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四项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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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四项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为推动辖区河流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扎实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工作,切实解决我乡复杂水环境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不断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按照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各相关河段责任单位要在“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四张年度工作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在区域内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以下简称“四项行动”),加强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黑臭水体、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的整治,有效遏制危害河流健康的行为;建立健全巡河制度,对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防止新的危害河流健康的行为发生;通过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流管护的良好氛围。

二、行动任务

“四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针对XX乡“四张年度工作清单”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汇总研究后分类提出,各村应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

定本村具体行动任务。

(一)清河行动。通过对乱倒垃圾、侵占河道和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改善河流环境质量。

1.强力整治生活垃圾。加快建设乡、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推进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和保洁队伍,使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2.加强河道综合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拆除河流水域滩地违法修建的构筑物、建筑物,清除违法种植;强化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防止弃渣进入河道,及时恢复植被。

(二)护岸行动。加强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清理整治侵占破坏岸线行为,恢复河流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1.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开展划定“防洪三线”和河流管理范围工作。

2.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

3.明确管理河段内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健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4.整治违法使用岸线岸滩修建堆场、汽车坡道、耕种等行为,打

击霸河霸滩、乱堆乱放违法行为。

(三)净水行动。通过开展各种水体污染整治行动,综合整治水环境。

1.严格入河排污口管理。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工作,建立台账管理,逐步规范登记与设置同意制度,开展监督性监测及监督检查。

2.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加强乡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争取达到域内河段等敏感地方的场乡污水处理达到入河排放标准,力争年底场乡、畜禽养殖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0%、90%以上。

3.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的比例达到70%以上。现有规模化养殖场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贮存、处理、利用设施。

4.农业化学肥料、农药治理。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和高毒、高残及违禁农药的行为,确保农业生产和环境安全;了解掌握本区域农业化学肥料、农药使用状况,开展科学普及、知识培训、新技术推广和形式多样的送科技下乡、技术指导等活动,减少不合理化学肥料、农药用量,减少面源污染。

5.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环境治理,积极推进场乡污

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以及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试点。积极落实国家“以奖促治”政策,完成国家下达建制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

6.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各相关河段责任单位、养殖场责任单位要建立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划分流域重点控制单元,实行精细化、差别化管理;对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

(四)保水行动。开展保护河流的行动,保护水资源、水环境,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提高用水效率,防止破坏水资源、水环境等行为发生。

1.推进河流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流等水源涵养空间。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2.依据饮用水源地划定,加强水源地水质检测、监测工作,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名录管理,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3.加强渔业资源管理保护。教育群众依法捕捞、持证生产,保护资源环境,不使用非法渔具、不从事非法捕捞、不收购运输贩卖非法渔获物;依法清理取缔电捕网等非法渔具;依法打击在江河湖库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查处禁渔期偷捕等非法捕捞行为和收购贩运非

法渔获物的违法行为;依法禁止围河霸河捕鱼行为。

三、行动要求

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河湖保护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根据中央、省、市、县各种政策的部署与安排,按照“县乡为责任主体、牵头单位主抓、相关责任单位协同配合”的原则,各相关村级河段长应增强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感,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明确本辖区的目标任务,制定本区域河段巡河制度和“四项行动”实施方案,形成工作推进措施,明确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各村河段长须加强对“四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和严格检查考核。各相关河段“四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全乡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一并考核。

具体时间要求是:

(一)X-X月,全面实施“四项行动”。

(二)X月,总结当年“四项行动”经验,制定下一年度“四项行动”方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相关段长要高度重视,把“四项

行动”作为XX年河长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对本辖区的河道河段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内各河道河段环境现状,制定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四项行动”正常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抓好“四项行动”的宣传引导工作,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动员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爱河护河的热情。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乡河长制办公室及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四项行动”推进情况的督查指导,对行动缓慢、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严重的乡纪委将启动问责程序,并将“四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一并考核。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村级河段长的作用,全面建立村级河段长巡河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巡查频次、巡查内容、巡查记录和问题处理等,加强河湖水域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做到重要河段不留死角,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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