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临时工管理规范制度(6篇)

临时工管理规范制度一、考核及聘用管理:1、对临时工管理严格实行考核制度,临时工要与局办公室签订合同,一年一签。
视工作表现可以续签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
年终综合评定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临时工每年要体检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2、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签订劳动协议,长期临时工雇用期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聘用季节工,到期后可根据工作表现和需要续聘或解聘,个人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
3、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做到文明服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及处里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工作及生产管理1、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坚决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2、所有工作人员的常用工具,由个人保管,丢失自负。
临时工要爱护公共财产和工作器具,不利用便利条件将公物占为己有,不挪做他用和随便给人,与个人有关的非正常丢失、损坏,由个人承担责任。
3、特殊专业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文明安全作业,严格按照各项规程操作。
4、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作息时间,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工作尽职尽责。
5、临时工在工作期间要对于玩忽职守,违章操作造成的财产、设备及经济损失的,要酌情予以赔偿,单位将给予警告、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对因此造成的伤、亡事故,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6、在工作期间不损坏公物,工作时间不准喝酒,不准带小孩,不准捡杂物及购买物品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扣当日工资或辞退处理。
业余时间不____,不酗酒,做合格公民。
三、人事关系同事间要团结协作,对服务对象要亲切、自然,礼貌对人。
要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坚守责职,有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反映。
四、考勤制度1、严格执行临时工的考勤制度,到岗签到制。
严格遵守处里工作纪律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认真履行请销假制度。
2、临时工随意旷工者,第一次按每日工资扣除,第二次按每日工资的两倍扣除,第三次按每日工资的三倍扣除,并予以辞退。
3、临时工因事因病请假,停发当日工资。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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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目第1篇学校临时用工平安管理制度(2)第2篇外包工程临时用工平安管理标准第3篇黄河施工单位中临时用工平安管理措施第4篇电力公司临时用工平安管理方法第5篇x学校临时用工平安管理制度第6篇分包队伍与临时用工平安管理方法第7篇工程分包劳务分包临时用工平安管理规定第8篇临时用工平安管理制度【第1篇】学校临时用工平安管理制度(2)学校临时用工平安管理制度(二)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需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平安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准时精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听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内,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需依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肯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第2篇】外包工程临时用工平安管理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包工程和临时用工平安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包工程和临时用工平安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全部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动依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讨论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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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性用工管理制度

临时性用工管理制度临时性用工管理制度一、引言临时性用工是指用人单位因临时性、季节性、突击性等工作任务需要,临时使用的劳动力。
为了规范临时性用工管理,保障临时性用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临时性用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临时性用工的管理。
三、临时性用工的定义和分类(一)临时性用工的定义临时性用工是指用人单位因临时性、季节性、突击性等工作任务需要,临时使用的劳动力。
(二)临时性用工的分类 1. 按工作性质分类(1)临时性生产用工:指因生产任务临时增加或季节性生产需要而临时使用的劳动力。
(2)临时性服务用工:指因服务工作临时增加或季节性服务需要而临时使用的劳动力。
(3)临时性辅助用工:指因辅助工作临时增加或季节性辅助需要而临时使用的劳动力。
2. 按用工期限分类(1)短期临时性用工:指用工期限在 3 个月以内的临时性用工。
(2)中期临时性用工:指用工期限在 3 个月以上 1 年以内的临时性用工。
(3)长期临时性用工:指用工期限在 1 年以上的临时性用工。
四、临时性用工的招聘和录用(一)临时性用工的招聘 1. 用人单位根据工作任务需要,提出临时性用工招聘计划,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2.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用人单位的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方案,组织招聘工作。
3. 招聘工作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聘信息应在本单位内部和外部网站上公布。
(二)临时性用工的录用 1.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方案,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2. 人力资源部门对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审核,报用人单位领导批准。
3. 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临时性用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临时性用工的管理(一)临时性用工的考勤管理 1. 用人单位应建立临时性用工考勤制度,对临时性用工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
2. 临时性用工应遵守用人单位的考勤制度,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3. 用人单位应定期对临时性用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临时岗位用工管理制度

临时岗位用工管理制度1. 背景和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临时岗位用工管理,确保企业在临时人员招聘与管理过程中具有公平、透亮、合法的原则,并保证临时员工的权益,提高企业运作效率。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需要临时岗位用工的部门和员工。
3. 定义•临时岗位:指企业依据生产经营需要,短时间性需要加添人员的岗位。
•临时员工:指被企业雇佣而且在临时岗位工作的人员,受雇时间一般不超出3个月。
4. 临时岗位用工流程4.1 需求申请临时岗位需求由各部门经理依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包含人员数量、工作内容、用工周期及预算等内容。
申请需由部门经理书面提交给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在收到申请后将开展审核及批准程序。
4.2 用工渠道人力资源部将依据用工需求,选择合适的渠道进行招聘和人员筛选,包含但不限于:—利用企业内部资源介绍;—外部人力资源公司供应的人员;—在线招聘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4.3 招聘流程1.招聘需求确认:人力资源部与招聘部门确认招聘需求,并明确人员数量、条件、招聘周期等。
2.招聘渠道发布:人力资源部利用适当的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包含职位描述、岗位要求、薪酬待遇等信息。
3.简历筛选:人力资源部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并与招聘部门共同讨论,确定面试候选人名单。
4.面试及评估:招聘部门负责布置面试,并依据面试情况进行评估。
5.录用决策:招聘部门向人力资源部供应评估结果和建议,人力资源部依据相关规定决策是否录用。
4.4 人员管理1.合同签订:录用的临时员工与企业签订雇佣合同,合同内容应明确工作性质、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劳动保障等。
2.岗位培训:临时员工入职后,由招聘部门负责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其具备工作所需技能和知识。
3.工作时间:临时员工依照设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超时工作需经过相关程序布置,并支出相应加班费用。
4.薪酬和福利:临时员工依照合同商定享有基本工资和相关福利待遇,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并执行。
5.考勤管理:临时员工需依照企业规定签到、签退,并记录工作时长,迟到、早退等情况将被记录并影响薪酬结算。
法院临时工管理制度

法院临时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法院临时工管理,保障法院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法院临时工是指法院聘用的临时性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和合同工。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法院临时工,包括各级法院的法官、书记员、法警、保安、司机、清洁工等临时工作人员。
第四条法院临时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法院的声誉和形象。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五条法院临时工的招聘与录用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任人唯亲、以权谋私等行为。
第六条法院应当根据具体工作需要,确定临时工的职位、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和工资待遇等。
第七条法院拟聘用临时工,应当经过组织部门审核,并由院长批准。
第八条法院临时工应当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九条法院临时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第十条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法院规章制度的行为,法院有权立即终止与其的劳动关系。
第三章工作管理第十一条法院临时工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法院领导和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岗,不得无故旷工。
第十二条法院临时工应当保守国家秘密,维护法院的利益,不得泄露法院机密信息。
第十三条法院临时工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反法院规章制度,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法院临时工应当保管好法院交办的文件和物品,不得私自借用、挪用,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当及时报告。
第十五条法院临时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安全操作规定,注意劳动保护,确保工作安全。
第四章绩效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法院临时工应当参加法院的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法院对表现优秀、工作成绩突出的临时工予以奖励,并在工资、升职等方面给予适当的奖励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工作不力、屡教不改的临时工,法院可以采取警告、通报批评、降级、解聘等处分措施。
第五章福利保障第十九条法院临时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条法院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或其他因公受伤的,法院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临时用工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人力资源利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临时用工的管理。
第三条临时用工的定义:临时用工,是指公司为满足短期用工需求而聘用的劳动者,临时用工期限通常不超过3个月。
第四条临时用工的来源:临时用工来源于公司外部,包括外包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等。
第五条临时用工的用工原则:临时用工的原则是按照需求量雇佣,用多少工,只雇佣多少人。
第六条临时用工的分类:根据不同的用工需求和工作性质,临时用工分为行政助理类、生产工人类、销售促销类、其他类。
第七条临时用工的招聘: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经过招聘渠道和程序,公开招聘临时用工。
第八条临时用工的录用:公司根据岗位需求和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履行面试、考核等程序,确认录用临时用工。
第九条临时用工的试用期:临时用工按照公司的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个月。
第十条临时用工的绩效考核:公司将对临时用工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临时用工续聘和薪资调整的依据。
第十一条临时用工的福利待遇:公司对临时用工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相关政策执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临时用工的培训:公司会对临时用工进行必要的工作岗位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素质。
第十三条临时用工的终止合同:临时用工的合同期满、工作完成或被公司认定不符合用工要求等情况下,公司可以提前终止临时用工的合同。
第十四条临时用工的权益保障: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保障临时用工的人身权益和劳动权益。
第十五条临时用工的维权:临时用工在工作期间如遇到侵权行为,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二章临时用工的职责第十七条临时用工应以公司的利益为重,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第十八条临时用工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上级的管理。
第十九条临时用工应按时完成公司交付的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
第二十条临时用工应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公司的机密信息。
国企临时用工人员管理制度
国企临时用工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临时用工人员管理,加强用工人员保障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临时用工人员是指国有企业在有临时岗位需要,通过招聘或派用双方劳动合同方式,调动的、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目的的劳动者。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当依法保障临时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好临时用工人员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有企业临时用工人员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用工人员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促使用工人员共同维护国有企业稳定、和谐的生产秩序。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临时用工人员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章,积极引导用工人员共同维护国有企业的利益。
第二章临时用工人员的招聘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实际用工岗位需要,对临时用工人员进行招聘。
第七条临时用工人员招聘依法实行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招聘广告宣传,拓宽招聘渠道,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九条招聘条件应当明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为临时用工人员招聘和劳动合同签订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三章临时用工人员的用工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按照实际用工岗位需要,确定临时用工人员的用工数额和用工期限,保证用工人员劳动权益。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用工单位应当依法将临时用工人员招聘登记报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临时用工人员应当接受国有企业的培训指导,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本地劳动力,对本地劳动力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依法与临时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临时用工人员登记档案,妥善保管并依法保护临时用工人员的个人信息。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临时用工人员的考核评价制度,激励用工人员提高工作绩效。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临时用工人员的劳动保障制度,包括工资福利待遇、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等。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模版(3篇)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和管理临时用工,在保证企业正常运营的基础上,提高用工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临时用工,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劳务派遣工、临时雇佣工等。
第三条定义1. 临时用工:指在企业临时用工需求增加时,通过短期合同、劳务派遣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工作服务的人员。
第四条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在招聘、考核、福利待遇等方面,临时用工与正式员工享有同等的权益和待遇。
2. 合法合规原则:临时用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法行为。
3. 临时用工限定原则:临时用工一般不得连续从事同一岗位超过半年,否则需考虑转为正式员工的可能。
第二章用工需求与招聘第五条用工需求预测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提前预测用工需求,确保临时用工的招聘能够及时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
第六条招聘1. 临时用工的招聘应当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相关规定。
2.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组织面试、签订劳动合同等。
第七条选拔1. 招聘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技能和经验要求。
2. 招聘人员应当经过面试和相关考核,选拔出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第八条入职手续1. 入职人员应当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进行入职登记。
2. 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对入职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实,确保其合法用工。
第三章劳动合同与合同管理第九条劳动合同签订1. 临时用工应当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薪资待遇等。
2. 临时用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可正式开始工作。
第十条劳动合同变更1. 劳动合同期限到期前,临时用工与企业可以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有需要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1. 劳动合同期满,临时用工与企业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期限内,双方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第四章岗位安排与管理第十二条岗位安排1. 临时用工岗位应当与企业正式员工岗位一致,不得降低相应的工作内容和薪资待遇。
学校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学校临时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临时用工行为,保障临时用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临时用工的招聘、使用、管理、待遇等方面。
第三条学校临时用工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遵循劳动者的自主选择权、知情权和参与权,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校临时用工管理应当建立健全临时用工信息公示制度、劳动报酬支付制度、劳动保障制度等,确保临时用工管理的规范运行。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五条学校临时用工的招聘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招聘计划,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聘。
第六条学校临时用工的招聘应当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进行,主要包括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招聘考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环节。
第七条学校临时用工的录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被录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条学校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事项。
第三章管理与使用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临时用工管理档案,及时记载临时用工的基本信息、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情况。
第十条学校应当对临时用工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其能够胜任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临时用工考核制度,对临时用工的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出勤情况等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保障临时用工的合法权益,不得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待遇与保障第十三条学校临时用工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为临时用工参加社会保险,保障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为临时用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确保其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临时用工管理制度,加强对临时用工的监督管理。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细则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细则一、前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企业对于临时工的使用需求越来越大。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临时工的使用,制定本办法细则。
二、定义1.临时工:是指为企业提供短期劳动力需求的工人,雇佣期限在一个月以内。
2.用工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雇佣临时工的情况。
三、用工程序1.需求确认:企业部门确定短期用工需求,并开展项目申请流程。
2.招聘流程:企业部门负责发布招聘信息,面试并录用合适的临时工。
3.合同签订:企业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任务、薪酬待遇、工作期限等。
4.岗前培训:企业提供适当的培训,确保临时工了解工作内容和基本要求。
5.工作安排:企业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合理安排临时工的工作时间和任务。
四、权益保障1.薪酬待遇:临时工的薪酬待遇应与正式工相符合。
2.工作条件:企业应提供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作条件,包括工作环境、工作设备等。
3.工时管理:企业应按照法定工时制度,合理安排临时工的工作时间。
4.休假制度:临时工享有法定的休假权益,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安排。
5.社会保险:企业应按照法律规定,为临时工购买社会保险。
6.安全保障:企业应提供安全防护设施,并规范操作流程,确保临时工的人身安全。
五、管理措施1.考勤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考勤管理制度,监督临时工的出勤情况。
2.业绩考核:企业应对临时工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价,以确保其工作质量和效率。
3.绩效奖励:企业可根据临时工的业绩,给予适当的奖励,激发其积极性。
4.培训支持:企业应提供培训机会,提高临时工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5.岗位评估:企业应定期评估各岗位的工作需要,以便更好地适应临时工的需求。
六、临时工离职1.离职程序:临时工离职前应向企业提前报告,接受离职手续。
2.结算工资:企业应按照约定,及时结算临时工的工资。
3.福利待遇:企业应按照法定规定,给予临时工应享受的福利待遇。
七、违约处理1.违纪违规:如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存在违纪违规行为,企业可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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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临时用工管理制度1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1、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临时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临时用工在公司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选人,宁缺毋滥”的`原则,努力提高整体绩效。
3、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临时用工。
第二章临时用工范围4、本办法所指临时用工皆指公司定员定编外使用年限较短的临时性、季节性、专业性用工。
第三章临时用工录用5、录用程序⑴各部门需使用临时工,由各部门提前一周提交临时用工申请(包括工作任务、人员数量、性别、年龄要求、所需技能、用工期限、人员到岗时间等方面内容)。
经部门负责人签发后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调配。
⑵特殊情况下,如需紧急使用的临时工,应由部门负责人事先与人力资源部电话联系商定,并补办临时用工申请手续。
⑶临时用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审批,各部门必须在项目核定的临时用工控制指标内申请使用,不得擅自或超指标雇用、安排临时工,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相关部门责任人自负。
6、录用条件⑴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周岁至58周岁。
⑵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⑶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7、聘用管理⑴对于聘用的临时人员(特别是专业性强、特种作业等)必须坚持先培训,后考核发证,需持证上岗,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2)凡经考核录用的临时工,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3)人力资源部负责给新录用的临时工办理报到手续,并与其签订临时用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力和义务。
第四章临时用工管理8、临时工在工作期间,由用工部门负责其教育和管理,在用工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如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门,协议期满,用工部门应主动向人力资源部办理清退手续。
9、对于进入生产场所工作的临时工,用工部门必须会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安全和思想教育,必须指派一名正式员工负责领导其工作,经常检查、督导和纠正其不规范操作和不安全行为,必要时可宣布停止其工作。
10、公司所有临时工一律穿戴劳保用品。
11、临时工在工作期间,不得以各种理由请假,原则上部门经理没有权利批准请假。
12、若非公司工作安排原因,在生产任务没有结束之前,临时工擅自离开工作场地,自离开之时起,公司不予结算一切费用,双方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工部门要将情况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五章附则13、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3黄河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劳动强度大、苦、脏、累、险,而单位本身人员编制有限,不可避免地会雇佣一些临时工完成工程或承包给一些施工队。
使用这样一支施工队,虽然具备工资成本降低、招退自主、使用方便等特点,但是从整体情况看,这只队伍文化知识差,安全意识及法律观念淡薄。
因此,在工程施工当中容易出现图省事、赶进度、违章蛮干等现象。
由于管理上的松散,监督检查的不严格,更容易造成临时工自身伤害,单位职工被临时工伤害或违规施工时出现事故伤害。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种,总结了一下有以下三种:1.单位采取以包代管的方法,实际上是包而不管。
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工伤概不负责”的相关承包合同,使临时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3.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未签就进入工程现场,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办理补签手续。
这些现象在黄河单位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单位依法安全用工意识淡薄,给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一大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劳动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雇工合同“工伤概不负责”是否有效的批复》的用工要求,黄河单位使用临时工,应该采取更严格有效的防范措施。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安全控制:1.必须建立健全用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单位内部各部门的管理职责,严肃施工进场纪律。
2.依法承担临时工安全管理的义务,树立“谁用工,谁管理”的思想,切实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秩序,维护临时工的安全与健康。
3.严格审查临时工程队的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范围,施工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证书,临时工程队还应持有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
避免将工程包与无相关资质的承包人。
4.开展岗前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从事特殊作业的临时工还必须持有安监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作业。
5.用工期限超3个月以上,还必须到县以上劳动仲裁部门办理劳动合同签证手续,与临时工签订《临时工劳动合同书》。
6.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及团体意外伤害险,或委托劳务派遣机构及时办理临时工相关社会保险。
7.工程管理部门要加强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立即制止。
还要加强临时工住宿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只有不断强化、规范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才能杜绝、减少施工中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临时工的人身安全与黄河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4为切实加强临时用工(包括计划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预防临时用工中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加强临时用工的管理是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必须严格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
二、因工作需要招用临时用工,必须按照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把好用人安全关,不得擅自随意招用。
三、凡被录用的'临时用工,根据其工作特点,经双方协商缴纳一定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并建立安全保证金档案。
具体缴纳数额参照项目部安全保证金制度标准执行。
四、安全保证金只作为因本人责任而发生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种安全风险抵押金,除给予辞退、行政处分乃至追究刑事责任外,安全保证金全额扣除;凡在日常工作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则按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在月工资中考核;凡属于正常辞退或本人自动离岗的人员,安全保证金全额退还。
五、招用较重的体力工作,如搬运、挖土方等短期工,项目部也要与本人签订用工合同(安全风险金可适当交纳),以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六、临时用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经过安全和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
七、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临时用工,还必须持有市级主管部门考核签发的特种作业上岗证,才允许上岗工作。
一般情况下,临时用工人员不得从事项目部危险性较大的工作。
八、明确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责任,临时用工招录后,一律由用人部门负责管理,并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九、在安排临时用工作业时,必须由有经验的项目部正式员工带领或管理,禁止临时用工在无人管理或无人监护下独立作业。
十、临时用工应与项目部签订安全协议临时用工管理制度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临时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临时用工在公司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择人,宁缺勿滥"的原则,努力提升整体绩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临时员工。
第二章临时用工范围本办法所称临时用工皆指公司定员定编外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专业性用工。
第三章临时用工录用第五条录用程序1、各部门需使用零散民工、临时工,由各部门提前一周提交临时用工申请(包括工作任务、人员数量、性别、年龄要求、所需技能、用工期限、人员到岗时间等方面的内容),经部门负责人签发后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经上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调配。
2、特殊情况下,若需紧急使用的临时工,应由部门负责人事先与人力资源部电话联系商定,并补办临时用工申请手续。
3、临时用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审批,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核定的临时用工控制指标内申请使用,不得擅自或超指标雇佣、安排临时工,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部门相关责任人自负。
第四章录用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2、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周岁;3、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第五章聘用管理1、严格控制在生产岗位上使用临时工,对于电气、机修、化验、计算机等技术含量较大、复杂程度较高的岗位不得使用临时工,对于少数有一技之长安排在生产岗位的临时工,必须坚持先培训、后考核发证,须持证上岗,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2、本公司雇佣的临时工实行担保规定,凡来公司从事临时性工作的人员,必须有1-2名具有本地户口、有稳定职业和经济收入的人员出面担保。
3、担保人必须承担下列义务:2.1保证被担保人自觉履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及各项规定;2.2保证被担保人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本公司及用工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2.3保证被担保人在服务期限内服从工作分配和公司安排;2.4保证被担保人向本公司缴纳风险抵押金。
4、被担保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3.1严格履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及各项协议条款;3.2工作服从分配,按时上、下班,努力完成交给的工作任务;3.3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本公司及用工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3.4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带领亲友到本公司参观、住宿等;3.5按规定缴纳风险抵押金。
5、凡经公司考核录用的临时工,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⑴一寸彩色、黑白照片各3张;⑵本人身份证及当地街道或乡村出具的允许外出务工证明书、女性务工者还须另外开具计划生育证明书;⑶担保人书面担保字据;⑷本人近期体检表;⑸暂住手续证明。
6、人力资源部负责同新录用临时工办理报到手续,并同其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临时用工管理临时工在本公司工作期内,由用工部门负责其教育和管理,在聘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如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及有关部门,协议期满,用工部门应主动向人力资源部办理清退手续。
第七章对于进入生产场所工作的临时工。
用工部门必须会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安全和思想教育,必须指派一名正式员工负责领导其工作,经常检查、督导及纠正其不规范操作和不安全行为,必要时可宣布停止其工作。
第八章附则第十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规定经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