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核查表

011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核查表

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工程竣工验收单范本

安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中标通知书 (安康市)招(2015 )第83 号 建设项目名称:贵豪领郡售楼中心装修工程 中标单位名称:陕西天通装饰有限公司 中标项目经理:李宏陕 中标单位(印鉴)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建设单位(印鉴)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5年11月17日 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招标办2015年 印

工程名称贵豪领郡售楼中心装修工程 建设面积(㎡)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总价 可变方式 结构形式/ 层数1层 中标造价(元) 总价:(大写)叁佰壹拾万零伍仟肆佰贰拾壹元叁角叁分(小写)元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贰佰壹拾肆万壹仟陆佰肆拾贰元玖角捌分 质量等级合格 拟开工日期 2015年11月27日工期共计150日历天。 承包范围 根据图纸所涉及内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招二”文件内容及招标投标答疑纪要内容、设计变更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意见同意并报请备案 经办人:(单位印鉴) 年月日 建设单位 意见经办人:(单位印鉴) 年月日招投标管理 办公室意见经办人:(单位印鉴) 年月日

工程竣工验收单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工 程 主 要 概 况 验 收 意 见 建设单位经办人: 日期: 施工单位负责人: 日期:

中标通知书 陕西天通装饰有限公司: 我单位的陕西建新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区办公楼、公寓楼室内外改造工程,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现确定贵单位中标。中标金额:.00元,中标项目经理段辛乐. 请收到本通知书后 3 日内,到我单位签订工程合同。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章):陕西建新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5 年 10 月 20日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 1、新版标准规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草案)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x 号代建文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代建委托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的规定,本着有利操作、、、有利监控、职责、程序明确、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现就工程竣工验收有关事宜制订如下方案:一、组织安排、分工职责(一)、组织与安排由东恒国际集团代建办(以下简称代建办)牵头并组织安排竣工验收工作,拟定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单位有:省发、省财、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使用单位(海关)、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二)、分工及职责工程竣工验收分为现场验收和资料验收,相关单位分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人员参加竣工验收。 1、现场验收组现场验收组由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由代建办的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质量实施检查验收,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 2、资料验收组资料验收组由代建办、省发、省财、审计部门等单位派遣专业人员组成,由代建办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工程决算、审计、存档等有关规定审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要的资料(按工程性质的区别,准备不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重点审查工程计量书、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验收主审材料、产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测)报告、实验报告等资料,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二、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及程序(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对该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在自检时,施工单位应充分听取监理、使用单位(主管部门)等的整改意见。完成初验存留问题的整改或达成一致意见后,施工单位向代建办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东恒代建办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筋分项工程 1.原材料 1.1钢筋进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质量符合规定 1.2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得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得比值不应 小于1.25 1.2.2 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得不知不应大 于1.3 1.3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者片状老锈 2.钢筋加工 2.1.受力钢筋得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二级钢末端要作1800弯钩弯弧直径≥2.5d(d为钢 筋直径),弯钩弯后平直部分长度≥3d 2.1.2.设计要求钢筋末端1350弯钩,HRB335、HRB400 钢筋得弯弧内直径≥4d,弯后平直部分长度根据设 计要求 2.1.3钢筋弯折角度不超过900弯钩,弯钩弯弧直径≥5d

2.2.一般箍筋得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应符合下列要求。 2.2.1. 弯弧内直径满足2.1要求,内直径不小于受力钢筋 直径。 2.2.2.箍筋弯折角度,一般结构大于900,对有抗震要求 的,1350弯钩, 2.2.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的长度,一般结构为箍筋直径得的5d,有抗震要求得结构,大于10d。 2.3.钢筋调直,有机械方法,也有冷拉法,采用冷拉法调直 钢筋,二级钢冷拉率≤4﹪,三级钢冷拉率≤1﹪, 2.4钢筋加工得允许偏差 3.钢筋连接 3.1.钢筋得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 宜设置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得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得距离≥10d 3.2. 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者焊接接头,设置在同一构件 内得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得长度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目录 一、混凝土工程 (1) 1 模板分项工程 (1) 1.1 模板安装 (1) 1.2 模板拆除 (3) 2 钢筋分项工程 (3) 2.1 一般规定 (3) 2.2 原材料 (4) 2.3 钢筋加工 (4) 2.4 钢筋连接 (5) 2.5 钢筋安装 (6) 3 预应力分项工程 (7) 3.1 一般规定 (7) 3.2 原材料 (7) 3.3 制作与安装 (8) 3.4 张拉和放张 (9) 3.5 灌浆及封锚 (10) 4 混凝土分项工程 (11) 4.1 一般规定 (11) 4.2 原材料 (11) 4.3 配合比设计 (12) 4.4 混凝土施工 (12)

5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13) 5.1一般规定 (13) 5.2 外观质量 (14) 5.3 尺寸偏差 (14) 二、砌体结构工程 (16) 1 基本规定 (16) 2 砌筑砂浆 (18) 3 砖砌体工程 (21) 3.1 一般规定 (21) 3.2 主控项目 (23) 3.3 一般项目 (23) 4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25) 4.1 一般规定 (25) 4.2 主控项目 (26) 4.3 一般项目 (27) 5 石砌体工程 (27) 5.1 一般规定 (27) 5.2 主控项目 (28) 5.3 一般项目 (28) 6 配筋砌体工程 (29) 6.1 一般规定 (29) 6.2 主控项目 (30)

7 填充墙砌体工程 (31) 7.1 一般规定 (31) 7.2 主控项目 (32) 7.3 一般项目 (32) 三、建筑物防雷工程 (33) 1 接地装置分项工程 (33) 1.1 主控项目 (33) 1.2 一般项目 (34) 2 引下线分项工程 (35) 2.1 主控项目 (35) 2.2 一般项目 (35) 3 接闪器分项工程 (36) 3.1 主控项目 (36) 3.2 一般项目 (37) 4 等电位连接分项工程 (38) 4.1 主控项目 (38) 4.2 一般项目 (39) 5 屏蔽分项工程 (39) 5.1 主控项目 (39) 5.2 一般项目 (40) 6 综合布线分项工程 (4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2001]157号 颁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0日联合发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 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是对2001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修订的新《统一标准》。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验收中的共性要求作出的统一准则,起到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作用。所以学习《统一标准》掌握工程验收的划分方式、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重要的原则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常用验收表的基本格式和遇到质量问题、资料缺少、使用新技术等如何处理是提高监理工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基本功。 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1)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 (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 (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

(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 (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统一标准》第3.0.4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适当调整。 第一种,对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执行本条规定时,必须严格控制,避免随意。监理工程师应掌握以下几点: 1、必须符合专业验收规范要求,《统一标准》只提出允许调整的原则,至于哪些可以调整,如何调整、频次降低多少,应按专业验收规范根据具体项目确定。 2、保证抽检试验科学合理,应由施工单位根据材料、设备的进场批次和使用情况,编制具体试验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施工

竣工验收报告范本

( 验收报告)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47388 竣工验收报告范本Sample completion acceptance report

竣工验收报告范本 竣工验收报告范本1 委托人: 委托人联系电话: 被委托工程验收单位: 工程验收参验人员:委托人:监理人员:工程验收地址:工程竣工验收依据:北京市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xx 工程概述: 此工程两室两厅一卫,建筑面积37平方米,层高2.8米装修工程。 验收结论: 一. 该工程装饰面层多处空鼓、开裂(见委托单示意图③⑤⑧⑨⑾),该项验收不合格。 依据:标准9.0.2腻子应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子,腻子与基体结合坚实、牢固、不起皮、不粉化、不裂纹。 二. 一厅门及门框油漆有刷纹、流坠(见委托单示意图⑿),该项验收不合格。 依据:标准9.0.3油漆表面应平整、光洁、无漏刷、脱皮和斑迹,清漆木纹

清晰,大面无裹棱、流坠和皱皮,颜色基本一致,无刷纹。五金、玻璃洁净。 三. 一厅地砖空鼓率20.8%,二厅地砖空鼓率12.5%及卫生间墙砖空鼓率 5.98%(见委托单示意图②⑩⒀),该项验收不合格。 依据:标准8.1.4墙地砖铺贴应平整牢固、图案清晰、无污积和浆痕,表面色泽基本一致,接缝均匀、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棱,单块板边角空鼓率不得超过数量的5%。 四. 墙体电源线未套线管直接埋入抹灰层内、顶部电源线分线处接头未入线盒(见委托单示意图⑦),该项验收不合格。依据:标准3.0.2电气布线宜采用暗管敷设,导线在管内不应有结头和扭结,导线距电话线、闭路电视线不得少于50厘米,吊顶内不允许有明露导线,严禁将导线直接埋入抹灰层内。 五. 给水管未做固定,管路弯曲(见委托单示意图⑥),该项验收不合格。 依据标准2.0.2管道安装应横平坚直、铺设牢固,坡度符合要求,阀门、龙头安装平正,,使用灵活方便,明管刷防锈涂料,暗管刷防腐漆。 六. 卫生间坐便器,下水口周边有渗水痕迹(见委托书单意图①)因无水源,无法做通水试验(固该项结果有水源后待定) 竣工验收报告范本2 一、工程完成情况: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经省、市主管部门批准立项,核定总投资1006万元,其中:国债资金投资7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06万元。该水库除险加固的主要内容为:①、大坝前坝坡1563高程以上改为浆砌块石,加固上游坝坡,在大坝左坝肩心墙与溢洪道右侧墙接触面的齿墙后增设一道砼防渗墙;②、加固溢洪道及下游河道治理;③、更换弧形工作门及平板检修门,更换弧门启闭机;④、加

房屋建筑工程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验收标准 为统一园区所有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观感质量,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制定本交房标准。 各房屋工程竣工验收除应满足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及合同约定的标准外,还应达到如下标准: 一、建设完成标准 见交房标准。 二、楼地面 1、水泥砂浆(或混凝土)面层的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2、地面方正,误差不超过10 mm;阴阳角线顺直整齐;各功能房间标高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控制在 3 mm以内。 3、卫生问:楼地面坡度、坡向合理,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卫生问 与相连接(无防水要求)的楼地面之间的高差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得小丁30叽高差线应顺直。 4、相邻房间楼地面之间有高差的,其高差线应顺直。 5、面层表面拉毛,要求色泽纹理一致;面层密实,无空鼓、裂纹、起砂及粘结污染,表面整洁。 6、室内洁净无垃圾、无异味。 三、室内墙面、顶棚 1、抹灰层无空鼓、起砂,面层无裂缝、爆灰、污染现象且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2、顶棚、墙面的表面平整度及墙面的立面垂直度允许偏差控制在3 mm以内,达到高级抹灰要求(二次吊顶的空间除外);房间净高满足设计要求,其同一房间内的高低差控制在10 mm 以内;同一自然问内房间应方正,其房间长宽两端尺寸偏差应控制在10 rnn以内。 3、各阴阳角方正、顺直,无破损、无明显修补现象;各护角、空洞、槽、盒周围的表面平■整、界面线条顺直;管道后面的抹灰层表面平■整。 4、卫生问面层:水泥砂浆表面拉毛,要求颜色均匀、抹纹一致。

5、除卫生问以外的其他房间,面层为混合砂浆原浆收面(或以图纸设计、售房合同为准),要求表面颜色均匀、无抹纹。外墙、顶棚不得有渗水现象。 四、门窗工程 1、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符合设计要求;钢衬规格、设置符合设计要求。 2、框、扇安装牢固。固定点位置正确、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点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150-200 mm,间距不大丁600 mm 0 3、框与墙体问缝隙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密封胶粘结牢固、宽窄一致,表面光滑、顺直,无裂纹、无明显接槎。 4、外窗台应有坡度,排水良好。窗顶底前沿和飘窗台底有斜面或凹槽滴水线,采用凹槽 滴水线时,其截面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即宽15 mm深10叽位置在距边缘35?40 mm。滴水线应顺直。外窗不得有渗水现象。 5、门窗扇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翘曲。推拉扇有防脱落措施。 6、玻璃密封压条与玻璃、型材紧贴平■直,对口严密(接头缝隙小丁 1 ^)。 7、门窗关闭时,扇与框无明显缝隙,密封面上的密封条平整,无卷边、无脱槽。 8、门窗排水孔畅通;双玻璃问不得有水雾、灰尘。 9、型材保护膜保存完整,框无污染,表面洁净、无划痕、碰伤;玻璃表面洁净、无划痕、无明显色差,反映外界影像无畸变。 10、纱扇关闭严密、开启灵活,窗纱安装平整,无划痕、起球、污染现象。 五、楼梯(包括户内楼梯) 1、扶手高度及垂直栏杆间净距符合设计要求。 2、栏杆、扶手安装牢固,不得有晃动感。 3、钢结构构件要求焊缝外型均匀,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届问过渡平滑,无焊渣、毛刺。 4、楼梯栏杆、扶手油漆均匀、无污染,无起皮、流坠。表面光洁、美观,无划痕。 5、楼梯踏步面砖铺设无空鼓;表面平■整,无翘曲、无污染;四边打磨光滑,无缺口、无划痕、无明显色差。 6、楼梯栏杆木扶手采用硬杂木抛光后,直接刷油漆,尽可能不批腻子,避免腻子脱落后影响栏杆美观。 7、顶层楼梯栏杆下端设置不小丁100X 100 mm的混凝土上翻边挡水檐,且宽窄一致。

建设工程验收规范

建设工程验收规范 建设工程验收规范即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投资管理,规范运作,促进项目按时交工验收、竣工达产达效,根据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基本内容包括:(1)总则(2)交工验收(3)竣工验收(4)项目后评估(5)奖励与考核(6)附则六部分内容。 其中《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项目后评估内容如下: 第二十四条 项目后评估条件项目在办理竣工验收后组织后评估工作。 第二十五条后评估的组织由规划部组织进行后评估。公司成立后评估工作小组,由公司主管领导主持,规划部组织,财务部、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和相关外委设计单位、技改指挥部、机动设备部、采购部、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能源中心、技术中心、市场部、销售部、公司办公室、保卫部、社会事业部等部门及使用单位参与,后评估工作小组的成员组成及职责在项目后评估时另行明确。 第二十六条后评估的时间项目在办理竣工验收后组织后评估工作。第二十七条后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一)编制后评估工作计划、工作报告;(二)检查各部门提交的后评估技术资料;(三)对有关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第二十八条后评估的一般工作程序(一)收集、整理、检查各种验收资料;(二)编写综合性资料;(三)处理后评估过程的有关事务;(四)项目的总体评价(包括考核)。 第二十九条项目后评估模板及责任单位 (一)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审批的主要内容(规划部) 1、投资项目履行的审批流程简述; 2、投资项目审批主要内容简述,包括: (1)项目总投资(含:工程静态总投资、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3)项目建设周期 (4)项目投资效益 (5)项目产品市场的主要结论 (二)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总体描述:技改部) 1、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及资金筹措情况(财务部、规划部) 2、项目实施进度及主要建设内容完成情况(技改部) 3、项目实际招投标情况,包括: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及建设所需材料的招投标情况(企业管理部、采购部) 4、项目工程监理情况(技改部) 5、项目单体工程交工验收及热负荷试车情况(技改部) 6、项目建设质量控制情况及效果(技改部) (三)项目投产达产情况(总体描述:使用单位)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样表)2016年版(全)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 全册 (部颁标准:工程项目及单元工程评定表) ××省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汇编

前言 为了进一步加强××省市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工作,明确施工质量验收评定相关要求,使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根据××省市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汇编《××省市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以下简称汇编评定表),在××省市水利工程建设中使用。 由于汇编时间仓促和水平有限,新规范、新标准、新工艺的不断推出,本书难免存在不尽之处,在使用过程中,有意见和建议请随时反馈,以便今后修订和完善。如果与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标准不一致之处,以法规标准为准。 本《汇编评定表》汇编过程中,得到了××省省水利厅安监处,××省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的指导和支持,××省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省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省×省工程有限公司、××省××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衷心感谢。 汇编单位:××省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 参编单位:××省×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编委会:郭仲秋、王电波、许蓓蕾、雷芸、叶永巧 编写人员:叶永巧、谢利监、吕汉增、黄敏能、杨水深、梁佩华 莫华、韦家庆、谢貞博、蒲蜀君、段仲锋、王玉彬反馈意见请寄:××省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 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汇编说明 为了规范××省市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SL631-2012)、《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SL632-2012)、《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SL633-2012)、《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SL634-2012)、《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水工金属结构安装工程》(SL635-2012)、《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SL636-2012)、《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系统安装工程》(SL637-2012)(以下简称“七项标准”)及相关规范、规程要求,我站根据××省市水利工程的特点,结合××省市近年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实例,按照“七项标准”的分类,筛选出“七项标准”中××省市水利水电工程中常用到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规定的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汇编××省市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试行)(第一册)。 全书采用了填表说明、《工程项目及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原表、例表的编排,将例表中填写的具体内容和原表在字体给予了区别,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验收规范 常用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目录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2 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 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14、《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5、《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1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 17、《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 18、《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 19、《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 2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21、《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22、《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944-2013 2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877-2014 2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25、《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 26、《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2008 27、《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28、《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9-2007

房屋建筑单位工程验收评定表

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哈建施02 她送有关部门。 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报验表 B2-07 (A6监)

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一)

3 筑 与结构原材料 出厂合 格证书 及进场 (试)验 报告 钢材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4 焊条(剂)出厂合格证 5 水泥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6 红砖、砌块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石材试验报告 7 砂、石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8 防水、保温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9 饰面砖、涂料、外加剂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10 施工 试验 报告 及见 证检 测报 告混凝土、预拌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 11 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12 焊接(接头)试验报告 13 桩基承载力、桩身质量检测报告 14 土壤试验报告 15 塑钢窗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16 玻璃幕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17 外墙面砖粘接试验报告 高强度螺栓试验报告 18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9 施 工 记 录地基验槽记录 20 桩施工记录 21 混凝土施工记录 22 结构吊装记录 23 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24 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25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 26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7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盖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二)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序号项目资料名称份数核查意见核查人 1 给 排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常用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目录 的

常用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目录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 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 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14、《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5、《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1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 17、《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 18、《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 19、《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 2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 21、《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22、《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944-2013 2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877-2014 2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25、《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 26、《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2008 27、《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28、《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9-2007 注:《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9-2017版将于2018年5月1日实施 29、《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15 30、《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14 3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1、新版标准规范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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