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枉法裁判向哪个部门反映,及枉法裁判的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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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枉法裁判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吗

法官枉法裁判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吗

法官枉法裁判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吗法官是对案件进⾏审理的司法机关⼯作⼈员,法官进⾏审判时,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出现徇私枉法的⾏为,如果徇私枉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那么法官枉法裁判能不能刑事诉讼?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法官枉法裁判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吗法官有枉法裁判⾏为,构成刑事犯罪的,由检察院向⼈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法官刑事责任。

《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百七⼗六条⼈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民法院。

犯罪嫌疑⼈认罪认罚的,⼈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九条【徇私枉法罪】司法⼯作⼈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罪的⼈⽽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事、⾏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

⼆、枉法裁判⾏为如何认定1、故意违背事实的⾏为。

案件事实发⽣在诉讼之前,对案件事实是否存在及其发⽣、变更、消灭,必须由审判⼈员进⾏认定,认定的依据就是证据。

审判⼈员审查、判断、收集证据的过程就是认定事实的过程。

民事诉讼证据原则明确要求证据必须确实、充分,因⽽审判⼈员违背事实的⾏为,也是对证据原则的违背。

具体包括:对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的事实不予认定;对证据不充分的事实予以认定;伪造、毁灭证据。

2、故意违背法律的⾏为。

民事⾏政审判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法官枉法裁判的44条全文

法官枉法裁判的44条全文

法官枉法裁判的44条全文法官枉法裁判的44条全文引言法治社会的建设离不开公正、公平的司法系统。

然而,时常有报道称,有一些法官在裁判中枉法犯错,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

本文将列举“法官枉法裁判的44条全文”,以呼吁加强司法独立、维护法律尊严。

以下是条目:1.法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能随意违背法律精神;2.法官不能以个人情感、偏见来裁判,应当客观、公正地行使职权;3.法官应当尊重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可随意侵犯其人身自由;4.法官应当秉持事实真相,在审判过程中不可隐瞒、篡改证据;5.法官应当遵循程序正义原则,确保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益;6.法官不可利用权力谋取私利,应当廉洁公正地履行职责;7.法官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不可擅自变更案件适用的法律;8.法官应当在审判过程中保持中立,不可对某一方利益偏袒;9.法官应当遵从上级法院的司法指导,不可擅自扩大或缩小法律适用范围;10.法官应当在判决中明确法律依据,不可随意臆断;11.法官应当坚守司法底线,不可随意放纵犯罪分子;12.法官应当在审理案件中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护意见;13.法官不可滥用特权,应当平等对待所有当事人;14.法官应当积极倡导司法公开和透明,便于公众监督;15.法官应当严守法律保密义务,不可泄露涉密信息;16.法官应当在判决书上明确案件事实、理由和裁判结果;17.法官应当尊重审理案件的时间限制,不可拖延审判进程;18.法官应当严格遵守法庭纪律,不可妨碍正常审理秩序;19.法官应当加强自身学习和业务能力提升,尽力提高裁判质量;20.法官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指导;21.法官应当敬畏法律,严肃对待自己的职位和权力;22.法官应当维护案外人的合法权益,不可滥用职权欺压当事人;23.法官应当善于倾听各方意见,保持司法决策的公正性;24.法官应当严格遵守审判公开的原则,不可私下秘密处理案件;25.法官应当明确判决案件的认定事实和证据来源;26.法官应当尊重律师的职业尊严,合理对待律师提出的观点和证据;27.法官不可为了名利而裁判,应当坚守法律精神;28.法官应当注重公众利益,保证判决的公平性;29.法官应当严肃对待审判程序中的各项规定,不可随意违反;30.法官应当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和舆论,及时调整自己的判断;31.法官应当尽力确保判决结果的公开、公正和具体执行;32.法官应当根据案件性质和情况确定适用的法律;33.法官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知情权和争辩权;34.法官应当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35.法官应当充分保障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6.法官应当依据证据判断事实,并排除非法证据;37.法官应当坚决抵制腐败和贪污行为,传承廉洁司法;38.法官应当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不可超越法律规定范围;39.法官应当严守司法独立,不受他人干预和影响;40.法官应当尽量减少司法错误,保证判决的准确性;41.法官应当注重司法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证公正裁判;42.法官应当依法审理案件并作出正确判断,不可胡乱裁决;43.法官应当坚守职业操守,不受任何非法利益的干扰;44.法官应当秉公执法,为社会维护公正、稳定的法治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4-23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4-23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浏览字号:大中小来源:中国人大网 2019年4月23日 18:11:55(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6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法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第三章法官的条件和遴选第四章法官的任免第五章法官的管理第六章法官的考核、奖励和惩戒第七章法官的职业保障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高素质法官队伍建设,加强对法官的管理和监督,维护法官合法权益,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司法公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

第三条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法官应当公正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对一切个人和组织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五条法官应当勤勉尽责,清正廉明,恪守职业道德。

第六条法官审判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

第七条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二章法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第八条法官的职责:(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等案件;(二)依法办理引渡、司法协助等案件;(三)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官在职权范围内对所办理的案件负责。

第九条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

法官枉法裁判向人大投诉材料

法官枉法裁判向人大投诉材料

法官枉法裁判向人大投诉材料法官是司法机关中最为重要的一环,他们的裁判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也有一些法官因为各种原因,出现了枉法裁判的情况。

这种情况一旦发生,不仅会影响当事人的利益,也会影响司法的公信力和社会的稳定。

因此,我们有义务及时揭露这些问题,保护司法的公正和公信力。

【正文】尊敬的人大代表:我是某市某区一名普通的公民,我在一起诉讼案件中遭受了法官的不公正裁判,现在我向您投诉,希望您能够关注此事,并对此进行调查和处理。

案情回顾:我和被告在一起诉讼案件中,互相提出了各自的证据和辩护意见。

但是,在一审判决中,法官却偏袒被告,将我方的全部诉求驳回,并判决我方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这样的判决不仅违背了事实和证据,也违背了法律和公正原则。

我认为,法官在这个案件中存在以下问题:1. 法官对我方的证据没有充分考虑,只听取了被告的说辞,而忽略了我方的证据和辩护意见。

2. 法官在判决时,没有遵循法律和公正原则,而是一味偏袒被告,从而导致了不公正的结果。

3. 法官在这个案件中存在明显的违法行为,他的裁判不仅违背了法律和公正原则,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问题,不仅影响了我方的利益,也影响了司法的公信力和社会的稳定。

因此,我希望您能够关注此事,并对此进行调查和处理。

【建议】为了避免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我在此提出以下建议:1. 加强对法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公正意识。

2. 加强对法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行为。

3. 加强对当事人的权益保护,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公信力。

【结语】司法是国家的重要机构,司法公正和公信力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因此,我们有义务及时揭露司法中的不公正行为,以保护司法的公正和公信力。

我相信,在您的关注和支持下,我方的诉求一定能够得到公正的处理。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几个问题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几个问题

界定集体讨论型枉法裁判⾏为的责任主体要从集体讨论者对案件是否具有决定权和集体讨论者⽀持枉法裁判决定的主观故意两⽅⾯进⾏判断。

执⾏⼈员是审判⼈员的⼀部分,执⾏中的枉法裁定⾏为,损害了当事⼈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审判程序,因此执⾏⼈员枉法裁定可以构成民事、⾏政枉法裁判犯罪。

枉法调解的本质与枉法裁判的本质相同,都是审判⼈员滥⽤职权的司法⾏为,因此枉法裁判⾏为应包括枉法调解。

⼀、枉法裁判⾏为的认定 由于民事、⾏政案件事实本⾝的纷繁复杂,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分散庞杂,审判⼈员的业务能⼒参差不齐,在民事、⾏政诉讼过程中,对同⼀案件、同⼀事实产⽣不同的观点、看法是正常的,处理结果存在差别是允许的,出现错误也是难以避免的。

因此要把枉法裁判同有⼀定争议的判决、法官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由裁量权、裁判确定当事⼈承担权利义务的⽐例有⼀定的偏差等情形区别开来。

民事、⾏政枉法裁判⾏为在客观上表现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为。

⾸先是故意违背事实的⾏为。

案件事实发⽣在诉讼之前,对案件事实是否存在及其发⽣、变更、消灭,必须由审判⼈员进⾏认定,认定的依据就是证据。

审判⼈员审查、判断、收集证据的过程就是认定事实的过程。

民事诉讼证据原则明确要求证据必须确实、充分,因⽽审判⼈员违背事实的⾏为,也是对证据原则的违背。

具体包括:对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的事实不予认定;对证据不充分的事实予以认定;伪造、毁灭证据。

其次是故意违背法律的⾏为。

民事⾏政审判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故意违背法律是审判⼈员在审判过程中故意违反民事诉讼法、法官法规定的审判⼈员的职责和在适⽤法律时故意曲解法律、滥⽤法律。

民事、⾏政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内容⼴泛,数量众多,在适⽤时弹性很⼤,审判⼈员有很⼤的⾃由裁量权。

由于关系到切⾝利益,当事⼈及代理⼈都会尽量提供有利于⾃⼰的法律、法规规定,推荐给审判⼈员。

对当事⼈举荐的法律,审判⼈员有鉴别和确定的职责和权利。

法官枉法裁判的举报信

法官枉法裁判的举报信

法官枉法裁判的举报信引言近年来,社会对法治的需求日益增长,人们对法官的公正和公平裁判有着更高的期望。

然而,在现实中,偶尔还是会出现个别法官根据私心或他人影响,枉法裁判的现象。

为了维护司法公正,严惩乱法的行为,举报信成为了广大民众揭露法官不当行为的一种重要途径。

本文将就举报信的写作要点、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等方面展开讨论。

举报信的写作要点1. 明确举报对象首先,需要明确被举报的法官姓名、工作单位以及涉及的具体案件信息,确保举报信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2. 提供详实证据在举报信中,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举报内容。

这可以是相关案件的判决文书、调查材料、当事人的证言等等,以确保举报信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3. 结构清晰,并陈述事实在撰写举报信时,要求结构清晰,按照时间顺序陈述事实。

对于每一个举报点,要提供具体的细节和相关的背景信息,确保读者能够清晰地了解举报的内容和原因。

4. 措辞稳重、客观公正撰写举报信需要注意措辞的稳重,避免使用情绪化的词语和措辞,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

在表达自己对法官枉法裁判的看法时,要使用准确、客观的语言,避免引起对方的反感。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1. 建立完善的举报机制为了加强对法官枉法裁判行为的监督,需要建立完善的举报机制。

这包括设立专门的举报渠道,提供便捷的举报方式,并保护举报人的隐私。

2. 增加公开透明度法官的审判活动应该对公众透明,相关案件的判决文书和裁判过程应该公开。

通过增加公开透明度,可以有效提升法官的公信力,减少不当行为的发生。

3. 强化法官素质和培训为了预防法官枉法裁判的行为,需要加强对法官的培训和管理。

提高法官的专业素质和审判能力,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有助于减少枉法裁判的现象。

4. 建立监督机制建立独立的司法监督机构,对法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

对于被举报的法官,要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审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结论法官枉法裁判举报信的撰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它能够揭露法官的不当行为,维护司法公正。

什么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什么是民事、⾏政枉法裁判罪当前社会中,⼀些审判⼈员在民事、⾏政审判活动中,可能会存在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为,这是违法的。

那么,究竟什么是民事、⾏政枉法裁判罪?下⾯由店铺⼩编为⼤家进⾏相应的解答,以供⼤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民事、⾏政枉法裁判罪民事、⾏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员在民事、⾏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为。

民事、⾏政枉法裁判罪构成要件如下:(⼀)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表现为在民事、⾏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为。

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为的具体⽅式多种多样,有的是故意伪造、搜集证据材料;有的是引诱、贿买甚⾄胁迫他⼈提供伪证;有的是篡改、毁灭证据材料;有的是故意歪曲理解法律甚⾄⽆视法律规定;有的是违反诉讼程序,压制甚或剥夺当事⼈的诉讼权利;等等。

枉法裁判们必须发⽣在民事、⾏政审判活动中。

这⾥是⼴义的概念。

凡依据《民事诉讼法》进⾏的审判,均为民事审判。

枉法裁判的⾏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

虽有枉法裁判的⾏为,但尚未达到情节严重,仅属违法违纪⾏为,应以⾏政纪律⼿段处理。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作⼈员。

实际能构成本罪的主要是那些从事民事、⾏政审判⼯作的审判⼈员,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利⽤职权⽽枉法裁判,具体包括各级⼈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审判员等。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的⾏为违背了事实和法律属枉法裁判但仍然决意为之。

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如果由于过失致使国家和⼈民利益及公共财产遭受重⼤损失,构成犯罪的,应定玩忽职守罪。

⼆、民事、⾏政枉法裁判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的情节特别严重,⼀般是指犯罪动机、⼿段⼗分恶劣,因枉法裁判⽽使国家、企业、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巨⼤损害等情况。

法官违法办案处理方法是怎样的?

Life is to live beautifully and walk sonorously.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法官违法办案处理方法是怎样的?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法官作为司法机构执法人员,是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主要参与者,应该是严格按照规范操作。

现实生活中,存在法官违法办案的情况,那么根据法官违法办案处理方法,我们遇到法官违法办案时,应该怎么办?下面通过这篇短文和大家谈一谈。

一、法官违法办案,当事人应该怎么办?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140条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可以提起上诉的裁定包括不予受理、对管辖有异议、驳回起诉三种情形。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2条、183条之规定: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4、采取审判监督程序来防止法官违法判案。

二、法官在办案中不得有哪些行为?《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当中明确规定了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违反规定私自办案或者制造虚假案件等七种违法审判责任的情形,必须追究责任。

举报法官枉法裁判范文(5篇)

举报法官枉法裁判范文(5篇)以下是为您创作的一篇文章,但需要说明的是,举报法官枉法裁判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和合法的途径,以下内容仅为符合您的创作要求,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效力:哎呀,您知道吗?举报法官枉法裁判可不是一件小事儿!这就好比在黑暗中寻找那一丝正义的曙光,艰难但又无比重要。

想想看,法官本应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就像灯塔照亮大海中的船只。

可要是法官枉法裁判了,那这灯塔不就歪了,船只不就迷失方向了吗?这得多可怕呀!咱先来说说证据。

举报那得有真凭实据,不能空口白话。

这证据就像是战斗中的武器,得够锋利、够有力,才能打破那层黑暗的屏障。

你说是不是?比如说,相关的文件、记录、证人证言等等。

要是没有这些,那不就跟没箭头的箭一样,射出去也没啥威力啊!再说说这举报的途径。

那得找对门儿,可不能瞎撞。

要按照正规的程序,向有关部门反映。

这就好比你要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得走对路,不然不就南辕北辙了嘛?还有啊,举报的时候咱得坚定信念。

别被那些威胁、恐吓啥的给吓住了。

正义在咱们这边,怕啥?就像爬山一样,路再难走,只要咬咬牙,坚持往上爬,总能到达山顶看到美景!有人可能会说,哎呀,举报有啥用,人家官官相护。

这能这么想吗?当然不能!要是人人都这么想,那不正之风不就越来越嚣张啦?咱们得相信,总有正义的力量会站出来,给咱们一个公道。

而且,举报也不是为了报复,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能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生活。

这难道不重要吗?总之,举报法官枉法裁判,需要勇气,需要智慧,更需要坚定的信念。

咱们不能让那些枉法的人逍遥法外,不能让正义被践踏。

这是咱们的责任,也是咱们的权利!咱们要勇敢地站出来,为了公平,为了正义,绝不退缩!。

枉法裁判行为包括哪些

枉法裁判⾏为包括哪些枉法裁判⾏为包括:司法⼯作⼈员在民事、⾏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判的⾏为。

犯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枉法裁判⾏为包括哪些的问题,下⾯店铺⼩编为您详细解答。

⼀、枉法裁判⾏为包括哪些1、枉法裁判⾏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包括:司法⼯作⼈员在民事、⾏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判的⾏为。

犯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九条司法⼯作⼈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罪的⼈⽽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

⼆、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表现为在民事、⾏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为。

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为的具体⽅式多种多样,有的是故意伪造、搜集证据材料;有的是引诱、贿买甚⾄胁迫他⼈提供伪证;有的是篡改、毁灭证据材料;有的是故意歪曲理解法律甚⾄⽆视法律规定;有的是违反诉讼程序,压制甚或剥夺当事⼈的诉讼权利;等等。

枉法裁判们必须发⽣在民事、⾏政审判活动中。

这⾥是⼴义的概念。

凡依据《民事诉讼法》进⾏的审判,均为民事审判。

枉法裁判的⾏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

虽有枉法裁判的⾏为,但尚未达到情节严重,仅属违法违纪⾏为,应以⾏政纪律⼿段处理。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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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官枉法裁判向哪个部门反映
法官枉法裁判应该到向检察院投诉,如果判决不公涉嫌审判法官个人的违法犯罪,可向当地的纪委举报。

法宫枉法裁判,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法律规定,法官涉嫌违纪违法,已经被立案调查、侦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暂时停止其履行职务。

二、枉法裁判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枉法裁判的立案标准如下:
1.枉法裁判,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枉法裁判,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枉法裁判,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4.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什么是枉法裁判
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快车提醒您,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实际能构成本罪的主要是那些从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具体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审判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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