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汉江崔家营航电枢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环验[2014]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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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河北滦河电厂“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环境保护部关于河北滦河电厂“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环境保护部关于河北滦河电厂“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3.11•【文号】环验[2014]42号•【施行日期】2014.03.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河北滦河电厂“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环验[2014]42号)国电滦河热电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河北滦河电厂“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国电滦热〔2013〕21号)及附送的《河北滦河电厂“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总站环监验字〔2013〕第047号)(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

我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2月10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经研究,形成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滦河镇,新建1台330兆瓦亚临界抽凝式发电机组,配套建设1台111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同步建有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和SCR脱硝设施。

项目总投资14.2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34亿元,占总投资9.4%。

2010年9月,我部以环审〔2010〕287号文批复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于2010年8月开工建设,2012年10月建成,经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同意投入试生产,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建设内容发生以下变更:(一)机组容量由300兆瓦变更为330兆瓦,燃煤锅炉由1025蒸吨/小时变更为1110蒸吨/小时。

(二)点火方式由投油变更为等离子点火,原有柴油罐区已停用,油管路已拆除。

以上变更未依法履行环保手续。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燃煤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SCR脱硝、布袋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处理后通过1座210米高烟囱排放。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4年第31号――关于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2014年第五批)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4年第31号――关于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2014年第五批)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4年第31号――关于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2014年第五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5.08•【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4年第31号•【施行日期】2014.05.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公告(2014年第31号)关于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2014年第五批)的公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我部对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以下简称资质)的机构进行了审查。

现将资质批准事项(2014年第五批)公告如下:一、批准中冶建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9家机构资质中的评价范围调整。

二、批准南京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变更。

三、批准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等6家机构资质延续。

四、批准南京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16家机构资质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或住所变更。

上述批准事项的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请相关机构于60日内携带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到指定地点换领资质证书,第二项中的机构应在换领资质证书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的岗位证书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证变更手续。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机构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其缩印件同时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领证地点:环境保护部行政审批大厅(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联系人:田蕴联系电话:(010)66556045个人证书相关手续办理地点: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受理大厅(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院1号楼鸿炜亿家大酒店一层西侧)联系人:周申燕联系电话:(010)84912680附件:批准情况环境保护部2014年5月8日附件。

环境保护部关于湖北国电汉川三期第2台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环境

环境保护部关于湖北国电汉川三期第2台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环境

环境保护部关于湖北国电汉川三期第2台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环审[2014]58号【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发布日期】2014.03.14【实施日期】2014.03.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4环境保护部关于湖北国电汉川三期第2台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4]58号)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你公司《关于审查湖北国电汉川三期第二台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国电集生〔2013〕350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项目选址位于湖北省孝感市辖汉川市新河镇。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建设1台1000兆瓦超超临界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配置1台3044吨/小时超超临界直流炉,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除灰渣和二次循环冷却系统,改造现有灰场,污水处理、供排水以及煤炭储运等配套设施依托现有工程。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湖北省大型火电项目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国家能源局以《关于同意湖北国电汉川三期第2台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国能电力〔2013〕39号)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该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因此,我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如期完成现有机组除尘系统、脱硫系统、灰场以及煤场改造工作,对现有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实现雨污分流后,关闭现有污(废)水总排污口。

上述工作完成前,本工程不得投入试运行。

以上要求纳入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接受我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岷江航电犍为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境保护部关于岷江航电犍为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境保护部关于岷江航电犍为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3.11•【文号】环审[2014]37号•【施行日期】2014.03.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岷江航电犍为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4]37号)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关于审批〈岷江航电犍为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川岷港航电司〔2013〕24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该项目坝址位于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岷江干流下游河段,上距规划的东风岩梯级约18.1公里,下距规划的龙溪口梯级约31.8公里。

工程任务以航运为主,结合发电,兼顾供水、灌溉,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工程渠化干流航道约18.1公里,等级达到Ⅲ级标准。

电站总装机容量50万千瓦(9×5.56万千瓦)。

工程枢纽主要由左、右岸挡水坝、船闸、泄水冲砂建筑物(含生态泄水闸)、发电厂房、鱼道等组成。

挡水坝为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23.8米。

水库正常蓄水位335米,相应库容1.48亿立方米,死水位334米,调节库容0.16亿立方米,具有日调节性能。

该项目建设符合《岷江高等级航道建设方案(2011~2015)》,项目环评审批依据的相关文件分别为《关于〈岷江高等级航道建设方案(2011~201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12〕34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四川岷江(乐山至龙溪口)航电枢纽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基础〔2012〕50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岷江航电犍为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审意见》(交函规划〔2013〕116号)和《水利部关于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水保函〔2013〕122号)等。

工程建设将对水环境、水生生态等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必须增加工程环保任务,全面落实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保护部关于辽宁蒲石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环境保护部关于辽宁蒲石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环境保护部关于辽宁蒲石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环验[2014]84号【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发布日期】2014.05.15【实施日期】2014.05.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环境保护部关于辽宁蒲石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环验[2014]84号)辽宁蒲石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申请辽宁蒲石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蒲蓄工程〔2014〕6号)及《辽宁蒲石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

我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4月10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工程位于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境内,主要任务是参与东北电网调峰、填谷、调频和事故备用等任务。

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厂房系统、输水系统等组成。

上水库位于长甸镇东洋河村的泉眼沟沟首,总库容1259立方米,有效库容1040万立方米,下水库位于长甸镇王家街村附近的蒲石河(鸭绿江一级支流),总库容2871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255万立方米。

工程总装机容量1200兆瓦(4×300兆瓦),年发电量18.60亿千瓦时,年抽水耗电量24.09亿千瓦时。

工程总投资45.16亿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4211万元,占总投资0.93%。

1993年7月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监〔1993〕359号),2004年3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了该工程环境影响复核报告书(环审〔2004〕85号),2005年1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了该工程(。

环境保护部关于浙江舟山武港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环境保护部关于浙江舟山武港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环境保护部关于浙江舟山武港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6.17•【文号】环验[2014]100号•【施行日期】2014.06.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浙江舟山武港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环验[2014]100号)浙江舟山武港码头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浙江舟山武港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浙武港字〔2014〕6号)及附送的《浙江舟山武港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

我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4月17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工程位于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东北侧的凉潭岛,主要建设1座25万吨级卸船泊位(兼顾30万吨散货船舶靠泊),泊位长度475米;1座5万吨级装船泊位、2座1万吨江海直达装船泊位、1座工作船泊位,泊位长度590米。

装卸船码头通过引桥与后方陆域相连,装卸货种为铁矿石。

港区陆域总占地面积44.3万平方米,其中堆场区面积15万平方米。

码头设计总吞吐量为3000万吨/年。

工程总投资25.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067万元,占总投资的2.76%。

2009年1月,我部批复了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审〔2009〕25号)。

工程于2010年6月开工建设,2012年8月竣工。

2012年8月,经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同意工程投入试运行(浙环竣函〔2012〕2号、浙环竣函〔2013〕11号)。

2013年5月至9月期间,工程吞吐量为279.57万吨,达到设计总吞吐量的27.9%。

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发生了如下变更:(一)矿雨废水应急排放口由凉潭岛西侧变更至北侧。

(二)疏浚作业未按环评批复要求使用绞吸式挖泥船,工程疏竣量由51万立方米变更至29.5万立方米。

环境保护部关于辽宁蒲石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环境保护部关于辽宁蒲石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5.15•【文号】环验[2014]84号•【施行日期】2014.05.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辽宁蒲石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环验[2014]84号)辽宁蒲石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申请辽宁蒲石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蒲蓄工程〔2014〕6号)及《辽宁蒲石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

我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4月10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工程位于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境内,主要任务是参与东北电网调峰、填谷、调频和事故备用等任务。

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厂房系统、输水系统等组成。

上水库位于长甸镇东洋河村的泉眼沟沟首,总库容1259立方米,有效库容1040万立方米,下水库位于长甸镇王家街村附近的蒲石河(鸭绿江一级支流),总库容2871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255万立方米。

工程总装机容量1200兆瓦(4×300兆瓦),年发电量18.60亿千瓦时,年抽水耗电量24.09亿千瓦时。

工程总投资45.16亿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4211万元,占总投资0.93%。

1993年7月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监〔1993〕359号),2004年3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了该工程环境影响复核报告书(环审〔2004〕85号),2005年1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了该工程(发改能源〔2005〕1407号)。

工程于2006年8月开工,经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同意,2012年1月第一台机组投入试运行,2012年9月,四台机组全部投入试运行。

工程建设过程中,下水库生态放流方式由原导流底孔坝段埋设泄水涵管调整为通过生态小机组小孤山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2009年9月我部环评司以《关于同意辽宁蒲石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生态放流方案变更备案的函》(环评函〔2009〕18号)同意上述变更。

环境保护部关于岳西(黄尾)至潜山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环境保护部关于岳西(黄尾)至潜山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
格的函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环验[2014]235号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4.11.04
【实施日期】2014.1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环境保护部关于岳西(黄尾)至潜山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环验[2014]235号)
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你指挥部《关于申请六安至岳西(黄尾)公路、岳西(黄尾)至潜山公路竣工环保验收的请示》(皖高路指〔2014〕294号)及附送的《岳西(黄尾)至潜山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

我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9月11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境内,起点位于岳西县黄尾镇黄尾村,终点位于潜山县王河镇,
与合界高速公路相接。

路线全长77.84公里。

全线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分段采用100公里/小时、80公里/小时设计行车速度。

工程总投资56.3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446万元,占总投资的1.17%。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5年1月以环审〔2005〕40号文批复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工程于2005年9月开工,2009年12月竣工。

验收调查期间(2012年11月)全线日平均交通量占营运近期(2010年)预。

环境保护部关于2016年9月15日—2016年9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关于2016年9月15日—2016年9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9.30•【文号】•【施行日期】2016.09.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2016年9月15日—2016年9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2016年9月30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9月15日—2016年9月29日我部对6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

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9月30日-2016年10月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66556045(行政审批大厅)传真:************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1关于青岛港董家口港区原油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环验[2016]76号2016/9/18 2关于黄骅港散货港区矿石码头一期工程(2个泊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环验[2016]77号2016/9/18 3关于海南洋浦30万吨级原油码头及配套储运设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环验[2016]78号2016/9/18 4关于珠海港北顺岸公用干散货煤码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环验[2016]79号2016/9/18 5关于深圳港盐田港区集装箱码头工程(4号泊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环验[2016]80号2016/9/186关于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泉矿井(含选煤厂)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环验[2016]81号2016/9/19">。

2014年3月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设施验收公告

2014.2.21
办水保函[2014]242号
甘肃省天水市
2014.3.21
17
国家高速公路长春至深圳线福建省境内永安至武平(闽粤界)高速公路
2014.1.25
办水保函[2014]243号
福建省三明市、龙岩市
2014.3.21
18
新建杭州至宁波铁路客运专线
2014.2.28
办水保函[2014]244号
2014.3.7
4
青海海东佑宁750千伏输变电工程
水保函[2014]59号
青海省海东地区互助土族自治县
2014.3.7
5
国家高速公路北京至拉萨线青海省扎麻隆至倒淌河段公路工程
水保函[2014]60号
青海省西宁市和海南藏族自治州
2014.3.7
6
福建华能罗源电厂新建项目
办水保函[2014]229号
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
2014.3.26
11
山西阳煤远盛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
水保函[2014]68号
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
2014.3.26
12
海南省中线琼中至五指山至乐东高速公路工程
水保函[2014]69号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五指山市、乐东黎族自治县
2014.3.26
13
国家高速公路网G8511昆磨高速小勐养至磨憨段改扩建工程
2014.3.17
7
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
水保函[2014]61号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岳麓区、天心区、雨花区
2014.3.17
8
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G25)浙江建德至金华段工程
水保函[2014]63号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和金华市兰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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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汉江崔家营航电枢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正文:
---------------------------------------------------------------------------------------------------------------------------------------------------- 环境保护部关于汉江崔家营航电枢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环验[2014]86号)
湖北省汉江崔家营航电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处:
你管理处《关于汉江崔家营航电枢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鄂崔管〔2013〕1号)、《汉江崔家营航电枢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

我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2月19日至20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本工程位于湖北省襄阳市下游17公里处,是汉江干流梯级十六级开发方案规划的第12个梯级枢纽,上距丹江口水利枢纽142公里,下距雅口枢纽56公里,距河口515公里,开发任务以航运为主,兼有发电、灌溉、改善环境、旅游等综合开发功能。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000吨级船闸1座,设计单向年通过能力768万吨,渠化汉江航道,使之达到三级航道标准33公里,改善支流唐白河航道17.5公里,总装机容量90兆瓦发电站1座,20孔泄水闸和拦河土石坝及鱼道等工程。

工程实际总投资20.6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255万元,占总投资的2.55%。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5年5月批准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审〔2005〕401号)。

工程于2005年11月22日开工建设,2010年8月26日全部建成,经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同意(鄂环函〔2012〕90号)2012年2月投入试运行。

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工程建设了鱼道和鱼类增殖放流站,鱼道总长度487.2米,平均坡度1/85,鱼道池室长度2.6米,水深2米,每隔10个鱼池设置一个长5米的休息池,隔板厚2分米,适宜鱼类主要为“四大家鱼”等经济鱼类,过鱼季节为5~8月份,安装了鱼类在线观测装置。

鱼类增殖放流站于2012年5月建成投运, 2012年至2013年增殖放流了胭脂鱼0.2万尾、鲤鱼6万尾、草鱼35万尾、鳊鱼5万尾、鲢鱼10万尾、白鲶鱼25万尾、鲫鱼8万尾、鳙鱼5万尾、乌龟40只等,总数量超过了94万尾。

(二)水库蓄水前按相关技术规范进行了库底清理。

襄阳市政府已对原襄樊天九化工有限公司等13家市内化工企业实施搬迁和关停工作,分别于2007年、2008年建成处理规模为30万吨/天鱼梁洲污水处理厂和处理规模为10万吨/天观音阁污水处理厂。

在枢纽综合楼、专家楼分别建设了处理规模3吨/小时和1吨/小时的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三)工程共设置了1处沙砾料场,1处土料场及2处弃渣场,建设单位对设置的凤凰滩、谢家台2处弃渣场进行了植被恢复,沙砾料场及取土场目前已被淹没。

(四)工程实施了场地整治、开挖边坡工程护坡、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工程扰动土地整治率为98%,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8%,拦渣率为98%,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8%。

工程已通过水利部组织的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办水保〔2012〕880号)。

(五)工程共计安排拆迁受影响居民57户(223人)。

其中45户集中安置在襄城区余家湖街道办事处钱营社区,另外12户采用现金补偿的安置方式自行解决。

集中安置区生活污水接入襄城区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垃圾由襄城区环卫部门清运集中处置。

(六)建设单位制定了《湖北省汉江崔家营航电枢纽船舶油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湖北省汉江崔家营航电枢纽危险品过闸安全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等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同时配备了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物资。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编制的《汉江崔家营航电枢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2012年9月19日至26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对鱼道过鱼效果进行了监测,实验性网捕获鱼类11种,37尾,回捕到的鱼类组成以鲤形目为主,占总数的81.8%,其次分别为鲇形目和鲈形目。

安装了鱼道鱼类在线观测装置,根据2013年5月至8月份过鱼监控情况,鱼道进口处鱼类数量较多,但尚不能清晰识别出过鱼种类、数量的详细情况。

(二)工程试运行以来,最低平均流量为502.41立方米/秒,出现在2012年11月中旬。

其它时间水库月平均流量基本维持在700立方米/秒以上,高于环评中水库下泄最小流量大于490立方米/秒的要求。

本工程下泄水量可以满足下游河道生产、生活、生态用水。

(三)根据监测结果,经处理后的枢纽综合楼和专家楼产生的生活污水各项因子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电站尾水中石油类监测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对鱼道的管护和效果监控,跟踪监测鱼类增殖放流情况,做好营运期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3至5年后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我部委托湖北省环境保护厅、襄阳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4年5月22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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