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实施细则河道工程
监理细则(河道驳坎)

杭州市石桥立交桥工程河道驳坎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批: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OO七年六月目录一、工程概述二、监理依据三、本工程河道驳坎的特点四、监理工作流程五、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六、施工过程中监理方法及措施一、工程概述:(一)工程概况杭州市石桥立交工程位于石桥路和石祥路、石大线交叉口,该项目属杭州市重点建设项目之一,为大型四层全互通式立交桥工程。
本工程由二大部分组成,其一为石桥路和石祥路、石大线主线高架桥及8条互通匝道桥组成的立交主体部分,其二为石桥路、石祥路、石大线地面道路、桥梁、排水、河道部分,总投资约3.6亿元。
本工程河道工程主要对现状康家河、华中河施工范围的河道进行改造拓宽和改线,并在河道两侧或单侧新建一级驳坎,老河道宽度为10m左右,改造后河道分别命名为康家河和华中河,新建河道宽度为15M或17M,驳坎总长度为1420M。
(二)河道工程主要工程量驳岸标高2.15的驳坎 160M驳岸标高3.35的驳坎 220M驳岸标高3.50的驳坎 220M驳岸标高4.70的驳坎 80M驳岸标高5.00的驳坎 620M驳岸标高5.10的驳坎 120M驳坎共计 1420M二、监理依据:1、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
2、《杭州市石桥立交桥工程监理规划》。
3、《杭州市石桥立交桥工程河道工程施工方案》4、《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TJ3-90》、《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程》、《公路施工手册-桥梁》、《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5、杭州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相关文件。
6、本工程设计图及有关工程变更、恰商文件。
7、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文件及规定。
三、本工程河道驳坎的特点:1、本工程工程量大、土方开挖量大,工期较紧;2、基坑开挖深度3m~5m,基坑开挖难度较大,对安全控制要求高;3、驳坎高度变化大,墙身高度1.85m~4.1m;4、本工程河道属于景观河,工程外观质量要求高;四、监理工作流程:五、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一)、控制要点A、质量控制1、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河道工程施工方案,检查落实情况;2、对塘渣、块石、景观石、黄砂、水泥、松木桩等工程原材料按要求进行检查及试验;3、对进场机具设备的规格性能及完好率进行检查,看是否满足现场施工要求;4、对测量放线、轴线位置、砌块平整度、砂浆饱满度等进行控制;B、进度控制1、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进度计划,把握关键线路;2、对施工过程进行追踪,编制形象进度图;3、检查和记录实际进度完成情况,进行进度分析,及时纠偏;C、投资控制1、核查现场原材料进场情况,并进行记录;2、及时对原始数据进行复核、签认;3、对已完成工序及时进行验收,按实审批工程款。
河道疏浚监理细则

高新区2016年度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河道清淤)内容提要: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一、工程项目概况◆本项目施工日期开工时间以监理机构发布开工令日期为准。
二、监理工作目标:1、质量目标:◆工程验收一次通过率100%2、安全目标◆轻伤以上事故率为03、环境目标:◆污染物排放达标三、监理工作依据●依法成立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附件●业主提供的本工程的河道清淤土方量测绘文件●依法成立的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经监理审查、业主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监理规划●《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319—99)●《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17—90)●《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SL52-93)四、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一)监理组人员配置及职责分工:总监理工程师:周长勇(负责全面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商志清(原始计量、工程记录等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顾树堂(负责测量复核)监理员:周文元(负责旁站、协助)五、监理质量控制程序开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程序:(1)召开监理进场第一次工地会议,对监理的方法、要求作详细的阐述,重点明确本工程的质量目标、有关技术要求;采用的规范标准和记录表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有关工作与协调,交代报验制度、会议制度、月报制度。
(2)审核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方案、质保措施、进度计划、场地布置等提出意见,报请业主批准,监理从项目整体角度进行协调控制。
(3)审核承包单位提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等计划,事先提出要求并核实供应方的质保措施。
(4)帮助承包单位健全管理网络、完善质保体系,鼓励承包单位内部建立质量责任制,协助订立现场质量管理制度,现场会议制度、现场质量检查制度,质量统计制度和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5)检查现场安全围护及施工临时措施的落实。
清淤工程监理细则

HB-5.5-01-D报审表注:本记录由报审部门保存。
HB-SC-02-D上海宏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实施细则工程名称: D06、D07地块河道整治工程(中龙河)专业名称: 清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总监:年月日. 2019地址:汇滨路1599号邮编:201707电话:64573841 传真:64568594目录一、适用范围 (1)二、编制依据 (1)三、专业工程特点 (2)四、专业工程开工条件检查 (2)五、现场监理工作内容、程序和控制要点 (3)六、检查和检验项目、标准和工作要求 (8)七、资料和质量评定 (11)D06、D07地块河道整治工程(中龙河)清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D06、D07地块河道整治工程(中龙河),河道工程的清淤施工监理。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本监理实施细则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第二章编制依据第一节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节行业规范、标准《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清淤工程技术规范》(JTJ31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清淤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J324-200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20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08-90-2014第三节其他技术文件《D06、D07地块河道整治工程(中龙河)监理规划》;《D06、D07地块河道整治工程(中龙河)施工组织设计》。
第三章专业工程特点第一节工程概况D06、D07地块河道整治工程(中龙河),其建设地点位于青浦区朱家角镇内,南至黄家埭港,北至淀山湖大道,本工程对中龙河进行河道疏拓、整治,工程内容包括疏浚河道、修建护岸、人行步道和种植绿化。
河道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监理细则

河道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监理细则目录第一部分工作规程 (3)一、监理人员守则和内部管理制度 (3)二、内部工作管理规定 (5)三、进度控制监理工作规程 (9)四、质量控制监理工作规程 (12)五、投资控制监理工作规程 (18)六、工程索赔监理工作规程 (22)七、工程变更监理工作规程 (27)八、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监理工作规程 (31)九、工程施工测量监理工作规程 (35)表1 阶段性测量成果资料报送时间安排 (36)1. 断面轴线点或中心桩放样图,断面点测量方法; (37)2. 断面施测记录,计算和断面点成果表; (37)3. 各种断面图及断面编号; (37)4. 危险地带断面测量技术安全措施; (37)5. 监理人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37)第二部分监理实施细则 (39)一、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39)二、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46)三、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54)四、水源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60)五、供水管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64)六、微灌、喷灌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69) (69)七、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73)八.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82)第一部分工作规程一、监理人员守则和内部管理制度1. 总则1.1 守法。
认真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法令法规,遵守监理工作规程及各项监理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本公司的统一领导和安排,做到奉公守法、忠于职守。
1.2 公正。
严格按照合同和业主的授权实施对工程建设的监理,秉公办事,维护合同双方的正当权益。
1.3 科学。
监理工作中要坚持科学的态度、严谨的作风,认真钻研监理业务,熟悉工程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设计技术要求及质量检验标准,熟悉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工作文件,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促使业务工作能力和监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1.4 廉洁。
监理工作期间,不得在施工、物资供应、设备制造等单位兼职,不得参加承包商、设备制造和材料供应单位的各种经营性活动,不得接受上述单位提供的回扣、补贴或其它报酬,更不得徇私舞弊和承包商进行各种不正当的交往。
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监理规划范本

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细则编制:审核: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项目部2019年 5 月 25日目录一、工程概况 (3)二、编制的主要依据 (5)三、监理工作流程 (6)四、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1)五、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5)六、监理过程 (17)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9)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总治理面积约为11km²,内容包括河道整治、流域截污、面源整治、生态景观治理以及水生态修复等工程建设。
(二)、项目特点及控制难点:一、河道清淤1﹑本工程设计型式较多施工工序较为复杂;2﹑水系两岸都是原有单位或是简易居民住宅,整个标段没有任何突破口可以进行施工;3﹑淤泥堆放;4﹑沟道为常流水,河道压縮挡墙处于河道中,挡墙施工实施方案(排水﹑材料运输施工便道﹑地基承载)。
二、截污管道1﹑水系两岸障碍物较多(详见存在问题报告及障碍物调查统计表),绝大大部分难以实施施工;2﹑淤泥输送﹑堆放;3﹑沟道为常流水,河道压縮挡墙处于河道中,挡墙施工实施方案(排引水﹑材料运输施工便道﹑地基承载)三、水环境治理1、对白蜡河、龙泉河以及断头河进行全面断流,截流后的污水进入金阳污水厂处理;处理不完的混合污水通过金阳污水厂尾水隧道及蔡家关排污隧道进入市西河;2、远期结合金阳污水厂三期以及二桥污水厂三期的建设,同时对支流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处理。
四、湿地公园1、种植土壤及地下水位深度必须满足种植植物的生长要求,并达到施工规范的要求;2、建筑垃圾太多的土壤、盐碱地、重粘土、粉砂土及含有有害园林植物生长成份的土壤,必须局部或全部更换种植土;3、种植土中影响植物生长发育的石砾、瓦砾、、砖块,树根、杂草根、玻璃、塑料废弃物、泡沫等混杂物,施工企业必须清除。
(三)、主要特殊工序及关键工序:一、河道清淤1﹑本工程涉及清淤土方量较大,淤泥堆放及晾晒场地既是本工程关键点。
且要求场地较大。
防洪治理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4篇)

防洪治理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防洪治理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规范监理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涉及洪水防治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水库筑坝工程等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监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依法独立进行。
第四条安全监理工作应与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相结合,形成闭环管理。
第五条安全监理工作应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保障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安全监理工作流程第六条安全监理应按照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划分不同的工作内容和监理要求。
第七条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流程包括:初次会审、定期会审、专项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第八条初次会审是指在工程施工前,由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初次会审,确定工程建设的安全要求和监理目标。
第九条定期会审是指监理单位定期对工程施工进展情况进行会审,评估并调整监理目标,并提出相应的安全监管建议。
第十条专项验收是指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特殊安全风险进行验收,确保风险得到控制和消除。
第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是指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中未能直接观察的部分进行验收,确保隐藏的安全问题得到解决。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是指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完成后的整体安全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安全标准。
第三章监理职责和要求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监理工作。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相应的监理规程和工作程序,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对建设单位的设计文件进行复核,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关键节点进行会审。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参与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的评估,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行。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参与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部位予以记录和整改要求。
河塘清淤回填监理细则
****河塘清淤回填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工作的控制目标河塘清淤彻底,填料合格,分层回填压实合格。
三、监理控制要点与措施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1)、检查承包人准备工作施工前承包人应对整个路段的河塘沟渠进行实地调查,对所有涉及清淤的河塘、沟渠位置、河塘中水面高程等逐一详细调查后标注在平面上,并逐一编号以免遗漏或重复。
施工时严格按此编号进行河塘分辨,以免混淆。
2)、审批开工报告承包人应在施工前编写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内容包含施工组织、施工方案、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及进度计划等,并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现场监理人员应根据承包人开工报告内所采取施工方案,进行机械设备验收,检查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以及性能是否符合本工程的使用,督促承包人对淤泥的堆放位置进行全面细致的布置,并将结果报监理工程师。
同时还应审查承包人质量自检人员配备的数量与素质及为确保安全施工承包人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和应急措施。
监理工程师通过审核,确认具备开工条件,即可批准开工。
2、施工阶段监理1)、测量放样复核:抽水前要求承包人根据设计图纸采用全站仪定出过塘段路基的起讫里程和坡脚的位置,同时测量原来水面标高,并作好记录,严格执行指挥部相关规定。
应根据现场沟、塘的水深及水塘面积确认是否需要做围堰以及围堰的类型:对于小面积的水塘,不做围堰,直接抽水清淤;对于水深小于1.5m的沟、塘,直接填土做围堰;对于水深大于1.5m的沟、塘采用土袋围堰。
围堰坡脚至路基坡脚的距离在2m以上。
抽水:采用潜水泵抽水,抽出的水排至下游沟渠内。
河塘中的水抽干后、清淤前,首先要测量复核河塘平面位置,用仪器测出沟、塘的中心线,然后按每10m一个断面测出淤泥顶面原始形貌,并对形貌变化较大的地段进行适当加密。
画出正确的河塘平面与路线关系图,标出河塘顶面、淤泥顶面的长宽。
清淤后用相同方法测出沟底标高,严格执行指挥部相关规定。
2)、现场监理检查清淤(1)现场监理对清淤全过程进行旁站,检查河塘清淤是否到位,一看土质是否与周围土质一样,二看基底承载力。
水利工程监理细则大全
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
1 本细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以及SL47—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SL38—92《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工程》、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有关工程规程、规范编制。
1。
2 本细则适用于主体工程项目的土石方明挖工程,其他非主体工程项目土石方明挖工程可参照执行.1。
3 锚喷支护、混凝土工程及工程质量检验和开工签证施工监理参照相关工程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工作规程执行。
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2.1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放样21天以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设计和建立,并将下列成果资料报监理部批准。
(1)控制网布置图和测量技术设计书。
(2)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2。
2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放样前14天,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批准。
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1)开挖场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图.(2)计算放样数据.(3)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4)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和要求.(5)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制度。
(6)测量专业人员设置,设备配备及其检验和校正情况.(7)质量控制与验收措施。
2。
3 明挖工程开工前21天,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措施计划编制,并报监理部批准。
施工措施计划应包括:(1)工程概况。
(2)开挖施工布置图.(3)开挖(包括可能发生的特殊部位或特殊条件下开挖)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
(4)爆破方法及典型爆破参数。
(5)边坡和岩基保护措施。
(6)出碴弃碴措施,碴料利用计划,土石方平衡计划与碴料场堆置设计。
监理部渠道清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渠道清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吉林省吉利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中心渠道清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为有利于渠道清淤工程的工程监理、规范监理行为,依据施工承建合同、设计文件以及堤防、河道疏浚(清淤)施工规范等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制造本细则。
1.2渠道清淤施工监理的施工过程现场控制为重点。
工程质量实行的单元工程和每道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标准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二、开工条件2.1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1)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2)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
(3)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4)组织设计交底。
(5)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
(6)检查施工条件。
(7)签发开工许可证。
2.2明确监理例行程序。
下发监理作业表格;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明确监理办公室与施工单位之间函件、文件、报表等公文手续;明确工程例会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
2.3督促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工地现场实际提交护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应从施工设备、材料供应、施工方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术和进度要求。
施工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
(2)施工准备(包括材料供应、供电、供水等)。
(3)施工布置(含布置图)。
(4)设备配置与劳动组织。
(5)质量保证措施。
(6)组织管理机构。
(7)进度计划(包括工期安排、施工强度)。
2.4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检查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质量检验和测量工程师,建立满足工程质量检测的现场实验室或委托有相关资质、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立班组检查、专职质检员复查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检”制,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检查认可。
2.5组织设计交底。
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使施工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苏州市河道疏浚清淤工程施工监督管理细则(试行)
苏州市河道疏浚清淤工程施工监督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河道疏浚清淤工程施工监督管理,提升建设管理水平,确保疏浚清淤成效,根据有关建设管理规范、规章、规程等要求,结合苏州河道实际,制定本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河道疏浚清淤工程应当坚持绿色环保发展理念,遵循“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减量压缩、无害化处理”原则,强化施工全过程监督管理,实现施工管理标准化、程序化、定量化、信息化。
第三条《细则》适用于苏州市辖区范围内的河道疏浚清淤工程,各县级市参照河道疏浚清淤工程执行。
第二章招标管理第四条河道疏浚清淤应优先采用干河方式,却因周围临河建筑物安全风险大的河段可采用带水(水下)疏浚、挖泥等其它方式施工。
工程招投标应当严格实行综合单价、工程清单计价承包方式。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前,应当完成弃土区(含淤泥干化处理点)调查,明确弃土区解决方案,确定弃土地点和规模。
如需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的,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由施工单位选择弃土地点和规模,并需附相应的弃土区使用意向协议和承诺书,必须经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同意。
一经中标即与土地权属人签订用地协议,支付相关费用。
第六条监理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监理单位需根据工程规模确定相应的水深测量仪、车、船等设备要求,以及施工区、弃土区现场旁监人员配备要求,以满足对施工全程监管需要。
第七条施工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施工单位需根据工程规模确定相应的水深测量仪、车、船等设备要求,以及施工区、弃土场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以满足对施工全过程管理需要。
第八条建设单位可采用直接采购或租用的方式负责施工作业区和弃土区视频监控安装和运行,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施工运输工具(船舶、装载车)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每条运泥船舶(或装载车)都必须安装监控和GPS定位设备,费用列入投标综合报价,单独计列。
第三章开工准备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做好对河道断面进行复测校核(每10米一个断面),计算疏浚清淤土方量,进一步编制完善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请建设单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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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农委2013年陶厂镇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田基础设施项目
监理实施细则
南京苏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含山片区监理部 二0一三年十二月 1
含山县农委2013年陶厂镇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田基础设施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南京苏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含山县农委2013年陶厂镇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田基础设施项目的监理工作,并成立了南京苏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含山片区监理部,为做好监理工作,特制定监理工作细则如下: 一、工程概况
废黄河程头橡胶坝~马集桥段位于徐州市铜山县境内,长13.8km,汇水面积201.5km2,主要担负徐州市区以下废黄河行洪、滩地排水、饮水灌溉等任务。现状泓道断面狭窄、河道弯曲,河坡弯曲,河坡冲刷淤积严重,防洪标准不足十年一遇、排涝标准不足五年一遇。 本期工程招标共2个标段。 A标段:铜山铜山县土方机械化施工管理处 具体内容为:程头坝~下洪桥段废黄河河道开挖及拆除重建6座穿堤涵洞,分别为城头涵洞、店西涵洞、店东涵洞、吕梁1#涵洞、吕梁2#涵洞、下洪涵洞。 B标段:铜山县水利工程处 具体内容为:下洪桥~马集桥段废黄河河道开挖及拆除重建涵洞共7座,分别为杨场涵洞、红旗涵洞、新庄涵洞、新庄截渗沟涵洞(2座)、大牛涵洞、李庄涵洞。 二、参建单位
含山县农委2013年陶厂镇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田基础设施项目分别为: 发包人:含山县农业委员会 设计单位:徐州市水利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理机构:南京苏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承包人:Ⅰ标:宣城市建设总公司 Ⅱ标:安徽皖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三、监理依据 2
1、《含山县农委2013年陶厂镇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田基础设施项目监理招标文件》; 2、《监理合同书》、施工合同文件; 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4、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 5、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6、工程设计文件; 7、施工招标文件、施工承包人的投标文件。 四、监理组织机构、职能和人员职责
1、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形式:
南京苏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蒋晓林 专家顾问
A标段监理小组 B标段监理小组 3
2、各部门职能 2.1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南京苏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全面负责本工程的监理工作,行使和承担监理合同赋予监理机构的权限和义务。其主要职责包括: 2.1.1主持制定监理规划,并全面组织实施;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督导,并根据工程实施的变化进行人员的调配。 2.1.2负责与发包人、承包人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协调沟通工作。 2.1.3审查承包人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及季、月进度计划。 2.1.4督促、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审查工程开工报告,签发开工令。 2.1.5参加与所监项目有关的生产、技术、安全、质量、进度等会议或检查。 2.1.6签审往来公文函件及报送的各类综合报表。 2.1.7审核签署月进度付款凭证。 2.1.8对工程变更、事故处理、合同争议、工程索赔等工作做出决策,签署意见,报发包人审批。 2.1.9经常性地巡视施工现场,检查监理人员对重要工序或施工环节、隐蔽工程的旁站及检查签证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 2.1.10分阶段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工作总结,督促整理各种技术档案资料。 2.2投资控制人员 投资控制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其主要职责为: 2.2.1针对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工程投资监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2.2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度情况和工、料、机实际使用情况,并进行准确计量。 2.2.3受理承包人工程款中期支付申请,以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验收单为依据,按合同单价计算应付款,填写支付证书,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2.2.4核算和审定承包人提交的最终支付申请,参与竣工结算谈判,编列详细计算清单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最终支付凭证。 2.2.5参与工程变更、工程延期的审查,并会同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 4
延期所发生的费用进行评估。 2.2.6初步审核及评估承包人的索赔申请,提出监理审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进行协商,并具体处理索赔事宜。 2.2.7参与争端的谈判和违约事件的处理以及价格调整、变更等事宜。 2.2.8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投资状况报告。 2.3进度控制人员 进度控制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其主要职责为: 2.3.1针对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工程进度监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3.2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和月度进度计划,并经与承包人协商调整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并签发。 2.3.3跟踪检查承包人的进度计划执行情况,核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报告。 2.3.4一旦发生进度延误,应及时协同承包人进行准确的分析,找出主、客观因素,并采取相应措施,调整进度计划,力保延误的工期抢回。 2.3.5建立监理进度日志,收集整理工程进度监理资料。 2.3.6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进度状况报告。 2.4质量控制人员 质量控制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其主要职责为: 2.4.1对工程具体情况,制订质量监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4.2检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质量文件。 2.4.3审核到工设备、进场材料的质保文件,监督承包人对材料、结构进行测试。 2.4.4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 2.4.5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质量检查签证,签署工程支付质检意见。 2.4.6参与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工作。 2.4.7建立监理质量日志,收集整理工程质量监理资料。 2.4.8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质量状况报告。 5
2.5合同管理人员 2.5.1根据《合同法》、建设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制定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执行。 2.5.2负责合同情况的分析和跟踪管理。 2.5.3协助总监进行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并编写协调工作会议纪要。 2.5.4协助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处理工程索赔事宜及合同纠纷事宜,并为此提供相关资料和合同依据。 2.6信息管理人员 2.6.1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 2.6.2负责本工程的文书档案、施工图纸、技术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工作。 2.6.3负责本工程各种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收发和传递工作。 2.6.4收集和整理经有关责任人签认的各种统计资料、报表,并汇总归档。 2.6.5负责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 2.6.6承担监理部内部的后勤工作。 3、工作信息流程 各专业监理组将信息传递到合同信息组,合同信息组将信息处理后送达有关部门及总监。各职能部门接受总监的指令,对有关信息进行处理,将处理结果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副总监提出建议和意见,总监作出决策;合同信息组将总指令传递到各职能部门和各专业监理组。 4、监理机构人员组成 总监:蒋晓林 技术顾问:杜国辉 监理工程师:汪玉路、杜浩宇、王超 五、监理目标、范围和内容 1、监理目标 本工程计划于2014年4月底前完工。 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6
投资控制目标:依据合同以施工承包合同价为控制目标。 廉政目标:按廉政合同。 2、监理范围 监理服务范围:含山县农委2013年陶厂镇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田基础设施项目监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3、监理内容 主要是“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安全控制。即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协调工作、安全控制工作。 7
第一章 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目的 为规范含山县农委2013年陶厂镇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田基础设施项目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监理活动,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及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编制本细则。 二、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含山县农委2013年陶厂镇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田基础设施项目的全部工程建筑材料质量检验监理。 三、监理职责 3.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监理活动。 3.2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理检验与签证。 3.3监理员协助实施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监理工作,并进行预检和预签证。 3.4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对建筑材料的平行检测的监理抽检工作。 四、承包人的责任 4.1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建筑材料的采购合同、出厂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书、材料样品和出厂试验报告等。 4.2承包人必须按施工承建合同及招标文件和行业有关规定建立工地实验室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水泥、土工合成材料、止水材料、钢筋、砂石骨料、石料、土料等建筑材料和用于工程施工的水泥砂浆、混凝土、混凝土预制件等半成品或成品材料(统称建筑材料)进行自检取样试验,并按工程施工承建合同的有关规定和监理文件的有关要求将试验成果的原始报告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查和核备。 4.3监理工程师可根据监理合同规定或项目法人要求对工程各项材料进行抽检试验。承包人应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提供监理抽检试验用的各种材料和试件,必要时将现场试验室提供给监理工程师使用和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各项原材料取样和试验工作,并为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取样和试验过程提供方便。 4.4承包人计划使用材料时,应提前14d提出申请报告,报送项目监理部批准。报告须附有待用材料的供货情况说明、出厂合格证、出厂和自检试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