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城市交通规划改
荆门交通规划(2013~2030)

荆门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1‐2030)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交通发展战略与策略 (1)第三章交通需求预测 (2)第四章对外交通规划 (2)第五章道路网络规划 (3)第六章公共交通规划 (6)第七章停车规划 (9)第八章慢行交通规划 (10)第九章近期行动计划 (12)第十章附则 (12)I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把荆门市建设成新兴工业城市和生态环境良好的宜居城市,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建立一个高效的、现代化的城市交通体系,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与年限规划范围为《荆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1-2030)》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即三环路以内,建设用地约109.6平方公里。
规划年限近期至2015年,远期至2030年。
第三条规划目标本次规划的总体目标是:以荆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方向为引导,研究适应城市发展的交通发展策略,构筑与土地利用相结合,各种交通方式协调运作的交通系统,以优质、高效、安全的交通服务适应不断增长的交通需求,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规划原则1、为人和物的流动提供经济、安全、有效服务的原则。
2、有效利用城市发展优势,增强城市的活力,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原则。
3、促进城市产业和用地结构优化,集约使用土地和环境资源的原则。
4、保护城市传统和自然风貌,减少对社会和环境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持续改善城市生活质量的原则。
5、与城市发展的过程相协调,与城市的空间布局紧密结合,与现有相关规划有机衔接。
第五条规划内容本次规划主要内容包括:交通现状分析、交通战略、城市道路网络规划、停车发展规划、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慢行交通规划。
交通战略:在分析荆门城市发展目标、交通面临问题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制定支持城市功能定位的交通发展战略。
道路网络规划:在构筑远期控制性干道路网的基础上,明确各规划阶段的网络方案;提出面向近期实施的交通建设与改善方案。
公交规划:提出发展政策;控制公交设施用地;提出近期改善措施。
《公用事业管理》复习资料(第七至十章)

《公用事业管理》复习资料(第七至十章)第七章公用交通事业管理7.1公用交通行业的特性和公共交通产品的分类公共交通主要指供公众乘坐的经济方便的各种交通方式的总称,包括空运、客运、铁运、航运等交通方式组成的交通系统。
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社会经济正常运转的基础保障,是实现城市功能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一个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广义:是指在城市及其近邻范围内,供公众乘用的经济方便的各种交通方式的总称,是使用各种客运工具组成的公共客运交通体系。
狭义: 城市公共交通仅指服务于公众需要的运输工具。
(我们主要从广义的概念来分析城市公共交通)7.1.1公共交通行业的特性(1)公交产品的准公共性(2)公交市场的可竞争性(3)公交企业的公共性7.1.2公共交通产品的分类(1)公共交通工具:主要包括公共汽车、出租车、轨道交通、城市间火车、飞机及轮船等。
(2)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主要包括道路、站场和其他配套服务设施。
(3)公共交通管理制度: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各种交通产品的价格规定制度、服务质量标准制度和安全规定制度等。
7.2公共交通管理的基本内涵现代的公共交通管理:是一个以政府为核心、包括多种主体、生产和提供有机结合的系统,这一系统是由相关公共政策制定后所形成的制度框架及相应的管理职能所构成的。
主要内容:包括公共交通产品的生产和提供制度、政府在公共交通管理中的主要职责等。
7.2.1公共交通产品的生产和提供制度1、编制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加强规划管理交通规划主要关注问题:交通规划主要涉及问题:(1) 公共交通规划与城市经济发展的发展。
(1)居民小区公共交通问题(2)公共交通规划与城市整体发展规划的关系。
(2)居民乘车换乘问题(3)公共交通规划与提高市民生活水平的关系。
(3)交通管理及道路设计问题2、公共交通产品生产过程的管理3、公共交通市场管理7.2.2政府介入公共交通产品市场的必要性(1)公共交通产品的外部性决定了政府必须介入公共交通产品市场(2)公共交通产品市场的竞争决定了政府必须介入公共交通产品市场7.2.3政府在公共交通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政府的政策支持:(1)城市交通流量均衡的问题(2)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问题(3) 将交通管理部分工作纳入社区管理的问题(4) 将交通安全文明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问题政府的法律支持:刚性手段、柔性手段政府的协调控制:用行政手段加以协调控制,包括制定相应的市场规划和管理政策7.3现代公共交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7.3.1公交优先:现代公共交通发展的战略选择1.“公交优先”战略的提出规划优先政策优先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建设优先管理优先.公交优先是成略上的优先,就是在城市整体发展建设中,要将公共交通的发展放在一个战略的高度,包括政策、资金、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各个方面,应该纳入到城市发展整体规划当中,与城市用地、城市发展相结合。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道路管理行为,维护公共交通秩序,促进城市交通安全,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包括街道、人行道、广场和桥梁等公共场所。
第三条所有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否则将会被认为是非法行为。
第四条城市道路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并实施城市道路管理制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公共秩序。
第五条地方政府应当保障城市道路建设和维护的资金来源,并加强对城市道路保障设施的建设和审核工作,确保管理条例的实施。
第二章车辆通行管理第六条在城市道路上驾驶车辆的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信号标志,禁止违反交通安全规定和凌驾他人行驶。
第七条在城市道路上驾驶车辆的驾驶员必须遵循道路自由通行、尽量减少堵塞道路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原则。
如违反上述条款,将视情况处以罚款和扣除交通经验的处罚。
第八条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必须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车辆保险和登记证明应在车辆内作为随车证明。
驾驶人应当配戴安全带和安全头盔,并严格遵守相关标准,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第九条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交通工具必须符合相关标准,检验证书和车辆保险证明应当持续有效,轿车以及客车不得搭载人员超过规定的数量,货车不得超载,以免影响道路通行。
第十条在城市道路通行的车辆必须保持适当的车速,并应当避免在拥堵道路上超车或者停车等占道行为,以保障其他车辆和路上行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治安管理第十一条在城市道路行走的行人不得违反交通规则和信号标志,不得妨碍道路通行秩序,不得拼抢行驶中的车辆,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在城市道路上经营商贩,应当依照规定的区域和时间进行营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管理规章和标准。
否则将被城市道路管理机构强制取缔。
第十三条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行人应当保持道路的清洁卫生,禁止在道路上吐痰,乱扔垃圾等不雅行为,否则将会被处以相应的罚款。
第十四条在城市道路上行走的人员,如发现危险或者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警,避免产生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
城市轨道交通概论第七章城市轨道交通环境控制系统

第一节 城市轨道交通环境控制系统概述 第二节 城市轨道交通给排水及消防系统 第三节 城市轨道交通防灾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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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了解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环境的发展及特点,总结环控系统基本要求。 掌握城市轨道交通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与消防系统基础知识。 掌握城市轨道交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基本构成。 了解城市轨道交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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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式系统
开式系统是指城市轨道交通隧道 内部利用活塞风井、车站出入口及 两端峒口与外界大气相通,仅考虑 活塞通风或机械通风进行通风换气 的通风空调系统,如右图所示。
开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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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活塞通风。当列车正面面积与隧道断面面积之比大于0.4时,由于列车在隧道 中高速行驶,如同活塞作用,使得列车正面的空气受压,形成正压,列车尾部空气 稀薄,形成负压,由此产生空气流动,即为活塞通风。试验表明,当风井间距小于 300m、风道长度在25m以内、风道面积大于10m2时,有效换气量较大,在隧道顶 部设风口效果更好。对于大城市来说,地面设置较多活塞风井很难实现,因此现今 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多采用活塞通风与机械通风联合的通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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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风空调系统的运行模式 从安全性考虑,通风空调系统运行模式必须事先对各种可预见的灾害形式定义出 各种模式状况,做到预防为主。城市轨道交通通风空调系统可分为正常运行模式、 阻塞运行模式和火灾运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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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运行模式 1)车站通风空调系统。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行条件下,车站通风空调系统运行 环境一般可分为全新风空调通风、小新风空调通风和非空调通风。 当外界大气焓值小于车站空气焓值时,启动制冷空调系统,进入全新风空调通风 运行模式,外界空气经由空调机冷却处理后送至车站公共区,排风则全部排出地面。
第七章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第七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本章主要介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与风险管理方法及施工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运用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知识和相关标准,分析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制定并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主要学习:(1)城市轨道交通暗挖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2)城市轨道交通盾构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风险管理。
运用暗挖工程施工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分析竖井、马头门、导洞及受力转换、注浆等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运用盾构工程施工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分析盾构工作井加固、始发、掘进、到达、开仓检修等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依据相关法律规范,全面系统给出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以及施工图审查、第三方监测、检测等单位开展安全检查、自查和履约管理、评价等工作的主要遵循。
运用地铁工程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掌握地铁工程施工作业的主要工法,分析地铁工程施工作业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一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概述一、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史(略)二、城市轨道交通特点城市轨道交通中的地铁工程造价高、周期长、风险大。
经过近50年的发展,我国地铁施工方法已由最初单一的明挖法发展到现在的明挖、暗挖、盖挖、盾构法等多种方法并存。
施工技术不断发展提高,已初步形成了专门的学科体系,极大地推动了地铁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
我国地铁施工方法由最初单一的明挖法发展到现在的多种方法并存的施工方法。
下列施工方法中,不属于地铁常用施工方法的是()。
A.明挖B.暗挖C.盾构法D.人工法『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我国地铁施工方法由最初单一的明挖法发展到现在的明挖法、暗挖法、盖挖法、盾构法等多种方法并存。
三、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构成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由一系列相关设施组成,最基本的组成包括车站建筑、线路、车辆、轨道、供电、给排水、通风系统以及通信、信号系统等。
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文本

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文本(1995年-2010年)一九九五年八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导无锡市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城市建设的重要文件。
在城市规划区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无锡市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一九八。
八年一月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修订规划。
凡原规划与本规划有不一致处,均以本规划为准。
第三条修订规划的依据与基础资料1、无锡市人民政府C19933锡政字280号《关于修订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锡规(1993)7号文的批复》。
2、一九八八年一月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3、《上海经济区域城镇布局规划纲要(1985—2000)》。
4、《江苏省沿江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纲要》。
5.无锡市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
6、太湖风景名胜区马山、梅梁湖、蠡湖、锡惠等景区规划。
7、无锡市综合交通规划。
8、江阴、锡山、宜兴三市(县级市)市域规划。
9、国家及省有关法规。
第四条规划指导思想1、强化经济中心城市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无锡的区位优势,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和辐射力,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等全面协调发展,以实现经济国际化,城市现代化、农村城市化。
2、制订“山水城市”的建设模式,建设具有良好城市生态环境,融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于一体的现代化城市。
3、构筑现代化大城市的发展格局,以利城市有机疏散和持续发展。
4、建立现代化的城市交通体系,加速形成区域交通枢纽,提高和增强城市的运行效率和流通功能。
5、建立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形成现代化的城市群格局。
第五条规划修订重点1、调整城市布局,提出建设”城外城”(无锡新区)、”城中城”(无锡旧城)、”山水城”和中心商务区(CBD)的构想,以形成开敞的、分散组团式的大城市发展格局。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绿道规划设计导则前言为贯彻落实《XXX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规划、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在总结国内外绿道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绿道功能与组成、绿道分级与分类、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绿道选线、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本导则由XXX组织编制。
主要起草单位为XXX、XXX、XXX、XXX、XXX。
本导则由XXX城市建设司和城乡规划司负责管理,XXX 负责技术解释。
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术语第三章绿道功能与组成第四章绿道分级与分类第五章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第六章绿道选线第七章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本导则旨在指导各地进行科学规划和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
同时,本导则总结了国内外绿道建设实践经验,为绿道规划设计提供指导。
第二章术语本章对绿道规划设计中常用的术语进行了解释和说明,以便各地在规划和设计绿道时使用统一的术语。
第三章绿道功能与组成本章介绍了绿道的功能和组成,包括绿道的生态、文化、社交、交通等多种功能,以及绿道的主要组成部分。
第四章绿道分级与分类本章对绿道进行了分级和分类,以便各地在规划和设计绿道时根据不同的用途和功能进行分类和分级。
第五章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本章对绿道规划设计的总体要求进行了说明,包括绿道规划设计的目标、原则、内容、程序等方面。
第六章绿道选线本章对绿道选线进行了说明,包括选线原则、选线方法、选线评价等方面。
第七章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本章对绿道要素进行了规划设计要求的说明,包括绿道路线、景观、设施、管理等方面。
同时,本章还对绿道规划设计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说明。
1.总则绿道是指一种以绿化景观为主要特色,沿城市主要交通道路、城市景观带、河道、湖泊、海岸线等城市公共空间和自然景观廊道为基础,构建城市和自然景观空间的线性公共空间系统。
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0-2020年)
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发布时间:2006-12-11 来源:舟山市政府门户网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舟山城市的合理建设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特制定《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舟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定海区、普陀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的舟山本岛及其周围主要岛屿,包括金塘、册子、盘峙、大小五奎山、长峙、岙山、马峙、小干、鲁家峙、朱家尖、普陀山、洛迦山等为本规划的城市规划区,总面积721.44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664.52平方公里。
第三条舟山市域的城镇体系发展和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四条本规划期限:近期2000~2005年中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2020年以后第五条本规划自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由舟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第六条近中期实现更加宽裕的小康水平,为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基础;远期争取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
第七条舟山市市域总人口规划近期(2005年)104万人,中期(2010年)106万人,2020年110万人。
第八条舟山市主要经济发展目标:近期(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200亿元左右(以2000年价格计算,下同),人均20000元左右;中期(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270亿元左右,人均26000元左右;远期(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500亿元左右,人均45000元左右。
预测2005年一、二、三产业的结构比重为22.5∶39.5∶38.0。
第九条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推进对策:加快舟山的区位优势和“渔、港、景”资源优势向现实经济优势转化,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统缆全局,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抓住机遇,进中求快,强化基础,勇于创新,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争创机制市场化、区域城市化、陆岛一体化,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建海洋经济大市,创海洋文化名城。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24年修正)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2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3.07•【字号】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7号•【施行日期】2024.03.07•【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10月31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12月25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9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8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等二十九项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0年8月26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21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24年2月29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第六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交通规划设计和交通影响评价第三章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第四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第五章车辆管理第六章驾驶人和行人管理第七章交通事故和故障处理第八章道路交通拥堵的预防和处置第九章公众参与和公共服务第十章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保障和监督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城市规划)安福县城市总体规划安福县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规划)安福县城市总体规划安福县城市总体规划安福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规划依据、规划原则、规划期限1 第三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2第四章城镇体系规划3第五章城市发展目标及规划策略7第六章城市性质和规模7第七章城市总体布局7第八章城市建设用地规划9第九章城市综合交通规划11第十章城市绿地系统及景观规划13第十一章旧城改造规划14第十二章城市市政设施规划15第十三章城市防灾规划16第十四章城市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规划17 第十五章中心城区城郊统筹发展规划18 第十六章城市近期建设规划19第十七章城市远景发展规划25第十八章城市“五线”控制规划26 第十九章城市土地使用强度管制26 第二十章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26 第二十一章规划实施措施27第二十二章附则2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安福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划文本。
第二条安福县城市总体规划是安福县各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文件,在规划区内所进行建设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本文本与国家、江西省及吉安市的其它相关法律、规章配套实施,共同对安福县的规划和建设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四条安福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凡因城市建设需要编制的各项专业规划,均应符合本规划。
第五条本文本制定、修改的程序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县城总体规划与本条例一经批准,即行生效,修改需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六条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纸及现状基础资料汇编四部分,规划图纸与规划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章规划依据、规划原则、规划期限第七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确定与省、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周期一致。
近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2021年以后第八条规划依据1、相关法律、法规、规章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⑸《城市规划编制办法》⑹《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⑺《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⑻《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⑼《吉安市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⑽《吉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⑾《吉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⑿《安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⒀《吉安市土地利用规划》第九条规划原则1、规划从安福县在吉安市域、全省范围所处的实际地位出发,充分考虑到安福县城中心城区及城镇体系发展的可能性,合理确定城市的空间发展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