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建设审批流程指南

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建设审批流程指南
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建设审批流程指南

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建设审批流程指南

为了稳步推进本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的实施,做好项目核准、备案与建设交通、规划、环保、房地等管理部门相关工作的衔接,根据《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按照建设项目获得土地的不同方式(招拍挂、划拨、自有土地),特制定本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建设审批流程指南(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方便企业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

一、核准制企业投资项目建设流程

(一)土地招拍挂项目

土地招拍挂项目核准流程(见附件1)包括8个主要环节,具体是:

1 、招拍挂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前,由市、区(县)招拍办向房地、投资、规划、环保、绿化、市容环卫、公安(交通)、民防、卫生、管线管理等部门书面征询意见,各部门提出项目开发的有关技术参数、控制标准等管理建设要求,并书面反馈市、区(县)招拍办。各项管理建设要求应当在招标、拍卖、挂牌文件和出让合同中明确告知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项目建设单位)。

2 、环评审批。在报送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前,项目单位凭土地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先到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评审批。

3 、项目核准。项目单位在获得环评审批文件后,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土地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阁)、夺理审批等文件。核准后,项目单位凭核准文件分别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设计方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向房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向建设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

4 、设计方案审批。项目单位按照出让合同的要求,组织编制设计方案并报送规划管理部门审批。规划管理部门在收到设计方案后,将有关材料书面征询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相关部门的意见。

5 、设计文件审查。项目单位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核准报告,组织编制设计文件,报送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后 , 组织投资、规划、环保、绿化、公安(交通、消防)、市容环卫、卫生、民防、安全监督、管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会审,或者书面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会审后的意见反馈审图公司。审图公司按照设计文件审查的规定,结合会审意见,出具审图意见并报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6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审图意见备案文件后,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工程放样复验。

7 、核发施工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向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施工监理招投标备案、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备案、使用粘土砖的核定手续,并申请核发施工许可证。

8 、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可委托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召集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具备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规划、环保、消防等验收(试生产)审批意见,办理工程质量验收备案、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等文件。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竣工验收。

(二)划拨用地项目

划拨用地项目核准流程(见附件2)包括8个主要环节,具体是:

1 、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单位在报送核准机关核准前,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

2 、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项目单位凭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分别向房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评审批。

3 、项目核准。完成上述相关手续后,项目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环评审批等文件。核准后,项目单位凭核准文件分别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设计方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向房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向建设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

4 、设计方案审批。项目单位按照规划选址意见的要求,组织编制设计方案并

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相关部门的意见。

5 、设计文件审查。项目单位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核准报告,组织编制设计文件,报送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后,组织投资、规划、环保、绿化、公安(交通、消防)、市容环卫、卫生、民防、安全监督、管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会审,或者书面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会审后的意见反馈审图公司。审图公司按照设计文件审查的规定,结合会审意见,出具审图意见并报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6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审图意见备案文件后,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工程放样复验。

7 、核发施工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向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施工监理招投标备案、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备案、使用粘土砖的核定手续,并申请核发施工许可证。

8 、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可委托

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召集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具备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到有

关部门办理规划、环保、消防等验收(试生产)审批意见,办理工程质量验收备案、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等文件。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竣工验收。

( 三 ) 自有土地

自有土地项目核准流程(见附件3)包括8个主要环节 , 具体是:

1 、规划设计要求(及用地预审)。项目单位在报送核准机关核准前,首先

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审批,并按规定向房地管理部门

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 、环评审批。项目单位凭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或合同变更文件,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评审批文件。

3 、项目核准。完成上述相关手续后,项目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土地预审意见(或土地出让变更合同)、规划设计要求、环评审批等文件。核准后,项目单位凭核准文件分别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设计方案审批;向建设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

4 、设计方案审批。项目单位按照规划设计要求,组织编制设计方案并报送规

规规定需要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相关部门的意见。

5 、设计文件审查。项目单位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核准报告,组织编制设计文件,报送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后,组织投资、规划、环保、绿化、公安(交通、消防)、市容环卫、卫生、民防、安全监督、管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会审,或者书面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会审后的意见反馈审图公司。审图公司按照设计文件审查的规定,结合会审意见,出具审图意见并报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6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审图意见备案文件后,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工程放样复验。

7 、核发施工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向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施工监理招投标备案、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备案、使用粘土砖的核定手续,并申请核发施工许可证。

8 、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可委托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召集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具备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规划、环保、消防等验收(试生产)审批意见,办理工程质量验收备案、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等文件。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竣工验收。

二、备案制企业投资项目建设流程

(一)土地招拍挂项目

土地招拍挂项目备案流程(见附件4)包括8个主要环节,具体是:

1 、招拍挂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前,由市、区(县)招拍办向房地、投资、规划、环保、绿化、市容环卫、公安(交通)、民防、卫生、管线管理等部门书面征询意见,各部门提出项目开发的有关技术参数、控制标准等管理建设要求,并书面反馈市、区(县)招拍办。各项管理建设要求应当在招标、拍卖、挂牌文件和出让合同中明确告知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项目建设单位)。

2 、项目备案。项目单位凭土地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向项目备案机关申请办理备案 , 并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文件复印件。备案后,向建设交通部门申请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3 、环评审批。项目单位凭备案文件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评审批。

4 、设计方案审批。项目单位按照出让合同的要求,组织编制设计方案并报送规划管理部门审批。规划管理部门在收到设计方案后,将有关材料书面征询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相关部门的意见。

5 、设计文件审查。项目单位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组织编制设计文件,报送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后,组织投资、规划、环保、绿化、公安(交通、消防)、市容环卫、卫生、民防、安全监督、管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会审,或者书面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会审后的意见反馈审图公司。审图公司按照设计文件审查的规定,结合会审意见,出具审图意见并报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6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审图意见备案文件、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后,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放样复验。

7 、核发施工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督备案、使

用粘土砖的核定手续,并申请核发施工许可证。

8 、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可委托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召集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具备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规划、环保、消防等验收(试生产)审批意见,办理工程质量验收备案、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等文件。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竣工验收。

( 二 ) 自有土地

自有土地项目备案流程(见附件5)包括6个主要环节,具体是:

1 、项目备案。项目单位先到项目备案机关申请办理备案,并附房地产权证(或者租赁协议)、企业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文件复印件。备案后,项目单位凭备案文件向规划管理部门办理有关规划许可;向环保部门办理环评审批;向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向房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 、设计方案审批。项目单位按照规划设计要求,组织编制设计方案并报送规划管理部门审批。规划管理部门在收到设计方案后,将有关材料书面征询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相关部门的意见。

3 、设计文件审查。项目单位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组织编制设计文件,报

新建企业各项审批流程简介

新建企业各项审批流程简介 建设一个全新的工厂企业,建设前期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有13项,竣工验收阶段有5项。其中: 一、建设前期行政审批事项。 1、选址、红线。项目供地后,业主须先至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划定用地红线图。须提供的相关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纸质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说明申报原因、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实施设想的申请报告,并由国土规划建设局提供同意选址的函件。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选址结束后,业主应立即委托有资质设计院进行厂区总平布置设计,并确定用电、用水、通讯需求。 2、基建立项。计委办理基建立项手续,所须提供的材料包括:经发局建设项目申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资者开业证明(复印件)、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复印件及扩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3、环评审批。环保局环保监督管理科,办理时限3-10个工作日(登记表3个工作日,报告表5个,报告书10个)。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况和平面图、红线图、选址意见书、总平面图、管线综合图,或建筑使用功能确认函、环境影响登记表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及环境影响报告

书专家审查意见);登记表或报告表或报告书在环评初审阶段确定。

4、总评审批即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须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与选址是系同一人可不提供)、申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1:500)一式八份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立项批文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限于新设立企业法人在选址阶段未提供的项目)、涉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项目,应提交相关部门意见原件。 总评审批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前的地质勘探工作,待地勘报告出来后,委托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图后(由设计院负责委托),由规划局组织进行管综(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会审并进行施工图审查。 5、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规划局建审科,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报告、《建筑方案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电子申请表、立项批复、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复印件、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及会审纪要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件或《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方案设计图及设计说明文件一式三份(含绿地系统系统平面图、交通系统平面图、透视效果图原件,审查后退还二份)、方案设计阶段电子图形文件1份、提供设计单位盖章的建筑面积统一核算表(含功能分类)原件、环评意见;现状地形情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 一、企业投资项目建设的审批流程(大致) 各类行政许可的具体办理程序见本文第二部分。 (一)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1 、 项目备案。 如建设项目不使用政府性资金, 也不属于 《政 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XX 省 2004 年本) 》规定的围的,则 项目业主单位只需向发改委申请办理项目备案取得 企业投资项 目备案通知书 , 并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 证等文件复印件。备案后,再向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2 、从规划部门取得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项目业主单位向 规划部门提交建设项目选址定点申请报告、 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文 本及建设项目预可行性阶段资料等, 由规划部门核发 《项目选址 意见书》 。

、在国土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在建设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阶段,在建设项目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 向国土管理部门提出 用地预审申请 , 由国土部门对建设项目涉及 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4 、环评审批。项目立项后,项目业主单位向环保部门提交 2014下半年教师统考大备战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教师面试具备环评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申请办理环评 审批,取得环保部门对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二)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1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项目立项后,项目业主单位通过公 开土地出让程序依法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2 、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项目业主单位在项目立项后, 并取得选址意见书、 土地使用权证后, 向规划部门提交经审定的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等材料,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 3 、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项目业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后,向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项目规划设计审批阶段 1 、 设计方案审批。

新建药厂程序步骤

新建药厂程序步骤简要流程:(本流程咨询不具权威性,各程序各地方略有不同) 1.项目建议书立项报发改委,申请项目资金额与确定建设内容; 2.选址,申请规划、土地部门征地,在开发区管委会取红线图、规划要点与申报要求、及各种技术资料(包括地质、水文、气象、交通、公用设施等,公用设施含供排水、雨水、污水、电力、通讯、消防等);申请两证一书。 3.编写可研报告、环境评价报告,并报相关部门; 4. 总图规划设计、单体建筑设计,报规划部门审批; 5. GMP方案设计,报所在省药监局GMP认证中心评审或备案; 6.请地质部门进行地质勘探,并出地质报告详勘; 7.设备选购与招标; 8.施工图设计,土建与钢结构招标; 9.施工图报市级审图办、审核,聘请施工监理,根据情况聘请项目管理; 10.各管理部门的办事步骤,可以去当地政府设的窗口服务点,索取办事程序;以上程序涉及的部门大概有建设管理部门(包含水、电、通讯等)、土地部 门、药监部门、环保部门、工程质检站、规划部门、消防部门等,以及经 委等部门备案; 10. 土建施工、安装工程招标与施工、调试、试产、验收、认证,由项目管理人员负责;(验收分多项,质检站、环保、消防等等) 11. 达到生产条件后生产出检品后申请药包材注册,先报省局,通过现场核查 后由省局报国家局。 12. 药包材注册证及补充申请批件拿到后申请GMP认证。

你说的是药厂审批需要的材料。一个药厂建立其实可以分成几部分:建立一般企业;建立医药企业。药厂比较特殊一点,上级单位也比较多。一般程序这样:1、建立公司;2、项目审批(包括项目建议书、环境评价、安全评价等);3、药品生产许可证办理;4、厂房建设(包括土建、绿化、车间建设)5、试生产6、药监局gmp检查7、正式生产 其中环境评价最好委托专业公司做,他们关系好,也熟悉各方面条款,比较容易过;安全评价一般药厂都有正规图纸,设计院设计时会考虑这方面因素(出图必须是专业医药设计院,建筑设计院和化工设计院的图都不行),一般也不会有问题。 上面也只是一般程序,并不是完全严格做的,有中国特色,很多事情都是可以同时进行的。 参看一下,请大家讨论下,我对这个也比较有兴趣。 下面是本人从网上找的东西,请各位看看还需要别的东西不! 1、申领《药品生产许可证》,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资料目录及以下材料:(1)《药品生产许可证登记表》(文字资料3份、电子资料1份); (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及其相关证明文件; (3)拟办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拟办企业名称、生产品种、剂型、设备、工艺及生产能力;拟办企业的场地、周边环境、基础设施等条件说明以及投资规模等情况说明;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生产地址及注册地址、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 (5)拟办企业的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的职责及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6)拟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学历和职称证书;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级、中级、初级技术人员的比例情况表; (7)拟办企业的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 (8)拟办企业生产工艺布局平面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气闸等,并标明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 (9)拟生产的范围、剂型、品种、质量标准及依据; (10)拟生产剂型及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质量控制点与项目;(11)空气净化系统、制水系统、主要设备验证概况;生产、检验仪器、仪表、衡器校验情况; (12)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仪器目录; (13)拟办企业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编码说明(1)

附件1 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编码说明 为加强对企业投资的信息收集与统计分析工作,对备案的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实施15位数字的编码制度。 一、《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编码的前二位是年份代码,第3至第6位数字是市县代码,第7至第10位为行业代码,第11位为按报表类型分类的项目类型识别码,第12至第15位为项目在各市顺序码。 二、年份代码:为备案年份的后二位数,如2005年填05。 三、地区、行业分类代码:依据广东省统计局《统计分类标准和代码汇编》规定查对。 四、建设类型识别码:基建填1,更改填2。 五、项目顺序码:由备案信息系统自动产生,或由备案机关编排。 六、《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编码由各级备案机关根据投资人填写的《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内容统一编制。 七、各县(市、区)项目备案机关在发出《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备案证》前,必须向所在市发展改革部门申领《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编码。

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项目联系人:电话:传真: email: 邮编:联系地址: 注:1、填写“经济类型”、“建设类别”、“建设性质”时,请在相应的数字上打“√”。 2、资金来源及构成中,自有资金包括:企业折旧、资本金、资本公积金、赢余公积金等按财 务制度归企业单位支配的各种自有资金;其他资金是指除1-3项资金外的资金,如无偿捐赠等,请在同栏目中予以补充填写。

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单位印章)(市经贸局(经贸委)或省级单位主管部门印章)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第一步: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第二步: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第三步: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第四部: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五步: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六步: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第七步: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第八步: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 第九步:取得规委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 第十步: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第十一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第十二步:取得规委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第十三步:取得规委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四步: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 第十五步:取得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六步:完成人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人防办的“人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七步:完成消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八步:完成园林报批图纸设计,取得园林局的“园林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九步: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 第二十步:委托勘察院进行地质勘探,取得“地质勘探报告”。 第二十一步:取得建委的“年度施工计划通知书”。 第二十二步:设计院完成规证报批图纸设计,取得规委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三步:与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定“安置补偿协议”。 第二十四步:完成水、电、气、暖、信、路等市政供源方案设计,取得市政院的“市政供源方案”。 第二十五步:取得园林局的“树木伐移许可证”。 第二十六步:取得建委的“拆迁许可证”及“渣土消纳许可证”。 第二十七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二十八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九步:设计院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取得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三十步:完成监理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监理公司及监理合同备案回执”。 第三十一步:完成施工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施工单位及施工合同备案回执”。

新建项目前期审批工作基本流程

新建项目前期审批工作流程 2017年9月26日百度文库 一、项目审批制度 新建项目前期审批工作主要涉及发改、经信委、环保、水利、安全生产、规划、林业及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及《山西省投资主体改革的实施意见》等规定,新建项目基本分为审批制、核准制及备案制审批。 根据《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等规定,被列入《山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5年本)》中的新建项目执行核准制审批;未列入该《目录》中的新建项目执行备案制审批(2009年国家对产能过剩等个别行业已另做规定)。 根据《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2号)、《山西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外商投资项目下放核准权限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0]914号)等规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包括增资)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之外,由省级发改委核准。 根据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将省发

改委的工业行业管理职责划入省经信委;审批、核准国家和自治区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据此规定,工业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仍由发改委审批。(注:经信委及发改委项目审批流程基本相同) 1、根据《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核准的基本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 (1)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审批《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函》(2)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上报审批批复 (3)申报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4)申报土地预审(县市省) (5)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上报审批批复 (6)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上报审批批复 (7)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上报审批批复 (8)编制职业病预评价报告上报审批批复 (9)取得上述全部文件后上报核准批复 第二阶段 (1)申报林地采伐证 (2)申报土地使用证 第三阶段(建设、试产) (1)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依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评审)上报审批批复

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 法定依据: 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关于更新改造措施与基本建设划分的暂行规定》(计资〔1983〕869号) 国家计委《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计资〔1984〕1684号)。 申请条件 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资金、自筹资金、国内外基建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项目; 第二、为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而增建分厂、主要生产车间、矿井、铁路干支线(包括复线)、码头泊位等改扩建项目; 第三、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全厂性迁建的项目; 第四、遭受各种灾害,毁坏严重,需要重建整个企、事业的恢复性项目; 第五、行政、企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等项目。 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包括2亿元),或产权隶属关系为省属,或省参股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一律报省或由省审核后转报国家审批;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下、产权隶属关系为地市县属的基本建设项目,凡建设资金及其它建设、生产条件不能自求平衡的,均需报省或转报国家审批(省里已明确下放审批权限的除外)。 办理程序 需要国家和省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五道审批手续,即: 1.项目建议书审批 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内容: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还要说明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况以及进口的理由。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拟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还要说明城市规划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核意见。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利用外资项目要说明利用外资的可能性,以及偿还贷款能力的大体测算。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2.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招标方案)审批 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部门、地区或企业负责组织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在技术、工程、经济和外部协作条件上是否合理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作多方案比较,认为项目可行后,推荐最佳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1)总论 A、项目提出的背景(改扩建项目要说明企业现有概况),投资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 B、研究工作的依据和范围。 (2)根据经济预测、市场预测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 A、市场需求情况的预测。 B、国内、省内现有企业生产能力的估计。 C、销售预测、价格分析、产品竞争能力。

企业办理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流程

企业办理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流程 一、办理备案 1、先进行注册。登录“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系统”(网址:http://61.144.19.76/jgb/),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企业注册”,按提示内容认真填写注册信息,同时将企业营业执照传真至22831394,区经科局将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 填写注册信息时有两个事项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填写“属地主管单位”时,需要在下拉菜中点开“佛山市经信局”前边的“+”,然后点选“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二是法人代码应填写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此代码也是企业登录的帐号。 2、审核通过后,登陆“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系统”(网址:http://61.144.19.76/jgb/),用注册时填报的帐号和密码登录,进入系统后填报备案信息和上传附件,完成后选择相应的备案机关进行备案; 填写备案信息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填写“改造前主要产品能力(产品名称,年生产能力,实际年产量及市场占有率)”时,要填写企业现时主要产品的情况,具体内容按括号内提示填写。 二是填写“项目主要内容(主要设备技术及改造后生产纲领)”时,应先描述项目投入的情况,包括购置了什么设备,改造了什

么环节等。再描述项目完成后的量化目标,例如产能扩大到**台,合格率提高到**等等,不同的项目会有不同的目标,应根据实际填写。 二是上传的招标情况说明,应明描述经对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项目是否属于必须招投标的范围,如不属于必须招投标的范围应明确指出不属于必须招投标的范围,如属于必须招投标的范围应说明应说明招标的内容,方式等内容。 三是上传的节能情况材料中,应明确说明项目完成后生产运转的年综合能耗,并折算成标准煤。 3、提交备案信息后,企业可登录“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系统”(网址:http://61.144.19.76/jgb/)查询备案项目审批情况(如企业在注册时点选了手机短信服务,将会收到短信提醒)。 二、领取备案证 当状态为已签发后,企业在系统导出并打印备案申请表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注明“由本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到区经科局领取备案证(顺德区政府大楼西五楼区经科局工业发展科)。 三、变更和注销 1、备案证一经出具,原则上不办理变更。有正当理由必须变更的,应在原备案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由项目承担单位向原项

建设一个全新的工厂企业各种手续程序

建设一个全新的工厂企业,建设前期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有13项,竣工验收阶段有5项。其中: 一、建设前期行政审批事项。 1、选址、红线。项目供地后,业主须先至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划定用地红线图。须提供的相关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纸质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说明申报原因、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实施设想的申请报告,并由国土规划建设局提供同意选址的函件。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选址结束后,业主应立即委托有资质设计院进行厂区总平布置设计,并确定用电、用水、通讯需求。 2、基建立项。计委办理基建立项手续,所须提供的材料包括:经发局建设项目申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资者开业证明(复印件)、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复印件及扩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3、环评审批。环保局环保监督管理科,办理时限3-10个工作日(登记表3个工作日,报告表5个,报告书10个)。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况和平面图、红线图、选址意见书、总平面图、管线综合图,或建筑使用功能确认函、环境影响登记表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及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登记表或报告表或报告书在环评初审阶段确定。 4、总评审批即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用地规划科,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须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与选址是系同一人可不提供)、申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1:500)一式八份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立项批文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限于新设立企业法人在选址阶段未提供的项目)、涉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项目,应提交相关部门意见原件。总评审批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前的地质勘探工作,待地勘报告出来后,委托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图后(由设计院负责委托),由规划局组织进行管综(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会审并进行施工图审查。 5、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规划局建审科,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报告、《建筑方案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电子申请表、立项批复、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复印件、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及会审纪要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件或《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方案设计图及设计说明文件一式三份(含绿地系统系统平面图、交通系统平面图、透视效果图原件,审查后退还二份)、方案设计阶段电子图形文件1份、提供设计单位盖章的建筑面积统一核算表(含功能分类)原件、环评意见;现状地形情况复杂的,应提交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一式一份; 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同时,进行消防设计方案审核、防雷设施施工设计图纸审

项目建设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的区别

项目建设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的区别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项目建设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 (一)审批制 1、审批范围。审批制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专项资金、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资金投资建设的地方项目。 2、投资内容。政府投资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公共基础设施和国家机关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3、投资方式。政府投资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注入、投资补助、贴息等投资方式。 4、审批权限。省发改部门是负责全省政府投资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是负责本行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政府投资项目根据建设性质、资金来源和投资规模,分别由国家、省级和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有咨询评估机构进行咨询评估或评审;重大项目应当进行专家评议。咨询评估没有通过的不予审批。 政府投资3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并组织竣工验收(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不得超过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总投资的10%。确需超过的,应当按程序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政府投资3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按职责权限和隶属关系由省直有关部门或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并组织竣工验收。 (二)核准制 企业投资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所列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的,均应当向当地投资主管请求核准。 进行核准的项目,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当由具备相应工程资质的机构编制。 (三)备案制 凡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均实行备案制。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部门备案;总投资在1亿元以下的项目,由市(州)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四)三者的区别 备案制、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备案制适用于企业投

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讲课稿

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本流程适用内资工业类基本建设项目。经营性、生活性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比照办理。 一、立项 内资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由发改委窗口办理。 (一)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 所需资料:1.项目投资企业的备案申请表;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比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等)应提交的其它文件。 投资者凭上述资料向发改委窗口提交备案申请表(一式5份,附磁盘等电子文档1份),发改委窗口受理后,根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和项目性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权限内4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3个工作日内上报。 (二)核准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 核准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涉及农林水利、能源、信息产业、原材料、交通运输、机械制造、轻工烟草等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所需资料:1.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附磁盘等电子文档1份);2.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3.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比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等)应提交的其他资

料。上述资料齐全,权限内4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3个工作日内上报。 二、环保审批 环保审批由环保窗口办理。 审批权限按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9年第5号令)、《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2009年第7号公告)、《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环境管理权限的通知》(苏 环办〔2008〕38号)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按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执行。 (一)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审批 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附所在地环保部门的初审意见);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建设项目详细生产工艺、操作规程;4.建设项目所需原辅材料明细表、设备明细表;5.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及污染物治理方案;6.建设项目拟选厂址图;7.敏感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参与意见;8.发改、经贸、外经等投资主管部门批文和规划部门的项目选址意见;9.污染物委托外单位处理需提供协议、资质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权限内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的由项目投资者逐级上报审批。

南京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doc

南京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的指导意见》、《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企业投资《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以外的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项目,应按有关要求填写备案申请表,报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章备案机关及权限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施机关。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省发改委及省政府规定具有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职能的省经贸委;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市发改委及市政府规定具有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职能的市经委,市发改委与市经委按照项目性质,分别负责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备案;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和溧水县、高淳县发改局。 第五条中央企业、省管企业和跨市级行政区域、跨流域的基本建设类投资项目由省发改委备案,技术改造类项目由省经贸委备案;市管企业、区管企业、跨区(县)级行政区域、跨流域的投资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基本建设类投资项目由市发改委备案,技术改造类项目由市经委备案。县管企业投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基本建设类投资项目分别由项目所在地的各县级发改局负责备案,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由市经委备案,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由各县级发改局负责备案。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大型企业集团,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规划内属《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项目,由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实施备案。 第三章备案申请表的内容与填写 第七条项目单位申请备案时应向项目备案机关提交项目备案申请表。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2)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凭《监督卡》到国土局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四)到国土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16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关于调整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的通知(2010年)

关于调整xx基本建设投资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权限的通知 黔发改投资﹝2010﹞2589号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解决贵州发展慢这个主要问题,发挥投资的主导作用,提高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效率,推动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对我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权限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权限实行审批制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内容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除国家审批的项目外,其余项目原则上按照使用政府资金的来源进行审批。由省审批的项目为: 国家规定由省审批的项目;使用中央或省级政府资金的项目;跨市(州、地)的项目。对使用中央或省级政府资金,但资金额度不大,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省可视情况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委托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审批,报省备案。由市(州、地)审批的项目为: 国家规定由市(州、地)审批的项目;使用市(州、地)级政府资金的项目;跨县(市、区、特区)的 项目。由县(市、区、特区)审批的项目为: 除由国家、省和市(州、地)审批以外的其他项目。 实行核准制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按《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0年本)》办理。 实行备案制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原则上按照属地管理办理。由省备案的项目为:

国家规定需由省备案的项目;需办理设备进口减免税确认的项目;跨市(州、地)的项目。 由市(州、地)备案的项目为: 跨县(市、区、特区)的项目。由县(市、区、特区)备案的项目为: 除省和市(州、地)备案的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二、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由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办理。 在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办理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处理好依法行政和提高效率的关系。项目核准、备案的办理继续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工作意见>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04]1173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05]70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属县(市、区、特区)核准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向县(市、区、特区)发展改革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我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权限调整后,省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加大对地、县发展改革部门的工作指导、业务培训和检查督促力度;地、县发展改革部门,特别是县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尽快充实力量,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办理高效快捷、规范合理。 调整后的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权限从 2010年12月3日起执行。 附: 《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0年本)》二0一0年十二月三日主题词: 基本建设审批核准备案通知 抄送: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4.8起施行)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 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1—

第五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核准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各地区不得擅自调整《核准目录》确定的核准范围和权限。 第六条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 各省级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备案机关及其权限。 第七条依据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核准机关。《核准目录》所称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目录》规定由省级政府、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其具体项目核准机关由省级政府确定。 项目核准机关对项目进行的核准是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依据国务院专门规定和省级政府规定具有项目备案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备案机关。 —2—

工程建设项目详细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 7 个 工 作 日 ︶ 监理、施工 招标阶段 ︵ 11 个 工 作 日 ︶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7个工作日 项目建议书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项目申请报告 单位:发改局(经贸局) 时间:6个工作日 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水利、地震等) 时间:5个工作日出具初审意见, 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消防预审(甲、乙类生产仓储项目) 单位:消防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保部门立项意见 单位:环保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用地预审 单位:国土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评报告审批 单位:环保局 时间:进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之前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出具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单位:规划局 时间:6个工作日 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19个工作日 ︶ 设计方案招标与/或规划 设计方案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与/或发改(经贸)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人防、水利、管线、海事、航道、地震等) 单位:规划条件要求的部门 时间:4工作日 监理、施工招标 牵头单位:发改(经贸)局 时间:8个工作日(同时进 行)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环保、水利、人 防、气象、国土、管线等) 单位:有关单位 时间:4个工作日 初步设计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单位:规划局 时间:3工作日 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单位:国土局 时间:16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建设用地 审批阶段 ︵ 5 个 工 作 日 ︶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审核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 单位:财政局 时间:发招标文件前完成 (可并联) 报建施 工 阶 段 ︵ 3 个 工 作 日 ︶ 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 施工许可证》 牵头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3个工作日 施工图审查 单位:审图中心与气象局、人防 时间:进入报建施工阶段之前 房屋白蚁防治合同备案 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2个工作日 7 说明: 1、整个审批流程为45个工作日。 2、圆角矩形是可选过程;虚线是指审批可跨阶段完成。 3、以上流程属市、区审批权限项目,如报省审批项目,无时间承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 时间:0个工作日 人防设备合同备案 人防质量监督申请表 单位:人防办 时间:2个工作日

试生产审批流程

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安全管理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15〕9号),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安全管理的通知》(日安办发〔2015〕25号)通知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流程,明确审批环节各项工作要求,强化对试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确保试生产环节各项安全措施落实, 一、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各环节工作说明 (一)新建化工装置试生产企业在建设项目竣工后,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确认试生产条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要及时整改。对符合建设项目试生产条件要求的,安评机构出具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报告; (二)试生产企业根据《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做好组织、人员、技术、安全、物资及外部条件、营销及产品储运以及其它有关方面的准备工作,按规定编写试生产(使用)方案; (三)试生产企业组织专家对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报告、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评审,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评价报告、方案进行修改,并由专家对修改后评价报告、方案进行签字确认;

(四)试生产企业于试生产15日前将试生产方案,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外聘专家对试生产方案和试生产条件的签字确认意见、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报告等事项书面报区安监局; (五)区安监局对照《试车规范》对企业上报材料实施重点检查并审核 (六)区安监局审核同意,报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后,企业方可进行试生产 (七)区安监局建立试生产企业档案,并将试生产企业情况上报市安监局;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

工业项目建设手续审批流程

工业项目建设手续审批流程 工业项目建设前期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有13项,竣工验收阶段有5项。其中: 一、建设前期行政审批事项。 1、选址、红线。项目供地后,业主须先至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划定用地红线图。须提供的相关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纸质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说明申报原因、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实施设想的申请报告,并由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提供同意选址的函件。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选址结束后,业主应立即委托有资质设计院进行厂区总平布置设计,并确定用电、用水、通讯需求。 2、基建立项。计委办理基建立项手续,所须提供的材料包括:开发区经发局建设项目申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资者开业证明(复印件)、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复印件及扩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3、环评审批。环保局环保监督管理科,办理时限3-10个工作日(登记表3个工作日,报告表5个,报告书10个)。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况和平面图、红线图、选址意见书、总平面图、管线综合图,或建筑使用功能确认函、环境影响登记表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及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登记表或报告表或报告书在环评初审阶段确定。 4、总平审批即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须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与选址是系同一人可不提供)、申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1:500)一式八份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立项批文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限于新设立企业法人在选址阶段未提供的项目)、涉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项目,应提交相关部门意见原件。 总平审批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前的地质勘探工作,待地勘报告出来后,委托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图后(由设计院负责委托),由规划局组织进行管综(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会审并进行施工图审查。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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