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第二章资产之概述

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第二章资产之概述
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第二章资产之概述

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第二章资产(共40条)

第二章资产之概述(2条)

【本章内容提要】本章为本准则的资产部分,从第五条至第四十四条,共四十条。本章的主要内容为资产的定义和分类、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小企业主要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准则原文】第五条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小企业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解读】本条是关于资产的定义和资产的分类的规定。

小企业为维持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拥有或控制一系列必要的资源,但并非小企业拥有的全部资源都能够构成会计核算的资产,也并非只有小企业拥有所有权的资源才能够作为小企业资产进行核算。因此,资产是本准则必须规范的一个概念和重要组成部分。

【相关链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也对资产税务处理进行了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其中,投资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6项

本条依据基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了小企业资产的定义。小企业资产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作不同的分类:①按是否具有实物形态,资产可以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②按其来源不同,资产可以分为自有资产和租入资产;③按其流动性不同,资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由于基本准则规定,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交易和事项进行会计处理生成会计信息主要为了满足小企业外部使用者的需要,而财务报表是向外部使用者提供会计信息的主要载体和体现形式,小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是按照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两大类别进行列示的,在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类别下进一步按照资产性质进行分项列示,这也是长期以来我国各类企业的惯例。因此,本条按流动性对资产进行了分类。

一、资产的特征(3个特征)

(一)资产应为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

资产作为一项资源,应当由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具体是指小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小企业所控制。

小企业享有资产的所有权,通常表明小企业能够排他性地从资产中获取经济利益。一般而言,在判断资产是否存在时,所有权是考虑的首要因素。有些情况下,资产虽然不为小企业所拥有,即小企业并不享有其所有权,但小企业控制了这些资产,同样表明小企业能够从资产中获取经济利益,符合会计上对资产的定义。例如,某小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一项固定资产,尽管小

企业并不拥有其所有权,但是如果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相当长,接近于该资产的使用寿命,表明小企业控制了该资产的使用及其所能带来的经济利益,应当将其作为小企业资产予以确认、计量和报告。

(二)资产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本质特征)

资产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资产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流入小企业的潜力。这种潜力可以来自小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可以是非日常活动;带来经济利益的形式可以是现金形式,也可以是能转化为现金形式,或者是可以减少现金流出的形式。

资产预期会为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资产的本质特征。例如,小企业采购的原材料、购置的固定资产等可以用于生产经营过程,制造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对外出售后收回货款,货款即为小企业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如果某一项目预期不能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那么就不能将其确认为小企业的资产。前期已经确认为资产的项目,如果不能再为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也不能再确认为小企业的资产。例如,待处理财产损失以及某些待摊费用等,由于不符合资产定义,均不应当确认为资产。

(三)资产是由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

资产应当由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所形成。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者其他交易或事项。换句话说,只有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才能产生资产,小企业预期在未

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例如,小企业有购买原材料的意愿或者计划,但是购买行为尚未发生,就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不能因此而确认存货资产。

将一项资源确认为资产,需要符合资产的定义,还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小企业。

从资产的定义来看,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是资产的一个本质特征,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经济环境瞬息万变,与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小企业或者能够流入多少实际上带有不确定性。因此,资产的确认还应与经济利益流入的不确定性程度的判断结合起来。如果根据编制财务报表时所取得的证据,与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那么就应当将其作为资产予以确认;反之,不能确认为资产。

2.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只有当有关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时,资产才能予以确认。在实务中,小企业取得的许多资产都是发生了实际成本的,例如,企业购买或者生产的存货,企业购置的厂房或者设备等,对于这些资产,只要实际发生的购买成本或者生产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就视为符合了资产确认的可计量条件。

二、资产的分类(采用流动性的划分)分为2项

小企业资产按流动性不同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所谓流动性,通常按照资产的变现或耗用时间长短或者负债的偿还

时间长短来确定。此处不再赘述。

本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小企业应当根据本条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置“1001库存现金”、“1002银行存款”、“1012其他货币资金”、“1101短期投资”、“1121应收票据”、“1122应收账款”、“1123预付账款”、“1131应收股利”、“1132应收利息”、“1221其他应收款”、“1401材料采购”、“1402在途物资”、“1403原材料”、“1404材料成本差异”、“1405库存商品”、“1407商品进销差价”、“1408委托加工物资”、“1411周转材料”、“1421消耗性生物资产”、“1501长期债券投资”、“1511长期股权投资”、“1601固定资产”、“1602累计折旧”、“1604在建工程”、“1605工程物资”、“1606固定资产清理”、“1621生产性生物资产”、“1622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1701无形资产”、“1702累计摊销”、“1801长期待摊费用”和“1901待处理财产损溢”等32个会计科目。

【准则原文】第六条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解读】本条是关于小企业资产计量属性的规定。

在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资产实际上始终处于变动状态之中,从会计核算角度需要明确其金额的确定基础,也就是计量属性。基本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

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相关链接】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款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为了简化核算,便于小企业实务操作,减轻纳税调整的负担,满足汇算清缴的需要,本条规定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这既与企业所得税法相一致,尽可能避免由于资产计价不同带来的纳税调整,同时也符合基本准则以历史成本为主要计量属性的规定。但是,在这一点上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本条的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5方面)

1.取得资产时,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历史成本。支出可能表现为现金形式,也可能是非现金形式,如通过资产交换取

得的某项资产,其历史成本应按照所换出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支出既包括货款,也包括按照税法规定不可抵扣的相关税费。

2.在持有资产期间,资产的增值或减值在会计上不进行调整,仍维持取得时的历史成本金额。

3.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等资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与按照历史成本计量并不矛盾,事实上是这类非流动资产区别于流动资产的一个重要体现,都是以取得时的历史成本为基础在持有资产的期间内进行合理的分摊。

4.资产实际发生损失时,根据本准则的规定确认资产损失,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5.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在实际执行中,本条规定应与本准则第八十六条有关对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项目说明的规定结合起来应用。在日常账务处理上执行本条规定,但在对外提供年度财务报表时,对短期投资的市场价格、存货的市场价格、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和固定资产的折旧情况还应当在附注中进行单独披露,从而弥补由于历史成本计量可能不能真实反映资产质量的不足。这就要求小企业对于在这四类资产的相关账户中无法直接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建立备查簿,按照本准则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连续、完整地记录市场价格的信息。

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有关问题衔接规定 为促进小企业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做好自《小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向《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转换的衔接工作,现对小企业执行新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首次执行新准则的小企业应当认真做好内部会计核算办法修订、资产和负债清查、科目转换与账务调整、会计信息系统改造等工作,确保新旧制度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 (一)及时修订内部会计核算办法。小企业应当根据新准则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修订小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办法,细化会计核算内容,确保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制度化、规范化。 (二)认真做好资产负债清查工作。小企业应当在执行新准则前全面清查各项资产和负债,如实反映其状况及潜在风险。对于清查出的损益,应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经批准后,调整相关所有者权益。 (三)认真做好有关账务衔接工作。小企业应当根据新准则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置会计科目并进行相应 1 的账务处理。对于一级科目,在不违反新准则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与合并;对于明细科目,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设置。首次执行新准则时,应当对原制度有关科目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余额转换,确保新旧会计科目顺利衔接。

(四)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小企业应当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正确实现数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账目调整 (一)资产类 1.“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和“短期投资”科目 新准则设置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和“短期投资”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也可沿用原账。 2.“应收票据”、“应收股息”、“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新准则设置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 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原制度和新准则均规定,预付款项不多的小企业可以将预付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借方,预付款项较多的小企业也可单独设置“预付账款”科目核算。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原账。 新准则设置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科目,这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中“应收股息”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应收股息”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应收取现金股利或利润的金额转入新账中“应收股利”科目,将应收取利息的金额转入新账中“应收利息”科目。 3.“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新准则没有设置“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转账时,应将上述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二条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第三条规定,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第三条规定,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第四条第(十五)款规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第(十六)款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有三类小企业排除在外:一是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二是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三是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前两类小企业承担了社会公众责任,从满足广大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角度出发,要求这些小企业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三类小企业作为集团内母公司或子公司,从统一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角度出发,要求这些小企业也应当统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解读 乔元芳 五、在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中,应当如何正确运用可行权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 答: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股权激励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确定的相关条件,不得随意变更。其中,可行权条件是指能够确定企业是否得到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且该服务使职工或其他方具有获取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权益工具或现金等权利的条件;反之,为非可行权条件。可行权条件包括服务期限条件或业绩条件。服务期限条件是指职工或其他方完成规定服务期限才可行权的条件。业绩条件是指职工或其他方完成规定服务期限且企业已经达到特定业绩目标才可行权的条件,具体包括市场条件和非市场条件。 企业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应当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企业应当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企业应当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企业应当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解读】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11月1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2007]》,2007年上市公司执行股份支付准则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两个:一是等待期的确定比较随意;二是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估计在模型设计和参数选择方面还存在问题。财政部会计司2008年7月4日发布的《关于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的分析报告》还显示,有的股份支付计划在实施中,对设定的业绩条件作了较大调整,认为值得关注。另外,2008年1月,IASB就行权条件及取消等问题修改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笔者认为,这些就是出台本解释上述规定的主要背景。本解释的发布加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新增的关于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应考虑的诸多因素,《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不断完善,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我国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当然也有利于我国会计准则持续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1. 本解释首次按新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修改了“可行权条件”(Vesting

新会计准则常用会计科目表(详细整理)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借方登记企业增加的库存现金额,贷方登记企业减少的库存现金额,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余额。 1002 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 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科目核算。 借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增加额,贷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 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账面余额(调增账面余额):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账面余额(调减账面余额):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1121 应收票据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期末借方余额,放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1122 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者协议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 科目核算。借方登记应收账款的发生额(增加额),贷方登记应收账款的收回及确认 的坏账损失,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放映企 业预收的账款。 1123 预付账款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计入“应付账款”科目。企业进行在建工程而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

小企业会计准则及解读

小企业会计准则及解读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准则解读 《小企业会计准则》(后续简称《本准则》) 的制定依据里边没有提及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自从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大准则》)体系发布后,财政部制定的《大准则》实质上已经修改了国务院条例对会计要素的定义,但条例从未被国务院废止,却又在财政部制定的若干后续会计规范性文件中未被提及。《本准则》的制定依据再次没有谈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本准则》制定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还重点考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的要求。 与《大准则》区别 《本准则》与《大准则》不同的是,大准则明确划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再配之以解释公告等配套规范。而《本准则》则力图将两个层次的准则合并在一起,不仅仅是一项技术规范,同时也是一项重要的小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以便于小企业财会人员学习和使用。

与《小制度》区别 《小企业会计制度》(2004)(后续简称《小制度》)则提及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line" chapter, and signature confirmation. Article 17th account manager by the people's bank credit system query print credit report to verify the credit histories and guaranty to the parties. No credit report or credit score, through field surveys or other means to implement the credit situation and external security situation, according to risk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准则解读 《本准则》不仅适用于小企业,其实根据本准则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符合划型标准的微型企业也参照执行本准则,因此,小准则事实上是同时适用于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2011年6月18日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力求囊括国民经济各行业,并使用各种所有制、各种组织形态的企业,争取有广泛的覆盖度。那么《本准则》也相应的提高了适应范围。

小企业会计准则附录资料全

附录: 小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 一、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制定,涵盖了各类小企业的交易和事项。小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小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对于明细科目,小企业可以比照本附录中的规定自行设置。会计科目编号供小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小企业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其他会计科目的编号。

二、主要账务处理 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的库存现金。 小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1004 备用金”科目。 二、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小企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小企业,还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 四、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

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短缺,应按照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现金溢余,按照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二、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小企业应当按照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小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有外币银行存款的小企业,还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外埠存款、备用金等其他货币资金。 二、本科目应按照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卡发放银行、信用证的收款单位,

企业会计准则与制度(电子档)知识点

第一章小企业会计准则概述 第一节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小企业的界定 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工业企业营业收入2000万以下从业人员300人以下 但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2)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3)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意义 1.有利于健全企业会计准则的体系 2.有利于加强税收管理,促进税负公平 3.有利于加强小企业的内部管理,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促进发展 4.有利于为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制度空间 第二节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概念 一、会计基本假设(4个)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或组织,是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持续经营:持续经营是指会计主体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会计主体将会按照当前的规模和状态持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 会计分期: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会计主体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成一个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若干个相等的)会计期间。 货币计量: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货币作为统一的计量单位反映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会计基础 是确定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和费用,从而确定损益的标准。 权责发生制:以收入费用的实际发生作为确认计量的标准。 收付实现制:以收入费用的实际收付作为确认计量的标准。 ★企业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 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8个) 可靠性(真 实性) 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可理解性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小企业会计准则 固定资产

小企业会计准则 ------固定资产 主讲人:李素英 第一讲: 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 财会[2011]17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我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现予印发,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我部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所有企业都必须拥有一定量的固定资产:如厂房、机器设备、办公器材等 ?离开了固定资产企业将不能进行正常的工作与生产。 ? 固定资产讲解内容 ?一、固定资产的含义及分类 ?二、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三、固定资产折旧 ?四、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 ?五、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六、固定资产的处置 ?七、固定资产清查 一、固定资产的含义及分类 ●(一)固定资产的含义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 1 年的有形资产。

? ?小企业的固定资产包括: ?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 ?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 1 年的有形资产。 ? 非货币性资产:将来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即货币金额)是不固定的或不可确定的 ?差异分析: ?虽然会计与税法对于固定资产定义的表述并不完全一致,但是两者的实质是一致的。 ?会计与税法都没有对固定资产的起点金额作出规定,给予了企业很大的职业判断权限。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异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异同点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有利于掌握这两个会计准则的异同,更好地在小企业落实《小企业会计准则》。 相同方面 (一)制定依据相同 《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都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二)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要求相同 《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都要求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相同 《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都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四)会计核算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相同 《企业会计准则》总则第11条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总说明第11条都要求企业遵循客观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相关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谨慎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 (五)会计核算方法基本相同 1. 会计科目设置基本相同。《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85个一级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60个一级科目,其中有58个一级科目与《企业会计准则》的不仅名称相同,而且核算内容也基本相同。 2. 会计核算方法基本相同。如资产计价方法都以取得时发生的货币支出,或以形成前所发生的料工费支出,或以换出非货币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或以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资产的入账价值。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等流动资产都要计提减值准备,并且估计资产损失的方法也相同。资产增减,负债增减,所有者权益增减,收入的分类及其确认,费用的分类归集,利润形成等的账务处理基本相同。 3. 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基本相同。如都要求定期编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同时提供会计报表附注,但《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内容相对更为简化。 不同方面 (一)适用范围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按照制度规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选择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就不能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看,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少设了25个一级科目。原因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第一,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因此可将《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部分科目进行归并,如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合为应收股息科目,原材料和包装物归并为材料科目等。第二,小企业会计核算简化或者没有

小企业会计准则(最新版)

《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第三条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第四条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章资产 第五条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小企业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第六条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一节流动资产 第七条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下同)或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八条短期投资,是指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下同)的投资,如小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短期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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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8) 第一章总则 (8)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9) 第三章资产 (10) 第四章负债 (11) 第五章所有者权益 (12) 第六章收入 (12) 第七章费用 (13) 第八章利润 (13) 第九章会计计量 (14) (一)历史成本 (14) (二)重置成本 (14) (三)可变现净值 (15) (四)现值 (15) (五)公允价值 (15) 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 (15) 第十一章附则 (16)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16) 第一章总则 (16) 第二章确认 (17) 第三章计量 (17) 第四章披露 (20)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21) 第一章总则 (21) 第二章初始计量 (22) 第三章后续计量 (24) 第四章衔接规定 (29) 第五章附则 (29)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29) 第一章总则 (29) 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30) 第三章后续计量 (31) 第四章转换 (32) 第五章处置 (33) 第六章披露 (33)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34) 第一章总则 (34) 第二章确认 (34) 第三章初始计量 (35) 第四章后续计量 (36) 第五章处置 (38) 第六章披露 (39)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39) 第一章总则 (39) 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40) 第三章后续计量 (43) 第四章收获与处置 (45) 第五章披露 (46)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47) 第一章总则 (47) 第二章确认 (47) 第三章初始计量 (49) 第四章后续计量 (50) 第五章处置和报废 (52)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53) 第一章总则 (53)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53) 第三章披露 (55)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56) 第一章总则 (56) 第二章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57) 第三章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58) 第四章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62) 第五章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62) 第六章商誉减值的处理 (66) 第七章披露 (67)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70) 第一章总则 (70) 第二章短期薪酬 (72) 第三章离职后福利 (74) 第四章辞退福利 (78) 第五章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79) 第六章披露 (80) 第七章衔接规定 (81) 第八章附则 (81)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81) 第一章总则 (81)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82) 第三章列报 (85)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87) 第一章总则 (87) 第二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87) 第三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89) 第四章披露 (90)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91) 第一章总则 (91)

《小企业会计准则》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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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66个一级科目 财务报表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第二节《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第三节《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及变化

第四节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假设及质量要求 第五节小企业会计机构的设置 第一节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背景 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客观上要求制定出一套既符合小企业发展新特征,又能够满足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新需求的小企业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09年7月制定发布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该准则的一个核心理念就是简化核算。 财政部会计司于2010年年初将制定发布《小企业会计准则》列入工作计划。 财政部于2011年10月18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 要求从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执行,鼓励提前执行。同时废止财政部2004年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意义 1.有利于健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2.有利于加强税收征管,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 3.有利于加强小企业的内部管理,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 4.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分工明确,相互衔接,为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空间。 第二节《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的一般规定 (一)从业人员的规定 (二)营业收入的规定 (三)资产总额的规定 具体规定参看教材第一章 需要注意的是: 1.同时满足表格中的下限条件、且不同时满足上限条件的为小型企业。 2. 同时满足表格中的上限条件为中型企业。不同时满足表格中的下限条件为微型企业。 3 .《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型企业在2013年1月1日起执行,要求微型企业参照执行。大中型企业原则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内容、比较(新)

小企业会计准则内容、比较(新)第一章小企业会计准则概述 第一节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背 景和意义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背景 背景一:小企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 据相关资料统计,在我国477万企业中,小企业数量占 97. 21%,从业人员52. 95%,资产总额41. 97%。这些年以 来,中央高度重视支持小企业发展,先后于2003 年出台《中小 企业促进法L 2005年出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 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特别是2009 年9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09136号),提出了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 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当前,各部门在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国发36号文件等精神, 小企业会计准则是落实国发36号文件精神、加强小企业管理、 促进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背景二:国际共识国际会计准则及各国制定的会计准则大部分针对大公司和上市公司,很少会考虑到中小企业的会计需求及其特殊问题,这种不论企业规模大小,一律执行单一的会计标准的做法并不合理。因此,单独制定中小企业或小企业的会计标准,减轻小企业在提供财务报告方面的负担,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 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ISAR)于 2000年7月提出了《中小企业会计》讨论稿,并最终制定了一 套适用于普遍意义的经济业务的报告模型。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 2009年7月制定发布了 《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我国作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成员,需要制定一套具有" 本国特色"的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尽快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 “接轨”。 因此,为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 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有关他法律法规, 财政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2011年10月18日财政 部正式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17号),2013 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意义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是我国会计改革进一步深化,既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必然需要,也是小企业会计信息质 量不断提高的要求。《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 年起在我国上 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有效实施,得到了国内、国际的 普遍认可,但《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范围不包括小企业。 现执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是2004年制定的,部分内容已经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和小企业自身业务发展的的要求。 颁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由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的 《企业会计准则》和适用于小企业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共同 构成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的基本确立,为今后统一会计标准, 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建立良好会计秩序奠定了坚实的基 础。 第二节《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与小企业 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比较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会计准则概述(一)

会计准则概述(一) “会计原则”一词来自西方国家,最早见于1890年美国的会计文献,但真正受到美国会计界的重视是在1930年以后。随着会计理论和实务的不断发展,如今会计原则已成为各国会计理论和实务的主要课题。在多数国家,“会计原则”一词又被改称为“会计准则”。近些年来,会计准则也逐步为我国会计理论界所重视,并正在努力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会计准则体系。一、会计准则的涵义什么是会计准则?至今国内外会计界看法不一,尚未形成统一的定义。(一)国外会计界关于会计准则的几种不同认识1、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术语委员会于1853年公布的第1号《会计术语公报》指出:原则是“所采纳的或定称的一般法则,当作行动的指针;行为或实务确立的一个基础……”。这是美国会计职业团体对会计原则所下的最早定义。从这个定义理解,会计原则是会计行为的指针,是会计行为或实务所赖以确立的基础。2、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原则委员会于1970年发布的第4号说明书指出:“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揉合了某一特定时刻有关下述事项之一致见解;何种经济资源及义务应依财务会计而当作资产及负债入账,资产及负债之何种变动应予入账,这些变动应在何时入账,资产及负债及其间之变动应如何衡量,何种情况予以披露,以及应如何披露,乃至应编制何种财务报表等。”在这段叙述中,明确指出,会计原则就是关于资产、负债及其变动如何确认、计量、记录和揭示的一致性意见。3、美国西德尼。戴维森主编的《现代会计手册》中曾对会计原则下了这样的定

义:“会计概念是通过会计原则来体现的,而会计原则则可以认为是恰当地进行会计工作的规范。”由此可见,会计原则一方面体现了会计概念;另一方面,又是进行正常会计工作的规范。4、美国P.H.沃尔金巴克等着《会计原理》一书,认为“公认会计原则这个术语具有一种会计指导方针的广泛涵义,从最基本的观念、准则直到详细的方法和程序。它包括财务会计和财务报告每一方面的原则。”这里是对会计原则从更广泛的范围来下定义的,会计原则是从会计理论到会计方法和程序的一种指导方针。5、美国会计学家艾利克。L.柯勒主编的《会计辞典》指出:“会计原则者,有关会计理论与程序之原理是也。其目的在解释通行会计实务,并为选择会计程序之指标。”这里也是对会计理论方面下的定义,会计原则几乎等同于会计原理。6、美国会计学家W.B.梅格等着《会计学——营业员业决策的基础》一书中,认为会计原则是“在编制财务报表中有助于达到可理解、可信赖和可比较的目标所遵守的准则或指南,也用于判断会计方法是否可以接受的标准。”这个定义把会计原则看成是编制财务报表的指南和判断会计方法的标准,完全从实用主义的观点出发,未免过于狭窄。7、日本番场嘉一郎主编《新版会计学大辞典》的定义是:“会计原则是经济社会中给企业的会计实践指明方向的路标,是企业进行会计活动的指南。”这个定义是从会计实务出发而提出的,会计原则是指导会计实践的指南。8、在西方国家最早采用会计准则一词的,是1940年美国会计学家佩顿和利特尔所著《公司会计准则绪论》。在这本书中指出:“会计准则之本身,非即为会计

2018小企业会计准则科目表解释

小企业会计准则科目表及其解释 新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2005年。财政部先后发布了6批共22项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此外,对现行的1997年至2001年期间颁布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也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调整和修订,最终在2006年初构建起一套企业会计准则的完善体系。 下面是2016新会计准则常用会计科目表注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对会计准则的了解! 期初:(期初)资产=(期初)负债+(期初)所有者权益 期内:资产(变动)+费用(发生)=负债(变动)+所有者权益(变动)+收入(取得) 期末:(期末)资产=(期末)负债+(期末)所有者权益 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企业的库存现金。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期

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121 应收票据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1122 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者协议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放映企业预收 的账款。 1123 预付账款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计入“应付账款”科目。企业进行在建工程而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1131 应收股利企业应该收取的现金股利或者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 1132 应收利息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等应该收取的利息。企业购入的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

2014年会计继续教育“小企业会计准则”试题答案

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小企业会计准则》练习 一、单选题 1、2011年颁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新增加的一类是() A 小型企业 B 中型企业 C 大型企业 D 微型企业 答案:D 解释:见工信总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 2、《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可以采用的计量方法是() A 现值 B 历史成本 C 重置成本 D 可变现净值 答案:B 解释:《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第6条“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下列各项中,属于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基础的是()。 A 权责发生制 B 持续经营 C 货币计量 D 实质重于形式 答案:A 解释:《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核算基础相同,均为权责发生制。 4、由指定的备用金负责人按照规定的数额领取,支用后按规定手续报销,补足原定额。这种备用金的管理方式称为()。 A 临时性备用金 B 一次性备用金 C 定额备用金 D 非定额备用金 答案:C 解释:定额备用金的概念。 5、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纳入其他货币资金核算内容的是()。 A 支票 B 商业汇票 C 委托收款 D 备用金 答案:D 解释:见《附录: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以下简称《附录》)中“1012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外埠存款、备用金等其他货币资金。” 6、采购方采购商品使用商业汇票结算时,应核算的会计科目是()。 A 应收账款 B 应收票据 C 应付票据 D 预收账款 答案:C 解释:采购方采购商品使用商业汇票结算属于延期付款(负债),用“应付票据”。 7、按实际成本计价,下列方法中属于发出存货计价不采用的方法是()。 A 个别计价法 B 先进先出法 C 后进先出法 D 加权平均法答案:C 解释:《准则》第13条“小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8、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是()。 A 奶牛 B 果树 C 肉鸡 D 种禽 答案:C 解释:《准则》第11条‘(八)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选项C肉鸡为待售的牲畜,而选项A、B、D属于生产性生物资产。 9、下列各项中,有关长期债券投资表述不正确的是()。 A 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B 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 C 分期付息方式的债券应计利息计入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 D 分期付息方式的债券应收利息应作为流动资产项目 答案:C 解释:《准则》第19条“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收入应当确认为应收利息,不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10、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不构成外购生产用固定资产成本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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