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书-样本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书-样本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书-样本

长沙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书

患儿姓名:张三

所在行政区: ** 市(州)

** 县(市、区)

** 乡(镇、街道)

** 村委会(居委会、社区)

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制

( **年 **月** 日)

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凡夫妻双方或女方户籍在本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户籍不在本省但为本省国家工作人员的,认为其第一胎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二、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申请人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申请人户口簿;

4.申请人结婚证(再婚夫妻需提交离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原配偶死亡证明书);

5.申请人与患儿近期2寸合影彩色免冠照片5张;

6.被鉴定人的有关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证明和各类检查报告单等);

7.省、市州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资料。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持书面申请(有单位的需单位签署意见,无单位的需村委会或居委会或社区签署意见),到女方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免费领取《湖南省市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书》后,到双方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社区)进行初审。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社区)在20个工作日内日完成初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乡(镇、街道)计生办。

3.乡(镇、街道)计生办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上报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

4.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组织技术小组进行资料审查、家系调查、社会调查和现场初筛,符合申请条件的发放符合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条件通知书,并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鉴定日前3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州卫生计生计生部门。

5.市州卫生计生部门每半年组织1次鉴定。对决定受理的,于鉴定前7天书面通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由其组织申请人参加鉴定。鉴定后30个工作日内将鉴定结论书面通知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由其在申请人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社区)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的,在7个工作日内日送达申请人。

6.申请人凭市级鉴定结论书和鉴定结论告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办理再生育许可的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鉴定申请书应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不得随意涂改或抽取其中表格。

2.本鉴定申请书原件由市州人口计生部门归档长期保存,原则上不外借。

辅助检查资料粘贴页

社会调查资料粘贴页

家系调查资料粘贴页

市(州)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书

编号:20×××××

年月日,我市(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专家委员会病残儿医学鉴定组按照《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和《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及其父母再生育的指导原则》等有

关规定,对县(市区)乡镇(街道)村

委会(居委会、社区)的进行了病残儿医学鉴定,

结论如下:

1.诊断意见:

2.鉴定结论:

3.父母再生育指导意见:

市(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

病残儿医学鉴定组(公章)

年月日

(注:编号由年号和序号组成,前4位数为年号,后3位数为序号,如2013001。)

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

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 非遗传性疾病 一、呼吸系统疾病 (一)支气管扩张并发肺气肿,严重影响肺功能并出现肺功能不全,经胸部X 线或支气管造影以及肺功能检查证实,不能手术或手术后不能恢复正常功能者。 说明:肺功能检查显示中度以上减退(FEV160%、FEV1FVC60%。FEV1:第一秒用力肺活量FVC:用力肺活量)。 (二)特发性肺含铁血黄素沉着症,经胸部X 线片和实验室检查证实,并出现肺功能不全者。 说明:肺功能检查显示中度以上减退(FEV160% 、FEV1FVC60%)。 (三)严重支气管哮喘、慢性肺炎伴有肺源性心脏病,有典型临床表现,反复发作,经胸部X 线、心电图、血气分析、肺功能等检查证实伴有肺气肿和肺、心功能不全者。 说明:肺功能检查显示中度以上减退(FEV160% 、FEV1 FVC60% ,肺动脉高压、右心肥大等改变)。 (四)严重胸廓畸形、胸膜病变、肺囊肿等不能手术或手术后两年仍影响肺功能者。 说明:肺功能检查显示中度以上减退者(FEV160% 、FEV1 FVC60%)。

二、消化系统疾病 (一)先天性消化道畸形 先天性巨结肠症、先天性肠旋转不良、先天性高位直肠闭锁或狭窄、先天性食管气管瘘、先天性胆道闭锁等严重先天性消化道畸形患儿。 说明: 1、经X 线造影检查确诊; 2、严重影响小儿消化功能及营养吸收功能和生长发育,身高、体重低于同龄儿正常值第3 个百位数并伴有营养性贫血; 3、经小儿外科专家会诊认为不宜施行手术或经手术治疗2年后上述状况仍无好转。 (二)各种原因引起的消化道损伤。 说明: 1、有消化道损伤史,如物理性(车祸、暴力等)、化学性(误服强酸、强碱等); 2、经治疗2年后仍遗留严重消化道后遗症,存在消化吸收功能明显障碍,身高、体重仍低于同龄儿正常值第3 个百位数并伴有营养性贫血者。 (三)肝硬变 说明: 1、无论何种原因所致的小儿肝硬变,须提供2 年以上的系统治疗和定期检查的病史资料及一个月以上的住院治疗病历;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资料的规定

附件1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资料的规定 一、资料内容 (一)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 填写完整并加具夫妻双方单位、社区工作站意见的《病残儿医学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无工作单位的,仅需社区工作站加具意见。 (二)户籍、身份、婚姻、计划生育状况证明 1.夫妇双方及患儿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再婚夫妻另需提交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原配偶死亡证明书)复印件。 3.女方《计划生育服务证》(需有近三月孕情检查登记)或女方近三个月的孕情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患儿更改过姓名,需复印户口本中更改姓名登记的一页。患儿身份证如正在办理,可提交带照片的公安部门的身份证办理回执复印件。《计划生育服务证》要复印首页和近三月孕情检查登记页。 (三)育龄妇女信息表 加盖社区工作站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核查时间的育龄妇女信息表原件(所有申请人均需提交)。 (四)病历资料 1.2张区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2.病历、重要检查报告单等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五)《病残儿童信息表》1份。 1

二、有关要求 (一)病历资料的要求。 1.病历资料必须能充分说明疾病的诊断、严重程度,疾病的发展、治疗经过、疗效。 2.病历资料必须能体现患儿近期(半年内)的疾病情况。 3.住院病历必须复印封面、出院小结、重要治疗经过(如手术、化疗等)、重要检查报告单等资料。 4.需系统治疗的慢性疾病(如癫痫、肾病综合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需提交系统治疗两年以上的病历资料。 (二)资料复印的要求。 1.复印件统一用A4纸进行单面复印。不同类的资料不可复印在同一页。如身份证不可和户口本、结婚证等复印在同一页。 2.需要提交复印件的资料(不含住院病历资料),街道应核查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的意见,签署核查时间。 3.住院病历的复印件,需加盖医院的病历专用章或公章,并注明复印时间。 (三)资料粘贴的要求。 1. 面积小于A4纸大小的疾病诊断证明、报告单原件等资料必须粘贴在A4纸上。每张A4纸只能粘贴一份资料原件。 2

诊断证明书范文

诊断证明书范文 诊断证明书范文 篇一: 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证明书郑州新华医院医学诊断证明 书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联系电话职业姓名郑州新华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联系电话职业姓名身份证号单位或住所诊断身份证号单位或住所诊断目前病情及处理意见: 目前病情及处理意见: (诊断书专用) 科医师 2017 年月日 (诊断书专用) 科医师 2017 年月日篇二: 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 医疗文件,是作为司法鉴定、因病退休、工伤、残疾鉴定、保险索赔等重要依据之一。为做好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特作如下规定。l.每名医生要以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认真开具诊断证明书和病休证明书,其内容应与病历记载一致。2.医生不得开具非本专科疾病的诊断证明书。3.对开具特殊诊断证明书,如涉及司法办案需要、因病退休、残疾等情况的,应与医院医教科联系,由医教科指定专门人员开具,并盖医教科章。4.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需开诊断证明书者,应由医院组织会诊,经过讨论后,慎重开出诊断证明书。5.病休证明书只证明患者需要病休和休息时间,不具有诊断证明书的效力。6.医师开具病休证明书的时间限定。病房: (1)一级医师不得超过半个月; (2)二级医师不得超过 1 个月; (3)三级医师不得超过 3 个月,超过 3 个月应由医教科审批。门诊: (1)医师不得超过 1 周,科主任不得超过 1 个月;

(2)门诊病假累计超过 3 个月,由相关专业科主任开具病假,并报医教科,盖医教科章。医学诊断证明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是具有等同病历效力的医疗法律文件,是当事人休假、索赔等重要的依据。为规范医学诊断证明书的开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该院制定印发了疾病证明书管理规定,并认真组织全体医务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认识医学诊断证明书在医疗案件中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全体医院管理干部和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明确在工作中要以极端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 篇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该院制定印发了疾病证明书管理规定,并认真组织全体医务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认识医学诊断证明书在医疗案件中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全体医院管理干部和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明确在工作中要以极端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 篇三》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特规定如下。 一、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的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二、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人员应为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生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三、医学诊断证明书诊断专用章由门诊部、急诊科分别保管,急诊科负责急诊、夜间及节假日期间医学诊断证明书的盖章。无医务处批准,不得离院使用。 四、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并有我院的相关检验、检查结果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

生育医学诊断证明书样本

生育医学诊断证明书样本 篇一:生育医学诊断证明书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与父母的亲缘关系和与出生地地缘关系的证明,它记录的是婴儿出生时的状况,并且是小孩入户、上学、出国等必需的证件。请各位孕产妇及家属认真阅 读以下注意事项: 1、凡在本院出生的婴儿,均需在一个月内(最晚不能迟于3个月)到本院免费办理《出 生医学证明》。 2、孕产妇及丈夫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本人真实身份证一致。 3、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需父母中的任何一方(最好是母亲)携带新生儿父母有效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4、办证前请慎重考虑好婴儿姓名,不得用生僻字,《出生医学证明》一旦打印将不能更 改。 5、户口地址:婴儿所上户口薄的家庭住址,要与母亲或父亲户口薄一致 6、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前需做好新生儿筛查及听力筛查。时间:每日均可办理,办理前可电话咨询:1234567

地点:医办室生育保险住院流程 一、办理住院前 1.申请人(孕妇本人)持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医保中心生育保 险备案窗口开具备案表。 2.申请人持医保证、卡、备案表到定点医院办理住院,定点医院要把医保证、卡、备案 表一起收起。 二、出院时 孕妇出院时医院将医保证、卡返还给孕妇或家属,将备案表留下和病历一起保存(备案 表院方保存)。篇二: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医生根据病情为病人开具的各种诊 断医疗文书生效的最后凭证,维护着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并直接反映了医院的诊疗 水平。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等有关文件精神,特规定如下。 一、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的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 依据。

黑龙江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

黑龙江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 (示例范本) 儿童姓名例:王×× 申请疾病类别例:心血管系统疾病 申请疾病名称例:风湿性心脏病 申请时间例:2020年1月1日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

儿童姓名王××性别男出生年月2018年5月二寸近期全家合影(加盖公章) 父亲姓名王××年龄28职业教师母亲姓名 张×× 年龄 26 职业 无业 家庭住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6号5单元501室申请理由: 例:因患心血管系统疾病,日常生活自理困难,经治疗后症状无改善,特申请做病残儿医学鉴定。 申请人签字:王×× 村、社区/单位意见(加盖公章): 负责人:李×× ××××年×月×日 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意见(加盖公章): 负责人:李×× ××××年×月×日 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意见(加盖公章): 负责人:李××××××年×月×日 患儿:第×胎,第×产;孕期母亲健康状况:健康、良、一般、差;毒(药)物、射线接触史:有、无;是否嗜:烟、酒 (上述内容由申请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患儿母亲曾自然流产×次,人流× 次,早产 × 次, 死胎(产)×次及原因:有无子女死亡及其原因: (上述内容由申请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是否近亲结婚:是,否;父亲嗜:烟、酒;其他: 调查者签名(两人以上):李××杨×× 调查日期××××年×月×日

鉴定组检查记录病史: (此处内容由鉴定组填写)查体: (此处内容由鉴定组填写) 辅助检查: (此处内容由鉴定组填写)诊断: (此处内容由鉴定组填写)

鉴定组鉴定结论鉴定结论: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鉴定组意见,该儿童诊断为 ,其父母符合再生育条件。 (此处内容由鉴定组填写) 该儿童诊断为,其父母不符合再生育条件。 鉴定组成员签名:鉴定组长签名: 年月日(鉴定组专用章) 省级终局鉴定意见鉴定结论: (此处内容由鉴定组填写)鉴定组成员签名:鉴定组长签名: 年月日(鉴定组专用章) 注:省级一栏须转诊时填写

亳州市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

附件1 亳州市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 一、申请 (一)凡认为其独生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要求再生育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二)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向女方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女方无工作单位的,向男方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审批表》1式2份,单位审核后报女方所在地的社、居委或当地计生部门,并将申请人的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 (三)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审批表》。 (四)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夫妻双方及其子(女)三人近期2寸合影照2张,其中一张粘贴在《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审批表》中。 2.申请人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男女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子女的有关病史资料:市、县级医院病史资料作为参考,省立医院、安医附院、蚌医附院、皖医附院以上的诊

断证明可作为鉴定依据。 二、审核 (一)单位或村(社、居)委会审核 1.所在单位或村(社、居)委会对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进行验证并由具办人签字后留存;对合影照片核对无误后,由验证人在贴照片处左上角签字,并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 2.所在单位或村(社、居)委会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的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在《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审批表》中填写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从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把有关材料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乡(镇、办事处)计生办审核 1.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及提供的资料再次审核。 2.进行社会调查。要调查3名以上相关人员,并让其提供情况证明材料(村级:女专干证明材料、村包组干部证明材料、邻居证明材料1至2份;单位:专干证明材料、分管负责人证明材料、邻居证明材料1至2份)。子女已上学的还要由学校提供身体健康情况证明。 3.进行家系调查。对申请人双方父母、兄弟姐妹及其子女中有无类似病历进行逐户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制度

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制度 医学诊断证明书是证明病人就诊过程及诊休意见的文字凭据,它是病人考勤、工伤诊断、肇事赔偿、司法鉴定以及各类保险报销的重要凭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现对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作以下规定: 一、凡本院有处方权的医师,有资格为患者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实习医师出具证明,必须经上级医师审阅签字,方为有效。 二、医师填写诊断证明要慎重认真,不能单凭患者简单主诉,而不以科学检查为依据,或因人情关系利用职权滥开医学诊断证明书,更不允许出具虚假医学诊断证明书。 三、原则上规定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必须由首诊医师书写。 四、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病)假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当日盖章有效,非当日开具不予盖章(特殊情况见下一条规定)。病休的时间根据病情而定,急诊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 五、对事后的医学诊断证明书,一般不予补办。确有特殊情况的,要以事实为依据,核实后并经院领导批准才能补办,补办落款日期必须书写为补办当日日期,同时注明“补办”二字。 六、因打架斗殴、凶杀或交通事故,不开病休证明。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有公安部门要求开病休证明的介绍信。1七、下列情况须接到有关部门介绍信,经主管院长审查,指定专人办理,方可盖章生效: 1、凡涉及司法办案需要,应有公检法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的介绍信; 2、因病退休、伤害、保险索赔、建议疗养、变更工作、外地治疗等,应有有关部门的介绍信。

八、诊断证明书一般交本人带回,特殊情况由医院转交患者单位。涉及法律的诊断证明,由患者单位派人取回。 九、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需开诊断证明书的,应由医院组织会诊,经讨论后,慎重开出诊断证明书。 十、凡涉及司法部门处理的案件中的医疗诊断问题,以法医部门经过组织鉴定的最后意见为最终诊断。十一、"医院不作劳动能力及伤残程度鉴定。工伤、残疾鉴定应介绍至劳动保障部门,职业病诊断应介绍至职业病防治机构。十二、"医生多开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在加盖“医学诊断证明书专用章”后生效,“医学诊断证明书专用章”由医务科保管,盖章人员具有审查医学诊断证明书权利,对不符合规定的医学诊断证明书给予扣留并及时上报院领导。十三、"填写医学诊断证明书时要求诊断明确,字迹清晰,不能缺项、漏项,不得随意涂改。医学诊断证明书开具日期应与门(急)诊病历及出院记录相符。十四、"凡不负责任违反上述规定乱开证明或提供伪证或出具虚假医学诊断证明书的医务人员,一经查出,一律严惩,责任自负。2

急诊证明和诊断证明书样本

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临床医生出具给病人,用以证明其所患疾病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常常作为病休、病退、伤残鉴定、保险索赔等的重要依据 临床医生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 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临床医生出具给病人,用以证明其所患疾病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常常作为病休、病退、伤残鉴定、保险索赔等的重要依据。因此,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一件政策性很强的医疗工作,每一位临床医生均应本着实事求是和对国家、单位及个人负责的精神,认真、严肃、科学地做好此项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疾病诊断书的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每位医生都要以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亲自诊察病人,认真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客观的诊断依据。 二、一般诊断证明书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签字,由院收费处盖章后方能生效;特殊疾病证明书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专科医师签字,由医务科盖章后方能生效。开具诊断书的医生应对所作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三、病休证明的时限: 原则上急诊一般不超过三天,门诊不超过一周,慢性病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不超过三个月。 四、诊断证明书的内容应有病历记载,并与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相符。医生不得开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诊断证明书。 五、诊断证明书(病休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且三日内盖章有效篇二: 诊断证明规定 关于印发《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和病假证明有关规定》的通知各科室: 为保障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进一步规范诊断性医学证明的开具、盖章流程,现将平度市人民医院《关于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和病假证明的有关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工作中遵照执行。

生育医学诊断证明书模板

生育医学诊断证明书模板 篇一:生育诊断证明书模板 医院诊断证明院长 (需加盖医院印章方具效力)年月日篇二:医院诊断证明书模板篇三: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医生根据病情为病人开具的各种诊 断医疗文书生效的最后凭证,维护着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并直接反映了医院的诊疗 水平。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等有关文件精神,特规定如下。 一、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的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 依据。 二、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人员应为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执 业医师,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生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 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三、医学诊断证明书诊断专用章由门诊部、急诊科分别保管,急诊科负责急诊、夜间及

节假日期间医学诊断证明书的盖章。无医务处批准,不得离院使用。 四、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并有我院的相关检验、检查结果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 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 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否则,不予盖章。 五、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当日盖章有效。诊断证明书必须填写完整(包 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别、疾病标准全称、建议、当日时间及医生签字、主任签字)后方 能签章。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 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门诊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 六、诊断证明、休假证明只证明病人疾病诊断和是否需要病休以及时间或医疗建议,不 得出现疗养、免夜班等非临床医学治疗内容,不应提及与医疗不相关的其他处理意见。 七、医师只能出具在本医疗机构死亡患者的死亡证明文件,医师未经特殊授权不得出具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07-05-08 浏览: 371 来源: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字号:【大中小】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7号)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已经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即日起施行。 主任:张维庆 二OO二年一月十八日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其生育的子女因各种原因致病、致残,要求再生育而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病残儿是指因先天(包括遗传性和非遗传性疾病)或后天患病、意外伤害而致残,目前无法治疗或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第四条病残儿医学鉴定是指病残儿医学鉴定的专门组织,运用现代医学知识、技术和手段,对被鉴定者作出是否为病残及其程度的鉴定结论,并根据《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及其父母再生育的指导原则》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 第五条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全国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工作。省、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鉴定组织 第六条省级和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建立病残儿医学鉴定专家库。专家库成员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聘请认真负责、秉公办事、技术水平高、临床经验丰富、热心计划生育事业,具有副高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每次鉴定前根据申请鉴定的数量和病种的分类,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设若干鉴定组,每个鉴定组由5名以上专家组成。每个鉴定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2 名。 第七条鉴定组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查申报病残儿医学鉴定的材料是否完备、真实可靠,提出需要补充的有关材料; (二)进行病残儿医学鉴定,现场实施体格检查并确定相关的辅助检查项目,提出疾病诊断(包括病名、病因、遗传方式)、病残程度、再生育子女出生缺陷再发风险分析,并根据指导原则,提出是否可以再生育及产前诊断的建议;

病残儿医学鉴定

病残儿医学鉴定 一条为加强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 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其生育的子女因各种 原因致并致残,要求再生育而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病残儿是指因先天(包括遗传性和非遗传性疾病)或后天患并意外 伤害而致残,目前无法治疗或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第四条病残儿医学鉴定是指病残儿医学鉴定的专门组织,运用现代医学知识、技术和手段,对被鉴定者作出是否为病残及其程度的鉴定结论,并根据《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及其父母再生育的指导原则》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 第五条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全国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工作。盛设区的市级计划 生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 百分网第二章鉴定组织 第六条省级和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建立病残儿医学鉴定专家库。专家库成 员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聘请认真负责、秉公办事、技术水平高、临床经验丰富、热心计划生育事业,具有副高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每次鉴定前根据申请鉴定的数量和病种的分类,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设若干鉴定组,每个鉴定组由5名以上专家组成。每个鉴定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2 名。 第七条鉴定组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查申报病残儿医学鉴定的材料是否完备、真实可靠,提出需要补充的有关材料; (二)进行病残儿医学鉴定,现场实施体格检查并确定相关的辅助检查项目,提出疾病诊断(包括病名、病因、遗传方式)、病残程度、再生育子女出生缺陷再发风险分析,并根据指导原则,提出是否可以再生育及产前诊断的建议; (三)对暂时难以明确诊断和需要治疗观察的病例,提出处理意见和再次鉴定的时间; (四)为被鉴定者的父母、亲属做好医学咨询服务; (五)总结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情况,提出改进鉴定工作的建议; (六)对本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的本次病残儿医学鉴定负责。 病残儿医学鉴定专家在鉴定期间履行职责。非鉴定期间,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意见不作为病残儿医学鉴定的依据。

疾病诊断证明书样本_1

疾病诊断证明书样本 (七)、医师只能出具在本医疗机构死亡患者的死亡证明文件,医师未经特殊授权不得出具劳动能力、伤残程度及职业病等专用诊断证明文件。凡涉及司法办案需要的证明,以及用于因病退休、因病休学、伤害、残疾、工伤、劳动鉴定、保险索赔、办理低保、生育第二胎等特殊诊断证明,由当事人或家属持公检法、交通管理、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的介绍信,经医务处审核后,由指定科室医师按照相关规定开具诊断证明。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应由医院组织专家会诊后,慎重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八)、医学诊断证明书应加盖医院专用印章方为有效,负责加盖公章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对诊断证明审核、把关、登记、保存。 (九)、医学诊断证明书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偷盖公章,以权谋私,开具虚假诊断证明的医师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医学诊断证明书,遗失不补。医师在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十 (一)、收费标准:按照xx省物价局发布的《xx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xx)规定,每份收费1元。 (文章四):诊断书管理规定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1 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医学诊断证明书的管理,特制定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院门急诊和临床科室。 3 引用文件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 4 职责门急诊和临床科室医师应按照规范的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程序并结合本专科情况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 5 术语医学诊断证明:是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的疾病诊断、出生、死亡等医学凭证,包含患者疾病诊疗、随访、康复指导建议以及病休时限等医学相关信息,是重要的法律文件。 6 管理程序及要求 (6)、1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人员应为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各级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6)、2 门急诊医学诊断证明书原则上由急诊和各相关专科门诊医师出具,非门急诊医师不得开具。如确属特殊情况需要出2xx年5月23日发布2xx年5月23 日实施具时须经科主任同意并审核签字。 (6)、3 门急诊医师必须在亲自诊查患者、做出病情全面评估、规范书写门急诊病历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住院患者诊断证明书以患者出院证明格式由管床医师出具。 (6)、4 诊断证明书须规范书写,确保各项信息与门急诊病历记录、住院病历相符合,能够与门急诊患者、住院患者登记簿相互印证。

浙江省病残儿医学鉴定

编号:□□□□□□□□□□□□ 浙江省病残儿医学鉴定 申 请 书 浙江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制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填表说明 1、申请人填写《申请书》,一式二份。 2、申请人提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患儿户口档案、病历、疾病诊治档案等一式二份; (2)患儿二寸照片、患儿与父母近期合影二寸照片各2张。 3、申请“编号”由县计生委填写。编码规则:12位编码。前6位数为县级行政区域代码;第7、8位数,为年份数后两位。如2002年度申请,填写02;后4位数为申请序列号。 4、《申请书》及患儿病历、疾病诊治档案等材料经各级审核,按规定工作日,一并逐级上报至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5、县级与乡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患儿情况及父母健康状况调查,填写表格。 县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对缺乏病历、医学检查等材料的对象,组织其在指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医疗单位进行初步诊断及检查;对群众有异议、举报的对象,进行专题调查。检查结果及专题调查一并上报。 6、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书》后,转呈相关专家进行材料审核,如材料不完备,由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补充材料。 7、《省级申请(一)》:申请人对市级鉴定组所作的鉴定结论有异议,提起省级鉴定申请时,由本人填写,一式二份;连同《浙江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鉴定书(市级)》一式二份一并交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上报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8、《省级申请(二)》:市级鉴定组不能作出鉴定结论,提起省级鉴定申请时,由鉴定小组填写,一式二份:连同《浙江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鉴定书(市级)》一式两份一并交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上报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学前贫困补助申请书

学前贫困补助申请书 学前贫困补助申请书 尊敬的阳光幼儿园领导:您们好!我是XXX阳光幼儿园小班XXX幼儿的母亲。现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特向学校申请资助,希望学校予以批准。以下是我的家庭经济情况:我们是XX县XX镇XX村的一个贫困家庭,家中除了孩子年迈的爷爷和奶奶,还要抚养两个孩子,女儿在读学前班,儿子在幼儿园。现在生活十分艰难,家里只有一间破房,生活、居住都成问题,是我们XX村里的特困户。对我们这样一个没有一点外来经济收入的家庭来说真的很困难,再加上孩子的爷爷奶奶体弱多病,我及孩子的父亲为了负担家中的经济开销,均出外打工,且收入微薄,面对两个孩子上学需要的各种费用,勉强支付。特向学校申请资助,望批准!此致敬礼申请人:XXX(幼儿)XXX(家长)2015年10月8日幼儿贫困补助申请书2016-09-23 12:41 | #2楼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汤峪镇尖角幼儿园大班XXX 幼儿的家长,现因家庭经济困难特申请贫困补助,希望领导能考虑我家的实际给于资助,以下是我的家庭情况和经济收入情况:我家是XX镇XX村X组的一个贫困农户。我的家中共有六口人,XX是我的大女儿正上幼儿园大班,小儿子刚满周岁还需要母亲照顾,四个大人全是农民,父母已经六十多岁,母亲去年秋季因采摘花椒摔伤,脊椎两处骨折,为看病花去不少钱,现在还不能干重体力活。父亲主要务农,我在村里靠给村里盖房子的人家打工赚钱,维持一家人的生活。我们这样一个没有固定经济收入的家庭生活是很困难的。在此,特向领导申请贫困补助。希望各位领导能考虑我们的实际情况,并给于资助。在此我代表全家表示诚挚的感谢!此致敬礼申请人:XXX(幼儿)XXX(家长)2015年 9月 5日学前教育贫困教师补助申请书2016-09-23 13:20 | #3楼尊敬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人:秦洪玖,生于1971年5月17日,家住金沙县沙土镇双星村田坝村民组,沙土镇观堂小学学前教育教师。申请事由:家庭贫困,请求给予救济资助。详情:我是一名学前教育教师, 1987年8月,由于家乡教育工作的需要,我便放弃了就读高一级学校继续深造的机会,走上了三尺讲台,开始了我的教书生涯。我爱教育,爱学生,学生也爱我,喜欢我,特别喜欢和我玩,当然也特别喜欢我给他们上课,教学成绩一直都是名列前茅,多次受到上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表彰。

急诊证明和诊断证明书样本

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 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临床医生出具给病人,用以证明其所患疾病的 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常常作为病休、病退、伤残鉴定、保险索赔等的重要依据临床医生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 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临床医生出具给病人,用以证明其所患疾病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 书,常常作为病休、病退、伤残鉴定、保险索赔等的重要依据。因此,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 是一件政策性很强的医疗工作,每一位临床医生均应本着实事求是和对国家、单位及个人负 责的精神,认真、严肃、科学地做好此项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疾病诊断书的管理工作, 特作如下规定: 一、每位医生都要以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亲自诊察病人,认真开具疾病诊断证明 书,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客观的诊断依据。 二、一般诊断证明书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签字,由院收费处盖章后方能生效; 特殊疾病证明书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专科医师签字,由医务科盖章后方能生效。开具诊 断书的医生应对所作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三、病休证明的时限:原则上急诊一般不超过三天,门诊不超过一周,慢性病不超过一 个月,特殊情况不超过三个月。 四、诊断证明书的内容应有病历记载,并与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相符。医生不得开具与 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诊断证明书。 五、诊断证明书( 病休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且三日内盖章有效篇二:诊断证明规 定 关于印发《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和病假证明有关规定》的通知各科室: 为保障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进一步规范诊断性医学证明的开具、盖章流程,现将 平度市人民医院《关于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和病假证明的有关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 学习,工作中遵照执行。 医务科 门诊部 2014 年3 月20 日 平度市人民医院 关于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和病假证明的有关规定 医学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依法出具医学证明是法律赋予医疗机构及其 执业医师的权利和责任。为加强医院诊断证明和病假证明的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规定 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相关法 律法规。《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 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 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 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二、出具《医学诊断证明》的规定 1 、临床医师要严格依法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必须由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证明,诊断证明填写齐全,对所出具的诊断证明负有法律责任。 2 、特殊诊断证明,如涉及司法、计划生育、伤残等,需要持相关单位介绍信,医师方可 按规定出具诊断证明,科主任要审核签名。 3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严禁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证明文件,医师不得出具与自

申请办理符合政策政策可再生一胎子女

申请办理符合政策政策可再生一胎子女 项目内容 法律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及《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受理对象女方户籍在五山且可再生育一胎子女的,应在怀孕前提出申请;申请生育,须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申请 所需材料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生育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原始证件以及女方近期孕检证明,并同时附加符合特殊情况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办预审。 特殊情况证明材料:1、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的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以及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且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的,应有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结论材料; 2、再婚的,应附有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加具民政局印章)或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丧偶的附死亡证明书; 3、患不孕症的,应有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不孕鉴定书及收养子女的《收养证》和现孕证明; 4、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要出具双方父母单位和双方父母户籍所在地村(居)、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只生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 5、矿山井下等特殊工作岗位的,要出具单位的性质证明及申请人工作岗位、工作时限证明等。 注:如只有离婚协议书的则需在离婚的民政部门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公章 办理流程1、在女方街计生办提供原始资料预审,领取并填写一式四份《可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 2、男女双方单位加具意见,无单位的凭失业证在户籍地社区居委加具意见;申请人夫妻户籍异地的,应将填写好的《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先交男方户籍地村(居)、街道计生部门加具意见。 3、街道计生办审批,并送区备案。 4、如同意申请在社区居委会居委张榜公示一个月。 5、张榜公布期满,群众无异议的,由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签发《同意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对群众有异议的,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会同社区居委会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符合生育规定的,应再次张榜公布三十日,并注明调查复核结果;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由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撤销审批,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 办理时限在四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样表)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样表) 父亲姓名张三出生年月 1980年5月职业工人文化大专 母亲姓名王二出生年月1982年8月职业居民文化高中 儿童姓名张小出生年月2004年11月性别男文化小学 家庭住址云镇发展街联系电话1234567 申请理由及简要病史因双眼视力模糊,日常生活自理困难,在××医院五官科检查,双眼矫正视力为左眼低于0.5,右眼低于0.2.经过两年治疗后,症状无改善,特申请做病残儿医学鉴定。 提交病历、资料清单 1、书面申请 1份(加盖单位或村、居、社区公章,乡镇计生办公章)2、病残儿医学鉴定审批表1份。 3、疾病证明书1份。 4、医学住院病历(医学检查结果等)。 5、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家长签名:张三王二 申请日期:2011年8月23日 区(县)级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按照县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初步鉴定结论,同意推荐参加上级病残儿医学鉴定。

申报单位:(盖章)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申报日期:2011 年8月 30 日 病残儿医学鉴定表 申请鉴定人姓名出生 年月 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职务 居民 性质 结婚年月身份证号码 夫张三1980 .5 云镇发展街工人职工 2003年 10月 1 日 妻王二1982 .8 云镇发展街无居民 2003年 10月1 日 被鉴定人姓名张小性别男 出生 年月 2004 年11 月 5 日 出生医学 证明号码 2356 二寸夫妻双方与子 女照片 申请鉴定理由因双眼视力模糊,日常生活自理困难,在县人民医院五官科检查,双眼矫正视力为左眼低于0.5,右眼低于0.2.经过两年治疗后,症状无改善,特申请做病残儿医学鉴定。 申请人签名张三王二 2011年9月10 日 女居 方委单会位审或核村意 见以上情况属实,同意推 荐参加上级病残儿医学 鉴定 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乡事 镇处 或审 街核 道意 办见 以上情况属实,同 意推荐参加上级病 残儿医学鉴定 盖章乡计生办 年月日 县行 级政 人部 口门 和审 计批 划意 生见 育 按照县病残儿医学鉴定 小组初步鉴定结论,同 意推荐参加上级病残儿 医学鉴定 盖章县人口和计划生育 局 年月日

病残儿申请书式样

申请书式样 申请书 (女方所在单位或村居): …… 主要内容: 1、个人基本情况:性别、出生年月; 2、婚姻情况:结婚日期,初婚或再婚; 3、工作情况:单位、职务; 4、生育情况:生育孩子数、有无抱养、寄养现象; 5、患儿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胎产次, 患病及治疗情况,结局或预后。 ……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夫妻双方签名) 年月日

关于×××同志申请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 定的证明材料Array 兹证明…… 主要内容: 1、被证明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 2、婚姻情况:结婚日期,初婚或再婚; 3、生育情况:生育孩子数、有无抱养、寄养现象; 4、工作情况:职务及任用机关; 5、患儿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患病及治疗情况,结局或预后; 6、患儿身份确定:确保照片上孩子是申请者所生。 …… 单位计生人员(签字):单位计生部门(盖章) 年月日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愿接受一切处理。亲笔手写) 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主管单位计生人员(签字):主管单位计生部门(盖章) 年月日 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主管单位(盖章) 年月日 (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愿接受一切处理。亲笔手写) (本证明材料夫妻双方单位分别出具)

关于×××、×××同志申请独生子女病残儿 医学鉴定的证明材料 主要内容: 1、被证明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 2、婚姻情况:结婚日期,初婚或再婚; 3、工作情况:职务及任用机关; 4、生育情况:生育孩子数、有无抱养、寄养现象; 5、患儿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患病及治疗情况,结局或预后; 6、患儿身份确定:确保照片上孩子是申请者所生。 …… 计生专职主任(签字): 村(居)委会主任(签字):(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愿接受一切处理。 亲笔手写) 村(居)支部书记(签字):(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愿接受一切处理。 亲笔手写) 村(居)委(盖章) 年月日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初审服务指南(全套手续)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初审服务指南(全套手续) 一、事项编码 13XXXX10322010 二、适用范围 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其生育的子女因各种原因致病、致残,要求再生育而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的。 三、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四、设立依据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2002年1月18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7号)。 五、受理机构 XXX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六、决定机构 X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七、办理条件 凡认为其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八、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九、办理方式 XXX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和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十、办理流程 (一)受理 XXX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和服务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符合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二)审查 XXX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和服务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出具书面意见并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乡(镇、街道)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再次核实并进行必要的社会和家系调查后,在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于鉴定日前30个工作日报决定机构;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告知申请人理由。 (三)决定 由决定机构根据情况每半年或一年组织一次鉴定。 十一、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不含决定机构决定时限)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格.doc

百度文库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 患儿姓名 患儿母亲户籍区街道1

患儿 姓名 曾用名 出生 日期 申请人女方姓名 出生 年月 户籍 地址 现居 住地 工作 单位 身份 证号 婚 初婚 姻 状 再婚况 本次婚姻结婚登记时间 子 姓名女 性别 申请人夫妻双方和患儿 三人近期合影,加盖女方 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公章年月日 男方 电话电话 初婚时间初婚初婚时间 离婚时间 再婚 离婚时间 (丧偶时间 ) (丧偶时间 ) 结婚 证号 性 姓名 性 别别 2

情 出生 判 出生 判 母 况 年月 父 母 父 随 年月 随 因子(女) 患 ,现申请病残 申 儿医学鉴定。我们夫妻三代直旁系亲属中无患儿类似疾病患者,我们保 证申报情况属实,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否则,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及由此 请 带来的法律责任。 理 申请夫妻签名: 由 年 月 日 3

女方单位意见:男方单位意见: 申请人申报的婚育情况属实。申请人申报的婚育情况属实。 (公章)(公章) 经办人:经办人: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年月日日 女方社区工作站意见:男方社区工作站意见: 申请人申报的婚育情况属实。申请人申报的婚育情况属实。 (公章)(公章) 经办人:经办人: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年月日日 女方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意见:男方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意见: (公章)(公章) 经办人:经办人: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意见: (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月日

医学鉴定(由病残儿医学鉴定指定单位鉴定小组填写) 一、患儿病残性质和程度鉴定 1、患儿主要病史 2、体检(辅助科室检查资料附后) 3、诊断(何种残疾、严重程度) 二、医学鉴定结论(包括病名、程度、再发风险) 鉴定小组成员签名: 组长签名: (鉴定医院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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