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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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系学生会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信息工程系学生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的服务同学,创造良好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氛围,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我系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学生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信息工程系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第二章考核形式

一、考核对象

信息工程系学生会干部及所属部门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每个月末,在系团总支的监督下,由主席团对各部工作进行考核打分,每学期末秘书处将各月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公布。(备注:月汇总成绩最差部门要在学生会干部工作例会上作深刻检讨)

二、考核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制定考核办法,开展考核工作都必须从被考核者的实际出发,不能违背事实。

2、民主公开原则:在考核中要认真听取广泛意见,确保考核结果全面准确。考核的结果要在全体会议上公布。

三、考核说明

1、各考核项总分为100分,其中,干部考核中个人素质占20%,工作考核占50%,部门考核成绩占30%;每月由秘书处负责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公布;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等级分布如下:70分以下(不含70分)综合评定为不合格,70分— 80分(含80分)的综合评定为合格,80分— 90分(含90分)的综合评定为良好,90分以上综合评定为优秀;

3、考评结果公开,并接受同学们监督,如果对考核成绩有疑问,可向系团总支提出申请,查询相应月份的考核成绩。

第三章干部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

考核分三部分:一是个人素质考核,包括思想素质、学习风气考核;二是工作考核,包括例会、常规工作、活动考核。三是分管部门成绩。具体如下:

(一)个人素质考核(20分):

1、思想素质(10分):

(1)具有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积极参加各项理论学习及活动,不断加强理论修养(2分);

(2)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为人诚实、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起模范作用、遵纪守法、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2分)

(3)组织纪律观念强,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

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尊敬师长,礼貌待人。(3分)

(4)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身作则,不推卸责任,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3分)

2、学习风气(10分)

(1)热爱本职工作,掌握所担任工作的业务基础知识及其他相关工作知识。(5分)

(2)努力学好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素质。(5分)具体如下:

①学习成绩平均在90分以上;得5分;

②学习成绩平均在80分— 89分之间,得3分;

③学习成绩平均在70分— 79分之间,得2分;

④学习成绩平均在60分— 69分之间,得1分;

⑤其他不得分。

(二)工作考核(50分)

1、例会考核(15分):

系学生会实行定期定点开会制度,定于每周一晚上6点整在信息工程系A510学生会办公室召开工作例会。

(1)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

(2)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

(3)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两小时前以书面形式请假,并交至团总支或分管主席处签字方可生效,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请假一次扣1分。

(4)例会必须统一正装,佩戴胸卡、校徽。开会应带好笔记本和笔,勿必把电话调成振动或关机,不得随意进出会场,要保持会场秩序,否则扣5

分。

2、常规工作考核(15分):

(1)工作态度端正,学期初上报本部门学期工作计划,每周按时上报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计划;(5分)

(2)履行职责,定期召开本部门工作例会,按计划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开展工作,成绩优异;(10分)

(3)对团总支、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扣3分;

(4)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徇私舞弊者,每人次扣2—4分。

(5)在干部任用、评优、评奖等方面程序不规范,未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视情节轻重扣1—2分;

(6)受到系或以上部门通报批评者,视情节严重予以免职。

3、活动考核(20分):

(1)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具有全局观念,活动中能很好的协调部门之间、学生会干部之间的关系;(5分)

(2)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文件处理能力,开展活动前制定活动计划、方案;活动结束后做好活动总结,按时完成活动项目书并符合要求;(5分)(3)活动按计划执行,效果较好,未出现任何失误;(10分)

(4)举办活动必须提前一周拿出方案,报分管副主席,由分管副主席报团总支审核,经同意后方可实行,否则酌情扣5-10分;

(5)组织或参加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早退、迟到扣1分,请假一次扣1分;

(6)参加学生会集体举办的活动时,在工作中不积极配合其它部门者,每次酌情扣5-10分;活动布置会场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者酌情扣1-3分;会场布置无组织无纪律或会场较乱者酌情扣2-5分,质量不合格者酌情扣1-5分。

(三)分管部门成绩(30分):

1、考核细则详见第四章

2、分管部门成绩占干部个人考核总成绩的30%,即

本项目得分=部门考核成绩×30%。

二、考核结果公示:

1、每个月经考核被评为倒数第一的部门,部长需在例会上作深刻检查;高分者给予表扬。

2、每学期末对本学期所有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公示,考核结果作为推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部门考核细则

部门考核分工作成绩、纪律考核两方面,具体如下:

一、工作成绩考核(60分)

1、部门工作制度、职责、成员名单、考核办法等材料齐全。(10分)

2、按照团总支要求按时上报本学期工作计划,部门内所有成员工作态度端正,按计划认真开展工作。(10分)

3、各项工作根据计划按时完成,并及时上报活动项目书或总结。(10分)

4、组织开展活动主题目的明确,监督落实到位,效果反映良好。(10分)

5、配合系团总支或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充分体现团队合作精神。(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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