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集团财务管理制度手册2017

万科集团财务管理制度手册2017
万科集团财务管理制度手册2017

财务制度管理手册

所属公司万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类型手册

编制部门财务部

规制编码 VKDC-JG1001-2017-001

生效日期 2014年6月15日

修订日期 2017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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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集团公司的财务行为,维护股东的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集团控股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各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全资、参股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规、准则的规定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基础财务工作制度,并形成各公司财务管理手册。

第三条集团公司本级和各级子公司的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集团公司监事会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系

第四条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在集团公司按照本制度规定对集团公司范围内财务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导的基础上,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所在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最终责任。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预算方案、财务决算资料以及其他法定财务报告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六条集团公司的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公司股东大会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

1、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2、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4、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6、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7、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资产购买和出售。

8、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表决的关联交易。

9、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行为。

10、变更融资资金用途。

11、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七条集团公司的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涉及股东大会权限的财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4、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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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6、决定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董事会常务委员会或董事会审议的房地产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资产处置、重大合同签订、对外担保和风险投资。

7、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8、提请聘请或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9、制定或修订本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审议和批准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

10、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八条各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由其章程规定,但必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各子公司发生的财务事项如涉及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权限的,除需按其所在单位的规定履行签批程序外,必须按规定程序报集团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各级公司总经理对所在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向所在公司董事会报告财务工作和提交年度预决算预案、经营计划预案等重要财务事项预案,组织落实董事会相关财务决议,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第十条各级公司原则上设置财务总经理岗位,按照公司的人事制度规定任免。财务总经理为所在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具体分管负责所在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向所在公司法人负责并汇报工作。子公司由于管理需要或其他原因暂未设置财务总经理岗位的,由财务经理代为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实行财务总经理委派制,各级子公司的财务总经理原则上由集团公司委派,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委派的财务总经理经所在公司履行董事会表决程序后任命。

第十二条各级公司财务总经理的主要职责和权限包括: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监督和审批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以及其他有可能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无效的,有权提请公司按规定处理。

2、负责组织所在单位的会计核算,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统一要求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各种财务管理报表,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直接管理责任,对不符合会计制度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责任予以纠正。

3、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草案,具体组织落实和监督执行公司制定的相关财务预算、计划、方案等,对于偏离预算、计划和既定方案的经济事项有权予以纠正或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定期完成公司财务预测和财务分析工作。

4、负责所在公司资金的筹集、回收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保障公司项目开发和日常经营管理的资金需要,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5、负责所在公司的资产管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对侵害公司资产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

6、参与所在单位的经营计划和项目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签订、资产购置和重组等重大经济事项的讨论和研究,为公司的重大经济决策提供财务依据和专业意见。

7、负责所在单位的税务工作,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税务关系,按照国家税务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各项税费;做好各开发项目的税务筹划,合法降低项目的税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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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具体负责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基础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财务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提高财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9、负责对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的管理,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配置财务人员的方案,支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10、管理和监督下级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接受和配合上级公司的内部审计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11、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履行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各公司应设立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财务部门在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落实财务会计核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协助财务负责人完成财务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财务人员应该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及与所任岗位相称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不良记录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聘任为公司的财务人员。

各公司副总经理(含)以上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所在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和主管会计职务,财务负责人及主管会计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所在单位的从事出纳工作。

第十五条各级财务部门应完善岗位设置,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

第十六条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从事财务工作。

财务人员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接受后续教育。财务、人事部门应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十七条财务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工作岗位变动的,必须按规定做好工作交接,移交所有经管财务资料和其他经营资料。未办妥交接手续的,不得办理转岗或调动、离职和结算工资等手续。

第三章财务会计管理

第十八条集团公司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各级公司统一执行国家制定的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按照统一口径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及财务报告的编制方法必须符合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的规定。

集团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制订和变更需经集团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九条各级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独立设账,独立核算盈亏。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不可以独立设账核算。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子公司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准则的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基础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效率与质量。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和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管理要求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子公司制订的内部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进行规范。

各级公司应做好对下级子公司财务会计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财务会计档案。

第二十二条各级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格式要求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各子公司必须按照总公司的要求按时上报财务会计报告。各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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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进行编制,并经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签名和盖章,各签字盖章的人员对财务会计报告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和完整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以及公司招投标、融资等业务需要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要求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或相关财务信息,违反规定要求提供的,各公司有权拒绝。

第二十三条集团各级公司正式对外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除正常的对外披露途径外,任何人不得提前对外泄露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不得擅自对已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对外进行解释。

第二十四条集团各级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需经审计的,由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董事会审议。

第四章财务预算管理

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通过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批和执行严格控制各公司的成本费用开支,确保各项经营计划和财务目标如期实现。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作为各子公司经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集团各级公司应制订财务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监督的具体流程和基础工作制度,对预算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

第二十六条财务预算的编制实行统一组织、逐级落实的原则。各级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统一的内容、格式、时间节点等要求编制和上报财务预算。各级公司每年应成立本级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预算编制管理机构,协调组织各业务部门和下属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按时完成公司下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

第二十七条财务预算的编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做到既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预算目标要求,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可行。各公司编制的财务预算应报所在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二十八条财务预算按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各公司应分解各项预算指标至各层级,各部门,明确预算执行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

第二十九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客观环境变化、经营计划改变、项目开发销售进度变化等致使实际情况与预算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偏离的,各公司应及时对财务预算提出修订建议意见,按规定报批后修订。

第五章投资管理

第三十条集团公司实行统一的投资管理制度,各级公司的对外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等统一由集团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按各自权限审批。

第三十一条集团各级公司的投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和现有条件,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十二条为了控制投资风险,保证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相关公司的经营班子应对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并提出可行性报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立项、审查和决策,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财务部门应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财务评价及税务认证,提出相应的报告。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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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决策程序由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第三十三条经批准的投资项目,相关公司及时组织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实施方案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意见落实项目投资节点计划,加强项目开发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成本,确保预期经济效益的按时实现。

第三十四条项目投资结束后,具体实施投资的公司应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后评估。

第三十五条集团各级公司通过并购、注资等方式进行股权投资或取得其他公司的控制权时,应对目标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以经审计评估后的价值作为定价的参考依据。

严格产权登记管理,及时办理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投资期满相关股权转让的,也应进行审计评估和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六章资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集团各级公司的资产由其所在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主要归口管理部门: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办公、交通运输等固定资产由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未开发土地、在建项目及工程用设备物料由成本中心负责管理。各项资产统一由所在公司财务部门核算,各级财务部门应对资产的管理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在资产的日常管理过程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三十七条集团各级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在年度预算内的重大资产可以由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由总经理审批,出售、处置任何重大资产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三十八条集团公司应建立和完善统一的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管理行为,依法管理和经营公司资产,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一节资金管理

第三十九条集团公司可以通过增资扩股、银行贷款、合作开发、引进房地产投资基金、少数股东对等投入及接受其他单位提供资金、票据贴现、销售回笼等方式筹资项目开发、拓展和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并按规定的权限分别向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履行审批和备案手续。资金的筹集应根据项目开发、拓展和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尽量避免资金闲置,并严格控制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下属单位不能直接进行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性筹资。

第四十条集团公司的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各级公司的资金由总公司统一调度和统筹安排使用。集团公司于每年末按照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下年度经营计划做好下年度公司整体的资金预算,对资金整体需求、资金保障计划提出可行方案,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各子公司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资金预算,各子公司的资金预算应与公司的整体资金预算保持一致。

第四十一条资金预算经批准后,各级公司的应严格执行,认真组织落实,做好资金筹集和使用的计划安排。

第四十二条各级公司的所有资金必须纳入法定会计账册核算,不得坐收坐支,严禁账外循环和违规设立“小金库”。各级公司应建立和执行严格的资金管理基础制度,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周转,确保应收资金的及时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十三条各级公司的会计和出纳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开具银行支票所需的印章必须分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保管,银行支票印章的保管理人员不得在空白或内容填列不全的支票上盖章。

第四十四条各级公司应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审批权限和程序,各项资金的支付必须严格按规定权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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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审批。对于未经规定程序审批或超越权限审批的款项,出纳人员不得支付资金,其他财务人员不得办理有关财务事项。付款申请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十五条所有的资金的支付必须依据有效合同、合法凭据和齐全的手续,并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杜绝白条或不规范凭证、票据支取资金。由于特殊原因暂时未能取得合法有效票据的,应做好相应台账记录,明确催收责任人和催收期限,因未及时催收给公司带来税务问题或其他不利影响的,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六条除集团公司按照规定统一调拨资金、子公司向其下属公司调拨资金、以及员工正常业务工作借支外,各级公司的资金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必须经公司董事会审批。资金的外借使用应遵循等价有偿原则,并通过金融单位委托贷款解决,确保安全回收。

员工因办理业务需要预先借支资金的,必须按照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审批办理借支手续,并在相关业务办妥后及时报销销账或退还所借支的资金。

第四十七条未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审议批准,各级公司的资金不得投入证券市场从事有价证券买卖活动,或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活动。

第四十八条各级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监督,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财务部门应建立现金定额制度,对于超出定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四十九条各级公司的所有银行账户必须由所在公司的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其他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开立银行账户,所有开户银行账户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批备案。

银行账户必须以本单位的名义开立,不得违反规定以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开立,严禁将公款私存、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

各级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对于长期不使用、不需用的银行账户应及时予以注销。

第五十条资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各级公司财务部门的会计人员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盘点现金,保证账实相符,出现账实不符情形的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纠正或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节应收及预付款管理

第五十一条各级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应收及预付款管理制度,完善相关业务流程,确保应收及预付款的安全回收。

第五十二条各级公司应对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设立台账逐笔登记发生时间、欠款单位或个人、欠款原因、欠款金额、到期时间、催收责任人等,定期清理,按时催收。台账中记录的应收账款除账面反映的应收账款外,还应包括账上尚未结转收入,在账上暂时未体现为应收账款,但根据合同约定应收的销售房款及其他收入。

对于逾期时间较长的应收款项,应作为重点催收对象,由财务、法律、销售、客服等相关部门共同催收,并注意诉讼时效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司对其拥有合法诉讼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诉权,致使应收款项无法收回。对于期限较长的预付账款也应及时清理。

第五十三条各级公司应形成定期召开应收账款专题会议的制度,由财务、法律、销售、客服等相关部门参加,定期分析、研究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寻求解决方法。

第五十四条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符合公司坏账确认条件的应收款项,各级公司应在取得核销证据后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其董事会核销坏账。

第五十五条公司员工因工作调动、辞退、辞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的,应结清所欠公司款项,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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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妥结清手续的不得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第三节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十六条各级公司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保管和登记等基础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五十七条各级公司应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时确定下年度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并按照预算实施固定资产购置,超出预算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购置,应按规定权限审批。

第五十八条在年度预算内的固定资产购置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由总经理负责审批同时报董事会备案,固定资产出售和报废处置报董事会审批出售和处置。

第五十九条各级公司严禁用公款以私人名义购置固定资产,所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全部纳入法定会计账内管理和核算。

第六十条各级公司的固定资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与会计账上记录核,确保账实相符,不相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于已经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报请董事会审批清理。

第四节其他资产管理

第六十一条各级公司应建立和完善招投标等机制,有效降低各种物料、设备的采购成本。相关归口

管理部门应做好验收和保管工作,保证其安全和完整。已完工物业及出租物业应定期维护。

第六十二条股权投资、证券投资所形成的资产以及其他资产按照本制度其他章节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管理。公司资产对外捐赠的管理制度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第七章负债及担保管理

第六十三条集团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应适度控制负债规模,严格控制财务风险。

第六十四条各级公司在年度预算内的银行贷款由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由董事会常务委员会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年度预算外的银行贷款上报董事会审批。

第六十五条各级公司的以下担保及根据集团章程规定的担保行为需经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公司本级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2、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第八章收入、成本、费用

第六十六条各级公司各种收入均应有合法的依据、凭证,并规定全部纳入法定会计账册核算,及时进行确认和反映,依法缴纳各种税费。

第六十七条各级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成本控制管理体系,并按照财务预算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开支。成本、费用的支出应真实、合法,并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

第九章税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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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条各级公司必须配备专职税务管理人员,建立税务台账,管理税务档案,上报税务报表。

第六十九条若有重大涉税业务、涉税风险或税务检查,税务管理人员应立即向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汇报。

第七十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保证公司合理、合法地纳税,实现涉税零风险。

第七十一条保证税金核算准确、完整,正确反映公司的纳税情况。

第七十二条充分尊重税法,在经营过程中进行纳税筹划,合法减轻税收负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十章利润分配管理

第七十三条公司当年的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如有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按法律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10%),提取额累计超过股本50%之后可不再提取;

3、根据股东大会的决定提取任意公积金;

4、根据股东大会的决定对剩余利润进行分配。

第十一章财务报告管理

第七十四条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时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并对财务报告信息进行分析使用。

第七十五条公司编制和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不得含有虚假的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第七十六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保证提供的财务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各公司应当依照企业章程和企业相关制度的规定,向投资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和对外披露财务信息。

第七十八条各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和披露的财务信息必须提前向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二章财务会计档案管理

第七十九条各公司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保管、保存、立卷、归档、、借用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八十条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公司财务主管领导、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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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财务风险管理

第八十一条公司必须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通过财务管理工作全过程风险控制活动以防范以下风险:

1、财务报告失真风险。没有完全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没有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导致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

2、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导致公司的资产如设备、存货、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变现能力的降低或消失。

3、舞弊风险。以故意的行为获得不公平或非正当的收益。

第八十二条通过财务风险管理旨在公司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1、将财务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2、实现公司内外部财务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3、确保财务、税务法律法规的遵循;

4、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效率;

5、确保建立针对各项重大财务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公司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有形和无形损失。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八十三条各级公司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资金、投资、成本费用等制订详细的管理细则。

第八十四条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对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权限的规定发生变化的,按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八十五条本制度规定与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八十六条本制度(草案)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订亦同。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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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公司行使出资者财务管理的决策职能,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行使出资者财务管理的执行职能;

(2)依照《公司法》和国家有关规定,集团公司通过规范母子公司之间的各项财权与事权关系,行使资产收益权、重大决策权;

(3)子公司董事会行使经营者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的决策职能,子公司财务机构行使经营者财务管理的执行职能;

(4)集团对子公司财务机构的建立,会计政策与制度、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资金筹措的统一,对外担保、资产损失的处置、收益分配等重大方面进行约束控制。

2、集团公司内部各公司之间的财务关系

(1)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均为独立法人,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产品、劳务协作等,其价格制定遵从市场原则,由子公司双方协商定价,并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

(3)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可以互相参股;

(4)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借贷、收支业务结算按市场原则办理。

3、集团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内部财务关系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集团公司的主要生产部门,以成本控制为主,内部独立核算,自计盈亏,其经营财务统一受集团公司控制并管理;财务上实行两级管理、三级核算。

第四条建立严格的经济责任和奖惩制度。“结果管理与过程管理结合”、“外部约束与内部自律结合”。把子公司经营者的利益分配与资本保值增值相结合,通过强化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外部财务管理和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经济责任制指标全过程的考核评价,严格奖惩兑现。

第五条制订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办法及细则,子公司的哪些财务会计行为(或事项)应由集团公司决策;怎样确保集团的财务制度在子公司全面贯彻实施;如何确认子公司对集团公司的资本实施保值增值等,集团公司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规定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办法并细化成财务细则进行管理。

第六条各子公司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原则,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约束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财务行为,形成母子公司财务配套制度体系。

第七条完善财务组织分工,实行财务总经理委派制、财务经理备案制。

股东会、集团董事会决定子公司是否设财务总经理,财务总经理为董事会在财务管理上的高级专业人员,为其提供专业顾问和授权进行日常经营者财务决策。下属子公司财务总经理由集团公司委派;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经理由本级公司董事会任命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原则上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不应撤换。同时子公司设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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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建立经营计划体系,组织其他职能部门编制经营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评价考核计划成果。

2、资金管理职能

负责管理资金的来源、运用以及分配,重点强调现金头寸的管理,控制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同时也保证资金的盈利性与风险的权衡。

3、财务预算与分析职能

协调并组织集团公司各部门年度预算或相关预测的编制,并在其他部门的预算或相关预测的基础上编制年度或预测。参与评议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大修理预算。参与公司融资、投资计划的编制工作。定期、不定期撰写财务分析报告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经营情况、预算指标完成情况及财务预警;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提出建议;对公司融资、投资、利润分配和股利分配提供财务意见。对预算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分析、汇报。

4、会计核算、报告与财务信息披露职能

负责集团公司会计核算业务,包括保持会计记录、准备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及相关的内部管理报表;负责收集财务信息,编制对外报送的财务信息披露。

5、财务监督与考核职能

按会计监督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会计监督管理。参与审核集团公司重大经济合同的订立,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对集团公司费用预算、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大修理及收支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公司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下属会计机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6、资产管理职能

为保证公司实物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制订或参与协助相关部门共同制订公司固定资产、备品配件相关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大修理预算制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工程审核制度、设备及工程验收制度、设备内部调拨制度、固定资产报废与处置、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备品配件预算制度、备品配件盘点制度、安全库存量制度、备品配件验收入库制度、备品配件库龄分析制度等。

7、税务管理职能

负责公司的税务相关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保证公司合理、合法地纳税,实现涉税零风险。保证税金核算准确、完整,正确反映公司的纳税情况。充分尊重税法,在经营过程中进行纳税筹划,合法减轻税收负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8、财务战略规划职能:

负责与其他相关部门一起研究、策划集团公司的财务战略规划,包括:中长期筹资策略、多元化投资战略、税务规划等;负责和投资部门一起规划集团公司资本运作方案;负责制定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制度与程序、财务管理制度与财务规范;负责制订集团公司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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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成本管理职能:

以公司经营目标为导向,按成本发生的各环节、与成本责任部门共同落实责任成本,以责任成本为目标,进行全过程的成本监控、预警、反馈、分析汇报。

10、融资管理:

负责测算项目发展资金需求,联络各类金融机构为项目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11、其他综合管理职能:

(1)负责提交并执行董事会利润分配和股利分配方案;

(2)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3)负责保管有价证券;负责保管财务公章;

(4)组织、协调公司各项外部检查和审计工作,包括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期会计报表审阅、年度外汇年检等;

(5)协助办理各项资产保险业务的报批手续;

(6)负责建立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对委派财务主管人员提名和考核,提出聘任、调动和解聘建议。

第十一条岗位职责

1、集团财务总经理

岗位描述:财务总经理是指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全面负责对企业的财务、会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与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

岗位职责:

(1)审核集团公司的重要财务报表和报告,与集团公司法人共同对财务报表和报告的质量负责;

(2)参与审定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及其他经济管理制度,监督检查集团子公司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

(3)监督检查企业经营性、融资性、投资性、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和汇往境外资金及担保贷款事项;

(4)参与审定集团公司重大财务决策,包括审定集团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参与审定集团公司重大经营性、投资性、融资性的计划和合同以及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方案,参与拟订集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对董事会批准的集团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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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依法检查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可能造成出资者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并向董事会报告;

(7)依法审定集团公司及子公司财务、会计、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事项;

(8)负责保管财务印章。

承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对报出的集团公司的财务报表和报告的真实性,与集团公司法人共同承担责任;

(2)对集团公司因财务管理混乱、财务决策失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3)对集团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4)对集团公司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财务总经理主要权限:

(1)对集团及下属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企业各项内控制度,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者纠正。制止或者纠正无效时,提请董事会处理。

(2)有权组织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直属基层组织的经济核算、财务会计和成本管理方面的工作。

(3)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除一般的预算内财务收支可以由财会机构主管人或者其他指定人员审批外,重大的财务收支,须经财务总经理报董事长批准。

(4)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须经财务总经理签署。

(5)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在单位内部须经财务总经理会签。

(6)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财务总经理的意见。财会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的人选,应当由财务总经理进行业务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审批。

2、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经理

岗位描述:组织并负责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会计管理及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集团公司绩效管理、投资管理、预算管理等重要经营问题的研究、分析、论证的中级财务管理人员。

主要岗位职责

(1)参与制订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并参与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

(2)组织集团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预算的编制和财务报表的汇总、审核;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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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行税务规划,识别税务风险、提出规避风险的改进建议;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减少公司税收负担;

(4)组织对集团公司财务指标进行分析与评估,为公司的相关决策提供支持,并为规划、绩效考核等工作的进行提供事实依据;

(5)组织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的财务可行性研究及收益分析;

(6)组织制定集团公司资金运作与调配流程与规范,制定融、筹资方案并监督执行;

(7)组织集团公司内部收费价格的调研、制定工作;

(8)组织集团公司财务系统的电算化发展规划及管理工作;

(9)对集团公司外汇申领,各类除社会保险外的其他保险进行审核;

(10)与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外部机构建立多样的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能力,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11)组织建立并保存集团公司财务档案,并按公司及部门有关规定及时上缴档案,以确保部门运行的有效和集团内知识、信息的共享;

(12)制定和完善部门内部工作计划、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财务预算等,确保部门工作有序、高效、协调、规范;

(13)负责下属主管的业绩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工作表现实施沟通、培训、奖惩和工作调整,帮助其进行职业生涯设计,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主要管理权限

(1)对集团公司办公会中讨论的事务具有建议权;

(2)对集团本部财务人员和全资公司财务经理的人员招聘、辞退、考核、奖惩和晋升有主要建议权;

(3)对集团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有审议权;

(4)对部门内的工作计划和预算有审议权;

(5)对财务管理事务,有权要求集团本部相关人员和外派管理人员予以配合;

(6)对集团公司现金支出有审核权;

(7)对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股权融资、财务杠杆比例一定幅度以上变化有建议权。

3、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及财务分析岗位(财务经理暂代,根据工作量可设独立岗)

岗位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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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集团公司的财务分析等财务管理工作,以支持集团公司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

主要岗位职责

(1)负责对集团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专门的分析测算,编写财务状况分析报告,上报季度、年度分析结果;

(2)负责对集团公司的投资项目包括对外投资、对子公司(包括成员企业及参股公司)的投资及成员企业对外投资提供财务方面的分析意见,为制定集团公司投资规划,新设、收购、合并、转让、撤销子公司和投资项目以及子公司和投资项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金提供财务决策依据;

(3)负责定期对成员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方案;

(4)对集团公司投资项目进行评标,对建设项目验收提出建议;

(5)负责拟定、修改、完善集团公司财务分析等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

(6)负责组织进行集团公司财务分析,为集团公司重大财务决策提供依据;

(7)负责建立健全对子公司的财务分析制度,指导子公司进行财务分析工作,对财务分析中暴露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和检查,并将有关结论和意见向集团领导进行报告;

(8)负责组织实施集团公司的内部价格、收费工作;

(9)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的财务可行性研究和财务收益分析。

主要管理权限

(1)对集团公司的财务分析报告有建议权;

(2)各成员企业上报的财务分析报告有建议权;

(3)在财务分析工作范围内,有权要求相关人员给予配合;

(4)对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建议权;

(5)对集团公司的财务分析和财务预算有主要建议权;

(6)对集团本部及各成员企业上报的财务分析有审核权;

(7)对集团本部及各成员企业上报的财务预算有审核权;

(8)在财务分析、预算管理工作范围内,有权要求相关人员给予配合。

4、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融资及资本金管理岗位(财务经理暂代,根据工作量可设独立岗位)

岗位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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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1 xxxxx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 财务与合同管理目标考核制度 项目名称: 目标管理责任人: 为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提升项目财务与合同管理水平,根据集团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对项目实行财务(合同)目标考核制度。 一、财务管理 1、公司工程项目的核算方式一般有项目自行核算方式及公司核算方式,本项目采用,工程未竣工和未与甲方办理结算前,项目部必须将工程款全部绝对用于工程,不得挪作它用,否则按国家法律视为挪用公款处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任何项目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建设方将工程款汇入合同外账号,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2、公司财务部掌握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使用情况,根据工程进度及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拨付工程款,并依照专款专用的制度,确保建设单位资金用于该工程。公司财务人员对工地财务核算员进行监督,并负责指导。 2.1、公司委派作为本项目项场财务核算员,乙方所有对外签定的材料与劳务合同,及对外支付的款项均须经财务核算员报甲方备案,建立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台账,并按月报送工程形象

进度,按季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2.2、建设方工程款支付至公司账号后,公司留存工程款的5%后,再由公司财务直接支付大额材料款与全部劳务工资。 2.3、项目部应对所有进场劳务人员进行登记并办理,以本人身份证办理个人建设银行储蓄卡,每月由各劳务班组将签发放明细表造册,由项目部提交至公司财务部,公司在经核实后直接划拨至农民工个人账户上。 3、项目部应遵循项目所在地及综合总公司所在地税收政策缴纳各类税金及税务部门代收的费用。并严格按《税法》的税收制度进行 项目核算,杜绝一切偷税、漏税及抗税行为。 4、项目正式进场开工之日起一个月内,项目责任人必须安排项目部的结算人员,根据中标项目的施工图纸,合同条款、投标报价书及相关的资料等,结合实际的市场情况,编制真实、准确、可靠、可行的项目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必须有准确的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使用费的相关分析统计报表,同时考虑项目所需承担的所有成本因素,能真实反映施工当期的市场行情。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编制好后,及时交公司合约审核备案,如未能及时提供则给项目责任人伍万元的罚款。 二、合同管理 公司合约部负责项目合同管理和目标考核,项目合同管理是对项目部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签订的各类合同进行分类管理,通过合同管理与考核,杜绝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小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某公司的事。严格按照某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贯彻某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某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某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某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某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某公司材料库、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参与某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9、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10、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1、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13、完成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XXXXXXXXXXXX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 日记帐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帐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帐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 为建立现代化公司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会计准则》、《公司财务通则》、《公司会计制度》等,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 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 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务人员的管理、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账工作,建立适合自己公司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 财务部岗位设置暂时为:出纳、材料成本核算会计、综合总帐会计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 现金管理 3.2.1 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本部门领导审核、财务部复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 3.2.2 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正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项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目录 1. 总则 (2) 2. 机构与职责 (2) 3. 财务预算管理 (3) 4. 往来款项的管理 (3) 5. 存货管理 (4) 6. 固定资产管理 (5) 7. 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资产损失的管理 (6) 8. 成本费用管理 (6) 9. 营业收入与税费的管理 (7) 10. 财务报告 (9) 11. 会计档案管理 (9) 12. 附则 (11)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项目公司的管理和控制,提高集团公司对项目公司财务的监管,理顺集团公司与项目公司的财务关系,明确其各自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特制定项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2 本标准规定了集团各项目公司的财务人员管理、会计核算、成本及费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内容要求。 1.3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各项目公司。 2. 机构与职责 2.1 财务机构设置: (一)集团公司财金资源中心负责所有项目公司的财务工作管控;(二)各项目公司设相应财务机构,负责所在项目的财务工作;(三)各项目公司财务负责人由集团公司统一委派,并接受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2.2 各项目公司财务机构管理职责: (一)参照集团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 (二)负责本项目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每月严格按照集团下发的工作安排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经营分析、税务统筹和财务管理工作,注重时效性; (三)配合外部审计和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做好项目公司的审计工作,及时提供各种数据及资料;

(四)做好合同备查台账,及时维护合同基本信息及合同执行情况、发票、付款进度等信息,以便将账务与台账核对,税务统筹及作为与往来单位定期对账的辅助依据; (五)完善项目公司的档案管理,每月必须将上个月的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并顺序编号,妥善保管,以便随时查阅; (六)做好项目公司现金及票据的管理并定期盘点,确保财产安全;(八)及时处理集团财金资源中心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3. 财务预算管理 项目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要求和确定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计划安排和管理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成本费用、利润等计划。应以目标利润为中心,项目公司的一切资产与负债、收入与支出、筹资与投资、成本与费用,都必须纳入财务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4. 往来款项的管理 4.1 项目公司应加强对各项应收款项的管理工作,加大清欠力度,及时清理回收,减少坏账损失;财务部门年度终了对各往来款项的余额列出分户清单,报送集团财金资源中心和有关职能部门,督促有关责任人进行催结; 4.2 对其他应收款要及时清收,尤其对个人借款要严格控制,只限于因公出差或办理公务借款,要做到“前不清、后不借”,公差回来后及时报账或归还;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

欢迎阅读贸易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贸易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贸易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二、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现金支出证明单》、《现金收入证明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三联的《现金收入证明单》,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 5、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三、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三联的《支票收取登记表》, 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主管会计、总经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出纳依据支票领取单,序时登记在支票领取簿上,加强支票管理。 四、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印章包括企业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私章。 3、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私章分别由会计和出纳负责保管。 4、公章使用应在《公章使用登记簿》登记。 五、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六、支出审批制度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施工企业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施工企业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 XXX项目部财务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规范经理部财务日常管理工作,强化项目成本管理,发挥财务在经理部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新《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的规定,结合经理部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会计和出纳的职责 1、会计的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总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组织会计日常核算、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按期报帐,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及时上报总公司。 (2)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 (3)紧密联系工程计量部,准确核算联合施工单位应分摊的各项税费、应拔工程款、以及各施工队的计价工作。 (4)与设备部、材料部保持紧密联系,协助设备部和材料部搞好机料管理,严把成本控制关。 (5)按照经济稽核原则,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6)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经理部机密。 (7)每月编制资金使用情况表,交项目经理审核。 (8)完成经理部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2、出纳的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根据财务会计审核签字的收付款凭证办理款项收付,收付款凭证及原始凭证附件上加盖“收讫”“付讫”,并在登记后将收付款凭证返回会计。 (2)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档案。 (4)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5)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6)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经理部机密 (7)完成经理部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二条、财务部门的职责与权利 1、财务部门的职责:依法组织与实行经理部的日常会计核算,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 2、财务部门的权利: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情况严重的上报项目经理。 3、财务部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新通用版 New general version of enterprise financial management syste m model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新通用版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 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 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 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1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一) 为了加强、规范经理部财务日常管理工作,强化项目成本管理,发挥财务在经理部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新《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的规定,结合经理部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会计和出纳的职责 1、会计的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总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组织会计日常核算、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按期报帐,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及时上报总公司。 (2)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 (3)紧密联系工程计量部,准确核算联合施工单位应分摊的各项税费、应拔工程款、以及各施工队的计价工作。

(4)与设备部、材料部保持紧密联系,协助设备部和材料部搞好机料管理,严把成本控制关。 (5)按照经济稽核原则,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6)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经理部机密。 (7)每月编制资金使用情况表,交项目经理审核。 (8)完成经理部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2、出纳的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根据财务会计审核签字的收付款凭证办理款项收付,收付款凭证及原始凭证附件上加盖“收讫”“付讫”,并在登记后将收付款凭证返回会计。 (2)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档案。

(4)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5)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6)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经理部机密 (7)完成经理部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二条、财务部门的职责与权利 1、财务部门的职责:依法组织与实行经理部的日常会计核算,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 2、财务部门的权利: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情况严重的上报项目经理。 3、财务部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 第三条、财务日常工作办法 1、项目经理部财务采取印鉴分管制度,出纳一枚,会计一枚,其中一人外出时,交由项目经理监管。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1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一.资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 1.1、现金科目设两个子目---货款户和费用户,具体核算见第二章。 1.2、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日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货款现金必须送存银行,不准坐支。 1.3、库存现金定额核定为5000元,如有多余费用现金应该及时送存银行,保证现金安全。 1.4、会计应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每月至少监盘三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审核出纳编制的"银行余额调整表",对未达事项进行落实。 2、银行存款管理 2.1、销售分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销售分公司必须开设收支两个银行账户,即货款户和费用户;账户资料交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货款账户只收不支,所有货款回笼到该账户;费用账户用于销售分公司的各项费用、税金等支出结算。 2.2、新开账户。销售分公司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若因业务

需要而必须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需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同意。银行账户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消户,并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2.3、回款。对于销售回款要及时汇入总部银行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货款账户余额达到2万元时,或货款停留达一周以上,必须即时汇入股份公司总部指定账户,每月25号前必须把所有货款账户的余额汇入总部账户。 2.4、费用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费用开支等所需资金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月度预算下拨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账户,具体办法详见《费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现金收付款的各项业务,一律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 (1)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员负责,并填写支票备查簿,支票备查簿由销售公司财务经理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签发支票所需的财务章由财务经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纳保管。 (3)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一律使用转帐支票。 (4)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制规定的借款单,由部门经理和财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并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人员签发。借款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十日内到财务部办理

考试学资学习网押题 一、为了保障企业资产的安全、增值,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监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企业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和资金运用全过程的监控,严格内部牵制制度,防止弊端。 四、企业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并制定和修订原材料、能源等物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资产清查。 财务管理的结构体系和职责权限 五、本公司财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出纳等重要岗位必须由具有深圳常住户口的人员担任。企业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承办不合法、不真实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经济业务,必须时可直接向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反映。 六、公司财务应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定期、及时、准确地上报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资料。资金管理 七、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包括:措管理:资本金筹集、劳动资金筹集;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管理;结算资金(应收款项)管理; 八、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1. 取之合法,使用合规; 2. 开源节流,讲求效益; 3. 内部牵制,防范风险; 4. 管理有序,责任到人; 九、资金筹集: 1. 公司倡导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包括:吸收现金、非现金投资,长期、短期借款,发行股票、债券等; 2. 资本金的增加、变动,应按法律程序经批准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不得弄虚作假; 3. 借款应根据经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和生产经营需要, 有可靠的投资回报和还款来源并讲求资金成 本。 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管理 1. 内部牵制 (1)货币资金实行帐款分管,印鉴分管; (2)出纳不得兼任采购、销售、实物收发、保管业务,不填制票及兼管理往来帐,不核对银行对帐单和银行日记帐; )出纳与本企业主要领导人或财务负责人有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原则 2. 财经纪律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1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账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账、对账;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 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公司项目部财务管 理制度 1

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 目录 一、资金管理制度……………………………………1-2 二、材料管理制度……………………………………2-5 三、机械设备管理制度………………………………5-5 四、工资管理制度……………………………………6-6 五、非生产性开支……………………………………6-6 2

六、考勤制度…………………………………………7-7 一、资金的管理 1、工程款拨付时,必须有公司财务人员办理拨款手续,需从建设单位拨付各种款项的,经分公司经理和集团公司财务部同意后,才能办理,不经批准,私自在建设单位支取工程款的,按拨款额的10%处罚责任人。情节严重追究法律责任。 2、工程款到账后,必须先足额交纳内部承包合同上签订的管理费用、税金及相关费用,税金由分公司统一申报,当月上缴,其余部分由项目部自行安排,项目部制定一份资金使用计划,由公司经理和项目经理在支款条上签字后,财务人员方可付款,财务科依据资金使用计划分配资金,不能任意截留和挪用,否则由财务人员承担全部责任,项目部需要公司调剂资金时按借款处理并承担利息,由项目经理办理支款手续注明利率及归还日期。建全项目部资金使用台账,逐笔 3

登记各项目部的资金收入、支出及应上交的各项税费,每月在分公司的经管会上公布结果,各项目部应及时与财务科对账,每天由财务科上报公司经理库存资金余额。每月月终上报内部往来余额表,以便公司经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3、项目经理掌握的流动资金按照集<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3000平米以下或合同价款在150万元以下的项目流动资金不能超过3000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5000平方米以下或合同价款150万元以上300万元的工程,流动资金不超过4000元,超过5000平方米或合同造价3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参照以上的办法灵活掌握。 4、支票、现金的管理 (1)、在财务部支取的支票必须在7天内办理完毕结算手续,超期不报按支取金额的5%对经办人进行罚款,并对该项目部的其它支出进行控制。 (2)、除非必须交纳定金的材料外,一切支出不能预支,红砖、砂石等材料按照合同约定数量办理完毕结算手续后,财务科才能支付材料款。及时报销支付资金额的成本,否则财务科有权不办理支款而且项目经理承担全部责任,特殊情况由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财务科协商决定。 5、各项目部未结算前只报销计划含量的80%的成本,工程结算后 4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与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与执行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考核与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 7、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与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8、及时核算与上缴各种税金。 9、参与业务项目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她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她任务。 12、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二、借款与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员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从一出差地转另一出差地人员借款,先请一代理人到财务部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 3、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4、其她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5、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7、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文本(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5214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文本 Small business financial management system text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不管是大小类型的企业,企业为规范财务管理,都会制定详细的财务管理制度,以下是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

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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