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侧响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表
十四五期间抽水蓄能的投资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期间抽水蓄能的投资机遇与挑战摘要:针对十三五期间抽水蓄能电站远远滞后于规划,2021年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打出了组合拳,从定价机制和行业体量上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
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水利水电项目,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作为初期投资量高昂,投资周期长的基础设施类项目,也蕴含着种种不确定性。
本文通过对最新政策、市场现状和目前抽蓄行业学术研究成果的梳理,从非电网投资方的角度对抽水蓄能行业机遇和挑战进行拆解,为入局抽水蓄能行业,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及国家清洁能源安全稳定发展,提供投资依据的基础分析。
关键词:水电工程项目储能设施新基建投资投资机遇投资壁垒引言为推进抽水蓄能快速发展,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新能源发展需要,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2021年09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 2025 年,预计将达到1.8万亿元,其中“十四五”、“十五五”、“十六五”期间分别为9000亿元、6000亿元、3000亿元。
抽水蓄能行业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从非电网的投资者角度,由于建设运营期长,期初投资量大,盈利空间有限,也面临着多重挑战。
本文将以投资人的视角进行了客观的分析,为投资决策提供初步理论基础。
1 抽水蓄能电站的十四五开局现状抽水蓄能是世界各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方式,作为目前最成熟的储能设施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除了发电,还有调频、调相、事故配用、黑启动等功能。
“十三五”时期抽水蓄能建设进度未达预期:2010年风能和太阳能发电装机仅有2984万千瓦,到2021年底,两项新能源装机总量达到6.34亿千瓦【1】,增长21倍;而同期抽水蓄能电站装机从2010年的1691万千瓦增加到2021年的3639万千瓦,仅增加2.1倍,开发建设规模与需求相差甚远。
2 十四五期间抽水蓄能的投资机遇2.1前所未有的行业体量增长(1)市场经济需求侧到2030年中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预计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到2035年,我国电力系统最大峰谷差将超过10亿千瓦【1】,电力系统灵活调节电源需求巨大,大规模的新能源并网迫切需要大量调节电源提供优质的辅助服务,储能必要性和迫切性日益彰显。
江苏省电力条例

江苏省电力条例(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电力规划第三章电力建设第四章电力生产运行第五章电力消费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促进电力事业发展,保障电力建设、生产和供应,提升社会综合能效,保护和改善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电力规划、电力建设、电力生产运行、电力消费和监督检查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职责分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力事业的领导,将电力发展事业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协调、解决电力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能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协助能源管理部门做好所辖区域内的电力保护等相关工作。
国家能源局在苏派出监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行使职责。
第四条【创新发展】鼓励和支持电力科技创新,研究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提升电力系统装备水平,推动电力与信息等领域技术深度融合,探索发展能源互联网、泛在电力物联网等新兴业态。
第五条【协调发展】统筹规划电力设施布局,优化电源电网结构,促进省内省外电力、化石能源发电与非化石能源发电协调发展,增强电力系统调节控制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
第六条【绿色发展】电力发展应当坚持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推动电能替代,促进电力可持续发展。
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应当采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电能生产使用效率。
第七条【开放发展】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依法参与电力设施和电力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电力市场体系,促进电网公平开放。
第八条【保障民生】增强电力公共服务供给,简化电力用户用电接入,完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保障供电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电能质量和供电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电服务。
配电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征求意见稿)

配电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浙江省电力公司2013年3月第一部分配电网配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配电网配电工程可行性研究的内容深度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造10(20)kV及以下配电工程的可行性研究。
本标准只对设计的内容深度做出规定,不作为设计专业分工和卷册划分的标准。
2总则2.1 本规定是编制、评审配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的重要依据。
2.2 设计文件应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工作管理的规定。
2.3 编制可研报告应以审定的配电网规划为基础,并充分应用电力设施布局规划成果。
2.4 可研报告应落实通用设计方案的采用情况,落实差异化设计原则以及“两型一化”变电站设计原则的贯彻情况,说明新技术应用情况。
3一般规定3.1 编制可研报告时,设计单位应完整、准确、充分地掌握设计原始资料和基础数据,确保资料齐全、文字说明清楚、计算结果和图纸清晰、正确。
3.2 当有多个设计单位参与编制同一工程可研报告时,应明确其中一个单位为总体设计单位。
总体设计单位应对参与设计单位的设计内容负责,对相关协调、配合工作归口负责,对参与设计、测试单位的资质提出意见,并将各参与单位的可研、测试等报告的主要内容和结论整理归纳到工程可研总报告中。
3.3 配电网架空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成果包括以下内容:(1)可行性研究报告说明书(含附图、附件)(2)可研估算书(3)专题报告(根据需要编制)3.3.1 可行性研究报告说明书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述(2)电力系统(3)站址的选择(4)配电站工程设想(5)基建标准化成果及新技术的应用(6)投资估算(7)附图和附件3.3.2 可研报告应包括以下图纸,可作为附图,也可随文布置:(1)电网地理接线图(2)配电站主接线图(3)配电站总平布置图(4)通信链路拓扑图(5)光缆走向示意图3.3.2.1 电网地理接线图应包括现状电网接线图、工程投产前电网接线图、工程投产年电网接线图、远景电网接线图。
3.广东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广东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目录1. 总述 (4)2. 适用范围 (4)3. 引用文件 (4)4. 术语定义 (5)5. 市场主体 (6)6. 基本要求 (7)6.1. 交易品种 (7)6.1.1. 双边协商交易 (7)6.1.2. 集中竞争交易 (8)6.1.3. 挂牌交易 (8)6.1.4. 基数合约交易 (8)6.2. 合约要素 (9)6.3. 合约分解曲线 (10)6.3.1. 自定义分解曲线 (10)6.3.2. 常用分解曲线 (10)6.4. 中长期交易约束 (12)6.4.1. 交易价格约束 (12)6.4.2. 月度净合约量约束 (13)6.4.3. 月度累计交易量约束 (16)6.4.4. 交易电量约束 (17)7. 双边协商交易 (21)7.1. 交易要求 (21)7.2. 合同提交与确认 (21)7.3. 交易校核 (22)8. 集中竞争交易 (22)8.1. 交易要求 (22)8.2. 交易前信息发布 (23)8.3. 集合竞价交易 (23)8.3.1. 集合竞价流程 (23)8.3.2. 集合竞价成交价格 (24)8.4. 连续竞价交易 (24)8.4.1. 连续竞价流程 (24)8.4.2. 连续竞价交易成交价格 (26)8.5. 交易校核 (26)8.6. 结果发布 (26)9. 挂牌交易 (27)9.1. 交易要求 (27)9.2. 交易前信息发布 (27)9.2.1. 交易流程 (27)9.2.2. 成交价格 (28)9.3. 交易校核 (28)9.4. 结果发布 (28)10. 基数合约交易 (29)10.1. 交易要求 (29)10.2. 基数合约集中交易 (29)10.2.1. 交易前信息发布 (29)10.2.2. 集合竞价交易 (29)10.2.3. 连续竞价交易 (31)10.2.4. 交易校核 (32)10.2.5. 结果发布 (32)10.3. 基数合约协商交易 (33)10.3.1. 合同提交与确认 (33)10.3.2. 交易校核 (33)1.总述为保障广东“中长期+现货”电力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建立场内集中交易与场外协商交易互补、常用曲线合约与自定义合约相结合的中长期电能量市场,提供多次组织的年、月、周等交易品种,实现与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有效衔接。
移动式压力容器应急预案标准化现状与对策

50 2021年第4期(下) / 总第581期
王聪,唐萍,金慕达,等:移动式压力容器应急预案标准化现状与对策
关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2.1 TSG安全技术规范
TSG R0005“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事 故应急专项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配 置与之 适 应 的应 急 救 援 装 备,并且 定 期 组 织演 练,演练应当有记录并进行分析总结”,细节并未 展开。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范》中 写 到“ 按照 本规 则 要求设 置 特 种 设备 安 全 管 理 机 构和配备 专职 安 全 管 理 员的 使 用 单位,应当 制定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并且作出记 录;其 他使 用 单位可以在 综 合应 急 预 案中编 制 特 种 设备 事 故 应 急的内容,适 时开展 特 种 设备 事故 应 急演练,并且作出记 录”。此 外还 有 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 则》要求“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站建立健全质量保 证 体系和 适 应 充 装 工作 需 要的 事 故 应 急 预 案,并 且能够有效实施”。
3 应急预案标准分析对比
3.1 应急预案标准体系概况 调研发现,在当前制度和标准体系中,已初步
形成法律-法规-规章-TSG-标准(国家标准、行业
51 2021年第4期(下) / 总第581期
Institute;3. Zhejia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Special Equipment Safety Testing Technology Research) Abstract: Mobile pressure vessels are widely used in the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of dangerous media such as liquefied gas, and their safety issues have attracted widespread attention from the society. The formulation of a scientific and effective emergency response plan for mobile pressure vessels will help improve the prevention and emergency response capabilities of enterprises and related departments against emergencies. This article investigates and analyzes the current status of relevant standards for emergency plans for mobile pressure vessels in China, and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the standard system and content. Keywords: mobile pressure vessel, emergency plan, standardization, current situa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实施方案

附件1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2021年12月结算试运行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7〕1453号)等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粤经信电力函〔2017〕286号)、《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粤经信电力函〔2018〕208号)、《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系列规则(征求意见稿)》有关规定及要求,为积极稳妥推进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工作,应对我省当前电力供应紧张、燃料价格大幅上涨局面,全面检验规则和技术支持系统,提高结算试运行效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12月继续开展现货结算试运行。
在现有年度价差中长期合同电量和零售代理关系不变的基础上,连续组织“绝对价格月、周交易+现货”结算试运行,实施发电成本补偿,根据系统运行需要组织需求侧响应。
通过开展结算试运行,全面检验规则和技术支持系统,实现发电成本更加及时向终端用户传导,充分调动发用两侧主体保供积极性,促进电力安全有序供应;探索现货连续运行的实施路径,实现市场关键机制的突破,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保障广东电力市场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工作原则统筹兼顾,积极稳妥。
统筹考虑各方市场主体的实际情况和利益诉求,既要与现货长周期运行形成良好衔接,又要结合市场运行实际,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分阶段推进现货长周期运行,待明确相关边界条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后转入现货连续运行。
防范风险、确保安全。
做实做细市场模拟推演,提前发现问题,切实防控风险。
推动系统运行和市场交易有效衔接,做好市场应急处理预案,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
边试边改,动态完善。
根据试运行实际情况,滚动进行交易规则修编、交易参数调整及技术支持系统完善,保障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三、试运行关键机制试运行期间,统一组织开展交易和结算,主要包括:组织月度交易,交易结果为差价合约;按照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规则体系,组织绝对价格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并开展批发市场结算。
微电网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
附件:微电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微电网作为“互联网+”智慧能源的重要支撑以及与大电网友好互动的技术手段,可以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促进清洁能源的接入和就地消纳,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在节能减排中发挥重要作用,有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
为促进电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微电网建设运营管理,逐步建立多元融合、供需互动、高效配置的能源生产与消费体系,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定义与范围第一条微电网是指由分布式电源、用电负荷、配电设施、监控和保护装置等组成的小型发配用电系统(必要时含储能装置).微电网分为并网型微电网和独立型微电网,可实现自我控制和自治管理.并网型微电网既可以与外部电网并网运行,也可以离网独立运行;独立型微电网不与外部电网连接,电力电量自我平衡.第二条微电网作为整个电网系统的一部分和重要补充,可向特定用户提供经济、安全、可靠的供电,是推动集中与分散相协调的新一代电网发展模式,其发展方向具备以下四个基本特征:微型,主要体现在电压等级低,电压等级一般在35kV 及以下;系统规模小,系统容量不大于20MW,通常为兆瓦级及以下。
清洁,电源以可再生能源为主,或以天然气多联供等能源综合利用为目标的发电型式;并网型微电网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与最大负荷的比值在50%以上,或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在70%以上.自治,微电网内部基本实现电力供需自平衡。
并网型微电网与外部电网的年交换电量一般不超过年用电量的50%,独立运行时能保障重要负荷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供电;独立型微电网应具有黑启动能力.友好,可减少大规模分布式电源接入对电网造成的冲击,并网型微电网与外部电网的交换功率和时段具有可控性,通过对电源、负荷和储能系统的协同控制,实现与电网之间的功率交换。
第三条微电网应适应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和电动汽车等快速发展,满足多元化接入需求。
结合城市、工商业园区、新型城镇、新农村以及海岛、绿洲等发展需要,鼓励利用当地资源,进行融合创新,培育能源生产和消费新业态.第二章建设管理第四条微电网发展规划应符合国家能源产业政策,并与能源发展规划、电力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相衔接.第五条省级能源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将微电网项目纳入地区配电网规划,组织完善配电网结构,加快推进配电网智能化,为微电网发展提供保障。
微电网综合调控中心工程技术规范书
微电网综合调控中心建设工程分项技术规范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编制日期:目录1总则 (4)1.1概述 (4)1.2工程招标范围 (4)1.3环境条件 (5)1.4工程地质 (5)2工程技术要求 (5)2.1保护及自动化装置 (9)2.1.1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化装置 (9)2.1.2微网快切开关和安全自动化装置 (10)2.2数据采集及通信 (10)2.2.1智能表计的技术要求 (10)2.3现场监控及展示系统 (11)2.3.1建设方案 (11)2.3.2具体技术要求 (12)2.4现场计算机机房及不间断供电 (19)2.4.1机房要求 (19)2.4.2交流UPS技术要求 (20)3调控中心土建及园区公共配电系统 (21)3.1设计安全标准 (21)3.2设计依据 (22)3.3具体技术要求 (23)3.3.1主要建筑物的建筑设计 (23)3.3.2主要建筑物结构形式 (23)3.3.3采暖通风方式 (23)4质保和验收试验、系统交付要求 (26)4.1验收试验 (26)4.2系统交付要求 (27)4.3质保 (27)5技术服务、设计联络 (28)5.1技术性能保证 (28)5.2技术服务 (29)5.2.1项目管理 (29)5.2.2技术文件 (29)5.2.3现场服务 (30)5.3设计联络安排 (31)5.4培训 (31)6工作及计划安排 (32)7包装、运输和储存 (32)1总则1.1概述2017年5月5日,国家发改委与能源局批复的28个新能源微电网项目之一,位列示范项目第三。
项目总装机规X MW,建设以风光储为主要电源的“源-网-荷-储”一体的综合能源系统。
其中风电装机规模X MW,位于X山地区,光伏发电装机规模X MW,位于X村,储能20MWh,建设微电网运营调度中心实现向庙滩数据中心提供绿色、经济电力。
微电网综合能源调控中心是支撑微电网安全、稳定、可靠、经济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项目位于云计算产业基地微电网运营中心内,该中心是XX新能源微电网的运行调度、运维管理、能源交易、客户服务等功能的运营平台,其基于云计算和物联网技术,为跨平台的一体化平台系统。
储能技术的现状、发展与前景
储能技术的现状、发展与前景摘要:作为“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五大支柱技术之一,储能可以有效调节能源供求在时间、空间、强度和形态上的不匹配性,改变现有电力系统即发即用的传统模式。
同时,随着清洁能源发电占比增高、智能电网的发展及电网规模加大,电力系统存在巨大的能量调节和功率调节需求,储能技术的发展需更加迫切。
关键词:储能;政策支持;制约因素;发展前景0引言按照储能载体技术类型,大规模储能技术可以分为机械类储能、电气类储能、电化学储能、热储能、化学类储能[1]。
对于智能电网,电力储能已成为其重要支撑技术之一,在能源互联网发展背景下,储能的功能和定位将进一步得到拓展。
储能技术的应用覆盖系统发输配用各环节,可应用于电力系统新能源接入、削峰填谷、调频调压、提高系统稳定性和能源利用效率、微网及需求侧管理、电能质量控制等方面。
在新能源接入比例较高的局部电网和末端电网中,对储能技术的近期需求尤为迫切,而远期需求将进一步扩大。
1.储能发展现状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CNESA)项目库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球已投运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为175.4GW。
中国已投运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为28.9GW。
其中,抽水蓄能的累计装机占比最大,接近99%,电化学储能项目的累计装机规模紧随其后,为389.8MW,占比为1.3%,较上一年增长0.2个百分点。
2017年,中国新增投运电化学储能项目的功率规模为121MW,同比增速超过15%。
[2]2.储能主要政策支持近几年,在能源发展规划方面与储能直接相关的政策主要包括《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中国制造2025》、《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等。
上述政策对于储能的影响主要包括技术装备和推广应用两个方面:(1)在技术装备方面,《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中国制造2025》明确提出,储能技术创新是能源科技9个重点创新领域之一,储能装备制造是电力装备和新能源汽车领域工程化和产业化的重点方向。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
附件1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1节能降碳产业1.1高效节能装备制造1.1.1节能锅炉制造1.1.2节能窑炉制造1.1.3节能内燃机制造1.1.4高效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1.1.5节能型泵及真空设备制造1.1.6节能型气体压缩设备制造1.1.7节能电动机、微特电机制造1.1.8节能风机风扇制造1.1.9节能型变压器、整流器、电感器和电焊机制造1.1.10高效节能磁悬浮动力装备制造1.1.11节能农资制造1.1.12节能采矿、建筑专用设备制造1.1.13高效节能商用设备制造1.1.14高效节能家用电器制造1.1.15高效照明产品及系统制造11.1.16高效节能炉具灶具设备制造1.1.17余热余压余气利用设备制造1.1.18绿色建筑材料制造1.1.19能源计量、检测、监测、控制设备制造1.2先进交通装备制造1.2.1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1.2.2船用绿色动力装备制造1.2.3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制造1.2.4新能源飞行器制造1.3节能降碳改造1.3.1锅炉(窑炉)节能改造和能效提升1.3.2汽轮发电机组系统能效提升1.3.3电机系统能效提升1.3.4电网节能改造1.3.5余热余压利用1.3.6能量系统优化1.3.7绿色照明改造1.3.8船舶绿色低碳升级改造1.4温室气体控制1.4.1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1.4.2油气田甲烷采收利用1.4.3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开发与利用21.4.4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减排2环境保护产业2.1先进环保装备和原料材料制造2.1.1大气污染防治装备制造2.1.2水污染防治装备制造2.1.3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装备制造2.1.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装备制造2.1.5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制造2.1.6放射性污染防治和处理设备制造2.1.7环境污染处理药剂材料制造2.1.8无毒无害原料生产与替代使用2.1.9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产2.1.10环境监测仪器与应急处理设备制造2.2大气污染治理2.2.1工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2.2.2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2.2.3非电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2.2.4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2.2.5工业厂矿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2.2.6城市扬尘综合整治2.2.7餐饮油烟污染治理32.3水污染治理2.3.1水体保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2.3.2重点流域海域水环境治理2.3.3城市黑臭水体整治2.3.4重点行业水污染治理2.3.5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2.4土壤污染治理2.4.1农用地污染治理2.4.2建设用地污染治理2.4.3农林草业面源污染防治2.4.4沙漠污染治理2.5其他污染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2.5.1工业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处置2.5.2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运输2.5.3噪声污染治理2.5.4恶臭污染治理2.5.5新污染物治理2.5.6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2.5.7园区污染治理集中化改造2.5.8交通车船污染治理2.5.9船舶港口污染防治2.5.10畜禽和水产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42.5.1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3资源循环利用产业3.1资源循环利用装备制造3.1.1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装备制造3.1.2水资源高效及循环利用装备制造3.1.3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装备制造3.1.4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装备制造3.1.5废旧物资循环利用装备制造3.1.6垃圾资源化利用装备制造3.1.7废气回收利用装备制造3.2资源循环利用3.2.1矿产资源综合利用3.2.2水资源高效及循环利用3.2.3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3.2.4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3.2.5废旧物资循环利用3.2.6垃圾资源化利用3.2.7废气回收利用3.2.8园区循环化改造4清洁能源产业4.1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装备制造4.1.1风力发电装备制造54.1.2太阳能发电装备制造4.1.3生物质能利用装备制造4.1.4水力发电和抽水蓄能装备制造4.1.5核电装备制造4.1.6燃气轮机装备制造4.1.7地热能开发利用装备制造4.1.8海洋能开发利用装备制造4.1.9非常规油气勘查开采装备制造4.1.10海洋油气开采装备制造4.1.11新型储能装备制造4.1.12燃料电池装备制造4.1.13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装备制造4.1.14智能电网产品和装备制造4.2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和运营4.2.1风力发电设施建设和运营4.2.2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4.2.3生物质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4.2.4大型水力发电设施建设和运营4.2.5核电站建设和运营4.2.6地热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4.2.7海洋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4.2.8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64.2.9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4.2.10热泵设施建设和运营4.3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4.3.1煤炭清洁生产4.3.2煤炭清洁高效利用4.3.3清洁燃油生产4.3.4天然气清洁生产4.3.5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4.4能源系统高效运行4.4.1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及多能互补工程建设和运营4.4.2新型储能设施建设和运营4.4.3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和运营4.4.4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4.4.5智能电网建设和运营4.4.6电力负荷调控响应系统建设和运营4.4.7天然气输送储运调峰设施建设和运营4.4.8分布式能源工程建设和运营4.4.9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5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5.1生态农林牧渔业5.1.1现代化育种育苗5.1.2种质资源保护75.1.3绿色农业生产5.1.4绿色、有机认证农业5.1.5农作物种植保护地、保护区建设和运营5.1.6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5.1.7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5.1.8农业生态系统保护修复5.1.9森林资源培育5.1.10林业基因资源保护5.1.11林下种养殖和林下采集5.1.12森林游憩和康养5.1.13绿色畜牧业5.1.14绿色渔业5.2生态保育5.2.1生物多样性保护5.2.2自然保护地建设和保护性运营5.2.3天然林保护修复5.2.4国家储备林建设5.2.5森林草原防灭火体系建设和运维5.2.6生态产品监测体系和生态感知系统建设和运维5.3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5.3.1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5.3.2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与修复85.3.3土地综合整治5.3.4荒漠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5.3.5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5.3.6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5.3.7有害生物灾害防治5.3.8矿山地质环境、油气田生态环境恢复和生态修复5.3.9水生态系统旱涝灾害防控及应对5.3.10河湖与湿地保护修复5.3.11海洋生态、海域海岸带和海岛生态修复5.3.12增殖放流与海洋牧场建设和运营5.3.13退耕还林还草和退牧还草工程建设6基础设施绿色升级6.1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6.1.1绿色建筑建设和运营6.1.2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低碳、零碳建筑建设和运营6.1.3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6.1.4全过程绿色建造6.1.5建筑绿色运营6.1.6装配式建筑设计和建造6.1.7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6.1.8建筑用能电气化、智能化改造96.1.9绿色高效制冷改造和运行6.1.10绿色仓储6.1.11绿色农房建设、改造和运维6.2绿色交通6.2.1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升级改造6.2.2充电、换电和加气设施建设和运营6.2.3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和运营6.2.4共享交通设施建设和运营6.2.5城乡客运系统建设和运营6.2.6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和运营6.2.7环境友好型铁路建设运营和铁路绿色化改造6.2.8多式联运系统与公转铁、公转水建设和运营6.2.9公路甩挂运输系统建设和运营6.2.10绿色民航6.2.11绿色港航6.2.12绿色物流6.3环境基础设施6.3.1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营6.3.2海绵城市建设和运营6.3.3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漏损控制建设和运营6.3.4水利设施智能化改造6.3.5城镇污水收集系统排查改造建设修复106.3.6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及规范化建设和运营6.3.7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6.3.8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6.3.9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设和运营6.3.10生态安全预警体系和生态保护修复信息平台建设和运维6.4城乡能源基础设施6.4.1城镇电力设施智能化建设运营和改造6.4.2城镇一体化集成供能设施建设和运营6.4.3城镇集中供热系统清洁化、低碳化建设运营和改造6.4.4农村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6.5信息基础设施6.5.1通信网络节能改造6.5.2绿色数据中心建设6.5.3数据中心节能改造7绿色服务7.1咨询监理7.1.1绿色产业项目勘察服务7.1.2绿色产业项目咨询服务7.1.3绿色产业项目施工监理服务7.2运营管理7.2.1能源管理体系建设117.2.2合同能源管理7.2.3合同节水管理7.2.4电力需求侧管理7.2.5资源循环利用第三方服务7.2.6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7.3监测检测7.3.1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7.3.2温室气体排放源监测7.3.3环境损害监测评估7.3.4污染源监测7.3.5企业环境监测7.3.6生态环境监测和生态安全预警7.3.7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评估7.4评估审查核查7.4.1节能评估和能源审计7.4.2碳排放核查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和核查7.4.3建筑能效与碳排放测评7.4.4清洁生产审核7.4.5环境影响评价7.4.6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7.4.7自然资源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损害赔偿评估7.4.8生态保护修复产品和生态系统评估127.4.9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7.4.10水土保持评估7.5绿色技术产品研发认证推广7.5.1绿色技术产品研发7.5.2绿色技术产品认证推广7.5.3绿色技术交易7.6资源环境权益交易7.6.1碳排放权交易7.6.2用能权交易7.6.3用水权交易7.6.4排污权交易7.6.5林权交易7.6.6可再生能源绿证和绿色电力交易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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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铝业有限公司
无意见
19
荔波县振达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无意见
20
贵州省六盘水双元铝业责任有限公司
无意见
21
安顺市宏盛化工有限公司
无意见
22
贵州泓瑞桦实业有限公司
对第七条:资金来源存在疑问;“现阶段,市场用户的月度需求响应补助资金由全体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用户共同承担”建议对此部分补助资金由专项资金来补贴,不要分担到其他用户上。
无意见
26
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无意见
27
贵州石桥正芳石业有限公司
无意见
28
普安县朝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无意见
29
贵州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无意见
30
玉屏洪涛米业有限公司
无意见
31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无意见
1.考核具体方式表意不明,因为售电公司按区域申报而不是按具体某一家需求申报,如按区域申报的综合价高于某一被考核用户的申报价格,会难以想用户收取费用,并且文中没有具体表现关于收益分成的事项。
2.对应坚持谁响应、谁收益的工作原则。
不采纳
一、售电公司与代理用户之间是完全市场化方式,具体考核方式和收益分成由双方自行协商明确。
四、明确月度需求响应补助资金由全体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共同承担,即不存在相关问题。
五、增加补充专业术语解释。
六、电力需求响应启动条件在方案中已明确,电力需求响应平台已建成,2022年已组织33次。
七、考核主体为申报参与需求响应交易并已经出清的用户,其响应的负荷未达到申报负荷的相关比例要求的电力用户(负荷聚集商)。
二、我们认为此稿框架类似企业制定具体工作的操作规程,专业性太强,专业术语太多。建议对某些专业术语补充作注释,如:电力需求响应是指…… ;负荷聚集商是指…… ;虚拟电厂是指……。
三、建议补充完善电力需求响应的条件或平台(系统)。
四、建议明确第10页“(二)考核方式”中的考核主体。
部分采纳
一、需求响应为电力辅助服务的一种形式,根据国家能源局《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61号),电力辅助服务费用向用户侧进行疏导。同时,广东、广西、云南的需求响应方案,均明确由市场化交易用户承担。
部分采纳
一、需求侧结算在次月可支付到位。
二、需求侧补贴标准太高会造成其他用户分摊的费用过高,结合当前用户的承受能力和前期开展经验,补贴标准0.5元/千瓦时切合我省实际。
11
贵州誉福隆科技有限公司
无意见
12
贵州瓮福化学
有限责任公司
无意见
13
贵州福泉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无意见
14
贵州福麟矿业
有限公司
无意见
15
后1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或属地供电局提出申述”建议修改为:
《市场主体对需求响应结果存在异议,可在收到结算单后1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或属地供电局提出申述”。
三、方案中第九条“组织保障”第二点“二)加大宣传力度”中“通过南方电网95598、南网在线APP、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网站、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宣传电力需求响应政策”建议修改为“通过南网在线微信公众号、南网在线APP、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网站宣传电力需求响应政策。”
附件
《贵州省需求侧响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表
序号
Hale Waihona Puke 单位名称反馈意见理由
是否采纳
未采纳理由
1
省发展改革委
一、关于《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七、资金来源”中规定,“市场用户的月度需求响应补助资金由全体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共同承担,按月度实际交易电量进行分摊。度电分摊价格上限为0.5分/千瓦时。”的意见:一是需进一步论证需求响应补助资金由全体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共同承担有无相关政策依据;二是若有政策支撑,需明确全体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是否包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若包含将与我省代理购电相关政策不符;三是度电分摊价格上限0.5分/千瓦时标准过高,将推高用户电价,增加用户用电负担;四是建议完善需求响应补助资金的补助标准、补助对象或范围、账户管理以及补助渠道等相关内容。
二、需求响应为电力辅助服务的一种形式,根据国家能源局《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61号),电力辅助服务费用向用户侧进行疏导。同时,广东、广西、云南的需求响应方案,均明确由市场化交易用户承担。
4
贵州合创清源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无意见
5
贵州汇能源售电服务有限公司
无意见
6
黔南州都能售电有限公司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无意见
16
贵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希望方案实施,能保障我司安全平稳供电及降低运行成本
采纳
17
贵州金蟾大山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资金来源。不同意
增加企业负担
不采纳
需求响应为电力辅助服务的一种形式,根据国家能源局《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61号),电力辅助服务费用向用户侧进行疏导。广东、广西、云南的需求响应方案,均明确由市场化交易用户承担。
无意见
7
TCL华科能源互联网(贵州)股份公司
无意见
8
贵州金元茶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无意见
9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
无意见
10
镇远县顺发铁合金有限公司
1.建议需求侧补贴结算能满足快捷、准时的原则,在用户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后的次月需求侧补贴结算款明确支付到位;
2.建议需求侧补贴标准参照周边省份,目前0.5元每千瓦时,远远无法弥补我们企业实际响应导致的材料、人工成本损失,希望相关部门能从提升需求侧补贴标准方面,提高企业参与需求侧响应的积极性。
修改理由:
1.表述更加准确。
2.表述更加准确。
3.南方电网微信公众号已更名,表述更加准确。
采纳
3
贵州聚源配售电有限公司
1.第五大条考核评价的第二条考核方式的最后一段修改为:应明确售电公司与代理用户之间的具体考核方式和收益分成方式。
2.第七大条第一句话:删除“需求侧响应补助资金由全体参与市场的电力用户共同承担”
2
贵州电网公司
1.方案第四条“组织实施”第二点“二)基线负荷制定”中“周末、节假日和工作目”表述建议修改为“工作日和节假日(含周末)”,“如果是周末、节假目,则从用户小时负荷数据中”表述建议修改为“如果是节假日(含周末),则从用户小时负荷数据中”。
2.方案中第四条“评价考核”第三点“三)执行结果披露和申诉”中“市场主体对需求响应结果存在异议,可在收到清算单
不采纳
需求响应为电力辅助服务的一种形式,根据国家能源局《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61号),电力辅助服务费用向用户侧进行疏导。广东、广西、云南的需求响应方案,均明确由市场化交易用户承担。
23
贵州黄平尖峰水泥有限公司
无意见
24
贵州华仁新材料有限公司
无意见
25
贵州开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方案已明确月度需求响应补助资金由全体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共同承担,不含电网代购用户。
三、方案以最终需求响应规模反算市场化交易用户承担费用,并设置上限为0.5分/千瓦时。南方区域目前贵州最低;广东0.8-1.5分/千瓦时;广西1分/千瓦时;云南根据响应费用反算;海南未明确。同时,贵州的需求响应价格也是最低的为0.5元/千瓦时,广东最高3.5元/千瓦时,海南1.0元/千瓦时,广西2.5元/千瓦时,云南3.0元/千瓦时,同等响应规模下用户度电分摊价格是最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