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离退休及工龄政策
福建女职工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福建女职工退休年龄最新规定福建女职工退休年龄最新规定:女性退休年龄逐步延迟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福建省对于女性职工的退休年龄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
根据最新规定,福建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将逐步延迟。
这一调整不仅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为了保障女性职工的权益和利益,让她们能够享受更加充裕的退休生活。
按照新的规定,福建省规定女性职工的正常退休年龄为60周岁。
然而,随着社会对于女性劳动力的需求增加以及人口结构的变化,福建省决定逐步延迟女性退休年龄。
具体而言,自2021年1月1日起,女性职工的退休年龄将延迟至61周岁;自2026年1月1日起,女性职工的退休年龄将再次延迟至62周岁。
这一规定将有利于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延长女性职工的职业生涯,提高养老保障的可持续性。
女性职工的晚婚、晚育现象日益普遍,也为女性延迟退休年龄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同时,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女性身体健康状况得到了更好的维护,延迟退休年龄也符合女性的生理特点和健康需求。
因此,福建省政府的这一调整措施也得到了广大女性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女性职工的退休年龄延迟并不意味着延迟领取养老金。
根据相关规定,女性职工可在达到延迟退休年龄后选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障待遇,保障女性职工在退休后能够得到经济上的支持和保障。
总的来说,福建女职工退休年龄最新规定的调整是符合时代发展潮流和社会需求的,也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女性职工的权益和利益。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相信这一调整将为福建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希望在这样的政策指导下,女性职工能够实现更加美好的人生和退休生活。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6.02.29•【字号】闽政[1996]13号•【施行日期】199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股份制改革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闽政[1996]13号1996年2月29日)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福建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经省政府研究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为保障企业职工离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目标三年内形成全省统一立法,统一管理,社会保险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分开,执行机构与监督机构分设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
基本养老保险应逐步做到对各类企业和劳动者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基金。
到本世纪末,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于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二、改革的原则(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并使之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二)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企业和职工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
(三)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四)全省统筹,依法保障。
统一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养老保险法律。
(五)政事分开。
社会保险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分开,执行机构与监督机构分设。
三、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及对象法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及对象包括:(一)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全部职工;(二)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下同)的中方职工,外国企业驻闽机构的中方职工;(三)在闽的中央部、委属企业的全部职工,驻闽部队企业中无军籍的各类人员;(四)城镇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等非工薪收入者;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福建省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20年新政策解读

福建省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20年新政策解读2022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45)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2022年12月2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主办的《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o。
16》认为,中国目前存在大量低龄退休人员,开发其潜力是今后的主要方向。
鉴于中国退休年龄规定始于几十年前,已经显得过低,建议按照并轨先行、渐进实施和弹性机制的原则逐步延迟退休年龄。
《绿皮书》指出,首先,实现养老金制度并轨,将退休年龄归为两类: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年龄和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年龄。
对于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方案,《绿皮书》建议分两步走:第一步,2022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时,取消女干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区别,将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55岁。
第二步,从2022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
对于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方案,《绿皮书》建议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从2033年开始每3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完成。
《绿皮书》还建议,在退休年龄中引入弹性机制,可考虑以法定退休年龄为基准,规定人们可提前或延迟5年退休,但养老金待遇与退休年龄挂钩。
“测算表明,延迟退休年龄可有效改善城镇劳动力的供给状况,增加城镇适龄(退休年龄以下)劳动年龄人口,延缓其比重下降趋势。
”《绿皮书》称。
2022年7月公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在“十三五”期间(2022-2022年)应制定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方案。
如果按照该要求,那么2022年应当是最后期限。
推出延迟退休至少五年后才会实施。
官方曾经提出一份明确的时间表。
2022年3月10日,尹蔚民在全国两会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争取2022年完成延迟退休年龄方案制定,2022年报经中央同意后征求社会意见,2022年正式推出方案,推出至少五年后才会实施。
三十工龄退休政策解读

三十工龄退休政策解读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劳动者的退休问题日益引起广泛关注。
其中,三十工龄退休政策备受瞩目。
本文将对三十工龄退休政策进行解读,以使读者更好地了解该政策的相关内容和影响。
一、政策背景及目的三十工龄退休政策是指在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三十年后,可以提前享受养老金并退休的政策。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缓解老龄化社会对养老保障体系的压力,鼓励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更加积极主动,同时也为年龄较大、身体较差的劳动者提供更多退休机会,使其享受晚年生活。
二、政策适用范围三十工龄退休政策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劳动者:1.已在单位连续工作满三十年的正式职工;2.年龄在法定退休年龄之上的劳动者;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雇佣关系解除后重新就业的劳动者,其离退休时间将重新计算。
三、政策执行过程1.劳动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2.所在单位审核、确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3.单位根据所在地的相关规定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向社会保险机构提交相关申报材料;4.社会保险机构核查申报材料,并审核劳动者是否符合三十工龄退休政策的条件;5.如审核通过,劳动者将开始享受养老金并正式退休。
四、政策的影响和利弊三十工龄退休政策对劳动者和社会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对于劳动者而言,这一政策提供了更多的退休选择权,使他们能够提早享受退休生活,并为他们提供了稳定的养老金收入,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其次,该政策有助于释放工作岗位,为年轻一代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然而,三十工龄退休政策也存在一定的弊端,例如可能加重养老金支付负担,进一步加剧养老保障体系的不稳定性。
五、政策的完善与调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三十工龄退休政策还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
首先,应该考虑对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差异性,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可行性。
其次,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管和管理制度,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和监督,防止滥用政策和违规行为的发生。
福建女职工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福建女职工退休年龄最新规定近年来,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职工退休年龄也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福建作为我国的一个经济大省,在职工退休年龄方面也有一系列的规定。
本文将对福建女职工退休年龄的最新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相关文件,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将逐步延迟。
具体来说,福建省决定从2022年开始实施新的女职工退休年龄政策。
根据政策规定,福建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将逐步迟延到60周岁。
这项政策的出台,旨在更好地适应社会变化和人口老龄化趋势,同时也有助于保障职工的养老权益。
新的退休年龄政策将分阶段进行实施。
具体而言,自2022年1月1日起,福建省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将从现行的55周岁延迟至58周岁。
此后,每隔两年递增一周岁,直至逐步达到60周岁。
根据这一政策规定,2024年后出生的女职工将享受到60周岁的退休年龄待遇。
这一举措的出台得到了广大女职工的支持。
女性在职场上所承受的工作压力和生活压力相较男性有更多的复杂因素。
因此,将女职工的退休年龄与男性进行统一,有助于减少性别差异对女性自身发展以及家庭的影响。
同时,女职工在退休后也能够享受更长的养老保障期限,更好地规划自己的人生轨迹。
然而,也有一些人对此政策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他们认为,在延迟女职工退休年龄的同时,应该加大对女性职工的职业保护力度,并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
毕竟,女性在职场上所面临的困境和挑战比男性更多,需要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帮助。
因此,希望政府能够在推行新的退休年龄政策的同时,加强对女性职工的关怀和保护。
针对这一问题,福建省政府也表示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对女性职工的职业保护力度。
包括建立健全性别友好职场,推行工资平等和晋升公平,鼓励企业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等。
这些措施的出台将有助于改善女性在职场上的就业环境,进一步促进性别平等。
总的来说,福建省女职工退休年龄的最新规定将会对福建女性员工的工作和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尽管政策的实施可能会引发一些争议,但有利于促进性别平等,保障女性职工的养老权益。
认定工龄政策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工龄,即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的工作年限,是衡量劳动者工作能力和经验的重要指标。
在我国,工龄政策法律规定对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工龄的定义、认定标准、相关政策法律规定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工龄的定义工龄是指劳动者在某一职业岗位上连续工作的时间。
工龄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依据,包括工资、福利、退休待遇等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工龄分为以下几种:1. 实际工龄:指劳动者在某一职业岗位上实际工作的时间。
2. 累计工龄:指劳动者在某一职业岗位上实际工作的时间以及在其他职业岗位上工作的时间。
3. 虚拟工龄:指劳动者在某一职业岗位上因特殊原因中断工作后,按照规定重新计算的工作时间。
三、工龄认定标准1. 实际工龄认定标准实际工龄的认定以劳动者在某一职业岗位上实际工作的时间为依据。
劳动者在职业岗位上连续工作的时间,按照实际工作的时间计算工龄。
2. 累计工龄认定标准累计工龄的认定以劳动者在某一职业岗位上实际工作的时间以及在其他职业岗位上工作的时间为依据。
劳动者在多个职业岗位上工作的时间,按照实际工作的时间累计计算工龄。
3. 虚拟工龄认定标准虚拟工龄的认定以劳动者在某一职业岗位上因特殊原因中断工作后,按照规定重新计算的工作时间为依据。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1)因伤病、生育等原因中断工作,按照实际中断时间计算虚拟工龄。
(2)因调动、辞职、辞退等原因中断工作,按照实际中断时间计算虚拟工龄。
(3)因停工、减产等原因中断工作,按照实际中断时间计算虚拟工龄。
四、相关政策法律规定1. 工资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工资与工龄挂钩。
实际工龄越长,工资待遇越高。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工资待遇。
2. 福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福利待遇与工龄挂钩。
实际工龄越长,福利待遇越高。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3. 退休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退休待遇与工龄挂钩。
工龄认定相关政策依据
工龄认定相关政策依据一、工龄的概念、分类及作用1、工龄的概念所谓工龄,即指了工从事脑力或体力劳动,以工资收入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资料来源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就形成一年工龄.这就是说,工龄总是伴随着依赖于每个职工为社会劳动而存在,而且必须以工资收入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资料的来源.这两个方面的含义,构成了工龄的两个基本特征.但是,在我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由于某些历史上的原因,国家对一些特殊历史阶段、特殊情况下的工龄也作了一些特殊的规定.2、工龄的分类由于工作性质和计算口径不同,工龄又分为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叫工作年限.一般工龄:一九五三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38条指出:“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如在参加工作前当雇工、在私营商店当店员、给私人当保姆等,都可以计算为一般工龄.这就说明,从一定意义上讲,能否计算一般工龄,是衡量一个人是劳动者还是剥削者的标志.连续工龄:连续工龄系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全部或主要生活资料来源的连续或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年限.一九五三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中在解释一般工龄之后接着指出:“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一九五八年公布实施的国务院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才将“本企业工龄”改为“连续工龄”.连续工龄的提法,合法地解决了职工除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外,凡因组织原因,在本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工作的,都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连续工龄不仅包含了本企业工龄,而且容纳了本企业工龄不能容纳的内容.因此,连续工龄就取代了本企业工龄.在不断地实践过程中,人们在了解连续工龄的内容,掌握计算连续工龄的政策和方法的基础上,已经逐步地将“连续工龄”省略为工龄.3、连续工龄与一般工龄、革命工作年限和参加工作时间之间的关系①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凡是能够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计算一般工龄.如果用数学公式表示的话,就是:一般工龄≥连续工龄.反过来,一般工龄则不一定同时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反过来,一般工龄则不一定同时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某职工一九五八年进入甲工厂工作,一九六一年又自行脱离甲厂到乙厂工作,以后一直在乙厂工作,他的一般工龄可以从一九五八年算起,而连续工龄只能从一九六一年算起.如果他是因工作需要,由组织调动到乙厂的,其连续工龄就可以从一九五八年算起,连续工龄和一般工龄在这里就是相等的.②革命工作年限与连续工龄的关系确定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目前分别规定为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与建国后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脱离生产以革命工作为职业,或经我局组织决定,接受党的任务,以公开社会身份为掩护,实际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时间.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是指参加中国共产党、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机关和国家机关、人民军队及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起止时间.干部参加革命工作的年限都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干部的工作年限与其连续工龄是一致的.革命工作年限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但连续工龄不一定都是革命工作年限.连续工龄包括革命工作年限之前没有间断的连续工作时间.如某教员一九四六年到革官办学校任教,当地是一九四八年解放的,解放后他仍然一直在那个学校任教,他的革命工作年限,只能从当地解放、人民政府接收之日算起,而连续工龄则可以从一九四六年算起.③参加工作时间与连续工龄的关系参加工作时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劳动者经劳动行政部门或人事部门批准正式招收或录用为职工的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是一个时点概念,而不是首先确定职工参加工作的时间,并以参加工作时间作为计算连续工龄有起点.所以,一般来说,以参加工作时间为起点的工作年限与连续工龄是一致的.应当注意的是,参加工作时间有时与连续工龄又不是一致的.比如,一个职工在参加工作以后,中途被精减回家,以后又再次参加工作.按照规定,精减前的工作年限和再次参加工作后的工作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这样,该职工连续工龄就不能以参加工作时间为起点计算.又如:某职工原在集体或私营企业工作,后因转、并、调进入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该职工的连续工龄可以与转、并、调入人与所有制单位之日计算.4、计算工龄常用的两种方法一是“连续计算”.连续计算是指一个职工的工作时间没有间断过,但是在不同的几个单位工作,或是具有几个阶段,在计算工龄时,予以连续计算.二是“合并计算”.合并计算是指一个职工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具有间断性,在扣除不能计算连续工龄的一段时间后,其前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5、工龄的作用工龄规定是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组成部分,是衡量职工工作时间长短的标志,是确定职工享受保险福利待遇的重要条件和依据.具体说来,工龄具有以下作用:①工龄是指职工退休的条件之一.一九七八年国务院以国发1978104号文件发布的干部、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对职工退休的条件作了明确规定.退休的条件,一是年龄,二是连续工龄,三是因工致残.除因工致残职工退休以外,其余正常退休和非正常退休,其连续工龄均须达到十年,否则即认为符合退休条件,而只能按退职处理.②工龄的长短决定保险福利待遇的高低.连续工龄越长,保险福利待遇越高.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疾病、非因工负伤的劳保待遇就是按工龄来计算的.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的六个月以内的病伤假期工资为便,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为本人工资60%;满二年不满四年的为本人工资70%;满四年不满六年的为本人工资80%;已满六年不满八年的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八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100%.职工退休待遇的高低也取决于连续工龄的长短.例如,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20年的,退休费按本人标准工资75%发给;连续工龄满15年不满20年,按7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60%发给.劳动合同制工人因病或非因工伤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其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③工龄是国家处理职工工资和工资性津贴问题的依据之一.由于工龄是衡量职工为社会劳动和所作贡献大小的重要标准之一.所以国家在处理职工工资和某些工资性津贴问题时,往往对职工的工龄作了充分考虑,并给予适当的规定.例如:规定一定年限杠杆内职工标准工资应当达到的最低水平,低于或等于最低水平的可以升级.又如:现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务结构工资制,工龄津贴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工龄津贴的设置,就是对工龄长的职工的一种激励.近几年来,工龄的作用范围更加广泛,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关注.如工资升级、职称晋升都有工龄规定,许多单位不把工龄作为享受医疗待遇、分配住房以及其他福利待遇的条件,对连续工龄长的职工给予照顾和优先等等.这虽然不是国家所作的统一规定,但也说明了工龄的经济生活中所占的重要地位.二、各类人员的工龄计算建国以来,国家为了正确处理职工的工龄问题,以适应工资制度和劳保福利制度的需要,先后颁发了许多文件,这为我们正确计算职工工龄提供了可靠的依据.这些文件中,有四个基本文件:一是一九五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修正草案第十章工龄的规定;二是一九五五年国秘字第245号命令颁发的国务院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退职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三是一九五六年国务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年限计算的补充通知;四是一九五七年国务院人事局发出的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上述四个文件,明确了工龄的工作年限的基本概念,确立了工龄计算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工龄的基本计算方法,因而成了工龄计算的基本文件,是我们解释工龄计算问题的主要依据.现行的很多规定都是根据上述文件的基本精神,结合某种具体情况所作的具体规定.有关工龄计算问题的情况相当复杂,具体规定很多,为了便于大家研究,现就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分类予以介绍.1、临时工作人员转正和录用后的工龄计算问题①临时工被录用或转正后的工龄计算临时工包括亦工亦农被录用或转正后,在本单位最后一次做临时工的时间可以与录用或转正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②民办代课教师被招用录用后的工龄计算民办代课教师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经组织批准进入各级各类学校学习毕业或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两个以上单位连续担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凡经组织批准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2、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的工龄计算问题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国家在同时期作了不同的处理规定.1980年7月19日,教育部对此作了综合答复,规定在职职工在校学习期间工龄计算分为三个阶段:①一九七O年以前进入高等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由于工作需要经行政上调派到各类学校学习,在学习期间照发原工资的,其学习期间及调派学习前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由本人申请经领导批准离职考入各类学校学习,学习期间由学校发给助学金的,学习期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其学习前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后省教委、省劳动人事厅一九八六年十月二十五日答复: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一九七O年以前由本人申请,经组织批准,考入各类大、中专学校学习包括研究生学习期间由学校发给助学金的,其学习期间与学习前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②一九七O年至一九七八年进入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其学习期间,都应计算为连续工龄.③一九七九年以后,考入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其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计算工龄,入学前和毕业后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3、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工龄计算问题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按周年计算.复员退伍军人的工龄计算分为以下几种情况:①义务兵退伍回到城镇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②复员退伍军人,回到农村参加农业生产以后,又到企业、事业和国家机关工作时,其军龄应与参加企业、事业或国家机关工作之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农村参加农业生产的一段时间不得计算工龄.③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④城镇居民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当时临时工、合同工期间应入伍,复员后参加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可将其在参军前最后一次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当临时工、合同工的时间、服兵役时的军龄和复员后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⑤担任民办教师期间参军的复员军人,复员退伍后,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其原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未从事教育工作的,原任民办教师的时间不能计算连续工龄.⑥担任赤脚医生期间参军的复员军人,复员退伍后,仍从事卫生工作的,其原任赤脚医生的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未从事卫生工作的,原任赤脚医生的时间不能计算连续工龄.4、担任乡干部、公社半脱产干部、农民技术员被招收录用的工龄计算问题①国家职工曾在革命根据地、解放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乡一级或者相当乡一级党政机关担任乡长、党支部书记、秘书、财粮委员、治安委员、妇女主任、青年团支部书记等职务,如果名义上是半脱产,实际上大部分时间从事该项工作,即歌舞安专职从事工作对待,这段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限连续工龄.②对参加“四清工作队”后被吸收为国家干部的可以从参加“四清”工作时起计算为连续工龄.③享受国家生活补贴从事公社党政工作的半脱产实际大部分时间从事公社专职工作干部,被直接转正或录用为国家干部或工人之后,他们最后一次在公社半脱产从事党政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④农民技术员被录用前最后一次聘用为县、社专职农业技术员的工作时间,可以和录用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5、医务人员的工龄计算问题①私立学校或私立医院的职工、在所在单位改为公立以后,仍然继续工作的,其在该单位中连续工作时间,不论是解放前还是解放后,都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②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以前,曾在联合诊所、联合医院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③乡村医生原赤脚医生被招收、顶替、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进入各级医药院校学习毕业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卫生工作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乡村医生的工作时间含其原当赤脚医生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两个以上单位连续担任乡村医生原赤脚医生的时间,凡经正当手续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6、原在集体所有制单位、私营企业和兵团、农村工作职工的工龄计算问题①原在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的职工,凡是因工作需要从信用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运输合作社等集体所有制单位调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的,他们在集体所有制单位专职从事工作,并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原来是集体所有制单位,后来经组织批准整个单位转为国营或公私合营的,其单位职工不含临时工的工龄,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②兵团、农场职工,因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现行规定,经组织调到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其在兵团、农场工作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③职工以前在私营企业连续工作期间和调到国营企业工作期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调到国家机关的,原建国前在私营企业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连续工龄,但不能计发工龄津贴.④私营企业的职工,经组织派往参加“土改”、“三反”、“五反”、“荆江分洪”工作,工作结束后又由组织重新分配其他工作的,其原在私营企业和参加“土改”、“三反”、“五反”、“荆江分洪”工作的时间可以与重新分配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连续工龄.7、原下乡知青参加工作后的工龄计算问题①一九六二年至“文革”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他们到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他们参加工作的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算起.但返城后等待分配工作的时间,不计算工龄.②在“文革”期间,随同父母由城镇居民下乡农村的子女,下放时是初、高中毕业生和年满十六周岁,下放后参加农业劳动,在他们到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村实际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③知识青年在下乡插队期间进入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习的,其在学校学习期间是否计算工龄,可比照同期在上述学校学习的,入学前为在职职工的工龄计算原则办理.④退职回城的知识青年再次参加工作后,其退职前的工作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应从再次参加工作之日起重新计算连续工龄.⑤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城镇下乡的知识青年,下乡前由劳动部门办理了招工手续,已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在工作期间以城镇知识青年身份下放到农村劳动的,其下乡前参加工作的时间与下乡后实际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8、精减、退职和被辞退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龄计算问题①解放后由于精简机构、关厂、并厂或者缩减生产被精减回乡、回家,以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曾经自行离职,离职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其连续工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算起.个别自动离职时间较短,又有悔改表现的,离职以前的工作时间也可以计算连续工龄.但对个别不顾工作需要,坚持要求退职经领导批准按离职或退职处理的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其离职以前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应计算为连续工龄.②曾经办理过正式退职手续,以后又参加工作列为单位正式编制的工人,其退职前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③因组织原因中断过工作,以后又参加革命工作的工人,退休时一般可以将前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并以此确定其退休待遇标准.但是,原工作时间比中断时间长,而中断时间又不超过三年的,也可以从第一次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算起.④被辞退的国营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后,其被辞退前的工龄及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9、特殊工种的工龄计算问题在计算连续工龄时,凡从事井下、高温工作时间,每一年按一年零三个月计算,从事有害身健康工作时间一年按一年零六个月计算;经常在摄氏三度以下低温场所工作和经常在海拨四千五百米以上高山,高原流动工作的,可参照井下,高温的规定办理;常年居住在四千五百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的工作人员,可参照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规定办理.10、合同制工人的工龄计算问题劳动合同制工人是全民所有制单位的正式工人,他们的连续工龄应从批准招工之日算起.按照规定并经组织批准转移工作单位的,其转移前后的工作时间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参加工作的,其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11、职工病假期间的工龄计算问题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工龄可以连续计算;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其超过六个月的病休时间,不计算为连续工龄.医疗终结病愈恢复工作后,除了超过六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外,其前后工作时间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参加工作以后,一年内实际工作不足半年,不能计发当年的工龄津贴,也不能作为累计计发教龄津贴和护士工龄津贴的工作年限.12、受处分人员的工龄计算问题①工作人员受开除公职或刑事处分后又参加工作的,其工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如果情节较轻,经任免机关批准,其受处分前的连续工作时间和重新参加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②工作人员受刑事处分缓期执行的,没有剥夺政治权利,仍在原单位叙职的缓刑期间,可以计算连续工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应从恢复政治权利后重新计算.③军人判刑后开除军籍的,其参加工作时间从刑满释放后分配工作之日重新计算;判刑后保留军籍的,可以将服刑前后的军龄合并计算,其参加工作时间可以第一次参加军队之日起计算包括建国前参军,建国后被判刑的复转军人.④受劳动教养处分的工作人员,其在劳动教养期间,不论是否开除公职,均不计算连续工龄.未开除公职的,其劳动教养前连续工龄和解除劳教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13、落实政策人员的工龄的计算问题凡是因冤、假、错案落实政策收回安排工作或作退休退职安置的,其被错处期间均计算连续工龄.14、教龄和护龄计算问题教龄即教师直接从事学校教育工作的年限.目前国家规定的教师教龄执行范围: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工读学校、小学、弱智儿童学校和幼儿园的公办教师.教龄计算办法:①上述学校的教师或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等直接从事德、智、体、美教育工作年限,计算为教龄.②由各级各类学校调入上述学校的教师,原专职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可与调入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教龄.③民办教师或长期预编代课教师转为上述学校公办教师后的教龄计算,应按其工龄计算的有关规定办理.④曾因冤、假、错案间断教育工作,现已平反纠正,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其间断的时间,可以计算为教龄.⑤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曾带职带薪下放的教师,其间断的教育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教龄.⑥教师连续病休超过六个月的时间不计算教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6.15•【字号】闽人社文〔2021〕73号•【施行日期】2021.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73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0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对我省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的批复意见,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0年12月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
三、调整办法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月增加标准由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构成,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一)定额调整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按50元调整。
(二)挂钩调整部分1.与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
退休人员按本人2020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18%调整增加。
2.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
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退休人员的入伍时间以退休审批时组织认定的为准。
(三)适当倾斜部分1.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
福建省退休房屋补贴政策
福建省退休房屋补贴政策每个地⽅对于退休的员⼯的相关政策规定,有可能会出现差异,那么在福建这个地⽅对于已经退休的⼈,有没有房屋的相关政策补贴呢?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福建省退休房屋补贴政策⼀、实施住房补贴办法的原则:(⼀)在国家、省、市统⼀政策指导下,充分考虑各级财⼒以及单位住房资⾦状况,量⼒⽽⾏。
(⼆)坚持国家、单位和个⼈合理负担,坚持“新⼈新制度,⽼⼈⽼办法”,实现住房由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的转变,建⽴新的住房建设和分配制度。
(三)⽴⾜于调整财政⽀出结构和原有住房资⾦的转化,将原有各种渠道的住房资⾦转化为住房补贴资⾦。
(四)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福州市区经济适⽤住房平均价格、职⼯⼯资、⼯作年限和住房⾯积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
⼆、住房补贴发放范围,对象和补贴标准:(⼀)福州市区的省、市、区属⾏政、事业单位均属实施范围。
(⼆)对象:1、1998年12⽉1⽇前参加⼯作的,具有下列情况之⼀的在编在册⼈员和离退休⼈员:(1)没有享受过实物分配公有住房的。
A、⽆房户B、居住⾃有私房者。
即:居住祖传、馈赠、⾃费购买的商品房或经济适⽤住房,但不含解困房和公房拆迁所安置的住房。
(2)虽已享受实物分配公有住房,但未享受公有住房优惠政策,本⼈愿意并经批准退出现租住公有住房的。
(3)虽已购公有住房或参加集资建房,但住房⾯积未达到本⼈住房控制⾯积标准的。
(4)购买公有住房时将私房⾯积合并计算的,其合并计算的私房⾯积部分以及合并后仍未达标的部分予以补贴。
以上对象凡本⼈及配偶在本地、外地、本单位、外单位分配公有住房、房管部门直管房以及参加过集资建房等,均属享受过实物分配公有住房。
2、1998年12⽉1⽇起参加⼯作的职⼯。
(三)职⼯享受住房⾯积以省政府闽政[1995]40号⽂件规定的控制标准上限为准。
即:⼀般⼲部和职⼯为70平⽅⽶;科级⼲部或正式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部为85平⽅⽶;县处级⼲部或正式聘任为副⾼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1983年8⽉31⽇前评定确认为中级职称的⼲部为100平⽅⽶;地厅级⼲部或正式聘任为正⾼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1983年8⽉31⽇前评定确认为⾼级职称的⼲部为130平⽅⽶。
30年工龄内退政策
30年工龄内退政策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政府都会制定一系列的退休政策,以满足不同行业不同人群的退休需求。
其中一项重要的政策,是针对在某个行业或公司工作了一定年限的员工,提供30年工龄内退的政策。
本文将对30年工龄内退政策进行解读和分析。
一、政策背景30年工龄内退政策的制定,是为了解决劳动力市场中的一系列问题。
首先,对于一些从事体力或高风险工作的人群来说,长时间的工作可能导致身体状况下降,退休政策可以保障他们的健康。
其次,退休后,老年人可以为更多的年轻劳动者腾出工作机会,促进就业市场的平衡发展。
二、政策细则1. 工作年限限制:该政策仅适用于拥有30年及以上工龄的员工。
2. 退休年龄:根据该政策,员工可以在达到30年工龄后随时申请退休,而无需等待到正常退休年龄。
3. 养老金待遇:根据具体的劳动法和个人所在地的政策,退休员工可以享受相应的养老金待遇,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三、政策影响30年工龄内退政策对劳动力市场和企业运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1. 缓解用工需求:在某些行业或领域,技术要求较高且工作经验十分重要。
30年工龄内退政策可以鼓励员工在某个公司或领域长期从事工作,并为年轻一代留出更多的工作机会。
2. 提升员工士气:对于一些在某个企业工作了很长时间的员工来说,能够在享受退休生活之前提前退休是一种回报和认可。
这种激励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士气和工作积极性。
3. 养老保障:通过提供养老金待遇,员工在退休后可以继续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四、政策争议30年工龄内退政策也存在一定的争议和不足之处。
1. 用工不稳定:该政策可能导致在某些行业或企业中员工流失过快,造成用工的不稳定。
随着大量有经验的员工提早离职,需要补充新人的培训和适应环境可能会带来额外的成本和困难。
2. 养老金负担:养老金是该政策的核心待遇之一,然而,养老金的支付也需要政府或企业承担相应的财务压力。
如何平衡好养老金支出和收入的问题是政策制定者需要深入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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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离休干部
闽人发[2000]212号文件:从 号文件: 闽人发 号文件 2000年3月1日起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基 年 月 日 本离休费低于机关同职务同条件人员 的,其离休费按机关同职务同条件离 休干部的离休费标准执行, 休干部的离休费标准执行,凡遇到正 常调整离休费标准和增加生活补贴, 常调整离休费标准和增加生活补贴, 均比照机关办法执行。 均比照机关办法执行。
工龄政策
工龄的概念
在国家机关、 在国家机关、以及解放前从事革命工作 的时间 带有鲜明的政治色彩 参加工作时间(入伍时间):脱产参加 参加工作时间(入伍时间) 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事业的时间 工龄工作政策性强, 工龄工作政策性强,关系职工的切身利 益
工作年限有间断的, 参加工作时间的计算方法, 工作年限有间断的 , 参加工作时间的计算方法 , 以三年为限 临时人员被正式录用后的工龄计算。 临时人员被正式录用后的工龄计算。 义务兵、 志愿兵、 军队干部的入伍时间, 义务兵 、 志愿兵 、 军队干部的入伍时间 , 从县市 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之日起算。 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之日起算 。 对于他们回乡的 一段时间,可给予一年的时间。 一段时间,可给予一年的时间。 乡村医生(赤脚医生) 被招收、 顶替、 乡村医生 ( 赤脚医生 ) 被招收 、 顶替 、 录用为国 家正式职工或进入各级医药院校学习毕业后, 成 家正式职工或进入各级医药院校学习毕业后 , 为国家正式职工, 并继续从事卫生工作的, 为国家正式职工 , 并继续从事卫生工作的 , 其最 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乡村医生的工作时间, 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乡村医生的工作时间 , 可以 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离退休人员受处分的待遇处理
未开除公职的缓刑人员,在2006年6月30日 未开除公职的缓刑人员, 年 月 日 前已达到退休年龄, 7月 1日以后缓刑期满 前已达到退休年龄 , 月 日以后缓刑期满 的 , 单位同意收回的, 即办理退休手续, 单位同意收回的 , 即办理退休手续 , 不参加套改, 按照原工资制度计算退休费 不参加套改 , 后 , 再按新明确职务退休人员的标准增加 退休费。 退休费。 2007年6月以后,被判处刑罚(包括缓刑) 年 月以后,被判处刑罚(包括缓刑) 月以后 的公务员,依法给予开除。 的公务员,依法给予开除。
中小学教师,专职从教的党校退休老师; 中小学教师,专职从教的党校退休老师; 闽人退[95]6号通知,在乡镇农、林、水事 号通知, 闽人退 号通知 在乡镇农、 业单位工作累计满30年并获得荣誉证书 年并获得荣誉证书; 业单位工作累计满 年并获得荣誉证书; 闽人发[97]130号通知,规定在农、林、渔、 号通知, 闽人发 号通知 规定在农、 农机、 水、农机、气象部门所属县乡两级全民所有 制事业单位专职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制事业单位专职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特殊贡献待遇
国发[78]104号规定,全国劳模、英雄、先进工作 号规定,全国劳模、英雄、 国发 号规定 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的二等功以上的转业、 者,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的二等功以上的转业、 复退军人,在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 复退军人,在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退休费标准 可酌情提高5—15%。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 可酌情提高 。 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高级专家获得自然科学奖和发明奖的, 高级专家获得自然科学奖和发明奖的,也可提高 退休待遇5—15%, , 退休待遇 获得国家同上奖项一、 等奖的提高10%。 获得国家同上奖项一、二、等奖的提高 。 获得国家同上奖项三、四等奖, 获得国家同上奖项三、四等奖,或省和中央国家 机关部委授予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的提高5%。 机关部委授予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的提高 。
5.12干部 5.12干部
1949年10月1日至 年 月 日至1950年5月12日前参 年 月 日前参 日至 加工作并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干部 。 比照同级别的离休干部的公务员、 建 比照同级别的离休干部的公务员 、 房补助费、住房修缮费、健康休养费、 房补助费、住房修缮费、健康休养费、 交通费、高龄补助费、护理费、医疗费、 交通费、高龄补助费、护理费、医疗费、 安家补助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
6、公务员退休条件 、 7、人大、政协经选举产生的专职主任、常委、 、人大、政协经选举产生的专职主任、常委、 主席、委员在任期内达龄的, 主席、委员在任期内达龄的,可在换届改 选时办理退休。 选时办理退休。 8、根据国发 号规定, 、根据国发[83]141号规定,事业单位高级专 号规定 家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家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本人同意, 本人同意,经组织批准可适当延长退休年 副教授、 龄。副教授、副研究员及相当这一级职称 的专家,最长不超过65周岁 教授、 周岁。 的专家,最长不超过 周岁。教授、研究 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专家,最长不超过70 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专家,最长不超过 周岁。延长退休时, 周岁。延长退休时,要免去所担任的行政 领导和管理职务,以专职从事专业工作。 领导和管理职务,以专职从事专业工作。
4、高龄补贴,满70周岁不满 周岁的退休人 、高龄补贴, 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 周岁不满 员每人每月发放100元高龄补贴(达龄的当月即 元高龄补贴( 员每人每月发放 元高龄补贴 发),其中鳏寡孤独的每人每月发放 ),其中鳏寡孤独的每人每月发放200元高龄补 其中鳏寡孤独的每人每月发放 元高龄补 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发放 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发放200 贴;年满 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发放 元高龄补贴,其中鳏寡孤独的每人每月发放 元高龄补贴,其中鳏寡孤独的每人每月发放300元 元 高龄补贴(泉人退【2009】190号 高龄补贴(泉人退【2009】190号。 5、护理费,年满70周岁以上且因病住院、生 、护理费,年满 周岁以上且因病住院、 周岁以上且因病住院 活完全不能自理的退休人员, 活完全不能自理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发放护理费 180元 。病情好转基本能够自理,停发护理费。 元 病情好转基本能够自理,停发护理费。 泉人退【 (泉人退【2009】190号) 】 号
以上是列入工资基金手册管理的津补贴。 以上是列入工资基金手册管理的津补贴。
退休(国发[1978]104号) [1978]104号 退休(国发[1978]104
1、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 周岁,参加革 、干部,男年满 周岁 女年满55周岁 周岁, 周岁, 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 命工作年限满 年的 2、干部和工人,男年满 周岁,女年满 周岁, 周岁, 周岁, 、干部和工人,男年满50周岁 女年满45周岁 参加工作年限满10年 参加工作年限满 年,经医院证明和劳动鉴定 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4、工人,男年满 周岁,女年满 周岁,连续工 周岁, 周岁, 、工人,男年满60周岁 女年满50周岁 龄满10周年的 周年的。 龄满 周年的。 5、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 其他有毒有害身体健康,男年满55周岁 周岁, 其他有毒有害身体健康,男年满 周岁,女年 周岁, 周年的。 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 周年的。此规定也适 周岁 连续工龄满10周年的 用于基层干部。 用于基层干部。
工作年限X 工作年限X (单位:年) 单位:年) X≥35 30≤X< 30≤X<35 20 ≤X< 30 ≤X< 10 ≤X< 20 ≤X< X< 10 50% 退休费计发比例 机关 90% 85% 80% 70% / 事业
2、生活补助费,根据退休时 、生活补助费, 的职务和工作年限来确定的。 的职务和工作年限来确定的。 3、生活补贴费、地区补贴、 、生活补贴费、地区补贴、 地区津贴、 地区津贴、地区补差根据退休的 比例来确定的。 比例来确定的。
退休手续
干部退休应当在本人到 龄的当月就要办理退休手续, 龄的当月就要办理退休手续, 需要办理延长退休年龄的, 需要办理延长退休年龄的, 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申请。 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申请。自 行延长退休年龄的, 行延长退休年龄的,不计为 工作年限。 工作年限。
退休待遇
1、基本退休费。 基本退休费。
1993年工改, 1993年工改,退休时根据退休时的工作年 年工改 限所确定的计发比例来计算基本退休费。 限所确定的计发比例来计算基本退休费。
离退休及工龄政策培训
离休
对象
一是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 军队,取得军籍的干部; 军队,取得军籍的干部; 二是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 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干部; 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干部; 三是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干部。 干部。
离休待遇
基本离休费 相关政策及工改 11-12级—正厅级 级 正厅级 13-14级—副厅级 级 副厅级 15-16级—正处级 级 正处级 17-18级—副处级 级 副处级 19-20级—正科级 级 正科级 21级及以下:副科级 级及以下: 级及以下
生活补助费是按照离休时的职务和工作年限 来确定的。 来确定的。 生活补贴费和地区补贴、地区补差、地区津 生活补贴费和地区补贴、地区补差、 贴是按照离休时的职务和离休比例来确定的。 贴是按照离休时的职务和离休比例来确定的。 不列入提租补贴计算的项目: 不列入提租补贴计算的项目: 交通费、高龄补贴、护理费。 交通费、高龄补贴、护理费。 月规范津贴补贴之后, 在2007年8月规范津贴补贴之后,离休干部 年 月规范津贴补贴之后 的这几项津贴仍旧予以保留。 的这几项津贴仍旧予以保留。
中小学民办教师, 中小学民办教师 , 长期顶编代课教师转为 公办的, 公办的 , 从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 师的时间起,计算连续工龄。 师的时间起,计算连续工龄。 民办教师经组织批准入学学习毕业后, 成 民办教师经组织批准入学学习毕业后 , 为正式职工的工龄计算。 为正式职工的工龄计算 。 就是进入各级师 范类学校学习,毕业后从事教育工作的。 范类学校学习,毕业后从事教育工作的。
生活补贴, 生活补贴,是按照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同时期 增发1至 个月工资 根据闽财综[2002]8号 个月工资, 增发 至2个月工资,根据闽财综 号 文规定计发基数包括基本离休费、 文规定计发基数包括基本离休费、生活补助 费、生活补贴费。 生活补贴费。 1937年7月6日前增发 个月 日前增发2个月 年 月 日前增发 1937年7月7日至 年 月 日至1942年12月31日增发一个 年 月 日增发一个 日至 半月 1943年1月1日至 日至1945年9月2日增发一个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增发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