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白蚁防治技术导则(2019)

浙江省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白蚁防治技术导则(2019)
浙江省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白蚁防治技术导则(2019)

浙江省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白蚁防治技术导则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12

根据《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8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白蚁危害调查和防治工作的通知》(浙建村发〔2019〕128号)的要求,为规范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白蚁防治工作,由浙江省白蚁防治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组成编制组,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省白蚁防治经验,参考有关技术标准,在反复讨论、修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蚁情初查;

5. 房屋建筑白蚁防治;

6. 园林植被白蚁治理;

7. 白蚁综合治理工程验收。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白蚁防治中心负责具体技术解释工作。

本导则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联系具体工作实践,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浙江省白蚁防治中心(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695号,邮政编码:310011)。

本导则主编单位:浙江省白蚁防治中心

本导则参编单位:金华市白蚁防治站

金华市恒安害虫消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衢州市房地产管理处

衢州市浙西信安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宋晓钢包立奎胡寅钱明辉周寅强任庆伟

阮冠华赵京阳戴青峰龚进先、余松才张晓杰

方强

本导则主要审查人:张奕谢永明江胜利沙洋王淑敏

张大羽赵华勤江映袁晓栋郭建强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4)

3.1 一般规定 (4)

3.2 标本采集 (5)

3.3 白蚁防治药械 (5)

3.4 质量控制 (8)

3.5 安全管理 (8)

4 蚁情初查 (10)

4.1 一般规定 (10)

4.2 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白蚁危害程度评价标准 (10)

4.3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白蚁危害程度评价标准 (11)

4.4 结果统计 (12)

5 房屋建筑白蚁防治 (13)

5.1 一般规定 (13)

5.2 原有房屋建筑白蚁治理 (14)

5.3 修缮工程白蚁预防 (19)

6 园林植被白蚁治理 (22)

7 白蚁综合治理工程验收 (24)

7.1 验收标准 (24)

7.2 验收方法 (25)

附录A 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白蚁防治表式 (26)

本导则用词说明 (33)

引用标准目录 (34)

1 总则

1.0.1为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白蚁防治工作,规范技术管理,控制白蚁危害,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省级及以上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

名村蚁情蚁害的检查、白蚁防治施工、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等。

1.0.3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白蚁防治应遵循“公益导向、生态防治、技术先进”的原则和“区域控制、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策略。

1.0.4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白蚁防治,除应执行本导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传统村落

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应予以保护并经有关政府部门认定公布的村落。

2.0.2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并经有关政府部门认定公布的城市、镇、村庄。

3.0.3历史文化街区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

2.0.4村落建成区

村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建设、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

2.0.5传统建筑

使用传统材料、具有传统形制、运用传统工艺建造,建成年代较远,具有一定保护价值,反映当地城乡发展和地方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包含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

2.0.6 文物建筑

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2.0.7历史建筑

经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2.0.8蚁情初查

以实地检查、访谈、资料查阅等方式,初步掌握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白蚁危害情况,评价白蚁危害程度。

2.0.9蚁情调查

在蚁情初查的基础上,对白蚁危害严重的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以现场调查的方式进行蚁情蚁害普遍调查,全面掌握白蚁危害情况,评定重点保护的房屋建筑和古树名木的白蚁危害等级。

2.0.10白蚁综合治理

根据白蚁的生物生态学特性,充分发挥自然因素的控制作用,因地制宜地协调应用多种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化学药物的使用,有效控制区域白蚁危害。

2.0.11危害点白蚁灭治

仅对发现的少量白蚁危害点进行针对性的灭治处理以消除白蚁隐患。

2.0.12修缮工程

为保护和利用传统建筑,传统建筑本体所必需的结构加固处理与维修,包括结合结构加固而进行的局部复原工程。

2.0.13粉剂药杀法

将白蚁灭治粉剂采用直接喷施的方式,让部分白蚁沾染上药粉,通过白蚁交哺行为等习性传递,达到杀灭或控制白蚁巢群目的的白蚁防治方法。

2.0.14液剂药杀法

将白蚁灭治液剂采用喷洒、灌注等方法直接触杀白蚁或毒化白蚁生存环境的白蚁防治方法。

2.0.15饵剂药杀法

直接将白蚁防治饵剂投放到白蚁活动处,引诱白蚁取食,通过白蚁交哺行为等习性传递,达到杀灭或控制白蚁巢群目的的白蚁防治方法。

2.0.16诱杀法

以白蚁喜食、不含白蚁防治药剂的材料作为饵料,先将白蚁诱集后,再采用药剂处理,达到杀灭或控制白蚁巢群目的的白蚁防治方法。

2.0.17地上型饵剂系统

地上型监测装置内直接内置白蚁防治饵剂,达到“监测——控制”一体效果的一整套白蚁灭治专用装置的总称,由监测装置、饵剂及辅助工具等组成。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三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第四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 第五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 第六章成果要求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适用本要求。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范围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范围一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的范围一致。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同时编制。 凡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考虑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同时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第五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 第六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七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

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 第八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应遵守本要求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九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十条保护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提出保护目标,明确保护内容,确定保护重点,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制定保护与利用的规划措施。 第十一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内容,一般包括:(一)保护和延续古城、镇、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二)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有传统风貌的历史街巷; (三)文物保护单位、已登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四)历史建筑,包括优秀近现代建筑; (五)传统风貌建筑; (六)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反映历史风貌的古井、围墙、石阶、铺地、驳岸、古树名木等; (七)保护特色鲜明与空间相互依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十二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对自然与人文资源的价值、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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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有哪些市浙江省城市排名 我国国家一级行政区共34个:23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中国城市按省级行政区域、地级行政区域和县级行政区域 来分可分为直辖市、地级市和县级市,那幺浙江省有哪些市呢?下面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浙江省各级城市简介和主要城市简介。 1浙江省有哪些市浙江省(11个地级市、22个县级市):11个地级市: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舟 山市、台州市、丽水市。22个县级市:建德市、富阳市、临安市、余姚市、慈溪市、奉化市、瑞安市、乐清市、海宁市、平湖市、桐乡市、诸暨市、上 虞市、嵊州市、兰溪市、义乌市、东阳市、永康市、江山市、临海市、温岭市、龙泉市。浙江省省会杭州市总面积16596平方千米,其中市辖区4876平方千米,辖9个市辖区、2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共84个街道、86个镇、23个乡;946个社区、2069个行政村;其中市辖区共有73个街道、42个镇,882个社区、942个行政村。浙江省省会杭州地处长江三角洲南沿和钱塘江流域,地形复杂多样。杭州市西部属浙西丘陵区,主干山脉有天目山等。东部 属浙北平原,地势低平,河网密布,湖泊密布,物产丰富,具有典型的“江南水乡”特征。浙江省地处中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东临东海,南接福建,西与安徽、江西相连,北与上海、江苏接壤。浙江省东西和南北的直线距离 均为450公里左右。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浙江土地面积10.18万平 方公里,为全国的1.10%,是中国面积最小的省份之一。下辖11市,其中杭州、宁波(计划单列市)为副省级城市。浙江东西和南北的直线距离均为450 公里左右,陆域面积10.18万平方公里,为中国的1.06%,是中国面积最小的

第二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名单

第二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名单 (共111个) 一、北京 1、房山区十渡镇 2、怀柔区渤海镇 3、海淀区苏家坨镇 4、平谷区金海湖镇 二、河北 1、邢台县浆水镇前南峪村 2、迁安市大五里乡山叶口村 3、蔚县暖泉镇 4、邯郸市峰峰矿区和村镇 5、抚宁县石门寨镇蟠桃峪村 三、山西 1、汾阳市杏花村镇 2、天镇县新平堡镇 3、运城市盐湖区解州镇 4、万荣县荣河镇 5、阳城县北留镇 6、平顺县东寺头乡神龙湾村 7、平定县娘子关镇

8、沁水县土沃乡西文兴村 四、内蒙古 1、赤峰市巴林右旗索博日嘎镇 五、吉林 1、通榆县向海乡 2、桦甸市夹皮沟镇 3、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四家乡 4、辉县金川镇 六、黑龙江 1、亚布力国家森林公园滑雪旅游名镇 2、五大连池市五大连池镇 3、海林市横道河镇 4、嘉荫县朝阳镇 5、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民族乡 6、抚远县乌苏镇 7、黑河市瑷珲区瑷珲镇 8、虎林市虎头镇 9、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乡 七、江苏 1、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三山村 2、溧阳市天目湖镇 3、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4、昆山市锦西镇 5、昆山市千灯镇 6、泰兴市黄桥镇 7、东海县温泉镇 8、新沂市窑湾镇 9、宜兴市西渚镇 10、海门市常乐镇 11、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村 八、安徽 1、宣城市宣城区水东镇 九、福建 1、华安县仙都镇 2、长泰县马洋溪生态旅游区山重村 3、上杭县古田镇 4、连城县宣和乡培田村 5、漳平市赤水镇香寮村 十、江西 1、吉安市青原区文陂乡渼陂村 2、九江市庐山区海会镇 十一、山东 1、临朐县冶源镇 2、滕州市柴胡店镇

3、安丘市石埠子镇 4、泗水县泗水镇 5、文登市界石镇 6、莒县浮来山镇 7、沂南县铜井镇 8、荣成市西霞口村 9、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 10、昌乐县鄌郚镇 十二、河南 1、栾川县三川镇 2、遂平县嵖岈山镇 3、济源市坡头镇 4、西峡县双龙镇 5、栾川县栾川乡 6、社旗县赊店镇 十三、湖北 1、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刘家桥村 2、武汉市黄陂区木兰镇双泉村 3、应城市汤池镇 4、洪湖市瞿家湾镇 十四、湖南 1、平江县加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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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修正) 【法规类别】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2017.10.07 【实施日期】2017.10.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2008年4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4号发布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四条国家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申报与批准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第八条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提交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下列材料: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目录(2013)

一、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县区) 我国已有122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完整名单):国务院曾于1982年、1986年、1994年先后批准了三批共99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从2001年起开始单独批复增补,至2013年7月烟台列入为止, 先后增补了24个,总数达到123个。其中2007年增补的海口市与第三批中的海口市琼山区有时合并算为一个,所以也可以说总计122个。122个文化名城按省域分布,最多的是江苏,有11个;其次是山东9个;河南和四川则分别有8个;广东有7个。

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由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从2003年起共同组织评选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镇和村。 这些村镇分布在全国二十五个省份,包括太湖流域的水乡古镇群、皖南古村落群、川黔渝交界古村镇群、晋中南古村镇群、粤中古村镇群,既有乡土民俗型、传统文化型、革命历史型,又有民族特色型、商贸交通型,基本反映了中国不同地域历史文化村镇的传统风貌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一批)名单 1、山西省灵石县静升镇 2、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 3、江苏省吴江市同里镇 4、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5、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 6、浙江省桐乡市乌镇 7、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 8、重庆市合川县涞滩镇 9、重庆市石柱县西沱镇 10、重庆市潼南县双江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二批)名单 1、河北省蔚县暖泉镇 2、山西省临县碛口镇 3、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 4、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 5、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 6、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 7、江苏省姜堰市溱潼镇 8、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 9、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 10、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 11、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 12、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 13、福建省邵武市和平镇 14、江西省浮梁县瑶里镇 15、河南省禹州市神垕镇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申请标准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标准 第二章申报与批准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第八条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提交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下列材料: (一)历史沿革、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的说明; (二)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现状; (三)保护范围; (四)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清单; (五)保护工作情况、保护目标和保护要求。 第九条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第十条对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而没有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可以向该城市所在地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申报建议;仍不申报的,可以直接向国务院提出确定该城市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议。 对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而没有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镇、村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可以向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名单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名单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一批)名单 1、山西省灵石县静升镇 2、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 3、江苏省吴江市同里镇 4、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5、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 6、浙江省桐乡市乌镇 7、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 8、重庆市合川县涞滩镇 9、重庆市石柱县西沱镇 10、重庆市潼南县双江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第一批)名单 1、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爨底下村 2、山西省临县碛口镇西湾村 3、浙江省武义县俞源乡俞源村 4、浙江省武义县武阳镇郭洞村 5、安徽省黟县西递镇西递村 6、安徽省黟县宏村镇宏村 7、江西省乐安县牛田镇流坑村 8、福建省南靖县书洋镇田螺坑村 9、湖南省岳阳县张谷英镇张谷英村 10、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旗头村 11、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鹏城村 12、陕西省韩城市西庄镇党家村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二批)名单 1、河北省蔚县暖泉镇 2、山西省临县碛口镇 3、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

4、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 5、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 6、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 7、江苏省姜堰市溱潼镇 8、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 9、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 10、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 11、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 12、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 13、福建省邵武市和平镇 14、江西省浮梁县瑶里镇 15、河南省禹州市神垕镇 16、河南省淅川县荆紫关镇 17、湖北省监利县周老嘴镇 18、湖北省红安县七里坪镇 19、湖南省龙山县里耶镇 20、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 21、广东省吴川市吴阳镇 22、广西灵川县大圩镇 23、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 24、重庆市江津市中山镇 25、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26、四川省邛崃市平乐镇 27、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 28、四川省阆中市老观镇 29、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 30、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 31、贵州省习水县土城镇 32、云南省禄丰县黑井镇 33、甘肃省宕昌县哈达铺镇

全国历史文化名城金华市

金华市 古子城历史文化街区八咏老街夜景图片来源:住建部 一、城市概况 金华市地处浙江省中部,“南扼括苍,西控赣湘,北唇严杭,东屏杭绍。”为浙江之心,两浙要冲,兵家必争之地。古属越国地,秦入会稽郡。历名东阳、婺州,或设郡、州、路、府,或设道、区、专区和地区。金华市现辖金东、婺城2区,兰溪、东阳、义乌、永康4市和武义、浦江、磐安3县。 2007年3月18日,国务院批准列金华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古子城历史文化街区保宁门广场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古子城历史文化街区全景图片来源:住建部 二、历史沿革 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年),分吴越地置会稽郡领县二十四,而乌伤隶焉(乌伤因颜孝子而名)。西汉兴封刘濞王吴地,(乌伤县)在封內。濞诛,(乌伤县)仍隶会稽郡。新莽时,改乌伤曰乌孝。东汉初平三年(192年),分乌伤县西南置长山县(以县东北长山为名)。设西部都尉治所。三国吴宝鼎元年(266年),始分会稽郡西部置东阳郡而长山为附郭之县。南朝陈天嘉三年(562年)为金华郡(郡以山名),郡治长山。隋开皇九年(589年),废东阳郡,又分吴州置婺州。唐天宝元年(742年)复曰东阳郡,领金华、义乌、兰溪、武成六县。乾元元年(758年),复改东阳郡为婺州。五代、吴越后晋天福四年(939年),升婺州为武胜军。北宋淳化元年(990年)改武胜军为保宁军。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为婺州路。至正十八年(1358年),朱元璋攻取婺州路,改宁越府,设江南行中书省分省与此。至正二十二年又改宁越为金华府领县七。明成化七年(1471年),又割县西南界白沙乡五都之地属于汤溪,金华府

辖金华、兰溪、东阳、义乌、永康、武义、浦江、汤溪八县,故有“八婺”之称。清沿明制。1912年废府。1914年置金华道,辖区扩及原衢州、严州府。1927年废道,各县仍直属于省。 1949年5月7日,金华解放,设立浙江省第八行政区。10月,改名金华专区。1955年3月,衢州专区撤销并入。1968年4月,改为金华地区。1985年5月,撤销金华地区,原金华、衢州两县级市分别升为地级市,实行市管县体制,并于金华城区设立婺城区,郊区设立金华县。原金华地区的龙游、开化、常山、江山县划归衢州市管辖。2000年12月31日,撤销金华县,设立金华市金东区。 历史建筑-老火车站图片来源:住建部 三、历史文化价值 金华历史文化名城的价值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成都

成都 一、历史沿革 成都为1982年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国家级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拥有4500年城市文明史,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据史书记载,公元前四世纪,古蜀国王开明九世于“广都樊乡”(今双流境)“徙治成都”,构筑城池,是中国2300多年城址未变、城名未改、延续至今最古老的城市之一。作为中华文明的重要起源地和中国西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发展历程、文化兴衰、历史文化遗产都具有相当的独特性。 成都作为一座历史文化名城,拥有古蜀文化、水利文化、丝路文化、三国文化等传统文化基因,4500年的文明史,2300多年的建城史,为成都留下了丰富的文化积淀与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包括青城山、青羊宫、宝墩、三星堆、金沙遗址、武侯祠、杜甫草堂、大熊猫基地等众多的历史文化遗产资源。 二、地域特色 成都的城市布局注重与自然环境充分结合,形成了川西平原上“青山绿水抱林盘,大城小镇嵌田园”的整体特征。成都古城城市空间格局的传承性极强,至今仍保持着大城、皇城、少城的格局,府、南河环抱古城,形成“三城相重、两江环抱”的特征,并保留了的独特的道路网络。 三、历史文化资源 成都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2个,分别为成都市和都江堰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3个,分别为新都区、崇州市、邛崃市;中国历史文化

名镇6个,分别为安仁镇、新场镇、平乐镇、洛带镇、五凤镇和黄龙溪镇;省市级历史文化名镇18个,省市级历史文化名村8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9处,省市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56处;世界遗产2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2项,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02项;历史文化街区12片;古树名木8459余株。 1、历史城区 历史城区传统格局保护较好,目前仍呈现出“两江抱城,三城相重”的古城格局,街巷北偏东30度的走向得到良好保护与传承。着力保护历史城区传统格局。保护规划强化并划定自唐代传承至今的历史城区范围界限,延续历史城区街巷肌理与空间格局,重点保护“城水关系”,修缮城墙遗址等。 2、历史文化街区 成都市共规划历史文化街区18条。按照《成都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要求,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应当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街巷肌理、空间尺度、历史风貌,保护与之相联系的建(构)筑物等物质形态和环境要素,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文物保护单位 目前,成都市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603处,大致分为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几大类,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50处。自1961年以来,成都市先后有7批38处文物保护单位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单位数量逐年增加,文化遗产得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24号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已经2008年4月2日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四条国家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申报与批准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第七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拟公布为第七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一、拟公布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单 1、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荫城镇 2、山西省阳城县横河镇 3、山西省泽州县高都镇 4、山西省寿阳县宗艾镇 5、山西省曲沃县曲村镇 6、山西省翼城县西闫镇 7、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镇 8、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博克图镇 9、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 10、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 11、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 12、江苏省高邮市界首镇 13、江苏省高邮市临泽镇 14、浙江省慈溪市观海卫镇(鸣鹤) 15、浙江省平阳县顺溪镇 16、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 17、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 18、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 19、浙江省临海市桃渚镇

20、浙江省龙泉县住龙镇 21、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 22、安徽省东至县东流镇 23、安徽省青阳县陵阳镇 24、福建省永安市贡川镇 25、福建省晋江市安海镇 26、福建省永春县岵山镇 27、福建省南靖县梅林镇 28、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 29、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 30、江西省修水县山口镇 31、江西省贵溪市塘湾镇 32、江西省樟树市临江镇 33、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 34、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 35、湖北省当阳市淯溪镇 36、湖南省浏阳市文家市镇 37、湖南省临湘市聂市镇 38、湖南省东安县芦洪市镇 39、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福利镇 40、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那良镇 41、重庆市万州区罗田镇

42、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 43、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 44、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 45、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龚滩镇 46、四川省崇州市元通镇 47、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三多寨镇 48、四川省三台县郪江镇 49、四川省洪雅县柳江镇 50、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 51、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上里镇 52、四川省通江县毛浴镇 53、云南省通海县河西镇 54、云南省凤庆县鲁史镇 55、云南省姚安县光禄镇 56、云南省文山市平坝镇 57、西藏自治区定结县陈塘镇 58、西藏自治区贡嘎县杰德秀镇 59、西藏自治区札达县托林镇 60、甘肃省永登县红城镇

浙江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

浙江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 前言 为了推动我省的城市设计编制和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提升我省的城市设计编制和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特色的形成和环境品质的提升, 2OI2年5月省建设厅组织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浙江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研究制定工作。编制组深入研究国内外关于城市设计的理论和方法,借鉴国内其它省、市的城市设计编制导则,对国内已建成的城市设计案例效果进行考察和分析,并结合我省城市设计编制和管理的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最终成果。 《浙江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分五个部分: 1) 总则; 2) 总体城市设计; 3) 详细城市设计; 4) 实施性城市设计; 5) 城市设计的组织管理。在"总则"中,明确了目的、适用对象与内容、解释单位以及城市设计的目的、基本原则和层次划分等。根据"总体城市设计, "详细城市设计"、"实施性城市设计"这三个层次城市设计的各自特点,从主要任务、资料收集重点、主要内容、成果内容和要求四个方面分别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具体要求。在"城市设计的组织管理" 中,对城市设计的组织编制、实施管理等提出了相应要求和建议。 1 总则 1.1 关于本导则 1.1.1 为了提高城市规划编制质量,规范城市设计编制的技术要求和组织、管理、实施,特制定本导则。 1.1.2 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内各市?¢ 县 (市) 和建制镇单独编制的城市设计。 1.1.3 在各层次的法定规划编制过程中,应运用城市设计方法,对城市特色和空间环境景观做出统一规划,其内容却要求参照本导则的相关规定。

1.1.4 本导则所规定的城市设计内容和深度为基本要求,在城市设计编制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补充和深化。 1.1.5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1.1.6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l.2 关于城市设计 1.2.1 城市设计的编制目的: 城市设计以城市空间景观为重点研究对象,以塑造特色城市形象和提高城市环境品质为主要目的,并作为编制相关法定规划的前期研究成果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审批的参考依据。 1.2.2 城市设计的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满足人的使用功能和审美要求,营造人性化的城市空间环境。 2 、保护自然,传承文脉。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创造体现自然山水格局,延续历史文脉,独具一格的城市风貌。 3、体现时代特色。体现先进的城市发展理念,设计低碳生态具有时代特色的城市空间环境。 4、注重可实施性。加强城市功能、业态、交通、基础设施等的经济和技术合理性的研究,以保证实施的可行性。 l.2.3 根据现行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和城市设计的目的、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将城市设计分为三个层次: 总体城市设计、详细城市设计和实施性城市设计。 1、总体城市设计。针对城市整体或城市分区,研究城市总体空间格局和景观风貌特征,定位城市形象,构筑空间景观系统框架,对空间景观要素系统提出总体要求。 2、详细城市设计: 针对城市重点地区,研究规划范围内的空间景观结构和景观风貌特征,对空间景观要素进行详细设计。 3、实施性城市设计: 针对己经确定用地性质、近期拟实施建设的城市重要区块或建设项目,充分考虑实施建设需要,对空间景观要素进行深化设计。 2 总体城市设计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回顾和展望

特集 SPECIAL COLLECTION 历史城镇保护与发展?理论与研究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回顾和展望 赵勇1 唐渭荣2 龙丽民3 王兆芳3 作者单位:1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北京,100835) 2 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石家庄,050021) 3 河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石家庄,050024)收稿日期:2012-05-03 摘要/回顾1982年以来30年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发展历程,初步分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兴起、历史文化街区深入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全面保护3个阶段,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评选评价、保护体系、保护规划等方面探讨了一些概念和方法问题,并对我国今后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提出了工作和研究建议。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保护体系 保护规划ABSTRACT/ The domestic 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and cultural city, town and village has got fruitful achievements under the concern of the government and society since 1982. Bu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aspects of improving conservation system, ascertaining resources, launching salvage conservation, reinforcing management, multidisciplinary participation and reasonable utilization etc. In addition, this paper proposes suggestions about the conservation and relevant research. KEY WORDS/ historic and cultural city,town and village, conservation system, conservation planning 从1982年我国公布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至今已有30年的时间。2003年建设部(2008年更名为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陆续公布了5批350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已经成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受到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但纵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发展,目前仍然存在不少实践问题和认识误区,一些保护概念和保护方法还需要梳理和辨析。1 保护工作回顾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研究和实践的30年,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1.1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兴起 1982~1994年左右。1982年是重要的一年,国家颁布第一部《文物保护法》,正式建立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公布了第一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第二批6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在文革以后迎来崭新的开始。之后,国务院先后于1986、1994年公布了第二、三批历史文化名城;1988年又公布了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9年颁布《城市规划法》,强调城市规划应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随着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城镇建设改造大规模展开,一批学者针对当时保护与发展出现的矛盾问题,分别就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规划结构与旧城更新、传统特点和风貌保护、特色要素和保护范围、保护概念和保护对策[1-4]等问题展开探讨,奠定了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研究基础。1.2 历史文化街区深入保护 1995~2002年左右。随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发展,越来越认识到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层次。1996年在黄山召开的历史街区保护研讨会和1997年建设部转发的《黄山市屯溪老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历史文化街区的重要地位和保护原则方法;1997年国家又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专项保护基金,对16个历史文化街区进行资助。2002年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正式建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制度,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江苏、浙江、广州、昆明等地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法规也相继出台。同时,历史文化名城数量增至101座,平遥、丽江两座历史文化名城于1997年、皖南古村落(宏村、西递)于2000年先后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1996~2001年,国务院公布第四、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增至1276处。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工作在地方政府率先展开,周庄、同里、乌镇等一批古镇被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这一时期,不少学者开展了对历史文化街区概念方法、保护规划、建筑保护更新以及历史文化名城类型特点和保护实践[5-8]的研究,有关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的研究则集中在聚落景观、价值特色以及保护规划[9-11]等方面。

国家最新批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单

国家最新批准历史文化名城名单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许多历史文化名城是我国古代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或者是近代革命运动和发生重大历史事件的重要城市。在这些历史文化名城的地面和地下,保存了大量历史文物与革命文物,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光荣的革命传统与光辉灿烂的文化。做好这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对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发展我国的旅游事业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由国务院审批。1982年国务院公布了24座城市为我国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1986年和1994年又相继公布了第二批38座城市、第三批37座城市及10座增补城市为历史文化名城。因此,截至目前,国务院已将109座城市列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并对它们进行了重点保护。这些城市,有的曾被各朝帝王选作都城,有的曾是当时的政治、经济重镇,有的曾是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地,有的因拥有珍贵的文物遗迹而享有盛名,有的则因出产精美的工艺品而著称于世。这些名城,是我国历史的缩影,也是中华民族灿烂文化的橱窗,成为我国重要的旅游城市。 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1982年公布,24个: 北京、承德、大同、南京、苏州、扬州、杭州、绍兴、泉州、景德镇、曲阜、洛阳、开封、江陵、长沙、广州、桂林、成都、遵义、昆明、大理、拉萨、西安、延安。 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1986年公布,38个: 上海、天津、沈阳、武汉、南昌、重庆、保定、平遥、呼和浩特、镇江、常熟、徐州、淮安、宁波、歙县、寿县、亳州、福州、漳州、济南、安阳、南阳、商丘、襄樊、潮州、阆中、宜宾、自贡、镇远、丽江、日喀则、韩城、榆林、武威、张掖、敦煌、银川、喀什。 第三批历史文化名城,1994年公布,37个: 正定、邯郸、新绛、代县、祁县、哈尔滨、吉林、集安、衢州、临海、长汀、赣州、青岛、聊城、邹城、临淄、郑州、浚县、随州、钟祥、岳阳、肇庆、佛山、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2013-10-10 13:13:52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三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第四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 第五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 第六章成果要求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适用本要求。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范围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范围一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的范围一致。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同时编制。凡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考虑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同时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第五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 第六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七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第八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应遵守本要求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九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十条保护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提出保护目标,明确保护内容,确定保护重点,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制定保护与利用的规划措施。 第十一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内容,一般包括: (一)保护和延续古城、镇、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二)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有传统风貌的历史街巷; (三)文物保护单位、已登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四)历史建筑,包括优秀近现代建筑; (五)传统风貌建筑; (六)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反映历史风貌的古井、围墙、石阶、铺地、驳岸、古树名木等;

《浙江省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标准》(试行)

浙江省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标准(试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目录 1.总则 (4) 1.1目标依据 (4) 1.2适用范围 (4) 1.3编制原则 (4) 2.编制内容 (5) 2.1成果构成 (5) 2.2规划内容要求 (5) 2.3规划图纸要求 (13) 3.成果格式 (17) 3.1纸质成果格式 (17) 3.2电子成果格式 (19) 4.附表 (21) 附表4.1 规划指标体系表 (21) 附表4.2 规划区(县(市)域)城乡用地统计表 (23) 附表4.3 中心城区、镇城乡建设用地汇总表 (24) 附表4.4 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25) 附录1:设区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图纸参考目录 (27)

附录2:县(市)域总体规划规划图纸参考目录 (29) 附录3:浙江省城市总体规划CAD成果制图标准 (31)

1.总则 1.1目标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省城市总体规划改革和全省城乡规划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和成果格式,依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制订本标准。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所称城市总体规划包括设区市城市总体规划与县(市)域总体规划。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及成果入库工作。由国务院审批的设区市城市总体规划应同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与要求。1.3编制原则 城市总体规划是全局性、综合性规划,在城市发展中具有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要落实“多规合一”要求,实现强制性内容分类分级管控和刚性传递,并加强公众参与。

中国名镇名村名单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一批)名单2003 第一批名单公布于2003年10月8日,共10个镇,12个村。 1.山西省灵石县静升镇 2.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 3.江苏省吴江市同里镇 4.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5.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 6.浙江省桐乡市乌镇 7.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 8.重庆市合川县涞滩镇 9.重庆市石柱县西沱镇 10.重庆市潼南县双江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第一批)名单2003 1.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爨底下村 2.山西省临县碛口镇西湾村 3.浙江省武义县俞源乡俞源村 4.浙江省武义县武阳镇郭洞村 5.安徽省黟县西递镇西递村 6.安徽省黟县宏村镇宏村 7.江西省乐安县牛田镇流坑村 8.福建省南靖县书洋镇田螺坑村 9.湖南省岳阳县张谷英镇张谷英村 10.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旗头村 11.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鹏城村 12.陕西省韩城市西庄镇党家村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二批)名单2005 第二批名单公布于2005年9月16日,共34个镇,24个村。 1.河北省蔚县暖泉镇 2.山西省临县碛口镇 3.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 4.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 5.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

6.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 7.江苏省姜堰市溱潼镇 8.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 9.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 10.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 11.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 12.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 13.福建省邵武市和平镇 14.江西省浮梁县瑶里镇 15.河南省禹州市神垕镇 16.河南省淅川县荆紫关镇 17.湖北省监利县周老嘴镇 18.湖北省红安县七里坪镇 19.湖南省龙山县里耶镇 20.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 21.广东省吴川市吴阳镇 22.广西灵川县大圩镇 23.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 24.重庆市江津市中山镇 25.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26.四川省邛崃市平乐镇 27.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 28.四川省阆中市老观镇 29.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 30.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 31.贵州省习水县土城镇 32.云南省禄丰县黑井镇 33.甘肃省宕昌县哈达铺镇 34.新疆鄯善县鲁克沁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第二批)名单2005 1.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灵水村 2.河北省怀来县鸡鸣驿乡鸡鸣驿村 3.山西省阳城县北留镇皇城村 4.山西省介休市龙凤镇张壁村 5.山西省沁水县土沃乡西文兴村 6.内蒙古土默特右旗美岱召镇美岱召村 7.安徽省歙县徽城镇渔梁村 8.安徽省旌德县白地镇江村 9.福建省连城县宣和乡培田村 10.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乡下梅村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释义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释义 第一章总则 本章共六条,主要规定了《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基本原则,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资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体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激励机制; 总则在整个《条例》中起着统领的作用,集中反映了《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宗旨,是整个《条例》制度安排的中体现,因此,学习和掌握《条例》,首先应该理解和领会总则的各条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释义] 本条是关于《条例》立法宗旨的规定(一)关于《条例》的立法宗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保护好这些历史文化遗产,是保持民族文化传承、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自1982年至今(注:2008年),全国共公布了109个中国历史文化名城、85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7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对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各地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建设量大面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由于保护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过度开发和不合理的利用,许多重要历史文化遗产正在消失,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遭到严重破坏。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由于对严重影响和破坏历史风貌的行为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不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遭到破坏。有的名镇、名村,从规划手法到建设模式,都盲目模仿大中城市的风格,忽视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空间格局、尺度和地方文化传统特色等问题,简单生硬地建大广场、修宽马路,严重影响了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有的地方不注重真实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拆真建假,大搞“仿古街”等假古董,一些重要的历史建筑却被拆毁,严重破坏了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的历史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随意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使用性质,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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