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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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管试行办法》等四个文件的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管试行办法》等四个文件的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管试行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闽建法〔2002〕148号(2003年2月1日起施行)各设区市建设局:现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试行办法》、《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试行办法》、《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试行办法》、《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管理试行办法》等四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1-4),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函告省厅法规处、建筑业处。

附件: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试行办法2.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试行办法3.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试行办法4.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管理试行办法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附件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试行办法第一条为正确依法行使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职能,保证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以下简称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具体监督工作可以依法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法律赋予招标人的权利依法受到保护,任何行政监督机关和个人不得违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执法必须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设置审批核准环节,已经设置的,一律废止。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安全指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安全指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安全指导手册》宣传发放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闽建办建函[2016]80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6.06.12
【实施日期】2016.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安全指导手册》宣传发放
工作的通知
(闽建办建函[2016]80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园林局、公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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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建[2018]3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闽建[2018]3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qt_3796/201804/t20180410_1896 26.htm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建立统一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交易规则,我厅组织制定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4月2日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中标的设计人承担的工程设计内容和范围。

招标人原则上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由中标人承担方案设计及后续阶段设计和服务工作。

城市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的建筑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对建筑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公共建筑和省重要大型工程,可按相关规定采用直接委托、邀请招标方式发包。

“对建筑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公共建筑”是指机场候机楼、火车站、汽车站、图书馆、博物馆、大剧院、美术馆、档案馆、展览馆、文献馆、科普馆、纪念馆、体育场馆、会议中心、医院、学校等具有特定功能要求的公共建筑。

“省重要大型工程”是指:(一)列入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当年度省重点项目。

(二)标志性城市景观大道、城市快速路、大型互通立交、跨江城市桥梁、大型隧道。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2.05.30•【字号】泉建审批〔2022〕160号•【施行日期】2022.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建审批〔2022〕160号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局相关科室: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建许〔2022〕1号)和《关于印发〈厅本级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许函〔2022〕28号)精神,结合泉州的实际情况,我局研究制定了《泉州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5月30日泉州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方案按照省住建厅统一部署,经研究,现制定泉州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遏制资质买卖,清理“僵尸”企业,净化建筑市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强化建设行业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二、组织架构市住建局成立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王惠萍市住建局副局长副组长:林宇杰市住建局副局长蔡海鸿市住建局副局长、总工程师成员:叶向荣市住建局质安科四级调研员王学玲市住建局审批科四级调研员郭文森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陈雄市住建局法制科科长黄荣杰市住建局审批科科长黄伟锋市住建局建筑业科科长陈永宏市住建局质安科科长吴启荣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科长程惠阳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审批科牵头负责,建筑业科、质安科、勘察设计科、审批科、市质量安全站各派一名专业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确保核查效率。

《建筑工程隔震橡胶支座和装置施工及验收规程(征求意见稿)》

《建筑工程隔震橡胶支座和装置施工及验收规程(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 DBJ/T13- xxx -201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xxxxx-2016建筑工程隔震橡胶支座和装置施工及验收规程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Rubber Seismic Isolation Bearing and Device for Buildings(征求意见稿)2016- xx -xx 发布2016- xx - xx 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工程隔震橡胶支座和装置施工及验收规程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Rubber Seismic Isolation Bearing and Device for Buildings(征求意见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xxx -201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xxxxx-2016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 2016年 xx 月xx 日前言本规程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5年第三批科学技术项目计划的通知》(闽建办[2015]6号)要求,由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和福建省建筑工程技术中心(原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制。

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通过广泛调查分析,总结了我省近年来建筑工程应用隔震技术实践经验,贯彻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推广应用减隔震技术的若干意见(暂行)建质〔2014〕25号》通知的精神,并参照行业标准《建筑隔震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360-2015》和其他省份相关地方标准等有关资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隔震支座及装置和连接件;隔震支座安装施工;支墩(柱)施工安装;隔震层构(配)件及隔震缝施工;建筑隔震工程质量验收;建筑隔震标识和维护检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福建省福道规划建设标准》等4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福建省福道规划建设标准》等4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福建省福道规划建设标准》等4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1.07.14
•【字号】闽建科〔2021〕8号
•【施行日期】2021.07.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福建省福道规划建设标准》等4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
闽建科〔2021〕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由省厅下达的《福建省福道规划建设标准》等4项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具体详见附件),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上述省标及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由省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附件: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发布项目(4项)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14日。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及通知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依法必须进行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二)有满足工程施工监理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三)工程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动用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招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本金与利息退还投标人。
第七条 工程监理投标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办法。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评审方法。
第八条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任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参加工程监理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不得以监理费低于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幅度下限投标,否则当作废标处理。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第六条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保证金按照工程监理费的2%收取,最低不得少于5万元。
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单位基本帐户转入招标人的专用帐户,不得用现金或通过私人帐户提交。
第九条 监理投标文件应分为商务标和监理大纲两部分,并分别装订成册,监理大纲应为暗标。
第十条 一位注册监理工程师(包括全国和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只能担任一项委托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已担任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中途不得更换。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将更换情况报监管部门备案。被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一年内不得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施工监理投标活动(因项目本身原因无法按期开工或停工三个月以上的除外)。
为提高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质量,各地应当尽快完善评标专家库专家专业结构,扩大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专家人员。

【行业文件】[闽建科〔2018〕4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规划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规划局:为控制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使我省住宅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提升我省城乡住宅设计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我厅组织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嘉博联合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现予以印发,自 2018 年2 月 1 日起实施。

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技术规定》;若存在未执行《技术规定》相关条款的情况,将对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审查师记不良行为并予以通报;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予以动态监管记分。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 年 01 月- 3 -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 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 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 ] :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 号)的技术要求。

2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 100mm 的混凝土反口。

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的通知(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建立统一的施工招标投标交易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招标投标参与各方应当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据规范》等有关规定,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以下简称“省行政监督平台”,网址:)、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公共服务平台”,网址:)、招标文件规定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开展相关招标投标活动。

电子交易平台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认证,通过检测、认证后方可使用,且应满足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督机关”)的监管需要。

第四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省行政监督平台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已建立工程报建系统且招标人已按要求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的,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省行政监督平台推送相关数据,招标人无需另行填报。

第五条委托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

- 1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后成立不少于3人的项目组。

项目组成员由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编制人和其他成员组成,并应当为本单位人员且符合下列要求:(一)项目组成员应当熟悉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招标投标流程及相关业务知识。

(二)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且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时间不少于3年。

(闽建建38号)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发文单位:福建省建设厅文号:闽建建[2005]38号发布日期:2005-8-3执行日期:2005-9-1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工程勘察第四章工程设计第五章工程施工第六章监理、监测与检测第七章附则各设区市建设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泉州市公用事业局:为加强我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福建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厅工程建设管理处。

二○○五年八月三日福建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和相邻建筑物和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筑边坡,是指在建(构)筑物场地或其周边,由于建(构)筑物和市政工程开挖或填筑施工所形成的人工边坡和对建(构)筑物安全或稳定有影响的自然边坡;高度超过8m或虽未超过8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边坡。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4m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4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本规定所称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包括边坡与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地表水的疏导与排泄、土方开挖、监测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范围内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勘察前对建筑边坡或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并应当将调查资料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测单位。

第五条前期的调查范围应为边坡及基坑可能的影响范围,且不小于边坡、基坑边线起,基坑开挖深度或边坡高度3倍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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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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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手机号码
擅长专业 从事建筑 专业年限








单位负责人(公章): 年 月 日




安全站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建委意见

年 月 日
注:1. 擅长专业指: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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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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