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品房购买预售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6658-52

上海市商品房购买预售合

同(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上海市商品房购买预售合同(完整

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卖方):____

住所:______

邮编: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联系电话: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联系电话:____

乙方(买方):____

国籍______

性别:______

出生年月:____

住所(址):____

邮编: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 联系电话: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住所(址):____

联系电话:____

乙方(买方):____

国籍:______

性别:______

出生年月:____

住所(址):____

邮编: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 联系电话: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住所(址):____

联系电话: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预售的《_____》____内销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通过____方式取得_____区/县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年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_》(暂定名/现定名)内销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

上述内销商品房已具备《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的预售条件,经_____局批准上市预售(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路____《____》_____幢号)_____层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据

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该房屋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为_____平方米。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等)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的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三条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_____币_____元(大写):____

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暂定为_____币____元(大写):_____ 第四条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是指该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

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不超过+_____%(包括+ _____%)时,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保持不变。

2.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在+ _____%以上至+ _____%(包括+ _____%)时,超出+ _____%部分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3.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 __%),甲方同意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关于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后___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_____利率计算)全部退还乙方。

该房屋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如发生变化。该房屋总房价款保持不变。

第六条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足额将房价款直接汇入甲方的预售款监管银行(预售款监管银行:____,帐户名称:____、帐号:____):

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建设工程进度到

_____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__币_____元。

(大写):_____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支付给甲方的定金____元(大写):_____可冲抵房价款。

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建设工程进度到_____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__币_____元。

(大写):____

3.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建设工程进度到_____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__币_____元。

(大写):____

4.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建设工程进度到_____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__币_____元。

(大写):____

5.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建设工程进度到_____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__币_____元。

(大写):____

6.最后一期房价款支付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建设工程进度到房屋竣工可交付使用支付全部

房价款的__%,计__币__元。

(大写):______

甲方的建设工程进度延期,乙方的付款日期也相应顺延。乙方凭预售监管银行出具的建设工程进度证明和付款通知书付款。

第七条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逾期应付款向乙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利息按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除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逾期应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有权单方面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按逾期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3.____________。

第八条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_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时,甲方除如数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____利率计算)外,还应按已付房价款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该房屋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经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

2.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3.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同外,甲方可凭___出具的证明文件,据实予以延期。甲方应于收到该证明文件起____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或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并积极争取,不能及时解决而造成的交房延期。

第十一条除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乙方有权按已支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____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案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除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乙方累计已支付房价款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乙方有权单方面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缴付的全部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____利率计算)退还乙方。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3.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该房屋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于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核验合格单和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甲方如不出示,乙方有权不进行验收交接,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在验收交接后,由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即为该房屋已正式交付。房屋交接书作为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的必备文件。

该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的交接手续,甲方则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末按催告书约定的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的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

约定的交付期限之第二日起视为甲方将该房屋已正式交付给乙方,该房屋的风险责任均自该日起转移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自该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并从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继续保修二年。

乙方同意将该房屋交甲方指定的房屋管理机构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履行本合同附件四确定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标准,乙方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有权要求退房或要求甲方补偿倍的装修、设备差价。

双方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以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____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五条甲方交付该房屋有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二年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

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出售商品房、公有住房出售外,其余房地产买卖均可适用本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应按自愿协商、公平的原则订立合同。房地产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共有人的权利。房地产权利登记分为独有和共有,共有指二个以上权利人共同拥有同一房地产,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内的共有人应在合同内签字盖章。 原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参加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应在合同附件五相关关系内表示同意出售,并签字盖章;因故无法在合同内签字盖章的,应出具同意出售的其他证明。 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将房地产出售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 2、定金。买卖合同定金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担保,双方当事人可就定金数额、支付日期等在附件三付款协议内约定。 3、房屋交接是卖售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出卖人将原购入的商品住房出售的,开发公司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一并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享有两书规定的权益。 4、房屋质量。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房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的,产权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5、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买受人应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阅买卖房地产的有关登记(备案)资料,查验买卖的房地产上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权利限制,以维护自身权益。 6、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 1

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编号: 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经双 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本合同书时,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 签字或盖章。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关键词:上海市;商品房;合同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年印制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印制的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未经预售阶段的商品房(现房)出售时当事人双方约定采用。 二、购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 三、商品房在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后,方可出售。在签订出售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出示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真实性、合法性可向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已抵押的商品房,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同时,将已抵押的事实告知购房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购房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购房人在签约前可向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拟购房屋是否已抵押以及是否存在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况。 五、商品房出售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商

万科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

n 万科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 预售人(下称“甲方”): 预购人(下称“乙方”): 甲方已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依法享有南京市区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地块地号为。 甲方获准在上述地块上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称为。 甲方已领取宁房销第号《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依法可以预售相应商品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就商品房预售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基本情况 一、甲方预售给乙方的商品房(下称“该商品房”)为上述《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载范围中的,该房号为【√】公安审定编号【×】工程暂定编号。该商品房所在楼幢的总平面位置见附件1总平面图,套型及分层平面位置图见附件2。 二、该商品房所在楼幢的主体建筑结构为,主体建筑层数为层,其中±0.00米以上层,±0.00米以下层,该商品房位于【√】±0.00米以上【】±0.00米以下第层。 三、该商品房设计用途为,层高米(与本层高不一致的部位另见附件2中的层高标注)。 四、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有共用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计入上述共有共用分摊面积的建筑部位见附件3。 五、该商品房的装修装饰材料及设备标准见附件4。

六、该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土地使用权面积在乙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该商品房的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起至止。 七、该商品房所在楼幢当前的工程建设形象进度为。 第二条该商品房的权利瑕疵 一、甲方告知乙方,该商品房存在下列权利瑕疵: 【×】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以下空白,抵押登记部门为以下空白,抵押登记日期为年月日。 【×】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抵押权人为以下空白,抵押登记部门为以下空白,抵押登记日期为年月日。 【×】以下空白 二、甲方已通知抵押权人预售该商品房的证明和甲方处理上述权利瑕疵的承诺见附件5。 第三条定金及其处理办法 一、乙方应于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元)(小写元),币种人民币。 二、甲、乙双方履行本契约时,定金按下列方式处理: 【√】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合同价款。 【×】在以下空白时,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 【×】以下空白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乙方预购该商品房以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元/平方米,总价款合计(大写) ,(小写) ,币种为人民币。该总价款由下列款项构成:【√】房价款:单价元/平方米,合计元。 【×】房屋套内的装饰装修款:单价 0 元/平方米,合计 0 元。

房地产商品房预售合同完整版

房地产商品房预售合同完 整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商品房预售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出售方(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 姓名: 性别: 出生xx年xx月xx日国藉: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码:

电话: 第一条甲方经批准,取得位于____市用地面积____㎡的土地使用权。 地块编号:____使用年期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____幢____号(第__层)。建筑面积____㎡,土地面积/㎡(其中:基底分摊____㎡、公用分摊____㎡、其他____㎡)。 第三条甲方定于_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新版)

目录 说明 专业术语解释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 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章其他事项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 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 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 1.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4.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7.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8.所有权转移登记:是指商品房所有权从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所办理的登记类型。 9.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10.分割拆零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为数部分分别出售给买受人的销售方式。

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样本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样本 You have to get the permission of all the signatories to the agreement if you want to change the terms.

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甲方(卖方):______ 住所:______ 邮编: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 国籍:______ 性别: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住所(址):______ 邮编: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预售的《》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区/县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 ,土地面积为:______ ,土地用途为" .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寻址建筑结构为_________结构; 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_层。

上述商品房已具备《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的预售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局已批准上市预售(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号___层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 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米。 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布局)见本合同附件四;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且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三中装修、设备价格)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

上海市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上海市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正式 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上海市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住宅及车库买卖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市号2栋4单元8楼的住宅壹套及一楼车库杂物房壹间出售(出让)给乙方,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车库杂物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出售价(含出让价,下同)为人民币元整(¥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付款方式:实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陆万元整,第二期支付元整。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如下: (一) 乙方陪同甲方到银行归还上述住宅按揭贷款余额取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时支付甲方售房款陆万元整。 (二)在甲方办妥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当天支 付元整。

万科房地产销售合同[工作范文]

万科房地产销售合同 篇一:万科营销合同 项目·活动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爱国路1001号万科俊园5楼电话:25568039 传真:25574747 乙方:地址: 电话:传真: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活动的事宜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1、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A、 B、 2、服务指定地点: 3、服务时间约定: 4、价格:人民币元(大写),详见附件一:服务清单及报价 5、服务质量要求: 6、甲方对乙方的服务需提供明确要求,并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细致,全面”的态度,努力做好活动举行期间的各项工作,不得拒绝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7、不可抗力:本合同有效期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共同承担违约责任。受影响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相关事件,可能引发的后果等情况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

的十五天内,向另一方提供相关证明,及本合同约定义务与责任不能履行或延期的报告。 8、付款条件及方式:甲方验收乙方的相关服务合格并收到乙方合格发票及相关财务资料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部款项。 VKSZ/HT/SA004 A/0 第 1 页共 2页 9、合同争议:合同完成过程中,若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活动组织失败并因此而对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若某个项目存在问题,双方协商后实行单项扣款,不影响总款付讫;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活动结束结算付清全款,条款终止。 11、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爱国路1001号万科俊园5楼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署日期 年月日 VKSZ/HT/SA004 A/0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GF_2014_0171

GF-2014-0171 合同编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示范文本 出卖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一四年四月

说明 专业术语解释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 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章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 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 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x 以示删除。 5. 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卖方住所邮编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乙方买方国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所址邮编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预售的《》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区县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土地面积为,土地用途为"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寻址建筑结构为____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_层。 上述商品房已具备《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的预售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局已批准上市预售预售许可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号___层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 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米。 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布局见本合同附件四;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且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条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三中装修、设备价格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 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上海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上海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时间:2013-08-09 15:33 作者:来源:互联网我要评论(0) 【找法网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导读:本文为您介绍的是上海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格式范本,如需参考,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同双方协商拟定,本文提供的范本内容仅供参考学习。 上海市二手房买卖合同 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区][县](部位:***)房屋类型***结构:; (二)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 (三)房地产四至范围 (四)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五)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属设施状况、套内装饰标准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号:***;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已充分了解,自愿买受上述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币)计***元。(大写):千百拾万千百拾远整。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的***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__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装让的房地产为[出让方式][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供下列第[一][二]款办理。

一、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年(从***年***月起至***年***月***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_____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甲方将上述 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 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年***月***日将上诉房地产交付(转移占有)乙方。交付标志:***。 第五条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第六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 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自[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八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地产根据原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属[居住][非居住]房屋,其相 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业主公约见附件六。 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上述房地产在办理转让过户变更登记后,甲、乙双方共同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该房地产转让后变更使用、维修管理户名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利息按计算。逾期***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一][二]款内容处理。 一、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万科商品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万科商品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篇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现售、预售) gF-20XX-0171 合同编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示范文本 出卖人:买受 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二〇一四年四月 目 说明专业术语解释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 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章其他事项 录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 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 1.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4.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 2.20m)的永久性建筑。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民 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

房地产商品房预售合同标准范本

协议编号:LX-FS-A68509 房地产商品房预售合同标准范本 After Negotiation On A Certain Issue, An Agreement Is Reached And A Clause With Economic Relationship Is Concluded, So As To Protect Their Respectiv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房地产商品房预售合同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的某个问题,在取得一致意见后并订立的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条款,最终实现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的结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出售方(甲方): 地址:_______ 邮码:_____ 电话: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国藉: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码: 电话:

第一条甲方经批准,取得位于____市用地面积____㎡的土地使用权。 地块编号:____ 使用年期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____幢____号(第__层)。建筑面积____㎡,土地面积/㎡(其中:基底分摊____㎡、公用分摊____㎡、其他____㎡)。 第三条甲方定于_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

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预售)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销)售资金监管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销)售资金监管账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 ________ 签发机关:_______市/县 买受人户口所在省份:_____________ 县市:____________ 共有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____ 国籍: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 ___] __________ 签发机关:_______市/县 [委托代理人][??_____]姓名: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 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2020版)

编号:YB-HT-2325 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Shanghai commercial housing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2020版)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零零零年印制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印制的和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购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 三、在签订预售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真实性、合法性及该商品房屋是否存在重复预售和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权利转移受限制的情况,购房人可向该商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阅。

四、为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可以将预售广告、售楼书约定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五、预售的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建设中的房屋(或已建成但未经初始登记的房屋),该房屋的面积、交房日期质量等方面都存在着不确定因素。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前,应对下列问题予以充分了解: 1、商品房预售时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暂测的,房屋交付时则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预售合同中须明确载明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暂测面积与交付时实测面积不一致,按《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预售商品房交付时建筑面积增减的处理)预售商品房交付时,其建筑面积与预售合同的约定出现增减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因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分摊房屋公用部位的建筑面积或者因具有相应资质的测量机构实际勘测的误差

最新上海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上海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上海商品房管理条例》、《上海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上海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商品房座落:区、县区,路、道、街 设计用途居住型公寓,建筑结构剪力墙,建筑层数为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出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土地使用年限自2018年6月26日至2068年6月25日止。 第二条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元(币种:人民币),价款为: 元(币种:人民币)。计(大写)。 第三条: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

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2011年5月30 日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按下列第 3 种方式处理: 变更合同。 解除合同。 详见附件五。 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双方约定,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商品房正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的,乙方应将全部商品房价款存入甲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号: 一次性付款,乙方应于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全部价款 元。 贷款付款的,乙方应于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 元,其余价款办理贷款。 分期付款的,乙方应于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 元;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二次付款元;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尾款元。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商品房预定协议书

商品房预定协议书 甲方(预售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预约方): 电话: 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甲方已取得其开发的【—】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预售许可证》等证件,该项目已具备对外预售的条件。 2、乙方欲预定该项目的房产。 (如房产尚不具备预售条件,则该条款为: 鉴于: 1、乙方欲预定甲方开发的【—】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房产。 2、甲方尚未取得该项目的《预售许可证》等证件,乙方已知悉该情况,并同意在该情况下签订本协议及购买预定房产。) 据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预定甲方开发的该项目房产事宜,在青岛市【—】区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乙方预定之房产状况 乙方预定的房产位于:青岛市【—】区【—】路【—】号【—】项目【—】号楼【—】单元【—】室。该房产的规划用途为:【—】,暂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最终以房产测绘部门测绘的实测面积为准)。 二、房产价款 乙方预定之房产的销售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Y【—】元),总价款暂定为【—】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Y 【—】元)(最终按照房产测绘部门测绘的面积多退少补)。 三、定金 乙方已对预订之房产现状充分了解,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自愿向甲方交纳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Y 【—】元)作为预定本协议约定之房产的定金。该定金在双方签署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可冲抵房价款。 四、特别约定 1、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保留本协议项下之房产的签约权。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即【—】年【—】月【—】日前),携带本协议及身份证、【—】%以上的购房首付款(含定金)到【—】地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等。 2、乙方选择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支付房价款的,其应当根据贷款银行及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等,办理按揭贷款等相关手续,并在交纳购房首付款的同时交纳抵押登记费等相关费用。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

GF-2014-0171 合同编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示范文本 出卖人: 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

目录 说明 专业术语解释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 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章其他事项 - 3 -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 5 -

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2000年版)

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零零零年印制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印制的和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购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 三、在签订预售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真实性、合法性及该商品房屋是否存在重复预售和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权利转移受限制的情况,购房人可向该商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阅。 四、为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可以将预售广告、售楼书约定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五、预售的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建设中的房屋(或已建成但未经初始登记的房屋),该房屋的面积、交房日期质量等方面都存在着不确定因素。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前,应对下列问题予以充分了解: 1、商品房预售时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暂测的,房屋交付时则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预售合同中须明确载明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暂测面积与交付时实测面积不一致,按《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预售商品房交付时建筑面积增减的处理) 预售商品房交付时,其建筑面积与预售合同的约定出现增减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因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分摊房屋公用部位的建筑面积或者因具有相应资质的测量机构实际勘测的误差而造成建筑面积增减的,预售合同约定的转让总价格不变。 (附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房屋转让时,房屋的公用部位、公用设备与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同时转让;公用部位的建筑面积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房地产权利人分摊。) (二)因预售商品房的建筑设计变更而造成建筑面积增减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附第三十九条:已经预售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其建筑设计;确需变更的,应当在征得预购人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与预购人订立预售合同的变更协议。 未征得预购人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预售商品房的建筑设计的,预购人有权解除预售合同,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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