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与招标投标教学大纲

公司法与招标投标教学大纲
公司法与招标投标教学大纲

公司法与招标投标

课程性质:基础理论课

适用专业:

学时分配:课程总学时:16 学时。其中:理论课学时:12学时;实验学时:2学时;习题课学时:2 学时。

先行、后续课程情况:先行课:无;后续课:无。

一、课程的目的与任务

《公司法与招标投标》课程的目标就是通过学习具体的公司法知识和招标投标知识,能够让学生掌握公司法的基本内容,传授给学生在项目运作过程中所需要的招标投标等方面的知识及其应用与操作能力;提升学生学习和掌握标投标的专业技能与知识。在课程中始终贯穿素质培养的理念,通过教学和实训提高学生的思维方法,以及团队合作、自我管理、资料查找、协调沟通、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二、课程的基本要求

《会展招标投标》的课程的基本要求主要有:

1、掌握公司法掌握公司法学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

2、能运用所学的公司法律理论,处理实践中相关问题

3、掌握招标投标、招标投标的标的等概念的基本含义。

4、掌握会展招标投标的程序。

5、要求学生编写所选会展项目的招标公告,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包括开、评标表格

及合同的编制。

三、课程教学内容

第一章:公司法概述及总则

1、该章的基本要求与基本知识点;

公司的概念与法律特征、公司的种类、公司的作用、公司法的概念及特征、中国企业改革与公司立法、公司法的宗旨及适用范围、公司的设立、公司的名称及住所、公司章程

2、要求学生掌握的基本概念、理论、原理;

了解公司的定义与性质、公司的定义与特征;弄清各种公司的分类以及分类的标准,掌握公司法的基本原则,正确认识公司法与相关法的关系。了解公司法的宗旨和适用范围,公司设立登记制度、公司社会责任。掌握公司名称、住所、公司章程、公司能力、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关联关系及监管。

3、教学重点与难点

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公司的章程。

4、实验或习题安排

公司的作用、公司的章程。

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

1、该章的基本要求与基本知识点;

有限责任公司概述、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及股权的转让、有限责

任公司的组织结构、特殊形态的有限责任公司

2、要求学生掌握的基本概念、理论、原理;

了解有限责任公司的定义、特征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及章程,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资格、权利、义务、组织机构以及出资转让、增减资本等内容,深刻理解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公司形式的区别。理解国有独资公司的定义和特征,掌握国有独资公司的使用范围、设立条件及程序,弄清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运作。

3、教学重点与难点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结构

4、实验或习题安排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哪些?

第三章:股份有限公司

1、该章的基本要求与基本知识点;

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及特征、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要求学生掌握的基本概念、理论、原理;

了解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沿革及设立,掌握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组织机构及股份。3、教学重点与难点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以及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

4、实验或习题安排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第四章: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与清算

1、该章的基本要求与基本知识点;

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变更、公司解散与清算

2、要求学生掌握的基本概念、理论、原理;

了解公司变更及公司解散的情形,掌握公司合并与分立应遵循的原则和公司合并、分立的法律效力。

3、教学重点与难点

公司分立及公司变更

4、实验或习题安排

公司变更的条件和程序

第五章:招标与投标法简述

1、该章的基本要求与基本知识点;

招标与投标的概念与特点、招标投标的产生与发展、招标与投标的作用、招标投标法的概念、招标投标法的适用范围、招标投标的程序、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2、要求学生掌握的基本概念、理论、原理;

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招标投标的标的、招标投标法有基本的理解,了解招标投标法的适用范围,并掌握招标投标的基本程序。

3、教学重点与难点

招标投标的基本概念以及对招标等概念的理解,招标投标的程序,招标投标程序中所应注意

的规则。

4、实验或习题安排

对招标的基本了解,从网上搜索招标的公告;了解招标投标的基本程序。

第六章:招标

1、该章的基本要求与基本知识点

招标的准备工作、招标文件、招标备案报告、招标邀请书、中标通知书和未中标通知书、招标的公正

2、要求学生掌握的基本概念、理论、原理

能够制作招标文件,掌握招标公告、招标备案报告、招标邀请书、中标通知书等写作格式,能够进行招标前的准备工作,了解会展招标的公正。

3、教学重点与难点

本章的重难点是招标公告的写作。

4、实验或习题课安排

招标文件的写作,模拟招标。

第七章:投标

1、该章的基本要求与基本知识点

投标前的准备、编制和送达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的担保

2、要求学生掌握的基本概念、理论、原理

掌握投标的基本概念,并掌握投标前的准备工作,能够编制基本的会展投标文件,了解投标的基本知识。

3、教学重点与难点

本章的重难点在于投标文件的编制。

4、实验或习题课安排

投标文件的写作,模拟投标。

第八章:开标与评标及中标

1、该章的基本要求与基本知识点

开标制度、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制度、评标准备和投标文件的审查、评标与授予合同标准、确定中标人、中标通知、招标采购合同的成立、生效与履行

2、要求学生掌握的基本概念、理论、原理

掌握开标制度,能够模拟开标制度,详细了解评标前的准备工作和评标制度,了解《招标投标法》所确立的合同授予标准。

3、教学重点与难点

本章的重难点是开标的制度规定。

4、实验或习题课安排

准备开标工作,模拟进行开标、评标。中标通知书及示中标通知书的写作。

四、课程学时数安排:

考核

考核目的:通过考试检验教学质量,一方面考查学生对基本知识掌握的广度和深度,促进其强化所学知识,提高学习效率,增强学习积极性;另一方面检验教师的教学效果,使其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便调整教学内容,促进教学方法的改革,提高教学水平。

考核方式:

1、平时作业考核:占期末总评成绩的10%;

2、平时考勤考核:迟到3次作为一次旷课,旷课3次取消本课程考试资格,该考核占期末总评成绩的30%;

3、期末闭卷考核:占期末总评成绩的60%。

五、教学大纲编制说明

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是本大纲的编写原则。

六、教材和参考书目:

教材:

范曾、王建文:《公司法》,法律出版社,2008版。

赵曾海主编:《招标投标操作实务》,首都经济贸易出版社,2006年版。

主要参考书目:

1、《中华人民共和公司法》(含司法解释1、

2、3),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

2、黄军辉著:《公司法一本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总成》(第2版),法律出版社,2009

年版。

3、叶林著:《公司法原理与案例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4、何红峰著:《招标投标法研究》,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版。

5、《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6、黄河浪:《招标投标应用文写作》,中国言实出版社,2010年版。

7、王俊安主编:《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第2版),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09年版。

8、欧新黔:《招标投标概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

9、叶东文,马占福编著:《招标投标法法律实务》,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年版。

10、张培添主编:《招标投标法律指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11、林善谋著:《招标投标法适用与案例评析》,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

12、许高峰主编:《国际招投标》,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年版。

13、尚梅、李永清著:《招标投标模拟实训教程》,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七、大纲编写责任人学院(教研室)审核意见教务部审核意见

《公司法》部分知识点总结

《公司法》部分知识点总结

公司含义 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包含如下内涵: 1.公司是社团法人 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3.公司是依法成立的社团法人(以商法或公司法的规定进行组织和登记,进行登记手续后公司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公司法含义 实质意义:亦称广义的公司法,指规范各种公司在设立、经营、终止过程中发生的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形式意义:亦称狭义的公司法,指冠以公司法名称的法律。 作为部门法意义上的公司法,既包括形式意义的公司法,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公司的法律规范。 法人含义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包含两层含义: 第一,依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设立的法律主体

第二,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可以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 独立的法律人格: 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声誉;有自己独立的意思机关(组织机构);有自己独立且必要的财产或经费;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分类 公法人、私法人。私法人分为社团法人、财团法人。社团法人分为公益社团法人、营利社团法人。公法人:依公法而组织起来的法人,担负的是国家管理的职能,如各类国家机关。 私法人:依私法而组织起来的法人,追求的是私人的目的,如企业。 社团法人:以人的集合为基础而设立的,必须是两个以上的社员(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的结合而组成。 财团法人:以财产捐助为其成立的基础,又称财产的组合,根据捐助人的意志而从事某种事业。公益社团法人:以公益为目的,强调公司设立与存续的目的是为社会服务,如学校、托儿所。 营利社团法人:以营利为目的,强调法人的设立与经营的唯一目的在于获取利润。

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大纲 课程属性:公共基础/通识教育/学科基础/专业知识/工作技能,课程性质:必修、选修 一、课程介绍 1.课程描述 市场经济不仅仅是法制经济,还必须是法治经济,《经济法》课程是我国非严格意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经济运行的法律手段的综合体现。该课程属于国内法的范畴,主要讲授我国各类工商组织的市场准入、市场运行的秩序监管、宏观调控的法规监督等内容。 作为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科基础课,在定位上,《经济法》课程不是只采取法律语言,不是单纯讲法规条文,而是注重法商结合,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注重抽象原则与具体应用的结合。在教学方法上,该课程通过大量采用案例分析的教学方法,剖析法律规则的要求与市场主体的实际活动的差距。在教学内容上,该课程既提供市场主体设立、市场运行秩序、宏观调控等领域具有约束力和保护力的规则,也提供现行法律规则的出台及其具体适用的情境分析和政策管理的思考。 S ocialism market economy requires the genuine governance of law instead of the issuance of the law. The course of Economic Law is the comprehensive embodiment of the legal means by which the government intervenes in economic operation. This course belongs to the category of domestic law, mainly teaching the market access of various industrial and - 8 -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完美版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2日经第2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5年12月8日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当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者其指定机构应当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 施工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以进行资格预审。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采购人自身具有工程施工或者提供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且符合法定要求;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施工或者提供服务; (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不得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规避招标。 第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公开招标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1

《人力资源管理(双语)》教学大纲

《人力资源管理 (双语)》教学大纲 编写人:吴敏编写时间: 2005 年 10 月 30日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人力资源管理 (双语)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bilingual) 课程号:40143420 课程类别:选修课 学时: 32 学分:2 二、教学目的及要求 人力资源管理是一门迅速发展的学科,它是一门系统地研究组织内人力资源吸收、选拔、培训、使用、激励等的客观规律和具体方法。在任何组织中,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是一项关键的管理职责。本课程以管理理论为基础,阐述人力资源管理的内容与特征,重点探讨人力资源规划、职务分析、招聘、甄选、培训、激励、绩效评估、薪酬设计等人力资源管理的具体问题。目的是让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全面系统地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知识,比较熟练地运用人力资源管理的技能与方法,提高分析与解决人力资源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并能借鉴所学原理与方法,为企业解决人力资源管理的实际问题。本课程采用双语教学的方式,课堂讲授和案例分析相结合,通过案例分析和角色扮演,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下划线注明重点、难点) 第一章人力资源管理概述(2学时) 一、人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

二、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发展历程 三、人力资源及人力资源管理 四、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及环节 五、人力资源管理与人事管理的区别 六、我国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问题 第二章人力资源的规划(4学时) 一、人力资源规划概述 二、人力资源预测技术 三、人力资源规划的编制 第三章工作分析(4学时) 一、工作分析概述 二、工作分析的实施 三、人员配备 第四章员工招募(4学时) 一、员工招募流程 二、员工招募渠道员工招募渠道的选择 第五章员工培训与职业生涯发展(4学时)

《公司法》知识习题及答案

公司法》知识习题 (160 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依照《公司法》, 以下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法定设立条件的是: A.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B.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C. 有公司名称 D.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分期缴纳注册资本, 且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出资额最低应当为: A. 六千元 B. 三万元 C. 十万元 D 十五万元 3、关于有限责任股东出资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投资公司缴足注册资本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二年 B 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C 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的, 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D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4、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说法,哪项是错误

的: A 应当是无形财产 B 可以用货币估价 C.可以依法转让 D.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 5、有限责任公司签发的股东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 A. 法定代表人 B.公司登记日期 C.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D.公司注册资本 6、下列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必要记载事项的是: A. 股东的住所 B.股东的出资额 C.股东出资日期 D.出资证明书编号 7、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下列哪项资料:A.股东会会议记录B.董事会会议记录 C?监事会会议记录D.会计账薄 8、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必须遵守下列哪项要求: A?出示出资证明书B.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C?向法院提出申请D.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提出 9、以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 A.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B.选举和更换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C?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以下有权提议召开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是: A. 代表百分之三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B.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 C?监事会主席D.董事长 11、下列事项不属于必须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是: A. 修改公司章程 B.增减注册资本 C.发行公司债券 D.变更公司形式 12、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 应当于会议召开() 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 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法》课程学习指引

《公司法》课程学习指引 责任教师:余璟 一、课程的概况 1.课程的性质、特点及地位 2.课程体系 3.课程考核安排 二、课程教学进度安排及教学方法介绍 1.教学进度安排 2.教学方法介绍 三、课程自主学习指引 1.课程学习方法指导 2.课程主要资源索引 3.校外辅助学习资源介绍 4.课程参考书目介绍

公司和公司法概述(教材第一、二章) 第一部分 公司的具体制度(教材第三至九章) 第二部分 公司的法律责任(教材第十章) 第三部分 1.课程性质、特点及地位 《公司法》是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科法学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 课程。该课程的性质为选修课、校考课。该课程于第二学期开设,4学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建立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发展我国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而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核心,就是实行公司制度,公司法在这种新形势下应运而生。以公司法为研究对象的公司法学也成为及其重要的法学学科之一。 2.课程体系 为加速法学教育的改革,培养大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的法律人才,电大开放式教育本科段开设了《公司法》这门课程。 该课程自身的知识结构和教学基本要求如下: 本课程主要分为三部分大的内容: 课程的概况 一

通过学习需要掌握的知识点有: 3.课程考核安排 本课程采用四川电大形考平台形成性作业考核方式,学生需在规 定时间内在四川电大形考平台完成四次网上形成性考核作业,四次作业的成绩即为期末考试成绩。 本课程的命题依据是《公司法教程》(田承春主编,四川远程电 子出版社,2008年第1版)、《公司法》条文、《公司法学》教学大纲和考核说明及本课程其他复习资料。 1.教学进度安排 作为导师制课程,本门课程视情况安排四次左右面授时间,面 授讲授进度及内容安排如下: 课程的教学进度安排及教学方法二 ? 理解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特征及我国公司法中 有关规定 ?掌握公司的种类、公司的设立、公司资本制度、公司的股票与债、 公司的组织机构 ?掌握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公司的解散与清 算 ?理解股东与股权、了解公司的行为、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项目团队建设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

第四节项目团队建设 一、团队与团队精神 二、项目团队的发展过程 (一)形成阶段 (二)磨合阶段 (三)规范阶段 (四)表现阶段 (五)休整阶段 三、项目团队能力的开发 本章精点练习 1.团队的工作开始进入有序化状态,培养了初步的团队精神,此时的团队处于()阶段。A.规范 B.表现 C.形成 D.磨合 参考答案:A 2.项目经理在建立工作基础阶段的工作包括()。 A.编制项目工作计划 B.分析项目相关人员 C.组织制订具体实施计划 D.了解项目情况 E.研究工作任务 参考答案:ABDE 3.进行项目工作分解的主要方法有()分解法。 A.按资金来源 B.按专业要素 C.按人员籍贯 D.按工作内容 E.按工作过程 参考答案:BDE

4.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中的指导工作包括()。 A.落实人员分工 B.进行方法指导 C.培养团队精神 D.对成员提出具体要求 E.解决团队中的困难和问题 参考答案:BCDE 5.工程项目人力资源配备计划的内容包括()。 A.人员报酬需求 B.人员参加项目工作时间 C.人员需求数量与种类 D.人员的奖惩 E.人员离开项目工作的时间 参考答案:BCE 6.制定工程项目人力资源组织计划受到的制约通常不包括()。 A.项目的组织安排 B.项目的信息流程 C.预期的人员安排 D.项目管理层的偏好 答案:B 7.根据各角色和职责的要求,下列工作中,最应直接体现按需配人、按岗定人要求的是()。A.角色和职责安排 B.绘制组织关系图 C.编制人员配备计划 D.编制项目组织计划 答案:C 8.项目团队状态最好的时期是()阶段。 A.磨合 B.形成 C.规范

人力资源管理师教学计划及大纲

《人力资源管理师》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一、课程的性质和目标 “人力资源管理师”的主要培训内容是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是管理理论的重要 组成部分,是各项专业管理的基础。这套课程体系及课程内容是阐述人力资源管理,如何合理使用人力资源的理论、原则、方法的课程与科学。它是为确认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 员具有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体系和实践能力设置的认证培训课程。 本课程教学总的目标要求是:通过认证培训和国家人社部的认证考核,确保学员获得人力资源管理从业者的知识、技能,真正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趋势,理论、和工具,并使 其通过培训中的知识讲解、能力训练及测评工具的有效使用,创造性地应用这些理论、技术与方法,提高从事宏观、微观层次的人力资源管理所需要的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 使学员在实践中能够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利用和有效开发,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工作效能,从而提升人力资源从业者的资信水平。 并且培训后的通过资格认证,检验教学质量,既能使学员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又能满足社会对本专业人才不断增长的要求, 从而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 水平。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1、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其研究对象,全面了解课程的体系、结构,对人力资 源管理管理有一个总体的认识。 2、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员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 学会用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分析和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方法。 3、紧密联系实际,学会分析案例,解决实际问题,把学科理论的学习融入对企业经营 活动实践的研究和认识之中,切实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掌握课程的核心内容,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服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做出贡献。 4、帮助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全面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的标 准和要求,系统掌握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加快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 的理论水平、专业素质和能力技巧,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通过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通论》课程教学大纲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通论》课程教学大纲(法理和 宪法部分) 一、课程名称:法学通论 二、课程编号:04204030 三、学时与学分:51学时,3学分 四、考核方式:考试 五、先修课程:无 六、适用专业:非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 七、课程教学目标: (一)使学生概要地掌握法学的一般原理和基本知识; (二)使学生了解我国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的主要规定; (三)使学生了解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四)使学生树立国家主权、主权在民等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 八、说明: 《法学通论》是一门集传授法学知识与思想政治教育于一体的具有我校特色的非法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 (一)《法学通论》课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门法律知识课程,也是一门思想政治和法制教育课程。 《法学通论》课程的前身是《法学概论》。《法学概论》是普通高等学校一门公共必修课,在向学生传授必要的法律知识,完善大学生的知识结构的同时,也以传授法律知识为手段来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是一门指导学生学法、用法、守法,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实践课和思想教育课。而《法学通论》在教学内容上,进一步充实深化,注重向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讲授法学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体系、宪法和各部门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以及国际法的基本理论等内容,成为一门系统传授法学知识的公共必修课。 (二)《法学通论》课程以我校的优势学科法学为依托,突出体现了我校的办学特色。 作为全国重要的财经政法人才培养基地,我校在半个多世纪的历史积淀与改革发展中,“经、法、管”学科优势显著,“应用型、融通性、开放式”的人才培养特色也逐步形成。为了在与时俱进中进一步凝练和深化这一人才培养的特色,关键就是要充分发挥财经政法强强联合的优势,真正把学科融通的优势转化为人才培养的优势。它要求我们在整合全校学科与师资力量的前提下,全面启动新一轮教学改革,为新时期特色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深化提供更强有力的制度支持和“硬件”支撑。因此,《法学通论》课程应运而生,它充分依托我校的优势学科法学,整合了本学科领域内的优秀专家学者编写了一流的教材,整合了本学科的优秀主讲教师走上本科教学第一线进行教学,努力为培养“通才”服务,充分彰显了我校的办学特色。 本大纲共十一章,大致分为三大部分:一是法学基本理论,包括法的本质特征,法的起源发展,法的作用,法的运行,法律关系,法与民主人权的关系以及依法治国的理论;二是以宪法为核心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各部门法,宪法包括宪法基本理论及我国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等;刑法包括我国刑法的概念,基本原则,效力范围,犯罪,刑罚以及刑法分则的基本内容;民商法包括我国民法的概念,基本原则,民事权利以及包括物权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人身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海商法等重要单行法规;诉讼法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制度、管辖、证据、诉讼参加人、程序等;经济法包括经济法的基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天津泰丰工业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丰集团)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集团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建设工程,是指由泰丰集团投资建设的项目,包括住宅工程、商业写字楼工程、工业厂房工程等工程。涉及到新建工程、改造工程及扩建工程等。 二、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泰丰集团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单位、总承包施工单位。 三、招标组织机构及评标小组组成 第四条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由集团总经理、运营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规划技术部、工程项目经理组成,总经理任组长,具体实施由运营管理部经理为组长,会同工程管理部、规划技术部、工程所涉及的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临时机构,完成的招投标工作。 第五条招标管理领导小组职责: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日期,资审方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签署授权委托书(公开招标)等。招投标管理工作也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完成。 四、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第六条组成招投标临时小组的各部门成员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1、运营管理部主要负责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的招投标工作。具体职责包括:负责考察投标单位、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负责办理招标备案、发布招标公告、编制和审查招标文件(包括制定和审查评标办法)。对外发布的各种招标文件,按照《工程招投标资格审查审批表》(附表一)的审批程序,经泰丰集团审查批准后对外发布。 2、运营管理部的经办工程师负责发售招标文件、收取图纸押金、编写招标文件清单、做好收发记录。招标经办工程师负责组织勘察现场、进行资格预审、召开投标预备会。 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由招标临时小组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管理工作。 4、规划技术部负责提供经过审查的完整施工图纸,并在招投标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技术交底和图纸说明。

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教学计划及大纲

《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一、课程的性质和目标 “人力资源管理师” 的主要培训内容是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是管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项专业管理的基础。这套课程体系及课程内容是阐述人力资源管理,如何合理使用人力资源的理论、原则、方法的课程与科学。它是为确认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具有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体系和实践能力设置的认证培训课程。 本课程教学总的目标要求是:通过认证培训和国家人社部的认证考核,确保学员获得人力资源管理从业者的知识、技能,真正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趋势,理论、和工具,并使其通过培训中的知识讲解、能力训练及测评工具的有效使用,创造性地应用这些理论、技术与方法,提高从事宏观、微观层次的人力资源管理所需要的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 使学员在实践中能够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利用和有效开发,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工作效能,从而提升人力资源从业者的资信水平。 并且培训后的通过资格认证,检验教学质量,既能使学员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又能满足社会对本专业人才不断增长的要求, 从而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水平。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1 、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其研究对象,全面了解课程的体系、结构,对人力资源管理管理有一个总体的认识。 2、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员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学会用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分析和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方法。 3、紧密联系实际,学会分析案例,解决实际问题,把学科理论的学习融入对企业经营活动实践的研究和认识之中,切实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掌握课程的核心内容,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服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做出贡献。 4 、帮助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全面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系统掌握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加快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素质和能力技巧,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通过率。 三、教学方法 1、系统、全面、准确地阐述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原理和实务,在原理的阐述和案例的列举中联系学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使之亲身体会,更好的接收相关知识。

《经济法》(赵威版)教学大纲

《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赵威版) 杨佩珍 第一部分课程说明 一、本课程的地位与作用 《经济法》是经济管理类专业必修的一门课,是为培养其学生经济法基本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而设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 《经济法》是一门综合性、针对性、应用性很强的课程。它包括多门法学专业专业知识,针对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培养目标而专门设计的;该课程内容是紧紧围绕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主要侧重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性的应用和操作。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我国经济法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适当的加以应用。通过课程学习,提高法律意识;熟悉我国经济法的相关规定;提高在经济管理工作中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和解决经济管理和经济纠纷的能力;加深对专业领域中的各项工作与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的理解;提高在专业工作中运用经济法律的能力。 二、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衔接关系 本课程在开设了的基础课法律基础之后开设。 三、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建议 本课程是理论与实践性都比较强的学科,在教学方法上宜采取多媒体教学,集讲述、讨论与案例分析为一体。基本原理以教师讲述为主,发展性问题以讨论的方式为主,现实问题以案例分析的形式为主。 四、适用对象(层次、专业)学时、学分 适用于市场营销、信息管理、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层次的学生,周学时为4节、3学分。 第二部份: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 第一章企业法 [教学目标及要求]: (一)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二)掌握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入伙与退伙 (三)掌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组织形式、组织机构 (四)掌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组织形式、组织机构

石金涛版 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 教学大纲

《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课程教学大纲 1.课程说明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课程对于体现培养目标的地位和作用。 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是现代企业管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业务性内容。它是一门广泛吸收多学科知识的边缘科学,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可以使学生掌握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以及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些基本业务操作知识,学会用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的有关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2)教学内容的基本结构,课程内容选编的原则和依据。 ①教学内容的基本结构 由现代培训与开发、战略性培训与开发、培训中的基本学习原理、培训需求分析、新员工导向培训、在职培训与脱产培训、应用新兴技术进行培训、管理开发培训、培训有效性评估、职业发展管理、教练技术与企业教练在培训中的应用、领导力开发——从评估中心到发展中心、高科技企业管理人员管理技能的培训与开发等组成。 ②课程内容选编的原则和依据 在教学过程中,对教材中的内容按“了解、掌握、重点掌握”三个原则和依据提出要求。 l)对员工培训的基本概念、特征、分类等理论有较全面而深入的了解认识; 2)掌握员工培训的流程; 3)掌握员工培训实施过程中的应用技巧和重要性; 4)通过一定量的案例分析和培训理论研讨,使学生的培训实施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锻炼和提高。 (3)教学方法与手段及成绩考核方面的要求和建议。 ①教学方法:讲授法,角色扮演法,案例讨论法 ②教学手段:多媒体与板书相结合的教学手段 本课程为专业必修课,采用平时和期末分别占30%和70%的比例考核。 (4)须特别说明的事项。 此课程实用性较强,需紧密结合此理论内容安排学期末的课程设计内容。

公司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公司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一、一、考试依据 1、1、教材:《公司法学》,徐晓松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1996年10 月第1版。 2、2、教学大纲,开学初已在浙江电大网上发布。 3、3、本复习重点。 二、二、考试题型 1、1、选择题(14分) 2、2、填空题(15分) 3、3、名词解释(16分) 4、4、简答题(25分) 5、5、论述题(30分) 三、三、各章重点 第一章公司法概述 1、1、公司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2、2、公司的种类 3、3、公司法的概念 第二章中国公司制度概述 1、1、新中国第一部《公司法》的制定和诞生 2、2、公司设立的一般原则,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设立采用的原则 3、3、我国《公司法》对公司住所的规定,确定公司住所的法律意义 4、4、公司章程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5、5、公司的行为能力 6、6、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折中授权资本制 7、7、我国公司资本制度 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 1、1、有限责任公司概念、特征 2、2、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3、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4、4、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证明书的概念 5、5、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转让的规定 6、6、担任董事、监事或者经理的禁止条件 7、7、有限责任公司的的组织机构 8、8、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及特征 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 1、1、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2、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3、3、股份的认缴和募集 4、4、股份的概念、特征 5、5、股票的概念、特征 6、6、股份转让 7、7、上市公司的概念及特征,上市条件 8、8、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9、9、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的职权 第五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一般了解 第六章公司债

公司法小知识点

第一题: 1.什么是公司? 公司是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根据现行中国公司法(2005),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类公司均为法人(民法通则36条),投资者可受到有限责任保护。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公司的特征是什么? 总的来说公司的特征如下:1、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企业法人组织;2、公司是以股东的投资为基础设立的;3、公司应依法成立,应符合法定的实质要件,遵循法定的程序,履行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登记手续。具体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最显著的特征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区别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为重要的特征是: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本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例如上市公司。 3.公司的种类有哪些? 公司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以及公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等,其区别于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事业机构等。现行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 4.公司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两条? 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具体种类包括:利益均衡原则、分权制衡原则、自治原则、股东股权平等原则,股东有限责任原则。 公司法人独立原则 第六题: 1.公司股东资格取得的条件? 股东资格的取得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直接向公司认购股份,包括设立取得和增资取得,设立取得股东资格必须同时满足缴纳出资和公司依法成立两个条件。投资者的身份是随着公司的设立而转化为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的过程中,设立失败或者被认定设立失败时均无股东资格取得之说。增资取得股东资格需区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须由股东会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决议。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除出资者按出资协议缴纳出资外,还必须以公司股东会按程序作出有效增资决议为前提。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行新股中取得股东资格,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决议、决议经有权机关批准,以及投资者按协议认购缴纳出资。继受取得包括转让取得、继承取得、赠与取得和因公司合并而取得股东资格。 有限公司股东资格认定问题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应当被记载于公司章程中,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法》第25条);(2)股东应当承担出资责任,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公司成立后,依法取得出资证明书。不出资或者出资不实须承担违约责任,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法》第28、29、30、32、36条);(3)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同时,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

《经济法基础》教学大纲

《经济法基础》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经济法基础课程性质:专业必修课 学分学时数:3学分,54学时 适用专业:法律、经济管理、财会专业 修(制)订人:修(制)订日期:2019.6.15 审核人:审核日期:2019.6.20 审定人:审定日期:2019.6.25 一、课程的性质和目的 (一)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法律、经济管理、财会专业的专业必修课。 (二)课程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获取与经济相关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常用的经济法律法规,正确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处理一般经济纠纷,为把学生培养成高素质的职业型人才奠定基础。 二、教学内容、重(难)点、教学要求及学时分配 第一章:经济法概述(4学时) 1、讲授内容: 第一节经济法概念及调整对象 一、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三、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四、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 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种类 二、经济法律关系要素 三、经济法主体 第三节经济法律责任 一、经济法律责任的概念 二、经济法律责任的分类

2、教学要求: 了解:经济法特征和体系 理解: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 掌握: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经济法律关系要素、经济法主体、经济法律责任3、教学重点: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经济法律关系要素、经济法主体、经济法律责任 4、难点: 经济法律关系要素、经济法律责任 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4学时) 1、讲授内容: 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及义务 五、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一、合伙企业的概述 二、普通合伙企业 三、有限合伙企业 四、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三节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 二、中外合资企业法 三、中外合作企业法 四、外商独资企业法 2、教学要求: 了解: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了解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财产的构成、明确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对其财产的权利,理解:合伙企业与合伙,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掌握: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掌握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第三人

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和有形交易市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统一交易市场、统一管理制度、统一信息平台、统一诚信体系、统一电子监察的指导思想,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内容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和设备、材料采购等。 第三条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西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依法对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是全市统一设立的工程建设交易服务机构。西安建设工程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是全市统一设立的工程建设信息管理机构。交易中心和信息中心合署运行,统一管理。 交易中心(信息中心)负责收集和发布工程建设信息,公布有关政策法规,管理评标专家库和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制定统一的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诚信评价体系,管理维护工程交易信息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保存招标投标过程的相关资料。 第五条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预选承包商名录库。预选承包商名录是指政府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在定期、集中、规范的综合性资格审查的基础上,优选出一批可以供招标人优先选择的企业名单;对其实行准入和清出制度,实施动态管理。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基础知识)教学大纲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基础知识)》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人力资源管理考证辅导课程类型:理论课 课程适用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专业课程适用层次:中技 学时:144节课学分:8学分 一、课程的作用、地位和任务 (一)本课程的作用、地位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基础知识)》是人力资源管理类专业基础课,也是考证必修课之一,人力资源管理作为工商管理类专业的核心课程,在教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加强此学科的研究和应用,对于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管理人才,实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初步学会制定计划,懂得个体分析,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对本部门人力资源的充分开发和利用,树立人本管理的思想,充分发挥和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的实现组织目标,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法、练习法、模拟实训法 (三)课程学习目标及基本要求: 掌握如何分析个体、劳动法的基本知识、企业计划的制定、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要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要注意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方法,结合相关案例来加强对本课程的学习。 (四)课程类型:专业考证课 (五)先修课程:《现代企业管理基础》 二、课程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劳动经济学 本章教学目的:了解和掌握劳动资源的稀缺性、劳动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劳动力供给、劳动力需求、工资形式、失业及其类型、失业的度量和失业的影响、政 府行为和劳动力市场;熟悉效用最大化、劳动力市场均衡;了解均衡价 格论的一般原理。 本章教学重点:劳动资源的稀缺性、劳动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劳动力供给、劳动力需求、工资形式、失业及其类型、失业的度量和失业的影响、政府行为和劳动 力市场。 本章教学难点:劳动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均衡价格论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劳动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知识点:劳动资源的稀缺性、效用最大化、劳动力市场、劳动经济学的研究方法。 第二节劳动力供给和需求 知识点:劳动力与劳动力供给、劳动力需求、企业短期劳动力需求的决定、劳动力市场均衡、人口、资本存量与均衡工资率。

《经济法基础知识》教学大纲

《经济法基础知识》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教学实施方案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经济法基础知识》是技工院校经济类专业开设的一门公共课。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一些经济法的基础知识;熟悉一些常用的重要经济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增强法制观念并初步具有运用自己所学过的知识观察,分析,处理有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是一门理论性与应用性相结合的课程。 二、教学要求 1、使学生了解法学的基础知识;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掌握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特征和基本原则以及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构成要素和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了解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方法。 2、使学生掌握市场主体法、市场行为法、市场宏观调控法的基本知识;熟练掌握常用的重要的经济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3、使学生掌握对相关经济纠纷进行案例分析的基本知识。 三、教学及实践环节 1.讲授。即通过正常教学时间对学生讲授教材基本内容,使学生对相关知识加以理解和掌握。强调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授课,突出课堂讲授的知识性、生动性和趣味性。 2.有条件时组织小组并经常进行学习讨论,特别是在进行案例分析授课时要强调充分发挥学生学习自主性,在授课教师的引导下,注意激发学生在一起学习时相互辩论、互相启发、公正评判等方面的作用。同时还应结合经济法在国际上和我国应用的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特别注意结合发生在学生身边的经济案例和事件进行讨论。 3.辅导。即在学生学习基础上由授课教师进行适当的辅导。辅导课一般以平时作业评改,期中考试讲评等方式进行。 4.作业。学生必须认真独立地完成,辅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并据以评定

平时成绩。 5.考核。本课程的考核分为四部分,主要分为:考勤成绩、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其比例为:2:1:2:5。期末考试按学校具体要求命题考试。 学时分配表

公司法知识复习题与答案

《公司法》知识习题 (160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依照《公司法》,以下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法定设立条件的是: A.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B.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C.有公司名称 D.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分期缴纳注册资本,且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出资额最低应当为: A.六千元 B.三万元 C.十万元 D.十五万元 3、关于有限责任股东出资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 A.投资公司缴足注册资本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二年 B.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C.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D.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4、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 A.应当是无形财产B.可以用货币估价

C.可以依法转让D.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 5、有限责任公司签发的股东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 A.法定代表人B.公司登记日期 C.股东的或者名称及住所D.公司注册资本 6、下列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必要记载事项的是: A.股东的住所B.股东的出资额 C.股东出资日期D.出资证明书编号 7、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下列哪项资料: A.股东会会议记录B.董事会会议记录 C.监事会会议记录D.会计账薄 8、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必须遵守下列哪项要求: A.出示出资证明书B.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C.向法院提出申请D.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提出 9、以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 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B.选举和更换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C.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D.决定公司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以下有权提议召开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是: A.代表百分之三以上表决权的股东B.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 C.监事会主席D.董事长 11、下列事项不属于必须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是: A.修改公司章程B.增减注册资本C.发行公司债券D.变更公司形式 12、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A.十日B.十五日C.二十日D.三十日 13、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中,哪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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