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宣传推广管理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场宣传推广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市场宣传推广活动的申报、审批、执行程序,使市场宣传和推广有据可依,同时节约公司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产品所进入之全部市场。

2、本制度包括市场促宣品费用审核标准和领用流程、市场广告管理办法、市场宣传制作

申报流程及管理办法、市场活动管理办法。

三、职责

1、公司企划部负责本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以及监督实施。

2、关于促宣品的设计、制作、采购、保管、发放等各项权责,以公司《促宣品管理制度》

为准。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请各办事处、各管理处、各区域经销商严格按照制度所规

定的内容执行。

四、管理规定

1、市场促宣品申报流程及审核标准

1)促宣品分为促销品和宣传品。促销品包括公司统一制作的常规赠品、活动特定赠

品、公关客情礼品。宣传品分为企业品牌宣传物料、终端形象展示物料,包括公

司统一制作的易拉宝、X展架、画册、海报、吊旗、跳跳贴、折页、形象堆码、

促销服等。

2)各管理处于每月26日前根据各市场回款情况,预估次月促宣品领用品种及金额,

填写次月《月度促宣品申请表》,注明拟领取物品种类、数量,于每月28日中午

12:00点前传递至公司,由营销副总审批后,交企划部办理发放手续。促宣品每

月仅允许申报一次,不得多次申报。

3)如管理处未能于每月28日中午12:00前将《月度促宣品申请表》传递至公司,

又未及时说明情况的,则视为该区域次月促宣品需求为零,不得领用任何物品。

4)企划部以营销副总所审批之《月度促宣品申请表》为依据,登记《促宣品领用表》,

仓库凭表配备物品,储运办理发货。

5)市场促宣品原则上随货发送,如遇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公司开展大型整体促销

活动时所需的促宣品,由企划部按比例分配,统一配送。

6)促宣品统一发送到申报单位,由管理处负责人领取后根据市场需要分配下发。促

宣品由管理处负责人接收后统一分配、保管。管理处可根据经销商的能力、销售

的淡、旺季或对区域的支持力度来申报、分配、管理促宣品。

7)经销商领用促宣品的总金额不得高于全年回款总额的2%,否则,超出部分由经

销商自行承担,由经销商以现金方式购买,或者在当年返利中扣除。

8)新开发的市场在导入初期(上市前期3个月),允许经销商超额领用促销品,但

费用比例不得超过当期回款的5%。如遇特殊情况(比如某市场近阶段遭遇竞品

大力度强攻,或某市场举办大型政府、机关活动等),我方需要加大促宣资源投

入,由各管理处主任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传递至公司,经企划部审核,报营销

副总批准后方可特别办理。特殊情况下追加的促宣费用,同样计入经销商年度促

宣品总额度中。

9)促销服的领用及管理见《促销服管理办法》。

10)宣传品的使用必须依照《终端生动化手册》执行,严禁滥用、浪费宣传品。

11)市场促宣品领用流程示意图:

2

1)广告主要包括电视广告、报纸广告、户外广告。

2)电视广告由公司统一制作、统一排期并统一投放。在企划部未能对广告播出进行

监测的地区,管理处要负责监控,及时反馈电视广告播出效果。如果经销商自行

投放电视广告,由企划部提供电视广告带,广告播出结束后一个月内管理处应将

所借广告带(BTC带或光盘)交还给企划部,若逾期不还或遗失,对管理处负责

人处以300元罚款。

3)报纸广告由企划部统一设计、统一排期并统一投放。广告(或相关报导)见报后,

企划部会及时将信息告知各管理处,管理处监控广告的发布情况,并知会经销商

收集、购买当期报纸,分发至各大终端、团购客户、VIP客户手中,进行宣传效

果的放大。

4)外围市场的户外广告包括户外高架炮、路牌、墙面、看板、车身广告等。

a、外围市场户外广告的发布,由各管理处考察、收集当地广告资源,报企划部共同

商讨投放方案。

b、广告合同谈判由企划部具体操作,基本确定合同条款后由企划部报总经理审批后

进行最终谈判,并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合同款项支付由企划部统一负责。

c、广告平面由企划部设计,定稿后以光盘的形式当地广告公司进行制作,管理处严

格监督广告的制作与发布。

d、广告发布后由管理处会同广告公司进行现场验收,并监督广告公司在广告验收后

七日内将多角度广告实景照片寄至企划部存档。广告效果如与设计稿样有较大差

异,由管理处监督广告公司重新制作,重新验收。

5)管理处随时监控广告的发布情况,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与企划部沟通,并联系广

告公司立即解决。

3、市场宣传制作管理办法

1)市场的宣传制作,由管理处填报《终端宣传制作申请表》交企划部,经企划部审

核后报营销副总批准,由设计师按照需求进行设计,定稿后以光盘的形式由管理

处交经销商进行制作。

2)市场终端宣传物料由企划部统一设计,市场负责人会同经销商在当地制作。公司

参照武汉市统一价格给予一定补贴,超出部分由经销商自行承担。

3)经销商按照企划部所提供的设计稿进行制作并安装后,将实景照片寄至企划部存

档,企划部以照片为验收依据。如照片效果与设计稿样效果有较大偏差,并且影

响产品及企业形象的,必须重新制作,务必使实际效果与设计稿样效果相符。如

拒不重新制作,除强制要求其更正以外,还应取消当期制作补贴,并视情节严重

程度给予一定罚款。

4)由经销商自行设计,并承担制作费用的广告或终端宣传物料,样稿必须经企划部

审定,效果必须符合企业CI文件规定,并将实物照片寄至企划部存档,企划部

以照片为依据进行验收。如照片效果不符合公司CI要求,经销商必须在一周内

做出整改,整改后的广告或宣传物料经企划部重新验收。如经销商拒不重新制作,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罚款。

5)市场宣传制作操作流程示意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