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方 验 收(塔式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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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辽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的业务(电梯检验除外),其工作位置最高点≥3米或最低点≤-3米(以土建基础±0为基准,下同)的,加收20%的检验费;其工作位置最高点≥7米或最低点≤-7米的,加收30%的
检验费;其工作位置最高点≥7米或最低点≤-7米后每递增4
米或递减4米,加收5%的检验费;因工作位置加收的检验
费最高不超过60%(电站锅炉不超过40%)。

进入有毒、易燃、易爆介质的设备内检验,或接触粉尘、高温、噪声、有毒有害环境检验的,加收20%的检验费。

(二)检验检测过程中对发现问题的特种设备(电站锅炉、气瓶除外),在处理和整改后,若再进行检验检测时,按不超
过收费标准的10%收取复检费。

(三)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涉及按百分比收费的,
均以产品出厂价格(不
含辅机附属设备)或工程总造价(含设备造价、设备施工费、保温)为计费基价,安装监督检验收费计费基价为非含税价;
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所需介质费用由受检单位承担;无损
检测、理化检测和壁厚测定等项目按本收费标准的相关条款执行;其它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

(四)受检单位对检验报告有异议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可
提出复检,其检验
费由责任方承担。

2023年塔式起重机管理制度

2023年塔式起重机管理制度

2023年塔式起重机管理制度2023年塔式起重机管理制度1近几年来全国各省市已连续几起发生过倒塔事故,特别是因塔式起重机本身的质量而引起的安全问题令人堪忧,塔吊安装拆除施工队伍施工人员素质差、施工管理不到位和安安意识不强是十分重要的原因,而违章作业、盲目蛮干进行安装、顶升加节、使用、拆除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因此加强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与验收管理,防范塔式起重机安全事故的发生,是我们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

一、严格执行塔式起重机的登记备案制度。

施工单位已拥有的或新购置的塔式起重机等垂直运输设备应尽早报请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严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塔式起重机进入施工现场安装使用,未经登记备案的塔式起重机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

机械论文:《建设机械技术与管理》,《建设机械技术与管理》(月刊)创刊于1988年,由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主办。

是我国工程建设机械行业的综合性技术刊物和建设部优秀期刊。

作为工程建设机械行业的综合性技术刊物,杂志向读者提供了大量的建设机械技术发展动态,着力介绍了国内外工程建设机械的新技术、新产品,促进了制造商与使用者之间的沟通,是我国工程建设机械行业一本重要的科技期刊。

二、严格履行塔式起重机的年度技术检测、检验制度。

塔式起重机等垂直运输设备每个年度及每次新安装后必须进行检测检验,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检测不合格的塔式起重机,必须停机整改,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禁止塔机带故障、带隐患运转。

对工作八年以上、大修理出厂、钢结构损坏修复后的塔式起重机,必须经有关部门技术鉴定合格后方才准予使用。

三、塔式起重机的装拆作业必须由具有资质的队伍进行,必须有相对固定的管理机构和拆装作业人员,从事拆装作业和设备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和安全上岗证,禁止无拆装备案的队伍和无证人员从事塔式起重机的拆装和设备操作。

安装作业时应先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统一指挥。

塔式起重机岗前培训内容(4篇)

塔式起重机岗前培训内容(4篇)

塔式起重机岗前培训内容岗前培训是指在员工正式上岗之前进行的一系列培训活动,目的是使员工熟悉和掌握相关技能,了解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对于塔式起重机的操作员而言,岗前培训尤为重要,因为塔式起重机具有较高的工作风险,操作不当可能会导致事故发生。

下面是塔式起重机岗前培训内容的详细介绍。

1. 塔式起重机的基本知识培训人员首先需要了解塔式起重机的基本知识,包括塔式起重机的结构、工作原理、各个部件的名称和功能等。

掌握这些基础知识对于理解起重机的操作和维护非常重要。

2.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人员需要了解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起重机的安全限界、操作人员的安全工作站位、装载物体的要求等。

同时还要学习起重机的基本操作技巧,例如启动和停止起重机、平移和旋转起重机等。

3. 塔式起重机的维护和保养培训人员需要学习塔式起重机的维护和保养知识,包括定期检查和维修起重机的各个部件、保持起重机的清洁和润滑、正确存放起重机等。

维护和保养起重机可以提高其工作效率和延长使用寿命。

4.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事故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塔式起重机的安全事故案例,培训人员可以了解起重机事故的原因和教训,并能够从中吸取经验,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培训人员需要了解起重机事故的常见原因,例如操作不当、设备故障、环境因素等。

5. 塔式起重机的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法培训人员需要学习塔式起重机的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法,包括如何正确使用起重机的安全设备、如何处理起重机故障和事故等。

在应急情况下,正确的应对和处理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风险。

6. 塔式起重机相关法规和标准培训人员还需要了解塔式起重机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包括国家和地方对于起重机操作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规范。

遵守法规和标准能够保证起重机操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通过以上的岗前培训内容,培训人员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塔式起重机的操作和维护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塔式起重机加节(或降节)检查验收表

塔式起重机加节(或降节)检查验收表
5
力矩限制器
有力矩限制器,且有效、可靠
6
限位器
有高度、变幅、行走限位且有效可靠,按规定设置重量限制器
7
保险装置
有吊钩、卷筒保险装置,上下爬梯有按规定护圈
8
附墙与夹轨钳
按规定设置和使用附墙与夹轨钳
9
电器பைடு நூலகம்表
接线牢固、正确,接地可靠良好,且电阻≤4Ω
10
机械传动
压力正常,工作平稳可靠,无泄露
11
保养维护
保养状况良好,有维修、保养记录
12
持证上岗
塔吊司机,指挥工持证上岗
13
拆装运行
塔吊拆装应有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时行,日常使用有记录
14
钢丝绳
钢丝绳润滑良好,轧头连接正确
15
多塔作业
有可靠的防碰撞措施
拆装单位检查验收意见:
拆装负责人: 年月日
施工单位检查验收意见:
项目经理: 年月日
监理单位检查验收意见:
项目总监:年月日
备注
1、塔身的加节(或降节)均应由初次安装单位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塔身高度改变后,在投入使用前均应按程序检查验收,并填写表格留存;
3、检查验收意见应明确清楚,不得含糊其词。
塔式起重机加节(或降节)检查验收表
表6-14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安装单位
安装负责人
塔吊型号
加节前高度
加节后高度
验收时间
序号
验收项目
验收要求
验收结果
1
拆装方案
有具体方案,且通过审批
2
塔吊基础
基础满足设计要求,无积水、防护到位

大汉塔机QTZ63(5010)说明书—4吨

大汉塔机QTZ63(5010)说明书—4吨

倍率 速度 相应最大起重量
机 电机型号 构 功率
m m m / m/min t / kW
6.38 2.0
40
120
60
α=2
α=4
32.8 65.6 3.19 16.4
2.0 0.8 4 4
YZTD225M1-4/8/32 15/15/3.5
转速
r/min
1440/700/140
回 回转速度 转 电机型号
金属结构主要包括:基础节、加强节、标准节、附着装置、套架、上下
-7-
QTZ63(5010)塔式起重机
山东大汉
支座、回转塔身、驾驶室、塔帽、平衡臂、起重臂、平衡臂拉杆、起重臂拉 杆、变幅小车及吊钩等 。
基础节:塔身基础节是用角钢扣方组焊而成的整体框架结构,下端与基 础螺栓连接,上端用 8 件 S10.9 级高强螺栓 M30×345 与加强节连接。基础 节外形尺寸为:1610(1500)×1610(1500)×2500。
5.5 1440
10 25 HSGK-160/110E 1600
1.5 工作条件
工作环境温度:-20~+40℃,
电 源 电 压:380±10﹪,50Hz,三相四线制。
-6-
QTZ63(5010)塔式起重机
山东大汉
2.塔机主要构造及特点
2.1 总体布置 2.1.1 独立式
独立式起升高度 40 米,可采用二倍率或四倍率钢丝绳起升,塔身下部 通过预埋支腿或底架与基础相连,上部通过回转总成(下支座、回转支承、 上支座)与回转塔身相连,司机室侧置于回转塔身,前方是吊臂,后方是平 衡臂,起升机构设在平衡臂尾部,回转机构对称置于上转台两边,变幅小车 由变幅机构牵引,沿臂架来回运动,起重臂、平衡臂均用刚性拉杆与塔帽连 接。

起重机械定期(首检)检验细则

起重机械定期(首检)检验细则

起重机械定期(首检)检验细则1 目的为了贯彻执行《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08),确保起重机械的定期(首检)检验工作质量,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附录1中所列起重机械的首检和定期检验工作(以下统称检验)。

对于附录1中序号1~28所述的起重机械,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对于附录中序号29~42所述的起重机械,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要求进行首检和定期检验。

对于未列入附录1的起重机械,各检验机构(指院本部和各分院,下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检验作业指导书编制及选用规定》(JSTJ-CX-12附件1)中的有关规定,编制、审批检验方案并报省院技术管理部门备案,按照检验方案开展检验工作。

3 编制依据TSG Q7015-2008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4 定期检验周期、检验人员、检验仪器设备4.1 定期检验周期在用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如下: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汽车起重机、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械,每年1次;电动葫芦、叉车、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

经检验,认为受检设备确实存在重大隐患(如作业环境特殊、事故频发等)或者因特殊情况(例如6.2所述情况),需要缩短定期检验周期的,从事起重机械定期检验的人员(以下简称检验人员)应当将缩短定期检验周期的理由和缩短后的周期(最短周期不低于6个月)上报检验机构,经检验机构批准并报经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批复同意后,按照缩短后的周期实施定期检验。

检验机构应当将缩短定期检验周期的理由、缩短后的周期以及批复情况书面告知使用单位。

4.2 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起重机械检验资格证书。

对于仅从事叉车检验的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起重机械或者场(厂)内机动车辆检验资格证书。

4.3 检验仪器设备各检验机构必须配备附录2所述的仪器设备。

检验人员在检验现场实施检验时所采用的仪器设备,应当满足附录2的要求。

塔式起重机安全交底4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交底4篇【第1篇】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安全交底交底内容:塔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

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4)主意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6)供电电缆无破损。

3.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

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4.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正常,有无噪声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6.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

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7.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

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8.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

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

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9.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

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0.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1.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2.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规范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196-2010 )1 总 则1.0.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 确保塔式超重机在安装、使用、拆卸时的安全,制定 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所用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使用和拆卸。

1.0.3 本规程规定了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使用和拆卸的基本技术要求。

当本规程与国家法律、行政法相抵触时 , 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4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安装、 使用和拆卸 , 除应符合本规和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2.0.1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业务的资质、2.0.2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单位应具备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2.0.3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应配备下列人员:1 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机械管理人员;2 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

2.0.4 塔式起重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介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并已在县级以上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2.0.5 塔式起重机心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及《塔式起重机》 GB/T50311 的相关规定。

2.0.6 塔机启用前应检查下列项目:1 塔式起重机的析案登记证明等文件;2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3 专项施工方案;4 辅助起重机械的合格证及操作人员资格征书。

2.0.7 对塔式起重机应建立技术档案,其技术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书、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2 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3 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重庆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2.3 ADS-B IN ADS-B IN 是指航空器接收其他航空器发送的ADS-B OUT 信息或 地面服务设备发送的信息,为机组提供运行支持。 ADS-B IN 可使机组在驾驶舱交通信息显示设备(CDTI)上“看到 ”其他航空器的运行状况,从而提高机组的空中交通情景意识。 ADS-B 地面站也可以向航空器发送信息,具体分为两类:空中交通 情报服务广播( Traffic Information Service Broadcast ,TISB)和飞行信息服务广播( Flight Information ServicesBroadcast,FIS-B)。
3.2 ADS-B IN ADB-B IN 的具体应用还在发展之中,目前预计有以下几个方面 : (1)提高机组情景意识。 (2)保持间隔。保持航空器空中间隔目前仍是ATC 的责任,适 用的最小间隔标准可能不会改变。但在具有ADS-B IN 功能时, 机组可能履行飞行自主间隔职责。 (3)获取飞行信息。ADS-B IN 为机组获取飞行运行支持信 息提供了新的渠道。
7.2飞机故障保留对ADS-B运行的影响 (a)波音NG飞机
(1)ATC应答机故障,执行ADS-B航路时需至少保证 一部工作正常。参考MEL34-18 (2)大气数据惯性基准故障,执行ADS-B航路时,正 常工作的ADIRU同侧的ATC需要工作正常。参考 MEL34-10 (3)飞行管理计算机故障,执行ADS-B航路时,需至 少保证一部工作正常。参考MEL34-36 (4)GPS故障,执行ADS-B航路时,需至少保证一部 GPS工作正常,且同侧的ATC工作正常。参考MEL3445
3 应用领域
3.1 ADS-B OUT ADS-B OUT 通过广播航空器自身位置的方法向ATC 或其他航空 器提供监视信息。目前ADS-B OUT 监视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 : (1)无雷达区的ADS-B 监视(ADS-B NRA) (2)雷达区ADS-B 监视(ADS-B RAD) (3)机场场面监视(ADS-B APT)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16)

首次检验是指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由检验机构依据本规则对不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之前进行的检验.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和首次检验。
实施首次检验的起重机械范围按照《实施首次检验的起重机械目录》(见附件A)。
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大型起重机械,具体范围按照《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大型起重机械目录》(见附件B),其首次检验项目应当包括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相关内容。
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雷庆秋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钱剑雄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叶助光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雷鹏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彭力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朱云龙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刘德民
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易水洪
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刘少斌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无锡分院孙小伟
TSG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Lifting Appliances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6年3月23日

2008年8月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08)。2012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修订起草任务书。2013年1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了起草组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了规则的修订原则、结构框架、主要内容等,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确定了时间进度要求。2013年3月,起草组在上海市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议,对规则草案进行了研讨和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2013年3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3〕16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同时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起重机械分委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审议。2013年6月,起草组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了起草组第三次工作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安委会专家审议意见进行了研讨和处理,并相应地调整了规则有关内容,形成了报批稿。2013年6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将规则修订内容中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和要求等以质检特函〔2013〕34号文的形式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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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要求




26
紧急断电开关:应能方便的切断起重机总控制电源。各接触器、线路组接正确可靠。
正确
27
供电线路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28
照明及信号电源开关板应独立设置,不受主回路影响,应设控制开关。
符合要求
验收结果:
该塔吊经赣州市建设安全技术检测所检测后,检测合格;经安装单位、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四方验收后,符合规范及使用说明书要求,一致同意该塔吊可以投入使用;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验收记录表工程名称赣州中央城2楼设备型号及名称备案编号qtz635160赣bat00028安装单位济南恒升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设备产权单位赣州恒升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使用单位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江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塔身轴心对基准平面的垂直度不大于41000
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验收记录表
回转限制器动作灵活可靠。
灵活可靠
23
塔身高度超过30米以上的,在最高点及臂架端部设置红色障碍灯。障碍灯电源线路不受起重机影响。
符合要求
超载10%
24
分别在最大幅度处起吊110%额定起重量和在最大重灵相应最大幅度处起吊110%最大起重量。
符合要求
超载25%
25
分别在最大幅度处起吊125%额定起重量和在最大起重灵相应最大幅度处起吊125%最大起重量
工程名称
赣州中央城2#楼
设备型号及名称
备案编号
QTZ63(5160)
赣BA-T00028
安装单位
济南恒升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设备产权单位
赣州恒升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
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江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测
项目
序号
检测内容及要求
检测结果




1
塔身轴心对基准平面的垂直度不大于4/1000。
符合要求
其它
部件
19
减速器:各连接无松动,工作使无振动,无异常噪音、箱体不漏油。
合格
20
联轴器:无裂纹、无缺损、连接无松动,工作平衡。
符合
21
传动轴:无明显变形,连接无松动,转动是无明显跳动。在工作位置不得过量的窜动。
合格





置பைடு நூலகம்
22
力矩和重量限制器动作灵活可靠。
上升限制器动作灵活可靠。
小车限制器动作灵活可靠。
符合要求
10
钢丝绳安装及缠绕状态正确
正确



11
组成零件安全、工作可靠。
符合要求
12
滑轮槽表面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合格



13
组成零件齐全紧固,螺栓不得松动及脱落,卷筒及轴承部位转动灵活,不得有异常噪音及偏摆。
合格
14
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整齐,绳端固定可靠,压板有防松措施,卷筒上的安全圈数不小于3圈。
安装单位意见(签章):
设备产权单位意见(签章):
使用单位意见(签章):
监理单位意见(签章):
不大于
2
塔身与臂架的连接中心线对塔身轴线的垂直度不大于1/1000。
不大于
3
小车运行状态
正常
4
起升机构运行状态
正常
5
各螺栓联接齐全紧固、无松动。
符合要求
6
塔身前后臂架金属结构、支腿主要杆件平直。
合格
7
爬梯、安全圈、护栏、扶手等符合安全标准。
符合要求
8
司机室悬挂及支承部分的连接必须牢固
符合要求
9
小车轨道连接符合安全规定
合格




15
组成零件齐全、工作可靠。吊钩转动灵活,吊钩及吊钩螺母的螺纹完好,连接可靠。
符合
16
吊钩表面光洁、无剥落、锐角、毛刺,不得施焊,不得使用铸造吊钩。
符合要求



17
组成部件齐全、工作可靠。制动间隙合理、制动接触面符合规定。杠杆弹簧等无裂纹及变形。
合格
18
起升机构制动下滑量应在允许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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