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及其预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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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惩治与预防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惩治与预防

二、犯罪形式
1.群体性共同犯罪、窝案、串案日 趋严重,主要表现为一案多人合伙 作案、一个单位查出多案、查处一 案带出他案。
2.经理+会计(出纳)模式成为共 同犯罪中的“黄金搭档”。
三、犯罪领域
犯罪领域扩大且 相对集中,其发案集中 领域依次为:建筑、能 源、交通物流、金融贸 易、商业、房地产依次 占有较高比例。
职务犯罪的主体
国家机 关中从 事公务 的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
国有公司、企 事业单位、人 民团体中从事 公务的人员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 企事业单位、人民团 体委派到非国企事业 单位或社会团体中从 事公务的人员
职务犯罪与其它犯罪的比较
一、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常见罪名—贪污罪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常见罪名—贪污罪
警察
为了制衡膨胀的警察权力,又赋予了检察官一定 的制衡警察权的功能,即狭义上的法律监督职能
检察机关在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中的工作分工
反贪局
对职务犯罪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有立案 侦查的权力
反渎局
具体负责职务犯罪中的渎职侵权类犯 罪的立案侦查
“围绕犯罪,围绕职务犯罪,围绕法律监督
预防处 ”展开,与检察职能紧密相关
从犯罪主体的年龄分布看 ,从年龄偏高向年龄低化蔓延。
特别让人忧虑的是,一些初入 职场的“80”后青年逐渐成为 国企贪贿犯罪中的重要组成群 体。这部分人涉世不深,办事 不计后果,小小年纪嗜财成性 ,最后铤而走险。
警惕三种心理现象
•“59岁现象” •“39岁现象” •“26岁现象”
北京市国有企业贪贿犯罪的主要特点
四、犯罪对象
从贪贿犯罪侵害对象看, 房产、股权收益、消费卡等各 类财产权益逐渐成为贪贿犯罪
的新宠。

2024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三篇)

2024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三篇)

2024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____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职务犯罪日益突出,给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预防职务犯罪,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____年,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执政,全面加强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

本文将对____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二、工作总体情况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____年,我们在职务犯罪预防方面,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法规体系。

我们修订了相关法律,完善了职务犯罪的定义和惩治措施。

加大了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了对职务犯罪的预防效果。

2.加强宣传教育我们在广泛宣传职务犯罪的同时,注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公民的法治意识和职务犯罪的防范意识。

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向公众普及职务犯罪的危害和预防方法,提高了公众对职务犯罪的警惕性。

3. 加强监督管理我们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的作用,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了公务员的权责清单和信用档案,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打击进行监督和管理,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4. 建立职务犯罪预警机制我们建立了职务犯罪预警机制,通过数据分析和监测手段,及时发现职务犯罪的迹象,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加强了对职务犯罪的预警和防控。

5. 强化国际合作我们加强了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借鉴吸取了国际上的成功经验。

通过加强情报交流,提高了对跨国职务犯罪的打击能力,减少了跨国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工作亮点1. 建立健全以预防为主的工作机制我们将预防职务犯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以预防为主,同时注重打击,形成了抓早抓小、筑牢基础、强化措施的工作机制。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监督管理等措施的综合应用,大大提高了职务犯罪的预防效果。

2. 加强信息化建设我们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了职务犯罪信息数据库和预警系统。

通过对大数据的分析和挖掘,及时发现职务犯罪的蛛丝马迹,为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打击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

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5篇-预防员工职务犯罪心得

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5篇-预防员工职务犯罪心得

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5篇|预防员工职务犯罪心得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5篇【篇一】 10月23日我们学校组织了全体教师学习《预防职务犯罪》。

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只有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清清白白做人,才能保证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从胜利不断走向胜利。

一是加强学习,坚定信念。

纵观任何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无不是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动摇,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所致。

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的不良信念。

因此,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自己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大力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

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结合工作,大力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警省能力,不断增强新时期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是以案为鉴,廉洁自律。

在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我结合预防职务犯罪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

这些反面的案例也使我清醒地认识到,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廉洁自律、洁身自好。

三是多做实事,乐于奉献。

在工作中努力学习,激发自己的热情,使自己有不断的长进,并视之为自己的理想和信念。

在岗位上不断的释放出自己的创新能力。

我们每个人要积极提高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敬业爱岗,勤勤恳恳地做好本职工作。

在工作中做到正确的认识自己,真诚的对待他人,认真的对待工作,公平的对待管理。

表现出做人的人格魅力,以此来激励自己,影响他人,共同进取。

做好本职工作是自已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表现。

非公企业职务犯罪的种类和预防

非公企业职务犯罪的种类和预防

公企业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与预防对策2012-02-05 08:02:35| 分类:默认分类|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公企业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与预防对策我今天讲的题目叫非公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与预防对策。

应该说XX集团在职务犯罪预防教育方面做得非常好,堪称非公企业的典范。

所以主题内容也分成两大块,一块是非公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也就是法律规定;另一大块是预防对策。

之所以将这两块,目的之一是,因为从我们办理的案件以及普通民众的认识角度看,一般认为受贿等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国有事业单位的事情,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的企业怎么会有职务犯罪呢,所以需要我们重新认识。

只有认识到了,才不会因不知法而犯法。

目的之二,惩罚犯罪不是目的,刑罚的目的最终是为了预防犯罪,罚是为了不罚,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讲预防对策是为了保护我们的企业健康发展,也是保护我们的企业的干部不出问题。

一、非公企业职务犯罪的表现及法律规定(一)非公企业职务犯罪的形式主要表现形式:(1)职务侵占罪;(2)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3)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4)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5)挪用资金罪。

(二)罪名的构成要件及其数额标准1、职务侵占罪。

根据刑法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这里有三点需要了解:1)是主体是非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否则就是贪污罪;2)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也就是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务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例如销售人员利用收取货款的职务便利才财物占有,或者财务人员采用涂改账目等手段才经手财物占有,或者采用低进高出,少报账将货款占为己有等。

类似的例子很多,这也是非公企业人员职务犯罪最常见的形式。

如果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是利用工作的方便条件取得财物就是盗窃罪,比如服务员乘工作的方面条件能接近收银台,乘收银员不再把营业款拿走,就是盗窃。

企业员工预防职务犯罪讲座

企业员工预防职务犯罪讲座

企业员工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每一位员工的努力和贡献。

然而,与此同时,职务犯罪的风险也如影随形,给企业和员工自身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为了帮助大家增强法律意识,预防职务犯罪,今天我们举办了这场讲座。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和类型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是指公职人员或者企业员工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企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职务犯罪的类型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以下几种:1、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4、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5、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二、职务犯罪的危害职务犯罪不仅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会严重破坏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同时,对于员工个人来说,一旦触犯法律,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失去自由和工作,甚至家庭破裂,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无尽的痛苦。

1、对企业的危害职务犯罪会导致企业资产流失,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益。

例如,员工通过贪污、挪用公款等手段窃取企业资金,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和项目投资,进而影响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市场竞争力。

职务犯罪现象及其预防对策

职务犯罪现象及其预防对策

浅论职务犯罪现象及其预防对策一、我国职务犯罪的现状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报告时指出: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567件44506人,人数同比增加1%,其中贪污贿赂大案18464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工作人员2524人(含厅局级198人、省部级7人)。

严肃查办利用执法权、司法权谋取私利、贪赃枉法案件,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7366人、司法工作人员2395人。

加强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完善境内外追赃追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追缴赃款赃物77.9亿元,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31人。

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355件和10585人,人数同比增加3.5%;其中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667件,同比增加4.5%[1]。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关于职务犯罪给出的数据和材料,表明当前我国职务犯罪的涉案人数越来越多、职级越来越高、数额越来越大,窝案串案越来越猖獗,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越来越严重。

总体来说,职务犯罪还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并在一定程度上呈现蔓延趋势。

二、当前职务犯罪的特点(一)犯罪主体多元化。

一是涉案主体层次呈现两头发展趋势。

一方面,涉案主体中犯罪官员职级越来越高,影响广泛,另一方面,“小村官、大贪官”的报道也是屡见报端。

二是涉案领域呈现广泛化趋势,职务犯罪行为从原来的个别部门、单位扩展到党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国有事业、企业等各个行业、领域和环节。

三是涉案主体年龄两极分化。

受想在退休前捞一把的心理影响,50岁以上的涉案人员占比高,同时,70后、80后职务犯罪比重也开始增加,这些主体一般具有较高的智力水平和文化水平,为实施智能化的犯罪奠定基础[2]。

(二)犯罪形态群体化。

近年来职务犯罪呈现出一个明显的特点:群体性犯罪突出,窝案串案频发。

很多情况下,犯罪分子为了实施腐败行为,往往采取上下勾结、内外联合、相互分工的犯罪模式。

侦查实践中,”查一案挖一串、办一案清一片”的现象屡见不鲜。

职务犯罪预防讲稿

职务犯罪预防讲稿

预防职务犯罪讲稿各位同志们:很高兴有这个机会和大家一起交流学习,谈一些我自己的感受。

开始之前咱们先谈谈近几年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2008年11月,为了应对金融海啸给中国经济的影响,中央提出了4万亿投资计划,各级地方政府紧接着提出了18万亿的配套投资计划。

这22万亿投资大多流向了基础设施领域,中国经济并没有好转,反而进入了滞涨,就是经济停滞和通货膨胀,这是以前在我们的政治课本中的只有西方自由市场经济国家才有的病症。

我们失去了依靠金融危机调整经济结构的绝好时机,反而助长了资金低效率使用、粗放式增长、产能过剩等问题,加大了经济改革的难度。

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现阶段改革任务提出了全面但不失细致的要求。

十八大后,另一个非常鲜明的特征就是反腐败。

2012年11月15日,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首次与中外记者见面会上,新当选的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高调谈反腐,指出“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

2013年1月22日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

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十八大以来先后有苏荣、李春城、衣俊卿、周镇宏、刘铁男、倪发科、蒋洁敏、季建业、李东生、李崇禧等28名省部级官员被查处,充分体现了中央反对腐败的决心。

7月21日,二月河在接受中央纪委网站专访时说,现在的反腐力度翻遍24史也找不到。

中央反腐败工作除了查处一批腐败分子外,还体现出了抓早抓小的新局面:在各个时间节点上早抓,抓住小事,先是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清退会员卡、而后是所有党政机关的公务员,禁止中秋节期间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社,禁止用公款印制赠送贺年卡,禁止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社,反腐败工作体现了大题小做这样一种新的方法。

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标语(精选多篇)

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标语(精选多篇)

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标语(精选多篇)第一篇:职务犯罪预防标语1,反腐败既要打老虎,也要打苍蝇!2,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3,放松一小步,落后一大步!4,原谅自己就是堕落的开始!5,治国必先治吏,治吏必先治廉!6,勤政廉政,上下一心;同心同德,百姓顺心。

7,用好手中的权力靠的是责任8,带好身边的人员靠的是品行9,廉者磊落一世都能信步人生10,贪者痛快一时必将举步为艰11,“权力是把双刃剑,多少贪官鲜血溅12,今日伸贪手,明日进班房13,安于清贫无后患,沉溺享乐身多忧14,人有七情六欲,当以德统之;官(请继续关注好:)有大小权力,须依法而行。

15,清清白白,当好公公正正官;实实在在,办好桩桩件件事。

16,权力,用在为人民服务上是天职;权力,用在立党为公上是尽职;权力,用在碌碌无为上是失职;权力,用在谋取私利上是渎职。

“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预防职务犯罪、需要您的参与”“预防职务犯罪、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体系、推动反腐倡廉进程”“群众参与、反腐倡廉、服务和谐”“预防职务犯罪、构建和谐社会”“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勤政廉政”“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多一份警示预防,少一份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腐败、廉政和勤政为民”“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廉洁从政,干净干事”“倡廉风,树新风,正党风,清政风”“反腐倡廉,从我做起,从现在开始”预防职务犯罪构建和谐社会”、“廉生明公生威”、“惩治和预防腐败廉政和勤政为民”“遵守预防条例,共建廉洁社会”、“预防犯罪,警钟长鸣”为了你和家人的幸福,请远离职务犯罪“廉洁编织幸福花环、腐败酿成悔恨苦酒”、“多听忠言百姓近,少说空话世风清警钟长鸣,珍惜工作,珍爱权力,远离职务犯罪腐败破坏群体形象”、“预防职务犯罪,需要您的参与”、“贪手莫伸,贪念莫起预防职务犯罪,共创廉洁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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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及其预防(一) 摘要 近年来,尽管党中央不断加大反贪力度,但职务犯罪仍有不断上升的趋势,认真研究职务犯罪的科学内涵及危害,深入分析职务犯罪的特点与原因,对于我们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职务犯罪是一个比较现代的概念,学术理论界并无统一的解释。所谓职务犯罪简言之就是指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与职务相关的各种犯罪。应从三点把握其科学内涵:(1)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国家任命与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2)其行为与职务有密切的联系;(3)行为的方式可以是作为、不作为或不正确作为。 职务犯罪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危害政治稳定;影响经济的发展;妨碍社会文化的发展。 职务犯罪的特点主要是:大案要案逐年增多,腐败现象有向高层发展的趋势;犯罪主体呈多元性、广泛性和辐射性;犯罪心理带有极大的冒险性、贪婪性和疯狂性;犯罪手段多样化、智能化,具有隐蔽性强的特点。从“五九”现象到“三五”现象,犯罪分子低龄化越来越明显。 职务犯罪的主观原因主要有:(1)信奉特权思想,刻意追求权力私有化;(2)放松政治学习,忽视思想改造,在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3)过度攀比导致心理严重失衡。 职务犯罪的客观原因主要有:(1)监督机制不健全,尤其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行同虚设;(2)多种分配方式的差距造成公职人员心理障碍,客观上成为公职人员犯罪的诱因;(3)经济运行机制不完善,多元化经济体制为职务犯罪提供了条件;(4)社会上不法分子的拉拢腐蚀。 职务犯罪的个体因素主要有:(1)不慎交友,放弃原则;(2)生活腐化堕落,追求糜烂的生活方式;(3)讲亲情不讲原则。 职务犯罪的预防途径主要有:建立健全用人机制;增强公职人员的自我约束能力;完善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大打击力度。 总之,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从职务犯罪产生的内因和外因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多管齐下,彻底铲除职务犯罪滋生蔓延的一切主客观条件,使其主观上不想犯罪,客观上不能犯罪,监督上不让犯罪,从力度上不敢犯罪,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有效地控制和解决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及其预防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使一些腐败高官纷纷落马。但是,与反腐败斗争密切相关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仍然呈不断上升的趋势,这已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因此,认真研究职务犯罪的科学内涵与危害,深入分析职务犯罪的特点及成因,对于我们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同职务犯罪斗争的自觉性,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职务犯罪的科学内涵与危害 (一)职务犯罪的科学内涵 职务犯罪是一个比较现代的概念,到二十世纪中叶国际上才普遍使用“职务犯罪”一词,经查中外法律辞书,至今尚无“职务犯罪”一词的解释。在法学理论界,对“职务犯罪”的解释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极难有科学统一的解释。笔者认为,“职务犯罪”简言之就是指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与职务相关的各种犯罪。但是,由于“职务”二字的含义极为广泛,我们必须从以下三点准确把握职务犯罪的科学内涵:一是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国家任命与委托的从事公务的人员;二是其行为与职务有密切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如果其行为与职务没有联系,即使其行为构成犯罪也不能定为职务犯罪;三是其行为方式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或不正确作为,如滥用职权、超越职权、以权谋私等行为。 (二)职务犯罪的危害 犯罪作为一种违反、背离社会规范的现象,侵害社会生活的根基,其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职务犯罪由于犯罪主体是国家公职人员,较之一般刑事犯罪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它对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将产生巨大的消极影响。 首先,职务犯罪直接危及政治稳定。职务犯罪对政治稳定的危害其主要表现是:(1)直接损害政府的形象,降低政府的威信。政府能否得到民众的支持取决于公职人员是否能更好的为民服务。如果政府的高官带头腐败,就会失去群众的支持,严重时会危及执政党的地位。(2)对民主法制的影响。国家公职人员活动的性质,决定了其职务活动不是个体行为,而是从事国家管理、实现国家职能的行为。它是人民管理国家,参政议政,决定国家各方面重大事务的具体化。国家公职人员的根本职责就是维护法治,严格依法办事,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而公务人员以权谋私,知法犯法,必然动摇法律在民众心目中的地位和作用。(3)妨碍行政管理现代化的进程。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职务犯罪,必扰乱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降低政府的行政效能。传统的行政管理制度,高度集权的管理模式,是产生腐败现象诱发职务犯罪的温床,那些有腐败行为的公职人员,必然千方百计地阻挠行政改革政策的实施,使行政改革举步维艰。 其次,职务犯罪危害我国经济发展,职务犯罪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影响经济的增长。职务犯罪分子一心扑在谋取权利上,将社会公共财富作为攫取的目标,必然造成国家巨大经济的损失,使本应用于扩大投资的资金流入私人腰包;必然影响资源的合理配置;破坏我国的投资环境,不利于吸引外资政策的实施。(2)破坏分配制度。目前我国的分配原则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职务犯罪分子大搞权钱交易,按权力大小分配社会财富,这是对我国分配制度的严重破坏;助长了不劳而获和通过各种手段谋取非劳动收入现象的恶性发展。(3)影响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职务犯罪行为阻碍和破坏市场经济体制的正常发育,市场经济的基本秩序和基本规则是平等竞争,而少数公职人员使权力介入市场,导致资源人为紧张,增加流通环节,人为地使非生产成本上升,伪劣商品充斥市场,破坏市场经济体制的等价交换和公平竞争原则,进而造成市场秩序混乱,使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计划难以全面实施。 其三,职务犯罪对我国社会文化发展的危害。职务犯罪对社会文化发展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职务犯罪造成人才的埋没或外流。职务犯罪中的谋权私利、滥用职权等行为,会动摇人们对国家公职人员秉公办事的信念,人们为了借助于权利而在向上层社会流动中获得成功,争相拉关系找靠山,造成整个社会重金钱轻知识,重权力轻人才。而知识分子既无权又无钱他们在谋取高职位的竞争中必然处于劣势。他们或不安心本职工作而“跳槽”,或意志消沉,玩世不恭,进而必然造成人才的埋没或外流。(2)职务犯罪导致社会风气败坏。国家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对国家和民族的精神风貌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它毒化社会风气,导致社会道德沦丧,不利于人们遵守社会公德和遵纪守法意识的形成和巩固。 二、职务犯罪的特点 根据有关部门调查资料显示,近年来职务犯罪大致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大案要案数量逐年增长,腐败现象有向高层发展的趋势 从涉案金额看,从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初,我们把贪污、受贿万元作为大案要案,而涉案金额几十万元的,则被看作惊天大案。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涉案几百万元、几千万元甚至几亿元的也极为常见。据统计,九八年全国共立案侦察贪污贿赂案35084件其中涉案10万元以上就高达9389件,占整个案件的26.8%。 从行政职务上看,过去职务犯罪多发生在一些掌握具体钱、物的一般工作人员之中,他们的行政职务、级别一般不高,若出现一、两个县处级干部犯罪,就视为“高官”。但是,现在县处级职务犯罪的却极为常见,近年来查处的省部级干部就有二十几位,而成克杰犯罪前,享受的应为国家级待遇。职务犯罪呈现出高层发展的趋势,已引起中央领导的震怒和吃惊。 (二)犯罪主体呈多元性、广泛性、辐射性特点 过去,职务犯罪大都是秘密进行,单线联系。但近年来,由于环境的负面影响,职务犯罪多是内外勾结,上下串通,群体犯罪。如“泰安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窝案,也是一个典型的串案,此案涉及原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等八位厅级干部、十八位县处级干部及一批党内外人员,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同时,职务犯罪特别是贪污贿赂犯罪,已由原来多为经济部门向监督、管理、司法和党政机关辐射,由原来多为管钱管物人员向权利部门辐射,使权力商品化,特别连文教、卫生等所谓“清水衙门”单位也不时有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可以说,职务犯罪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三)犯罪心理带有极大的冒险性、贪婪性和疯狂性 一是不择手段,肆意掠夺,贪婪成性。犯罪分子一改过去那种受贿时半推半就,贪污时提心吊胆的常态,变为公开索要,其贪婪性令人惊讶。如广东省东莞市打私办原办公室主任王兆才,大肆进行权钱交易,受贿索贿1000多万元,他每周都要去澳门豪赌两次,输了就回东莞向走私分子“借钱”,公然索贿。二是大胆妄为,铤而走险。许多职务犯罪分子抱有这样一种心理:“不贪便罢,要贪就大贪”。三是顶风作案,肆无忌惮。这最典型的要属闫建宏的后任向明序,闫被处已极刑,向接任不到一年,就又贪污受贿几百万元。这不能不令人深思,是向明序不怕死,还是我们制度的问题。 (四)犯罪手段趋向多样化、智能化,具有隐蔽性强的特点 一是职务犯罪分子钻空子,走政策边缘,制造模糊行为,企图使犯罪行为从非法型向“合法”型转变。他们利用鉴定、试用、宣传作为伪装接受大件物品、名贵字画、股票等;有的利用婚丧嫁娶、打牌下棋等娱乐形式公然接受贿赂。 二是随着金融、股票、证卷、房地产行业以及高科技的发展,职务犯罪分子利用新兴行业所特有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实施犯罪,使犯罪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和专业性。如国务院稽查特派员在审查国有企业东方锅炉集团独家发行股票的情况时,发现该集团原董事长江仲生等四名高层领导在十几天内,利用企业股份制改革之机,将100多万元原始股高价出售,仅退还股本金,四人各获200多万元暴利。这种高智商犯罪是在人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密谋完成的,若非国务院稽查,此案也许会成为永久的秘密。 三是从心理上对抗侦查,逃避惩罚。作案时或案发后就订立攻守同盟,一旦事情败露,立即毁灭证据,转移赃款赃物,给司法机关查处案件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五)从“五九”现象到“三五”现象,犯罪分子低龄化的特征越来越明显。 近年来,利用职权在退休前疯狂捞钱的犯罪分子屡见不鲜,逐渐引起了司法理论界的重视,并将这种现象称为“五九”现象。一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在五十多岁以后,思想上往往产生微妙的变化,认为自己在位的日子不多了,升官无望,即将失去手中的权利了,进而产生一种无奈、失落甚至吃亏的感觉,以致产生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想法,在退休前捞钱捞物,从而走上犯罪道路。目前随着“五九”现象的增多,“三五”现象也初露端倪,并呈急剧上升的趋势。所谓“三五”现象,即年龄在35岁左右的中青年领导干部失足而成为阶下囚的现象。以天津为例,天津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处的贪污贿赂案件中,年龄在40岁以下的占整个查处案件的60%以上。职务犯罪低龄化的现象,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早制定预防对策。 三、职务犯罪的成因 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既有主要因素,也有客观原因,更有个人因素。 (一)职务犯罪的主观原因 1、信奉特权思想,刻意追求权力私有化。我国有着几千年的封建史,封建特权思想在个别领导干部的头脑里仍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他们一旦大权在握,处处事事总要高人一等,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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