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农村宅基地退出调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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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闲置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制度研究》范文

《2024年闲置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制度研究》范文

《闲置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农村人口流动的增加,闲置宅基地问题逐渐凸显。

闲置宅基地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因此,研究并完善闲置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制度,对于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通过对闲置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制度的深入研究,分析现行制度的优势与不足,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二、闲置宅基地的现状及问题当前,我国农村地区存在大量闲置宅基地。

这些闲置宅基地的形成原因多样,包括但不限于农民进城务工、农村人口老龄化、土地规划不合理等。

这些闲置宅基地的长期存在,不仅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还可能引发宅基地的非法转让、侵占等问题,给农村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三、闲置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制度的必要性针对闲置宅基地问题,建立并完善使用权收回制度是必要的。

这一制度可以规范宅基地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同时,通过收回闲置宅基地,可以遏制非法转让和侵占行为,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此外,收回制度还能为农村发展提供更多的土地资源,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现行闲置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制度的分析我国现行闲置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制度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地方性规定等。

这些规定明确了收回的条件、程序和补偿标准等。

然而,现行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例如,部分地区对闲置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不够明确,导致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部分地区在收回过程中存在程序不透明、补偿不合理等问题,引发农民的不满和抵触情绪。

五、完善闲置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制度的建议针对现行制度的不足,本文提出以下建议:1. 明确闲置宅基地的认定标准。

制定详细的认定标准,明确哪些情况下的宅基地可以认定为闲置,为收回工作提供依据。

2. 规范收回程序。

确保收回程序的透明性和公正性,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加强监督和管理,防止权力滥用和违规操作。

3. 合理确定补偿标准。

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的实际需求,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X区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试点示范调研报告

X区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试点示范调研报告

X区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试点示范调研报告农村宅基地和住宅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闱置浪费问题突出。

积被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首次提出,适度放活农村宅基地和农户房屋使用权,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权;其目的在于激活农村土地要素。

近年来,X区积极出台政策和措施,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统一开展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放活闲置宅基地和住宅使用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正是对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有益探索。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一)区位优势X区在关中平原腹地,南依秦岭,从西和南两个方向环拥X市区,山、川、嫄皆俱,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自然环境优美,历史资源丰富,曾是周秦汉唐等十三个王朝的京黑之地,有周代的丰镇遗址、秦代的阿房宫等十大遗址,有翠华山、五台山、X山、清华山等八座名山,有兴教寺、华严寺、香积寺等四十二座寺院,佛教十大宗派的法相宗、净土宗、华严宗、律宗的发祥地均在X。

X区立足于X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区位优势和都市休闲农业发展优势,通过科学规划,紧密结合区位优势、自然条件、文化资源、产业基础、市场需求和群众意愿等因素,分类开展盘活闲置宅基地和住宅利用工作。

针对自然资源、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村庄,通过盘活闲置宅基地和住宅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乡居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对于位置相对偏远、资源比较匮乏的村庄则重点发展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收到良好的成效。

(二)盘活利用现状X区总面积1583平方公里,实际管辖16个街道232个行政村84个社区。

农村闲置房情况汇报材料

农村闲置房情况汇报材料

农村闲置房情况汇报材料近年来,我市农村闲置房屋的情况日益严重,给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和农民生活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农村闲置房的现状,特向相关部门提交如下汇报材料:一、农村闲置房的现状农村闲置房主要集中在老旧村庄和人口外流较为严重的地区。

这些房屋大多数是农民迁徙到城市或其他地区后留下的宅基地房屋,也有部分是因为农民家庭人口减少或者经济条件改善而搬迁至新建的房屋而闲置下来。

这些闲置房屋占地面积较大,数量众多,严重浪费了土地资源,也给周边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二、农村闲置房的影响农村闲置房的存在,一方面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另一方面也影响了农村的整体环境。

这些闲置房屋多年不维护,已经出现了老化、倒塌等问题,给周边环境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同时,这些房屋的存在也给农村的整体形象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不利于当地的农村旅游和乡村振兴。

三、解决农村闲置房问题的建议针对农村闲置房的现状和影响,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 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农民合理利用闲置房屋,推动宅基地流转和集约利用。

2. 加大对农村闲置房的维护和修缮力度,通过政府扶持和资金补贴等方式,帮助农民对闲置房进行维修和改造,提高房屋的使用率和安全性。

3. 加强对农村闲置房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加强对闲置房屋的监管和维护,确保农村房屋资源的合理利用。

4. 加强对农村闲置房的宣传和引导,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农民对闲置房利用的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闲置房的改造和利用。

四、结语农村闲置房的问题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难题,需要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得到有效解决。

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一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农村闲置房问题的解决,为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关于探索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工作的总结

关于探索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工作的总结

标题:探索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政策的评估与展望在我国大陆地区,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政策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允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户。

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解决农村宅基地闲置、规范土地流转、促进乡村振兴具有积极意义。

本文将对这一政策进行深度和广度的评估,探讨其价值和影响。

一、政策内容和背景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政策是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部分,旨在加快农村宅基地的流转,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根据这一政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并将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户。

政府将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包括土地流转补贴、转让税费减免等,以鼓励农户参与。

二、政策的深度评估1. 政策的意义和价值: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政策有利于解决农村宅基地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问题,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这一政策也有助于提高农村土地的流动性,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通过政策的实施,可以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2. 政策的实施情况:目前,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政策在一些地区已经得到积极推进和实施。

一些地方政府采取了多种激励措施,包括提高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简化宅基地流转手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3. 政策的问题和挑战:然而,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政策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些农户对于土地流转缺乏信心,担心退出后如何安置,导致参与意愿不足。

一些地方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流转补贴不足、政策宣传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政策的效果。

农村宅基地流转市场仍不够活跃,需要进一步破解流转难题。

三、政策的广度评估1. 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政策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关系:这一政策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部分,是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重要举措。

通过农村宅基地的流转,可以促进农村资源的集约利用,推动乡村经济的发展。

2. 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政策的社会影响:随着政策的实施,可以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农民的土地使用效率,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调研报告:农村宅基地流转存在问题及建议

调研报告:农村宅基地流转存在问题及建议

调研报告:农村宅基地流转存在问题及建议调研报告:农村宅基地流转存在问题及建议农村宅基地和住房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

立足农村实际,推进农村宅基地流转,是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的有效途径,对于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我区农村宅基地现状2016年以来,我区按照国家部署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截至2021年9月,全区农村宅基地共340.41万宗,应登记发证274.2万宗,已登记发证262.28万宗。

2015年至2019年伊宁市列入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2020年至2022年伊宁市、奇台县列入全国新一轮改革试点。

2018年以来,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按照国家关于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实际探索出一条盘活宅基地之路。

(一)试点地区宅基地流转情况。

伊宁市通过明确农村宅基地不同流转方式对应的流转范围等灵活方式,鼓励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试点成效明显,助推乡村经济发展。

奇台县创新“闲置宅基地+现代农业”“闲置农房+民宿经济”等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符合实际的产业;有效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调节金,壮大集体经济;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和宅基地抵押权能,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二)乌尔禾区经验做法。

一是强化产业带动,找准改革突破口。

在农民身份不变、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不变、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变的前提下,引进社会资本发展集旅游民宿、民俗文化、休闲农业为一体的“西部乌镇”文化旅游产业项目。

二是做好安置转移,解决群众后顾之忧。

根据群众不同诉求,提供自行安置、购房安置和养老安置三种方式供农户选择。

三是守住改革底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精细评估农户资产,“一户一策”制定收益方案,实现长期稳定增收。

二、困难和问题(一)大面积的宅基地流转面临政策因素制约。

目前,我区农村宅基地流转,受转让范围、租赁期限、产权不明晰、福利制度不完善等政策限制,难以实现大面积流转。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退出机制研究―以温州地区为例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退出机制研究―以温州地区为例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退出机制研究―以温州地区为例摘要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巨大的提升,但快速城镇化不仅造成了“空心村”的出现,也使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出现了非正常的“双增长”现象。

城镇发展建设、农村宅基地建设每年都需要大量的土地指标支持,这不仅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土地利用结构的失衡,加重了土地供应的压力,更不利于农村的合理可持续发展,不利于农业产业的安全保障。

因此,在土地资源管理方面迫切地需要建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退出机制,以促使违法占用(超面积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收回,促进闲置的合法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有偿退出。

本文通过农民建房宅基地需求问卷调查、宅基地调查数据统计、相关政策分析的方式,根据对温州市农村宅基地利用情况进行的分类汇总、法律法规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的综合分析、其他省市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先进经验,指出了目前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覆盖率不高、“无宅”和“一户多宅”现象并存及宅基地上房屋闲置现象较为普遍的客观事实,依据目前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主要政策、闲置宅基地为退出提供了有利条件以及宅基地使用权退出为专项建设提供大量的用地空间,提出了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可行性、必要性,并结合国土资源行政部门的日常工作及区域农村的差异性分析出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率不高、政策与农村差别化不适应、村庄规划的缺失、退出方式及刚性约束制度薄弱、分配和退出制度不完善等因素是造成宅基地使用权退出难的主要障碍。

通过上述各种类型的分析研究,并基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退出机制的建立,本文根据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主导、实施主体不同将退出方式分为政府实施、集体经济组织实施、企业实施和市场配置四个类别,根据宅基地使用权退出是否涉及补偿将退出程序分为无偿退出、有偿退出两类,并根据宅基地使用权退出补偿的形式不同、对象不同进行分类以及探索多元化补偿方式的需求,同时结合温州市“三改一拆”专项工I作目前的进展、乐清市农房流转经验,以及温州市近年来出台的农村产权交易和配套的保障性政策文件进行研究,提出了关于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三点政策性建议:完善宅基地相关产权确权登记基础、制定科学农村规划布局、合理界定政府角色。

闲置土地调研报告

闲置土地调研报告闲置土地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和背景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地区出现了大量的闲置土地。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闲置土地的现状、利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为政府相关部门和农民提供科学的建议和决策参考。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法,调查了10个村庄的闲置土地情况,并对部分农民进行了采访。

三、调研结果1.闲置土地现状本次调研发现,参与调查的10个村庄共有闲置土地面积达到1000亩。

这些闲置土地大部分位于村庄边缘,且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

2.土地利用情况在调查的闲置土地中,有部分被农民私自使用,用于种植一些蔬菜、水果等短期经济作物,但利用率较低。

还有部分闲置土地被用于养殖业和农家乐等非农业用途。

3.存在问题及原因(1)土地承包制度问题:由于土地承包制度长期以来以家庭为单位,导致部分土地闲置难以有效利用。

(2)资金和技术问题:农民对于种植技术和投入资金的不足,使得闲置土地无法进行高效利用。

(3)缺乏政策支持:政府在闲置土地利用方面缺乏有效政策支持和引导,导致农民缺乏积极性。

四、建议和改进措施(1)加强土地流转和承包制度改革,将土地承包从家庭单位转变为农户单位,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

(2)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和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技术水平和意识,推广科学种植、养殖和农业服务等现代农业经营模式。

(3)政府提供财政资金和技术支持,鼓励农民进行农业综合开发和适度规模经营。

(4)加强与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机构合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市场渠道,促进农民利用闲置土地增加收入。

五、总结本次调研发现了闲置土地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了一些改进措施和建议,希望能够引起政府和农民对于闲置土地利用的重视,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实现农村闲置土地的有效利用,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关于Z市闲置农房调研报告

关于Z市闲置农房调研报告Z市是一个发展较为繁华的城市,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农村地区越来越多的农房被闲置,不仅浪费了资源,也给城市和农村带来了一些问题。

为了了解和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进行了一次对Z市闲置农房的调研。

调研显示,Z市的闲置农房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其中以近郊的闲置农房数量最多。

这些闲置农房由于地理位置较为偏远,交通不便,不适宜作为农民居住,导致闲置问题突出。

此外,一些老旧的农房由于条件较差,农民放弃居住而造成闲置。

闲置农房给农村地区和城市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

首先,闲置农房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占用了本可以利用的土地资源,不利于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农业生产。

其次,闲置农房给农民带来了经济负担,农民需要支付房屋税、维护费等费用,对于经济状况较差的农民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此外,闲置农房也给城市的住房问题带来了影响,城市人口增长导致住房需求的增加,而闲置农房的存在却造成了住房资源的闲置。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

首先,应该加强对农房的维护与修缮,使其具备正常居住条件,吸引农民居住。

其次,可以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农民将闲置农房改造成农家乐、民宿等形式,提高其经济效益。

同时,可以引入互联网思维,推动农房的数字化发展,将闲置农房进行信息化整合,提高其利用率。

另外,政府还可以出台一些针对农房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

在实施上述方案的同时,也需要加强农村地区的规划与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避免浪费。

政府还可以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升农村交通、供水、供电等基本设施,吸引农民居住并促进农村地区的发展。

另外,还可以加强对农民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农民对闲置农房利用的认识与积极性。

总之,Z市闲置农房问题不仅对农村地区造成了资源浪费和经济负担,也给城市住房问题带来了影响。

通过加强对农房的维护与利用,改善农房的居住条件和经济效益,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农村地区的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才能够解决这个问题,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闲置土地调研报告

闲置土地成因暨合理运用调研汇报[摘要]通过对****镇辖区内农村土地闲置调查旳记录, 发现均出现不一样程度旳土地闲置现象并且从农村闲置土地旳概念入手, 分析了闲置土地旳危害、成因和对策, 实现农村闲置土地旳盘活运用。

并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和土地租赁, 做到最大化运用闲置土地。

[关键词]盘活闲置土地成因适度运用参与人: 王**** 王****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财富之母, 关系国计民生, 支撑千家万户, 影响千秋万代。

我国土地, 尤其耕地资源稀缺, 在不到世界10%旳耕地上, 承载着世界22%旳人口, 我们面临旳人多地少旳矛盾是极为锋利和突出旳。

“寸土寸金”, 在我国广为流传、家喻户晓。

首先说我国土地稀缺, 应当爱惜;另首先, 土地却被任意挥霍。

土地闲置现象就是目前其中一种突出旳问题。

节省集约用地, 是目前严格土地管理, 实行土地精细化管理旳重要环节, 也是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 建设节省性社会, 有效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旳重要措施之一。

盘活闲置土地是节省集约用地旳一项重要举措。

一、闲置土地旳概念闲置土地, 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后, 未经原同意用地旳人民政府同意, 超过规定旳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旳建设用地。

专家学者认为所谓“闲置土地”, 是指空闲搁置而未得到运用旳土地。

通俗地说, 闲置即抛荒。

农村闲置土地又可分为农业闲置土地和非农建设闲置土地。

衡量农地闲置与否, 一般以重要农作物旳生长周期为准。

假若某块农田已抛荒六个月以上, 则就可称其为闲置地。

二、土地闲置旳危害农村土地闲置不仅挥霍了宝贵旳土地资源, 同步也加剧了人地矛盾。

土地闲置将会导致耕地旳质量下降, 由于一旦农业生产停止后, 裸露旳田土抗蚀能力减弱, 土壤物理性质变差。

一旦自然灾害发生, 不仅使闲置土地旳生产功能衰退甚至损失, 同步对周围非闲置土地资源也产生严重旳影响,生态环境受到严重旳破坏, 也给农业生产带来极大旳危害。

三、闲置土地基本状况及成因*****镇目前各类闲置土地约640余亩, 多为农业企业破产后旳闲置及原各村居遗留旳村小学及停产停业旳工矿企业。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分类-退出”模式构建研究》范文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分类-退出”模式构建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宅基地作为农村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使用权的流转对于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的财产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当前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存在诸多问题,如流转方式单一、管理机制不健全、权益保障不足等。

因此,构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分类-退出”模式,对于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与问题当前,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流转方式单一,主要以出售、出租为主,缺乏多样化的流转方式;二是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管和评估机制;三是权益保障不足,农民在流转过程中的权益容易受到侵害。

这些问题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效率低下,阻碍了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分类-退出”模式的构建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构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分类-退出”模式。

该模式将宅基地使用权分为经营性宅基地和非经营性宅基地两大类,针对不同类别的宅基地使用权,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和政策支持。

具体包括:1. 经营性宅基地的分类管理经营性宅基地主要指用于经营活动的宅基地,如农家乐、民宿等。

对于这类宅基地使用权,应采取更加灵活的流转方式,如股权合作、租赁等。

同时,应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对宅基地的经营价值进行评估,以便为农民提供合理的价格指导。

此外,还应加强监管,确保经营性宅基地的合理使用和权益保障。

2. 非经营性宅基地的退出机制非经营性宅基地主要指用于农民自住的宅基地。

对于这类宅基地使用权,应建立退出机制,鼓励农民在满足自住需求的前提下,将多余的宅基地退出并参与流转。

退出机制可以包括经济补偿、土地置换等方式,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土地产权意识,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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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农村宅基地退出调研材料
农村宅基地的退出与利用
浮山县国土资源局

随着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程,各类非农建
设都需要占地,耕地面积急骤减少。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国家的土地管理政策越来越严格,使土地供需矛盾持续突
出。与此同时,大量农民从农村转入城市,从交通困难的区
域涌向公路沿线,造成农村宅基地闲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居民
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同时也对新审批的农村居民宅基
地面积标准予以了界定。
面对国家对各类非农建设占地指标的严密控制,看看农
村闲置宅基地的“清闲”,是那么的不合节拍。如何使农村
闲置宅基地得到合理利用,已成为一个提上议事日程的问
题,现就以浮山县农村宅基地利用状况为基础作一肤浅思
考,供领导及同行业人士参正。
一、宅基地现状
浮山县地处临汾盆地东沿的山区,全县人口13万,据土
地第二次调查结果显示,全县农村居民住宅用地面积
56206.94亩,人均占地0.51亩,是国家规定村镇标准的2倍
多。
(一)闲置宅基地不断增多
由于传统习惯,农村许多旧宅基地的面积普遍较大。过
去每家每户普遍有车马禽畜、缸罐农具等,随着农业机械化
的不断推广和普及,这种情况已成为历史,大宅基地已然是
一种奢侈。除此之外,由于种种原因,致使农村宅基地闲置,
亦或形成新的土地资源浪费。
1、扶贫移民搬迁。国家连续几年实施扶贫移民搬迁政
策,解决贫困山区村民吃水难、走路难、就医难、上学难等
实际生活困难,有计划地农民居住地进行搬迁,形成整村宅
基地闲置。目前浮山县已全部搬迁的涉及6个乡(镇)15个
行政村,闲置居民点面积902.9亩;部分搬迁的涉及9个乡
镇42个行政村,闲置居民点面积2202.6亩;预搬迁的涉及
13个行政村,与正在实施搬迁的加起来,搬迁后可形成闲置
居民点面积1926.5亩。
2、地质灾害避险。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起,采矿业在
县内掘起,成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支柱,但同时也导致地质灾
害隐患的形成。因地质灾害避灾避险,需当地居民搬迁的涉
及4个乡镇6个行政村10个自然村,原居民点占地面积453
亩。目前有的村庄已搬迁,有的正在搬迁。
3、新农村建设。有一些村庄,在政府的引导下,加快
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重新规划新村址,建设新农村,逐步
撤离旧村庄,形成一个个“空心村”、沿路“线状村”,使旧
村居民点渐渐闲置。
4、其它原因形成。有的农民因孩子上学、进城务工等
原因,长期不回村居住,少数留守孤寡占居大片居民区,形
成宅基地面积浪费。有的农民另辟新居,连农田都转包于他
人,对村内住宅放弃管理,宅基闲置。对于有的山区村民,
有住宅无院墙,虽不能算作超占,但已是事实上的占用,是
另一种浪费现象。
(二)违法建房难制止
由于宅基审批日益规范,国家计划占地指标紧缺,一些
农民等不得审批手续办下来,为了抢占地理位置,就想方设
法搞违法建筑,与国土、住建等部门玩猫腻,尽管各职能部
门执法人员疲于奔命,但常常也是望房兴叹。尤其是稍偏僻
的地域,等巡查人员发现,违章建筑已悄然矗立。有的村庄,
违法建房集中连片,形成规模。卫片执法检查,对于实际的
工作,也限于事后检查,难以从源头遏制。由于是违法建设,
大都没经过合理的规划,只顾先占先得,结果前扭后错,形
成土地面积的浪费。
二、闲置宅基地整治历程
过去,主要从政策法规的宣传方面抓起,加强基层干部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不断唤起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的意识;坚持土地执法巡查,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开展
违法违规建设建筑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逐步规范居民宅基地占地行为。
如今,在农村居民宅基地过程中,我县对申请宅基地的
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对原住宅面积已超过新批宅基地面积标
准的一倍以上的,对于卖出或出租住宅后申请新批宅基地
的,坚决不予办理新宅基地占用手续。对于确需办理宅基地
审批手续的,首先告知并由申请人做出建设新宅基地后,及
时退出原宅基地的承诺。
为限制新批办宅基地批非占耕、批甲占乙、批少占多等
行为发生,浮山县实行宅基地审批“三到场”,即基层国土
资源管理所批前到场审查,批后到场放线,建后到场验收。
对新批建宅基地形成强大制约力,减少了占地浪费。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供需矛盾日益
突出。为进一步盘活闲置土地,去年以来,我县从实际出发,
对全县闲置居民点进行调查,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
策的推行,经县政府同意,编制完成了浮山县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方案,且通过省政府批准。目前已完成增
减挂钩项目区实施方案与复垦设计,通过市、省专家评审。
根据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了天坛、响水河、北王、
槐埝、东张5个乡镇的7个行政村的折旧区;结合地质灾害
搬迁、扶贫移民搬迁、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发展,经过组织专
家和有关人员进行论证、听证,确定了安置建新区和城镇/
项目建新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全县建设用地供需矛盾,
为确保县重点工程落地、促进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培育,确
保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打下
了坚实的基础。
三、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村民退出宅基地后,宅基地虽然是集体所有,但住
房却是属于村民私有财产,房产不作处置,宅基地重新利用
就有一定的困难。
2、村民宅基地退出后,要想重新利用,就需要整治,
整治离不开投资,投资什么时候到位是摆在闲置宅基地恢复
利用面前的现实问题。
3、农村宅基地的退出,一般不是统一性的,而是分村、
分组、分户零星分散的退出,时间与位置不确定和不统一,
使得农村闲置宅基地重新利用不容易。
四、农村宅基地退出设想
1、由专业部门根据农村山水林田路等具体地形地貌特
点制定农村发展长远规划,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宗旨,明确
分区(农业区、工业区、居住区等),统筹安排用地。居住
区集中连片,为统一供水、供电、采暖、就学、就医等创造
条件。
2、闲置宅基地的利用,由政府牵头,个人筹资(或以
工代款),政府补贴,企业赞助,部门监督,统一建设。根
据现实需要,因地制宜,分村制定建迁计划,逐步安排迁入
新居,有序安排退出旧宅。村集体经济组织聘请资质单位对
旧宅基地上的私有房产等附着物评估算价,合理补偿。旧宅
由村集体统一复垦整治、管理使用。
3、征求并听取村民意见。不要求时间进度,只要求统
一管理。进入新宅基由村集体设置统一条件,有序安排。
201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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