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会工作管理办法.doc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x公司工会工作管理办法1 工会工作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保险代理人各级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工作,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保险代理人工会是中国保险业广大个人代理人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各级党组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各级保险代理人工会受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组织的双重领导,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在接受上级工会领导的同时接受所在地方总工会的领导,以上一级工会领导为主。

第四条各级保险代理人工会组织必须紧紧围绕保险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结合所在单位实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建立由保监委垂直领导的工会组织体系,各级工会组织按照现行党的领导体制建立。

第六条中国保险代理人工会设工会工作委员会,同时设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工作。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设工会工作委员会,同时设女职工委员会。

第八条各地级市按照有关要求设工会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

第九条各级工会名称统一冠“中国保险代理人工会”名称。

第十条各县(市)级的保险公司设立工会办公室,负责工会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按所在单位同级副职配备。工会工作委员会委员实行替补制。当委员工作或职务变动需要调整时,由同级工会提出免去其工会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建议,并提出相应的替补人选,报上级工会审批。

第十二条工会工作委员会是上级工会的派出机构。

第十三条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各级工会设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同级和下级工会的经费收支和财务管理情况。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同级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章基本任务

第十五条发挥工会民主管理的主渠道作用,为工会参政议政创造条件。

(一)对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

(二)协助行政建立健全职代会(职工大会)制度,并负责

职代会(职工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代会(职工大会)提案的落实和决议的执行;

(三)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献计献策等活动;

(四)组织本单位有关民主管理的其它工作。

第十六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关心职工生活。

(一)积极参与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依法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二)对职工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劳动保护和预防职业道德危害的群众活动;

(三)协助行政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积极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不断改善职工工作、生活条件;(四)及时了解职工生活,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根据需要和可能,努力解决职工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七条围绕保险业工作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竞赛活动。

(一)负责建立健全劳动竞赛组织,制定和完善管理办法、竞赛方案;

(二)协助行政组织辖内各保险公司先进单位(集体)、先进工作者及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表彰工作;(三)组织职工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文明优质服务等活动;

(四)建立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档案,完善奖励办法,落实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的各项待遇。

第十八条发挥工会教育职能,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一)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以及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

教育,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学习型职工”活动,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

(二)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三)加强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立并管理好荣誉室、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办好工会刊物、墙报、板报、宣传栏。

第十九条做好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一)建立健全各级女职工组织;

(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协助行政认真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关规定;

(三)对女职工进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教育,积极开展“女职工文明示范岗”、“巾帼建功标兵”、“文明家庭”等竞赛活动。

第二十条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一)分行工会负责制定《基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实施办法》,评选表彰先进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

(二)各基层工会按统一要求制定建家规划,每年根据需要进行自评自查,向上一级工会申报合格职工之家。上一级工会每年对辖区基层工会建家活动进行考核、验收。

第二十一条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确保工会经费为职工为工会服务。

(一)各级工会负责制定《工会经费管理规定》,规范辖区工会经费管理工作。

(二)基层工会要根据规定提取、收缴工会经费,每年向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三)各级工会工作委员会负责辖内基层工会经费上解,并对下级工会经费收缴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四)各级工会根据上年度经费收入情况,做出本年度经费预、决算。

第二十二条加强工会调研信息工作,促进工会工作的交流与开展。

第二十三条加强工会干部的自身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

(一)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组织工会干部学习政治、经济、金融、法律和工会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各级工会组织按下训一级的要求建立干部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办好各种培训班;

(三)各级工会组织要关心工会干部的思想、学习和工作,

及时解决工会干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级工会每年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总结交流经验。

第二十五条各级工会要建立建全工作制度、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制。

第二十六条建立并落实好工会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第二十七条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有关保险代理人的条款。

第二十八条建议《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考试与年审工作由各级保险代理人工会负责管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中国保险代理人工会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