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规定

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规定
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规定

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使

用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2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刘赐贵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及建筑节能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及其监督管理,包括:

(一)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的材料使用管理;

(二)纳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管理的生产企业的建设工程材料的生产管理。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

交通、水利、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推广和应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的建设工程材料。

第二章建设工程材料备案

第五条对于影响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和建筑功能的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依法实行告知性备案制度。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需要备案管理的建设工程材料目录。属于交通、水利等专业工程建设材料目录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布之前应当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六条对纳入备案范围的建设工程材料,生产企业应当持以下资料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手续:

(一)备案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建设工程材料,提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相应认证证书;

(四)有注册商标的建设工程材料,提交商标注册证明;

(五)由有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抽样检验的产品型式检验合格报告,且该报告出具时间未超过1年;

(六)产品执行标准;

(七)进口的建设工程材料,提交出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生产企业委托经销单位办理备案的,经销单位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经销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对提交的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当场给予备案。备案人需要备案证明书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开具。办理建设工程材料备案不得收取费用。

第七条已备案的建设工程材料停止生产或者在本市停止销售以及备案资料有变更的,备案人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八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上网公布经备案的建设工程材料名录。

第九条财政投融资建设工程项目使用备案范围的建设工程材料的,应当从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材料中选用。直接采购尚未备案的建设工程材料的,由采购方依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在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监理中发现财政投融资建设工程使用应当备案而未备案的建设工程材料的,应当及时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检查情况。

第三章建筑节能材料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材料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单位,可以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本市建筑节能材料认定。

第十二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定期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等,对建筑节能材料认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公示情况决定颁发建筑节能材料认定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建筑节能材料认定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认定的,申请人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重新提出认定申请。建筑节能材料的市场使用效果作为重新评审认定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对取得建筑节能材料认定证书的,可以按规定从新型墙体材料基金中安排资金予以扶持。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评优,应当将使用建筑节能材料的情况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设计过程中优先选用以下建筑节能技术和材料:

(一)新型节能玻璃、外门窗、幕墙及其辅料、附件;

(二)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

(三)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与设备;

(四)建筑遮阳技术与产品;

(五)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材料;

(六)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材料;

(七)环保型可持续发展技术及材料;

(八)其他技术成熟、效果显着的节能技术与材料。

第十六条禁止在建设工程中使用粘土烧结制品,但生产原材料中掺有不少于50%的建筑废土、江河湖海淤泥、粉煤灰等利废材料的除外。

第四章预拌商品混凝土与干混砂浆

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应当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除下列建设工程外,不得现场搅拌混凝土:

(一)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

(二)因交通运输条件限制,预拌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无法到达施工现场的;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供应特种类型混凝土的;

(四)确需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特殊专业建设工程。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的情形需要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应当事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符合第四项规定的,还应当报专业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八条推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使用干混砂浆,逐步限制现场拌合砂浆,具体限制使用范围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保障的合理运输距离及城市发展需要,编制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布点规划。设立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点应当符合本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布点规划的要求。

第二十条推行预拌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生产企业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保证预拌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质量。?

第二十一条预拌商品混凝土供需双方应当在预拌商品混凝土运抵施工现场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做好混凝土验收记录,在监理单位的见证下现场取样制作混凝土试块。

干混砂浆供需双方应当在干混砂浆运抵施工现场时,做好验收记录,在监理单位的见证下现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查验相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编制本地区预拌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的市场综合价格,按月向社会公布。

建设工程概预算以及招投标工程招标标底,依照规定参照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预拌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市场综合价格进行编制。第五章建筑幕墙与建筑外门窗

第二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在建筑幕墙、建筑外门窗(以下称门窗)的设计成果文件中注明建筑幕墙、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指标、气密性能指标、水密性能指标、保温遮阳性能指标,以及对城市主、次干道临街住宅建筑的建筑幕墙、门窗的文件中注明隔声性能指标。

建筑幕墙设计成果文件中还应当注明幕墙的平面内变形性能指标、抗震设防指标。

第二十四条建筑幕墙委托专业幕墙设计单位设计的,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筑设计的建筑幕墙性能指标值进行深化设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负责建筑门窗施工图设计并出具结构计算书、节点图。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对建筑门窗施工图深化设计情况进行审查。

第二十五条建筑幕墙、门窗的制作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所用材料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同时具有出厂合格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二)符合设计要求;

(三)制作安装单位对每批次建筑幕墙、门窗的切割、拼装、密封、检验进行记录;

(四)单体工程建筑幕墙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或者幕墙最大标高大于24米或者在人流密集区上方的,以及门窗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制作安装单位在上墙安装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性能检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筑幕墙、门窗工程制作、安装单位在施工安装建筑幕墙、门窗时,应当向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提供前款第一、四项规定的资料。

第二十六条建筑幕墙、门窗工程制作安装完成后,应当依照规定及时进行专项竣工验收,施工安装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建筑幕墙、门窗使用维护说明书、质量保修书。

第二十七条在建筑幕墙、门窗上墙安装过程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保护膜。

第六章建筑钢结构工程

第二十八条从事建筑钢结构工程设计、制作、安装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钢结构工程设计、制作、安装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接工程业务。

建筑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建筑钢结构工程的焊接施工人员应当取得焊工证书。

第二十九条建筑钢结构工程所用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

第三十条建筑钢结构工程制作安装单位应当对钢结构工程的制作安装过程进行施工记录。施工记录主要包括:

(一)原材料的采购、检验、使用的凭证或者记录;

(二)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检验的记录;

(三)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进行交接检验的记录。

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构件、连接用紧固件、焊接材料进行查验,并查验以下资料:

(一)所用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

(二)符合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施工记录;

(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应当提交的资料;

(四)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提供的质保资料。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就查验情况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第三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采取抽样检测的方式对可能影响质量安全的钢材、焊接材料等主要材料和工艺制作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分别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对应当办理建设工程材料备案手续而未备案的,处以1000元的罚款;

(二)在限制使用范围内,擅自在现场拌合砂浆的,可以按照每立方米处以100元的罚款;

(三)在建筑幕墙、门窗上墙安装过程中使用不可降解的保护膜的,按照每米处以元的罚款。

前款第二、三项的罚款最高限额不得超过3万元。

第三十四条建筑幕墙、门窗及钢结构制作安装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对制作安装过程进行记录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财政投融资建设工程项目使用应当备案而未备案的建设工程材料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处罚的,依照其他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所称的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预拌商品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和掺和料等成分按一定比例,经集中计量拌制后通过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

(二)干混砂浆,又称“砂浆干混料”,是指在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将胶凝材料与经干燥筛分处理后的细集料、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等成分按一定的比例,经计量、均匀混合而成的颗粒状或粉状混合物。干混砂浆在施工现场需加入规定用量的水(或乳液)拌和均匀即成满足功能需要的砂浆拌合物,干混砂浆分为普通干混砂浆和特种干混砂浆。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1月4日印发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施行时间 2003年11月24日公布,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共8 章71 条。 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 2007 年6月1日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条例》对生产安全事故作出了明确的分类。 根据生产安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 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 亿元以 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 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 者 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 元以 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

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 一)主要负责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 条第1 款的规定,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在这里,“主要负责人”并不仅限于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而是指对施工单位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施工 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4、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产 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 条第2 款规定,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 员担任。“相应执业资格” 目前指建造师执业资格。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 条的规定,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

施工现场料具管理制度

目录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材料管理规定 (1) 二、材料入库验收制度 (1) 三、施工现场材料发放制度 (2) 四、施工现场领料制度 (2) 五、施工现场材料使用制度 (3) 六、施工现场材料节约制度 (4) 七、施工现场周转材料管理制度 (4) 八、施工现场危险品保管制度 (5) 九、施工现场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5) 材料进场登记表 (6) 限额领料登记表 (7) 现场料具管理检查、整改记录表 (8) 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一、仓库保管制度 (9) 二、库存材料管理制度 (10) 三、水泥库管理制度 (11) 四、易燃易爆品库房管理制度 (11) 物资盘点表&物资类别表 (13)

第八章施工现场料具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材料管理规定 (1)根据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政策、规定、办法,制定物资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材料的供应计划,保证施工需要与生产正常运行。 (3)减少周转层次,简化供需手续,随时调整库存,提高流动资金的周转次数。 (4)负责填报材料、设备统计报表,贯彻执行材料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 (5)根据施工预算,材料部门要编制单位工程材料计划,报材料主管负责人审批后,作为物料器材加工、采购、供应的 依据。 (6)月度材料计划,根据工程进度,现场条件要求,由各工长参加,材料员汇总出用料计划,交有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 执行。 二、材料入库验收制度 (1)物资入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 (2)物资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3)核对证件:入库物在进行验收前,首先要将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装箱单、发货明细表等进行核对, 看是否同合同相符。 (4)数量验收:数量验收要在物资入库时一次进行,应当采取与供货单位统一后的计量方法进行验收,以实际验收的数 量为实收数。

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宁夏银仪大水坑风电场一期工程 工程材料管理办法及采购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宁夏银仪大水坑风电场一期工程(以下简称“银仪大水坑一期”)工程材料的管理,加强对原材料质量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根据本项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国家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克服工程材料使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减少因工程材料质量问题带来的工程质量隐患,规范项目工程材料来源,确保工程使用优良的材料,提高整体工程质量,本工程材料实行准入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材料指用于本项目永久性工程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材(钢筋、)、水泥、砂石料等。 第四条工程材料选定、进场、存放、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均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工程材料的源头管理 第五条材料的推荐 每种材料推荐4~6家生产厂家或品牌,推荐的材料必须附产品合格证书、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并且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且运输方便,质量稳定,近两年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无不合格记录及质量事故记录。国内及宁夏区内著名生产厂家或品牌优先考虑,并将供货商报监理和业主审核批准后方可选用。 第六条推荐材料的考察 施工单位推荐的工程材料应对其性能进行试验检测,确认合格后,经建立和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共同对推荐材料的生产厂家(代理商)的生产设备、工艺、规模、产品质量、履约能力、社会信誉等进行现场考察。 第七条工程材料范围确定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材料来源。工程材料厂家或品牌的范围确定后,每家施工单位可以在该种工程材料确定的范围内选定厂家或品牌作为本合同段备选材料,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工程材料的选购必须是选定范围内的,未选定的材料严禁进场,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第八条实行准入制的材料有:钢筋、钢绞线、水泥、橡胶支座、混凝土外加剂、、锚具等。 第九条材料的变更 施工过程中一般不得随意更换材料料源或品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更换或调整: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7(全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7(全文)不论是建筑还是施工企业,不管你是任何单位,安全工作是第一位的。搞好安全工作,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证,是提高职工生活水平、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基础。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

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8611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Construction project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目的 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目标,明细安全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管理例行工作,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确保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的新建、续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 三、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一)实现人身死亡事件“零目标”; (二)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件; (三)杜绝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件; (四)不发生水淹厂房(基坑)事故; (五)杜绝重大火灾事件;

(六)杜绝特大交通事件; (七)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垮(坍)塌事件; (八)不发生社会稳定事件。 四、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公司对建设工程按照“归口管理、专业负责、分级管理、全员参与”原则实行安全分级管理。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归口管理,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直管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及分(子)公司(以下统称为项目管理单位)是建设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所管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一)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制度。 2.负责组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年度安全目标;指导、监督建设工程安全保证体系、监督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组织开展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协调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3.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和监控措施,监督安全隐患

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制度 、材料验收与入库制度: 工地所需的材料由采购员采购回场后,应进行材料的验收,应遵循以下流程: 1材料保管员兼作材料验收员,材料验收时应以收到的《 数量、规 格进行验收入库,并对入库的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 回多余数量为原 则。如果没有采购分管领导特殊审批签字, 续; 2、材料的验收入库应该在材料进场时当场进行,并出具《 入库单》,在材料的入库单上应 详细记录入库的材料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品牌、入库时间、经手人等信息。且应在 入库单上注明采购单号码,以便领导复核。如因数量、品质、规格等有不符之处,只能采取 “暂时入库”手续,出具“暂时入库”凭证,将该批材料暂存至“暂存仓位”。待材料补全 或相关信息澄清之后,再行开具材料《入库单》,同时收回入库白条。 3、 所有材料入库,必须严格验收,在保证其质量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数量的实测,根据不同 材料物件的特性,采取点数、丈量、过磅、量方等方法进行数量的验收,禁止估约。(注: 如有同批次同数量的大宗材料入库, 则针对其中某批次的数量进行随机抽点, 将抽点的数量 乘以批次即可得出总入库的数量, 最终材料结算时,以抽点的最小数为结算依准, 如果差量 过大,需进一步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4、 对大宗材料、高档材料、特殊材料等要及时索要“三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 出厂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须加盖红章。对不合格材料的退货也应在入库单中用红 笔进行标注,并详细填写退货的数目、日期及原因; 5、 入库单需一式三联。一联交于财务,以便于后期核查材料入库时数量和购买时数量有无 差异,一联交于采购人员,并和材料的发票一起作为材料款的报销凭证。 最后一联应由仓库 保管人员留档备查; 6、 入库单号必须跟采购采购申请单号对应,需在入库单上的“采购订单编号”一栏详细记 录采购申请单号,允许一个入库单对应多个采购订单编号; 7、 材料入库后,各级主管领导或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对入库的材料进行复验,如发现与 入库情况不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的损失由材料入库人员承担。 造成巨大损失 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8、 对于不能入库的材料如周转料、钢材、木材、砂、石、砌块、土建用的装饰材料等物资 材料的进场验收必须由仓管员和使用该材料的施工班组指定人员双方共同参与点验, 并在送 货单上签字,每批供货完成后,根据送货单一次性直接由工长开出限额领料单拔料给施工班 组; 、材料的使用与出库制度: 任何材料的出库都必须办理材料的出库手续, 材料管理员不得在无领料手续的情况下发放材 料。如遇特殊紧急情况需领取少量材料, 也需现场签发特殊领料单,并于当于补办完正常领 料手续。在办理正常的领料手续时,应遵循以下流程: 1材料的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如有必要,需对同类型材料的不同批次进行批号管 理; 材料清单》所列示的材料名称、 验收数量超过申请数量者以退 一概不能对该批材料办理入库手

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工程采购管理办法 一、 1、工程材料采购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工程成本控制重要环节,它直接影响公司经济效益、工程质量和安全,考验公司团队协作及个人素质。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加强流程管理,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2、分管采购副总,采购部、项目部、成本预算部、财务部、合同部在工程采购中分别承担相因责任,及时处理采购流程中所具体负责的工作内容。 3、各施工项目自开工前的备料及施工过程中的采购、入库、验收等均执行本办法。 二、 1、“舍远求近”凡各项目均应求近采购,能在本地市场建立良好供应商的,价格相差不大的,均在本地市场采购。 2、“直供”减少采购环节,一步到位,直接与厂商、一级代理商建立供求关系。 3、“询价、比价、论价”询价、比价必须三家以上。 4、零星采购的以品牌和供应商实力为准。 5、特种设备如报警主机等以公司联合办公会议决定为准。 三、 1、制定材料采购计划 ①项目部及成本预算部根据标后预算,合同价款结合工程实际需要

进场一周后、两周内编制该项目总体采购计划。 ②项目部按照总采购计划结合现场施工进度,详细、全面分解“月 计划”以及10天一个周“询计划”。 ③零星采购计划要总体控制,月度不超4次,特殊情况除外。 ④项目部要提前10天送交采购计划表到采购部。 2、采购部接到采购计划后应认真审核采购数量、品牌、质量标准、到货日期,并考虑库存情况,着手在已建立供方名录中选择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如采购计划有不可执行性项目,应以书面形式反馈项目部,以便及时调整计划。 3、采购人员将可执行的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确定供应商,拟定采购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施工项目名称对应的供货商、厂家、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和到货日期等。如货期不能满足需注明新的约定时间,同时积极联系第二供应商,确保及时到货。 4、采购金额达1千元以上,需签订采购合同,经合同部盖章后视为有效合同,可执行合同,并负责跟进,督促供应商按期到货。 四、 1、采购部签订合同后,编制资金申请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2、财务部按照资金申请计划提供资金,采购部进行材料采购(现款现货)。 五、采购决算规定: 1、各供应商结算材料款时必须开具发票,提供公司仓库开具的入库单,作为结算凭证。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贵州威宁飞龙阳光城 安全施工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 批准: 审核: 编制: 遵义静山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9月15日 为了加强公司对项目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要求,结合项目施工的特点,制定以下管理考核办法。 一、管理规定 (一)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效显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荣誉表彰或奖励: 1、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确定的内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取得显着成绩的; 2、在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方面,有重大技术改进和重大合理化建议,并经实践证明有显着成效的; 3、防止和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二)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人员,应予以处罚或处分: l、未按公司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足额配备相关人员

的; 2、未能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确定内容的; 3、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安全事故的; 4、不按照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施工或构配件生产,造成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 5、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安全事故的; 6、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明显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而造成事故的; 7、对上级或安全检查部门提出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不积极整改而造成事故的; 8、不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致使安全技术措施不能落实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 9、发生安全事故后破坏现场、故意拖延报告、隐瞒不报的; 10、发生安全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抢修工作,导致事态扩大,或事故后不汲取教训,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二、奖罚措施 1、违反安全管理规定: (1)、整改通知书不及时反馈者罚100元 (2)、参加安全会议迟到罚50元、无故缺席罚100元 (3)、对整改通知单不及时整改者罚500元 (4)、配电箱内外放置任何杂物罚100元 (5)、一闸多机罚100元 (6)、机电设备未采取保护接零措施罚100元

工程材料管理制度(实用版)

1.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2.购料入库制度: 1.1施工队伍先将材料计划报予专业工长,专业工长应提前4至7日填制材料计划单,材料计划单中应有施工队伍名称、材料用途、规格、型号、材料数量及工长签字,工长签字后交付项目部负责人审批。 1.2项目部负责人应两个工作日对工长提交的材料计划单进行审批,签字批准后,应于当日及时交付材料员。 1.3材料员应认真核实材料计划单。采购过程中注意厂家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严把质量关。材料员将齐全有效的厂家资料及时交付资料员,资料员及时进行进场物资报验。 1.4材料员采购、租赁的材料进场后;现场工长或主管对进场材料及相关资料进行复检;确认材料合格后,由库管(材料库管理员,以下简称“库管”)清点材料,填写材料入库单,列明进场/入库日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送料人,进行入库登记。料进字签,入库完毕。 3.1.5购料费用报销:购料单据上需有材料员、工长(主管)、库管三方签字。购料单据上若无三方签字,财务不予报销。若是厂家送料至现场,购料单据上三方签字则为送料人,工长(主管)、库管。入库流程不变。 4.领料放料制度: 2.1各施工队负责人为领料人,负责领取材料;施工队亦可指定或委托专人为领料人(必须有领料委托书),负责材料领取。其他人员,无领料之权。来人领料若无施工队领料委托书,库管不可发放材料。 2.2施工队在库房领取材料时,必须找工长办理领料手续,填写领料单。领料单上应列明施工队伍、材料数量、规格型号、用途、领取人及领取日期。由工长、现场主管、库管三方签字生效。库管应认真核对料单,清点数目,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材料发放。领料单一式三份,工长一份,库管一份,施工队自存一份。 5.2.3施工队伍领料人若因特殊情况不在但急需用料时,可由队伍班组长向项目部负责人请示领取材料。项目部负责人核实情况后方可批准其领料,但必须在领料单上签字。领料单备注栏中应写明情况,由施工班组长签字。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一、对文件的管理 1、收到建设局等政府有关部门发放的文件后,工程部资料员做好《文件收文登记表》,如须发放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复印后及时发放并做好《文件发文记录》。 2、对发放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通知等,须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做好《文件发文登记》、《文件存档记录》。 3、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交的文件、报告等,做好《文件收文登记》,如要回复的,经办人应及时呈有关领导批阅处理回复。 4、所有文件,须经资料员同意后方可借出,并应填写《借阅登记》。 二、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的管理 1、设计院发放到本公司工程部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要做好《图纸(设计变更)收文登记表》。 2、在收到设计院发放的图纸(设计变更)后,应及时把图纸(设计变更)及时放发到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并做好《图纸(设计变更)发文登记表》,但须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存档。 三、对合同等管理 1、对于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质量报监登记书、安全监督登记书等,原件留在公司存档,工程部保存一份复印件并注明原件的去处。 2、如须借出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质量报监登记书、安全监督登记书等原件,须经工程部经理同意方可外借。 四、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 1、要求施工单位在每栋楼的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前把施工技术资料交监理部审查后,工程部复审验收通过后方可提交县监督站申请验收。 2、对于图纸会审、开工令,基槽、主体、竣工验收的通知书、验收报告,质量保修书等需要我公司签字、盖章的,在领导签字、盖章后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并进行归档。 3、在竣工验收后,督促施工单位提交两套竣工资料,一套交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套留本公司工程部存档。对于备案资料应及时办理,备案后把通过备案的《备案表》留一份工程部存档。 4、工程部定期(每月一次)对工程资料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参照汇编 一、制度清单。 一)、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清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性文件指引目录本目录为指导性文件,涉及的规范标准之最新版本对此有效,在新版本生效前已建成的工程,参照规定完善。 (一)、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1、《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93号令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73号令 2016年 5、《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93号令 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7、《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 8、《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9、《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二)、安全生产标准、技术规范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 3、《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4、《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6、《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7、《建筑基坑支护技术标准》JGJ120-2012 8、《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 9、《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10、《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11、《建筑施工钢管扣件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2、《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 13、《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14、《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 15、《建筑施工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16、《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1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8、《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GB5144-2006 19、《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JGJ/T194-2009 20、《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16 2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189—2009 22、《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 0 23、《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2010 2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189-2009 25、《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07 26、《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27、《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建筑工程材料管理制度流程

建筑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当前公司实行职工工资考核绩效制度,为配合公司的管理政策,提高企业效益,降低项目管理成本,发挥人的主管积极性,使我单位管理水平更上一个台阶,希望大家认真对待,完成好自己的工作,现将具体考核标准要求如下: 一、明确材料人员的职责义务与权力:具备相关的业务技能水平;具备优秀的职业道德修养;具备团队协作管理的精神。二、做到政令畅通,上传下达,工作踏实,责任明确,遵守公司各项 管理制度,人人有作为。 三、建立良好的项目材料管理程序,使项目材料管理合理化,建全小型机械工器具管理台账, 明确材料使用节超措施,完善材料分包使用管理责任范围等。 四、加强项目材料计划审批,大中型材料根据生产需求,由工长提前7天报用料计划,交预算审核签字,经项目经理批准,材料人员核实物资的名称、型号、计划数量,报公司采购,实施 中造成的各种损失,查找具体当事人的责任。 五、实行材料合同标准化管理,采购订货合同按照公司文本合同签订,符合合同法规定程序。建全采购合同台账,大中型合同由经理部各部门审核签字生效,先签合同后供应的原则,每月按 时结清财务手续。 六、加强材料验收管理 (1)工地所需的材料经采购回现场后,门卫及时登记车号,物资名称,月底汇总以便检查核 实。 (2)材料员兼验收员,根据材料名称、型号、数量,质量采取点数、丈量、过磅、量方等方法进行验收,禁止估算估收不负责任。对大型材料、高档材料、特殊材料及时索要三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完善资料存档。 (3)材料验收入库要在材料进场后及时办理,当场建立入库单台账,填写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入库时间,经手人、采购人签字,所有材料在一周之内验收入库生效(地材除外),在验收过程中实事求是,实行专人专管,谁收料谁负责现场材料的数量、质量、堆放保管 及资料管理。 (4)对不能入库的材料,如周转材料、钢材、木材、砂、石、砌块、土建用的装饰的材料进场验收,必须由材料员(2人)或用料班组指定人员参与验收并签字,根据送货清单一次性由工长开具限额领料单拨给施工班组,材料数量多出计划时,报领导核定审批后追加采购手续入库。 七、加强现场材料使用定消耗额管理。

008-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制度

材料管理制度 一、库房管理制度 1.材料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库容整洁干净,对入库的各种材料,对照计划单,来料单逐一核对,对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进行验收入库。 2.对质量、数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入库,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3.根据材料性能要求,保管好物资,做好防护措施。 4.库内货架应摆放合理,利于货物的存储,按照品种、规格进行码放,标明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 5.做到先入库,先使用的原则,按照制度规定的手续发料,做好货物的发料记录。 6.出入库的帐目要齐全,要有出门证,帐实相等,日清月结,做到有物必有帐。 7.库房要达到防火、防盗要求,进入库房的工作人员严禁吸烟,库内配置灭火器材。 8.易燃、易爆、贵重物品及有毒物品应设专库存放,并有保管措施。 9.易燃、易爆材料严禁在结构工程内部存放。 二、现场料具管理、使用和周转制度 1.各班组、各外包队班组,必须设有专人领料,由材料人员登记入帐。

2.各种工具、劳保工具、机具,使用完毕后,必须清理干净,完整的交回材料组,不得在班组长长期存放。 3.负责现场材料管理工作,对进场材料认真检验,做好检测、发放记录,建立健全材料采购台帐。 4.负责场容管理工作,现场材料要分规格、分区域码放,做到标识清楚。 5.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各种工具,不得损坏,不得丢失。 6.所有工程用料必须按计划使用,不得随意丢弃浪费和损坏,对故意损坏浪费材料的人酌情进行处罚。 7.超计划用料必须由工地经理签发领料单。 8.各种工具、材料,因保管不当丢失的照价赔偿。 三、现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现场的管理水平,合理、有效的使用面积狭窄的施工现场规定如下: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需把车停在指定位置,不得影响施工作业。 2.一切运送材料的车辆进入现场后必须听从材料人员的指挥,把材料卸到指定地点。 3.卸料时要轻拿轻放,码放整齐,不得随意抛、投,不得超高码放,夜间来料卸料不能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 4.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的工作,设专人作品好施工现场的清洁保洁工作。 5.保持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

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作好公司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在工程建设中的安全与健康,以及周围环境完好状态,根据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并结合石化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是石化公司实现经济效益的基本保障,各级领导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 第四条执行本办法时,应符合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及专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石化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是建设安全的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和修改工程项目的安全方针及战略目标。 3、为提高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水平提供必要的、合理的组织和资源配置,并保障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4、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意见。 5、负责建设项目入厂施工等作业队伍的入厂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签订安全合同,并监督、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第六条工程项目管理部在工程建设中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公司和石化公司的有关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指令。 2、协助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检查、督促项目所属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施工的管理工作。 3、协调工程项目部、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等落实好施工安全措施。 第七条项目所属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职责: 1、在单项工程项目部应设置专职安全检查员,由项目所属单位的安全技术人员担任,安全技术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因工作需要变动时,应马上选配符合条件的人员接替。 2、协助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项目经理部等做好入厂施工等作业队伍的入厂安全教育和取证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等作业队伍的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并提出考核意见。 4、负责落实施工等作业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三章安全责任制 第八条工程项目经理职责: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建

材料现场管理制度守则

材料现场管理制度 一、材料现场管理任务 1、材料现场管理包括验收与试验、现场平面布置、库存管理以及使用中的管理等。施工所需各类材料,自进入施工现场保管及使用后,直至工程竣工余料清退出现场,均属于材料现场管理的范畴。 2、现场材料员的配备应满足施工生产及管理工作正常运行的要求,从事材料现场管理工作的材料人员必须上报公司批准后聘用。 3、项目部应根据施工项目特点制定项目材料消耗管理方案、班组领用料具管理办法和施工现场门卫制度。 4、项目部应加强材料计划管理,预算部门及时准确提出需用计划,材料部门按照计划及施工进度,保证材料适时、适地、按质、按量、配套地供应,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5、材料验收是材料现场管理中的重要环节,项目部应严把材料验收关,保证入库材料质量合格、数量准确、资料齐全、手续清楚。 6、项目部对材料消耗应采取限额领料、定额考核、节超奖罚、包干使用等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合理使用材料,减少材料损耗,降低材料成本。 7、项目部应加强现场材料的存放管理,按照施工平面图合理、整齐堆放材料,搞好现场材料的标识与防护,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的要求。 二、材料仓储管理 1、实行ABC分类管理。A类材料占用资金比较大,是重点管理的材料,要按经济和安全库存量严格控制,随时盘点跟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B类和C类材料可按大类控制其库存,定期检查监控。

2、公司仓储管理分两级管理,物供部设材料总库,项目部设材料库。材料总库承担各施工项目的供应、调剂和配套,项目部材料库负责项目本身的材料收、发、保管和监督使用。 三、材料验收制度 1、材料员应对照计划单(包括合同)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验收,核对材料是否与计划单相符,无计划或与计划不符,材料员有权拒收。 2、项目部材料员应根据需用计划及供方的承诺对进场材料进行验证,包括对包装、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要求、合格证书等软件资料进行验证、验收,并填制《材料进场计量检测原始记录表》、《材质证明书登记台帐》。 3、采购员提供进场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明,现场材料员协助质量员或项目技术人员,对A类材料中直接构成工程实体并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进场物资,如钢材、水泥、砂石、砌块、预制墙板、墙地砖、门窗等进行外观检验,共同填写材料外观检验记录。其他材料可由现场材料员直接验收。需要试验的材料应及时通知试验员取样检验。 4、材料进场后,材料员应根据材料性质分别进行检尺、过磅、收方计量、清点数量,以实际数量验收,不得弄虚作假。做到材料进场随货清单、验收记录、发票和收料凭证相符吻合。 5、三大材料及地方材料的验收,必须按单车签单验收,记清车牌号、车厢尺寸、实际高度、立方数、件数、块数、单车磅码单,以及进场时间、送料单位、送货人姓名、材料名称、规格、批号等原始数据,并按单车填好送料单及《材料进场计量检测原始记录》。 6、装饰装修材料的验收除按本制度执行外,还需按公司《装饰装修材料管理办法》执行。

项目工程材料管理制度汇编

项目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一、项目工称材料管理流程图: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二、材料预算及供应计划:

1、施工员应熟练掌握国家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在工序式 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科学先进的施工工艺式施工方案,在确保 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安全性能的前提下,节约原材料。 2、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审批施工方案的科学性或施工工艺的先进 性。 3、预算员按照审批后的施工方案作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预算, 计算出工程质量并提供材料用量及用料分析,作为材料供应的 依据。 4、公司经营科认真审核施工预算,签字后交项目部。 5、设计变更应及时由有关人员办理变更手续,按以上程序作出方 案的相应调整和材料增减的申报和审批。 6、按照经营科审批后的材料预算用量,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等实 际情况编写“材料供应计划”。其中必须写清所需材料型号、 数量、密量标准、进场时间等内容,经项目经理审批后,上报公 司材料设备科采购。 三.材料采购 1、材料设备科按照审批后的材料供应计划综合库存和现场的实际 情况,按时保质保量供货。同时向库管员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或产品材质证明资料。 2、材料设备科对供货商(大中型材料及设备)要建立供货档案,对其 资质、供货业绩、信誉度要进行考核考评,并签定供货合同。 供货合同一式三联,一联送财务科备案,二联留材料设备科,三

联交供货商。 3、采购员应及时向供货单位索取正式发票,在材料入库时由库管 员签字后,一联交财务科,二联交材料会计,三联交库管员。 库管员未签字的发票不得报账。 4、材料入库时,库管员应严格验收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签写“材料 入库收料单”三联单,其中一联单与正式发票的一联单一起交 财务报帐,二联单交材料会计计帐(并附上材料供应计划),三 联单库管员保存,作为记帐和入库实物的凭证。库管员的出入 库单据及库存实物应每月盘存且必须保持平衡。 5、材料会计分项目部建立供货和出库物资台帐.随时计算供应量 与计划总量的差额,及库存物资数量,确保不超计划供应不使 库房物资积压、呆滞。每月监督库管员作一次库房盘点,当月 25日前作出各库房的平衡帐,交公司材料设备科及公司主管领 导,作为材料管理及决策的依据。小型材料须每周作一次盘 存,作为月盘的基础,做到“周清月结”。 四、材料保管及发放 (一)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仓库是直接为施工生产服务的部门,仓库管理是材料供应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承担着工程用材料的验收、保管、发放和合理使用权用的任务。仓库管理必须按以下规定工作: 1、仓库物资码放科学化。按物资分类的不同要求合理布局,整齐统 一,充分利用空间,采用“五五成行”或“五十成行”,“层层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 一、目的 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目标,明细安全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管理例行工作,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确保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的新建、续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 三、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一)实现人身死亡事件“零目标”; (二)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件; (三)杜绝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件; (四)不发生水淹厂房(基坑)事故; (五)杜绝重大火灾事件;

(六)杜绝特大交通事件; (七)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垮(坍)塌事件; (八)不发生社会稳定事件。 四、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公司对建设工程按照“归口管理、专业负责、分级管理、全员参与”原则实行安全分级管理。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归口管理,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直管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及分(子)公司(以下统称为项目管理单位)是建设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所管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一)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制度。 2.负责组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年度安全目标;指导、监督建设工程安全保证体系、监督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组织开展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协调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工程材料消耗管理制度.doc

工程材料消耗管理制度1 工程材料消耗管理制度 1、根据上月的材料消耗数据制定当月的消耗计划,报财务批准,不超过营业的千分之六; 2、落实库房当月的补仓计划与数量、费用; 3、按照当月维修保养计划提出申购材料单与消耗费用; 4、维修中的材料消耗更换需以旧换新,严格控制; 5、材料领用由领班负责,并签字确定; 6、提倡节约,必须使用节能新材料,逐步降低材料消耗费用; 7、坚决杜绝浪费,对人为浪费和非正常损坏的材料有负责赔偿;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保证二次供水过程中的清洁,特制定如下卫生管理制度:(1)二次供水水池每年由专业公司进行清洗一次,保持干净无污物; (2)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预防性健康体验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并定期进行体验; (3)除专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进入水池;

(4)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清洗程序对水池进行清洗,并作相应记录; (5)从业人员在水池内工作时着装应符合卫生要求; (6)保持水泵房内的整洁,以免灰尘等渗入水池; (7)清洁完毕后,由工程部通知自来水公司取水样送有关政府部门化验,确保水质完全符合要求; (8)水池余氯含量达到每升0.03至0.05mg; 厨房仓库管理制度 1、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认真负责; 3、保持仓库地面洁净,货物摆放整齐、美观; 4、检查当天各部门所需原材料货量,如需补仓,及时通知部门计划; 5、领到仓库的原材料,要严格按领料单检查数量、质量、规格、验收,对不合格物品有权拒绝收货; 6、不能私自接受不经采购人员及库房采购的任何货物,更不能私自采购货物; 7、验收后的物品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齐美观;

建筑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材料的采购、审批和监督,降低项目管理成本,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材料管理主要职能 (一)按材料采购计划,组织材料采购供应工作。 (二)认真做好材料的验收、领发工作。 (三)负责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材料现场管理和仓库管理工作。 (四)组织供货方评价,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及时登记台帐,编制报表。 二、材料管理工作职责 (一)负责编制并实施管理《采购工作程序》,对物资、产品的标识和防护管理实施控制。 (二)负责制定公司材料管理制度,对公司材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三)对公司材料人员实施管理,做好材料管理人员的考核培训工作。 三、材料员工作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及指标和有关规定,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 (二)对项目所需材料进行管理,确保所有进场材料、半成品、成品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工程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或产品。 (三)协同保管员做好材料的搬运、贮存、保管、防护、标识工作,建立材料台帐,认真做好有关质量记录。 (四)配合质检员、试验员做好材料检验和抽样复试工作,及时提供材料的有关质保资料。 四、保管员工作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定,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确保工程材料、物资、半成品的质量。 (二)对进场材料的搬运、贮存、保管、防护、标识、发放工作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三)负责办理材料进场、入库手续,建立材料(物资)收、付台帐,验证进场、进库材料物资的质量、数量、品种、规格,并认真做好有关质量记录。 (四)对进场、进库材料物资做到分门别类、堆放整齐,合理准确地做好标识,准确发放各类材料物资,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物资。 (五)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物资有权拒绝入库,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 五、采购员、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采购人员必须及时掌握信息,处处以降低材料成本为原则,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采购供应工作。 (二)严肃财经纪律,所采购的材料,必须具备批准手续,否则不予报销,采购完毕及时与财务科结帐。 (三)购进材料,一律由保管员验收入库,验收单必须有经手人、保管员、证明人签字、手续具全方可报销记帐。 (四)特别注意工程装饰材料的采购,特殊材料的采购一定以实物样品会同经营计划科、顾客共同签定认可后,方可按规格、数量采购,如采购的材料与样品规格、质量要求不一,影响工程使用造成库存积压,则分别视情况追究采购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仓库管理,经常对仓库进行检查,严禁白条付货,保管员必须按手续齐全的领料单或材料调拨单发货,否则不予发放。 (六)公司的综合检查组每月对仓库和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帐物卡相符,帐帐相符,仓库和施工现场材料分类堆放整齐,仓库物资挂好标签,施工现场材料挂好标识牌,做到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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