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沉降观测和基坑变形监测点布设及报告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要求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的基本要求9.8.1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高耸构筑物、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重要工业厂房及在软弱地基上建造的建筑物,采用锚杆静压桩进行地基处理或基础托换的新建或改建建(构)筑物,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7规定应进行变形观测的建筑物,以及设计有要求的建筑物,均应进行沉降观测,并应按单位工程提供沉降观测记录;⏹ 2 沉降观测的每一个区域,必须有足够的水准点,不得少于3个;水准点布设应坚固稳定,应设置在基岩上或设在压缩性较低的土层上,应避开沉降和振动影响的范围,与被观测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距离宜为30m~50m;水准点埋设必须在基坑施工前15d完成,水准点应定期核对;⏹ 3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能够反映建筑物、构筑物变形特征和变形明显的部位;2)标志应稳固、明显,结构合理,不应影响建(构)筑物的美观和使用;3)点位应避开障碍物,且应便于观测和长期保存。
⏹ 4 沉降观测点应按设计图纸埋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观测点的数量不宜少于6个点,建筑物四角或沿外墙每隔10m~15m或每隔2~3根柱子处;2)变形缝和防震缝的两侧,新旧建筑物或高低建筑物以及纵横墙的交接处;3)人工地基和天然地基的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4)烟囱、水塔和大型储藏罐等高耸构筑物基础轴线的对称部位,每一构筑物不得少于4个点。
⏹ 5 沉降观测测量仪器应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观察时应使用固定的测量工具和测量人员,观测前应严格校验仪器,每次观测均须采用环形闭合法或往返闭合法进行检查,同一观测点的两次观测之差不得大于1mm,采用二等水准测量应符合±0.5mm的要求;⏹ 6 测量精度宜采用二等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m~30m,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3m,前后视距应基本相等;前后视观测应使用同一水准尺,前视各点观测完毕后,应回视后视点,最后应闭合于水准点上;⏹7 沉降观测周期和时间应根据设计要求、工程进度、基础荷载的增加以及意外情况等因素而定,第一次观测应在观测点安设稳固后及时进行,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物主体施工阶段的观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一般建筑可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完工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2)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建筑可每加1~2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分别进行观测,若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增加荷载的25%、50%、75%和100%时各测1次;烟囱等构筑物每增加15m观测1次;采用锚杆静压桩在压桩前、后应各观测1次;3)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时间较长,在停工时复工前应各观测1次,停工期间,可据实际情况每隔2~3个月观测1次,整个施工期间的观测不得少于4次;4)在观测过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增加观测次数;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增加观测次数,做好记录;5)建筑使用阶段的观测次数,应按设计要求,或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大小确定;⏹8 沉降观测应作好记录,并及时整理和妥善保管记录,观测工作结束后,应提交下列成果:1)沉降观测记录;2)沉降观测点位分布图及各周期沉降展开图;3)建筑物沉降曲线图和沉降观测分析记录。
建筑物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和允许沉降值的最大范围

建筑物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和允许沉降值的最⼤范围 沉降观测在建筑物施⼯、验收和竣⼯后的检测过程中具有指导合理施⼯、预防不均匀沉降、避免造成主体结构破坏、检测施⼯质量等举⾜轻重的作⽤,详尽的观测报告可以辅助技术部门通过现场监测数据的反馈信息,对施⼯过程中的各类重⼤问题做出较合理的技术决策和现场应变策略,可以有效的预防重⼤事故出现从⽽避免巨额经济损失。
建筑物沉降观测的对象观测的对象⼀、建筑物沉降⼀、沉降观测的对象包括: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级的建筑物;加层、扩建建筑物;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影响或受地下地下⽔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及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设计反分析的⼯程。
观测点的布设建筑物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 ⼆、建筑物沉降 沉降观测点应布设在能全⾯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的点位,⼀般布设在建筑物的四⾓、在转⾓及沿外墙每10-15⽶处;⾼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不同地质条件、不同荷载分布、不同基础类型、不同基础埋深、不同上部结构、沉降缝和建筑物裂缝处的两侧;建筑物宽度⼤于或等于15⽶,或宽度⼩于15⽶但地质条件复杂的建筑物的内纵墙处,以及框架、框剪、框筒、筒中筒结构体系的楼、电梯井和中⼼筒处;筏基、箱基的四⾓和中部位置处;多层砌体房屋纵墙间距6-10⽶横墙对应墙端处;框架结构可能产⽣较⼤不均匀沉降的相邻柱基处;⾼层建筑横向和纵向两个⽅向对应尽端处。
各种构筑物沿四周或基础轴线的对称位置上布点,数量不少于4个测点。
观测基准点应设在基坑⼯程影响范围以外,⼀般不⼩于30-50⽶且数量不应少于两个。
观测点的布设是沉降观测⼯作中⼀个很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影响观测数据能否真实地反映出建筑物的整体沉降趋势及局部沉降特点。
变形监测的精度要求建筑物沉降变形监测的精度要求 三、 三、建筑物沉降 沉降观测的测量精度等级采⽤Ⅱ级⽔准测量。
视线长度宜为20-30⽶,视线⾼度不宜低于0.5⽶,宜采⽤闭合法消除误差。
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高层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5.1一般规定5.1.1各类沉降观测的等级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及速度进行设计而确定。
同一测区或同一建筑物随着沉降量和速度的变化,可以采用不同的观测精度。
5.1.2布置和埋设沉降观测点(变形点)时,应考虑观测方便、易于保存、稳固和美观。
5.1.3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也可采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
5.1.4观测记录和成果应清晰完整、准确无误,并符合本规程9.1节的规定。
每一周期观测完后,可提供周期或阶段性成果。
整个工程结束后,应提供综合性成果资料。
5.1.5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开始,以获取基础和主体荷载的全部沉降量(该建筑的总沉降量)。
5.5建筑物沉降观测5.5.1建筑物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物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5.5.2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
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1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上下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自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5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
6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个中部位置。
8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置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5.5.3沉降观测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材料,采用墙(柱)标志、基础标志和隐蔽式标志等形式。
基坑和建筑变形监测规范标准[详]
![基坑和建筑变形监测规范标准[详]](https://img.taocdn.com/s3/m/170e9fc0aeaad1f347933f09.png)
2014年2月
一、相关规范
国家标准: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 12897-2006) 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地方标准: 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421159-2012)
五、监测要求——监测项目
对于工民建变形监测,可根据需要选取监测项目:
项目 场地 不降水 支护边坡 基坑 降水 主要监测内容 垂直位移 垂直位移 水平位移 垂直位移 水平位移 地下水位 基坑回弹 地基 分层地基土沉降 地下水位 基础变形 基础沉降 基坑开挖期 主体施工期、竣工初期 降水期 主体施工期、竣工期 降水期 备注 建筑施工前 回填前
等 级 一 二 三 水准 仪型 号 DS05 DS05 DS05 DS1 DS05 水准 尺 因瓦 因瓦 因瓦 因瓦 因瓦 视线 长度 (m) 15 30 50 50 50 前后视距 较差(m) 前后视距 较差累计 (m) 1.0 1.5 3 3 8 视线离地 面最低高 度(m) 0.5 0.5 0.3 0.3 0.2 基本分划辅助 分划读数较差 (mm) 0.3 0.3 0.5 0.5 1.0 基本分划辅助 分划所测高差 较差(mm) 0.4 0.4 0.7 0.7 1.5
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平均边长 (m) 200 300 500 角度中误差(″) ±1.0 ±1.5 ±2.5 边长中误差(mm) ±1.0 ±3.0 ±10.0 最弱边边长中误差 1:200000 1:100000 1:50000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及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及规范高层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变形控制测量一般规定5.1.1 各类沉降观测的等级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及速度进行设计而确定。
同一测区或同一建筑物随着沉降量和速度的变化,可以采用不同的观测精度。
5.1.2 布置和埋设沉降观测点(变形点)时,应考虑观测方便、易于保存、稳固和美观。
5.1.3 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也可采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
5.1.4 观测记录和成果应清晰完整、准确无误,并符合本规程节的规定。
每一周期观测完后,可提供周期或阶段性成果。
整个工程结束后,应提供综合性成果资料。
5.1.5 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开始,以获取基础和主体荷载的全部沉降量(该建筑的总沉降量)。
建筑物沉降观测5.5.1 建筑物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物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5.5.2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
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处或每隔~根柱基上。
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宽度大于等于或小于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
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置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个。
5.5.3 沉降观测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材料,采用墙(柱)标志、基础标志和隐蔽式标志等形式。
测点布置方法

一、XX地铁车站深基坑施工风险管理研究3.3测点布置的方法和数据处理要求3.3.1测点布置方法(1)建筑物倾斜及沉降监测在深基坑监测过程中,应依据建筑物的结构、形状、桩形、地质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周边建筑物沉降观测点的布置方案,各监测点应最能容易的反映建筑物沉降变化的趋势。
一般情况下,建筑物差异沉降观察点应布设在差异沉降量较大的位置、建筑的四个角处、沉降裂缝的两侧以及地质条件有明显不同的区段。
保证观测点能准确反映建筑物的倾斜及不均匀沉降情况,埋设时注意观测点与建筑物的联结要牢靠。
根据监测点设计图来确定沉降观测点的位置。
固定的观测路线需在沉降观测点与工作点之间建立,并在架设仪器站点与转点处做好标记桩,以保证各次观测均沿统一路线。
用冲击钻在建筑物的基础或墙上钻孔,然后放入长200~300mm,Φ20~30mm的半圆头弯曲钢筋,四周用水泥砂浆填实。
测点的埋设高度应方便观测,对测点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受到破坏。
测点的布设如图3-1所示。
对于建筑物倾斜监测,在需要监测的楼底部和顶部设置倾斜监测标志点。
底部和顶部标志点要求在同一铅垂线上。
观测时,精密经纬仪安置在离建筑物大于其高度的距离外测,出上部标志的高度H以及水平位移的投影值a,则倾斜度I为:I=a/H。
图3-1建筑物沉降观测点布设示意图(2)沉降及倾斜观测依照规范规定出发,事先设计图纸规定布设测点和分析结果,水准基准点宜均匀埋设,数量不应少于3点,埋设方法如图3-2所示。
图3-2沉降观测测点布设示意图(3)桩体变形及基坑外土体水平位移观测桩体变形观测:将测斜管绑扎在灌注桩钢筋笼内,钢筋笼深度与管深一致管体与桩体钢筋笼迎土面钢筋绑扎牢,每间距2米绑扎一次;测斜管内有一对槽必须垂直于基坑边线;下管之前,注意封好测斜管端管口盖子,并用胶带缠绕密封接头部位;待钢筋笼吊装完毕后,立即向测斜管内注入清水,防止泥浆浸入管中,同时做好测点保护。
仪器如图3-3所示。
建设工程建筑变形测量监测方案
1、工程概况拟建工程位于**市**区胜利和公园路交汇处东北侧,西邻度假村,南面和东面邻动物园。
场地内原有建筑物已拆除,南侧偏西残留一小山丘,四周均已形成3~7m高的较陡人工边坡。
基坑开挖前将高出基坑顶面设计标高的土坡、山丘进行平整,后进行开挖。
工程基坑底面标高分为34.00m、33.50m、31.20m,基坑顶面标高为43.00m至35.50m。
本工程采用放坡支护方案,基坑安全等级为三级。
地上为2~16层建筑,地下室1层,地下室埋深5.5m。
本工程主体结构采用天然地基下的扩展基础,局部采用高强混凝土预应力PHC管桩基础。
建筑主体分为:A组团办公楼;B组团餐厅;C、D、E组团公寓;F组团图书馆。
2、执行的标准和技术依据①《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②《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③《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④《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程》(GB50497-2009)⑤《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⑥《**市基坑支护技术规范》(SJG05-2011)⑦委托人及设计单位有关技术要求;**建筑设计研究院的基坑支护图纸,基坑监测要求。
**建筑设计研究院的建筑物沉降观测监测要求。
⑧《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CH1002—95);3、监测实施方案3.1、监测流程本工程监测工作按以下流程进行。
3.2、实施方案3.2.1、监测点位埋设本工程的基坑监测部分共需埋沉降观测基准点3个,位移观测基准点3个,基坑顶沉降、位移监测点29个,建筑主体沉降监测点149个(办公楼沉降监测点42个、餐厅沉降监测点14个、公寓组团一沉降监测点24个、员公寓组团二沉降监测点24个、公寓组团三沉降监测点24个、图书馆沉降监测点12个、室外连廊沉降监测点3个、地下室沉降监测点6个)。
3.2.2、监测频率与周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按以下频率进行监测。
(1)基坑部分①基坑开挖前,各监测点采集稳定的初始值,且不少于2次;②在基坑开挖过程中,监测频率为3天/次,结构施工为7天/次;基坑填至±0.00后停止监测。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精选文档】
5.5建筑沉降观测5.5.1建筑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根据需要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5.5。
2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能全面反映建筑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
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1建筑的四角、核心筒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20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2高低层建筑、新旧建筑、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3建筑裂缝、后浇带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4对于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应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并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5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着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6框架结构建筑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上;7筏形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8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形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9对于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应设在沿周边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点数不少于4个。
5.5.3沉降观测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材料,采用墙(柱)标志、基础标志和隐蔽式标志等形式,并符合下列规定:1各类标志的立尺部位应加工成半球形或有明显的突出点,并涂上防腐剂;2标志的埋设位置应避开雨水管、窗台线、散热器、暖水管、电气开关等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并应视立尺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距离;3隐蔽式沉降观测点标志的形式可按本规范第D.0.1条的规定执行;4当应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进行沉降观测时,观测标志的形式及其埋设,应根据采用的静力水准仪的型号、结构、读数方式以及现场条件确定.标志的规格尺寸设计,应符合仪器安置的要求,5.5.4沉降观测点的施测精度应按本规范第3。
0.5条的规定确定.5.5.5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应按下列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1建筑施工阶段的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普通建筑可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2)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高层建筑可每加高1~5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设备安装等不同施工阶段分别进行观测。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物沉降观测的有关规定共10页文档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物沉降观测的有关规定各建设、监理、施工、检测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构)筑物(以下简称建筑物)沉降的测量,强化工程结构实体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现对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构)筑物沉降宜作如下规定。
一、观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026-93《工程测量规范》;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GJ8-2007《建筑变形测量规范》;3、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32/J18-2006《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5、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32/J16-2005《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
二、观测用仪器对各等级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优先采用精密水准仪DSZ05或DS05,具有测微装置的,最低使用DS1水准仪)、因瓦合金标尺(铟钢标尺)。
按光学测微法观测;对三级沉降观测,亦可使用普通水准仪,具有毫米刻划的水准尺,按中丝读数法观测。
仪器、标尺要经过法定检测机构标定,并有有效期内的标定证书。
工程项目测量前应对水准仪、水准标尺等测量仪器进行检验,工程项目测量中也应定期检验,检验后的测量仪器应符合下列要求:1、i角对用于特级水准观测的仪器不得大于10″,对用于一、二级水准观测的仪器不得大于15″,对用于三级水准观测的仪器不得大于2 0″。
补偿式自动安平水准仪的补偿误差△α绝对值不得大于0.2″;2、水准标尺分划线的分米分划线误差和米分划间隔真长与名义长度之差,对线条式因瓦合金标尺不应大于0.1mm,对区格式木质标尺不应大于0.5mm。
三、观测要求1、基准点的布设基准点应选设在变形影响范围以外并便于长期保存的稳定的位置。
在建筑区内,基准点位与邻近建筑的距离应大于建筑基础最大宽度的2倍。
观测时,应作稳定性检查,并以稳定或相对稳定的点作为测定变形的参考点。
基准点数不应少于3个。
2、观测点的布设沉降观测点高度不宜过高或过低。
沉降观测演示文稿课件
沉降观测的意义
及时掌握基坑的沉降 情况,避免因沉降不 均匀导致结构损伤和 安全事故。
观测点的布设
在基坑的边缘、支撑 立柱、降水井等部位 设置沉降观测点。
观测周期
施工期间每1~2周观 测一次,回填土完成 后每3~6个月观测一 次,直至稳定为止。
观测方法
采用水准仪进行观测 ,每次观测需记录数 据并计算沉降量。
响。
提供沉降分析报告,为项目决策 提供科学根据。
04
沉降观测案例分析
案例一:高层建筑的沉降观测
沉降观测的意义
及时掌握高层建筑的沉降情况 ,避免因沉降不均匀导致结构 损伤和安全事故。
观测周期
施工期间每1~2个月观测一次 ,封顶后每3~6个月观测一次 ,直至稳定为止。
高层建筑的特点
高度高、体量大、荷载大、基 础情势复杂。
观测数据采集
使用专业的测量仪器进行数据 采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 靠性。
按照规定的观测方法和操作流 程进行数据采集。
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初步整理和 挑选,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准 确性。
数据处理与分析
对采集的数据进行进一步处理和 分析,提取有用的信息。
根据分析结果,判断施工过程中 的沉降情况及其对周边环境的影
智能化与自动化
进一步发展和应用智能化、自动化的观测设备和技术,提高观测效 率和数据处理能力,降低成本。
大数据与云计算
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实现对海量观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提取 有用的信息和特征,为工程决策提供更科学、更准确的根据。
06
结语与致谢
结语
总结
对本次演示文稿的内容进行总结,强 调重点和难点,以及演示文稿的价值 和意义。
观测点布设
根据项目需求和现场 条件,确定观测点的 布设位置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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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测点的布设2.0.1基坑顶部竖向位移监测点布设在基坑边坡顶部的,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
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
监测点宜设置在基坑边坡坡顶上。
监测点布设在在围护墙上的,应沿围护墙的周边布置,围护墙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
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
监测点宜设置在冠梁上。
2.0.2基坑顶部水平位移监测点的布设同2.1 基坑顶部竖向位移,宜为共用点。
2.0.3坑外土体深层水平位移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孔宜布置在基坑边坡、围护墙周边的中心处及代表性的部位,数量和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每边至少应设1个监测孔。
2.0.4 地下水位水位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被保护对象(如建筑物、地下管线等)周边或在两者之间布置,监测点间距宜为20~50m。
相邻建(构)筑物、重要的地下管线或管线密集处应布置水位监测点;如有止水帷幕,宜布置在止水帷幕的外侧约2m处。
2.0.5 锚(杆)索拉力锚(杆)索的拉力监测点应选择在受力较大且有代表性的位置,基坑每边跨中部位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宜布置监测点。
每层锚杆的拉力监测点数量应为该层锚杆总数的1~3%,并不应少于3根。
每层监测点在竖向上的位置宜保持一致。
每根杆体上的测试点应设置在锚头附近位置。
2.0.6支护桩桩身力- w --支护桩桩身力监测点应布置在受力、变形较大且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数量和横向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每边至少应设1处监测点。
竖直方向监测点应布置在弯矩较大处,监测点间距宜为3~5m。
2.0.7支撑力支撑力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监测点宜设置在支撑力较大或在整个支撑系统中起关键作用的杆件上;2、每道支撑的力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各道支撑的监测点位置宜在竖向保持一致;3、钢支撑的监测截面根据测试仪器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1/3部位或支撑的端头。
钢筋混凝土支撑的监测截面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1/3部位;4、每个监测点截面传感器的设置数量及布置应满足不同传感器测试要求。
2.0.8 围护墙侧向土压力围护墙侧向土压力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监测点应布置在受力、土质条件变化较大或有代表性的部位;2、平面布置上基坑每边不宜少于2个测点。
在竖向布置上,测点间距宜为2~5m,测点下部宜密;3、当按土层分布情况布设时,每层应至少布设1个测点,且布置在各层土的中部;4、土压力盒应紧贴围护墙布置,宜预设在围护墙的迎土面一侧。
2.0.9土体分层竖向位移土体分层竖向位移监测孔应布置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数量视具体情况确定,并形成监测剖面。
同一监测孔的测点宜沿竖向布置在各层土,数量与深度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在厚度较大的土层中应适当加密。
2.0.10立柱竖向位移立柱的竖向位移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部、多根支撑交汇处、施工栈桥下、. z.-地质条件复杂处的立柱上,监测点不宜少于立柱总根数的10%,逆作法施工的基坑不宜少于20%,且不应少于5根。
2.0.11周边建筑物竖向位移从基坑边缘以外1~3倍开挖深度围需要保护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均应作为监控对象。
必要时,尚应扩大监控围。
位于重要保护对象(如地铁、上游引水、合流污水等)安全保护区围的监测点的布置,尚应满足相关部门的技术要求。
建(构)筑物的竖向位移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构)筑物四角、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且每边不少于3个监测点;2、不同地基或基础的分界处;3、建(构)筑物不同结构的分界处;4、变形缝、抗震缝或严重开裂处的两侧;5、新、旧建筑物或高、低建筑物交接处的两侧;6、烟囱、水塔和大型储仓罐等高耸构筑物基础轴线的对称部位,每一构筑物不得少于4点。
2.0.12周边建筑物水平位移建(构)筑物的水平位移监测点应布置在建筑物的墙角、柱基及裂缝的两端,每侧墙体的监测点不应少于3处。
2.0.13周边建筑物倾斜建(构)筑物倾斜监测点应符合下列要求:1 监测点宜布置在建(构)筑物角点、变形缝或抗震缝两侧的承重柱或墙上;2 监测点应沿主体顶部、底部对应布设,上、下监测点应布置在同一竖直线上;3 当采用铅锤观测法、激光铅直仪观测法时,应保证上、下测点之间具有一定的通视条件。
. z.-2.0.14周边管线竖向位移地下管线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根据管线年份、类型、材料、尺寸及现状等情况,确定监测点设置;2、监测点宜布置在管线的节点、转角点和变形曲率较大的部位,监测点平面间距宜为15~25m,并宜延伸至基坑以外20m;3、上水、煤气、暖气等压力管线宜设置直接监测点。
直接监测点应设置在管线上,也可以利用阀门开关、抽气孔以及检查井等管线设备作为监测点;4、在无法埋设直接监测点的部位,可利用埋设套管法设置监测点,也可采用模拟式测点将监测点设置在靠近管线埋深部位的土体中。
2.0.15 周边地面点竖向位移基坑周边地表竖向沉降监测点的布置围宜为基坑深度的1~3倍,监测剖面宜设在坑边中部或其他有代表性的部位,并与坑边垂直,监测剖面数量视具体情况确定。
每个监测剖面上的监测点数量不宜少于5个。
2.0.16基准点的埋设(1) 竖向位移基准点的埋设埋设方法见下图:(2) 水平位移基准点的埋设. z.-同3.1 竖向位移基准点的埋设,并在基准点顶部刻画"+”字。
2.0.17、监测点的埋设(1)基坑顶部竖向位移A、监测点埋设在冠梁顶部的,点位选取后,用电钻在冠梁上成孔,然后植入测钉即可。
B、监测点埋设在基坑边坡顶部的,点位选取后,用电钻在基坑边坡上成孔,然后植入长50cm,Φ16以上的钢筋,并用混凝土保护。
(2)基坑顶部水平位移埋设方法同4.1基坑顶部竖向位移,并在监测点顶部刻画"+”字。
(3)坑外土体深层水平位移坑外土体深层水平位移测斜管具体埋设方法及步骤如下:a、选址:根据规及现场条件,选择将要打孔的位置;b、打孔:通过打孔机器,成孔到预先指定深度;c、下管:将测斜管端头接上并保证管子侧的十字槽严格对正,用螺丝钉固定好后通过机器吊入孔;d、洗孔:用清水将孔淤泥洗去;e、填砂:洗孔完成后,将测斜管顶端口用盖子盖上,并在管子外围用砂子填实,以防止测斜管的晃动;f、保护:在测斜管外围砌砖保护,以防止监测过程中管子被破坏。
(4)地下水位地下水位管具体埋设方法及步骤如下:a、选址:根据规及现场条件,选择将要打孔的位置;b、打孔:通过打孔机器,成孔到预先指定深度;c、下管:将水位管端头接好,底部2~4米接上花管,用螺丝钉固定好后通过机器吊入孔;. z.-d、洗孔:用清水将孔淤泥洗去;e、填砂:洗孔完成后,将水位管顶端口用盖子盖上,并在管子外围用砂子填实,以防止水位管的晃动;f、保护:在水位管外围砌砖保护,以防止监测过程中管子被破坏。
(5)锚(杆)索拉力锚(杆)索拉力的测试采用的设备是锚索计,具体安装方法如下:a、观测锚索拉前,将测力计安装在孔口垫板上。
带专用传力板的测力计,先将传力板装在孔口垫板上,使测力计或传力板匀孔轴垂直,偏斜应小于0.5°,偏心应不大于5mm。
b、安装拉机具和钳具,同时对测力计的位置进行校验,合格后,开始预紧和拉。
c、只作施工监测的测力计,应安装在外锚板的上部。
d、观测锚索应在与其有影响的其他工作锚索拉之前进行拉加荷。
拉程序应与工作锚杆的拉程序相同。
有特殊需要时,可另行设计拉程序。
e、测力计安装就位后,加荷拉前,应准确测得初始仪和环境温度。
反复测读,三次读数差小于1%(F·S),取其平均值作为观测基准值。
f、基准值确定后,分级加荷拉,逐级进行拉观测。
一般每级荷载测读一次,最后一级荷载进行稳定观测,以5分钟测一次,连续二次读数差小于1%(F·s)为稳定。
拉荷载稳定后,应及时测读锁定荷载:拉结束之后,根据荷载变化速率确定观测时间间隔,进行锁定后的稳定观测。
g、长期观测锚索测力计及电缆线路应设保护装置。
. z.-标准安装的锚索测力计示意图倾斜安装的锚索测力计示意图(6)支护桩桩身力支护桩桩身力的测试采用的设备是钢筋计,具体的安装方法如下:A、钢筋计在安装前应先用绝缘胶带进行包裹,避免设备与混凝土直接接触;B、钢筋笼绑扎完毕后,分别在两根选定的外侧主筋上将钢筋计串联,焊接在预留位置。
保证同一高程上的两个钢筋计连线在钢筋笼放入基坑时与基坑边线垂直;C、接钢筋直径选配同直径的钢筋计,将仪器两端的连接杆分别与钢筋焊接在. z.-一起,焊接强度不低于钢筋强度。
焊接过程中应用毛巾或其他布料盖住钢筋计,并不断向毛巾或其他布料浇水,避免温度过高而损伤仪器;D、钢筋计焊接时应对电缆进行覆盖保护,避免在焊接过程中焊渣飞溅损坏电缆,各钢筋计及电缆编号将电缆集束绑扎后呈"S”形向上引出电缆直到桩顶位置,绑扎距离宜为0.5m。
E、仔细检查钢筋计焊接位置和电缆编号无误后,方可后续施工,浇捣混凝土时导管应远离仪器0.5m以上,防止损坏;钢筋计安装示意图(7)支撑力A、钢筋计:具体的安装方法同4.6支护桩桩身力。
. z.-B、反力计:具体的安装方法如下:a在安装架圆形钢筒上没有开槽的一端面与支撑的牛腿(活络头)上的钢板电焊焊接牢固,电焊时必须与钢支撑中心轴线与安装中心点对齐。
b待冷却后,把轴力计推入焊好的安装架圆形钢筒并用圆形钢筒上的4个M10螺丝把轴力计牢固地固定在安装架,使支撑吊装时,不会把轴力计滑落下来即可。
c测量一下轴力计的初频,是否与出厂时的初频相符合(≤±20Hz),然后把轴力计的电缆妥善地绑在安装架的两翅膀侧,使钢支撑在吊装过程中不会损伤电缆为标准。
d钢支撑吊装到位后,即安装架的另一端(空缺的那一端)与围护墙体上的钢板对上,轴力计与墙体钢板间最好再增加一块钢板250mm×250mm×25mm,防止钢支撑受力后轴力计陷入墙体,造成测值不准等情况发生。
e在施加钢支撑预应力前,把轴力计的电缆引至方便正常测量时为止,并进行轴力计的初始频率的测量,必须记录在案。
f施加钢支撑预应力达设计标准后即可开始正常测量了。
g变量的确定:一般情况下,本次支撑轴力测量与上次同点号的支撑轴力的变化量,与同点号初始支撑轴力值之差为本次变化量。
并填写成果汇总表及绘制支撑轴力变化曲线图。
. z.-反力计安装示意图(8)围护墙侧向土压力围护墙侧向土压力采用的是土压力盒进行测试,具体的安装方法如下:A 土压力计埋设于土压力变化的部位即压力曲线变化处,用于监测界面土压力。
土压力计水平埋设间距原则上为盒体间距的3倍以上(≥0.6m),垂直间距与水平间距同,土压力计的受压面须面对欲测量的土体;埋设时,承受土压力计的土面须严格整平,回填的土料应与周围土料相同(去除石料)小心用人工分层夯实,土压力计及电缆上压实的填土超过1m以上,方可用重型辗压机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