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管理工作总结

出入境管理工作总结
出入境管理工作总结

出入境管理工作总结

篇一:出入境管理民警个人工作总结

出入境管理民警个人工作总结

出入境管理民警个人>工作总结

XX年以来,我积极参加局党委组织的各项理论学习,系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以及三中全会精神,并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和内涵,通过学习和深入研讨,使自己>政治理论素质、工作能力和党性锻炼等方面有了进一步提高。为了加深对学习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把握,我还坚持每周和同事共同学习、共同讨论、共同提高,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不断学习积累,使我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观念,为今后做好各项公安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现结合全年出入境管理工作和个人实际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解放思想,增强公仆意识

今年以来,我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有关指示,注重思想政治修养,时刻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各种理论学习,坚持到课认真记笔记。课后还能主动阅读政治理论读物,从上查找政治理论资料,并坚持写读书心得。通过这些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在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各级领导的讲话和文件精

神,使自己的思想境界上升了一个层次,努力争做一名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公安民警。

我重点在开拓思想、增强意识方面进行了系统学习,根据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我认为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适应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必须时时思考的问题;如何提高科学管理和依法行政水平,是我们面临的一项迫切任务,如何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突出问题。

做为出入境管理的一名普通民警,我时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出入境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到出入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出入境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文明古国泱泱大国的'国门'意识,九朝古都的'窗口'意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中外人员交流日益频繁,出入境管理工作量的不断攀升,出入境管理政策的不断放宽,手续更加简化,要求我们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不但要维护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还要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通过'争创文明示范窗口,争当文明服务标兵'的'双争'活动,让我们每个民警充分认识到'发展是第一要务',我们要解放思想,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我们服务经济社会发

展的水平和效能,对清理查找出来的差距和不足,逐条逐项进行认真梳理和修订,着眼全局和长远,并结合我科工作实际制定出一批有利于服务发展的新举措,形成服务发展的长效机制,为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加强'窗口'建设,认真做好前台受理及审核工作

作为出入境管理系统的一线单位,我们直接面向社会,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在实

际工作我坚持将'执政为民,服务发展'与创建'双争'相结合,不断强化公仆意思和服务意识,切实做到了一切工作为了人民群众,依靠群众,服务人民群众,做到管理和服务人性化。

在出入境日常前台受理及审核工作中,首先对于前来办事、咨询的群众,不论是否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我都能够热情接待,并及时说明、移交办理。其次,在工作形式上,我采取变坐堂式办事为上门主动服务。凡遇企业人员组团出游或开展商务活动的,为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我都能够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相关的咨询解答及指导填写表格等前期办证预备工作。第三,在时效性上加强服务。对所有办证事项,明确办理期限,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随到随办,一次办成,>对手续不齐、需要补办的,力争第二次办成,决不让申请人往返第三次,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办证群众的肯定,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形象。

今年以来,我共受理、审核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XX 人次,其中办理护照XX人次,办理港澳旅游XX人次,办理港澳其它XX人次,办理港澳定居XX人次,办理儿童专用指标XX人次,办理赴台申请XX人次。在工作中,我在强调服务的同时,坚持面见申请人制度,坚持询问制度,确保了全年受理审核工作高质量的完成,全年无一起有效投诉。

三、加强报备工作,提高管控能力

对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的报备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出境登记备案制度是在全面开放状态下,公安机关依法限制法定不准出境人员和特殊人群出境的最有效的手段。根据>规章制度和上级领导相关指示精神,针对我市报备工作的实际,结合实际工作特点,我能够利用各种机会主动向同级的组织人事部门及辖区内国有大中企业宣传,增强他们对国家工作人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根据《关于开展清理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安排分工,我重点对辖区内的登记备案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全年上报特定身份人员XX人次,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XX人次,全年无漏报、未报或查控不及时导致法定不出境人员及特定身份人员蒙混出境现象。

四、强化德能勤廉,树立良好形象

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就是要服务于改革

开放和经济建设,树立'出入有境,服务无境'的思想理念。

做为一名出入境管理人员,我在进行业务工作的同时,也不忘严格要求自己,将自己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时刻提醒自己要摆正位置,决不能做对不起组织和有损出入境治理科集体荣誉的事情,我始终认为,我必须加倍努力工作,才能回报领导和群众对我的信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对违反原则的事情,不管是亲戚还是朋友,我果断不办。今年以来,我拒吃请多次,拒贿近万元。在全年工作中也实现零违纪。一年来,我在工作中积极关心、团结同事,对有困难的同事及时提供帮助。更好的推动了出入境治理科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自身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理论学习还不够扎实,没有再深学透上下功夫;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不够深入;三是报备工作开展的还有不尽如意的地方;四是在数据上报工作中还有一定的差错率。

针对以上问题,我为明年确定了努力方向是: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要适应新形式下公安工作的新要求,必须要通过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深入学习,增强分析问题、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二是增强大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自己的消极情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同事们把工作做得

更好。三是打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脚踏实地的工作。深入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丰富警民关系,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落实到行动中去。

回顾今年的工作,取得了一些的成绩。这些成绩主要是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取得的。在这年终岁尾之季,我仅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大家在这一年里对我的关怀和帮助。同时我还将正视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在今后加以改正。衷心希望领导和同志们继续给予关心和帮助。《>出入境管理民警个人工作总结》

篇二:出入境个人工作总结

个人年度总结今年年初,有幸加入出入境管理处这个大集体,我十分珍惜。作为一位新人,在领导的

关心支持下,在同事的指导帮助下,我迅速了解了单位的规章制度,熟悉了业务的办理流程,

掌握了服务的职能技巧,很好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出色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首先,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不管在任何工作岗位只有科学的、先进的理论知识才能更好的指导工作的开展。为了能让工作尽快上手,我认真学习了处里的规章制度、业务的办事流程以及对于工作开展的要求、

技能、和方法。在学习中,认真对照、改正缺点、弥补不足。为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我在

工作之余,加强了党的理论学习,进修自考本科专业,用先进的知识武装自己,不断的充实、

提高。

其次,勤勤恳恳认真负责在工作中,我能端正态度、勤勤恳恳、认真负责。一是,做到领导交办的任务,日常,临时加班等;二是,日常工作;三是(自己写),坚持每天核查数据,每晚向科长汇报(自

己构思下,这段是重点,工作尽量写详细了)。第三,团结同事乐于助人要圆满的完成工作,必须加强同事之间的团结、协作。作为集体中的一份子,团结同事、帮助同事,努力圆满完成工作,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虽然我只是负责办证工作,可是在其

他谁谁谁工作来不及,我都会尽力去帮助他等等(自己构思下一个事例就够了)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在新的一年里,我会继续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为领导分忧,为旅客。。。。。(你再总结下就ok拉)。篇二:出入境管理民警个人工作总结出入境管理民警个人工作总结出入境管理民警个人>工作总结 XX年以来,我积极参加局党委组织的各项理论学习,系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以及三中全会精神,并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和内涵,通过学习和深入研讨,使自己>政治理论

素质、工作能力和党性锻炼等方面有了进一步提高。为

了加深对学习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把握,

我还坚持每周和同事共同学习、共同讨论、共同提高,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不断学习

积累,使我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观念,为今后做好各项公安工作打下了

良好的基础。现结合全年出入境管理工作和个人实际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解放思想,增强公仆意识我重点在开拓思想、增强意识方面进行了系统学习,根据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我认为

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适应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必须时

时思考的问题;如何提高科学管理和依法行政水平,是我们面临的一项迫切任务,如何充分

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突出问题。做为出入境管理的一名普通民警,我时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出入境管理工作,充分认识

到出入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出入境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文明古

国泱泱大国的国门意识,九朝古都的窗口意识,内强素

质,外树形象。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中外人员交流日益频繁,出入境管理工作量的不断攀升,

出入境管理政策的不断放宽,手续更加简化,要求我们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不但要维护好国

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还要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通过争创文明示范窗口,争当文明服

务标兵的双争活动,让我们每个民警充分认识到发展是第一要务,我们要解放思想,增强公

仆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我们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效能,对清理查找出来的差距和不

足,逐条逐项进行认真梳理和修订,着眼全局和长远,并结合我科工作实际制定出一批有利

于服务发展的新举措,形成服务发展的长效机制,为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加强窗口建设,认真做好前台受理及审核工作作为出入境管理系统的一线单位,我们直接面向社会,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在实际工作我坚持将执政为民,服务发展与创建双争相结合,不断强化公仆意思和服务意识,切实做到了一切工作为了人民群众,依靠群众,服务人民群众,做到管理和服务人性化。在出入境日常前台受理及审核工作中,首先对于前来办事、咨询的群众,不论是否属于

自己职责范围的事,我都能够热情接待,并及时说明、移交办理。其次,在工作形式上,我

采取变坐堂式办事为上门主动服务。凡遇企业人员组团出游或开展商务活动的,为不影响企

业正常生产,我都能够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相关的咨询解答及指导填写表格等前期办证预备

工作。第三,在时效性上加强服务。对所有办证事项,明确办理期限,手续齐全、符合规定

的,随到随办,一次办成,>对手续不齐、需要补办的,力争第二次办成,决不让申请人

往返第三次,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办证群众的肯定,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

形象。今年以来,我共受理、审核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xx人次,其中办理护照xx人次,办理

港澳旅游xx人次,办理港澳其它xx人次,办理港澳定居xx人次,办理儿童专用指标xx人

次,办理赴台申请xx人次。在工作中,我在强调服务的同时,坚持面见申请人制度,坚持询

问制度,确保了全年受理审核工作高质量的完成,全年无一起有效投诉。

三、加强报备工作,提高管控能力对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的报备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出境登记备案制度是在全

面开放状态

下,公安机关依法限制法定不准出境人员和特殊人群出境的最有效的手段。根据>规章制

度和上级领导相关指示精神,针对我市报备工作的实际,结合实际工作特点,我能够利用各

种机会主动向同级的组织人事部门及辖区内国有大中企业宣传,增强他们对国家工作人因私

出国(境)登记备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根据《关于开展清理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因私出国(境)

证件专项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安排分工,我重点对辖区内的登记备案工

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全年上报特定身份人员xx 人次,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xx人次,

全年无漏报、未报或查控不及时导致法定不出境人员及特定身份人员蒙混出境现象。

四、强化德能勤廉,树立良好形象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就是要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树立出入有境,服

务无境的思想理念。做为一名出入境管理人员,我在进行业务工作的同时,也不忘严格要求自己,将自己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时刻提醒自己要摆正位置,决不能做对不起组织和有损出入境治理科集

体荣誉的事情,我始终认为,我必须加倍努力工作,才能回报领导和群众对我的信任。严格

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对违反原则的事情,不管是亲戚还是朋友,我果断不办。今年以来,

我拒吃请多次,拒贿近万元。在全年工作中也实现零违纪。一年来,我在工作中积极关心、

团结同事,对有困难的同事及时提供帮助。更好的推动了出入境治理科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自身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理论学习还不够扎实,没有再

深学透上下功夫;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不够深入;三是报备工作开展的还有不尽如

意的地方;四是在数据上报工作中还有一定的差错率。针对以上问题,我为明年确定了努力方向是: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

要适应新形式下公安工作的新要求,必须要通过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深入学习,

增强分析问题、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二是增强大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努力

克服自己的消极情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同事们把工作做得更好。三是打

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脚踏实地的工作。深入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丰

富警民关系,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落实到行动中去。回顾今年的工作,取得了一些的成绩。这些成绩主要是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取得的。

在这年终岁尾之季,我仅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大家在这一年里对我的

关怀和帮助。同时我还将正视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在今后加以改正。衷心希望领导和

同志们继续给予关心和帮助。

篇三:出入境管理工作XX年上半年总结

出入境管理工作XX年上半年总结

现将全省上半年出入境管理工作情况向新闻媒体发布如下:一是主要出入境数据统计情况;二是通报全省公安机关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专项行动情况;三是吉林省公安机关外语人才库的建设情况;四是全省机关打击拐卖境外妇女案件情况;五是全省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对甲型h1n1流感工作情况。

一、上半年主要出入境数据统计情况

(一)我省办理公民出国(境)证件情况。截至6月29日,全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上半年共办理公民出国(境)证件206583件,同比减少 %,其中,办理护照96818件,

同比下降%;办理内地居民往来港澳证件105755件,同比增加%。

(二)来我省外国人情况。截至XX年6月29日,持我省公安机关签发有效外国人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共来自135个国家,9182人,同比增长8%。在我省常住外国人国别前十位国家依次为:韩国、朝鲜、美国、德国、日本、俄罗斯、菲律宾、印度、巴基斯坦、加拿大。

截至XX年6月29日,根据外国人住宿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显示,临时来我省外国人40234人次,同比减少%。其中韩、日、俄、德国、美国、新加坡等国临时来华人数共27526人次,占总数的%。

截至XX年6月29日,我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外国人签证证件6376人次,国别依次为:韩、俄、日、德、美、菲律宾、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印度。

(三)查处违法犯罪情况。上半年,全省共查处违反《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外国人518人次。立案侦办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查获不准出境人员21人次。抓获上追逃人员5名。

二、公安机关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相关情况

6月1日,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总局于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全国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对外劳务合作是我省对外投资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帮助劳务人员实现自身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增进与有关国家的友好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总体上看,我省对外劳务合作的发展情况是好的,大多数外派劳务企业能够遵守国家各项政策规定,规范经营,自觉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为对外劳务合作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对外劳务合作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需要引起足够重视和着力解决的问题,特别是近一段时间以来,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在某些国家和地区还出现一定程度的蔓延势头,一些无资质企业和个人通过虚假承诺,高额收费,一些外派劳务企业违规层层转包,导致高额收费,损害了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行动中,吉林省公安机关从4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形成整治合力。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国保、刑侦、经侦、出入境、行动技术、监、户政等多警种协同作战,配合商务、工商、

篇四: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最新个人年度总结范文

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工作岗位

=个人原创,有效防止雷同,欢迎下载=

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在×××(改成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岗位所在的单位)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所有工作任务,履行好×××(改成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岗位所在的单位)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工作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现将过去一年来在×××(改成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岗位所在的单位)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一、思想上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并用以指

篇五:市出入境外国人管理部半年度小结

市出入境外国人管理部半年度小结

胜利查找到一名流感患者。龙井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通过出入境信息、出入境证件信息、户籍信息等信息查询,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通过调临时住宿登记信息。仅用20分钟就查到一名与发热患者密切接触入境人员。舒兰出入境

管理大队协同舒兰市疾控中心对一名有发热状况的入境人员的两名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观察。

现将全上半年出入境管理工作情况向新闻媒体发布如下:一是主要出入境数据统计情况;二是通报全公安机关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专项行动情况;三是公安机关外语人才库的建设情况;四是全机关打击拐卖境外妇女案件情况;五是全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对流感工作情况。

一、上半年主要出入境数据统计情况

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上半年共料理公民出国(境)证件2058件,一)料理公民出国(境)证件情况。截至月日。同比减少%其中,料理护照988件,同比下降%料理内地居民往来港澳证件05755件,同比增加.57%

持我公安机关签发有效外国人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共来自5个国家,二)来我外国人情况。截至年月日。982人,同比增长8%常住外国人国别前十位国家依次为:韩国、朝鲜、美国、德国、日本、俄罗斯、菲律宾、印度、巴基斯坦、加拿大。

根据外国人住宿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显示,截至年月日。临时来我外国人02人次,同比减少%其中韩、日、俄、德国、美国、新加坡等国临时来华人数共2752人次,占总数的8.%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料理外国人签证证件7人次,截至年月日。国别依次为:韩、俄、日、德、美、菲律宾、

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印度。

全共查处违反《外国人入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58人次。立案侦办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5起,三)查处违法犯罪情况。上半年。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查获不准入境人员2人次。抓获上追逃人员5名。

二、公安机关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相关情况

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布置全国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对外劳务合作是对外投资合作的重要组成局部,月日。对协助劳务人员实现自身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增进与有关国家的友好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总体上看,对外劳务合作的发展情况是好的大多数外派劳务企业能够遵守国家各项政策规定,规范经营,自觉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为对外劳务合作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对外劳务合作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需要引起足够重视和着力解决的问题,特别是近一段时间以来,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时有发生,某些国家和地区还出现一定水平的蔓延势头,一些无资质企业和个人通过虚假许诺,高额收费,一些外派劳务企业违规层层转包,导致高额收费,损害了外派

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从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此次专项行动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配合商务、工商、外事、劳动和社会保证等部门对我从事对外劳务经营活动的各类劳务公司、及下设或挂靠的中介组织和重点人员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重点掌握辖区内劳务输出窗口单位的数量、责任人、工作地点;详细了解涉外劳务的输出手段、输出方式、输出人数、输出目的地、收费规范、资金用途等情况。通过深入劳务输出的重点乡镇、村屯,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形成整治合力。全各级公安机关的国保、刑侦、经侦、出入境、行动技术、监、户政等多警种协同作战。走访基层干部、劳务组织者、劳务输出人员及家属,及时发现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及案件线索。

充分发动群众,

篇六:出入境管理工作XX年上半年总结

出入境管理工作XX年上半年总结

现将全省上半年出入境管理工作情况向新闻媒体发布如下:一是主要出入境数据统计情况;二是通报全省公安机关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专项行动情况;三是吉林省公安机关外语人才库的建设情况;四是全省机关打击拐卖境外妇女案件情况;五是全省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对甲型h1n1流感工作情况。

一、上半年主要出入境数据统计情况

(一)我省办理公民出国(境)证件情况。截至6月29日,全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上半年共办理公民出国(境)证件206583件,同比减少 %,其中,办理护照96818件,同比下降%;办理内地居民往来港澳证件105755件,同比增加%。

(二)来我省外国人情况。截至XX年6月29日,持我省公安机关签发有效外国人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共来自135个国家,9182人,同比增长8%。在我省常住外国人国别前十位国家依次为:韩国、朝鲜、美国、德国、日本、俄罗斯、菲律宾、印度、巴基斯坦、加拿大。

截至XX年6月29日,根据外国人住宿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显示,临时来我省外国人40234人次,同比减少%。其中韩、日、俄、德国、美国、新加坡等国临时来华人数共27526人次,占总数的%。

截至XX年6月29日,我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外国人签证证件6376人次,国别依次为:韩、俄、日、德、美、菲律宾、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印度。

(三)查处违法犯罪情况。上半年,全省共查处违反《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外国人518人次。立案侦办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查获不准出境人员21人次。抓获上追逃人员5名。

二、公安机关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英文版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Control of the Entry and Exit of Aliens (Adopted at the 13th Meeting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Six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November 22, 1985 and promulgated by Order No. 31 of the Presid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November 22, 1985) 颁布日期:19851122实施日期:19860201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Contents Chapter I General Provisions Chapter II Entry into the Country Chapter III Residence Chapter IV Travel Chapter V Exit from the Country Chapter VI Administrative Organs Chapter VII Penalties Chapter VIII Supplementary Provisions Chapter I General Provisions Article 1 This Law is formulated with a view to safeguarding the sovereign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aintaining its security and public order and facilitating international exchange. This Law is applicable to aliens entering, leaving and transiting the territor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o those residing and travelling in China. Article 2 Aliens must obtain the permission of the competent authorities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in order to enter, transit or reside in China. Article 3 For entry, exit and transit, aliens must pass through ports open to aliens or other designated ports and must be subject to inspection by the frontier inspection offices. For entry, exit and transit, foreign-owned means of transport must pass through ports open to aliens or other designated ports and must be subject to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by the frontier inspection offices. Article 4 The Chinese Government shall protect the lawfu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aliens on Chinese territory. Freedom of the person of aliens is inviolable. No alien may be arrested except with the approval or by decision of a people's procuratorate or by decision of a people's court, and arrest must be made by a public security organ or state security organ. Article 5 Aliens in China must abide by Chinese laws and may not endanger the state security of China, harm public interests or disrupt public order. Chapter II Entry into the Country Article 6 For entry into China, aliens shall apply for visas from Chinese diplomatic missions, consular offices or other resident agencies abroad authorized by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In specific situations aliens may, in compli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韩国签证发给申请书最新版(1)

■??????????[???17???](第一页/ Page1) 签证发给申请表 APPLICATION FOR VISA <申请表填写方法> ?申请人须以事实为根据,并将在以下空格处完整记载。 ?申请人必须用韩文或英文填写以下申请表。 ?在相关选项的“[ ]”内打钩。 ?如您选择“其他”,请写具体内容。 ?You must fill out this form completely and correctly. ?You must write in block letters either in English or Korean. ?For multiple-choice questions, you must check [√] all that apply. ?If you select‘Other’, please provide us with more information in the given space. 1. 个人信息/ PERSONAL DETAILS 1.1 护照上的英文名/Full name in English (as shown in your passport) PHOTO 护照规格照片 (35㎜×45㎜) 6个月内拍摄的正面 免冠彩色相片, 相片背景颜色须为纯白色 A color photo taken within last6 months(full face without hat, front view against white or off-white background) 1.8您以前出境或入境韩国时是否使用过其他姓名? Have you ever used any other names to enter or depart Korea? 否No [ ] 是Yes [ ] →如您选择"是",请写具体内容If‘Yes’please provide details (姓Family Name , 名Given Name ) 1.9 您是否拥有双重国籍?Are you a citizen of more than one country ? 否No [ √] 是Yes [ ] →如您选择"是",请写具体内容If‘Yes’please write the countries ( ) 领馆审核栏FOR OFFICIAL USE ONLY ?????????????????????(2?, 3???) ??????????????? ???????????????? ??????[ ] ?[ ] ??? <印花税票粘贴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条例 2017/05/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签证的签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服务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出境入境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与配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交流与协调配合,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安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信息的共享。 第四条在签证签发管理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管理工作中,外交部、公安部等国务院部门应当在部门门户网站、受理出境入境证件申请的地点等场所,提供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律法规和其他需要外国人知悉的信息。 第二章签证的类别和签发 第五条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的签发范围和签发办法由外交部规定。 第六条普通签证分为以下类别,并在签证上标明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 (一)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二)D字签证,发给入境永久居留的人员。 (三)F字签证,发给入境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四)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五)J1字签证,发给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J2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六)L字签证,发给入境旅游的人员;以团体形式入境旅游的,可以签发团体L 字签证。 (七)M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八)Q1字签证,发给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Q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九)R字签证,发给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十)S1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长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

韩国出入境管理法

【法规名称】韩国出入境管理法 【颁布部门】 【效力属性】有效 【正文】 韩国出入境管理法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本法用于规定进入大韩民国或从大韩民国出境的所有国民及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滞留在韩国的外国人滞留管理及难民认定程序等相关事项。<修改1993.12.10> 第2条:定义 本法所用术语定义如下。<修改1993.12.10> 1、“国民”指大韩民国的国民。 2、“外国人”指不具有大韩民国国籍的人。 2之2、“难民”指根据难民地位相关条约(以下称为“难民条约”)第1条或难民地位相关议定书第1条规定可适用难民条约的人。 3、“护照”指大韩民国政府、外国政府或有权限的国际机构颁发的护照或难民旅游证书以及其他可替代护照的证书,是大韩民国政府认为有效的证书。 4、“船员手册”指大韩民国政府或外国政府颁发的、用来证明船员资格的文件,可等同于护照。

5、“出入境港”指可出境或入境的大韩民国港口、机场及其他场所,是根据总统令规定的地方。 6、“驻外公馆长”指驻在外国的大韩民国大使、公使、总领事、领事或履行领事业务机关的机关长。 7、删除<1999.2.5> 8、“船舶等”指在大韩民国和大韩民国以外地区间运输人员或物品的船舶、飞机、火车、汽车及其他交通手段。 9、“乘务员”指在船舶等的工作人员。 10、“运输业者”指利用船舶等运营事业的人员以及为他代理通商事业交易的人。 11、“外国人保护室”指为根据本法保护外国人而在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或出入境场所设置的场所。 12、“外国人拘留所”指为按照本法保护外国人而设置的设施,是总统令指定的场所。 13、“出入境违法者”指被认定违反第94条至第100条规定的人。 第2章国民的出入境 第3条:国民出境 ①国民欲从大韩民国出境到大韩民国以外地区时(以下称为“出境”),需持有效护照或船员手册,并在出境的出入境港接收出入境管理公务员的出境审查。但因为不可避免的事由无法从出入境港出境时,可在获得管辖出入境管理事务所长(以下称为“事务所长”)或管辖出入境管理事务

港澳台出入境管理办法

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2006年08月07日来源:【字体:大中小】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内地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下称香港)或者澳门地区(下称澳门)以及港澳同胞来往内地。 第三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其他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指定的口岸:往香港是深圳,往澳门是拱北。 第四条港澳同胞来往于香港、澳门与内地之间,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入出境通行证,从中国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 第二章内地公民前往香港、澳门 第五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定居,实行定额审批准的办法,以利于维护和保持香港和澳门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 (二)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三)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四)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五)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去定居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短期前往香港、澳门: (一)香港、澳门有定居的近亲属,须前往探望的; (二)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是港澳同胞,必须由内地亲人去香港、澳门会亲的; (三)归国华侨的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和侨眷的直系亲属不能回内地探亲,必须去香港、澳门

(整理)出入境管理法

出入境管理法 一.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 A.外交部 B.商务部 C.国务院 D.国家总理 答案:A 2、()负责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 A.国务院 B.使馆 C.领馆 D. 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答案:D 3、中国公民出境入境,( )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 )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A应当,可以 B.应当,应当 C.可以,可以 D.可以,应当 答案:B 4.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A.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B.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C.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D.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答案:ABCD 5.签证可以分为: A.外交签 B.礼遇签证 C.公务签证 D.普通签证 答案:ABCD 6. 外国人向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应当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按照口岸签证机关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从申请签证的口岸入境。口岸签证机关签发的签证一次入境有效,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不得超过( )。 A.七天 B.一个月 C.十五天 D.三十天 答案:D 7.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签发签证: A.被处驱逐出境或者被决定遣送出境,未满不准入境规定年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012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目录(点击章节查看对应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中国公民出境入境 第三章外国人入境出境 第一节签证 第二节入境出境 第四章外国人停留居留 第一节停留居留 第二节永久居留 第五章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边防检查 第六章调查和遣返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出境入境管理,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对外交往和对外开放,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外国人入境出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管理,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的边防检查,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保护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合法权益。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 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第四条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 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 公安部、外交部在出境入境事务管理中,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并 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五条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第六条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设立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中国公民、外国人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从对外开放的口岸出境 入境,特殊情况下,可以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的地点出境入境。出境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应当接受出境入境边防检查。

第六章 旅游者出入境管理法规制度

第六章旅游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 外国人入出境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边防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卫生检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外国人入出境管理制度 基本原则P127 (一)主权机关许可原则 (二)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口岸通行,并接受检查和监护 (三)保护外国人的人身权利、合法权益 (四)遵守中国法律 (外国人和外国的交通工具入境、出境、居留的管理原则: 1、外国人入境、过境和在中国境内居留,必须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许可。 2、外国人和外国的交通工具入境、出境、边境,必须从对外国人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口岸通行,接受过防检查机关的检查和监护。) 入出境管理机关 国外: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 国内:公安部,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和外交部,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 在中国境内外国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外国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义务: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外国人入境证件 护照的概念 凡入出中国国境的外国人应持有有效护照,以便中国有关当局查验。 签证的概念、种类P129 持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班直接过境,在中国停留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出机场的外国人,免办签证。要求临时离开机场的,需经防检查机关批准。 外国人不准入境的情形 被中国政府驱出境,未满不准入境年限的; 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恐怖、暴力、颠覆活动的; 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走私、贩毒、卖淫活动的; 患有精神病和麻风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等传染病的; 不能保证其在中国期间所需费用的; 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其他活动的。 外国人不准出境的情形

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 BD

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加强公司仓库管理,使公司仓库符合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规范,对公司仓库员工身体健康负责,参照国际公认的生物安全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人员准入制度 1、目的:明确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仓库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事故。 2、范围:适用于进入公司仓库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 仓储部经理为仓库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负责人,负责仓库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进入仓库所有人员所有务必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4、内容: 所有工作人员务必在理解相关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 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务必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从事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相应的操作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从事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经营活动辅助人员;应掌握职责区内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基本状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风险,理解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资料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二、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1、目的:为保证工作人员对仓库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仓库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仓储工作的顺利进行。 2、范围:适用于仓库内的各种设施设备。 3、职责: 仓储部员工务必以本制度规范自己的工作。 仓储部经理负责日常检查和监督,运营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4、制度内容: 仓库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仓库供电线路中务必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库里的所有设施设备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其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 仓库计量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 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仪器使用者务必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 设施设备所用的电源,务必满足其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务必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务必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维修务必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维修记录。 因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产生某种危害的仪器设备,务必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 仓库应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计量仪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需较高专业技术的维修和维护应与第三方有资质的维修机构签约,由其承担。

韩国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1.驾驶执照 在韩国,车辆在公路右侧行驶。 在有关驾车的几项规定中,对酒后驾驶的法规最为严厉。 在过去,如果拥有外国执照不需经过额外考试只要通过身体检查就可以获得韩国执照,但从2003年7月1日起根据相互主义原则,只针对承认韩国驾驶执照的国家的驾驶执照持有者免除驾驶执照考试,对不承认韩国驾驶执照的国家所签发的执照持有者实施简易学科考试。 当将外国执照更换为韩国执照时不需交还外国执照。 承认韩国执照制度的国家(97个国家) 地区国家名称 亚洲尼泊尔,密克罗尼西亚,马来西亚,马尔代夫,蒙古,缅甸,瓦努阿图,孟加拉国,越南,不丹,文莱,萨摩亚群岛,所罗门群岛,斯里兰卡,印度,印度尼西亚,柬埔寨,台北,泰国,汤加,巴基斯坦,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香港,日本 美洲尼加拉瓜,多米尼加共和国,巴西,海地,萨尔瓦多,洪都拉斯,乌拉圭,加拿大,哥斯达黎加,巴拿马,关岛 欧洲荷兰,冰岛,丹麦,德国,俄罗斯,罗马尼亚,卢森堡,比利时,列支敦士登,瑞士,西班牙,爱尔兰,英国,奥地利,塞尔维亚-黑山(原南斯拉夫),马耳他,圣马力诺,意大利,哈萨克斯坦,土耳其,葡萄牙,波兰,法国,芬兰,克罗地亚,波斯尼亚- 黑塞哥维那 中东黎巴嫩,巴林,阿联酋,卡塔尔 非洲加纳,加蓬,赞比亚,几内亚,佛得角,纳米比亚,尼日利亚,南非(南非共和国),尼日尔,利比里亚,卢旺达,利比亚,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里,摩洛哥,毛里求斯,莫桑比克,博茨瓦纳,是布隆迪,布基纳法索,塞舌尔,阿尔及利亚,赤道几内亚,中非,津巴布韦,科摩罗,科特迪瓦,象牙海岸,刚果,坦桑尼亚,突尼斯 不承认韩国驾驶执照的国家(包括未掌握的国家在内共有91个国家) 地区国家名称 亚洲不承认的国 家 新西兰,东帝汶,老挝,马绍尔群岛,新加坡,阿富汗,中国,澳大利亚, 斐济 未掌握的国 家 瑙鲁,基里巴斯,图瓦卢,帕劳群岛 美洲不承认的国 家 危地马拉,墨西哥,美国,委内瑞拉,伯利兹,玻利维亚,圣卢西亚岛, 阿根廷,厄瓜多尔,牙买加,智利,哥伦比亚,巴拉圭,秘鲁 未掌握的国 家 圭亚那,格林纳达,多米尼加联邦,巴巴多斯,巴哈马,圣文生岛及格瑞 那达群岛,圣基茨和尼维斯,苏里南,安提瓜和巴布达,特立尼达和多巴 哥 欧洲不承认的国 家 希腊,塞浦路斯,阿尔巴尼亚,挪威,立陶宛,保加利亚,瑞典,乌兹别 克斯坦,乌克兰,斯洛伐克,捷克,吉尔吉斯坦,匈牙利 未掌握的国格鲁吉亚,白俄罗斯,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土库曼斯坦,拉托维亚,安

出入境管理法

出入境管理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出境入境管理,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对外交往和对外开放,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外国人入境出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管理,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的边防检查,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保护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合法权益。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第四条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 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 公安部、外交部在出境入境事务管理中,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五条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第六条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设立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中国公民、外国人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从对外开放的口岸出境入境,特殊情况下,可以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的地点出境入境。出境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应当接受出境入境边防检查。 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管理。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出境入境管理秩序的需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对出境入境人员携带的物品实施边防检查。必要时,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对出境入境交通运输工具载运的货物实施边防检查,但是应当通知海关。 第七条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根据出境入境管理的需要,可以对留存出境入境人员的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作出规定。 外国政府对中国公民签发签证、出境入境管理有特别规定的,中国政府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等措施。 第八条履行出境入境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机构应当切实采取措施,不断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公正执法,便民高效,维护安全、便捷的出境入境秩序。 折叠第二章中国公民出境入境 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出入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入境。所称"私事",是批: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和其他非公务活动。 第二章出境 第三条居住国内的公民因私事出境,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二)填写出境申请表; (三)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境的意见; (四)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 (一)出境定居,须提交拟定居地亲友同意去定居的证明或者前往国家的定居许可证明; (二)出境探亲访友,须提交亲友邀请证明; (三)出境继承财产,须提交有合法继承权的证明; (四)出境留学,须提交接受学校入学许可证件和必需的经济保证证明; (五)出境就业,须提交聘请、雇用单位或者雇主的聘用,雇用证明; (六)出境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处汇费用证明。 第五条市、县公安局对出境申请应当在30天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没有接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当作出答复;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受理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和答复。 第六条居住国内的公民经批准出境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并附发出境登记卡。 第七条居住国内的公民办妥前往国家的签证或者入境许可证件后,应当在出境前办理户口手续,出境定居的,须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注销户口。短期出境的,办理临时外出的户口登记,返回后凭执照在原居住地恢复常住户口。 第八条中国公民回国后再出境,凭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者其他有效出境入境证件出境。 第三章入境 第九条在境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凭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者其他有效入境出境证入境。 第十条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提出申请,也可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核发回国定居证明。 第十一条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工作的,应当向中国劳动、人事部门或者聘请、雇用单位提出申请。

(完整版)出入境常用中英文对照

机场及出入境常用中英文对照 各种指示牌,常用名称,名词对照。(按照字母排列) A accompanying number 同行人数airport 机场airport fee 机场费arrivals 进港、到达arrival lobby 入境大厅 B baggage claim 行李领取belt 带子,传送带boarding 登机boarding pass (card) 登机牌 C check-in 登机手续办理China 中国Chinese 中国人,中文customer 顾客customs 海关customs declaration 海关申报 D date 日期date of Birth 生日delayed 延误departure(s) 出港、离开西 departure lounge 候机室departure time 起飞时间domestic airport 国内机场domestic departure 国内航班出站 E east 东Emergency Exit 紧急出口employee only 只限工作人员进入Exit 出口 F family name 姓female 女性first name 名flight No. 航班号flight number 航班号G gate 登机口gent's/gentlemen's 男厕所given name 名goods to declare 报关物品I immigration 入境in 入口international 国际international airport 国际机场international departure 国际航班出港international passengers 国际航班旅客 L lady's 女厕所lavatories 厕所level 1 1楼L1 1楼lift 电梯 luggage claim 行李领取处luggage tag 行李标签 M male 男性men's 男厕所money exchange 货币兑换处month 月 N no entry 请勿进入no smoking 不准吸烟 north 北nothing to declare 不需报关number 数字,号码 O occupation 职业occupied 使用中office 办公室out 出口,外面 P passport control immigration护照检查处passport No. 护照号码 police 警察public phone 共用电话 Q queue here在此排队 R rest room 厕所 S scheduled time 预计时间seat No. 座号service 服务人员sex 性别 smoking room 吸烟室signature 签名south 南

出入境管理法试题

1、许某经人介绍,聘用当地一名俄罗斯人在自己店内工作,后被该市公安机关查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公安机关只能对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单位进行处罚,不能对非法就业的外国人进行处罚 B.公安机关可以责令该俄罗斯人限期出境,若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可以遣送出境,其10年内不得入境 C.公安机关不仅处罚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单位,还对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D.该俄罗斯人对遣送出境的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C【答题结果:】未答【您的得分:】0 2、美国人玛丽在云南旅游期间住在一农村居民家中,其应当在入住后()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A.12小时 B.24小时 C.48小时 D.72小时 【正确答案:】B【答题结果:】未答【您的得分:】0 3、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行为处()以下罚款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A.200元 B.300元 C.500元 D.1000元 【正确答案:】C【答题结果:】未答【您的得分:】0 4、默罕默德(20岁)持用涂改签证有效期的印度护照出境,被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发现。经查,该人在中国境内没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A.对其予以罚款,收缴证件后准予出境 B.对其予以罚款,阻止出境 C.对其予以罚款,准予出境 D.对其予以罚款,收缴证件后不予出境 【正确答案:】C【答题结果:】未答【您的得分:】0 5、韩国人朴某非法入境,其对公安机关限制活动范围措施不服,()。 A.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B.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ed3724277.html, 2005年08月31日 来源:全国人大法规库 【字体:大 中 小】 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 1986年12月26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 1994年7月13日国务院批准修订 1994年7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 颁布日期:19940715 实施日期:19940715 颁布单位:公安部、 外交部、 交通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入境。所称“私事”,是指: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和其他非公务活动。 第二章 出 境 第三条 居住国内的公民因私事出境,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二)填写出境申请表; (三)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境的意见; (四)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 (一)出境定居,须提交拟定居地亲友同意去定居的证明或者前往国家的定居许可证明; (二)出境探亲访友,须提交亲友邀请证明; (三)出境继承财产,须提交有合法继承权的证明; (四)出境留学,须提交接受学校入学许可证件和必需的经济保证证明; (五)出境就业,须提交聘请、雇用单位或者雇主的聘用、雇用证明; (六)出境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外汇费用证明。 第五条市、县公安局对出境申请应当在30天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接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当作出答复;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受理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和答复。 第六条居住国内的公民经批准出境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中华人民共

韩国六种免签情况

韩国的6种免签条件你都知道吗? 韩国免签的六种条件 总理的访韩行程结束啦,可以预见韩国旅游随之而来的新高峰。那么如何才能更方便快捷地去韩国旅游呢?下面咱们就盘点一下2015最新的六种免签条件。 一、济州地区免签入境 对象:以观光、过境等为目的,从济州岛口岸入境的个人及团体游客(含中国籍个人观光客及团体观光客)。 条件:乘坐直达济州地区的飞机或船舶,团体观光客必须统一搭乘同一航班或船舶出入境。 活动范围:济州岛。 停留资格及时间:观光过境(B-2),停留时间 30天。 二、过境免签

对象:持美国,日本(团签除外)、加拿大、澳大利亚(除了持电子签证者以外)或新西兰的有效入境签证(包括再入境许可),经由韩国前往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的人。 在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除了持电子签证者以外)或新西兰停留后从上述国家出发,搭乘直航韩国的航班,经由韩国前往中国或第三国的人。 持有以下欧洲30国中任一国家的有效入境签证(含永久居留权),经由韩国前往欧洲30国或从欧洲30国出发经由韩国回国的中国人。 ※欧洲30国包含:希腊,荷兰,挪威,丹麦,德国,拉托维亚,罗马尼亚,卢森堡,立陶宛,列支敦士登,马耳他,比利时,瑞典,瑞士,西班牙,斯洛伐克,冰岛,爱尔兰,爱沙尼亚,英国,奥地利,意大利,捷克,塞浦路斯,葡萄牙,波兰,法国,芬兰,匈牙利,斯洛文尼亚。 (注:古巴、马其顿、叙利亚、苏丹、伊朗等国家公民除外) 条件:已预订30天内的离境机票,且无在上述国家FFA滞留等违法记录的人。 停留期:30天以内。 三、换乘观光项目参加者 对象:在仁川国际机场转机并参加换乘观光项目的外国人(加纳,尼日利亚,马其顿,苏丹,叙利亚,阿富汗,伊拉克,伊朗,科索沃,古巴,巴勒斯坦国家公民除外)。 条件:持有72小时之内离境的转机飞机票(包括日本团体签证持有者)。 停留时间 : 72小时(可在首尔、京畿、仁川等首都圈范围内观光旅游)。

新版出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2年6月30日 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012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中国公民出境入境 第三章外国人入境出境 第一节签证 第二节入境出境 第四章外国人停留居留 第一节停留居留 第二节永久居留 第五章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边防检查 第六章调查和遣返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出境入境管理,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对外交往和对外开放,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外国人入境出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管理,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的边防检查,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保护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合法权益。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第四条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 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 公安部、外交部在出境入境事务管理中,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五条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第六条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设立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中国公民、外国人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从对外开放的口岸出境入境,特殊情况下,可以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的地点出境入境。出境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应当接受出境入境边防检查。 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管理。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出境入境管理秩序的需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对出境入境人员携带的物品实施边防检查。必要时,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对出境入境交通运输工具载运的货物实施边防检查,但是应当通知海关。 第七条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根据出境入境管理的需要,可以对留存出境入境人员的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作出规定。 外国政府对中国公民签发签证、出境入境管理有特别规定的,中国政府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等措施。 第八条履行出境入境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机构应当切实采取措施,不断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公正执法,便民高效,维护安全、便捷的出境入境秩序。 第二章中国公民出境入境 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第十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旅游法规第十章旅游者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

第十章旅游者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 (张楗让 12页10049字)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为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每个国家都制定了关于外国人、本国公民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以确保国家主权和安全,同时保护本国公民和外国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在1985年11月22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并且,为了规范旅行社组织中国公民出国旅游活动,保障出国旅游者和出国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于2002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为了适应全球化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我国于2007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也是规范我国旅游者出入境行为的重要法律制度。 第一节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制度 一、中国公民出入境的有效证件及申请的办理 (一)中国公民出入境的有效证件 1、护照 护照是一国政府依法颁发给本国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在国外旅行、居留使用的合法身份证件和国籍证明,以便持证人及时取得外国主管当局和本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的协助和保护。护照载有“请各国军政机关对持照人予以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协助”字样,由公民所在国的外交或公安机关颁发.护照一般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三种。 外交护照:发给政府高级官员、外交和领事官员、负有特殊外交使命的人员和政府代表团成员等.持有外交护照者在外国享受外交礼遇。 公务护照:发给政府一般官员、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因公派往国外执行文化、经济等任务的人员。 普通护照:发给出国的一般公民、国外侨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取消延期。 2、签证 签证是一国外交、领事或公安机关或由上述机关授权的其他机关,根据外国人要求入境的申请,依照有关规定在其所持证件(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签注、盖印,表示准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过境的手续.中国公民凭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出入境,无须办理签证.但作为允许旅游者前往一个国家或中途经过或停留的证件,中国旅游者在经批准出境获得护照后,应申办所要前往国的签证.出国旅游应向目的地国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申请.若没有使、领馆,也没有其他使馆代办业务的,则需到办理该国签证机关的国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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