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岗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轮岗制度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培养高素质精通技术与营销的复合人才队伍,给广大员工提供更广阔的职业平台,创造更多的职业发展通道,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特制定本规定。这一制度也是今后在公司内实行人才梯队建设和干部储备机制的基础。

第二条本规定对轮换岗位的选定、人员选定、计划制定、实施及结果考察的岗位轮换管理全过程进行规范。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XXX公司的中层以下职员。

第二章岗位选定

第四条由人力资源部定期与各部门沟通,选定出可以轮换和必须轮换的岗位,经营运与品质总监审核批准后,作出公布。

第五条轮换岗位分为强制轮换类、建议轮换类和个人意愿轮换类。

第六条岗位轮换分部门内轮岗和跨部门轮岗。部门内轮岗是指本部门职能人员内部岗位之间的轮换。跨部门轮岗是指部门与部门间岗位的轮换,例如:各部门轮岗优秀人才到营销本部业务或技术支持岗位。

第七条轮换形式分短期轮岗和长期轮岗。短期轮岗周期为3-12个月,长期轮岗是指员工在轮岗后,不需要回到之前的岗位,即走调动申请流程。若短期轮岗的员工在轮岗岗位年满1年后,意愿继续留在这个岗位一段时间,需提前一个月向营运与人力资源模块提出申请。

第三章人员选定

第八条必须轮换岗位:

1、指研发中心工程师、工艺工程师、品质工程师、营销技术支持等,参照比例要求;

2、同一工作岗位满3年没有晋升的人员,必须进行轮岗。

3、个别敏感岗位满1年者,必须轮岗。

满足以上条件的,部门经理必须根据上述要求筛选出必须轮换的人员名单。

第九条每个部门根据人力资源规划来确定轮岗人员,研发中心、制造中心工艺、品质管理模块、营销技术支持等按照部门管理人员人数的10%——20%进行岗位轮换,具体见

人力资源通知要求。

第十条各部门工作人员可以根据自身职业发展的规划,在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向营运与人力资源模块提出轮岗申请,填写《岗位轮换申请表》,由营运与人力资源模块根据岗位与人员的匹配要求,制定出自愿轮岗人员名单,并备案。

第十一条营运与人力资源模块根据岗位轮换的要求,对轮换人员进行考察,确认其与要轮换岗位的匹配度,最终定出岗位轮换人员名单,报营运与品质总监审核、批准。

第四章计划与实施

第十二条营运与人力资源模块根据岗位轮换名单,与轮出和轮入部门协商,定出轮岗计划。第十三条轮岗的实施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1、不能对岗位轮出和轮入部门的工作产生较大影响;

2、有利于参与岗位轮换的人员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符合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第十四条轮换形式按职级来分,分为同级轮换和升级轮换。同级轮换的工资待遇不变,升级轮换的工资待遇按照升级后的工资标准发放。

第十五条轮换计划按时间来分,分为长期计划和短期计划,长期计划即为调动,按照岗位调动流程处理,其工作关系调动为调动后的部门;短期岗位轮换计划中,其工作关系

仍在原部门,只是在轮岗周期内从事指定的工作。

第十六条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轮换工作,指定专人对轮换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及考核。

在符合轮换原则的基础上,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拒收。

第十七条岗位轮换计划包括轮换的部门、岗位、轮换时间、轮换岗位的职责。所有参加轮换的人员必须填写《岗位轮换申请表》,由相关部门协商、审核,报营运与人力资源

批准、备案后,按计划实施。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

第十八条轮岗计划采用导师制,导师负责轮岗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指导:安排、指导其具体工作和生活,主动询问轮岗人员的工作状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做好《导师-轮岗

人员沟通手册》,每月底总结后上交营运与人力资源,作为导师考核的依据。轮岗

人员每月底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导师签字的《轮岗人员学习与工作总结》。

第十九条培养导师的确定:由营运与人力资源模块和用人部门结合为轮岗人员指定正式导师。

导师的选择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公司工作年满1年以上;

2、工作认真负责,在其所在的岗位上业绩表现优秀;

第二十条参加工作轮换的员工必须遵守新单位的工作纪律,服从新部门直接上级的管理,接受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主要考核其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发展潜力、工作

绩效。考核结果分为S、A、B、C、D四种。直接领导对考评结果负责,考核结果

报营运与人力资源备案。新部门直接领导将考核结果记录在《员工工作轮换登记

卡》,作为奖惩、培训、晋升、轮换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每年11月底,轮入工作单位向营运与人力资源提交年度轮换工作总结,接受人力资源考评,考评结果列入年度考核中。轮岗过程中表现优秀的人员,公司将会作

出适当奖励,考核结果作为工资调级和个人晋升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短期轮岗结束后,轮岗人员按计划回到原工作岗位。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若本规定与国家有关法规、条例出现不符时,以国家法规、条例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解释权归营运与人力资源模块,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二十五条相关文件、表单:

表一《岗位人员轮换登记表》

表二《岗位轮换申请表》

表三《导师-轮岗人员沟通手册》表四《轮岗人员学习与工作总结》表五《员工工作轮换登记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