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
山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技术指南(试行)

划界确权工作技术指南
(试行)
目录
1 总则 ......................................................................................................................... 1
4.4.1 划界程序.............................................................................................................14 4.4.2 确权程序.............................................................................................................14 4.5 成果验收及归档..........................................................................................................15 4.5.1 划界成果.............................................................................................................15 4.5.2 确权成果.............................................................................................................15
全县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划界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划界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确权划界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的管理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了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保护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我县决定开展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确权划界登记工作。
本实施方案旨在明确工作流程、规范操作,确保确权划界登记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流程设计1、组织准备:成立确权划界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
2、宣传动员: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确权划界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3、现场勘查:组织专业人员对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实际情况,为后续的确权划界工作提供依据。
4、权籍调查:对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的权属、面积、位置等进行详细调查,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登记发证:根据权籍调查结果,对符合登记要求的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进行登记,并颁发相应的产权证书。
6、资料归档:对确权划界登记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登记信息的可追溯性。
7、监督检查:对确权划界登记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标准依据确权划界登记工作应遵循以下标准和依据:1、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法规,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河湖管理条例》等;2、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如《水利工程测量规范》、《水利工程制图规范》等;3、我县实际情况和需求,如《XX县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划界登记管理办法》等。
四、权籍调查权籍调查是确权划界登记工作的关键环节,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收集相关资料:包括水利工程的设计方案、建设资料、产权证明等;2、现场核实:对水利工程的地理位置、范围、特征等进行实地核实,确保与相关资料一致;3、调查登记:对符合登记要求的水利工程进行权属、面积、位置等信息的调查登记;4、审核确认:对调查登记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全区河道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

全区河道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全区河道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明确河道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促进河长制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X 省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是依法保护河道和水利工程的重要措施,是加强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通过划界确权,明确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有利于依法行政、依法管好河道和水利工程,有利于河道和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和运行,有利于增强水资源支撑保障能力,对加快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扎实做好河道和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
二、目标任务(一)工作目标。
XX 年12 月底前,完成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编制,报市水利局审查后,由区政府批复实施;XX 年底完成市、区重要河道的确权登记发证,并发布政府公告,埋设界碑界桩;XX 年底,完成流域面积在50 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和水利工程的划界工作;XX 年6 月底前组织区级验收,年底前迎接省市验收。
(二)主要任务。
完成市管和区级河道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和登记发证;完成镇、街道管理的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具备条件的进行登记发证;对其他水利工程进行划界登记。
已确权登记和划界登记的所有河道和水利工程要明确管理机构,完善管理设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和经费,确保河道和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三、范围和标准(一)划界确权范围:河道、堤防、水库、沟渠。
(二)划界确权标准:1.河道管理范围(1)有堤防河道管理范围。
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和护堤地(管理范围线:距背水侧堤角5m ;保护范围线:管理范围线外距离7m)。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南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大家好,今天咱们来聊聊那个老生常谈却又让人头疼的问题——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
这个活儿可不简单,得有技巧、还得有点幽默感,毕竟咱们要的是既实用又有趣的解决方案。
咱们得搞清楚什么是河湖管理范围。
简单来说,就是划出一条线,把那些能养鱼、能游泳的地方都圈起来,不能让鱼儿乱窜,也不能让鸭子上岸。
这线可不是随便画的,得考虑地形、水流、生态平衡这些因素。
接下来说说怎么划定。
咱们得先做个“侦察兵”,看看哪里的水草茂盛,鱼儿多,哪里的岸坡陡峭,容易冲刷。
然后,咱们可以请教一下当地的老渔民,听听他们怎么说。
他们的经验可是宝贵的财富哦!光听老渔民的话还不够,咱们还得用上一些高科技的东西。
比如说,可以用无人机在空中飞一圈,看看地形有多复杂。
或者,可以用卫星遥感技术,看看整个河湖的面貌。
这样,咱们就能更全面地了解情况了。
在划定过程中,咱们还得多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比如,水利部门、环保部门、农业部门等等,大家都得合作好,才能把工作做好。
咱们得让他们知道,咱们是为了大家的利益着想,不是故意为难他们。
除了这些,咱们还得时刻关注天气变化。
因为天气对河湖的影响可大了,比如洪水、干旱、风暴潮等等。
这些天气变化可能会影响水质,也可能会威胁到河湖的安全。
所以,咱们得时刻保持警惕,及时做出调整。
我想说,划定河湖管理范围虽然是个大工程,但只要咱们齐心协力,相信一定能够圆满完成任务。
咱们不仅要让河水清澈见底,还要让鱼儿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让鸭子们也能安心地上岸觅食。
这样的河湖,才是最美的河湖!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
希望我的小建议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帮助。
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或者想法,欢迎随时留言交流哦!让我们一起为保护我们的河湖环境而努力吧!。
湖南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规程

湖南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规程湖南这地儿,山清水秀,河湖众多。
那要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好,可是个大学问,这里面有一套专门的技术规程呢!你想想,河湖就像咱们家里的宝贝,得好好呵护,划定管理范围就是给它们划个“保护圈”。
要是没个明确的范围,那不是乱套了嘛!比如说,这管理范围的划定,就跟给孩子量体裁衣一样,得合适。
不能太宽,浪费资源;也不能太窄,保护不到位。
那怎么才能恰到好处呢?这可得有精细的测量和计算。
就像盖房子要先打地基,划定管理范围也要有扎实的基础工作。
得把河湖的基本情况摸清楚,河有多宽,湖有多大,水流速度咋样,周边的地形地貌又如何。
这些信息就像是建筑材料,缺了哪一样都不行。
而且啊,还得考虑到不同类型的河湖。
有的河湖水流湍急,那管理范围是不是得适当扩大,就像性子急的人需要更大的空间来施展;有的河湖平缓安静,管理范围也许就可以相对紧凑一些,好比性子温和的人不需要太多的约束。
还有哦,周边的环境也很重要。
要是河湖边上有重要的设施,比如水库、电站,那管理范围就得把这些都包含进去,给它们足够的“安全距离”,这就像给重要的东西加上一层保护罩。
再说了,历史和文化因素也不能忽视。
如果这河湖有着特殊的历史意义或者文化价值,那管理范围更得精心划定,得让它们的独特魅力能够一直传承下去,这就如同保护一件珍贵的传家宝。
在划定的过程中,可不能马虎。
数据要准确,测量要精密,就像做精细的手工活儿,容不得一点差错。
要是弄错了一点,那后果可不堪设想,难道你能容忍自己的宝贝被不小心伤害?总之,湖南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技术规程,那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
它关系着咱们湖南的生态环境,关系着咱们的生活质量。
咱们得认真对待,把这事儿办好,让咱们的河湖永远美丽、永远清澈!。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

精品文档附件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二〇一四年十一月.精品文档. 目录1 总则 (1)1.1 调查目的 (1)1.2 调查范围及时限 (1)1.3 组织形式 (1)1.4 作业依据 (2)2 工作内容 (3)2.1 划界调查 (3)2.2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调查 (4)2.3 经费测算 (4)2.4 填写调查表 (4)2.5 编制调查报告 (5)3 调查技术要求 (5)3.1 资料收集 (5)3.2 调查分类分级 (5)3.3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确定 (5)3.4 面积测量 (6)3.5 经费测算 (6)3.6 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7)3.7 计量单位 (7)4 总体安排 (7)4.1 实施步骤 (7)4.2 进度计划 (8)5 主要调查成果 (9)6 审核与验收 (9)精品文档.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14〕186号)要求,为保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的顺利开展,制订本技术方案。
1总则1.1调查目的(1)统计河湖及水利工程基本情况,说明划界确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下步开展划界确权工作的打算等。
(2)提出需完成划界、确权的河湖及水利工程清单。
(3)摸清划界、确权涉及的土地、税费等政策及收费标准,测算所需经费。
1.2调查范围及时限流域面积在50km2及以上的河流,常年水面面积在1km2及以上的湖泊;完成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的国有水管单位管理的水库、堤防和水闸等水利工程,调查时限截至2014年8月31日。
1.3组织形式(1)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调查由水利部统一组织,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会同财务司等有关司局负责具体组织及中央层面的协调工作。
河湖及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
河湖及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一、划界基本要求1. 河湖及水利工程土地划界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保护水生态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2. 划界工作应以土地调查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划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划界工作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确保划界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土地权属确定1. 土地权属是确定土地划界的重要依据。
划界时应查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属关系,确保划界结果的合法性。
2. 土地权属的确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土地调查成果进行。
对于存在争议的土地权属,应进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土地利用类型划分1. 土地利用类型是确定土地划界的重要依据。
划界时应根据土地调查成果,明确各类土地的利用类型和范围。
2. 土地利用类型的划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确保划界结果的合规性。
四、界线测绘与数据处理1. 界线测绘是土地划界的核心工作。
应采用先进的测绘技术和方法,确保界线测绘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数据处理是界线测绘的重要环节。
应对采集的数据进行预处理、编辑、整理和输出,确保数据处理的质量和效率。
五、界桩埋设与标识设置1. 界桩埋设是土地划界的标志性工作。
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选择合适的地点和方式进行埋设,确保界桩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2. 标识设置是提醒和告知周边群众的重要手段。
应设置明显的标识牌,标明土地权属、利用类型、界线位置等信息,提高公众对划界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六、划界成果提交与审核1. 划界成果是土地划界的最终体现。
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完整的划界成果报告,包括文字说明、图表数据等内容。
山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技术指南(试行)
划界确权工作技术指南
(试行)
目录
1 总则 ......................................................................................................................... 1
2 术语 ......................................................................................................................... 4
2.1 河口线............................................................................................................................4 2.2 外缘控制线....................................................................................................................4 2.3 管理范围........................................................................................................................4 2.4 保护范围........................................................................................................................4 2.5 权属范围........................................................................................................................4 2.6 管理范围线....................................................................................................................4 2.7 保护范围线....................................................................................................................4 2.8 排水沟、顺堤河............................................................................................................5 2.9 桩、牌............................................................................................................................5
河道划界保护实施方案
河道划界保护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河道是自然界中重要的水域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保护水源地、防洪排涝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人类活动的不当干预,许多河道面临着严重的污染、破坏和挤占现象,河道划界保护成为当务之急。
二、划界原则。
1. 生态保护优先原则,在划定河道保护范围时,应以生态保护为首要考虑,尊重自然规律,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
2. 公益性原则,河道划界应以公益为导向,确保公众的合法权益,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3. 综合治理原则,河道划界保护应与水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土地规划等相关工作相衔接,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三、划界标准。
1. 水资源保护标准,根据河道水质、水量等情况,科学确定河道保护范围,确保水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2. 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依据河道周边的生态环境状况,划定合理的生态保护区域,保障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3. 防洪排涝标准,考虑河道的地理地貌特征,划定防洪排涝区域,确保河道周边地区的安全。
四、划界实施步骤。
1. 调研评估,对河道周边的自然环境、人文地理、水资源状况进行科学调研和评估,为划界提供科学依据。
2. 制定方案,根据调研评估结果,制定河道划界保护实施方案,明确划界范围、标准和程序。
3. 公示征求意见,将划界方案向社会公示,并征求相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形成共识。
4. 划定界线,依据公示意见,划定河道保护界线,并进行测绘和标识。
5. 监督管理,建立河道划界保护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划界范围内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五、划界保护效果。
1. 生态环境改善,通过划界保护,促进河道周边的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健康度。
2. 水资源保护,划界保护有利于保护水资源,减少水污染和过度开发,确保水质水量的安全。
3. 防洪排涝效果,科学划界有利于提高河道的防洪排涝能力,减少洪涝灾害的发生。
六、结语。
河道划界保护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防范自然灾害具有重要意义。
县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标界工作实施方案
县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标界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规范县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提高河道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本次县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标界工作的目标是:1.准确、清晰、明确地确定县河道管理范围,建立定期更新的管理范围图件及档案材料,成为实际工作的指南。
2.遵循科学、公正、透明原则,实现统筹兼顾,地域界限清晰,权责界限明确,真正实现县域内河道管理的覆盖全面化和科学化。
3.强化河道管理,使县域内所有河道的水质、生态、水资源等管理工作得以保护和提升,逐步提升县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二、工作内容本次县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标界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1.筹备工作(1)成立项目组,明确主体责任,并制定项目进度计划。
(2)设立工作联络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3)制定县域内河道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相关数据库。
(4)调查研究县内河道的现状、发展历程和地理位置等信息。
2.范围划分和标界工作(1)明确河流界限,寻找界桩或界碑,并在地图上标注。
(2)拍照记录,分类存档。
(3)划定河流管理范围,制定河道管理条例和管理计划,为该河流的后续治理工作提供保障。
3.成果报告阶段(1)编制现状分析以及规划方案。
(2)进行沟通协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3)形成一份完整的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标界成果报告,并公布。
4.管理维护阶段(1)做好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推广,确保管理的公开透明。
(2)在各级政府的指导下,加强河流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河道管理和保护机制。
(3)制定河道保护和管护方案,实行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问题。
三、工作流程1.组织筹备阶段:(1)明确项目组负责人,协调各方面资源。
(2)确定工作联络人,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3)选择设备,构建县域内河道管理信息系统,并建立河流档案库。
2.标志测量阶段:(1)实地勘察,确定河流的实际范围,确定石边线等界碑。
(2)测量工作的技术要求,标准测量标准,保证数据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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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Delimitation Technical Standards Of River Management Scope重庆市水利局二〇一三年七月重庆市水利局文件渝水河〔2013〕45号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局、万盛经开区水务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重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73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开展全市重要河道范围划界工作。
为规范我市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我局编制了《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水利局二○一三年七月八日目次1 前言 (Ⅱ)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2)5 划界标准 (2)6 洪水分析计算 (3)7 测绘技术 (4)8 桩牌设置及制作安装 (6)9 划界成果验收 (7)附录 A (规范性附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实施方案 (9)附录 B (规范性附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报告 (11)附录 C (规范性附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验收鉴定书 (12)附录 D (规范性附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测量基本控制网点之记 (15)附录 E (规范性附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管理线桩(牌)成果表 (16)附录 F (规范性附录)河道管理线桩制作安装标准图 (16)附录G (规范性附录)河道管理线牌制作安装标准图 (16)附录 H (规范性附录)告示牌制作安装标准图 (20)附录 I (规范性附录)告示牌内容 (2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重庆市水利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重庆市河道管理站重庆泓吉水资源咨询有限公司本标准起草人:陈俊文舒金扬谢飞江泽秀吴涛张荣恒李光强周亮谢芸王云冯兴源廖凯鸿毛红兵符富果董世勇刘勇刘岸松许云强洪波王静高道忠刘永松于宝荣徐上峰蔡恒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标准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的工作流程、划界单位的资质要求、划界依据和标准、洪水分析计算、测量技术要求、“一桩一牌”设置技术标准、划界成果验收等具体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50201 《防洪标准》SL44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197 《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GB/T7929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12898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CH1002 《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外缘控制线 The outer line of control指岸线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外缘边界线,一般以河(湖)堤防工程背水侧管理范围的外边线作为外缘控制线,对无堤段河道以设计洪水位与岸边的交界线作为外缘控制线。
3.2 河道管理范围 River Management Scope指河道两岸外缘控制线之间范围。
水行政主管部门为了河流健康、行洪畅通、河势稳定和水利工程安全而划定的河道管理区域。
有堤防且堤防已达标的河道,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管理范围线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等;无堤防或堤防未达标的河道,河道管理范围为满足该河道防洪标准的两岸设计洪水位与地面交线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滞洪区等。
3.3 河道管理线 The river line of the management有河道岸线规划的,河道管理线即河道外缘控制线;无河道岸线规划的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划定河道管理线。
3.4 一桩一牌 One piles and one sign board指在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时现场设置的标志物。
“一桩”指河道管理线桩(牌),“一牌”指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告示牌。
3.5 城市(镇)规划区 Urban planning area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镇)行政区域内因城市(镇)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包括建成区域)。
城市(镇)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镇)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镇)总体规划中划定。
4 总则4.1为统一区县(自治县)在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标准,规范划界技术,保证划界成果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4.2 划界范围:重庆市流域面积100km2及以上河流和流经城镇规划区集水面积2km2以上的河流必须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其它河流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4.3 河道管理范围内洪水分析计算和划界测量工作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洪水分析计算由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水利行业设计资质和水利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承担。
划界测量工作应由具备测绘资质的单位承担。
4.4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应以下列文件为依据:河道岸线利用与保护规划、城镇河道利用与保护规划、流域防洪规划、城市防洪规划及总体规划;洪水分析计算成果;已批准水利工程设计成果;其它相关文件。
4.5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应按以下工作流程进行:1 编制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实施方案(附录A);2 绘制河道管理带状地形图及桩点大断面图;3 在带状地形图上标出河道管理线及管理线桩(牌)点;4 河道管理线桩(牌)点定点放样;5 河道管理线桩(牌)及告示牌制作与安装;6 编制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报告;7 划界成果验收;8 资料整理归档并建立数据库。
4.5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为《××区(县、自治区)×××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报告》(附录B)以及现场设置的“一桩一牌”。
4.6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结束后应由市、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对划界成果进行验收,验收成果为《××区(县、自治区)×××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验收鉴定书》(附录C)。
4.7 划界工作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法规、文件、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执行。
5 划界标准5.1 有河道岸线规划的河段以批准外缘控制线为准。
5.2 无河道岸线规划和无水利工程的河段,以该河段防洪标准设计洪水位与岸坡的交线划定河道管理线:5.3 无河道岸线规划,有水利工程的河段:1 水利工程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中明确了工程管理范围的,按其确定的管理范围划定。
2 水利工程没有初步设计文件或在原设计文件中没有明确管理范围的,按照《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及河道岸线规划编制中的相关规定划定。
6 洪水分析计算6.1 一般要求1 根据工作任务和内容确定计算河段范围。
2 依据分析计算内容,收集整理资料,如缺少必要的资料,应开展调查。
3 根据流域特点、资料情况,选择洪水计算方法进行分析计算。
4 对成果进行合理性分析,确认分析计算成果。
5 完成洪水分析报告。
6.2 资料收集应符合下列要求1 收集流域和周围相关地区水文资料,应收集水文站设站以来的全部系列资料。
2 收集相关的规划报告、分析评价报告、社会经济发展报告、水利工程报告等。
3 收集整理流域水文调查资料,如有必要,应进行补充调查。
6.3 资料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对分析计算采用的水文资料进行可靠性、代表性和一致性分析。
2 对分析计算所需的其他资料应进行整理和综合分析,排除资料中可能存在的错误,确定其可靠性。
3 对于长系列水文资料,应考虑流域下垫面变化等因素,将相关资料进行还原或还现计算,对水文资料进行一致性处理。
6.4 洪水分析计算根据资料情况和洪水分析计算要求可直接引用水利或有关部门的设计资料确定;直接用调查洪水作为设计成果;用实测资料(水位、流量、雨量等)、调查资料或结合地区综合资料作统计或推算确定。
6.4.1 设计洪峰流量的确定1 根据实测资料推算设计洪水1) 直接移用上(下)游水文站设计洪水资料;2)采用面积比例法移用上(下)游水文站设计洪水资料,被移用的水文站设计洪水成果采用频率分析法确定。
2 无实测资料地区设计洪水计算根据计算流域的水文特征、流域特征和资料条件,汇流计算主要采用方法:1) 推理公式法;2)综合瞬时单位线法推求设计洪水。
6.4.2 设计洪水位的确定1 直接用水位资料统计或推算;2 用调查洪水位作为设计水位;3 通过水位流量关系得设计水位:当工程地点或参证站具有可以应用的水位流量关系曲线时,可直接引用。
如果没有实测资料,可以用曼宁公式作断面过水能力计算,点绘水位流量关系曲线,并尽可能结合洪水调查,以利高水部分的定线。
4 水面线法确定:当上下游有设计水位时,水面比降变化平缓的河段可用上下游设计水位连成直线水面线,按河长内插求得设计洪水位。
7 测绘技术7.1 坐标和高程系统规定7.1.1 区域内原则上应采用北京54坐标系、西安80坐标系或重庆独立坐标系的,确实无法采用以上坐标系的也可采用域内乡镇规划的独立坐标系,但一条河流的划界坐标系应统一。
7.1.2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高程原则上应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确无法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时也可以采用流域内乡镇规划高程系统,但一条河流的划界高程系统应统一。
7.2 控制测量技术规定7.2.1 测区引用的起始平面控制点须为五等以上GPS(GNSS)点或导线点,起始高程控制点须为四等以上水准点。
7.2.2 测区内平面基本控制网应根据测区的规模、控制网的用途和精度要求合理选择。
1 城镇或测区面积大于5km2的基本平面控制网不低于二级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或二级导线网的要求;2 其他测区基本平面控制网不低于三级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或三级导线网的要求;3 各控制点高程应不低于五等电磁波三角高程或五等GPS拟合高程的要求。
7.2.3 基本高程控制网应构成一个或若干个闭合环或附合线路,各个闭合环或附合线路的精度均应满足规范相应等级的规定,并进行平差计算。
7.2.4 基本控制网的精度计算及平差计算必须经两人对算复核,并签字确认。
7.2.5 基本控制网的控制点应选择在明显、稳定、易于长期保存的地方,相邻两点应通视,并应埋设标石,一个流域的控制点应统一编号。
7.2.6 基本控制网应绘制平面布置图和点之记;平面布置图和点之记应清楚反应点位坐标、高程。
点之记格式详见附录C。
7.2.7 图根点可采用CORS、RTK、全站仪施测。
当采用全站仪支导线布设图根点时不能超过2站,长度不宜超过300m;若图根支导线点布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附合基本控制网进行平差计算。
7.3 河道管理带状地形图及大断面测(绘)要求7.3.1 有可靠测绘资料成果,可采用现有成果,并注明资料成果来源;确无测绘资料的,应开展必要的地形和大断面测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