一种方式。 9.风险投资:是指投资人将风险资本投向刚刚成立或快速成长的未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 在承担很大风险的基础上,为融资人提供投资,使其快速成长,数年后通过上市等方法撤出投资,取得高额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 10.IPO:是指股份公开上市。是风险投资者通过风险企业股份的公开上市,将拥有的私人 权益转换成为公共股权,在获得市场认可后,转手以实现资本增值。 二.单选 1.伦敦证券交易所是什么时候成立的?答:1773年。 2.纽约证券交易所是什么时候成立的?答:1792年。 3.在什么时候的什么公司成立标志着我国有了按国际惯例和规范组建的投资银行? 答:1995年8月,中外合资组建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建成中金公司。 4.美国在什么时候废除了什么法案,并颁布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 答:1999年12月,美国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 5.哪一年我国为了防范金融风险,正式确立了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什么管理制度。 答:1995年,正式确立了“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管理制度。 6.证券按发行方式可分为哪两种?答:公开发行和私募发行。 7.我国证券市场上的非公开发行也叫私募发行,所面对的必须是多少人以下的特定对象? 答:200人。 8.我国的重点企业债券是哪一年发行?答:1987年。 9.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几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答:5个。 10.在发行申请文件核准后几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答:6个。 11.西方经典MBO的理论基础是什么?答:委托——代理理论。 12.风险投资基金的存续期一般为几年?答:7~10年。 13.中国的风险投资从什么时候起步的?答:从20世纪80年代起步。 14.证券投资基金起源于英国。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 引言 国际金融危机自08年后全球蔓延,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深远。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企业的严重冲击,往往表现为引发法律风险。今年5月份,国资委曾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中央企业注意七大法律风险,积极谋划应对危机的对策措施。包括:①市场需求萎缩、资金链断裂引发的违约风险;②行业整合、企业并购中尽职调查不确定性增加的风险;③“走出去”投资并购时境外法律环境发生变化的风险;④有关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滥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风险;⑤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工程款拖欠风险;⑥妥善处理劳动用工涉及劳动合同的风险;⑦历史遗留的债权债务提前引爆的风险。由此可见,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的预警机制和法律风险控制体系,对于企业转“危”为“机”,提升自身竞争力至关重要。 一、银行业务法律风险概述 (一)银行的业务种类 银行按照大的结构分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三大类业务。 1. 资产类业务主要有各项贷款包括住房按揭贷款、二手房贷款、小额质押贷款、消费贷款、短期贷款、长期贷款、委托放款等。 2. 负债类业务主要有各项存款包括对公存款、储蓄存款、同业存款。 3. 中间业务包括结算类、代理类、信息咨询类以及其他类等。 (二)各业务种类的主要法律风险 1. 资产类业务主要法律风险 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主体资格:需特别注意一些特别主体不能充当保证人:包括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国家机关(除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提供保证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另外,公司担当保证人需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取得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生效要件及合同效力:(债权与物权区分原则)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于物权的变动,法律规定需要登记或交付的,自登记或交付之日起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需特别注意无效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可撤销合同(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 行使担保物权的期限: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两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物权法对抵押权的行使期限作了修订,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务诉讼时效期内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

年度中国最大的家商业银行排名

2007年度中国最大的50家商业银行排 名 《中国金融》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课题组 依据2007年年末的所有者权益数据,我们对中国159家商业银行进行了排名,列出其中最大的50家银行,同时列出了这些银行的总资产排名,以及相应的税前利润、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资产收益率、资本收益率、资本资产比等指标。159家商业银行包括1家政策性银行,5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24家城市商业银行和17家农村商业银行。此次排名首次纳入国家开发银行,并首次从资产规模的角度对50家大银行进行了分组比较。 总体数据分析 2007年,中国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4.66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1.4%。与实体经济的增长同步,中国金融业得到进一步发展,银行业资产总额达到52.6万亿元,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210.8%,比年初增长19.7%。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0.1万亿元,比上年增加5.3万亿元,增长15.2%;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7.8万亿元,比上年增加3.9万亿元,增长16.4%。 2007年,我国50家最大商业银行依然以较快的速度增长,所有者权益、总资产年增长率分别达到51.46%和31.49%,是6年来增长

最快的一年;税前利润总额上升85.18%,达到5321.22亿元。2007年,我国50家大银行的税前平均资本利润率(ROE)和平均资产利润率(ROA)分别为24.59%和1.37%,均为6年来最高。 2007年所有者权益排名前三的银行依次是:中国 (4.18,-0.02,-0.48%)、(3.22,-0.02,-0.62%)和中国 (4.62,-0.04,-0.86%),与2006年相比并无变动;总资产前三名也与2006年一致,依次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连续6年居总资产排名榜首,也是连续两年所有者权益和总资产均列首位。国家开发银行首次被纳入排名,位列所有者权益第四位,总资产第五位。报告期内,国家开发银行获得汇金公司200亿美元的注资,(5.10,-0.05,-0.97%)和(26.05,-0.67,-2.51%)成功上市,(4.97,-0.02,-0.40%)定向增发股份充实核心资本,这四家银行的所有者权益均增长一倍以上。2007年所有者权益增长率前10位的银行均进行了增资扩股或通过上市补充资本金。 所有者权益持续增长 2002年首次排名时,入围50家银行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7825.21亿元。6年后,入围银行的所有者权益达到了24288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20.78%。特别是近两年,随着中国银行业改革步伐的加快,中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增长也随之加快。与2006年相比,2007年入围

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主要区别

5、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主要区别?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投资银行的经济功能? 答:(1)(一)业务主体不同 投资银行以证券承销业务为核心, 商业银行则以存贷款业务为核心。 投资银行的业务极为广泛,既包括证券一级市场、二级市场,还包括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资产管理、企业并购、资产证券化、风险投资、咨询服务和金融工具创新等方面。 商业银行的业务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类, 即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 (二)融资体系不同 投资银行是资本市场上的金融中介,而商业银行则是货币市场上或借贷市场上的金融中介。 投资银行并不介入投资者和筹资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之中,而只是收取佣金, 投资者与筹资者直接拥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直接融资)。商业银行则不同,商业银行在融资活动中同时具有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给者的双重身份(间接融资)。 (三)利润构成不同 投资银行主要是佣金收入, 商业银行主要是存贷款利差收入 投资银行的利润来源分为三个部分: ①佣金:一级市场、二级市场 ②资金营运收益: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 ③利息收入:既包括证券抵押贷款的利息收入,又包括保证金存差的利息收入。商业银行的利润来源包括: ①存贷款利差 ②资金运营收入 ③中间业务和表外收入 从其利润来源的排序来看,商业银行的基础收入是存贷款利差, 虽然在利润来源中商业银行也有其他收入,但其所占的比重往往较低。 (三)利润构成不同 从利润来源的各项具体内容来看,投行和商行之间也存在差异。 佣金:投资银行佣金侧重点在证券承销和证券经纪业务方面, 而商业银行佣金重点来源于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 资金运营:商业银行的主要来自贷款和投资两部分,而其中的投资通常是用于购买风险较小、收益较稳定的国债和各种基金,商业银行的资金运营具有长期性的特点。投资银行的资金运营通常是用于参与企业兼并、包装、上市等方面, 这种“投资”不是实质性的股权投资, 而是契约型的股权投资,其资金运营较少具有长期性质。 (三)利润构成不同 借贷利息差收入: 商业银行存款业务按期限可分为活期、定期、储蓄三种类型, 贷款也分为短期、中期、长期等多种形式,利差收入灵活多样; 投资银行利差来源的保证金存款不可能有多种类型,对保证金的运用也不能随心所欲,投资者也可以随时支取自己的保证金, 因而投资银行的利差来源及收入只能靠存款差,从而显得单一、量少。 (四)经营方针不同 投资银行强调稳健与开拓并重 商业银行强调稳健与安全为先 (五)其他区别 业务概貌

商业银行客户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摘录

附: 商业银行客户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摘录 一、综合类监管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五十三条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

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二十九条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着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四条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

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比较

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比较 一、商业银行的立法 虽然商业银行这个概念在祖国大陆出 现的时间不长,但祖国大陆很重视对商业银行的法制建设,于1995年5月10日便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专门规 范商业银行的行为,保护商业银行的合法权益。而我国台湾地方的商业银行存在的历史较长,但并没有对商业银行进行专门的立法,仅在其“银行法”中对商业银行作了专章 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分总则、商业银行的设立和组织机构、对存款人的保护、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财务会计、监督管理、接管和终止、法律责任和附则9章91条,已于1995年7月1日正式实施。 除了《商业银行法》以外,有关商业银行的重要法规还有:在银行机构方面主要有《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金融稽核检查处罚规定》;在银行业务方面主要有《信贷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借款合同条例》、《贷款通则》、《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储蓄管理条例》、《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银行结算办法》、《关于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等等。 在台湾地方的商业银行“立法”中,最重要的当属“银行法”的制定与修订。“银行法”于1931年制定,分通则,银行之设立、变更、停业、解散,商业银行,储蓄银行,专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外国银行,罚则,附则等9章51条。当时国民党政府在大陆,由于忙于内战,以后又爆发了抗日战争,该法实际上并未予以实施。1947年重新修订,条文增加到119条之多,并正式得以实施,到台湾后仍在实施。其后也多次进行过修订。其中以1975、1985、1989年的修订较为重要。1989年的修订为最近的一次大幅修订,涉及的条文达30余条;其目的主要在于配合民营银行的开放,健全银行制

世界主要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

主要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 商业银行 1. 世界银行 世界银行(theWorldBank)是世界银行集团的俗称,“世界银行”这个名称一直是用于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和国际开发协会(IDA)。 这些机构联合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低息贷款、无息信贷和赠款。它是一个国际组织,其一开始的使命是帮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被破坏的国家的重建。 今天它的任务是资助国家克服穷困,各机构在减轻贫困和提高生活水平的使命中发挥独特的作用。 2. 花旗银行Citibank美国 花旗银行(Citibank, N.A.)是花旗集团属下的一家零售银行,其主要前身是1812年6月16日成立的“纽约城市银行”(City Bank of New York),经过近两个世纪的发展、并购,已成为美国最大的银行,也是一间在全球近五十个国家及地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国际大银行,总部位于纽约市公园大道399号。 3. 汇丰银行HongkongandShanghaiBankingCorp.香港 汇丰银行全称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简称HSBC和汇丰)为汇丰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属于汇丰集团的创始成员以及在亚太地区的旗舰,也是香港最大的注册银行,以及香港三大发钞银行之一(其他两个是中国银行(香港)和渣打银行),总部位于中环皇后大道中1号香港汇丰总行大厦,现时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及各附属公司主要在亚太地区设立约700间分行及办事处。 4.其它 汉华实业银行ManufacturersHanoverCorp.美国 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CanadianImperialBankofCommerce加拿大 加拿大皇家银行RoyalBankofCanada加拿大 劳埃德银行LloydsBankPLC.英国 里昂信贷银行CreditLyonnais法国 伦巴省储蓄银行CassaDiRisparmioDelleProvincieLombarde意大利 梅隆国民银行MellonNationalCorp.美国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控制研究

浙江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设计(论文) 题目:商业银行法律风险控制研究 姓名:孙杰 专业:经济学 准考证号码: 048100101426 指导教师:王昌福 2010 年09 月04 日

摘要 随着金融竞争的加剧,金融环境的复杂化,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我国商业银行面临更多的风险,信用、市场、法律等多项风险不仅影响着商业银行的经营业绩,而且决定着商业银行的生死存亡。 当前理论和实务界对信用、市场、操作风险均有较系统的认识和研究,如在定量分析、内控模型设计、具体风险管理等方面均已取得了丰硕成果。对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的理论认识也有很大的进展,然而实践中的防范体系构建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商业银行的法律风险分布范围广,具体原因复杂,对之进行系统性认识和防范存在一定的难度。法律风险产生后往往会带来一定损失甚至引发法律危机,因此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的控制研究对于银行的发展颇为重要。 法律风险作为一种人为主观造成的风险,是可以尽量无能为力防范和控制的。本文试图对法律风险特点及产生进行再认识,同时结合当前实际寻求法律风险具体业务中有效的控制方法。 关键词: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研究;控制方法

目录 一、绪言 二、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的现状 (一)商业银行对法律风险的控制研究是紧迫而必需的 (二)银行法律风险的内涵及产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法律风险的组织结构 (一)、构建科学的法律风险管理流程,对法律风险进行全程的控制(二)、增加管理法律风险的预算成本,保障法律组织部门独力工作四、建立健全管理法律风险的人员制度 (一)、商业银行要倡导和强化全员风险意识 (二)、加强对管理法律风险的人员管理 五、结论 参考文献

中国四大国有银行发展史

中国四大国有银行发展史 中国国有四大银行是: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 银行 新中国的银行,一直是国家的一个行政机关,和国家财政一样,行使为国家理财的基本职能,改革开放后发生了质的变化。1983年9月7日颁布的《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分设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专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主要办理工商信贷业务,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以基本建设投资为主要业务,中国银行以涉外信贷为主,中国农业银行主要服务于农业开发和建设,逐步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核心,以专业银行为主体的银行体系。 尔后的十几年中,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各专业银行的业务界限逐步被打破,几家专业银行均在“专业”业务的基础上,开设了其它各种金融业务,逐渐形成了在各有侧重的基础上又相互交叉的局面。 1993年12月《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银行体系的构架基本形成。其主要包括: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和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 参考资料:周平的《网上银行》 中国有哪几家银行是私人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 银行算不算私人银行? 一般的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等都是股份制银行,但都是国有银行,因为是国家控股或是全股. 银行目前仅有三家可以算是民营银行,因为在他们其中民营资本占控股地位,他们是:民生银行\徽商银行\浙商银行. 2005年我国共有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3万多家。主要包括: 3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4家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1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投资银行、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南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渤海银行), 115家城市商业银行, 626家城市信用社, 30438家农村信用社, 57家农村合作(商业)银行, 238家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 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法律风险防范课程大纲》

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法律风险防范课程大纲 课程大纲 第一讲:银行柜面业务及中后台法律风险防范 一、存款业务的法律风险点及司法审判规则 案例分析:银行私自划扣储户资金抹账,我的地盘我说了算?! 案例分析:私自揽存谁担责?——合同主体与表见代理 二、取款业务风险点和管理 1. 代理取款法律风险及管理 案例分析:代理取款案的思考 2. 继承取款法律风险及管理 案例分析:继承取款操作法律风险案 三、银行账户开立与注销主要风险点 案例分析:开户申请资料审核不严被起诉 四、挂失业务风险点及管理 案例分析:挂失操作不合规引起的一起法律纠纷 第二讲:银行信贷业务法律风险防范 一、银行信贷最大的风险是什么?——贷款不能按时足额收回怎么办? 1. 为什么不还,有哪些风险因素 1)还款意愿 2)还款能力 2. 为什么会发生诉讼,非诉清收效果如何? 3. 诉讼能打得赢吗,有哪些风险因素? 1)合同效力 2)有无证据 3)证据效力 4)诉讼时 5)担保期间 4. 打赢诉讼能拿到钱吗,有哪些风险因素? 1)有无财产可供执行

2)担保权与其它权利是否冲突 3)有无行使合同权利 二、合同法律风险的兵法实战策略 1. 以终为始 2. 以战止战 三、与贷款流程相对应的合同各环节的法律风险点 1. 合同的签订、成立和生效 1)贷前调查的尽职性要求——交叉验证 2)贷中审查的合规风险——贷款通则及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3)贷款发放的合规性要求——自主支付与受托支付 2. 借款及担保合同法律主体的审查 案例分析:张冠李戴太奇葩,贷款难收尝苦果 案例分析:私营机构能做担保人吗? 案例分析:夫妻一方借款或担保,能否推定为共同债务或担保?——最高法院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 3. 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 案例分析:合同主体不合法,合同一定无效吗? 案例分析:保证合同无效,责任如何承担? 4. 合同的权利义务——合同约定的风险提示——风险防范必须想在前头,以终为始! 5. 格式合同的风险点——不利解释规则和免责无效规则、提示注意义务 案例分析:各地法院生效判决对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规则 6. 借新还旧和贷款展期的法律风险 7. 合同约定、担保责任及手续办理的法律风险控制 案例分析:借新还旧,想说爱你不容易! 8. 合同中担保权实现顺序的法律风险——提前约定是关键,如何约定才有效? 案例分析:人保物保“两碗饭”,想吃哪碗吃哪碗? 9. 抵押权与其它权利的冲突风险与防范 案例分析:抵押VS租赁,谁会赢? 问题讨论: 1)法律对租赁权有何特殊规定? 2)抵押权和租赁权谁优先?

商业银行八大风险

八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国家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 一、信用风险 1.定义: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即受信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授信人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它是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 2.形成原因:信用风险是借款人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偿还债务或银行贷款而违约的可能性。发生违约时,债权人或银行必将因为未能得到预期的收益而承担财务上的损失。信用风险是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①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在处于经济扩张期时,信用风险降低,因为较强的赢利能力使总体违约率降低。在处于经济紧缩期时,信用风险增加,因为赢利情况总体恶化,借款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足额还款的可能性增加。 ②对于公司经营有影响的特殊事件的发生;这种特殊事件发生与经济运行周期无关,并且与公司经营有重要的影响。 3.应对措施:传统的方法是贷款审查的标准化和贷款对象多样化;较新的方法是资产证券化和贷款出售。 二、市场风险 1.定义:是由于利率、汇率、股票、商品等价格变化导致银行损失的风险。

2.形成原因:在经济运行中的任何一项交易中,如果交易双方所拥有的与该项交易有关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则会引起逆向选择,它是引起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重要根源。 3.应对措施:①构建独立、高效的市场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②营造良好的市场风险管理文化 ③实现现代市场风险管理技术与IT技术的有机结合 三、操作风险 1.定义:操作风险遭受潜在损失的可能,是指由于客户、设计不当的控制体系、控制系统失灵及不可控事件导致的各类风险。损失可能来自于内部或外部事件、宏观趋势以及不能为公司决策机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信息系统、行政机构组织、道德准则或其他主要控制手段和标准所洞悉并组织的变动。 2.形成原因:①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一是所有者虚位,导致对代理人监督不够。二是内部制衡机制不完善。三是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所有者虚位,很容易导致银行高管人员利用政府产权上的弱控制而形成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进行违法违纪活动。四是内部控制能力逐级衰减。 ②内控制度建设尚不完备。一是没有形成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控制不足与控制分散并存,业务开拓与内控制度建设缺乏同步性,特别是新业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风险较大。二是内控制度的整体性不够。对所属分支机构控制不力,对决策管理层缺乏有效的监督。

大和银行是日本名列第12位的大型国际性商业银行

大和银行是日本名列第12位的大型国际性商业银行。1995年9月25日,该行纽约分行主管交易的执行副总裁井口俊英坦言自己在长达11年的时间中累计隐瞒了高达11亿美元的巨额亏损;随即,大和银行被迫对外宣布其亏损。井口俊英成为继巴林银行交易员里森之后又一个令国际银行界为之震惊的人物。 早在二战结束时,日本就通过了《证券和交易法》,其中第65 条严令禁止日本的银行参与国内证券业。该法案类似于美国《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旨在保证存款人利益不受证券市场大幅度波动的影响。然而,日本银行业的利润来源因此大受限制,在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竞争中也显然处于不利地位。于是,日本银行业纷纷积极拓展国际证券业务,通过国际渠道进行国内证券投资,以此增加利润,积累经验,等待国内金融管制的放松。许多日本银行将其海外分支机构作为对国内人员进行证券交易培训的基地。由于膨胀太快,交易人员缺乏必要的素养和经验,交易机构又缺乏必要的风险管理机制,这就为恶性事件的发生埋下隐患。 井口俊英1976年开始在大和银行纽约分行工作,三年后被提升为交易部主任,从此负责前台交易、后线结算和债券保管。如此三权集于一身,显然违背了资金交易中前线和后线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的风险管理原则,为井口俊英的违规交易提供了机会。自从1984年井口在美国的政府债券市场上亏损20万美元后,他便开始利用职务之便篡改客户账目,把客户账上的债券出售,再造假账说明这些债券并未卖掉。年复一年,假账和亏损积聚迅速,然而大藏省、美国联邦储

备银行及大和银行总行均未曾检查出问题直到井口俊英自感难以为 继才主动坦白。 大和银行纽约分行被关闭的主要原因 1995年9月,日本大和银行纽约分行员工井口俊英账外买卖美国联邦债券,造成11亿美元的巨额亏损的事件曝光。为了掩盖这笔 巨额亏损,井口在11年内伪造了3万多笔交易记录。如此长时间和 涉及如此大金额的伪造文件在11年后才被发现,当时一度成为人们 谈论的焦点。是什么给了一个银行职员如此大的权限,引起了多方讨 论。 井口1977年进入银行方面都没有发现。1995年,井口终于没有办法继续隐瞒造成的亏损,于是向有关部门自首,事件终于被披露。 1995年9月26日日本大和银行因管理混乱流失11亿美元 1995年3月7日英国巴林银行破产。无独有偶,9月26日,日本大和银行宣布因纽约分行雇员帐外买卖美国债券,使该行的11亿美元付诸东流。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巴林事件的日本版,它又再次警示人们:加强金融监督机制是何等重要。 9月26日,总部设在大阪的日本大和银行行长藤田彬宣布,由于驻纽约分行雇员井口俊英从1984年开始在帐外买卖美国债券,使该行蒙受了1100亿日元(约合11亿美元)的巨额损失。长期以来,日本经济界和国际金融界由于巨额坏帐问题,已经对日本金融系统的稳定性颇有疑虑。这个消息传开后,人们的心里又罩上了一层阴影。现年44岁的井口俊英曾就读于美国密

投资银行学课后练习题

注:后边有“(*)”的题目答案不一定正确,请自行斟酌 第一章投资银行概论 一、不定项选择题 1、以下不属于投资银行业务的是 C 。 A证券承销 B兼并与收购 C不动产经纪 D资产管理 2、 A 是投资银行最本源、最基础的业务活动,是投资银行的一项传统核心业务。 A证券承销 B兼并与收购 C不动产经纪 D资产管理 3、现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起源于 D 。 A北美 B亚洲 C南美 D欧洲 4、证券市场由 ABCD 主体构成。 A证券发行者 B证券投资者 C管理组织者 D投资银行 5、通常的承销方式有 ABCD 。(*) A包销 B投标承购 C代销 D赞助推销 6、以下属于投资银行的功能的是 ABCD 。 A媒介资金供需 B构造证券市场 C促进产业整合 D优化不确定 7、投资银行的早期发展主要得益于 ABCD 。 A贸易活动的日趋活跃 B证券业的兴起与发展 C基础设施建设的高潮 D股份公司制度的发展 二、判断题 1、做市商是委托代理商,他们通过实际的或电子证券交易互相报价,按照客户提出的价格为他们(证券的买者或卖者)的交易提供服务,只收取佣金而不承担价格或利率变动风险。(×)解析:经纪人是委托代理商,他们通过实际的或电子证券交易互相报价,按照客户提出的价格为他们(证券的买者或卖者)的交易提供服务,只收取佣金而不承担价格或

利率变动风险。 2、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的交叉是必然趋势。(√) 3、我国现行金融业分业管理的实质是:商业银行只能开展存贷款业务,而不能经营投资银行的证券业务、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和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而证券公司只能经营投资、经纪和证券自营等业务,不能从事其他业务;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也只能严格限定在各自的领域里经营,不得跨行业经营。(×) 4、现代投资银行业组织形式的主流是公司制。(√)(*) 三、简答题 1、简述投资银行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 ①提供金融中介服务 ②推动证券市场的发展 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④推动产业集中 2、简述我国投资银行的产生和发展。 答:从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到1988年允许国债流通,再到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经过一系列试点,终于产生了中国的证券市场,投资银行也应运而生。这一阶段,投资银行主要经营各类债券,股票交易量极小。1992年后一大批证券公司相继组建,1995年8月,中外合资组建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标志着我国有了按国际惯例和规范组建的投资银行。1996年,万国、申银两大证券公司实现强强联合,组建为申银万国证券公司,成为当时全国最大的证券公司。1998年,国家开发银行成立“国家开发金融公司”。1999年成立了信达、华融、东方、长城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业务很多涉及投行业务。近年来,中小证券机构在激烈竞争下纷纷增资扩股,涌现了一批资本金上亿的证券公司。 四、论述题 论述投资银行的业务。 一.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本源、最基础的业务活动 二.证券经纪交易。投资银行在二级市场中扮演着做市商、经纪商和交易商三重角色。 三.证券私募发行。证券的发行方式分作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两种,前面的证券承销实际上是公募发行。私募发行又称私下发行,就是发行者不把证券售给社会公众,而是仅售给数量有限的机构投资者,如保险公司、共同基金等。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实务》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实务 课程背景: 银行作为一个商业机构和企业法人,其经营行为、交易行为和管理行为始终会涉及诸多的法律关系与法律问题。特别是当前银行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改革迅速发展变化的情况下,银行在经营管理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纷繁复杂,热点、难点问题层出不穷。对银行来说,这些法律问题是不可忽视的,否则,将会导致法律风险,给银行造成财务损失和信誉损失。 因此,如何正确妥善地处理银行经营管理中面对的法律问题,有效识别和控制法律风险,运用法律手段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保障银行在创新与改革中持续、稳健地发展,这些已经成为我国银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课程收益: 课程所涉法规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以及最高法院的众多司法解释和人总行和总行的一些规章和规定,学好这些法律法规对开展银行的信贷业务,预防纠纷,清收债权,保障效益,维护权益将起到重要作用。 ●了解银行法律风险的全貌 ●掌握银行信贷业务所涉及的关键法律风险及防范实务 ●银行如何应对防范企业破产中的法律风险 ●银行如何规避债权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课程特点: ●课程内容来自银行法律风险大量一线案例,针对性强 ●以典型案例贯穿整个课程,激发学习兴趣,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课堂气氛活跃,学员在寓教于乐中获取最大的收益,并能学以致用 课程时间:1天-2天,6小时/天 课程对象:法律合规部、资产风险部、支行网点负责人、客户经理、信贷员 课程方式:课堂讲授+案例分享+问题思考+总结提炼 课程大纲 第一讲:银行法律风险的定义、类别、含义与监管体制

一、新巴塞尔协议与银行法律风险 1. 银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类别 2. 新巴塞尔协议对风险的全面覆盖 3. 银行法律风险的定义 二、银行法律风险的含义 1. 法律风险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操作风险 2. 法律风险的分布非常广泛 3. 法律风险是一种需要计提资本的风险 三、银行法律风险的监管组织结构及其完善 1. 管理法律风险的组织结构 2. 专门的法律合规部门 3. 目前法律风险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 四、法律风险的管理程序 1. 识别法律风险 2. 评估法律风险 3. 监测法律风险 4. 控制和缓释法律风险 五、完善法律风险监控体系,防范法律风险 1. 培养全员法律风险意识,建立法律风险意识文化 2. 制度层面完善授权等内控制度 3. 具体实施层面要强化法律事务部门对法律风险的管理职能 第二讲:银行信贷业务法律风险管理实务 一、信贷人员的道德风险与职业操守 1. 建立一个中心 2. 树立两种意识 3. 培养三种能力 4. 修炼四种境界 5. 处理五种关系 二、信贷业务中所涉的信贷法律风险 1. 贷款合同期限表述要规范

中国四大国有银行上市情况&行情介&简介

中国四大国有银行简介 中国银行简介 中国银行,全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之一。中国银行于1912年由孙中山先生批准成立。 中国银行的业务范围涵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领域,旗下有中银香港、中银国际、中银保险等控股金融机构,在全球范围内为个人和公司客户提供全面和优质的金融服务。按核心资本计算,2008年中国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家大银行”排名中列第10位。 2003年,中国银行被国务院确定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试点银行之一。围绕“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目标,中国银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整合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推进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加快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稳步推进股份制改造工作。2004年8月26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标志着中国银行的历史翻开了崭新的篇章,启动了新的航程。 2006年6月1日、7月5日,中国银行先后在香港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成为首家A+H发行上市的国有商业银行。(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有A股(用人民币交易在中国境内上市针对国内的股票)、B股(用人民币标值但只能用外币交易且在中国境内上市针对外国人或者港澳台地区的股票)、H股(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N股(在中国大陆注册,在纽约上市的外资股)和S股(没有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在股名前加S,日涨跌幅为上下5%)等的区分。这一区分主要依据股票的上市地点和所面对的投资者而定。) 作为中国金融行业的百年品牌,中国银行在稳健经营的同时,积极进取,不断创新,创造了国内银行业的许多第一,在国际结算、外汇资金和贸易融资等领域得到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赞誉。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

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简称投行业务)相对于传统的商业银行信贷业务而言,业务范围广并且在不断开拓新的领域。按照国际惯例,投行业务主要包含八类核心业务:证券承销、证券交易、资产管理、企业并购、理财顾问、风险投资、项目融资、资产证券化。投行业务发展离不开直接融资的发展,2010年以来,随着我国直接融资规模在社会融资总额中的占比逐渐超过50%,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也日渐发展起来。 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最初是以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发行为核心内容。所谓债务融资工具,是指通过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短融、超短融、中票、定向工具、资产支持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信用债产品。自2007年9月人民银行下属的交易商协会成立以来,以市场化的注册制管理方式,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产品。截至2013年年底,非金融企业债务存量规模超过5万亿元,在中国信用债券市场的占比接近70%,远远超过了发改委主管的企业债存量和证监会主管的公司债存量。在交易商协会批准的主承销商中,A类主承销商有32家,包括了20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和12家券商,B类为11家城商行。商业银行不仅可以通过主承销商资格为企业发债获取中间业务收入,还可以为银行带来巨大的综合效益。 我国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概况 我国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现状。自2010年起货币政策调整所引致的信贷规模收缩,使得包括投行业务在内的中间业务,愈加成为国内商业银行寄予厚望的新兴利润增长点。2013年,多家上市银行的投行业务扩张。金融脱媒给商业银行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业务增长机会。随着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上市银行在债务融资工具和债券承销与发行等投行业务方面发展迅速,而在产业结构调整中,企业并购重组的需求激增,也促进了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发展。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投行业务的主要内容。一是企业直接融资业务的发行承销商,如: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发行等。业务侧重为发行方案的设计、顾问咨询、撰写报告、报送审批、簿记、发行等;二是企业的融资咨询顾问,业务侧重点是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方案的建议和咨询,提供可行性方案等;三是银信合作模式下为企业提供融资业务,业务侧重通过信托贷款模式为企业融通资金;四是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业务,业务侧重对大型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和通过理财实现其资金有效增值而收取手续费和管理费;五是兼并、重组的投资顾问业务及并购贷款业务,侧重提供国企重组兼并和产业结构调整下的投资顾问方案,对产业链整合出具整合方案,理顺产权关系,进而按并购贷款的规则给与一定的并购贷款资金支持;六是托管类业务和风险管理业务,为企业投资提供信息和方案,业务侧重为通过资金类托管和对风险的专业化管理收取托管费和管理费、手续费;七是银团贷款融资牵头组团、离岸融资业务咨询,业务侧重为通过银团贷款的牵头组团收取一定的牵头管理费和承诺费,以及对企业的离岸业务需求代为联系离案金融机构并定制融资方案。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特点。首先,投资银行业务在银行收入结构中已占据一定比重。实现综合经营、满足客户多样性的融资需求、调整业务结构,是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重要动机。目前,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已占据一定的比重,在维护客户关系、拓展收入来源中做出了重要贡献。其次,产品创新与传统业务紧密结合。创新是投资银行用以分散风险、拓展业务的关键。国内主要商业银行高度重视以传统信贷业务为依托进行产品创新,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例如工行依托信贷资产,大力开发间接银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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