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收立法及相关问题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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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稳定我国税负问题的若干思考

对稳定我国税负问题的若干思考
随着我 国税收收入 的高速增长 ,宏观税 负问题 已引发社会各界 的高 度关注 ,并就我 国宏观税负高低与否及应 降低还是 提高 进行 了激烈 的争 论 。十八届三 中全会提 出把稳定税 负作 为建 立现代 财政 制度 的一项 重要 内容 ,笔者认为稳定税 负有两层含 义:一 、税 收的增长不能远远超 出经 济的增长 ,导致税负不断上升 ;二 、就是税 收的增 长不 能过低于经 济的 增长 ,这意味着税负下降 ,此 时政府赤字 、债务风 险就会扩大 ,可 能导 致财政危机 。稳定税负 ,就是要使税 收的增长 和经 济的增长相适应 ,或 者税收 的增长和经济 的增长基本 同步 。 因此 ,本文拟从稳定税负 的角度人手 , 探讨我 国税 收增长 与经 济增 长的比例关系 ,从而得 出 目前我 国宏 观税 负 的运行 状态 ,并 探 寻其 成 因 ,最后据此给 出稳定我 国宏观税负 的政策建议 。 相关概念与研究范 围界定 税负 ,指纳税人承担的税收负荷 ,是人们劳动 和资本 所得用 于 自身 消费与上交 国家用于公共消费之间 的比例关 系。 宏 观税负指一个国家的税负总水乎 ,通 常以一 国政府 一年的税 收总 额 占G D P的比值来表示 。在市场 经济条件 下 ,宏观 税负代 表着 政府对 整个社 会财富的 占用程度 。宏 观税负 问题是税 收政策 制定 的核心 问题 , 宏 观税 负决定一 国政府 的财政状况和宏观调控能力 ,是确 保政府有效 行 使 其职能 ,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的基础 ;又影响居 民和企业 负税水平 ,进 而影响微观经济体的活动 ,制约经济 的发展 。 由于我国政府收入形式不够规范 ,学者们认为单纯用税 收收入 占比 并不能说 明我国宏观税负的问题。因此本文采用广义 的税 收收入 ,包 括 规 范的税 收收入 、非税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 ( 不含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 让金 收入 ) 、社保基金 收入 和预算 外收入。 税 收与经济的关系 可以用税 收 弹性 来表 示 ,即税 收 变化率 与 G D P 变化率 的比值 ,它能够 直观地反映税收收入 与经济之 间的动态关系。用 t 和t — l 时期的广义税收变化率与 t 和t — l 时期的 G D P变化率之 比表示 ,该 指标旨在通过比较税收收 入 规模与经济发展的同步性来反映我 国的宏观税负 水平。若计算的弹性系数绝对值大于 l ,表明 税收的增长超过经济发展速度 ; 若 弹性 系数小 于 l , 表 明税 收的增 长低 于经 济发展 速度。

我国税务管理的思考

我国税务管理的思考


管转型的两次过渡 。在 计划经 济时期 ,资 源统一 依靠 国家行政 安排 ,而不是 通过 市场 配置 ,基 于 当时 经济体 制 的现 实状 况 ,
税 收 征 管 处 于 低 级 的 粗放 式 管 理 阶段 。
1 、1 9 5 0年实行高度集中的税收管理体制 ,它对于平衡 财政 收入 、稳定金融 、物价迅 速恢复 和发展 国 民经 济起 到了一定 的
我 国税 务 管理 的思 考
李家华
摘 要 :我 国的税务管理制的改革随着税 收征 管制度 而改 变,我 国现行 的税 务管理制度主要是 以划分税收 管理权限为 核 心 内容 , 目前 ,我 国的税收管理制度还不太完善 ,要确定 经济 管理体制 和财政管理体制相 配套的管理体制 ,才能有效 的 明确 中央和地 方税收 管理权限。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我 国的税收 管理制度 有助于兼顾 中央和地方的 经济利 益 ,一定程度上 对 经 济 起 了很 大 的调 节作 用 。 关 键 词 :税 收征 管制 ;税 务 部 门 ;管 理 制 度 ;税 法 制度
己 的 权 限 内发 挥 积 极 性 。
高度 集 中的 经 中 央 收 回 再 次 下 放 税 税收管理体制无法适 政策 济管理体制 部 分 管 理 收管理权 限
权 限
应社会主义经济 的发

对 推 动 当 时 的
导 致 公 平 税 没 有 明确 的规 定 违 反
3 、税 收 管 理体 制 的建 立 也 影 响 着 税 收 对 经 济 的 调 节 作 用 ,

作用 。 2 、高度集中的经 济管 理体制适 应 了当年 的社 会主 义态 势 , 但 随着社会 主义经 济的发展 ,这种高 度集 中的经济 管理体 制似 乎 不 能 与社 会 主义 市 场 经 济 相 适 应 。 3 、中央除掌握全 国性 的税收 政策制 定权 和税收立 法权 外 , 其他的管理权 限都 下 放 到地 方。虽 然稳 定 了地 方 的经 济发 展 , 但 却 扩 大 了地 方 的管 理 权 限 ,造 成 地 方 权 力 的 缺 失 和 滥用 。

完善我国地方税制体系的若干思考

完善我国地方税制体系的若干思考

税务工作研究地方财经Loca l Publi c F i nance and Econo m ics完善我国地方税制体系的若干思考广西财政厅法规税政处课题组一、我国地方税制体系概况(一)新中国成立以后至改革开放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针对国民党政府税收制度的极度混乱和原各解放区税收制度的不统一状况,我国进行了建立中国新税制的改革。

1950年1月就制定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税收立法权、税收管理权和税种的统一,其中也对中央和地方税的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税收管理权限等问题上作了原则上的规定。

1951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又发布了关于1951年度财政收支系统的划分的决定,将印花税、屠宰税、房地产税、特种行为消费税、使用牌照税和契税列为大行政区或省的收入,由地方根据中央颁布的统一税法制定本地的具体征收办法。

这一决定标志着新中国地方税的产生。

此后直至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尽管地方税的税种及征收范围等随着税制改革和中央与地方集权分权关系的调整而相应进行了几次调整,但地方税税种少、收入规模小的基本格局未有根本的改观。

(二)改革开放后至1994年财税改革前。

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的要求和改革的总体部署,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就开始对税收制度进行了几次改革。

1980年实行的划分收支、分级包干预算体制,除了将传统的地方税(城市房地产税、屠宰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牲畜交易税和集市交易税)收入地方外,还将盐税、农牧业税、工商所得税收入划入了地方。

1985年开始试行的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预算体制,将12种税的收入划归地方。

1988年开始实行地方财政包干办法。

在把税种收入划归地方的同时,特别是在新制定的税收条例中,也分别不同情况给予地方可以在规定幅度范围内确定税率、税额和减税免税的权力。

(三)年财税改革至今。

年,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进一步发展和经济体制进一步改革的需要,我国对财税制度和管理体制进行了一次范围较大、程度较深的改革,即实行分税制的财税体制。

试谈对个人所得税思考

试谈对个人所得税思考

试谈对个人所得税的思考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会造成个人收入的差距,这是市场经济的缺陷。

征收个人所得税正是政府宏观干预的手段,是政府调节贫富差距的主要措施。

尽管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一直都在发挥着积极的调节作用,但仍然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税负不公,税制模式存在弊端,违背立法原则不同的应税项目使用不同的税率与同一应税项目适用不同的税率并存,无法体现横向公平。

如,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同属劳动所得,应该同等纳税,但二者的税率是不同的。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将个人收入划分为11类。

这种税收制度的优点是可以实现分别征收,有利于控制税源;缺点是各类收入所使用的税率不同、免征税额不同,导致不同类别收入的税负不同,无法体现纵向公平。

2.费用扣除范围过窄,不能很好地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在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中,一般都针对纳税人不同的社会负担情况规定相应的扣除标准。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在费用扣除标准的设计上,未能充分考虑纳税人的个体差异因素,对净所得征税的特征表现不明显。

综观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制,像我国这样费用扣除不考虑家庭支出是很少的。

费用扣除缺乏灵活性,造成不同的纳税人之间税收负担不平衡。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方法比较简单,征纳双方都易于掌握。

但是这种方法也存在着十分明显的缺点。

3.征收管理力度不够,征收手段落后,人为操作空间大征收方式难以控制高收入者。

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我国采用了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方法,但更侧重源泉扣缴。

由于税法没有对所有纳税人要求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对扣缴义务人的纳税检查信息是单方面的,无法有效进行监督,使得源泉扣缴的执行力度在不同单位间有很大的差别。

源泉扣缴执行力度的不同使得个人所得税只能管住工薪阶层,没有管住高收入阶层。

征管水平低、手段落后,使征管效率难以提高。

由于征管水平的限制,事实上的税基不透明,缺少一个很好的纳税人收入管理系统,工薪阶层由于收入单一、实行代扣代缴,成了实际上最主要的纳税人。

关于完善我国地方税制的思考

关于完善我国地方税制的思考

税双 方 的征 管难 度 , 大 了征管成 本 , 增 不
利 于 中 央 与 地 方 税 收 体 系 的 完 善 ,而 且 使 各 级 政 府 的 经 济 利 益 与 所 属 企 业 关 系
定程度上 影响 了经济体 制 改革的深入
和 经 济 发 展 战 略 的 实施 ,不 利 于 地 方 的 稳定和发展。

市 场经济 发展 要求和居 民收入 变动情 况
1 方 税 种 改革 严 重 滞 后 , . 地 不适 应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的 需要 。主 要 表 现 在 : 1) ( 现
4地 方 税 缺 乏 主体 税 种 。 . 目前 我 国 将 收 入 来 源 稳 定 、 源 集 中 、 收 潜 力 大 的 税 增
19 9 4年 实 行 的 分税 制 财政 体 制改 革 ,初步确立 了符 合中 国国情 的财 政体
制 的基 本 框 架 。几 年 来 的实 践 表 明 , 为 作
纳 税 人 的税 负 不 公 平 ,不 仅 减 少 了地 方 税 收 收 入 ,而 且 不 利 于 我 国 税 制 与 国 际 税 制 接 轨 , 不利 于 加 入 WT 更 O后 我 国 企 业 参 与 国际 公 平 竞 争 。
方面 制约 了地 方税 收入 职 能 的发挥 ,
难 以保证地 方政 府在新 形势下 实现社会
经 济 职 能 的 资 金 需 要 :另 一 方 面 也 制 约 了 地 方 税 调 节 职 能 的 发 挥 ,难 以 成 为地 方 政 府 的调 控 手 段 。
3 方 税 种 权 属 交 叉 划 分 , 不规 范 . 地 既
税种 ,列 为中央 固定收入 与地 方共享收 入 , 收入 来 源不 稳 、 源分散 、 管难 把 税 征

增值税立法“试点”的几点法律思考

增值税立法“试点”的几点法律思考
观点 l OP I N I O N S
增值税立法“ 试点’ , 的几点法律思考
当前“ 营 改增” 如火 如荼 开展 之际, 在 正面评定其 积极 成效 与历 史作 用时, 本 文拟通 过 回顾 增值 税 立 法 试点 进程 , 从法 学 视 角批判 分析 其合 法性 、 公平性 与效 率性问题 。 通 过对 热现象的冷思考, 力图审视、 反思目前这种 “ 试 点模 式” 存 续的必 要性与合 理性 , 并 冀望通过 深入 剖析税 收立 法行政 化问题 的弊 端, 来唤 醒相关部门的正视与觉醒, 虽 然依法 行政 、 依法 治税 任重道 远, 但坚信 在不断努力、 坚持 下必 将蔚 为改观、 全面 提升。
=、 试 点 中的增值 税 制 度
增值 税率 先 在上 海进 行 试点, 继而 于2 0 1 2
( 一) 增值税立 ‘ 试点” 的合法性思考
本 次“ 营改增” 作 为 财 税 体 制 改革 的
1 9 8 0 年前后, 增值税“ 先 试点后推广” 模 年 9 月1 日 起至 年底在北 京等 1 0 个 省市推 行,
入 预计 占税收总收入的5 0 %, 意味着 此项税 严肃 性与权 威 性。 立法 “ 试 点” 必 须符 合 宪 政转移 支付一定程 度上缩小 了地区间财政
负不公将长期持续存在 。 ( 三) 增值税立 。 试点” 的效率性反思


引言
式拉开帷幕, 1 9 8 0 年3 月' 财政 部、 国家税务 总 再  ̄ U 2 0 1 3 年8 月1 日 起 推向全国, 这 一 试点作
我国改革 开放以来经济 立法取 得了显 局在柳州进 行增值 税的调 查测算和方案设 为十二 五 规 划期间税 制改 革的关 键环 节 , 著成效, 尤其税收立法在经济 领域取得长足 计, 随后在 柳州、 长沙、 上海 等城市对 重复征 被赋 予了倒逼 财税 体 制改革 、 升级 产 业结 进步, 但税收 立法中的诸 多问题仍值 得深入 税 矛盾 最为 突出的机 器、 机械 和农 业 机具 构、 稳定经济增长等使 命。

税收筹划思考题答案[31页]

《税收筹划》思考题答案第1章税收筹划概述1.为什么有效的税收筹划和税负最小化不同?税收仅仅是众多经营成本中的一种。

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必须考虑到所有成本,要实施某些税收筹划方案,可能会带来极大的商业重组成本。

在交易成本高昂的社会里,税负最小化策略的实施可能会因非税因素而引发大量成本。

例如,预期雇主的税率下一期会上升,而雇员的税率保持不变,雇主将雇员的报酬递延到下一期支付能够节约雇主的税收支出。

但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公司破产,雇员将处于无法获得支付的风险之下。

雇员可能据此要求一个额外的报酬(风险报酬),以补偿其额外承担的风险。

因此,税负最小化策略可能并不尽如人意。

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减轻税收负担。

可是,税收负担的减轻是以企业整体收益增长为前提的,税收负担的减轻并不等于企业总体利益最大化,也就是纳税最少的方案并不一定是财务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只从税收角度考虑,还应结合自身业务的发展,以利润不断增长为最终目标。

2.为什么税收筹划者不仅要知道某特定交易对其本身的税收影响,还要知道对其他交易方的税收影响?请举例说明。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个参与者,其利益的得失往往影响其他市场交易者。

企业通过税收筹划降低了自己的税收负担,但有可能造成其他交易方税收负担的上升,从而引发交易成本的提高,进而影响企业自身的经营行为或使交易费用增加,最终降低企业的经营利润。

因此,在税收筹划时,应设计、选择使其他交易方税收负担保持不变甚至降低的税收筹划方案,因为只有这种使其他交易方利益不受损的方案才是切实可行的方案。

例如,在增值税纳税筹划中,一方由于增值率较高在纳税人筹划中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虽然降低了自身的税负,但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销货时购货方无法抵扣该项交易的进项税额,即便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购货方也只能抵扣小额进项税额,这便使得交易对方的税负有了一定增加。

《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第11项引发的思考——以税收授权立法的实然与应然为视角


2 0 1 1 年《 个 人所得 税法》 的第六 次修 改对调 节我 国 日益扩 大
函[ 2 0 0 0 ] 5 7 号) 》 和《 国家税 务总局 关于个 人所得 税若干政 策 问题
的收入差距 、 便利 个人所得税 的征纳 具有积 极的作用 , “ 但这 次修 的批 复 ( 国税 函 【 2 0 0 2 ] 6 2 9 号) 》 第2 条 关于个 人 因企业 向其 发放
改也只专注 于免征 额、 税率 、 缴税 时间等所谓 热 门话题 , 却仍然 对 礼 品取得 的受赠 所 得和个 人 因参加 企业 的有奖 销售 活动而 取得 《 个 人所得 税法》 第2 条第 l l 项, “ 经 国务院财 政部 门确 定征税 的 其 他所得 ” 应纳个 人所 得税缺 乏关 注 。尽管该 条款 与 《 个人所 得
看, 国家税 务总 局前身 是财政 部税 务总局 ( 正局 级) , 成 立于 1 9 5 0 第2 条第 l l 项 年, l 9 8 8 年改名 为国家税务 局, 为 国务 院直属机构 ( 副部级) , l 9 9 3 性 法律 都没有 规定 较为确 定 的立法制度 , 授权 立法 权可 以对哪
年 定名 为 国家 税务 总局 , 所 以该条款授 权 范围 实质 并 未有改 动 。 此 后《 个 人所得税 法》 虽经 多次修 订 , 直至 2 0 1 1 年 的第六 次修订 , 该 条款 都一直 沿用下 来 。
在此过程 中 , 财政部 、 国家税务 总局先后 l O 多 次通 过“ 批复” 、
关 键词 个人 所得税 法 立法 法 税 收授 权 立法 税 收 法定原 则 文章编 号 : 1 0 0 9 . 0 5 9 2 ( 2 0 1 3 ) 0 1 . 0 6 6 . 0 3

对我国税费改革的思考



策 法 墨 鲁 I 政 薯 蓑 t : . X ' 赢。 ; 是按 分 ”动 酬 与 献 一 “ 配, 报 应 贡 相 劳 劳 (健女人资优 开 叫 与 性 。 . .有样 能成效 的励 2 全性 力源先 I 一 : 广 “致只这 才形高 率激 机 ) : 口 军 ’ 。
1个分例 : 7 百点耋 。 4 另
对我国税费改革的思考
-,具 司
而增 进 企业 的经 济效 益 。 是, 但 现行 收 费 却 远远 超 越 了正 常交 易 的范 围,使 企业 不 堪重 负. 益 受损 。 效
二 是分 散 了 国家财力 。 行行 政事 现 业 性 收费 除少 数 纳入 预 算 内管 理,大部
制 。行 政 部 门利 用 管理 中 的种种 弊端 和 漏洞 谋取 收 费资 金。 以改善 办 公 、 房 条 住 件 , 发奖 金 、 贴 , 部 分 收 入 并 非 取 增 津 这 决于 财政 分 配 和经 营能 力。而 是 主要 取
决 于其垄 断 优势 和收 费能 力.各 企业 应 交 费 用 的多 少 还 受 企 业 自身 与政 府 的
业环 境 恶 三

向 才 转源 l : : 毫 的孽 : 资 化 人 源 磊: 目 磊 完: t : 。 J







l 乱收费的 府 事实, 议将“ ’ “ 分纳 建 收费’ 收 改为 入预算 外资金 管理, 构成预算 是 外
遏 制 的增 长惯性 。这些 预算 外 资金一 方
企事业单位应重视对女性职员的在 l 诺出台的, 收费单位在“ 红头文件”“ 关, 、领 这就形成了各部门间的收费攀比。
四是 导 致 了 我 国经 济 增 长 速 度 下 降 。 代 经济 学理 论认 为 : 负高 低与 经 现 税

完善税收立法体制的思考

益服 务 。
( 作者单位 : 山西省财政厅 )
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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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 四次会议第 一次修 正 、9 9 月3 第 九屑全 国人民代 19 年8 0 t E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一次 会议第 二 次修正 、9 9 f 3 日中华 人 民共和 19 年8 0 l
《 中华人民共和 国宪法修 正案》修 订 。
有关税收的内容 主要 是 ,中华人 民共 “ 和 目公 民有依 照法律纳税 的义务” 。 2 法律。我国现行由全国人大及 、 其常委会通 过的税 收法 律丰要有3 , 部

议修订的 《 中华人 民共 和国税收征 收
管理法 》 ,三足 18 年9 l 9 0 月 O日第五届 全 国人 民代表 大会 第 次会议 通过 、 19 年l月 3 日第八届全 国人 民代表 93 0 1
执行好 国家针对引进外资 、 先进技术和
设备等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 贯彻执行 国家鼓励国内产 品走 向国际市场 的出 口退税政策。对我们地方财政部 门来 讲, 还有一项具有主导管理权 的j作值 :
务, 为引进先进管理经验和先进生产技
术服务 , 为提高 吲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务。 为保护本 企业对外贸易合法权
不分。
独特意义的税法体系。 据统计, 我国税 收法律规范中的8 %是由国务院以条 0
例、 暂行条 例形式颁 行 , 然后财 政部 、 国家税务总局再根据国务院授权制定 实施 细则 , 各省 、 自治 Ⅸ、 直辖市 再根 据财政部 的授权颁行补充规定 。这种
国主席令第二十二 号公布的 《 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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锯所 硒宪考 考2 0 1 3 年第4 5 期( 总第2 5 3 3 期
我 国 税 收 豆 法 及 租 芙 问 题 昆 考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曹静韬 郝如 玉
摘 要 : 近 些年 来 , 我 国 的税 收 立法 工作 不 断推进 , 取得 了显 著 的成 绩 。但 是 , 由于 存 在种 种 限制 因素 , 在 我 国的税 收立 法 以及 与之 相伴 的税 制 改 革过 程 中, 也不 可避
如 果 未 经 老 百 姓 同 意 政 府 就 “自 作 主 张 ”、 想 征
虽 然 立 法 的 目标 最 终 得 以 实 现 , 但 我 国税 收 法 律
体 系 的薄 弱 状 况 仍 未 有 实 质 性 改 观 , 其 “艰 难 ” 的 立 法 过 程 也 引 发 了我 们 更 多 的 思 考 。


税 法 体 系 建 设 必 须 体 现 税 收 的 法
定 主 义
在 我 国建 设 法 治 国 家Hale Waihona Puke 、 依法 治 国方 略 的过 程
中, 税 收法 律 体 系 是 一 个 至 关 重 要 的领 域 , 这 是 因为 , 税 收直 接 关 系 到 政 府 和 民众 双 方 的利 益 ,
多少征 多 少 的话 , 政 府 的权 力 就会 无 限 扩 大 , 征 税 行 为就 可 能 变 成 “ 竭 泽 而 渔 ”, 不 仅 会 阻 碍 经 济 的发 展 , 而且会 由于政府过多 “ 侵 占” 百 姓 的 利 益而 导致 政治 和社 会 的混 乱 。事 实上 , 历 史 上
税 收本 质 上是对 民众财 产权 利 的直 接剥 夺 , 是 从
老百姓 兜里 直 接 “ 掏 钱 ”。 政 府 从 老 百 姓 兜 里 掏
的钱 多 了 , 老百 姓 当然不 高兴 ; 掏 的钱 少 了 , 政 府
的运转 又会 受 到影 响 。因此 , 对于“ 对 什 么 东 西 征 税 ”、 “ 征 多 少 税 ”、 “ 谁来缴税 ” 等 税 收 要 素 设 计 中的关键 问题 , 要 由政 府 和 老 百 姓 双方 决 定 。
税 收发 生 作 用 的领 域 。因此 , 在税收领域 , 我 们
必须坚 持 税 收 法 定 主 义 原则 , 加 快 税 收 立 法
进程 。
与其 他法 律体 系相 比 , 税 法 体 系 在 我 国社 会 主义法 律 体 系 的 建 设 中处 于 极 其 重 要 的地 位 。 这 是 因为 , 与其他法律体系所规范的对象不同,
免地存在一些缺憾。为弥补这些缺憾 , 我们需要加快税法体 系建设的步伐 , 完善税
收授权 立 法 制 度 , 理 清税 制改革 的 思路, 以促 进 我 国社 会 主 义 法律 体 系 的不 断
完善 。 关键 词 : 税收; 立法 ; 思考 中图分 类号 : D 9 2 2 . 2 2 文献标识 码 : A 文 章编号 : 2 0 9 5—3 1 5 1 ( 2 0 1 3 ) 4 5— 0 0 6 5— 0 5
与 我 国 目前 的 国 情 基 本 相 符 。 当 前 , 我 国 收 入 差 距 加 大 等 社 会 问 题 引 起 了 社 会 强 烈 的 关 注
所 得 税 的 增 加 却 很 难 同 比上 升 , 这 无 疑 会 给 具 有 “ 刚 性 ”、 能上 不 能下 的财 政 支 出带来 巨大 挑 战 , 使得 财政 面 临 巨大风 险 。
与不满 , 国 外 敌 对 势 力 和 周 边 国 家 趁 机 通 过 各 种途 径挑唆 民众 的不满 情绪 , 在这 种 情况 下 , 我 国 最 大 的 国情 就 是 维 护 政 治 、 经 济 和 社 会 的
稳 定 。 在 税 收 这 一 人 民 最 “敏 感 ”的 领 域 , 税
税 制改 革 的历史 经验 告诉 我 们 : 税 收直 接关 乎 民众 利益 , 关乎 政治 环境 , 因此 , 税 制改 革 必须
是 最敏 感 的社会 “ 神 经 线 ”, 处 理得 稍 有 不 慎 , 便
可能影 响 到 社 会 的稳 定 。可 以说 , 税 收无 小 事 ,
的多次 社会 动乱 都是 因税 收 而起 的。 当今社 会 ,
许 多 国家 的 动 乱 也 都 由 于税 收 的 问题 而 产 生 。
锯衙 硒宪考 考2 0 1 3 年第4 5 期( 总第2 5 3 3 期
考 虑 民众 呼 声 , 维 护 政 治 经 济 和 社 会 的稳 定 。从 我 国 当前 的情 况 看 , 民生 领 域 仍 有 很 多 欠 债 , 财 政 绩 效 仍 然 不 能 令 人 满 意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 增加 直 接税 不仅 不 能解决 贫 富差距 问题 , 反 而 有 可 能 给 我 国稳定 大局 带来 诸 多负 面影 响 , 以直 接 税 为 主体 的税制 宜 缓行 。 事 实上 , 无 论 是 这 种 直 接 税 导 向 的税 制 改
过 去 的几 年 中 , 我 国的税 收法 律 体 系建 设 取
小 至个 人 的利 益 , 大 到 政 局 的稳 定 , 都 可 能 成 为
得 了 瞩 目的 成 就 : 车船税 的立 法是 我 国第一 个 从 国务 院条 例上 升为 全 国人 大法 律 的税 种 , 成 为 其
“ 破 冰 之 举 ”; 个 人 所 得 税 法 的修 订 则 “ 触 碰 ”了 社会 反 映最 强 烈 、 民众 最 为 敏 感 的税 种 , 无 论 是 其广 泛征 求 民意 的立 法 方 式 还 是 调 整 税 率 等 修 订 内容 , 都 具 有 开 创 性 的 意 义 。 由 于 税 收 的 立 法 与改革 “ 同步进 行 ” 且 社 会 各 方 对 改 革 的 认 识 并 不统 一 , 因此 , 无论 是 车船税 的立 法 , 还是 个 人 所 得税 法 的 修 订 , 均经 历 了 “ 艰 难 的 博 弈 ”过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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