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简答题总汇
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资料

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资料【题目整理】一、单项选择1、甲乙离婚,女儿随乙共同生活,后女儿诉甲增加扶养费,该诉属于——给付之诉(考点:变更之诉(法律关系的改变)与给付之诉的区分)2、专属管辖的案件中不可排除——裁定管辖(考点:专属管辖 eg 对于有关不动产的案件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有特殊原因不能审理,可上报上级法院由其指定管辖,即为裁定管辖)3、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提出——原审的上一级(考点:再审程序,再审应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上一级提出)4、当事人对于()裁定不能提出上诉——撤回起诉处理的裁定(考点:可提起上诉的裁定: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予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5、对于生效的法院调解协议,当事人只能——继续履行或者提起再审(考点:对于调解协议,不可以上诉,也不能对于原诉讼争议另行起诉)6、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承担——由法院决定(考点:诉讼费用的承担一般由败诉方承担,离婚案比较特殊)7、借款纠纷案件,债权人提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的,法院可采取的强制措施——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考点:特殊执行措施,对于仍不履行的金钱债务: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对于仍不履行的除金钱以外的债务:支付迟延履行金)8、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未参加诉讼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适用已作出的裁判9、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考点:证据的分类:以证据与证明责任分为本证与反证;以证据的来源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以载体和表现形式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10、甲追索乙10000元,但未提供借据,乙称已经还了。
则对于借款事实——甲无须再证明(考点:自认的构成要件:在诉讼过程中作出、表示明确、自认对象是对已不利的案件事实,身份关系中不存在自认)11、甲诉乙,一审:乙败诉,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改判,判决原审原告,即甲败诉。
本案中诉讼费用承担——由原审原告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12、下列不属于民诉的性质——私法(考点:民事诉讼法的性质:程序法、部门法、基本法)13、不能进行法院调解的是——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件(考点: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1、程序范围:除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等非诉程序以及强制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简答题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简答题1、起诉的条件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必要共同诉讼的概念、成因:126页概念: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是共同的诉讼。
成因说法一:1、各共同诉讼人之间存在着权利义务共同关系,如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共同。
2、各共同诉讼人之间存在着连带债权或连带债务。
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与被保证的主债务人之间存在着连带清偿关系。
3、数人共同致他人损害,他人向数个加害人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
在损害发生前,数人之间既没有共同关系,也没有连带关系,只是因为发生了加害的事实,才使共同诉讼人之间有了连带关系。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诉适用意见》第43、46、47、50、52条至56条的规定,以下情形应列为必要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1.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2同诉讼人。
3.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
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
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4.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法人为共同诉讼人。
5.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6.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7.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为共同诉讼人。
民事诉讼法复习题附答案

民事诉讼法复习题附答案一.名词解释:每个3分;共15分1.反诉正在进行的诉讼中;本诉的被靠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2.合议制度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由三名以上的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对具体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制度..3.协议管辖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合意方式约定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4.留置送达指受达人拒绝收向其送达的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履行相应手续即视为完成送达的送达方式..5.执行回转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前开始前的状况的一种救济制度..二.单项选择题:每题所有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答案;请将其选出并将它的标号写在括号内;每题1分;共10分1.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该案应由 ..A.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B.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C.几个有管辖权的法院的上级法院管辖D.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2.因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的诉讼;属于 ..A.指定管辖 B.专属管辖C.一般地域管辖 D.特殊地域管辖3.基于当事人授权而享有诉讼代理权的人是 ..A.法定代表人 B.法定代理人C.委托代理人 D.指定代理人4.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起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 合并审理..A.必须 B.应当 C.可以 D.不可以5.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不可以作为证人的是 ..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B.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C.不能正确表达意志和不能辨别是非的人 D.未成年人6.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 ..A.裁定申请人提供担保 B.责令申请人立即提起诉讼C.解除财产保全 D.中止财产保全7.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的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应该 ..A.发回重审 B.指令下级法院再审C.依法改判D.报告上级法院再审8.在特别程序审理过程中;如发现所受理的案件属于一般民事权益争议;人民法院应当 ..A.继续审理 B.裁定中止特别程序C.驳回起诉D.裁定终结特别程序9.在督促程序中;支付令送达内;债务人既未提出异议也未履行义务的;支付令即为生效..A.5日 B.10日 C.15日 D.30日10.双方当事人是法人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 ..A.3个月B.6个月 C.1年 D.2年三.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请将其选出并将其标号写在括号内;每题2分;共20分1.确定管辖的原则是 ..A.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 B.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C.兼顾各级人民法院的职能分工和工作均衡负担 D.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所适用的强制措施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的有 ..A.训诫B.拘留C.罚款D.拘传3.目睹原告、被告打架经过的证人提供的证言属于 ..A.原始证据 B.派生证据 C.直接证据 D.间接证据4.对于 ;当事人无须举证..A.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事实;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B.众所周知的事实C.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定的事实D.已为有效公证书所证明的事实5.财产案件的当事人;除了交纳案件受理费之外;还可能交纳的其他费用有 ..A.勘验费、鉴定费B.公告费C.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的差旅费和误工补贴费D.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费用6.民事诉讼法规定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 ..A.收养案件的被告B.离婚案件的被告C.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D.负有赡养、扶养、抚育义务的被告7.对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的;错误的做法有 ..A.裁定中止诉讼 B.裁定终结诉讼C.撤消案件 D.延期审理8.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有权决定再审的是 ..A.原审人民法院院长B.原审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C.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D.原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或上级检察院9.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迳行判决、裁定..A.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B.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C.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的案件D.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10.在破产程序中;清算组织的任务是 ..A.接管财产 B.制定财产分配方案C.向人民法院提出整顿申请D.讨论通过和解协议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15分1.简述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答案要点: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法律依据和法理依据1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内容3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适用1分..具体内容见教材第29~33页..2.提起反诉的条件..被告提起反诉必须具备起诉的一般要件1分;本诉的被告只能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1分;反诉应当在本诉提起后、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1分;反诉必须与本诉存在牵连关系1分;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1分.. 3.简述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民事诉讼证据必须具有客观性2分;民事诉讼证据必须具有关联性2分;民事诉讼证据必须具有合法性1分..具体内容见教材第191~192页.. 五.论述题每题10分;共20分1.试述简易程序的特点..答案要点:简易程序的概念2分;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关系2分;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相比;体现出的起诉方式、受理程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的方式、审判组织、审理程序、审结期限六个方面的区别6分..具体内容见教材第249~251页..2.论执行第三人财产制度..答案要点:执行第三人财产制度的法律依据2分;执行第三人财产制度的理论依据2分;执行第三人财产制度的条件3分;执行第三人财产制度的程序3分..具体内容见教材第387~388页..六.案例分析20分张老汉住在某市某区;有二子一女;分别是张山、张水、张燕..张山与其父亲同住一个城市;张水与张燕在外地工作..张老汉立一遗嘱交给其女张燕..遗嘱中说;其遗产房屋全部由张燕继承..张老汉去世后;丧葬费用均由张山承担..张山为其父办完丧事后;便将其父遗留的房屋卖给了李海;得价款6万元..张水回来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在诉讼过程中;张水因病死亡;张水之子张明和女儿张红要求参加诉讼..某市某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张燕也从外地赶来;在该法院尚未开始审理时向该法院递交诉状;并附有其父遗嘱;请求该法院将房屋判给自己..问:1.张山、张水、张燕、李海、张明、张红在诉讼中各处于什么样的诉讼地位2.如果张老汉没有上述遗嘱;张燕要求同其兄长一起继承遗产;张燕的诉讼地位是什么3.如果张老汉没有上述遗嘱;而张燕不知其父已死;法院应当如何处理4.如果张燕在张水诉张山一案进入二审后才闻讯请求参加诉讼;第二审法院应当怎么做1.张山是被告;因为他侵犯了张水与张燕的继承权2分;张水是原告;但死亡之后;他的诉讼权利义务便发生了转移;张明和张红因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而成为共同原告4分;张燕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张山、张水都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她参加诉讼既不支持原告;也不支持被告;而是反对原、被告双方2分;李海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为案件的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如果被告败诉;他就要返还房屋2分.. 2.如果张老汉没有上述遗嘱;张燕要求同其兄长一起继承遗产;张燕的诉讼地位是共同原告;因为她与张水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2分..3.如果张老汉没有上述遗嘱;而张燕不知其父已死;法院应当通知她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2分;如果张燕接到通知后;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她列为共同原告2分;如果张燕接到通知后;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利的;则人民法院不追加她为共同原告2分..4.如果张燕在张水诉张山一案进入二审后才闻讯请求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2分..。
民事诉讼法重点复习题大全1

一、单项选择题1、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
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
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
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只有在唐某与甲公司共同提出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不公开审理B.根据法律的规定,该案不应当公开审理,但应当公开宣判C.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但应当公开宣判D.法院应当公开审理此案并公开宣判3、甲急于与乙签定一份合同,但甲一时找不到合同专用章,遂借用丙的合同专用章和乙签定了合同,后甲、乙在履行合同时候发生纠纷,乙应当以谁为被告?()A.以甲为被告B. 以甲和丙为共同被告C.以丙为被告D.以甲或丙为被告1、甲市的某艺术家A与乙市的商人B签定了一个油画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在丙市履行合同即交付油画,后因该艺术家的原因导致该合同未能履行。
该商人B提起了诉讼。
此案应当由哪个法院予以管辖()A.甲市人民法院B.乙市人民法院C.丙市人民法院D.甲乙丙市三市的法院对于本案均有管辖权2、甲市东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后发现自己对本案无管辖权,于是将该案移送甲市西区人民法院,西区人民法院则认为对该案有管辖权的应是甲市南区人民法院。
在此种情况下,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如何处理?()A.将案件移送到南区人民法院B.将案件移送到东区人民法院C.由自己对案件进行审理D.将此案报请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3、甲是个体运输户乙雇用的司机,某日甲开车在为乙运货时,不慎将过路行人丙撞伤。
现丙到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本案的被告人应当是谁?()A.甲B.甲和乙C.乙D.甲或乙4、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是指一方当事人人数为()以上。
A.5人B.10人C.15人D.20人5、华声商店的经理王某在与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工作人员就音像制品的质量问题进行交涉的过程中,因语言过于激烈导致争吵,王某不慎将货架上的音像制品碰落并踩坏一些,为音像制品的损害赔偿问题,双方发生争议,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华声商店赔偿。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简答题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简答题1、起诉的条件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必要共同诉讼的概念、成因:126页概念: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是共同的诉讼。
成因说法一:1、各共同诉讼人之间存在着权利义务共同关系,如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共同。
2、各共同诉讼人之间存在着连带债权或连带债务。
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与被保证的主债务人之间存在着连带清偿关系。
3、数人共同致他人损害,他人向数个加害人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
在损害发生前,数人之间既没有共同关系,也没有连带关系,只是因为发生了加害的事实,才使共同诉讼人之间有了连带关系。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诉适用意见》第43、46、47、50、52条至56条的规定,以下情形应列为必要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1.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2同诉讼人。
3.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
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
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4.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法人为共同诉讼人。
5.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6.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7.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为共同诉讼人。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事诉讼法学》名词解释简答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9)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事诉讼法学》名词解释简答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9)盗传必究一、名词解释1.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委托,代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人。
2.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诉讼系属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
3.默认管辖:在原告向无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受理该起诉后,被告没有提出管辖异议且应诉答辩的,该法院对该案获得管辖。
4.民事执行:又称为民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
5.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民事诉讼程序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6.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属于特定的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是排他性管辖,既排除了任何外国法院对诉讼的管辖权,又排除了诉讼当事人以协议方式选择国内的其他法院管辖。
7.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
8.证明标准:是指法院在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所要达到的证明程度。
9.共同管辖: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两个以上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
10.执行竞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依据不同的执行依据,针对债务人的同一财产同时或者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产生各债权人请求之间互相竞争与排斥,权利难以获得全部满足的状况。
11.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
12.缺席判决:是指法院在一方当事人在开庭审理中不到庭或中途退庭时所做出的判决。
13.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裁判民事争议的程序和制度。
《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简答题题库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简答题题库1.裁定管辖包括哪三种管辖?答:(1)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的制度。
(2)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指定其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的制度。
(3)管辖权转移。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的制度。
2.从理论上划分,民事诉讼证据可以分为哪几类?答:(1)按照证据的来源,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2)按照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系,可以把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3)按照证据是否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提出及其所能证明的事实,可以把证据分为本证和反证。
3.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
答:(1)申请再审的主体是依法享有申请再审权的公民、法人和准法人组织。
(2)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
(3)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有法定事由的。
(4)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
4.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的区别。
答:(1)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
第一审程序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起诉权。
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给予当事人行使上诉权。
(2)审理的对象不同。
第一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针对原告、被告双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及其所依据的事实。
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一审裁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3)适用程序不同。
第一审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既可适用普通程序,也可适用简易程序,并且必须开庭审理,不能径行判决。
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对事实清楚、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可以径行判决。
(4)裁判的效力不同。
第一审判决和准许上诉的裁定,在上诉期间内不发生法律效力;按照二审程序所作的裁判,一经宣告和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是不准上诉的终局裁判。
民诉法简答题
民诉法简答题民诉法是指解决民事纠纷和保护民事权利的法律规范。
它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基础,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个人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接下来,本文将回答一些关于民诉法的简单问题,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该领域的基本概念和流程。
一、什么是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指规范民事诉讼程序和方法的法律。
它明确了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职权、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程序的基本要求等。
民事诉讼法的核心目标是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并通过合法的方式解决民事纠纷。
二、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 平等自愿原则: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平等的诉讼资格,有权自愿选择是否提起诉讼。
2. 公开审理原则:民事诉讼应当公开进行,但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保护国家利益、商业秘密等特定权益进行非公开审理。
3. 立即审理原则:民事诉讼应当及时进行,依法迅速解决争议,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
4. 审判独立原则: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干涉、指示。
5. 公正公平原则: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公正、公平地对待当事人,确保案件裁判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三、民诉法常见的诉讼程序有哪些?1. 立案:当事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经过法院的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2. 审理:经过立案后,法庭将依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证据,进行庭前调解或庭审审理,最终做出判决或裁定。
3. 上诉: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案件将重新审理,由上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四、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是什么?根据我国民诉法,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可归纳为以下几点:1. 举证责任: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当自行承担证明自己所主张的事实的责任。
2. 证据收集: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收集证据,并提交给法院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3. 证据的质证和反驳: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对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和反驳,以说明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民诉简答题、论述题
简答题一、民事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相比,其有哪些特有特点。
1.不告不理,也称司法的被动性【英美称为“无诉即无裁判原则”】。
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亦即民事诉讼的启动必须由当事人提起,没有当事人的起诉,法院不得主动启动一审程序;没有上诉人的上诉,法院同样不得主动启动二审程序。
民事诉讼的启动始终保持着被动性,这种被动性是由司法的消极性决定的。
2.严格的规范性——民事诉讼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名语曰:没有程序的正义就没有实体的正义。
为保障实体的正义,就必须严格执行程序规范。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整套系统完备的程序和方法,法院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活动都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将会导致诉讼无效。
3.法院的审判活动在诉讼过程中起重要作用。
法院的审判活动在诉讼中始终起着重要作用,对诉讼的发生、变更和消灭具有决定性意义。
这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职能所决定的。
4.民事诉讼过程的阶段性和连续性。
民事诉讼由若干诉讼程序与诉讼阶段相互衔接、相互联系,构成了一个统一的民事诉讼程序体系。
5.解决纠纷的强制性与最终性。
[缺乏强制力的法,就如同一堆没有点燃的火,一盏没有光亮的灯(鲁道夫-冯-耶林]通过民事诉讼裁判方式解决纠纷,要求当事人履行裁判,否则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是民事诉讼解决民事纠纷强制性的体现。
二、简答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和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区别。
1.起诉时人数是否确定。
前者在起诉时人数尚不能确定;后者则已经确定。
2.适用的范围不同。
前者仅适用于诉讼标的是同种类案件;后者既可适用于诉讼标的同一的案件,也可适用诉讼标的是同种类的案件。
3.产生诉讼代表人的根据不同。
前者的诉讼代表人是由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推选出的,或者由法院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而后者的诉讼代表人只限于当事人推选。
4.裁判的效力不同。
前者的裁判不仅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发生效力,还对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产生预决的效力,即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裁判;而后者只对当事人发生效力。
民事诉讼法知识问答47题
民事诉讼法知识问答47题1.民事诉讼的目的是什么?答:解决民事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民事诉讼的主体有哪些?答: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3.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检察监督原则等。
1.民事诉讼的管辖分为哪几种?答: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等。
2.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是什么?答: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哪些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答: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4.专属管辖的案件有哪些?答: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当事人的范围包括哪些?答: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
6.什么是必要共同诉讼?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
7.什么是普通共同诉讼?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诉讼。
8.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什么区别?答: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9.诉讼代理人分为哪几种?答: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10.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有哪些?答: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
一般授权包括代为起诉、应诉、提交证据、参加庭审等;特别授权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
11.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有哪些?答: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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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简答题总汇
一、民事诉讼法的定义和作用
民事诉讼法是我国规范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主要目的是保护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该法规定了民事
诉讼的基本原则、程序和具体规定,对于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的权利
和义务,司法机关的职责和权限,以及判决执行等方面均有详细规定。
二、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民事诉讼的参与主体应当平等对待,法院不得因当事
人的身份、地位、财富等因素而歧视对待。
2.公正原则:争议的解决应当公正,法院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应当客
观中立地进行裁决。
3.合法权益原则:法院应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违法行为
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4.自愿原则:当事人有权自愿选择起诉或者反诉,法院不得强制当
事人参与诉讼活动。
5.适用法律原则: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确保
适用法律的一致性和正确性。
6.合理期限原则: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应当合理,并尽量避免拖延。
三、民事诉讼的程序
1.起诉阶段:当事人根据争议情况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立案,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2.受理阶段:法院对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材料或宣告不予受理。
3.立案阶段:法院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进行立案登记,并发出立案通知书。
4.举证阶段:当事人根据法院要求提交证据,并在法庭上进行举证和质证。
5.庭审阶段: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论,公正审理。
6.判决阶段: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作出判决,对合理的请求给予支持,对违法行为予以制裁。
7.执行阶段:判决生效后,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自行进行强制执行。
8.结案阶段:执行完毕后,法院宣告案件结案。
四、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权利
1.起诉权:当事人有权依法请求法院对其争议事项进行审理。
2.辩论权:当事人有权在庭审过程中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进行辩论。
3.举证权:当事人有权提供证据支持其主张,并有权反驳对方提供的证据。
4.申请证人出庭权:当事人有权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提供证人证言。
5.调查取证权:当事人有权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取证,搜集争议事实
的证据材料。
6.申请执行权:当事人有权申请法院对判决进行执行。
7.申请复议、上诉权: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时,有权申请上级
法院进行复议、上诉。
五、民事诉讼法的修订
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改革需要,我国多次修订民事诉讼法。
其中,
最新的修订于2017年实施,该修订主要涉及了案件受理、程序简化、
诉讼费用、执行制度等方面的改革。
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更加注重当
事人权利保障,加强了程序公正性和效率,促进了民事纠纷的快速解决。
六、总结
民事诉讼法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
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各当事人的权利应当得到充分保障,法院的审判
也应当公正、合法、高效。
改革和完善民事诉讼法有助于提升司法公
正性和效率,为社会稳定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以上是对民事诉讼法简答题的总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感谢您的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