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闲置问题探析

合集下载

农房闲置的形成及盘活策略思考

农房闲置的形成及盘活策略思考

农房闲置的形成及盘活策略思考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地区的人口逐渐外流,农房闲置现象日益严重。

这些闲置的农房不仅浪费了资源,也给农村地区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如何盘活农房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成为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农房闲置的形成原因,并提出盘活农房资源的策略思考。

一、农房闲置的形成原因1. 人口外流加剧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选择外出打工或者定居在城市,导致农村地区的人口大量外流。

这使得农村地区的农房面临闲置的局面。

2. 农房老化破败部分农村地区的农房由于年久失修,已经老化破败,无法生活居住。

农户不得不选择外出打工,而闲置的农房也成为安全隐患。

3. 传统农业生产模式转变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不断发展,部分农房的用途已经发生改变。

原来用于存粮或养殖的农房如今已经不再使用,成为了闲置的资源。

二、盘活农房资源的策略思考1. 开发农家乐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旅游已经成为了一种时尚。

利用闲置的农房开发农家乐,提供农民丰富多彩的农村旅游项目,可以有效促进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

2. 发展农业生态观光农村地区的环境资源丰富,适宜发展农业生态观光项目。

利用闲置的农房建设生态观光农庄,打造田园风光,吸引游客前来观光旅游,增加当地的收入来源。

3. 推动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是当前国家鼓励的发展方向,可以利用闲置的农房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项目,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政策来激励农村居民利用闲置农房进行创业,吸引更多的人回流到农村发展。

4. 科技农业产业园利用闲置的农房建设科技农业产业园,集中发展高科技农业项目,推广先进的种植技术和养殖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拓展农村经济发展的空间。

5. 农村民宿随着人们对乡村生活的向往,农村民宿成为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

可以利用闲置的农房发展农村民宿,提供给城市人们度假休闲的场所,增加当地的收入来源。

盘活农房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政府、企业和农民共同努力。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有很多,以下是一些常见问题及对策:
1. 土地闲置浪费:许多农村宅基地被闲置或仅用于种植庄稼,未能充分发挥其
潜在价值。

对策包括推动农村土地流转,鼓励农民将宅基地出租或出售给有发
展意愿的农民或企业,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2. 建设规划不合理:一些农村宅基地建设缺乏规划,导致杂乱无章、空间浪费。

对策是加强农村规划管理,制定合理的宅基地利用规划,合理规划建筑面积和
布局,确保农村宅基地的有序发展。

3. 缺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许多农村宅基地缺乏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如道路、供水、供电、垃圾处理等。

对策包括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

4. 缺乏创新的利用方式:一些农村宅基地利用方式单一,缺乏创新。

对策是鼓
励农民发展农家乐、农产品加工等农村旅游和农业产业,提升农村宅基地的经
济价值。

5. 土地承包问题:一些地方存在宅基地承包经营权不明晰、流转困难等问题,
限制了宅基地的有效利用。

对策包括完善宅基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明确权益归属,简化流转手续,鼓励农民流转宅基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综上所述,解决农村宅基地利用问题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农民的积极参与,
通过加强规划管理、推动土地流转、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鼓励创新利用
方式以及完善土地承包制度等措施,可以促进农村宅基地的合理利用和农村经
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问题一:宅基地闲置问题农村宅基地闲置是当前农村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方面,由于农村人口流失和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很多农户不再居住在宅基地上,导致宅基地闲置;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明确、流转困难等问题,许多农户没有充分利用自己的宅基地。

对策一: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为了解决宅基地闲置问题,需要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

首先,要明确农户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确保农户有充分的使用权,可以自由支配宅基地的使用权。

其次,要加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保护,建立健全宅基地产权登记制度,确保农户的宅基地使用权得到法律保护。

同时,要加强对宅基地流转的管理,鼓励农户将闲置的宅基地流转给有需要的农户或外来务工人员,提高宅基地的利用率。

对策二:加强宅基地规划管理为了提高宅基地的利用效益,需要加强宅基地的规划管理。

首先,要制定宅基地规划,合理规划宅基地的用地结构和布局,确保宅基地的合理利用。

其次,要加强对宅基地的管理,建立宅基地管理机构,负责宅基地的规划、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宅基地的巡查和检查,确保宅基地的合法合规使用。

同时,要加强宅基地的建设和配套设施的建设,提高宅基地的功能和服务水平,吸引农户回到宅基地上居住。

问题二:宅基地违法建设问题农村宅基地违法建设是当前农村面临的另一个重要问题。

由于农村宅基地的规划管理不严格,许多农户在宅基地上违法建设,导致宅基地的合法性和规划性受到严重影响。

对策一:加强宅基地规划审批为了解决宅基地违法建设问题,需要加强宅基地的规划审批工作。

首先,要建立健全宅基地规划审批制度,明确宅基地规划审批的程序和要求。

其次,要加强对宅基地规划审批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宅基地的规划审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同时,要加大对宅基地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恢复宅基地的合法性和规划性。

对策二:加强宅基地管理和监督为了防止宅基地违法建设的发生,需要加强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

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指导意见

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指导意见

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指导意见大家好,今天我们来谈谈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盘活利用问题。

这个问题在我们国家一直都比较严重,尤其是在农村地区。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很多农村人口涌向城市,导致农村土地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指导意见,希望能够让这些闲置的土地和房屋得到合理的利用,为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下面我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来谈谈这个问题。

一、理论分析1.1 闲置宅基地的定义和现状闲置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个人依法取得的,但长期未用于建设住宅或者其他生产、生活的农村土地。

闲置宅基地的存在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农村人口外流,导致土地闲置;二是土地流转不畅,导致土地闲置;三是土地规划和管理不善,导致土地闲置。

据统计,我国农村闲置宅基地面积已经超过了3亿亩,占到农村总土地面积的四分之一。

1.2 闲置住宅的定义和现状闲置住宅是指农村居民依法取得的,但长期未用于居住的房屋。

闲置住宅的存在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农村人口外流,导致房屋闲置;二是土地流转不畅,导致房屋闲置;三是土地规划和管理不善,导致房屋闲置。

据统计,我国农村闲置住宅面积已经超过了1亿套,占到农村总房屋面积的三分之一。

1.3 盘活利用的意义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对于解决农村土地和房屋的闲置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可以为农民增加收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

可以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实践探讨2.1 政策支持为了推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盘活利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指导意见。

比如,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作用;加强土地流转市场建设,促进土地流转;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土地整治和开发利用等。

2.2 典型案例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是一个典型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案例。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原创版)目录一、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1.宅基地使用权证和地籍档案不齐全2.宅基地转让限制3.空板无房的宅基地买卖禁止4.成为村民的条件和程序复杂二、农村宅基地利用的对策1.完善土地登记制度2.健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机制3.严格宅基地申请和审批程序4.简化成为村民的条件和程序正文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宅基地使用权证和地籍档案不齐全。

有些农村宅基地虽然有土地使用证,但却没有相应的地籍档案。

这种情况被称为“有证无档案”。

由于国土局作为土地管理部门,机构合并及业务承袭,国土局应该负起责任,不能忽悠老百姓,说没档案就一推了事。

其次,宅基地转让限制严格。

农村宅基地转让只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进行转让和买卖,而不能对外部人员转让。

这意味着宅基地的流通性受到很大限制。

再者,空板无房的宅基地买卖被禁止。

土地不能买卖,只能跟房屋一起转让。

因此,空板无房的宅基地是禁止买卖的。

最后,成为村民的条件和程序较为复杂。

需要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三分之二票同意后,由村里出证明,到乡派出所开户口准入证,凭此证办理户口迁移证,回来落户。

这一过程较为繁琐,限制了农村宅基地的充分利用。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对策:首先,完善土地登记制度。

土地管理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宅基地使用权证和地籍档案的管理,确保宅基地的合法性和流通性。

其次,健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机制。

政府应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为宅基地的转让提供便利。

再者,严格宅基地申请和审批程序。

对于申请宅基地的村民,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确保宅基地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最后,简化成为村民的条件和程序。

政府可以适当放宽村民身份的申请条件,简化申请和审批程序,方便更多人享受到农村宅基地的政策红利。

农村宅基地基本情况分析及对策建议

农村宅基地基本情况分析及对策建议

农村宅基地基本情况分析及对策建议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的用地,宅基地制度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宅基地的管理和利用情况与农村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等密切相关。

本文将从宅基地的基本情况出发,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分析1.宅基地规模有限。

由于宅基地是农村集体土地的一部分,宅基地面积有限,很难满足农村居民住房建设需求。

2.宅基地规划不合理。

在一些地方,宅基地规划不合理,地块分割过多,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3.宅基地管理不规范。

一些地方存在宅基地闲置、流转不畅等问题,导致大量宅基地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4.宅基地权属不明。

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宅基地的权属不明,造成纠纷难以解决。

二、对策建议1.优化宅基地规划。

制定科学合理的宅基地规划,合理划定宅基地面积和数量,解决农村居民住房建设需求。

2.强化宅基地管理。

加强宅基地使用权管理,建立健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机制,鼓励宅基地流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确保宅基地权属明晰。

加强宅基地权属登记工作,推进权属确权工作,解决宅基地权属不明问题,确保农民合法权益。

4.提高宅基地建设质量。

加强宅基地建设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建设质量,确保农村居民住房的安全和舒适。

5.鼓励农民发展农业产业。

通过宅基地流转,鼓励农民发展农业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6.加强宅基地规划的统筹。

在规划宅基地时,要考虑到农村发展的整体需求,合理划定宅基地的位置和数量,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

总之,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改善的重要保障,但目前存在的问题还不容忽视。

需要政府加强管理,改善宅基地规划,确保宅基地的合理利用,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农村闲置土地盘活存在的制约因素及对策建议

农村闲置土地盘活存在的制约因素及对策建议

农村闲置土地是指在农村地区未被有效利用的土地资源,其存在既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也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

盘活农村闲置土地已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盘活农村闲置土地却面临着诸多制约因素,需要深入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存在的制约因素1. 土地流转困难农村闲置土地的盘活与流转一直是一个难题,传统的土地流转方式单一,缺乏有效市场化运作,加之部分地区存在着土地流转难、费用高等问题,使得农村闲置土地的盘活面临较大困难。

2. 农民对土地情感依恋由于农村土地多由乡村人家祖祖辈辈流传,农民对土地情感上有着特殊的依恋,对于土地流转持保守态度,这使得农村闲置土地难以盘活。

3. 土地流转市场化程度不高目前在一些地区,由于农村土地产权划分不清,土地流转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导致了流转难度增加。

二、对策建议1.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针对农村闲置土地盘活面临的问题,应当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程度,降低流转成本,鼓励农村土地盘活。

2. 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宣传应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农民对土地市场化流转的理解和认可,提升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程度。

3. 注重农村土地产权保护为了促进农村闲置土地的盘活,应加强农村土地产权保护工作,明确土地产权,为土地流转提供保障。

4. 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可以依托政府评台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为农村闲置土地的盘活提供有力支持。

5.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政府应当增加对农村闲置土地的盘活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各类土地盘活项目的实施。

总结:农村闲置土地的盘活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面临着多方面的困难与挑战。

只有针对存在的制约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方能有效推进农村闲置土地的盘活工作,从而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6. 制定土地流转奖励政策政府可以制定土地流转奖励政策,对于愿意流转出闲置土地的农民给予一定的奖励,以激励农民积极参与土地流转,减少流转的难度,推动土地盘活进程。

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困难和建议

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困难和建议

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困难和建议干这行这么久,今天分享点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经验。

咱先说这困难啊。

首先呢,村民的观念就不好搞。

很多村民对宅基地有特殊的感情,觉得这是祖上传下来的地,哪怕空着也不愿意拿出来盘活,认为那就不是自己家的地了。

我之前去村里和一位大爷谈,说想把他家闲置的宅基地做点旅游开发相关的利用,大爷一听就不愿意了,说啥都不干,还说这地留着以后给他儿子孙子呢,我能理解这种感情,但这确实是个大阻碍。

还有呢,就是政策方面有些让人头大的地方。

政策解读起来太费劲了,各种条文各种规定,一会儿这个符合条件,一会儿那个不符合的。

我记得有个项目,我以为按照某条政策能顺利实施宅基地的盘活利用,结果到中间环节才发现,有一个小细节没理解对,就卡在那儿了,整个项目进度都受影响。

哦对了还有,有的政策在不同的地方执行起来差别可大了去了。

在这个村行得通的到了隔壁村就不行了。

资金也是个大问题。

农村吧,本身就不容易吸引外边的投资。

你看啊,要盘活宅基地搞建设,不管是搞民宿也好,搞小型加工厂也好,都得先投入不少钱。

但是很多投资者觉得农村风险大,不愿意往这儿砸钱。

我遇到一个在农村想盘活宅基地做特色手工坊的朋友,他自己钱不够,找了一圈投资人都没人愿意跟他合作。

那说到建议呢,我觉得宣传得跟上。

得给村民讲清楚盘活的好处。

比如说可以给他们举例子,邻村有哪家把闲置宅基地租出去做农家乐后,每年收入多少,生活改善多少。

让他们实实在在看到利益。

对于政策呢,我感觉政府部门得加强指导。

最好弄个专门解读政策的小组之类的,有啥疑问可以直接去问。

就像我们上学的时候有老师答疑一样。

不过我也知道这可能不太容易实施,毕竟资源有限。

但是可以考虑让有经验的人做线上的咨询答疑啥的。

在资金方面,地方政府是不是可以有一些补贴性的政策呢?或者牵线搭桥让银行给一些低息贷款啥的。

我记得有个地方政府就是这么做的,他们拿出一部分资金优先扶持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的项目前期运转,吸引了不少投资者的目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村宅基地闲置问题探析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土地资源的日益稀缺,宅基地闲置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本文从宅基地闲置的现状入手,分析了引发这一问题的诸多原因,包括整个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形成的历史、社会原因,并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完善相关制度。

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闲置
宅基地是农民安生立命之所。

我国法律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

然而,目前我国宅基地闲置问题日益严重,长此以往,将引发诸多社会矛盾。

一、宅基地闲置问题现状分析
1、“一户多宅”原因分析
法律对人的行为具有指引和预测作用。

通过法律规定,人们可以知道自己行为的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做出判断和决定。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可以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并且长期占有,而一旦出租、出卖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就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

这种制度设计更像是一场利益权衡的博弈。

尤其在土地资源日益稀缺的今天,宅基地使用权取得的无偿性本身必然会导致一种“白占”心理的滋生。

于是法律设计了“一户一宅”制度,以期实现社会公平。

但是,法律并没有对“户”作出明确规定,具体的评价标准是什么,以什么为依据,这些问题都
没有解决,概念不明晰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漏洞。

同时,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管理,实际在宅基地的申请过程中,村干部起了决定性作用,“人情宅基”大量存在。

基于上述原因以及继承等因素,一户多宅的现象普遍存在,虽然农村人口呈下降趋势,但宅基地的总量却逐年增加。

2、宅基地闲置的原因分析
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加快,大量农民涌入城市购房,在村内需要规模化养殖或开小型企业的农户有的农民大多选择在村庄外围建造房屋,因为村庄外部空地面积大,与外界联系多,这些因素都导致了村内住宅的空置。

一方面,立法者为了保障农民最基本的居住权利,用制度把宅基地置于法律的保护罩之下,宅基地使用权一旦放弃将不复存在,在没有流转市场的立法前提下,导致所有有新宅基或者已经在城市购房的农民宁愿将原来的宅基闲置。

另一方面,农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因为没有使用期限,宅基地的管理者也没有收回的法律依据,只能任凭其闲置。

3、宅基地闲置引发的问题
笔者发现,除去孤寡老人去世后的宅基地收归集体外,只要批准的宅基地即使闲置多年也无一收回。

大量闲置的宅基地造成了土地这一宝贵资源的浪费,不符合民法上的物尽其用原则;废弃的房子无人管理,破旧不堪,造成了农村布局混乱,成为发展的阻力;另外,随着农村土地的日益紧张,必然会产生使用权的纠纷。

二、现阶段宅基地制度成因分析
1、宅基地归集体所有的原因分析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也决定着生产资料的分配制度,以及保障这种分配秩序的法律,从而决定着人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选择。

我国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也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
段的必然结果,包括土地在内的生产资料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正是所有制性质决定的,进而在此框架内制定法律规范。

因此,宅基地作为一种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是必然选择。

然而,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束缚受到了越来越强烈的冲击,面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出现诸多的问题,有学者提出借鉴国外私有化的土地制度,将土地流转市场完全放开。

这种用私有制取代公有制的想法,虽然最能激发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使土地获得最大限度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但即使简单从操作层面来看,必然会遇到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这种摧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想法显然是不切实际也不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

2、限制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原因分析
在各国宪法中,生存权都被作为公民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权利加以保障。

从原始社会至今,土地一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人民依靠土地耕耘繁衍,进化发展,尤其是在寸土寸金、人地矛盾日益突出的今天,土地更可以说是一种稀缺资源。

在公平与效率的价值衡量之间,法律选择了前者,用强制手段保障人民在土地上劳
动和居住等基本的生存权利,符合公平原则。

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成员共有,取得使用权必须具有集体成员资格,无偿取得,长期占有,所以宅基地带有一种社会保障功能。

就目前我国的国情来说,人多地少是毋庸置疑的现状,农民还是弱势群体,一旦开禁,农民急于换取短期利益,开发商蜂拥而至,土地集中难以避免,随之而来的也许还有社会秩序紊乱,粮食大幅减产,农民流离失所,两极分化愈加严重,加之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暂不完善,农民连最基本的生存权都无法实现,这就完全背离了宅基地制度设计的初衷。

正如孟勤国教授认为,农村宅基地制度对维护农业和农村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农村宅基地分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禁止农村宅基地交易,开禁与变相开禁不过是强势群体的利益诉求,不具有正当性和公平性。

三、解决宅基地闲置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1、设立宅基地的收回程序
通过立法,将面积超标、一户多宅或者迁入城镇的不同情况导致的闲置的宅基地进行收回,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统一管理。

设立一定的激励和惩罚措施,如对农户主动放弃合法申请的宅基地给予一定补偿。

2、完善宅基地登记制度
首先,要明确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部门。

应设立一个唯一登记机关,且“房地”证件合一;其次,严格落实对农民分户、立户的监
督管理,加强户籍制度建设,防止部分农民骗取宅基地。

3、适当放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政策
现实情况表明,放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政策是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通过立法,规范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大势所趋,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这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要循序渐进,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4、规范审批程序,强化监督制度
建立全面的宅基地审批责任和过错追究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不仅要对审批程序进行监督,也要对宅基地的占有和使用等各环节的情况进行监督,规范宅基地的审批和使用,纠正审批和使用中的违法现象。

参考文献:
[1]孟勤国.物权法开禁农村宅基地交易之辩[j].法学评论,2005,(04).
[2]刘欢.对农村宅基地腾退机制设立的法律思考[j].法制与经济,2011,(10).
[3]胡传景.宅基地使用权入市思考[j].理论探讨,2011,(1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