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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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股利分配顺序

简述股利分配顺序

简述股利分配顺序股利是上市公司向股东分配的利润,是股东持有股份的一种回报。

股利分配顺序是指在公司获得利润后,按照一定的顺序对股东进行分配的规定。

了解股利分配顺序对股东和投资者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它影响着股东的收益和投资决策。

本文将对股利分配顺序进行简述。

一、优先股优先股是指在公司分配股利时,优先享受股利分配的股票。

这意味着,如果公司获得利润,它首先要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

一般情况下,优先股的股息比普通股高。

但是,如果公司出现财务困难,优先股股东可能会承担更高的风险。

二、普通股普通股是指在公司分配股利时,普通股股东享有的股票。

如果公司获得利润,它会向普通股股东支付股息。

但是,普通股股东只有在优先股股东得到满足后才能享受股息。

三、累积股利累积股利是指公司在某个财年未分配的股利,将会在下一个财年累计分配给股东。

这意味着,如果公司在某个财年没有向股东分配股息,那么在下一个财年,它必须优先支付未分配的股息。

这对持有累积股利的股东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因为他们可以在未来获得更高的股息收益。

四、股票回购股票回购是指公司回购其自己的股票。

这可以通过减少股本来提高每股股息。

如果公司回购了一定数量的股票,那么它可以向剩余的股东支付更高的股息。

但是,股票回购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因为它需要支付现金来购买股票。

五、利润留存利润留存是指公司将其利润留在公司内部,用于未来的扩张和投资。

这意味着公司不会向股东支付股息。

利润留存可能会对公司的股价产生积极影响,因为它表明公司有更多的资本用于未来的增长和发展。

总结股利分配顺序是股东和投资者必须了解的重要概念。

了解股利分配顺序可以帮助股东和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增长潜力。

在投资决策时,股东和投资者应该考虑公司的股利政策和股利分配顺序,以便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

二、股票分割与股票回购
(一)股票分割与股票股利的比较
内容
股票股利
股票分割
不同 点 相同 点
(1)面值不变 (2)股东权益结构变化 (3)属于股利支付方式 (4)适用于股价上涨幅度不 大时
(1)面值变小 (2)股东权益结构不变 (3)不属于股利支付方式 (4)适用于公司股价暴涨且预期难以 下降时
(1)普通股股数增加; (2)每股收益和每股市价下降; (3)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股东权益总额不变。
●投资方案所需权益资本已经满足后,若有剩余盈余,再将其 作为股利发放给股东。
【教材例9-2】
【例题·单选题】企业采用剩余股利分配政策的根本理由( A.最大限度地用收益满足筹资的需要 B.向市场传递企业不断发展的信息 C.使企业保持理想的资本结构 D.使企业在资金使用上有较大的灵活性
)。
固定股利额政策
概念: 指公司在一般情况下,每年只支付固定的数额
较低的股利,然后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决定在 年末是否追加一笔额外分红。
优点: 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又可以使投资者的最低
股利收入得到保证,当公司盈余有较大幅度 增长时,适当增发股利,可以增强投资者的 信心,有利于稳定股票价格。
【例题·计算题】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1日,200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000万 元,分配现金股利55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450万元(所提盈余公积均已指定用 途)。2004年实现的净利润为900万元(不考虑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的因素)。 2005年计划增加投资,所需资金为700万元。假定公司目标资本结构为自有资 金占60%,借人资金占40%。
负债股利
负债股利是公司以负债支付的股利,通常以公司的应付票据支 付给股东,不得已情况下也有发行公司债券抵付股利的。

利润分配考试题及答案

利润分配考试题及答案

利润分配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利润分配的主体是()。

A. 股东B. 董事会C. 监事会D. 经理层答案:A2. 利润分配的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依法分配原则B. 资本保全原则C. 利润最大化原则D. 集体决策原则答案:C3. 利润分配的顺序中,首先应该进行的是()。

A.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B. 分配现金股利C.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D.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答案:C4. 根据我国《公司法》,公司分配利润时,必须提取的公积金比例是()。

A. 10%B. 5%C. 15%D. 20%答案:B5. 以下哪项不是利润分配的形式?()A. 现金股利B. 股票股利C. 财产股利D. 债务股利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6. 利润分配的程序包括()。

A. 编制利润表B. 编制利润分配方案C.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D. 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答案:BCD7. 以下哪些因素会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决策?()A. 公司的财务状况B. 股东的期望C. 公司的资本需求D. 税收政策答案:ABCD8. 利润分配中,以下哪些属于留存收益?()A. 法定盈余公积B. 任意盈余公积C. 未分配利润D. 已分配利润答案:ABC9. 利润分配过程中,以下哪些行为是合法的?()A. 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B. 用未分配利润弥补亏损C. 用盈余公积转增股本D. 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答案:BC10. 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中,以下哪些分录是正确的?()A.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现金B.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盈余公积C.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应付股利D. 借:盈余公积,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答案:AC三、判断题11. 公司在分配利润前,必须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答案:√12. 公司可以不经过股东大会批准,自行决定利润分配方案。

()答案:×13. 公司在分配利润时,必须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答案:√14. 公司在分配利润时,可以优先分配现金股利,再分配股票股利。

各种利润的含义和计算方法

各种利润的含义和计算方法

各种利润的含义和计算方法2008-11-12一、毛利是商品实现的不含税收入剔除其不含税成本的差额,因为增值税是价税分开的,所以特别强调的是不含税,,现有进销存系统中叫税后毛利。

1.毛利计算的基本公式是:毛利率=(不含税售价-不含税进价)÷不含税售价×100%2.不含税售价=含税售价÷(1+税率)3.不含税进价=含税进价÷(1+税率)4.从一般纳税人购入非农产品,收购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17%进项税额,销售按17%交纳销项税额。

5.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非农产品,其从税务局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4%进税额,销售按17%交纳销项税额。

6.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非农产品,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时按 17%交纳销项税额。

7.总的来说,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它本身并不影响毛利率,影响毛利率的是不含税的进价和售价。

要正确计算毛利率,只要根据其商品的属性,按公式换算成不含税进价和售价就可以了。

二、净利:是指毛利减掉所有的费用及税额所剩下的利润。

三、营业利润是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

它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利润。

其内容为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扣除期间费用之后的余额。

其中主营业务利润等于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应负担的流转税,通常也称为毛利。

其他业务利润是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后的差额。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四、本年利润的会计分录四步做:一、先结转收入:借:主营业务收入借:其他业务收入借:营业外收入贷:本年利润二、结转成本、费用和税金: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其他业务支出贷:营业费用贷:管理费用贷:财务费用贷:营业外支出贷:所得税三、结转投资收益:净收益的:借:投资收益贷:本年利润净损失的:借:本年利润贷:投资收益四、年度结转利润分配:将本年的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借:本年利润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如果是亏损: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本年利润五、未分配利润(1)按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帐户借:本年利润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提取盈余公积金15%其中法定公积金10%法定公益金5%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公积金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公益金贷:盈余公积——法定公积金贷: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3)根据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股东会定比率)借: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贷:盈余公积——任意公积金(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股东会定票准借:利润分配——分配股东利润贷:应付利润(5)将利润分配的所有明细科目全部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益金\任意公积金\向股东分配利润等明细科目六、税前利润=利润总额七、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国家、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

利润分配方案(3)

利润分配方案(3)

利润分配方案企业实现的利润需要依法分配,在利润分配环节,管理者应关注下列信息: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来源有哪些项目,具体金额是多少。

本年度利润分配的方向如何,具体的分配方案如何。

本年度末公司的未分配利润还有多少。

一、可供分配的利润来源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由以下三部分组成:本年实现的净利润。

简称“今年挣的”,是可供分配利润中的重要来源,它和利润表中披露的年度净利润应保持一致。

年初未分配利润。

简称“以前剩的”,是指截止到上年末累计的未分配利润,构成可供分配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他转入。

主要指盈余公积转入,当企业本年度没有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又不足时,为了让股东对企业保持信心,企业会在遵守法规的前提下,将盈余公积转入参加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内容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有两个用途:第一是企业用于生产经营发展的储备,是企业扩大业务的重要资金来源;第二是具有风险基金的功能,当企业当年利润不够分红时,盈余公积可以转入参加利润分配,起到以丰补歉的作用。

我国公司法规定,企业实现的税后净利润,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提取的数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根据公司法规定计提的盈余公积称法定盈余公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股东决定计提的盈余公积称任意盈余公积。

2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扣除依法提取的盈余公积后的数额就是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具体分配的程序和内容如下:为企业的优先股股东分配股利。

根据需要决定是否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决定是否为公司普通股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决定是否将应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利润转增股本。

计算期末未分配的利润。

为了更加清晰和直观地说明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企业可以设计利润分配方案表,如表33所示。

表33利润分配方案编制单位:B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单位:元)项目本年数上年数一、净利润525 318 232311 742 715 75283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 420 060 61989484 889 22132盈余公积转入二、可供分配的利润1 945 378 852202 227 604 97415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2 531 82323174 271 57528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 892 847 028972 053 333 39887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52 531 82323174 271 57528应付普通股股利8 53470转为股本的普通股股利458 992 66900四、未分配利润1 840 315 205741 420 060 61989对B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利润方案点评如下:(1)B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来源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2010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525 318 23231元,第二部分是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 420 060 61989元。

利润分配管理办法

利润分配管理办法

分类名称:编号:版本:利润分配管理办法批准人职务发布文号发布日期生效日期1 目的确保利润分配顺序准确性。

2 适用范围2.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

2.2本办法适用于利润分配的基本过程管理。

3 编制依据3.1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4 释义5 职责6 要求6.1有限公司的净利润分配顺序6.1.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有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应首先弥补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

6.1.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1.2.1有限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计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

6.1.2.2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1.2.3会计核算时点: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时具体账务处理: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数会计核算依据:经股东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表、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明细表等6.1.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6.1.3.1公司制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可以从净利润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6.1.3.2会计核算时点: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时具体账务处理:借: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提取数会计核算依据:经股东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表、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明细表等6.1.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6.1.4.1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净利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6.1.4.2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6.1.4.3会计核算时点:实际分配利润或股利时具体账务处理: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贷:应付股利(利润) -外部单位/内部单位会计核算依据:经股东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表、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明细表等7 附则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收益分配的法律规定(3篇)

收益分配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摘要收益分配是指企业、合作社、合伙企业等经济组织根据法律规定或章程约定,将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益在各个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分配的过程。

收益分配不仅关系到经济组织的生存和发展,也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权益和社会经济的稳定。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收益分配的法律规定,分析其基本原则、主要形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期为相关经济组织和个人提供参考。

一、引言收益分配作为经济组织运营的重要环节,其法律规定在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收益分配的法律体系日益完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收益分配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二、收益分配的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收益分配的核心原则,要求在分配过程中,各方利益相关者所获得的收益与其贡献相适应。

公平原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同股同权: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按照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收益分配权。

(2)同工同酬:在合伙企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中,成员按照劳动贡献或出资比例享有收益分配权。

(3)公平竞争:在市场竞争中,经济组织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损害其他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2. 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经济组织在收益分配过程中,遵循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得采取欺诈、隐瞒等不正当手段。

3. 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收益分配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收益分配的主要形式1. 股息分配股息分配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将净利润按股份数分配给股东的收益分配形式。

股息分配分为现金股息和股票股息两种。

2. 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是指经济组织将净利润在扣除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按照股东会决议或章程约定,分配给股东或成员的收益分配形式。

3. 红利分配红利分配是指经济组织将未分配利润按照股东会决议或章程约定,分配给股东或成员的收益分配形式。

4. 管理层报酬管理层报酬是指经济组织支付给经营管理层的工资、奖金、津贴等报酬。

5. 社会公益捐赠经济组织在满足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可以将一部分收益用于社会公益捐赠。

公司的收益分配制度

公司的收益分配制度

公司的收益分配制度公司的收益分配制度导语:分配制度即劳动产品在社会主体中如何分割、配给制度的总称。

有按劳分配、按资分配、按需分配以及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可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1.公司收益分配顺序。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分配规定的法定顺序是:(1)弥补亏损,即在公司已有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时,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即应当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公积金,即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

任意公积金不是法定必须提取的,是否提取以及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4)支付股利,即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应分配给股东,即向股东支付股息。

2.股东利润的分配。

分配利润是公司股东最重要的权利,也是股东投资公司的目的所在。

股东从公司所分配的利润称为红利、股利或股息。

公司只能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才能将所余利润分配于股东。

这表明,公司向股东分配股利,必须以有这种盈余为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配红利的原则是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

但如果全体股东通过出资协议、公司章程或者其他方式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的,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依照该约定分配红利,而不依各股东的出资比例。

公司法第35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原则上依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红利。

但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红利。

如果股份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了红利分配方法,依其规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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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股东分派股利,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第一步,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

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第二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

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

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

第三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第四步,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167条)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167条)3、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169条)因此,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应当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为准,可以是用法定公积金转增,也可以用任意公积金转增。

两者的区别在于,法定公积金转增后,余额不得少于转增前的实收资本(股本、注册资本)的25%;而任意公积金由于是企业自主提取而非法定提取的,因此其转增完全由企业自行决定,法律不作限制。

至于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会计处理,应当按照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分别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从相应的明细科目中作减少处理。

题中所说的会计分录,只是未具体列明明细科目而已。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资本公积一般情况下有7个明细项目:资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有多种形成来源,有些项目可用于转增资本,而另一些项目不能用于转增。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股权投资准备”等准备项目属于所有者权益中的准备项目,是未实现的资本公积,不能用于转增资本;“资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等项目是所有者权益中已实现的资本公积,可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转增资本。

“其他资本公积”项目,是指企业从前述各资本公积准备明细科目转入的已实现的各项准备的金额(公允价值变动部分计入的不能转)。

“拨款转入”按规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转增资本。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币资本折算差额”项目不能转增资本。

因《公司法》就法定公积与资本公积用途管制方面的显著不同,因此法定公积金不同于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不受前述25%限制。

一、盈余公积是指公司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

一般盈余公积分为两种:一是法定盈余公积。

上市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二是任意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

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公司自行决定提取。

资本公积是不能用于弥补企业亏损,因为它不是企业实现的利润转化而来的,从本质上讲应当属于投入资本范畴,它与留存收益有根本区别,因为后者是由企业实现的利润转化而来的,资本公积主要用来转增资本(或股本)。

且资本公积不得用于支付股利留存收益来源于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实现的净利润。

它主要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类。

盈余公积主要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用途:1、弥补亏损;2、转增资本(或股本);但不可用于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弥补亏损时分录为:借:盈余公积贷:利润分配----其他转入二、盈余公积的用途1、用于弥补亏损企业发生亏损时,应由企业自行弥补。

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

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

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

企业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期间未弥补足额的,尚未弥补的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企业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转增资本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

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资本公积不能弥补亏损,因为这是法律所明令禁止的。

但用实收资本弥补亏损在法律上没有禁止,个人认为,这主要是用实收资本弥补亏损,必须履行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其中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是以前资本公积弥补亏损时所没有的,主要目的是取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鉴于《公司法》对资本公积不得弥补公司的亏损已作出明文规定,且《公司法》对“资本公积金”的界定与会计上一致(《公司法》第168条:“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因此这一规定并不仅仅是规范董事会的,包括股东会也不得作出以资本公积弥补亏损的决议。

但在实务中,确实存在先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再减资弥补亏损的做法,例如某些ST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就曾经这样做过。

对此法律并不禁止,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也没有阻止公司这样操作。

盈余公积制度设立的本意就是限制公司的利润分配,增强公司的经营积累和抗风险能力,所以如果能够将盈余公积用于分配股利,则该目的将无法实现。

原先1992年时原国家体改委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第七十五条曾经规定,“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

但公司已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公司为维护其股票信誉,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可按不超过股票面值百分之六的比率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但分配股利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不足以按不超过股票面值百分之六的比率支付股利时,亦可按上款办理。

”但是该规定并未被纳入后来发布的《公司法》中,现在应当不能参考执行。

盈余公积用于分配股利没有法律依据。

即使已经超过注册资本50%,或者是任意盈余公积,也不能用于分配股利,只能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

利润分配会计分录1、将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借:本年利润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所得税的缴纳,比例25%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所得税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税后利润的10%以上)、公益金(税后利润的5%以上)和任意盈余公积(根据公司规章规定的比例计算)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如有优先股。

应在‘任意盈余公积’前分配股利4、分配股利(根据董事会决议)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贷:应付股利5、结转利润分配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股利6.以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借:盈余公积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

利润分配的顺序依次是:(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经过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等利润分配之后剩余的利润,它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企业应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该科目应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盈余公积补亏”、“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未分配利润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结转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贷方余额,表示累积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数额。

【例】D股份有限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0,本年实现净利润2000000元,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0000元,宣告发放现金股利800000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D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处理如下:(1)结转本年利润:借:本年利润200000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00000如企业当年发生亏损,则应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0000-应付现金股利800000贷:盈余公积200000应付股利800000同时,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00000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0000-应付现金股利800000结转后,如果“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在贷方,表示累计未分配的利润;如果余额在借方,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

本例中,“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在贷方,此贷方余额1000000元(本年利润200000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0000 –支付现金股利80000)即为D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年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

资本溢价转增资本免缴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税务上不确认收入,自然就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当然也不能增加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计税成本。

例如:某公司溢价发行股票上市,筹集资金5000万元,股本3000万元,发行费用1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股本和发行费用后产生资本公积1000万元,那么根据国税函[2010]79号文件规定,该1000万元资本公积在以后转增资本时,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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