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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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港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提要

《上海临港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提要前言:

根据上海市政府于2004年1月批准并实施的《上海市临港新城总体规划(2003-2020年)》,临港新城的发展定位明确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集装箱国际深水枢纽港和国际航空枢纽港发展成为社会、经济、文化和生态环境高度协调、功能完善、充满活力的综合型滨海新城和具有辅城地位的战略重点发展区域,并成为以现代装备制造业为核心的重要产业基地之一。

为了满足临港新城工业园区重装备产业用地的需要,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临港新城总体规划要求,实施了临港新城重装备产业区围滩造地工程。工程圈围顺堤沿-2m (吴淞高程)线布设,顺堤长6896.9m,西侧堤长512.4m,东侧堤长312.0m,圈围成陆约3.01k ㎡(合4518亩),将为上海沪东重机、上海电气集团、上海大众汽车等一大批大型企业落户临港新城重装备产业区提供必需的土地资源。

与此同时,企业相应所需的码头岸线的规划建设也迫在眉睫。根据《上海港总体规划(2003~2020年)》(送审稿)芦潮港以西8.0 km作为港口岸线,重点拓展临港产业功能,配合临港新城和洋山港的建设,规划布置货运码头、公务码头、陆岛交通客运码头岸线。

为适应临港新城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对水上运输的要求,明确临港新城港区的发展方向,确定临港新城港区的规划目标和功能定位,指导和规范临港新城港区岸线的利用和开发,充分发挥港区综合物流功能和临港新城产业功能,促进临港新城总体规划目标的实现,上海中交水运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受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在有关方面的配合与支持下编制了《临港新城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规划港区建港条件的分析研究

该港区属强潮海域,水流急,含沙量高,浪大是港口建设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为此,对其自然条件、现状进行了详实调研分析,进行了潮位、潮流、泥沙、波浪现场观测,着重对海岸演变和潮流、泥沙及波浪对规划港区可能出现的影响进行了科学、合理地分析研究和评价,对规划港区建设5000吨级码头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

(一)、岸滩演变和海床稳定性分析

历史上南汇咀在长江丰富的泥沙供应下不断向海淤涨。历史时期兴建的海塘忠实地记录了南汇海岸变迁的历史过程。可见不同时期的淤涨速率是不同的,而且期间也曾有过停顿或冲刷

时期,但向海推展是南汇咀海岸发展的总趋势。南汇咀处在长江口和杭州湾的交汇处,水流和泥沙条件比较复杂。因受长江口下泄沙量和长江入海汊道分流分沙变化的影响,南汇咀岸滩地形曾出现过多次冲淤转换,表现为南汇东滩和南汇南滩常呈现此冲彼淤的交替变化,即东滩冲南滩淤,南滩冲则东滩淤。南汇咀岸滩的前端因此而发生往复性摆动,故此俗称“摇头沙”。

追述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历史,南汇咀经历着一个由冲转淤的过程。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南汇咀芦潮港一侧滩地处在强烈冲刷状态,当时0米等深线贴岸而过。岸线靠修建的丁坝和顺坝等海工建筑物来抵御强潮和风浪对海岸的强烈侵蚀,-5m等深线亦在当时修建的丁坝坝头前沿经过,当时芦潮港验潮亭建在海堤外-6m水深的海中,如今早已成为陆地。至1983年后,南汇咀南滩开始由冲转淤,淤涨速度逐年加快,表现为0m以上的滩地不断展宽,以-5m 水深线为代表的水下斜坡随之向海推进。1985~1990年,芦潮港断面0m和-5m等深线分别外推了70m和270m;在新开港断面0m、-5m等深线分别外涨了20m和480m。

1990~1996年间,水下滩坡继续外涨,而-7m~-8m等深线以外的平坦海床则开始由淤转冲。1994年开始,南汇咀两侧滩地开始大规模的人工促淤造地工程,0m以上滩地大部分被圈围,相继上马的工程有南汇东滩的一、二期,人工半岛一、二期以及南汇南滩的东临港围垦和西临港促淤工程,被围滩地面积达22万亩,近150km2。如此大规模的促淤造地工程其所产生的影响,一是固定了南汇咀东0m线以上滩地的边界,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稳定了“摇头沙”的摆荡范围;二是阻隔了南汇咀附近水域滩槽水流和泥沙的交换,削减了沿岸水体的泥沙来源,降低了含沙浓度;三是筑堤后原先大量进滩水流被阻,加强了堤前水流强度,有利于堤前海床的冲刷。

在这种水沙环境下,地形变化的反映是:堤前滩地变窄,滩坡变陡,表明目前已处在大规模围地工程后期水下地形的稳定调整阶段。这就给码头的建造提供了一个较稳定水深的水域条件。

(二)、自然条件对临港新城港区的影响

影响港口建设和营运的气象因素有风、雨、雾和冰,海象因素主要有潮流、近岸海流和波浪。

临港新城规划港区不宜作业因素标准见表1。

表1 港区不宜作业因素

通过上述岸滩演变和海床稳定性分析和自然条件对临港新城港区影响的分析为规划港区5000吨级码头的建设条件提供了依据。

二. 规划港区码头总平面布置的试验研究

规划港区码头工程的建设势必造成规划区域潮流、泥沙、波浪运动和泊稳条件的变化。因此,对规划港区码头总平面布置进行了相关试验研究。

主要试验研究有:《上海临港产业区5000吨级码头潮流、泥沙整体物理模型试验研究》(2005.1)和《上海临港新城工业区5000t级码头详细规划阶段水流、泥沙问题定床潮流物理模型试验研究》(2005.8)结论如下:

(1)拟建中的5000吨级码头所在的芦潮港海域,为杭州湾北岸强潮流、高含沙区域,水流泥沙条件是直接影响到码头今后能否正常运营的关键因素。

(2)近10年来,随着长江下游输沙量的下降、南汇东滩大型围垦工程的建设,使南汇芦潮港附近海域的流速增强,造成南滩芦潮港东侧深水区出现冲刷,并有逐渐向西和向近岸区发展趋势。位于芦潮港以西的临港工业区附近水域地形处于过渡调整时期。

(3)两个重件码头和5000吨级码头的建设,使近岸1200m范围水流减缓,形成淤积环境。(4)定床水流泥沙试验结果表明,5000吨级码头的接岸引桥座数越少,近岸区水流强度减弱幅度也越少,进而可减少近岸区泥沙回淤;在近岸区范围内,五引桥方案泥沙淤积厚度比三引桥方案要大10cm/a左右。

(5)随着5000吨级码头口门宽度的增加,口门中部水流(主要为落潮流)强度随之增强,平均回淤率减少,但口门宽度大于600m后,水流和泥沙增加幅度逐渐变缓。

(6)5000吨级码头口门宽度的变化对对码头后侧近岸区及两个重件码头前沿水域水流、泥沙条件的影响较小,一般讲,随着口门宽度的减小,近岸区和重件码头前沿水域水流均稍有增加,码头前沿水域回淤率变化不大。

综合考虑水流、泥沙等条件后,推荐三引桥口门宽度600m方案。

(7)三引桥方案中西侧公共重件码头的布置方案基本合理,2#和3#码头单元之间的口门设置,为西侧近岸区清淤提供了方便。

(8)本报告中提供的工程区泥沙回淤率为一般条件下的年回淤率,根据经验,码头施工期和建成初期回淤率可达试验值的1.5~2.0倍。

(9)根据工程经验,因码头后方引桥桩基范围内泥沙清淤困难,将会逐渐减弱近岸区水域水流强度、增加泥沙回淤。由于引桥桩基范围泥沙回淤的累积作用,常常使码头后方近岸区为泥沙强淤积区域。为此,应特别重视对近岸区泥沙淤积的情况的监测、并及时采取有效清淤措施。(10)今后尚需结合波浪泊稳问题尽快开展波浪(包括风暴潮、台风等极端恶劣天气条件)泥沙问题专题研究。

三. 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

(一)吞吐量预测结论

根据临港新城的区位优势,产业发展定位规划,新城建设营运与发展需要,港区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以及上海港总体规划,该港区的性质为:临港新城港口将成为集公务、货运和客运为一体的,主要面向临港新城地区的,具备公共型和货主型码头特征的,集重大件、滚装件、集装件杂和大件等为一体的多用途、综合性港口。

通过对临港新城港区经济腹地的调查,对港口货运生成量的分析研究,在对大量实际数据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预测得出了规划年所规划港区的货物吞吐量:

近期2010年: 565万t其中砂石料运量340万t

远期2020年: 900万t其中砂石料运量270万t

客运码头客运量:

随着舟山诸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临港新城规划实施人口的聚增,以及东海二桥等大型工程的拉动,海岛旅游、大桥观光等一系列客运、旅游航线的开辟和航班增加。

预测:2010年客运量130~180万人次/年

2020年客运量250~280万人次/年。

(二)港区规划范围

本规划区域范围为芦潮港以西到南汇与奉贤区交界处,岸线全长约8.0 km,以及与岸线相对应的D1路以南的港口和工业用地。

(三)岸线利用规划

根据规划区的水域条件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对岸线水深条件的要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岸线布置于规划岸线的西段,即布置于奉贤与南汇交界处向东1312 m的岸段,其东段为东海二桥预留备用岸线,西段为污水处理厂岸线。

目前的芦潮港车客渡码头位于规划港区东端,其客运吞吐能力已不能满足发展规划要求,需改扩建,车客渡码头规划岸线865m。

货运码头岸线位于芦潮港车客渡码头以西,至预留备用岸线东端,岸线长5823m。由于上海沪东重机、上海电气集团已先期植入该岸线,因此该岸线形成了东、中、西三个港区的布局,中港区为业主专用货运码头,东、西港区为公用货运码头。

公务码头布置在东港区公用码头一线与二线副码头内外两侧。

(四)码头前沿线

港区规划设计船型为5000吨级杂货船,满载吃水7.4m,相应的码头前沿设计水深需要8.90m,东港区1500m公用码头前沿线布置在-8.50m~-8.80m等深线附近,中港区为业主专用码头,其码头布置在-6.50m等深线附近,西港区2800m公用码头前沿线布置在东港区码头前沿线的延长线-8.0m~-8.2m等深线附近。港区码头前沿经少量浚深后,可满足5000吨级设计船型满载吃水靠泊要求。

(五)码头平面布置方案

根据前述岸线利用规划,综合该港区的四大功能(公用、专用、公务和客运),码头平面布置提出推荐方案,为三座单引桥宽码头布置方案。东港区布置一座单引桥宽码头,西港区布置两座单引桥宽码头,三座码头间留有二个宽600m口门,西港区两座码头间的岸侧水域布置公用重大件码头一座。

(六)码头水域布置

根据该岸线水域自然水深、设计船型与工艺需求,按照《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确定码头前沿水深与回转水域等技术参数,参见表2。

表2 码头水域布置主要技术指标

(七)码头陆域布置

1、防汛

码头引桥接围堤处,围堤开口,开口处标高需经防汛部门批准,并设闸门并与防浪墙连成一体。

大堤堤顶标高为8.8~9.1m,防浪墙顶标高为10.0~10.3m,为便于道路接坡与车辆行驶,大堤闸门处标高可适当放低。

2、陆域形成与标高

拟吹填沙性土形成陆域。

该地区详细规划,控制标高为4.20m,建议港区地面总体设计标高适当高于地区标高。

3、陆域布置

从芦潮港起向西至E4路,D1路以南至围堤驳岸为东港区,其中东港区公用码头陆域平均纵深700m,陆域面积为77万㎡,可满足港区公用码头需要,拟布置杂货堆场、滚装停车场、集装箱堆场及有关相应设施,入口大门设在南芦路(右进),出口大门设在D1路的E41路处。

东港区陆域东侧(港区入口大门附近),相对集中布置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及公务码头配套设施。

中港区陆域为业主专用码头用地,目前为上海沪东重机和上海电气集团用地。

西港区公用码头陆域为东起Y5路,西至E7路,D1路以南至围堤驳岸范围内的区域,陆域

纵深平均约900m,面积约187万m2。

(八)车客渡码头、专用码头及公务码头布置

1、车客渡码头

为满足规划车客运量发展需求,以及与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城市窗口形象相适应,根据岸线利用规划,码头平面布置方案如下。

方案:规划改扩建车客渡码头和相应的客运设施,在原引桥向东约160m处新建向海域延伸引桥一座,引桥长度933m,宽18m,引桥拟建4车道,两侧设人行道;码头位置与临港新城港区规划一线副码头齐平,外档布置1个滚装船泊位,1个高速客船泊位,内档布置3个高速客船泊位,码头长度230m,宽30m,以满足近期客运量的需要。远期可在此码头的基础上,向西接长60m,内外档各增加一个高速客船泊位,亦能满足远期车客运量需求。根据该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亦可在二线副码头处布置所需备用泊位。

陆域布置在规划东港区的南芦路以东,拟建客运站按800位旅客候船标准设计,建筑面积4500m2(包括候船大厅、售票厅、行李房、旅客餐饮、管理人员用房及设备用房等)拟建停车场设300个车位(大客车20辆、小车280辆),停车场面积1.2万m2。

2、中港区(专用码头)

规划中港区现已确定的业主专用码头有:上海沪东重机与上海电气集团重件码头,该两座专用码头位于中港区,东、西港区之间。

3、公务码头

公务码头系指为临港新城、港区及相邻海域(临港新城沿海及附近岛屿)提供消防、引航、靠离泊、巡逻等方面服务的公务性船舶停泊设施。

为适应海上近期服务需求,公务码头拟布置在东港区公用码头一、二线副码头,宜于集中布置,建议一次建成。

4、砂石料码头

根据临港新城港区运量预测,经港区运输的砂石料主要发生在新城建设期,特别是建设初期砂石料需求较大,布置6个1000吨级以下泊位,码头长260m,形成约300万t/a的吞吐能力,以满足新城近期建设的需要。

(九)规划港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规划港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汇总表(参见总图)

(十)航道与锚地

1、港区进港航道规划

为满足临港新城港区船舶进出港的需要,应及时开辟漕泾东航道至临港新城港区的进港航道,初步拟定航道起始点位于漕泾东航道(大洋山西侧的唐脑山以西约5km,东经121o56′30″,

北纬30o37′00″处),航道宽1000m,方位角约1680~3480对准港区中部,至码头前沿水域处,该航道可满足规划船型的航行,航道总长约22km,上述两航道交汇处设灯浮一座,对准航道中心线的港区后方设醒目的岸标一座。

2、临港新城港区锚地选址建议

本港区所需的锚地主要功能是供5000吨级及其以下吨级船舶的待泊锚地和避风锚地。

(1)避风锚地规模及选址

规划港区泊位数量多,避风锚地约需17.0km2,其中近期约需6.0km2,而港区附近没有理想的避风锚地,锚地的选址及防浪设施建议组织进行专题研究。港区建设初期泊位数较少时建议暂时使用长江口1#~3#锚地、吴淞口锚地1#~7#锚区、九段沙锚地、绿华山锚地、小洋山锚地或漕泾锚地等水域,由有关部门统筹安排解决。

(2)待泊锚地规模及选址

待泊锚地按单锚系泊估算约需5.5km2,其中近期约需2.5km2。

规划在拟建港区附近水深不小于8.0m处(通过适当疏浚)水域安排。

四、根据临港新城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我们还对港口集疏运、供电、给排水、港口通信等配套工程进行规划,对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进行规划,并提出了规划的分期实施细则。由于篇幅的关系,不多敷述了。

五、问题与建议

1、临港新城港区货物吞吐量发展水平预测是依据重装备产业区起步工程项目为重点展开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关工业项目建设将会有所变化,因此,吞吐量水平预测结果须做相应调整。

2、有关专题研究报告指出,由于南汇嘴及其东滩促於及护岸工程的实施,南汇南滩 -5m 以下深水区趋于稳定,向有利于建港方向发展,本报告建议仍需对海滩冲淤变化进行监测。

3、港区规划经有关部门初步审定后,由于规划港区水域为强潮海域,含沙量大,且为开敞水域,波浪较大,直接关系到港口建设和运行的船舶靠泊和航行的安全;另外港区围堤和码头工程的建设,以及周边的变化对港区潮流、泥沙运动也有一定影响。因此,在下阶段设计工作中务必做好对波浪泊稳和波浪泥沙进行深入观测、研究和分析论证。

4、鉴于本港区规划的船型吨级不大,而泊位多的特点,港区的避风锚地应引起十分重视,建议由上海市港口管理局牵头,协同与相关部门对规划港区的避风锚地进行专门研究。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图纸成果与深度要求 1、规划用地的位置图(区位图)(比例不限) 标明规划用地在城市中的位置,与周边主要功能区的关系,以及规划用地周边主要的道路交通设施、线路及地区可达性情况。 2、规划用地现状图:(比例1:2000) 标明土地利用现状图、建筑现状图、人口分布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市政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1)土地利用现状 包括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用地的范围界限、权属、性质等,用地分至小类 (2)人口现状 标明规划区域内各行政边界人口数量、密度、分布及构成情况等 (3)建筑物现状 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建筑的分布、性质、质量、高度等 (4)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共设施现状 标明规划区内及对规划区域有重大影响的周边地区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行政、商业金融、科学教育、体育卫生、文化等建筑)类型、位置、等级、规模等,道路交通网络、给水电力等市政工程设施、管线分布等情况等。 3、土地利用现状图:(比例1:2000) 规划各类用地的界线、规划用地的分类和性质、道路网络布局,公共设施的位置; 须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各类用地的性质、界线和地块编号,道路用地的规划布局结构,标明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的位置、等级、规模,以及主要控制指标4、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比例1:2000) (1)道路交通规划图 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规划区内道路交通系统与区外道路系统的衔接关系,确定区内各级道路红线宽度、道路线型、走向,标明道路控制点的坐标和标高,坡度、缘石半径、曲线半径、重要交叉口渠化设计;轨道交通、铁路走向和控制范围,道路交通设施(包括社会停车场、公共交通及轨道交通站场等)的位置、规模和用地范围。

关于明确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和修改程序的通知

关于明确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和修改程序的通知 (佛规通[2008]81号) 各分局: 为了提高规划管理行政效能,规范城市规划的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对由各区负责组织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和修改程序明确如下: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程序 (一)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完成后,由属地规划分局组织初步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工作。 (二)区政府审查阶段:属地规划分局复核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成果报区政府审核,由区政府报市政府审批。 (三)市政府审批阶段: 1.市规划局审查阶段:市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启动审批程序,由市规划局牵头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并组织审查意见。 2.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阶段:市规划局提交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3.市政府批准阶段: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市规划局复核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成果报市政府批准。 (四)批后公告和备案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属地规划分局应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进行批后公告,并做好备案和存档工作。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需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作出重大调整的,由属地规划分局提出对控规调整的报告,经市规划局同意调整后,由具备相应城市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并按照上述报批程序报批。 请你们按照上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报批和修改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切实抓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和实施管理。今后法律、法规或上级政府有新的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流程示意图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图文)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 1 设计思路 1.1技术路线 技术路线图 前期策划(重点1)--现状调研(重点2)--方案编制(重点3)--汇报论证(重点4)--报批归档(重点5)--质量与服务保障(重点6) 重点详解 重点1:前期策划 1、项目组成立,内部分工,责任到人,总体工作计划安排; 2、副总、项目负责人主持,台州市总规、椒江区分区规划与地方控规编制技术规范文件学习,理解与常规不同之处,并留有记录;

3、针对下陈、三甲片区的区域协调、功能定位及较复杂的现状条件,编制系列调查表格和调查要求规则,并经副总、项目负责人修改确定,重点开展对企业和农村社区的问卷调查; 4、根据控规编制工作的一般规则,提出需甲方提供的资料清单和配合事宜。 重点2:现状调研分析 1、接收甲方提供的地形图,调研外围及内部已确定的“六线”(道路、绿地、河道、文保、市政、高压下走廊)和背景资料; 2、听取当地有关部门对片区概况、发展态势及有关规划、近期建设动向和相关专业规划的介绍; 3、进行系统的土地利用、产权属性和建筑、风貌景观等开展田野调查,根据制订的调查规则进行图上作业、标注、拍照等,同时对重要企事业单位、大用地单位、重要建筑、可能进行规划调整的产权单位和设施进行发展调查; 4、系统对所属政府有关部门、业主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如人口、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大单位等; 5、系统对相关规划及管理信息进行调查; 6、进行土地利用等现状图件的电子版汇总制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补充调查。 重点3:方案编制 1、编制现状调研分析报告,进行院内部讨论交流,重点在与城市关系和片区理解,上位与周边规划关系研讨,类似案例研究; 2、对发展思路、空间布局进行多方案比较,要求参加的规划专业人员均应提供一个以上方案,并进行内部交流,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概念性初步方案; 3、多方案初步构思与甲方进行内部交流,同时,进行必要的补充现状调研; 4、在多方案比选和与甲方充分沟通基础上,形成控规的方案成果。

规划建设临港新城

规划建设临港新城,是上海市委、市政府准确把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审时度势,为实现经济跨越和城市持续发展而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建设好临港新城,对于加快上海“四个中心”和现代国际大都市建设,对于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提升上海城市能级和综合竞争力,对于上海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优化城镇布局和功能布局,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临港新城以其独一无二的区位优势和战略地位,必将成为上海未来发展最有力的助推器。 临港新城的规划设计充分体现了21世纪新型城市的特征,注重个性化和科学化的人文环境,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从功能上划分为主城区、重装备产业区、物流园区、主产业区、综合区五大城市片区。各片区分合有致,定位明确,结构科学。同时 ,还规划了泥城、书院、万祥、芦潮港四个城市社区。 临港新城产业发展目标为:以现代装备产业为主体的国家级现代制造业基地、以物流产业为核心的国际生产服务业枢纽和以海洋文化为特色的城市生活服务业集聚区。形成集先进制造、现代物流、研发服务、出口加工、教育培训、城市生活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体系。 临港新城依托洋山深水港和浦东国际机场,毗邻中国第一座跨海大桥以及第一个国家级保税港,凭借其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突出的区位优势以及开放的政策支持,辐射上海及整个长三角地区,蕴藏着不可估量的发展潜力,必将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 临港新城位于东海之滨、上海东南长江口与杭州湾交汇处、上海市版图的最前端,距上海市中心城区 75公里。

附:上海市区至上海临港新城管委会交通示意图

点击此处查看上海临港新城地图> 临港新城大事记——2008年

1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张德江视察临港新城产业区。 2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率广东省党政代表团考察临港新城产业区。 3月29日,上海临港新城管委会、上海南汇区行政中心搬迁至位于滴水湖边的机关办公中心办公。 4月28日,中船临港海洋工程基地举行开工典礼,该项目是我国振兴装备制造业16个重点专项之一。项目总投资约32亿元。 5月22日,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上海中海洋山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物流仓储项目在临港物流园区正式开工建设。 7月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第4号令,公布对《上海市临港新城管理办法》的修改决定,增加临港物流园区奉贤分区15平方公里。 7月27日,上海电气临港重装备基地生产的首个核电站主设备——秦山核电站二期扩建工程3号机组60万千瓦蒸汽发生器,正式竣工发运往秦山核电站二期扩建工程。 8月30日,浦东铁路客车开行仪式在上海南站举行,从上海南站至上海临港新城芦潮港站的客运列车正式开通。 9月19日,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临港基地落成投产,自主品牌荣威550轿车正式问世。 11月5日,上海市政府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在珠海签署协议,在临港产业区设立上海民用航空产业配套基地,首批启动航空发动机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6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 第二章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编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管理要求,以及社区边界、城乡建设要求等,将建设地区划分为若干规划控制单元,组织编制单元规划。

上海控制性详细规划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

目录 1.总则 (1) 1.1.目的和依据 (1) 1.2.适用范围 (1) 1.3.基本要求 (1) 1.4.编制范围 (1) 1.5.规划原则 (2) 1.6.编制深度 (2) 1.7.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 (2) 2.术语 (4) 3.土地使用 (7) 3.1.规划导向 (7) 3.2.用地分类 (7) 3.3.混合用地 (12) 4.开发强度 (15) 4.1.规划导向 (15) 4.2.控制方法 (15) 4.3.中心城及宝山新城、闵行新城、虹桥商务区等的开发强度控制 (15) 4.4.其它城镇的开发强度控制 (16) 4.5.地块容积率的确定 (17) 4.6.其它用地开发强度控制 (17) 5.空间管制 (18) 5.1.规划导向 (18) 5.2.空间景观构架 (18) 5.3.建筑高度 (21) 5.4.建筑界面 (22) 5.5.公共空间 (23) 5.6.风貌保护 (23) 5.7.地下空间 (24) 5.8.其它 (25) 6.住宅 (26) 6.1.规划导向 (26) 6.2.基本要求 (26) 6.3.具体标准 (26)

7.公共服务设施 (28) 7.1.规划导向 (28) 7.2.基本要求 (28) 7.3.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28) 7.4.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30) 7.5.基础教育设施 (32) 8.生态环境 (34) 8.1.规划导向 (34) 8.2.基本要求 (34) 8.3.生态建设 (34) 8.4.防护距离 (35) 9.综合交通 (37) 9.1.规划导向 (37) 9.2.基本要求 (37) 9.3.道路系统 (38) 9.4.轨道交通系统 (41) 9.5.交通枢纽 (42) 9.6.常规公交 (43) 9.7.出租车 (44) 9.8.加油(气)站 (44) 9.9.静态交通 (45) 9.10.慢行系统 (46) 9.11.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控制 (47) 10.市政设施 (48) 10.1.规划导向 (48) 10.2.基本要求 (48) 10.3.给水 (48) 10.4.雨水 (50) 10.5.污水 (51) 10.6.供电 (52) 10.7.燃气 (54) 10.8.通信 (55) 10.9.邮政 (55) 10.10.环卫 (56) 10.11.水系 (57) 10.12.市政设施的设置方式 (58) 11.防灾避难 (60) 11.1.规划导向 (60) 11.2.基本要求 (60) 11.3.防洪除涝 (60)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深度规定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深度规定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现状资料与分析 调查了解上层次规划对本地区的规划要求及其现状基础资料,分析研究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影响未来发展的主要因素,并作出评价。须收集以下基础资料: 1、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对本地区的规划要求,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 2、土地利用现状,用地分类至小类。 3、用地地籍:阐明已划拨或出让用地的用地单位的用地红线和性质等使用权情况。 4、人口分布现状。 5、建筑物现状,包括建筑用途、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保留建筑及已批未建建筑等。 6、公共配套设施类型、规模和分布。 7、市政公用设施及管网现状。 8、道路交通设施现状,包括道路红线、坐标、标高、断面及交通设施的分布与面积等。 9、所在城市及地区的历史文化传统、建筑特色及环境特征等。 10、自然条件及分析。 11、所在地区单位、居民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综合意见及规划意愿。 (二)文本要求 1、总则:制定规划的目的、依据、原则、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必须重点阐明上一层次规划所确定的与本规划相关的规划内容。 2、土地使用性质:注明各种使用性质用地的适建要求,要加强土地使用兼容性管理,特别要注明改变土地利用性质的审批权限。 3、土地开发强度:重点控制好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 4、配套设施及管理要求:以配套设施一览表的形式阐明对本地区各类配套设施(包括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两大类)的规划情况。重点控制各类配套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规模,特别是对环境有特殊影响的设施要注明其地面、地下及上空的控制范围,安全防护距离、走廊等以及其保护要求。 5、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对本地区道路系统的功能分级、交通组织、交叉口形式等进行阐述,并提出对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公交场站的位置、用地规模控制原则与措施。重点控制好道路控制点坐标、标高、断面与禁止开口路段。 6、城市设计:在上一层次规划的指导下,对本地区的城市设计从空间布局、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及其他环境提出要求,针对重点地段提出维护主要公共空间环境质量和视觉景观控制的原则要求。 (三)图纸 1、区域位置图:比例不限,须突出城市交通网络的衔接关系。 2、用地现状图:比例为1/1000-1/2000,标明各类用地范围、用地地籍、用地性质、道路网络等。 3、现状建筑质量评价图,比例1/1000-1/2000,标明建筑物现状、保留虿鹎ㄒ约耙雅 唇ńㄖ 惹榭觥?br> 4、土地利用规划图,比例1:1000-1/2000,图面必须含现状地形。 5、道路交通规划图,比例1:1000-1/2000,须标注控制点坐标标高、道路断面及宽度等,须包含现状地形。 6、控制指标规划图,比例1:1000-1/2000。 7、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图,比例1:1000-1/2000,包括给水、雨水、污水及电力、电信、燃气

《上海临港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提要

《上海临港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提要前言: 根据上海市政府于2004年1月批准并实施的《上海市临港新城总体规划(2003-2020年)》,临港新城的发展定位明确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集装箱国际深水枢纽港和国际航空枢纽港发展成为社会、经济、文化和生态环境高度协调、功能完善、充满活力的综合型滨海新城和具有辅城地位的战略重点发展区域,并成为以现代装备制造业为核心的重要产业基地之一。 为了满足临港新城工业园区重装备产业用地的需要,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临港新城总体规划要求,实施了临港新城重装备产业区围滩造地工程。工程圈围顺堤沿-2m (吴淞高程)线布设,顺堤长6896.9m,西侧堤长512.4m,东侧堤长312.0m,圈围成陆约3.01k ㎡(合4518亩),将为上海沪东重机、上海电气集团、上海大众汽车等一大批大型企业落户临港新城重装备产业区提供必需的土地资源。 与此同时,企业相应所需的码头岸线的规划建设也迫在眉睫。根据《上海港总体规划(2003~2020年)》(送审稿)芦潮港以西8.0 km作为港口岸线,重点拓展临港产业功能,配合临港新城和洋山港的建设,规划布置货运码头、公务码头、陆岛交通客运码头岸线。 为适应临港新城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对水上运输的要求,明确临港新城港区的发展方向,确定临港新城港区的规划目标和功能定位,指导和规范临港新城港区岸线的利用和开发,充分发挥港区综合物流功能和临港新城产业功能,促进临港新城总体规划目标的实现,上海中交水运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受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在有关方面的配合与支持下编制了《临港新城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规划港区建港条件的分析研究 该港区属强潮海域,水流急,含沙量高,浪大是港口建设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为此,对其自然条件、现状进行了详实调研分析,进行了潮位、潮流、泥沙、波浪现场观测,着重对海岸演变和潮流、泥沙及波浪对规划港区可能出现的影响进行了科学、合理地分析研究和评价,对规划港区建设5000吨级码头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 (一)、岸滩演变和海床稳定性分析 历史上南汇咀在长江丰富的泥沙供应下不断向海淤涨。历史时期兴建的海塘忠实地记录了南汇海岸变迁的历史过程。可见不同时期的淤涨速率是不同的,而且期间也曾有过停顿或冲刷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整理版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7号《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6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编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管理要求,以及社区边界、城乡建设要求等,将建设地区划分为若干规划控制单元,组织编制单元规划。 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或者减少控制要求和指标。规模较小的建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与镇总体规划编制相结合,提出规划控制要求和指标。 第十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编制完成后,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公告的时间、地点及公众提交意见的期限、方式,应当在政府信息网站以及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十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分期、分批地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中心区、旧城改造地区、近期建设地区,以及拟进行土地储备或者土地出让的地区,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十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由文本、图表、说明书以及各种必要的技术研究资料构成。文本和图表的内容应当一致,并作为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 第十五条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文本

控规文本标准化文件 注意:若地方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定,则文本形式与内容深度按照地方规定来。 注意:不同规划项目会有相应表达重点及增减内容。如旧城改造、工业园区要突出其特殊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文本第一条一般应阐明规划编制目的。 范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如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国家规范,城乡规划法及道路交通规范等,二是地方规范,编制区所在省、市、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三是与编制区相关的上层规划,如总规、分区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注意:1、下位规划、同级控规不能作为规划依据 2、规划依据应注明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时间,政府文件应注明文号,相关规划应注明规划期限 3、上层次规划须经法定程序批准 范例: 本规划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针对编制区的开发、建设、管理而制定的,对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省及××××××市有关的 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2)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 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6.《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 7.《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控制性详细规划_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

控制性详细规划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定义、内容、成果、审批一.定义,内容:控制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土地有偿使用的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详细确定规划地区各类用地的界限和使用范围,提出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的控制指标:规定各类用地适建、不适建、有条件可建的建筑类型,规划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红线等;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的用地界限;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细则。这一阶段的城市景观、形象设计主要依照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景观设计要求,提出各项景观建设标准和用于景观设计的各项控制指标,指导下一阶段景观设计。二.成果:(一)位置图。图纸比例不限;(二)用地现状图。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分类画出各类用地范围(分至小类),标绘建筑物现状、人口分布现状,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必要时分别绘制;(三)土地使用规划图。图纸比例同现状图,画出规划各类使用性质用地的范围;(四)地块划分编号图。图纸比例1/5000,标明地块划分界线及编号(和本文中控制指标相对应);(五)各地块控制性性详细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图纸标绘以下内容:1.规划各地块的界线,标注主要指标;2.规划保留建筑;3.公共设施位置;4.道路(包括主、次干道、支路)走向、线型、断面,主要控制点坐标、标高; 5.停车场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必要时4、5 两项可单独绘制)。(六)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图。标绘各类工程管网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三.审批:应该由市人民政府审批。编制分区规划的城市的详细规划,除重要的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6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体系确定的意义、如何确定、要考虑哪些因素、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规定性指标: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泊车位及配套服务设施,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指导性指标:入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等,其他环境要求。意义:62. 容积率

上海2030年城市规划总体思路-----住各区的各位可以对照着看精编版

上海2030年城市规划总体思路-----住各区的各位可以对照着看 2030年的上海将给人们以惊喜 改革开放以来,上海曾在1986、1999年编制过两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对于本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事业的发展和产业、民生等方面的促进是比较大的。 随着时代的变迁,上海进入了世博会前后的新历史机遇期,城市作为人类活动生息的载体,必然需要按照与时俱进的原则配适新一轮的蓝图。据悉,自去年下半年开始,上海市有关方面已经率先启动了针对2012-2030年中长期发展需求的城市规划,预计在世博会后的2010年底将形成综合成果;目前规划的概念性设想和初步成果,已经可以让我们先睹为快了。 全市将形成“一中两翼”、轴线强化的基本布局 目前上海所执行的1999版城市规划的布局理念体现了多层次的城市体系,即中心城——郊区新城(或中心城副中心)——新市镇(或中心城地区中心)——中心村(或中心城社区中心)所构成的四级配置。在规划的执行过程中,中心城以外环线内的680平方公里为限,没有考虑到行政管辖和上海滨江沿海的地理因素;在编制各个分区和社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经常局限于规划等级的能级限制,灵活性不强。在规划理念上,郊区各区县在建设新城和布局区域体系过程中一直放不开手脚,并有“以邻为壑”的倾向,例如,西部的青浦、嘉定区直面经济发达的苏

锡常区域,却一直未能规划出一个辐射长三角、服务这一区域企业商务功能的高能级区域,以往的规划理念限制了在中心城以外区域的建设强度;更兼江苏省在这一方面动作迅猛抢得先机,使得上海西部几个区与昆山、苏州等地的经济发展差距甚大。又比如,闵行区和松江区一直无法很好进行道路体系的对接,使得南新铁路环线成为上海城区向西发展的“暗闸”,产生了严重的衰减效应,以至于松江新城严重空心化。这些问题其实都是原有规划过程中“大城市、小郊区”的计划经济思维残余所致。 上海市政规划设计院的专家洪宣庆谈到,与上海相比,北京的城市布局体系就根据其东、南郊俯瞰华北平原,与天津和东北紧密联系的特点,规划了“城市产业发展带”;根据其西、北郊为燕山山脉和毗连蒙古高原的地理因素,着重强调了“生态保护带”的相关侧重。上海在2004年正式提出的“1966”城市体系,除了临港新城着重强调了其作为深水港新城的重要性外,其余区域的规划要求过分均质化,没有把上海作为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大城市的特点考虑充分。 新一轮规划的特点,就是将上海西部区域整合成一个以虹桥枢纽和崧泽大道为支点,以沪宁、沪杭发展轴为骨架的“西部城市发展带”,凸现“大门向西开”,把上海的“大堂”前推到紧靠苏浙边界,并与高速公路、轨道交通、城际铁路等均能合理快捷衔接的地域,实施三产先导的发展战略;把上海东部滨江沿海区域整合为一个“生态产业带”,以国际空港和深水港为支点,以多种先进制造业为归依,并根据浦东区域的特点严格规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样本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定义: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以对地块用地使用控制和环境容量控制、建筑建造控制和都市设计引导、市政工程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以及交通活动控制和环保规定为重要内容,并针对不同地块、不同建设项目和不同开发过程,应用指标量化、条文规定、图则标定等方式对各控制要素进行定性、定量、定位和定界控制和引导。 2.控制性详细规划作用: 2.1承上启下,强调规划延续性。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心价值即在于“承上启下”。 2.2与管理结合、与开发衔接,作为都市规划管理根据。 2.3体现都市设计构想。控制性详细规划可将都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中宏观都市设计构想,以微观、详细控制规定加以体现。 2.4都市政策载体。 3.控制性详细规划基本特性: 3.1通过抽象表达方式实现规划意图 3.2具备法律效应和立法空间 3.3综合性

3.4刚性和弹性相结合控制方式 3.5规划性和引导性结合 3.6通则式与判例式结合 3.7动态控制与互相转化也许(兼容性规定) 3.8强制性内容提出 4.控制性详细规划目的: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目的是指在都市总体规划指引下。 4.1明确所涉及地区发展定位,与上位都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中相应内容相衔接,使之可以进一步分解和贯彻,拟定该地区在都市中分工。 4.2根据上述发展定位,综合考虑现状问题,已有规划、周边关系、将来挑战等因素,制定所涉及地区都市建设各项开发控制体系总体指标,并在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环境质量等方面配制上贯彻到各地块,为实现所涉及地区发展定位提供保障。 4.3为各地块制定有关规划指标,作为法定技术管理工具,直接引导和控制地块内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5.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 是通过指标制定来实现,其核心内容是其各项控制指标,可以分为规定性控

上海临港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提要样本

《上海临港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提要 前言: 根据上海市政府于 1月批准并实施的《上海市临港新城总体规划( -2020年) 》, 临港新城的发展定位明确为: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托集装箱国际深水枢纽港和国际航空枢纽港发展成为社会、经济、文化和生态环境高度协调、功能完善、充满活力的综合型滨海新城和具有辅城地位的战略重点发展区域, 并成为以现代装备制造业为核心的重要产业基地之一。 为了满足临港新城工业园区重装备产业用地的需要,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 集团) 有限公司根据临港新城总体规划要求, 实施了临港新城重装备产业区围滩造地工程。工程圈围顺堤沿-2m( 吴淞高程) 线布设, 顺堤长6896.9m, 西侧堤长512.4m, 东侧堤长312.0m, 圈围成陆约3.01k㎡( 合4518亩) , 将为上海沪东重机、上海电气集团、上海大众汽车等一大批大型企业落户临港新城重装备产业区提供必须的土地资源。 与此同时, 企业相应所需的码头岸线的规划建设也迫在眉睫。根据《上海港总体规划( ~2020年) 》( 送审稿) 芦潮港以西8.0 km作为港口岸线, 重点拓展临港产业功能, 配合临港新城和洋山港的建设, 规划布置货运码头、公务码头、陆岛交通客运码头岸线。 为适应临港新城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对水上运输的要求, 明确临港新城港区的发展方向, 确定临港新城港区的规划目标和功能定位, 指导和规范临港新城港区岸线的利用和开发, 充分发挥港区综合物流功能和临港新城产业功能, 促进临港新城总体规划目标的实现, 上海中交水运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受上海临港经济发展( 集团) 有限公司的委托, 在有关方面的配合与支持下编制了《临港新城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规划港区建港条件的分析研究 该港区属强潮海域, 水流急, 含沙量高, 浪大是港口建设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 部调整规定(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沪规划[2007]1107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7.10.23 【实施日期】2007.1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局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定(试行)》的通知 (沪规划[2007]1107号) 各区(县)规划局、各派出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完善规划管理体制机制,提高规划管理效能,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的编制与审批,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经2007年8月24日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11月1日起试行。

此前我局发布的文件中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规划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定(试行)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编制与审批,保障城市规划有效实施,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原则与适用) 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本市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法定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 凡因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单元规划等上位规划发生重大变更,或者因设立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对已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功能或总体布局等产生调整的,按照法定程序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因本规定第三条所列情形而确需对已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必须按照规划合理、程序规范和信息公开的原则,按本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

(完整版)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包含哪些内容呢

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包含哪些内容呢? 1、用地性质 2、用地地块划分 3、适建性、兼容性确定 4、各级道路红线位置、控制点、标高 5、市政设施配套情况,定位 6、与图则配套的地方规定。 7、每个地块内的建筑控制,包含一般经济指标、出入口位置、建筑限高(城市天际线)、建筑色彩规定等。 估计还有更多,随着逐步深入学习,将持续更新。 总之,我们应该明确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内容、分区规划的内容、以及各个专项规划的编制情况,针对各自所在地的实际情况来分析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包含的内容,确保编制的控规能适用于规划局日常的规划管理工作。 另外,我们必须研究的就是控规的编制单元确定,如何能在能在管理中进行弹性调整。因为我国没有类似美国的开发权转让制度,而国土管理部门片面强调土地节约原则及鼓励向空中要地的做法加剧了对控规的侵害,因此如何科学地公平公正的做好弹性管理变得尤为重要,如何才能对编制单元内的建筑容量、环境容量、人口容量、公建设施配套等做好平衡,是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以规划的综合性研究为基础,以数据控制和图纸控制为手段,以规划设计与管理相结合的法规为形式,对城市用地建设和设施建设实施控制性的管理,把规划研究、规划设计与规划管理结合在一起的规划方法。控规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图件由图纸和图则两部分组成,规划说明、基础资料和研究报告收入附件。

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将控规纳入法定规划,城市和镇都必须编制控规,经依法批准的控规具有法定效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和出让均应该符合控规要求;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批准的控规既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也是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依据。控规既能控制市场开发行为,避免市场失效,也能控制行政行为,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但是,控规理论自身还不够完善,编制水平各地差距较大,编制方式也不尽相同。《城乡规划法》要求控规全覆盖,实际操作中有一次全覆盖、分区分期编制、根据出让情况临时编制小地块控规等多种。一次性全覆盖统观全局、整体性好,各项配套设施能够全盘考虑,但也有研究不足、针对性不强、编制粗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等缺点。根据项目情况编制小地块控规优缺点正好相反,针对性强但缺乏全局观念,三大设施难以配套到位。以上两种方法对大城市弊端尤为突出。分区分期编制控规综合了上述方法的优点,既能纵观全局,也加强了各区域的针对性研究,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既考虑控规的普适性,也考虑针对性,强调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全国编制控规较好的城市均采用分区分期编制方法,如北京市中心城共1088平方公里,划分成33个片区(平均约30平方公里)、300个街区(平均约3平方公里)、3万多个地块(3公顷左右)。各分区一次编制,逐步深化,分期审批,定期评估并进行动态维护,不断将新技术、新成果应用到城市规划及建设上来。 就合肥市而言,控规编制大概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0-2004年)以《城市规划法》实施为标志。《城市规划法》自1990年实施后,合肥市即启动了控规的编制工作。初期,主要结合道路改造和建设,编制道路两侧地区的控规,如马鞍山路地区控规等。中期,结合城市改造成片地区编制控规,如南七地区控规等。后期,即2000年以后,主要针对新区建设编制控规,如政务文化新区控规、望湖城地区控规等。

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0522053656)

《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索引号: 110015/ZK-2008-000667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信息名称《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开日期2008-12-09 关键词中心城控制性规划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文号 载体类型纸质 记录形式文本图表信息有效性有效 公开形式网站公开 内容概述本次《规划》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提出的“六个调整、六个优化”,加强旧城的整体保护,为建设北京“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 宜居城市”搭建综合平台。本次规划中心城范围为1088平方公里。遵循总量控制,划分片区,系统优先,落实城市公共设施,保障城市综合环境质量和城市安全,综合及高效利用土 地的原则,逐步建立新时期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增加城市建设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备注 公开日期:2008-12-0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北京进入了新的重要发展阶段。虽然《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年——2010年)》、《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999年)》以及近年来陆续编制的中心城部分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北京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 进作用,但是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需要新的城市规划管理文件指导北京的建设。为实现北京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解决城市发展中面临的诸多矛盾和问题,北京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完成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该规划于2005年1月27日经国务院批复正式生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的相关规定,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特编制《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 科学发展观,明确并强化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职能,保障中心城城市建设的综合协调,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第三条规划目标和原则 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提出的“六个调整、六个优化”,加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doc 11页)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doc 11页)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定(试行)》的通知 沪规划(2007)1107号 各区(县)规划局、各派出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完善规划管理体制机制,提高规划管理效能,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的编制与审批,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经2007年8月24日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11月1日起试行。 此前我局发布的文件中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规划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定(试行)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编制与审批,保障城市规划有效实施,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原则与适用) 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本市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法定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 凡因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单元规划等上位规划发生重大变更,或者因设立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对已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功能或总体布局等产生调整的,按照法定程序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报原审批部门审

批。 因本规定第三条所列情形而确需对已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必须按照规划合理、程序规范和信息公开的原则,按本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 第三条(定义) 因相关的专业系统规划、专项规划(含控制线规划)或因建设项目其它规划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部分规划控制线、局部地块用地性质等强制性控制指标调整的,属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因重要地区编制城市设计或修建性详细规划确需对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作局部调整,经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程序认定后方可进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分为技术性局部调整和一般性局部调整。 (一)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性局部调整: 1、符合城市规划导向、满足地区功能发展要求以及用地性质兼容性规定等要求的规划用地性质、用地布局或地块边界的调整。 (1)住宅用地调整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绿地的;

案例-临港经济区规划布局

临港经济区规划布局 1、天津临港经济区 天津临港经济区是天津滨海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天津最大的临港产业发展基地。《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双城双港、相向拓展、一轴两带、南北生态”的总体战略,“双港”是指天津港的北港区和南港区,北港区中就包括临港产业区,是国家级重型装备制造基地,集中粮油生产基地,兼具物流、科研、新能源、新医药及新材料的综合性、生态型经济区。 本着远近结合、长短结合、最大限度利用岸线资源、有利于构建产业链形成产业聚集的原则,形成“一带、双核、三区”的空间布局。 “一带”为规划区域西侧沿海滨大道的综合功能带,集区域交通、市政廊道、配套设施和生态绿地于一体,服务临港经济区产业发展。 “双核”为临港经济区内部的南北两个综合服务区。 “三区”为临港经济区的北区、中区、南区。

2、上海临港新城经济区 按照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将上海临港产业区建成集先进重大装备、民用航空制造、现代物流、海洋科技、研发服务、出口加工、教育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上海临港产业区已经基本形成了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大型船舶关键件、发电及输变电设备、海洋工程设备、航空零部件配套等五大装备产业制造基地。物流园区依托洋山保税港和浦东国际航空港,作为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保税物流和非保税物流。随着临港装备制造产业与现代物流业的集聚效应和联动发展,启动开发建设航空产业园区和临港奉贤园区,将为临港产业区进一步提升装备产业和供应链能级提供新的发展空间。

3、大连太平湾临港经济区 根据发展定位,未来的太平湾将重点发展以下五大功能:装卸及仓储功能、运输组织管理功能、临港工业开发功能、现代物流服务功能以及综合服务功能。 按照“港口、区域、城市”的规划理念,本着功能结构合理与相互协调的思路,将临港经济区规划为六大组团,空间结构上表现为港口区(123.5km2)、产业区(43.7km2)、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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