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确定申报表

姓名

单位

拟确定专业

技术资格

填表时间:年月日

宿迁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国家承认的大、中专业毕业生见习期满确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使用。表的1—3页由申报人填写,并由单位进行审核,审核人员须签字。

2、填表内容应真实、准确、具体。表内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并装订入内。

3、本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基本情况

见习期工作情况

核实人签字:

北京市工程技术等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工程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6号)和《关于北京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34号)文件精神,从2005年开始,对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档案专业试行以考代评的评价方式,申报人员参加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取得《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地质勘探与矿山、测绘、冶金等28个专业试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申报人员参加以上28个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参加相应系列专业的评审,通过评审后取得相应的《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一、报考条件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自主申报参加相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三)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四)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五)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六)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七)中专毕业后,从事农业技术及农田水利、水利建筑施工、农村能源、水产、林业等工程技术工作满15年。 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二、2008年度考试专业与考试科目对照表

5个科目中任选1个科目 22 林业 《林业专业基础与实务》 《果树专业基础与实务》 《园林绿化专业基础与实务》 3个科目中任选1个科目 23 水务 《水利专业基础与实务》 《城市给排水及水处理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个科目 24 食品《食品专业基础与实务》 25 环境保护 《环境污染与防治专业基础与实务》 《环境检测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个科目 26 标准化与 计量 《标准化专业基础与实务》 《计量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个科目 27 水产《水产专业基础与实务》 28 农作物《农作物栽培育种专业基础与实务》 29 畜牧兽医 《畜牧专业基础与实务》 《兽医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个科目 30 新闻《新闻专业基础与实务》 31 文物博物 《文物鉴定专业基础与实务》 《博物馆专业基础与实务》 《考古专业基础与实务》 3个科目中任选1个科目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 办理部门 卫东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股 联系电话 7208718 办事依据 《河南省人事厅关于深化职称改革的若干意见》豫人[2004]98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职 [2003]24 号;《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 准等问题的通知》豫价字[1997]13号;《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认真落实评审通过人员异议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职[2000]3号; 申报材料 1、“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软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1式3份; 2、考核情况证明1份,全日制正规院校毕业生初定用国家人事部印制的“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式2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系列(专业)要求的培训证书原件; 4、与服务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须盖人事或劳动部门鉴证章)原件或就业报到证; 5、有关论文、业绩材料原件;

6、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中的“其他评价方式管 理”->“录入其他评价信息”->“直接认定”录入信息并上报生成的电子文本(.txt文件); 7、1寸免冠照片2张。 办事程序 1、个人自主申报,准备要求的各种表格、材料; 2、用人单位在相关的表格、材料上加盖公章证明其真实性; 3、评价中心受理申报人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4、评价中心组建认定委员会开展认定工作; 5、市人事局职称管理部门对认定结果予以确认; 6、公布认定(初定)结果并下发任职资格证书。 办事时限 坚持热情、负责、圆满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程序,材料齐全的事项做到随到随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符合条件,手续不齐全的,要耐心解释,说清情况,待手续完备后即可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认真做好说服工作,讲明政策。 办事纪律 严格遵守工作原则和规定,执行政策,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 办事结果 将职称评聘的政策、参评对象予以公开,对来信来访者及时调查处理,对重大问题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由局领导决断。

完整版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doc

交通部办公厅文件 厅人劳字[2002]293号 关于印发《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现将《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交通部人事劳动司或交通部海事局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章) 二○○二年七月十六日 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根据《<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航运船舶实施办法》(交人劳发[2002]2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交通部和人事部联合印制,印制时间和数量由交通部人事劳动司商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确定。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接受交通部人事劳动司、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的具有船员适任证书签发权的海事 机构具体负责相应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办理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分为初级证书和中级证书,初级证书包括员级和助理级。 第五条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船员应参加适任证书考试和评估,经考试和评估合格并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后,方可向适任证书考试发证海事机构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取得有效适任证书的船员,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的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第六条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与船员适任证书的对应关系见附件一。 第七条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船员所在单位或本人向适任证书原发证机关申请。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必须持有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 第八条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向海事机构提交下列资料: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 1、对象和要求: (1)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申报助理级职称; (2)大专、中专、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申报员级职称; (3)大专、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助理级职称; (4)中专或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员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助理级职称; (5)人事关系未正式调入我区,但与企业签订2年以上工作合同,在顺德工作满1年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适用以上条件。 申报评审初级职称,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申报当年的8月31日。 2、工作程序: 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先通过该网上申报系统申报评审(网上申报指南可查阅https://www.360docs.net/doc/e811053265.html,/hrss/page.php?Aid=2&Bid=7《关于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初级评审表格(申报评审表(一)—(八)及申报人、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申报评审表(评审信息录入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账户信息登记表及填报注意事项可参考查阅https://www.360docs.net/doc/e811053265.html,/hrss/page.php?Aid=2&Bid=7→填表并准备好资料后向上级主管单位申报→申报顺德区评委会的材料由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有关资格申请、盖章,集中报送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审核(申报其他评委会的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审核,再自行提交至相关部门)→评委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审批服务科审核评审结果,拟发有关文件,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业务考试答案

_、单选题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规走,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 C A、60,1/3 C B X 90,1/3 C C、60,2/3 Q D、90,2/3 2.《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l号)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可不受所在()限制 C A、后学历年限 広B、单位岗位 C C、所学专业 r D、个人身份 3.《关于严格职称评审规定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348号)规定,严格按规定组建评委会。各评委会办事机构要加强评委会成员信息库建设,评委会执行委员和备选委员由评委会成员信息库中随机产生。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数量应占上年度评委会执行委员总数的()以上,各评委会成员连续参加评审会议不得超过()次。 C A、1/2、2 B、1/3、3

c、1/4、4 ' D、1/5、5 4.《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规走,召开评审会议时,出席评审会议的专家人数应当不少于职称评审委员会人数的()。 C A、1/2 Q B X 2/3 r C、3/4 r D、3/5 5.《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40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A、5 Q B、10 C C、20 C D、30 6.《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规定,对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年。 年 C A S 1 厂B、2年 C、3年 D、4年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征求意见稿)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小学特点,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小学教师、特殊教育学校,各级教研机构、电教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的专业人员。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三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关爱学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五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切实履行教师

岗位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达到申报上一级职务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第七条继续教育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其中担任校长职务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第八条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第九条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受到处理,年度考核确定不合格的,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不得申报;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条正高级教师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满5年。 二、能力条件

关于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评定实行以考代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24 来源:深圳市人事局 各区人事局、光明新区人力资源办,市属和驻深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标准化战略的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开始对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评定实行以考代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评定办法适用于深圳市标准化专业从事标准化(含条码、代码)技术研究、应用研究、国内外动态和发展研究、标准化技术咨询和技术开发、标准化管理、标准及标准化技术法规的制(修)订等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二、资格名称 本文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标准化助理工程师)和中级资格(标准化工程师)。高级资格(标准化高级工程师)评定办法继续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领导和分工 市人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的综合管理;负责会同市标准化主管部门组织评委会专家审定考试大纲和试题。 市标准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评委会专家起草考试大纲;负责受理初、中级专业考试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对申报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报送市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市考试指导中心负责根据考试大纲,组织建立考试题库及抽签确定考试试题,并负责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 四、考试内容和科目 考试内容以《深圳市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计划于2009年3月出台。具体的考试科目为: (一)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标准化基本理论与综合应用(初级)》。 (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标准化基本理论与综合应用(中级)》。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6月,具体时间由市考试指导中心另行通知。 六、报考条件 (一)初级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 具本市户籍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已签订聘约,并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居住证为准)及以上的非深圳户籍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之一的,可参加标准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广东省人事厅规定,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当年8月31日): 1.中专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及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 4. 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标准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二)中级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 具本市户籍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已签订聘约,并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居住证为准)及以上的非深圳户籍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之一的,可参加标准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广东省人事厅规定,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当年8月31日): 1.中专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者;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什么是职称,职称有哪些种类

1、什么是职称? 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在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 2、职称的类型? 一、农牧业: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二、医药工程:医学、药品、医疗器械、制药机械、药用包装 三、水产工程:加工、监测、营销、管理、开发、生产 四、建筑工程:建筑师、规划师(城乡规划、建筑、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 电气、概(预)算、环卫工程、堤坝护坡、施工安装、建筑装饰、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市政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土木建筑、土建结构、土建监理、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岩 土、土岩方、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装、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建筑监理、装修装饰、装饰、测量、工程测量、电力、电子、电子信息、电子系统、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工业自动化、制冷与空调维护、暖通、暖通空调安装、腐蚀与防护、热能动力、机电、机电工程、机电一体化、光电子技术、化工、化工机械、机械、机械制造、机械设计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设备安装、水利、水利水电、水电、水暖、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给排水、锅炉、窑炉、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计算机技术、计算机及应用、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预决算、概预算、结构、结构设计、通信、安全、造价、统计师等 五、计算工程:计量工程师、质量工程师 六、交通运输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交通工程 七、林业工程:土木加工、林产化工、园林绿化、林业区划、造林绿化、水土保持 八、轻工工程:食品发酵工业、造纸工业、日用化工工业、包装印刷业 九、冶金工程:热处理 十、石油化工工程:勘测(勘查)、深加工、化工 十一、电力工程:热能与动能工程 十二、测绘工程:测绘、矿山、地质 十三、机械工程:机械设备、加工工艺、制冷、自动化控制、仪器仪表、电工电气、设备管理、机械制造、机械机电

2018年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经济法基础考前试卷 一、单选题 1.下列公民中,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A.赵某,8岁。系某小学学生 B.王某,15岁。系某高级中学学生 C.张某,13岁。系某初级中学学生 D.李某,17岁。系某宾馆服务员,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2.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 A.买卖房屋 B. 订立遗嘱 C. 台风登陆 D. 租赁设备 3.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原始凭证的金额有错误时,应当采取的正确做法是() A.由出具单位重开 B.由出具单位更正并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C.由接受单位更正并加盖接受单位印章 D.由经办人员更正并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4.在我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 A.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 B.本单位的会计人员 C. 本单位的会计机构 D.本单位的经济活动 5.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需要在开启5个工作日到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的是() A.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B.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C.基本存款账户 D.临时经营活动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 6.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规定,关于国内信用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可用于支取现金 B.开证申请人可以是个人 C. 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9个月 D. 国内信用证为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7.下列各项中,应按照“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税目计缴增值税的是() A.文化创意服务 B.车辆停放服务 C.广播影视服务 D.旅游娱乐服务 8.某化妆品厂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含税收入46.8万元,收取手续费1.5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1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15%。以下有关该化妆品厂本月应交消费税的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A. 46.8×15%=7.02(万元) B. 46.8÷(1+17%)×15%=6(万元) C.(46.8+1.5)÷(1+17%)×15%=6.19(万元) D.(46.8+1.5+1)÷(1+7%)×15%=6.32(万元) 9.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免税项目的是() A.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B.装修公司提供的装饰服务

北京初级职称评审条件及流程

初级职称评审条件: 一、基本要求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对业务能力的要求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三、对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年; 2、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3年; 3、中专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初级职称申报流程: 一、《北京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件一式5份,须用A4纸打印。申报人须在每份申报表“个人申请”栏内用蓝黑色或黑色的钢笔、签字笔亲笔签名。并且由工作单位及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在相应“审核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另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还应在申报表照片处和申报表右侧加盖骑缝章(骑缝章指将申报表各页右侧错开约5mm后加盖印章)。 二、申报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并按上述顺序左上角装订。 三、申报人员的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6张,其中一寸规格的5张(贴在申报表规定位置);二寸规格的1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请勿盖章),照片黑白彩色不限。 四、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撰写一篇专业技术工作方面的总结。该总结是在对本人业务工作积累和提炼的基础上进行的阐述,同时也是向专家汇报本人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的重点材料。为了使专家更全面、准确地了解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做出更客观、公正的评价,申报人撰写总结应注意以下要求: 1、总结内容。要紧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是亲身实践或亲身完成的业务工作,对某

项工作有认识、有分析、有总结,总结的内容能够充分反应出自己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提高的过程。 2、独立撰写。申报人提交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需本人独立完成,不能是与他人合作撰写,更不能抄袭、拼凑、不能对某项专业过程或工作程序进行描述。 3、专业一致。总结的专业要与申报专业和从事专业类别相一致。 4、时限要求。总结应反应本人从事专业工作以来的业绩。 5、字数要求。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总结字数在1500字左右。

初定确认转评职称资格条件及程序

职称申报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助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不含符合见习期满考核定职条件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不含符合见习期满考核定职条件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员级职称并从事员级技术职务工作四年以上; 4.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助级职称条件的人员。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中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级职称并从事助级技术职务工作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级职称并从事助级技术职务工作四年以上; 3.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中级职称条件的人员。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高级(副高)职称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中级技术职务工作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中级技术职务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中级技术职务工作五年以上; 4.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高级职称条件的人员。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职称并从事副高级技术职务工作五年以上; 2.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正高级职称条件的人员。 职称认定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实行见习期满考核定职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助级职称; 4.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 助级职称; 5.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员级职称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推荐办法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推荐办法 一、指导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申报条件: (一)师德条件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谨笃学,任现专业技术职称以来师德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 (二)学历、任职条件 1、高级教师: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同时应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2、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3、二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 4、三级教师: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

教学工作,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三)业绩能力水平 1、高级教师 ①教书育人业绩显著。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 ②教学业务精通。在本校或更大范围内有较高知名度,为学校教育教学骨干。 ③教研能力较强。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过与任教学科相关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 3、一级教师 ①教书育人业绩突出。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 ②教学成绩优良。一般应具有讲授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的经历。 ③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四)其他必要条件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其中属免考部分模块的人员,须将免考模块证明、考试模块合格证同时上报)。 4、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5、展示课评价情况符合要求。 三、推荐、聘任办法 1、要求参加当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者要符合申报条件,个人写出书面申请,学校出具证明。 2、调入我镇或我镇跨学段变动的中、高级教师,须参加同级、同学段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排名,如排名进入区分配给我镇的岗位数内,则直接聘任,否则进入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3、在拟晋级材料报送中弄虚作假被查处者五年不予推荐。 4、当年校内待岗人员不予推荐。 5、达不到申报条件要求者不予推荐。 6、当推荐名额不受限时,凡达到申报条件者,但不属于3、4、5项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教学文稿

附件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自治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育矫治学校的教师及教研部门和校外教育机构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的在岗人员。 第二条基本条件 (一)政治上坚强,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五个认同”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历史责任感,为人师表,立德树人,专业过硬; (三)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年限达到晋升最低年限; (五)继续教育培训,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六)身心健康。 第三条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教育教学能力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

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充分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出色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学术(科研)成果 任现职期间,具备以下六项条件中的四项,其中在南疆四地州任教的教师或其他地(州、市)任教20年以上的农村教师只需具备六项条件中的三项: 1.承担地(州、市)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或观摩教学课2次,效果较好;或在地(州、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中获一等奖;或获自治区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2.在自治区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主持自治区级以上课题并结题; 3.公开出版学术著作; 4.参加地(州、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材、教参、教辅编写工作,正式出版或在地(州、市)级范围内推广使用; 5.在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获自治区级三等奖以上2次或地(州、市)级二等奖以上2次或县(市、区)级以上一等奖2次;或指导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和社会综合实践活动或教育行政部门(含同级教育学会团体)组织的活动,获自治区级以上奖励; 6.县以上中小学教师获特级教师或本教学领域自治区级以上荣誉称号,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教师获本教学领域地(州、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第四条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备博士学位,在教学岗位任教1年以上; 2.具备硕士学位,在县以上学校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在县

专业技术资格初次(初级、中级)认定

专业技术资格初次(初级、中级)认定 2007-7-30 一、政策依据 (一)国家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二)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5号)(三)深圳市人事局《关于我市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工作的通知》(深职发[2002]12号) 二、办理条件: (一)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暂住一年以上,并且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及广东省高等自学考试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技术初次认定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档次,申请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相应的学历、资历条件对应: (1)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2)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双学士学位,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可申请认定助理专业技术资格。 (5)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且取得硕士学位的,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6)博士学位,毕业当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以上,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7)先参加工作,后攻读硕士学位的,读研究生之前从事“助理”级工作满二年,毕业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注:从事教师工作的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三)实行初次认定的专业技术系列范围: 除卫生医疗系列(国家已实行统一考试,不再初次认定),其他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都实行初次认定工作。 (四)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计算方法: 以大中专毕业介绍信或者全国普通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报到证或者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的签发日期计算,就业报到前已经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以暂住证作为辅助说明材料。

最新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全省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以及考核认定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省、市、县级教研机构教研员,省、市、县级以及学校电教机构电化教育教学人员。 第四条少年宫、工读学校教师参照执行。

第三章基本条件 第五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 第六条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第七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团结协作、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八条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或延期申报: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或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顺延; 2、受到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不能申报;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2年内不得申报。第四章申报条件 第九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第十条学历及专业经历 ㈠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4年。 2、大学本科毕业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 3、大学专科毕业满20年,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满15年,在农村中学(不含县城,下同)任教,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 5、大学专科毕业后, 现已取得本科学历,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 6、小学教师申请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除适用上述各款外,中师毕业后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满25 年,且大学专科毕业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满5年。 7、取得高、初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其中学一级教师任期比具备

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评审条件 总则 、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调动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创新型的工程技术人才队伍,更好的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条例(试行)》,结合职称改革有关精神和我省工程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条件。 、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现职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任职资格。工程系列中已制定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按其申报、评审条件执行。 分则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爱岗敬业,努力进取,团结协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二)学历、任职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年。 )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满年。 )理工类大学本(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年。 )理工类中专毕业,获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拔尖人才等

荣誉称号或获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年。 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理工类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理工类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 )理工类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并担任技术员任职资格满四年; 申报技术员任职资格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理工类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二、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注:仅供初审摸底调研时使用,具体申报条件以年下发文件为准)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仔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二、学历、资历要求 . 中小学教师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教满年,可初定一级教师。 .小学教师获得专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年以上(年月日之前)。 .中小学教师获得本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年以上(年月日之前)。 .中小学教师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教年以上(年月日之前,指先参加工作取得二级教师职称后获得研究生学历的教师)。 .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年以上,受聘二级教师年以上(年月日之前),且具有本科学历。 .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年,且申报当年仍在乡村学校任教、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年的二级教师,任现职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可直接认定一级教师。 三、继续教育要求 近年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学时,且需取得年期间至少门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四、教育工作要求 .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年以上,或担任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学生管理工作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担任班主任年以上或担任其他学生管理工作年以上。

.任现职以来,本人或所带班级、团队和其他学生管理工作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课外活动小组指导老师需提供活动方案、教案或讲座稿等原始证明材料。 五、教案工作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从事过一定年级段的循环教案工作,完成规定的教案工作量。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案工作有关的工作量作补充。 .校级以上公开课教案次以上,其中校际间次或县(市、区)级次以上。 .获得评优课(教案基本功竞赛)校级一等奖次或二等奖次或县级三等奖。 .近个学年度(年)学生对其课堂教案满意度达到以上。 ▲公开课须提供活动通知、活动安排方案、公开课教案以及评课议课记录等详实的佐证材料原件,并经组织单位确认或市、区以上教科研部门认可。 ▲乡村教师公开课不分层级,不分校内外,同等对待。 六、教科研工作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县(市、区)级以上的教育教案类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案研究论文篇。 .在县(市、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篇。 .参与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材千字以上。 .承担县(市、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撰写课题报告或课题研究论文。 ▲获奖论文必须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教研室、教科所、电

初任及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细则【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初级职称初任及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程序,明确初任和评审条件及工作权限,为所属单位提供操作规范,根据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初级职称初任 第二条 初任对象 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不包括电大非普通班、夜大、职大、函大、业大以及自考等成教毕业生,下同)、在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从事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工作、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任对象。 第三条 初任条件 (一)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工作一年转正定级后,经考核合格(考核结论为“基本称职”以上者),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技术工作,即可确定聘任相应的技术职务资格: 1.中专毕业一年见习期满,可确认“员”级; 2.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指学历专业与申报职称专业一致或相近,下同)技术工作二年,可确认“助理”级;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确认“助理”级; 4.获双学士学位后,可直接确认“助理”级。 (二)在所要求的资历年限内,有一个年度考核结论为“不称职”者,初任职务的时间顺延一年;有二个年度考核结论为“不称职”者,取消其初定职务资格,以后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需参加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人力资源类 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初级职称初任及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细则 制度层次 操作层 制度编号 版次 V3.0 密级 非密 阅读要求 熟读 阅读人员 总部及所属单位全体管理人员 编制 人力资源部 审核 贺高祥 批准 赵斌 批准日期 2012年4月 23日

职称和资格证书类别

第一部分:职称 一、职称的概念与职级 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在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在目前中国的现状下,职称主要代表社会地位,有高职称的人享有较高的社会经济和福利待遇,与实际技能未必有直接关联。职称通过申报、评审,由主管部门授予,一般认为决定是否授予职称是由主管部门领导决定,评审主要是形式。 1.员级职称: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2.助理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4).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3.中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试合格,可以评为 "中级 "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4.副高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5.正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后,取得副高级职称,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2).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职称的类别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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